美文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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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文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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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求学·素材版》2018年第06期
妈妈,让鸽子回家
琦君
我儿子今年二十七岁,严格说起来,已是将近“而立”之年了。他是否“而立”,我这个做母亲的也担忧不了这么多了。只是他现在离家这么远,尽管我自己对自己说:““各人头顶一片天,不要牵肠挂肚啊。”可是,我能吗?
他小时候,我总是对他说:“孩子,快快长大吧。”他渐渐长大了,我却又对他说:“孩子,你慢慢长啊。”这种心情,恐怕天下母亲,都是一样的吧。如今,只要一有空,我就会回想起他幼年时的一件件有趣的事、顽皮捣蛋的事。想起来就会有时莞尔而笑,有时泪水盈眶。这种情形,相信天下母亲也都是一样的吧。
我现在就记起一件事儿来了:有一次,看到报上一段关于赛鸽的报道,说有的鸽子在比赛途中,遇到气候突变,一时迷失了方向,不能按预期时间飞回来,就会被狠心的居民用枪打下来,充当了菜肴。这种情形,实在是非常悲惨的。相信鸽主心痛的并不是名鸽的金钱价值,而是那一份相依相守的情义。
孩子看了以后,半晌呆呆地没有作声,我问他在想什么,他说:“我若是那只迷路的鸽子,心里会多难过啊!第一,荣誉没有了。第二,家没有了。”他那一脸严肃的神情,令人好心惊。不一会,他又说:“妈妈,你写一篇鸽子回家的故事吧,写它经过好多的风险,但终于平安回家了。妈妈,一定要让鸽子回家啊。”
这回,他是一脸憨厚关切的神情,令人感动。我说:“好的,我试试看。可惜我对鸽子知道得太少,一定写不好,只有养鸽子的,才有经验心得呀。”
稚气的他,忽然说:“那我们就养鸽子吧,你不是说鸽子的性情最温和,是代表和平的吗?”
于是他就决定要养鸽子,我拗不过他,就在一个学生那儿讨来一对鸽子,又为它们买来笼子,养在阳台上。孩子好高兴,全心地照顾它们,看他变得负责又勤劳,我心中暗喜。可是鸽子长大了,生了蛋,孵了小鸽,繁殖得愈来愈多,公家房子不相宜,邻居们提出了抗议,孩子也进初中住校,无法照顾了,一笼鸽子不得不又送回给那个学生。孩子星期天回来,茫茫然如有所失。他问我:“妈妈,鸽子会不会飞回来呢?”我说:“我想不会了。因为它们的旧主人懂
得怎样照顾它们,它们会过得更快乐。”他又想起那只迷途的赛鸽来了,问我:“妈妈,你写了鸽子的故事没有?”我惆怅地摇摇头,他热切地说:“写嘛,妈妈,写一只鸽子迷失了方向,经过重重困难,终于找回家了。妈妈,你写嘛。”
孩子的好心肠令人感动,但我没有写,到今天我仍然没有写。真的写不出来。因为,孩子已经长大,去了远方,他也没有回家啊。
不知他是不是还关心那只迷途的鴿子,还记不记得曾经要我写一篇让鸽子回家的故事呢?
一九八三年母亲节前夕
【写作借鉴】
本文写作于母亲节前夕,身为母亲的琦君不自觉地想起自己的儿子,怀念起儿子的孩提时光。儿子反复央求“我”写鸽子的故事,在他的故事里,鸽子经历了重重困难,最终回到了家。小小的鸽子,承载了多少童真、善良、牵挂和期许。母亲眼中的孩子,永远有着最执着的心愿,有着最纯粹的心灵。如今,儿已长大,离家在外,远行千里。母亲对孩子的牵挂,犹如昔时孩子对鸽子的牵挂。“妈妈,让鸽子回家”,琦君的文字质朴而不事张扬,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一位母亲对孩子深沉的爱与思念。
论快乐
钱钟书
“永远快乐”这句话,不但渺茫得不能实现,而且荒谬得不能成立。快过的绝不会永久,我们说永远快乐,正好像说四方的圆形、静止的动作,同样的自相矛盾。在高兴的时候,我们空对着瞬息即逝的时间喊着说:“逗留一会儿罢!你太美了!”那有什么用?你要永久,你该向痛苦里去找。不讲别的,只要一个失眠的晚上,或者有约不来的下午,或者一课沉闷的听讲——这许多,比一切宗教信仰更有效力,能使你尝到什么叫作“永生”的滋味。人生的刺,就在这里,留恋着不肯快走的,偏是你所不留恋的东西。
快乐在人生里,好比引诱小孩子吃药的方糖,更像跑狗场里引诱狗赛跑的电兔子。几分钟或者几天的快乐赚我们活了一世,忍受着许多痛苦。我们希望它来,希望它留,希望它再来——这三句话概括了整个人类努力的历史。在我们追求和等候的时候,生命又不知不觉地偷度过去。也许我们只是时间消费的筹码,活了一世不过是为那一世的岁月充当殉葬品,根本不会想到快乐。但是我们到死也不明白是上了当,我们还理想死后有个天堂,在那里——谢上帝,也有这一天!我们终于享受到永远的快乐。你看,快乐的引诱,不仅像电兔子和方糖,使我们忍受了人生,而且仿佛钓钩上的鱼饵,竟使我们甘心去死。这样说来,人生虽痛苦,但不悲观,
因为它终抱着快乐的希望。现在的账,我们预支了将来要付。为了快乐,我们甚至于愿意慢死。
穆勒曾把“痛苦的苏格拉底”和“快乐的猪”比较。假使猪真知道快活,那么猪和苏格拉底也相去无几了。猪是否能快乐得像人,我们不知道,但是人会容易满足得像猪,我们是常看见的。把快乐分肉体的和精神的两种,这是最糊涂的分析。一切快乐的享受都是属于精神的,尽管快乐的原因是肉体上的物质刺激。小孩子初生下来,吃饱了奶就乖乖地睡,并不知道什么是快活,虽然他身体感觉舒服。缘故是小孩子时的精神和肉体还没有分化,只是混沌的星云状态。洗一个澡,看一朵花,吃一顿饭,假使你觉得快活,并非全因为澡洗得干净,花开得好,或者菜合你口味,主要是因为你心上没有挂碍,轻松的灵魂可以专注肉体的感觉,来欣赏,来审定。要是你精神不痛快,像将离别时的宴席,随它怎样烹调得好,吃来只是土气息,泥滋味。那时刻的灵魂,仿佛害病的眼怕见阳光,撕去皮的伤口怕接触空气,虽然阳光和空气都是好东西。快乐时的你一定心无愧怍。假如你犯罪而真觉得快乐,你那时候一定和有道德有修养的人同样心安理得。有最洁白的良心,跟全没有良心或有最漆黑的良心,效果是相等的。
发现了快乐由精神来决定,人类文化又进一步。发现这个道理,和发现是非善恶取决于公理而不取决于暴力,一样重要。公理发现以后,从此世界上没有可被武力完全屈服的人。发现了精神是一切快乐的根据,从此痛苦失掉它们的可怕,肉体减少了专制。精神的炼金术能使肉体痛苦都变成快乐的资料。于是,烧了房子,有庆贺的人;一箪食,一瓢饮,有不改其乐的人;千灾百毒,有谈笑自若的人。所以我们前面说,人生虽不快乐,但仍能乐观。譬如从写《先知书》的所罗门到做《海风》诗的马拉梅,都觉得文明人的痛苦,是身体困倦。但是偏有人能苦中作乐,从病痛里滤出快活来,使健康的消失有种赔偿。苏东坡诗就说:“因病得闲殊不恶,安心是药更无方。”王丹麓《今世说》也记毛稚黄善病,人以为忧,毛曰:“病味亦佳,第不堪为燥热人道耳!”在着重体育的西洋,我们也可以找着同样达观的人。工愁善病的诺凡利斯在《碎金集》里建立一种病的哲学,说病是“教人学会休息的女教师”。罗登巴煦的诗集《禁锢的生活》里有专咏病味的一卷,说病是“灵魂的洗涤”。身体结实、喜欢活动的人采用了这个观点,就对病痛也另有风味。顽健粗壮的18世纪德国诗人白洛柯斯第一次害病,觉得是一个“可惊异的大发现”。对于这种人,人生还有什么威胁?这种快乐,把忍受变为享受,是精神对于物质的最大胜利。灵魂可以自主——同时也许是自欺。能一贯抱这种态度的人,当然是大哲学家,但是谁知道他不也是个大傻子?
是的,这有点矛盾。矛盾是智慧的代价。这是人生对于人生观开的玩笑。
【写作借鉴】
文章首段通过写时间的“瞬息即逝”和痛苦的“永久,一正一反衬托出“快乐不可能永远”的观点。紧接着作者用“方糖”和“电兔子”做比喻,得出“快乐对人的引诱,使得人生始终抱有希望”的观点。更进一步,作者论证了快乐由精神来决定而非由物质决定。最后举出丰富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