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主要图表规范说明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书写规范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书写规范概述:环境影响评价(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简称EIA)是一种评价和预测特定项目对环境的潜在影响的方法。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EIA过程的重要成果之一,对于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其书写规范十分关键。
本文将从六个方面展开详细论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书写规范。
一、报告的全面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需要尽可能全面地反映项目对环境的潜在影响。
全面性包括内容全面和数据完整两个方面。
内容全面要求报告包括项目的背景、目标、影响因子、评估方法、评价结果等方面的信息;数据完整意味着报告中的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全面,且必须标明数据来源和采集方法,以确保报告的可信度。
二、报告的科学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需要基于科学研究方法和专业知识,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报告撰写者应具备相关学科背景和专业知识,并且使用可行的评估方法和模型进行分析和预测。
同时,报告中应清晰说明评估方法的应用过程和原理,以便审阅人和利益相关者能够理解和验证。
三、报告的条理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需要具备良好的结构和逻辑,使读者能够清晰地了解报告的内容和结论。
报告应采用清晰可读的标题和子标题,将内容组织成逻辑严密的章节和段落,同时使用标志词和引导词引导读者理解和阅读。
另外,报告应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将关键信息放在醒目位置,以便读者能够快速获取重要信息。
四、报告的准确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需要准确反映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避免夸大或低估项目的环境影响。
报告中的数据、参数和假设必须真实可信,并且应有合理的理论和证据支持。
同时,报告应将评估结果与环境保护标准进行对比和分析,以判断项目是否符合法规和规定的要求。
五、报告的清晰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需要使用清晰简洁的语言,避免使用晦涩难懂的术语和繁琐的句子。
报告应注重表达的准确性和可读性,避免使用模糊词语和歧义概念。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审办法》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审办法》的通知发布部门 :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文字号 : 赣环环评〔2021〕23号发布日期 : 2021.04.03实施日期 : 2021.04.03时效性 : 现行有效效力级别 : 地方规范性文件法规类别 : 环保综合规定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审办法》的通知(赣环环评〔2021〕23号)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审办法》已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4月3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审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环评审批质量和审批效率,严把环评审批关,合力助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联审以会议形式进行,如遇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经领导同意后也可采用书面会签形式进行。
第三条环评联审会议以专题会形式召开,由分管环评的厅领导主持,厅环评处具体承办。
第四条环评联审会议由厅环评处有关人员及厅综合处、水处、大气处、土壤处、固体处、气候处、执法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固定参加,遇特殊项目可视情邀请厅生态处、辐射处等其它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因故不能参加的需向主持会议的厅领导提出请假申请。
第五条环评联审会议原则上每月初召开一次,遇重点项目或紧急项目时,经请示厅领导同意后可随时召开。
第六条提交环评联审会议审查的对象为已受理待审批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建设项目。
第七条厅环评处应于联审会前3个工作日向厅有关处室局、单位送达上会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估意见和项目清单。
第八条评估机构相关负责人参加环评联审会议并进行汇报,重点汇报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评估基本结论、存在的问题风险以及对于项目的意见建议等内容,汇报文件格式见附件。
第九条各部门参会人员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审核把关并发表意见,因故不能参会人员应在会前向会议召集厅领导及厅环评处提交书面意见,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无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2.21•【字号】赣府厅发[2005]63号•【施行日期】2006.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的通知(赣府厅发〔2005〕63号2005年12月21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提高办事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不论投资主体、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投资规模都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各级环保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程度,结合建设地域环境和项目污染特征等因素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
第二条投资建设需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管理的项目中,实行审批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实行核准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实行备案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备案手续后和项目开工前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格式编写指南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格式编写指南技术文件编写通则1、总则为了使技术文件编制工作体例统一、行文规范,撰写应正确、严谨、朴实、简洁、流畅;所用名词、文字、术语、符号、代号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标题排列、图表绘制、文字书写,清晰醒目、规范统一,特制定本编写通则。
2、编写格式技术文件一般设卷、篇、章,专业部分可视需要设卷或章,章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例如:《工程分析》的章号为第三章,用“3”表示,《环境现状质量评价》的章号为第四章,用“4”表示,依此类推。
每章设四个层次,即依次为“章”、“条”、“款”、“项”,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
每两个层次之间加圆点,圆点加在数字的右下角。
即“章”写成1、2……,“条”写成1.2、1.3、……,“款”写成1.1.1、1.1.2、……,“项”写成1.1.1.1、1.1.1.2、……。
编号一律左起顶格(即不退两格)书写,在编号之后空一字的位置再写标题或具体内容。
具体内容前不加编号时,其每段第一行均应左起空两个字的位置书写,自第二行起,以下各行均顶格书写。
当条文内容适于采用分行并列叙述时,其编号依次用(1)、(2)、(3)、……表示,(1)、(2)、(3)均应左起空两格书写,并占一格,其后空一格再写条文。
以下层次可依次用①、②、③、和A、B、C、……;a、b、c、……表示。
3、文字语言文字要求正确、严谨、朴实、简洁、流畅。
表达工艺水平、产品的行进程度等,宜用“××世纪××年代(例如20世纪80年代)”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等实际程度表达。
要注意“最”字的使用,“最”就是顶峰,例如:“炉内最高温度达1300—1400℃”,这类句子便不通,要么删去“最高”,要么删去“1300—”,要么写成:“炉内最高温度范围段1300—1400℃”。
4、名称运用人名。
应直书其姓名,不冠褒贬之词。
为了反映历史面貌,必要时可加当时的职务,如××部长,××厂长。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法规规章库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法规规章库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范本一:一、总则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国家生态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和类别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a. 建设项目范围;b. 建设项目使用的自然资源和能源转化过程;c.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d. 其他需要考虑的因素。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的划分:a. A类建设项目,需要进行全面评价;b. B类建设项目,需要进行局部评价;c. C类建设项目,不需要进行评价。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程序1. 前期工作及申报:a. 填写环境影响报告书;b. 提交申请材料。
2. 现场调查和数据采集:a. 进行现场勘察;b. 采集相关数据和信息。
3.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a. 分析评价环境影响;b. 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4. 审批和公示:a. 环境保护部门审批;b. 公示。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措施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管理;2. 建设项目环境监测与监管;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宣传教育;4.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和保护责任;5. 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处罚。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格式;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申请材料清单;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书。
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设项目:指在一定范围内,利用土地、资源、能源、水域和空间,经过工程建设活动,形成或者改变用于农、林、牧、渔、工业、能源、交通、水利、旅游、城市建设等的设施和条件的活动。
2. 环境影响评价:指预测和评价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并对其实施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价的过程。
范本二:一、总则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国家生态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01年修订版)
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1995年4月29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1997年8月15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正,2001年6月21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有效防止和控制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障人体健康,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一切对环境有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的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
本条例所称对环境有影响,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开发过程中或者建成后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和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有污染或者造成生态破坏。
第三条建设项目必须执行先评价、后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制度。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的,其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凡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和开发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对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和生态破坏同时进行治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防止产生新的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一)参与审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有关环境保护的内容;(二)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三)参与审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有关环境保护的内容;(四)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进行环境保护检查;(五)组织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六)监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运转情况;(七)监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资金的使用情况;(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
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行为,保障审批行为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统称。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江西省设区市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县级环保部门的审批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便民和高效。
第五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审批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核准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备案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备案手续后和开工前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六条各级环保部门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同时,省环保局在政府网站(网址:)公示。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七条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其中,对按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建设项目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分别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内容、格式编制或填报。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向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书1份;(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文字版一式3份,电子版1份;(三)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审批制项目)或备案准予文件(备案制项目)1份;(四)下一级环保部门初审意见;(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01年修订版)
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1995年4月29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1997年8月15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正,2001年6月21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有效防止和控制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障人体健康,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一切对环境有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的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
本条例所称对环境有影响,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开发过程中或者建成后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和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有污染或者造成生态破坏。
第三条建设项目必须执行先评价、后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制度。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的,其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凡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和开发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对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和生态破坏同时进行治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防止产生新的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一)参与审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有关环境保护的内容;(二)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三)参与审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有关环境保护的内容;(四)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进行环境保护检查;(五)组织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六)监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运转情况;(七)监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资金的使用情况;(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第一条为保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指导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单位(以下简称编制单位)开展相关能力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编制单位应当按照本指南要求,不断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提升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水平。
第三条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包括编制单位的人员配备、工作实践和保障条件等三个方面。
第四条人员配备方面的能力建设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配备一定数量的全职专业技术人员1.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单位,全职人员中配备一定数量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掌握相关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的人员、熟悉相应类别建设项目工程/工艺特点与环境保护措施的人员,以及熟悉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人员;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单位,除配备第1项中的全职专业技术人员外,全职人员中配备一定数量近3年内作为编制主持人主持编制过相应类别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和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5年以上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3.编制重点项目(清单附后)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单位,除配备第1项、第2项中的全职专业技术人员外,全职人员中配备一定数量近3年内作为编制主持人主持编制过或者作为主要编制人员编制过相应类别重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以及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10年以上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其中,编制核与辐射类别重点项目(输变电项目除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单位,全职人员中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二)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一定数量的继续教育学时1.每年参加一定学时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培训、研修、远程教育等;2.每年参加相当一定学时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讲解
环评报告表编制重点1、建设工程根本状况1.1工程概略可能存在的问题:工程构成不明确、生产装置不配套、工程性质不明确、与附件的建设内容不符等。
例子:房地产工程要说明用途、居住人数,医院的床位数等;某机械工程中的电磁辐射问题;1.2工程地理地点及四周概略可能存在的问题:技改扩建工程应明没明确本工程的四周的状况及整个厂的四周状况。
1.3与本工程相关的原有污染状况及主要环境问题要求:简述依靠单位已建、在建工程概略〔含公用工程〕,汇总主要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现状及现有污染治理设备运转状况,总结当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明确以带老内容。
(1)原厂址扩建或技改的重点是污染现状及存在问题,应尽可能供给实测数据。
应说明现有工程环评及环保查收状况。
应明确能否在厂内预留地上建设?要不要增土地?(2)租用其余公司的应介绍该公司的根本状况、公用工程及污染治理设备有无共用的。
(3)存在的问题改扩建工程的工程概略论述不清,现有工程环评及批复状况不交代。
没有给出、老厂址散布的地点图或扩建工程与现有工程的相对地点图。
2 建设工程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简述社会环境简况( 要留意时间) 描绘经同意的地区〔城市、开发区、工业集中区、镇区等〕经济社会进展规划重点和环保规划重点。
在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内建设的工程,应说明集中供热、污水办理厂〔含排水体制〕、固废处理等环保根底设备建设规划及现状;3.环境质量状况3.1建设工程所在地域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编制要求”中规定:“利用有效的资料论述与本工程相关的各环境因素环境质量现状,并须供给相应的监测资料,说明资料的根源,┄无资料可供利用时,须进展实测”。
主要存在的问题:※大局部没有做到,监测数据根源不清,没有出处,甚至有的引用不相关地域的数据〔如引用县城的、市里的,而不是本工程所在地的〕,“张冠李带”。
某注塑模具扩建工程,没有当地说明水环境及声环境质量现状能否达标;某工程没有水质监测数据( 监测数据还要留意时效问题) ,却给出“达标”的评论;※超标原由剖析要合理〔如某工程PM10 超标说成是农民烧大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
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
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
宅、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
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
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
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
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
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
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环境质量状况
评价使用标准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生产及预计排放情况
环境影响分析
结论与建议。
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确认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赣环控字〔2011〕3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建设项目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确认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区环保局:为严格控制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我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确认工作的通知》(赣环控字[2010]23号),对我省顺利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由于国家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中增加了因子,拓展了领域,并提出了进一步深化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确认工作,确保在控制增量、促进减排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我厅对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认工作进行了规范完善。
新增内容和有关要求如下:一、新增总量控制指标和执行确认制度的建设项目范围“十二五”增加氨氮和氮氧化物两个总量控制指标。
氨氮产生量低于1吨,或氮氧化物产生量低于50吨的建设项目,暂时不走确认程序,送我厅行政许可受理大厅联审登记即可。
联审登记—1—项目应有当地环保部门审核确认总量指标文件。
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来源审核“十二五”总量控制以2010年度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数据为基数。
各设区市建设项目工业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年度可用总量指标一般不得超过辖区年度减排计划中的工业削减量的90%,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年度减排计划测算工业新增量的80%。
在总量指标确认过程中,可对照年度减排计划实际执行情况适当控制可用总量指标安排进度。
上年工业和生活削减量超额部分可转为下年可用指标。
各县(市、区)可用指标及其调配由设区市环保局负责。
对当年已没有可用指标的设区市的建设项目,进行区域平衡测算审核。
主要对建设项目业主单位目前总量控制情况,替代减排项目情况,或区域总量控制指标安排使用、调剂情况等进行测算审核,确定指标来源。
区域平衡测算一般由省环保厅组织,项目所在地市、县(区)环保局、环评单位等共同承担。
三、其他要求(一)电力、钢铁、建材等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建设项目须提供详细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报告;(二)造纸、印染、食品饮料等重点行业须提供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强度核算报告,其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强度须小于2010年度全省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相应数值的50%。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写指南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写指南一、引言环境影响报告书是评估特定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提出相应控制措施的重要文件。
本指南将为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供相关指导,确保报告书的准确性和可读性。
二、报告目的与范围1. 报告目的:明确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和风险,为决策者提供科学依据。
2. 报告范围:明确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土壤、水体、大气、噪声、生物多样性等。
三、报告结构1. 项目概况:简要介绍项目的背景、目标和规模。
2. 目标环境分析:详细描述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
3. 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介绍评估所采用的方法和数据来源,并确保采用科学可靠的方法。
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估:分析项目可能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环境影响,包括环境质量、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
5. 环境管理计划:提出针对潜在环境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措施,并确保其可行性和有效性。
6. 环境风险与不确定性评估:详细分析环境风险和不确定性,并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
7. 环境监测与监控计划:制定项目实施后的环境监测和监控方案,确保项目符合环境标准和法规要求。
8. 环境意识提升与社会参与计划:提出加强环境教育和社会参与的措施,增强公众对项目的认同和支持。
四、报告编写要点1. 描述清晰: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描述项目和环境特征,确保读者易于理解。
2. 数据准确:提供准确和可靠的环境数据,并引用来源以确保报告的可信度。
3. 专业术语:适度应用相关专业术语,但避免过度使用以保证通俗易懂。
4. 图表说明:使用图表、表格和图片来支持文本说明,使报告更具可读性和说服力。
5. 逻辑思路:报告的整体结构要合理,段落之间逻辑清晰,确保报告流畅性。
6. 文字排版:采用合适的字体、字号和行距,保证整体排版干净整洁。
7. 语句通顺:使用正确的语法和表达方式,避免长句和主题不明确的表述。
8. 格式规范:参照相关编写规范和模板,确保报告格式一致性和规范性。
五、总结本指南提供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写的基本指导,让编写者能够清晰、准确地描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内容1、前言简要说明建设项目的特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2、总则(1)编制依据。
须包括建设项目应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规划、相关导则及技术规范、有关技术文件和工作文件,以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中引用的资料等。
(2)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分列现状评价因子和预测评价因子,给出各评价因子所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排放标准、其他有关标准及具体限值。
(3)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
说明各专项评价工作等级,明确重点评价内容。
(4)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
以图表形式说明评价范围和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功能类别或级别,环境敏感区和功能及其建设项目的相应位置和关系等。
(5)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
附图列表说明建设项目所在城镇、区域或流域发展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或保护区规划等。
3、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图文结合,概要说明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组成、主要工艺路线、工程布置及与原有工程和在建工程的关系。
对建设项目的全部组成和施工期、运营期、服务期满后所有时段全部行为过程的环境影响因素及其影响特征、程度、方式等进行分析与说明,突出重点;从保护周围环境、景观及环境保护目标要求出发,分析总图及规划布置方案的合理性.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根据当地环境特征、建设项目特点和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环境质量和区域污染源等方面选择相应内容进行现状调查与评价。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给出预测时段、预测内容、预测范围、预测方法及预测结果,并根据环境质量标准或评价指标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6、社会环境影响评价明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社会环境影响,定量预测或定性描述社会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的变化情况,提出降低影响的对策与措施。
7、环境风险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识别、分析情况,给出环境风险评估后果、环境风险的可接受程度,从环境风险角度论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提出具体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江西省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江西省境内的各类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审批、建设、运营和监管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应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高效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高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应遵循“预防为主、控制污染、资源回收利用、环境修复”的原则,实施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等措施。
第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应加强监管,监测和评估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定期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六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应加强科技创新,推广高效节能环保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环境负荷。
第七条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的环境保护规划和政策措施,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第八条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明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
第九条环境影响评价应当有专业的评价机构进行,依法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十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应包括建设项目概况、环境影响评价内容、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社会公众参与等内容。
第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应提交给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审查,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二条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审查,并给予明确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纳入项目审批、合同签订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环境风险,确定相应的监测和管理措施。
第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应在项目建设前向社会公告,并接受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格式
—6—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7—
要素
内容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大气环境
执行标准
地表-水环境
声环境
电磁辐射
固体废物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生态保护措施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分
秒,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度
分
秒)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总投资(万元)
环保投资(万元)
环保投资占比(%)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施工工期
用地(用海) 面积(m2)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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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结论 —9—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分类
项目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①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③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
生量)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编制人员情况
1.编制主持人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
2.主要编制人员 姓名
主要编写内容
信用编号
签字
信用编号
签字
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撰写指南
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撰写指南在当今社会,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各类项目在规划、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都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简称 EIA)并撰写相应的报告。
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不仅是项目审批的重要依据,也是企业履行环保责任、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那么,如何撰写一份高质量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呢?接下来,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明确报告的目的和受众在开始撰写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之前,首先要明确报告的目的和受众。
报告的目的可能是为了获得项目的审批许可,也可能是为了向公众展示项目的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而受众则可能包括政府审批部门、相关专家、周边居民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了解报告的目的和受众,有助于确定报告的重点内容和语言风格。
例如,如果报告是为了获得政府审批,那么就需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审批要求,提供准确、详细的环境影响数据和分析;如果报告是为了向公众说明情况,那么语言就应该通俗易懂,注重对公众关心问题的回应。
二、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全面、准确的资料是撰写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基础。
需要收集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项目的基本信息,如项目名称、性质、规模、选址、工艺流程等。
2、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包括自然环境(地形、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被等)和社会环境(人口、经济、土地利用、文化遗产等)。
3、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规划,以及项目所在行业的环境标准和规范。
4、类似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和实际环境影响情况,以供参考和借鉴。
在收集资料的过程中,要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和时效性。
对于重要的数据和信息,要进行核实和验证。
三、确定评估范围和重点根据项目的特点和所在地的环境状况,确定环境影响评估的范围和重点。
评估范围通常包括项目建设区域及其周边可能受到影响的区域,重点评估内容可能包括大气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影响、固体废物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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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主要图表规范说明
为了进一步提高环评工作质量及审查工作的效率,依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4)及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报告书编制图表规范说明”。
本规范说明适用于我省新建、技改、扩建工业类的建设项目(火电厂、码头等建设项目除外),其他类型项目可参考执行。
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贷款的建设项目,除满足本规范说明要求外,还需执行我国和国际金融组织已颁布的有关规定。
一、附图规范说明
1.地理位臵图
图示评价区范围、厂址、交通干线、主要河流、湖泊、水库、湿地、城镇、厂矿企业、自然人文景观、列出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等主要环境敏感目标,附风玫瑰图、图例和比例尺(1:10000—1:50000)。
2.水系图
图示主要河流、湖泊、水库、流向(主、次)、水工设施、厂址、污水排口位臵(含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取水口、水产养殖区等敏感目标。
附比例尺(1:20000—1:100000)和指N向。
标出水环境现状监测断面。
3.规划图
开发区、工业小区发展规划图、城镇总体规划图,图示土地利用规划(需要时应增加现状图)、项目位臵、热电厂、污水处理厂等。
附图例、比例尺(1:20000—1:100000)。
4.厂区总面积布臵图
图示主要生产装臵,公用工程、化学品库等及污染源位臵(排气筒、排污口、噪声源、固废贮存场等)。
技改项目标明已建、在建和拟建项目区。
厂界噪声监测布点图上应标明主要噪声源、声环境保护目标。
附图例、指N向及比例尺(1:3000~1:5000)。
5.厂界周围状况图
图示厂界外不小于500m的土地利用现状和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图比例尺(1:5000~1:10000)。
6.生产工艺流程图
图示主要原辅料投加点、主要中间产物、副产品及产品生产环节(按废水、废气、固废、噪声分别编号)、物料回收或循环环节,结合工艺流程框图作简要说明。
7.物料平衡图
图示各生产工序原辅料用量、反应中间体、产品品种及数量。
8.水量平衡图
图示各生产工段用排水、公用工程用排水和生活用排水、绿化用水、循环水量、套用回用水量、损耗水量、初期雨水(化工等项目)等,技改扩项目应分别绘制技改前后全厂水平衡图(需图示水回用路线)。
注:报告书图幅不小于160 200mm.水、气、声监测点编号图表一致。
二、表格规范说明
1、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环境概况及环境保护目标
1.1 环境保护敏感目标表
描述评价区域内居民区、学校、医院、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饮用水源保护区、取水口等,按表1-1填写:
2 工程分析
2.1.项目建设内容表
根据项目特点,按主体工程、配套辅助公用工程分别按表2-1、2-2填写,技改扩工程应说明技改前
后产品方案的变化。
2.2 物料能源消耗表
主要原辅料能源消耗按表2-3填写,主要原辅料理化性质、毒性毒理按表2-4填写。
主要设备清单按表2-5填写。
技改扩项目应说明设备变化(淘汰、新增、扩容)情况。
2.4 物料平衡表
根据项目特点和生产工艺流程图按表2-6填写物料平衡表,并绘制物料平衡图,对有毒有害化学品、重金属等特征物质作单独平衡。
4
2.5 污染源强分析表
结合生产工艺流程图和物料平衡、水量平衡,污染源产生强分别按表2-7至2-11填写,技改项目分别列出新增源强和扩建后源强。
非正常和事故排放源强参照填写.
2.6污染物排放量表
结合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措施,按表2-12~2-16,分别填写大气、水、固废污染物排放状况,并汇总污染物产生量、削减量和排放量三本帐。
技扩改项目给出“以新带老”削减量。
5
3、污染防治措施评述
3.1 环保措施投资表
建设项目污染治理措施“三同时”及以新带老措施、效果及投资概算按表3-1填写。
4清洁生产分析
4.1 清洁生产主要物耗、能耗及排污比较表
从原辅料清洁性和产品质量、工艺路线和设备的先进性、控制污染、节能降耗、节水等方面进行分析。
指标比较按表4-1填写。
5.1 污染源调查表
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按表5-1、5-2填写,水污染源排放状况按表5-3、5-4填写。
表5-2 评价区域内大气污染源等标污染负荷及等标污染负荷比
6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6.1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表
空气环境监测点按表6-1填写,监测结果按6-2至6-4填写。
水环境监测断面按6-5填写,监测结果按6-6填写。
噪声结果按6-7填写。
3
3
3
7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7.1 大气预测典型日气象条件表
大气预测应计算典型日气象条件主要空气环境保护目标日均浓度,典型日气象条件按表7-1填写。
8总量控制分析
8.1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表
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按表8-1填写,技改扩项目按表8-2填写。
限值或设计(预测)限值)。
要对预测排放量的计算过程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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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