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通论》试卷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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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通论》练习题(一)

《法学通论》练习题(一)

《法学通论》复习题一选择题(从下列各题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或者数个正确答案,答案选错或未选者,该题不得分。

每小题2分,共20分)1、法的基本要素包括( BCD )A、统治阶级的意志B、法律概念C、法律原则D、法律规则2、法律的规范作用包括( BCD )A、规劝和号召B、指引和教育C、评价和预测D、强制3、宪法与普通法律最明显的区别在于它的( C )A、一般性B、基本性C、根本性D、概括性4、我国现行宪法是在( B )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

A、1978年B、1982年C、1979年D、1984年5、( B )年宪法修正案将计划经济改为市场经济,使我国的经济体制发生了重大转变。

A、1988B、1993C、1999D、20046、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 B )A、政治协商制度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C、人民民主专政制度D、无产阶级专政制度7、我国的( C )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

A、民主制度B、社会主义制度C、选举制度D、少数服从多数制度8、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据( C )的原则,选举产生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

A、三权分立B、少数服从多数C、民主集中制D、下级服从上级9、下列那一项( C )不是单一制国家的特点。

A、国家只有一部宪法B、国家只有一种司法机关体系C、国家没有地方政权机关体系D、公民只有一个国籍10、( D )决定了我国的性质,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A、多种所有制B、社会主义制度C、市场经济体制D、社会主义公有制11、构成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部门法包括( BCD )A、宪法和法律B、民法和经济法C、刑法D、诉讼程序法12、( B )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公安机关D、人民政府13、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满( D )岁可以被选为国家主席、副主席。

A、18B、22C、30D、4514、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 D )A、权利B、义务C、权力和义务D、权利和义务1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 B )年。

法学通论试题

法学通论试题

2008级《法学通论》期末试题一、判断分析题(每小题3分,本题共30分。

要求:先判断正误,在简要说明理由):1.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规则体系。

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主要不是依靠国家强制力,而是依靠社会舆论、善良风俗等机制来实现。

答:(错)。

因为:因为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

法律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是阶级专政的工具之一。

2.我国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解决机制中,法院审判实行“两审终审”制,仲裁机构则实行“一裁终局”。

答:(对)。

因为:3.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

借款到期后经李四再三追讨均未偿还。

某日,二人见面为此发生纠纷并互相抓扯,李四向派出所报案,民警赶到制止,并让张三于15日内还清借款,否则予以拘留。

该民警为解决二人纠纷的做法无可非议。

答:(错)。

因为: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地位是平等的,因此一方无权惩罚另一方。

4.意思自治意味着参与民事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地界法律关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不受他人的非法干涉。

答:(对)。

因为:5.无权代理行为没有法律效力。

答:(错)。

因为:如果具备一般民事法律行为的案件,虽不发生代理行为的效力,仍将发生一般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并由该无权代理人自己作为当事人承担其法律效果。

6.法人是具有独立人格的团体,具有不同于自然人的一系列明显特征。

某保险公司某地营业部就是典型的法人。

答:(错)。

因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而该营业部仅仅是属于该组织,所以不是法人。

7.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

答:(错)。

因为: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属于有效的法律行为。

8.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的权利将归于消灭,即使其向法院提起诉讼也不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答:(错)。

因为:不是不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而是不再享有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胜诉权。

9.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支配特定价值为内容的权利。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考试试卷(2467)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考试试卷(2467)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课程试卷(含答案)__________学年第___学期考试类型:(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 分钟年级专业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1、单项选择题(5分,每题1分)1. 根据清朝的会审制度,案件经过秋审或朝审程序之后,分四种情况予以处理: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嗣。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法考真题]A.可矜指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免于死刑,一般减为徒、流刑罚B.留养承嗣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被害人有亲老丁单情形,奏请皇帝裁决C.情实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绞监候或斩监候D.缓决指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能确定者,可继续调查,待危害性确定后进行判决答案:A解析:在明代会审制度的基础上,清代进一步完善了重案会审制度,形成了秋审、朝审、热审等比较规范的会审体制。

项,可矜是指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可免于死刑,一般减为徒、流刑罚。

项,情实是指罪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死刑而不是执行绞监候或斩监候。

项,缓决是指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大者,可减为流三千里,或发烟瘴极边充军,或再押监候。

项,留养承嗣是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有亲老丁单情形,合乎申请留养条件者,按留养奏请皇帝裁决,留养承嗣针对的是犯罪人而不是被害人有亲老丁单情形。

2. 秦律明确规定了司法官渎职犯罪的内容。

关于秦朝司法官渎职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4年法考真题]A.对犯罪行为由于过失而轻判者,属于“失刑”B.对已经发生的犯罪,由于过失未能揭发、检举,属于“见知不举”C.对犯罪行为故意重判者,属于“不直”D.故意使罪犯未受到惩罚,属于“纵囚”答案:B解析:项,“见知不举”罪出自《史记·秦始皇本纪》:“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

以古非今者,族。

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

”“见知不举”是指官吏发现犯罪而不揭发、举报,该罪的适用于官吏“明知有人犯罪而故意不予以纠举”,而不是“过失未能揭发、检举”,即其主观状态的要求为故意而非过失。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考试试卷(2788)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考试试卷(2788)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课程试卷(含答案)__________学年第___学期考试类型:(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 分钟年级专业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1、单项选择题(5分,每题1分)1. 赵某因涉嫌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被立案侦查,在此期间逃往A国并一直滞留于该国。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法考真题]A.如果赵某长期滞留在A国,应当适用时效免责B.该案的处理与法的溯及力相关C.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原则,赵某不在中国,故不能适用中国法律D.该案涉及法对人的效力和空间效力问题答案:D解析:项,法对人的效力,是指法律对谁有效,适用于哪些人。

法的空间效力,指法在哪些地域有效力,适用于哪些地区。

本案对这两方面的内容都有所涉及。

项,关于法对人的效力,我国采用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赵某不在中国,不符合属地主义管辖,但不能排除我国基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运用我国法律对其进行管辖。

项,法的溯及力,即法溯及既往的效力,解决的是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的适用问题。

该案的处理与溯及力无关。

项,时效免责,即法律责任经过了一定的期限后而免除。

该案中,赵某逃往国前已被立案侦查,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 关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立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20年法硕(法学)真题]A.授权立法事项在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及时制定法律B.有关犯罪和刑罚的事项可以被授权立法C.被授权机关在必要时,可以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D.授权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且不得继续授权答案:A解析:项,犯罪和刑罚的事项属于关于人民基本权利限制等专属立法事项,只能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

项,《立法法》第10条第2、3款规定,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5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6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中南财经政法《法学通论》模拟试卷及答案三套

中南财经政法《法学通论》模拟试卷及答案三套

《法学通论》模拟试卷A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40分)1、法学体系2、法律要素3、法的作用4、法律权利5、宪法的分类6、国家性质7、国家结构形式8、总理负责制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60分)1、简述法的特征。

2、简述两大法系的相同点与不同点3、简述当代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4、简述宪法的基本特征5、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6、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三、论述题(每题25分,共50分)1、结合实际,论述当代中国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2、结合实际,论述怎样坚持和完善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法学通论》模拟试卷B卷一、名词辨析(每题8分,共40分)1、法与法律2、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3、法的规范作用与法的社会作用4、政体与国体5、公民与人民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60分)1、法律要素有哪些?2、简述法的作用的局限性3、简述我国司法的基本原则4、简述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5、简述现行宪法对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的新发展6、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三、论述题(每题25分,共50分)1、试论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2、结合实际,论述怎样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法学通论》模拟试卷C卷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20分)1、法作为规范,指令人们应为之事、可为之事和不可为之事,给人们的()提供共同的标准尺度,为调整社会关系提供基本的框架。

A、思想B、精神C、行为D、语言2、以下法官可以创造法律的国家是()A、法国B、德国C、英国D、日本3、“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是以下哪位名人所言()A、柏拉图B、亚里士多德C、洛克D、卢梭4、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包括()A、权利B、权力C、义务D、权利、权力和义务5、人权中的首要权利是()A、经济权利B、社会和文化权利C、生存权与人身人格权D、政治权利和自由6、分权原则是由()首先提出而由法国的孟德斯鸠最后完成的。

东师《法学通论(高起专)》15春在线作业1答案

东师《法学通论(高起专)》15春在线作业1答案

东师《法学通论(高起专)》15春在线作业1答案《法学通论(高起专)》15春在线作业1答案一、单选题(共10 道试题,共30 分。

)V1. 民法的平等原则体现在()。

A. 根据自己的意愿设定、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B. 按照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进行等价交换C. 应该诚实、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D.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正确答案:D 满分:3 分2. 1789年,法国的哪部宪法性文件宣布,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

A. 独立宣言B. 大宪章C. 人权宣言D. 权利请愿书正确答案:C 满分:3 分3. 依照保险法和公司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经营财产保险业务或人身保险业务及其再保险业务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被称为()。

A. 投资公司B. 证券公司C. 保险公司D. 中国保监会正确答案:C 满分:3 分4. 在解释法的本质问题上,历史上最早出现的观点,在世界各国几乎都是()。

A. 正义论B. 神意论C. 权力论D. 社会论正确答案:B 满分:3 分5. 我国刑法规定,判处无期徒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

A. 20年B. 18年C. 15年D. 10年正确答案:D 满分:3 分6. 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包括()。

A. 停止侵害B. 排除妨害C. 吊销执照D. 恢复名誉正确答案:C 满分:3 分7. 以下哪项不应当属于法律要素()。

A. 法律原则B. 法律规则C. 法律条文D. 法律概念。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考试试卷(2260)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考试试卷(2260)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课程试卷(含答案)__________学年第___学期考试类型:(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 分钟年级专业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1、单项选择题(5分,每题1分)1. 关于先秦时期的法制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8年法考真题]A.西周时期奉行德主刑辅的治国思想,要求统治者应具有敬天、敬祖、保民的道德品行B.西周时期,男女离婚的法定理由称为七出,即若具法定七种理由之一,男女即可离婚C.《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具有六篇制的法典结构,其中《具法》相当于现代刑法的总则部分,置于法典最后D.西周时期,张三和李四就买卖一头黄牛所签订之契约称为质剂,因此产生的纠纷法官审理称为听讼答案:C解析:项,德主刑辅,是汉代的法制理念,西周奉行的治国思想为以德配天。

项,在西周到宋代以前,只有婚姻法律关系的解除,而无离婚这一说法。

因为解除是单向的,只有男休女,没有女休男。

离婚却是双向的,既有男休女,也有女休男。

因此,“男女离婚的法定理由”的表达并不准确。

项,在西周时期,质剂有别,质是涉及奴隶、牛马等大件活物商品的买卖合同,而剂是涉及兵器、珍宝等小件物品的买卖合同,因此买卖黄牛应当为“质”。

2. 某地发生一起以爆炸手段故意杀人致多人伤亡的案件。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王某被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关于本案辨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法考真题]A.证人乙辨认犯罪嫌疑人时未同步录音或录像,辨认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B.证人丙辨认犯罪现场时没有见证人在场,辨认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C.证人甲辨认制造爆炸物的工具时,混杂了另外4套同类工具D.王某作为辨认人时,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答案:C解析:两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51条规定,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

法学通论答案

法学通论答案

法学院课程考试卷课程名称:学生姓名学号专业教学班级任课教师职称开课学期至学年第学期考试节次年月日第节第一部分案例分析报告案例一:一、案例简介:李某在一风景区旅游,见一女子孤身站在山顶悬崖边上,以为要轻生,想上去阻止,其实不是。

该女子见有人来,便向悬崖下跳去,李某拉住其衣服,救起了女子,不过2人均受伤,李某的相机也碰坏了。

李某将女子送医院并支付了医药费,自己又向医院招待所的服务员借钱支付食宿费。

二、法律争议与适用:1.《民法通则》第93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无因管理在管理人与被管理人(本人)之间产生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关系。

张某为了挽救女子的生命,情急之中拉扯女子衣服,将女子救回,符合无因管理的要件。

2.《民法通则》第93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这些必要费用从理论上分析包括三项:1.偿还管理人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

2.管理人为本人负担必要的债务时,本人应清偿该债务。

3.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遭受损失时,本人负责赔偿。

3. 《民法通则》第93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本题必要费用属于:偿还管理人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4. 《民法通则》第93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本题必要费用属于:管理人为本人负担必要的债务时,本人应清偿该债务。

5.法律规范无因管理的目的在于鼓励见义勇为的行为,因此民法理论认为,管理人不能要求本人支付报酬。

因此结合本题,张某不能要求女子给付报酬。

6.根据民法理论,管理人只有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本人损失的情况下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考试试卷(2217)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考试试卷(2217)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课程试卷(含答案)__________学年第___学期考试类型:(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 分钟年级专业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1、单项选择题(5分,每题1分)1. 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支付货款5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0万元,某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甲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甲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判决,乙公司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中院认为理由成立,裁定本案再审。

在再审审理过程中,甲、乙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乙公司在一个月内向甲公司支付货款50万元,甲公司放弃违约金的请求。

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的调解协议制作了调解书。

后乙公司拒不履行该调解书,甲公司应当通过何种途径救济权利?()[2019年法考真题]A.申请恢复对原判决书的执行B.法院裁定对原判决书的执行C.就调解协议起诉D.申请执行调解书答案:D解析:项,再审中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调解(一审、二审、再审均属于诉讼程序,法院可以组织调解),在再审中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原判决、裁定视为撤销,此时生效法律文书为再审法院制作的调解书。

故乙公司拒不履行调解书,当事人应当申请执行该调解书。

两项,依据“再审调解书送达后原判决、裁定视为撤销”,此时原生效判决书已经不存在,不存在恢复对其执行的问题。

项,既然就此案法院已经制作了调解书,本案已经存在生效的调解书实体解决了纠纷,自然不存在就本案另行起诉或者就调解协议另行起诉的问题。

2. 社会主义法治要通过法治的一系列原则加以体现。

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下列哪一案件的处理体现了这一原则?()[2014年法考真题]A.乙涉嫌抢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不起诉B.丁涉嫌抢劫,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C.甲涉嫌盗窃,立案后发现涉案金额400余元,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D.丙涉嫌诈骗,法院审理后认为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作出无罪判决答案: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④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⑥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学通论期末考试试题

法学通论期末考试试题

法学通论期末考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列哪项不是公民的基本权利?A. 言论自由B. 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C.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D. 财产权的无限私有权2.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故意”是指:A.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B. 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后果不明确,但仍然进行了该行为C. 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有预见,但认为不会发生D. 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后果完全无知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哪项不是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人身权C. 行政权D. 知识产权4.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A.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B. 公开审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C. 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D. 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的原告是指:A. 行政机关B. 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C. 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D. 法律援助机构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1. 简述我国刑法中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及其适用条件。

2. 阐述民法中关于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15分,共30分)1. 张某因与李某发生争执,一怒之下将李某打伤,造成李某轻伤。

请分析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并说明理由。

2. 王某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

王某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请分析王某的请求是否合理,并给出法律依据。

四、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1. 论述我国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平衡原则,并举例说明。

2. 论述我国刑法中关于犯罪构成要件的理论,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

五、综合应用题(每题15分,共15分)某市环保局对一家企业因违反环保法规进行处罚,企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分析该案件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并给出处理建议。

法学通论含答案

法学通论含答案

期末作业考核《法学通论》满分100分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5分,共25分)1.法的体系: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宪法修改:宪法修改是宪法制定者或者是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宪法修改权的国家机关或其他特定的主体对宪法规范中不符合宪法制定者利益的内容加以变更的宪法创制活动。

3.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4.缓刑:缓刑即对原判刑罚附条件的暂缓执行5.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二、简答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1.简述法律规范的概念和特征。

答:法律规范又称为法律规则,是指通过法律条文表现出来的,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法律上的某种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严密的内在逻辑结构的特殊行为规则。

法律规范作为特殊的社会规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认可的,由国家强制的行为规范。

(2)、法律规范规定了社会关系参与者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

(3)、法律规范是普遍适用、并能反复适用的。

(4)、法律规范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

(5)、法律规范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

2.简述宗教信仰自由的主要内容。

答:第一、中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国家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

宗教信仰的选择是公民个人的私事,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等宗教组织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教务的权利。

第二、我国实行宗教与政权相分离、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

宗教不得干预国家的行政、司法和教育制度。

在中国没有占统治地位的宗教,各种宗教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东北师范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学”《法学通论》网课测试题答案1

东北师范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学”《法学通论》网课测试题答案1

东北师范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学”《法学通论》网课测试题答案(图片大小可自由调整)第1卷一.综合考核(共15题)1.消费者权利不包括()。

A、安全权B、知情权C、自主选择权D、随时退货权2.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A.正确B.错误3.立法法规定: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对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以下事项除外()。

A、犯罪和刑罚B、司法制度C、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D、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4.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

()A、错误B、正确5.证据必须查清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A.正确B.错误6.下列哪种案件可以公开审判?()A.涉及国家秘密B.涉及个人隐私C.涉及商业秘密D.涉及军事秘密7.划分法的历史类型的标准是()。

A.法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B.法的效力和法的地位C.法的形式和历史传统D.法律调整的对象和方法8.法人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无限责任。

()A.正确B.错误9.罚金的最低数额为1000元,但未成年人的标准为不少于500元。

()A、错误B、正确10.杨某因工厂事故而死,该死亡在民法上是()。

A.民事法律行为B.民事法律事实C.生活事实D.偶发事实11.区分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的法律意义。

12.法律依靠()保证实施。

A、自然强制力B、社会强制力C、国家强制力D、私人力量13.法律依靠()保证实施。

A.自然强制力B.社会强制力C.国家强制力D.私人力量14.国际公法与国内法的关系有()。

A.国内立法不能改变国际法的原则规则B.国家不得以其国内法规定来对抗其承担的国际义务C.国际法与国内法一脉相承,息息相关D.国际法不干预一国国内法的制定15.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A.正确B.错误第2卷一.综合考核(共15题)1.证人是向司法机关陈述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的第三人。

()A.正确B.错误2.只要没有过错,就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学通论试题答案

法学通论试题答案

法学通论案例一的答案:案例简介因李某的救助行为使二者之间发生无因管理关系。

2、应当由女子偿付,因为此系李某实施管理行为所造成的,而且李某自己没有过失;或者说是此为实施无因管理而发生的损失和合理的费用也行。

3、能。

因为此为李某在管理事务中支出的必要费用。

4、由女子偿付。

因受益人对无因管理行为中发生的正当债务有清偿之义务。

或答由李某偿付。

因该款系李某所借,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原理。

5、不能。

因为无因管理是无偿性的。

6、不应赔偿。

因为此系在紧急情况下无过失造成法律争议与适用《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民通意见》第132条:“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

”评析与结论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

本题中情形正属于此。

对于无因管理重点要掌握的内容就是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

管理人的义务包括适当管理义务、通知本人义务、继续管理义务和报告、计算义务。

而管理人的权利包括:要求受益人偿还必要的费用、要求本人清偿必要的债务、所受损害要求本人赔偿的义务。

管理人的赔偿责任则限于在管理过程中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给本人造成损害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而张某对该女子衣服损失并无过错,因此不承担责法学通论案例二答案:案例简介张某酒后因对被告人李某的一句戏言不满,与李某发作争论打斗。

此时,双方互相争论,行为性质属于互殴。

第二阶段即争论完毕后的阶段。

经人劝慰,张某与李某分开,互殴完毕。

但张某并不善罢甘休,而是抄起两个空酒瓶,将酒瓶磕碎后持碎酒瓶寻衅滋事。

张某看见李某从酒楼出来,口中说“扎死你”,手则持碎酒瓶向李某面部扎去。

李某躲闪不及被扎伤左颈、面部。

这属于互殴中止后,一方又停止忽然攻击的情形。

法学通论(高起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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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1.“违法必究”的含义是指()。

A.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必须予以追究B.对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必须追究C.对任何违法的行为,都必须依法追究D.对刑事犯罪必须追究答案:C2.以下哪项不应当属于法律要素()。

A.法律原则B.法律规则C.法律条文D.法律概念答案:C3.权力分立和制衡学说的代表人物不包括下列哪一位()。

A.洛克B.孟德斯鸠C.汉密尔顿D.卢梭答案:D4.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作用以下列哪项为核心()。

A.国家的根本任务B.阶级统治C.抵御外来侵略D.经济建设答案:A5.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法治等于法制B.法治代表着一种法律精神C.法治是民主的法制模式D.法治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答案:A6.下列关于行政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法根本无法制定统一法典B.行政法的核心是控制行政权C.法国行政法院的建立标志着行政法部门的形成D.行政法只规范国家行政答案:B7.划分法的历史类型的标准是()。

A.法律调整的对象和方法B.法的效力和法的地位C.法的形式和历史传统D.法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答案:D8.法最根本的是由()决定。

A.物质文明B.政治文明C.精神文明D.阶级状况答案:A9.以下哪个选项不是法创制的三种主要方式()。

A.起草B.制定C.认可D.解释答案:A10.以下哪项不属于民法的基本原则()。

A.诚实信用原则B.平等原则C.等价有偿原则D.比例原则答案:D11.甲、乙两人订立买卖一幅古画的合同,甲交付定金100元,后乙因故违约,则乙应返还定金()。

A.50元B.100元C.200元D.300元答案:C12.以下规范性文件不属于行政法渊源的是()。

A.宪法B.党的决议C.国际条约D.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布的文件答案:B13.民法调整的对象不包括()。

A.婚姻关系B.财产关系C.继承关系D.劳动关系答案:D14.在我国,国家的根本法指的是()。

A.刑法B.民法C.宪法D.行政法答案:C15.“商”的广义含义指的是什么()。

法学通论

法学通论

期末作业考核《法学通论》满分10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1.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因损害法律上的义务或根据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2.成文宪法:指在一个国家中用名称为宪法的成文法典来表现的各种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规范。

3.行政主体:指享有行政职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独立承担责任的组织。

4.刑法:刑法是关于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5.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1. 法律关系的客体有哪些?答:1、物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支配的、在生产上和生活上所需要的客观实体。

物要成为法律关系客体,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应得到法律之认可。

第二,应为人类所认识和控制。

第三,能够给人们带来某种物质利益,具有经济价值。

第四,须具有独立性。

至于哪些物可以成为法律关系客体,应由法律予以规定,但这样几种物不得进入国内商品流通领域,成为私人法律关系的客体:(1)人类公共物或国家专有之物。

(2)文物或贵金属。

(3)军事设施、武器。

(4)危害人类之物。

2、人身人身是由各个生理器官组成的生理整体(有机体)。

但须注意的是:第一,活人的(整个)身体,不得视为法律上之“物”,不能作物权、债权和继承权的客体。

第三,权利人对自己的人身不得进行违法或有伤风化的活动,不得滥用人身,或自残人身和人格。

第三,对人身行使权利时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超出法律授权的界限,严禁对他人人身非法强行行使权利。

3、精神产品精神产品是人通过某种物体或大脑记载下来并加以流传的思维成果。

精神产品属于非物质财富。

我国法学界常称为“智力成果”或“无体财产”。

4、行为结果在很多法律关系中,其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的是行为结果。

分为两种:一种是物化结果;另一种是非物化结果。

2.我国采取单一制结构形式的原因有哪些?答:1.历史原因。

我国自秦始皇统一中国以来建立的就是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国家。

法通期末复习答案

法通期末复习答案

法学通论复习卷(A)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共15小题,每题1分,共15分。

在给定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写在答题纸上,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1、狭义上的法律,专指(B )A、以“法”命名的规范性文件B、立法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C、一国的基本法律D、宪法2、下列法律部门中,体现国家对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和管理的是(D )A、宪法B、民商法C、行政法D、经济法3、由国务院所制定的法律文件称为(B )A、法律B、行政法规C、行政规章D、行政决定4、下列关于法律的效力层次的表述,错误的是(C )A、立法主体的地位越高,其制定的法律效力越高B、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C、行政规章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D、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5、根据法律关系主体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规定,(D )A、婴幼儿无行为能力是指婴儿不能实施任何行为B、婴幼儿没有享有权利的能力C、婴幼儿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能力D、婴幼儿能成为权利主体6、美国是(B )国家A、单一制B、联邦制C、邦联D、政合制7、我国的政体制度是( C )A、总统制B、议会制C、人民代表大会制D、多党合作制8、下列不可以被个人私有的财产是(B )A、房屋B、矿藏C、知识产权D、土地使用权9、个人对其创作的根雕设计,可以享有的知识产权是(A )A、著作权B、专利权C、商标权D、外观设计10、梅因在其《古代法》中指出: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

在婚姻关系中,“身份到契约的运动”主要是指婚姻(B )A、一夫一妻原则B、自由原则C、不受法律调整D、是合同11、下列关于诉讼离婚的说法,正确的是( D )A、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如果军人不同意则不能离婚B、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任何一方在半年内都不得再次提起诉讼C、诉讼离婚案件中,法院应秉持“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理念D、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必须进行调解12、生育权是指(A )A、公民有生育的自由,也有不生育的自由B、公民有生多生少的自由C、女方专属的一种权利D、已婚夫妻才享有的权利13、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B )A、故意犯罪B、过失犯罪C、意外事件D、不可抗力14、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行为,造成损害的,属于(C )A、故意犯罪B、过失犯罪C、紧急避险D、不可抗力15、下列纠纷的解决方式中,具有最终的权威性的是(C )A、协商B、调解C、诉讼D、行政复议二、多选题(本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法学通论

法学通论

期末作业考核《法学通论》满分100分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5分,共25分)1.法:法,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2.违宪审查:违宪审查又称宪法监督,是指特定的机关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式,对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等规范性文件和特定主体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审查并做出处理的制度。

3.行政补偿:行政补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因合法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失,由国家依法予以补偿的制度。

4.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又称自我防卫,简称自卫),是大陆法系刑法上的一种概念。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5.留置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简答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1. 简述法产生的标志。

答:国家的产生,社会成员之间权利义务出现分离,法律诉讼与司法的出现为法律产生的标志2.简述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答:⑴、有宪法不等于有宪政;宪法只是个文件,可以写的很漂亮而不必实施。

比如戒严时期的台湾。

比如文革时期的中国大陆。

比如纳粹时期的德国。

⑵、有宪政不一定有宪法。

比如英国有宪政而无宪法。

英国的宪法性文件包括《大宪章》、《王位继承法》、《人民代表法》等,但这些都不是正式的“宪法”。

⑶、宪政是宪法实施的状态。

习总书记说:宪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有宪法而无宪政,这个国家一定不是民主的、法治的。

宪政不完全等于三权分立。

英国崇尚议会主权。

就不是三权分立。

三权分立并非魔鬼。

一个良好的政府必须有权力的监督和制衡。

3. 简述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区别。

答:⑴、原因不同.行政赔偿针对的损害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而行政补偿针对的是合法行为;⑵、范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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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通论》试卷A卷及参考答案
专业:姓名:
学号:成绩:
一、名词解释(共20分,每题4分)
1、法学体系
答:法学(学科)体系是由法学各个分支学科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法律要素
答:法律要素(法的要素)是指构成法律这个系统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元素、部分、因素,法律就是这些要素构成的集合体。

3、法的作用
答: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的行为、社会生活的影响、指导、功效。

4、法律权利
答:法律权利是指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人或主体依法享有的具有这样或不这样行为,要求他人这样或不这样行为的某种资格、能力和自由。

5、宪法的分类
答:宪法分类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将宪法分为不同类别的活动。

通过这种活动来探求宪法的产生、发展规律,揭示宪法在不同背景和条件下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二、简答题(共40分,每题8分)
1、简述法的特征。

答:法有四大特征:
A、法以行为规范为主,其内容涉及法律权利、权力与义务。

B、法主要出自国家,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C、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D、法具有更广泛的普遍约束力。

2、简述两大法系的相同点与不同点
答:相同点:同是西方法律制度,在本质、功能、历史类型方面都是相同的,都崇尚法治、法律至上。

两者的主要区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源源不同;
(2)法律分类不同;
(3)法官的权限不同;
(4)诉讼程序不同;
3、简述当代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
答:(1)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至上与民主立法原则。

(2)权利与人权保障原则。

(3)权力制约原则。

(4)合宪性原则。

(5)实事求是原则。

4、简述宪法的基本特征
答:(1)宪法是根本法;
(2)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

(3)宪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

(4)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5、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答:(1)普遍性原则;
(2)平等性原则;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4)无记名投票原则,
(5)选举的物质保障与法律保障原则;
三、论述题(共40分,每题20分)
1、结合实际,论述当代中国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

答:(一)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的行为、社会生活的影响、指导、功效。

当代中国法在保障、引导和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引导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引导和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保障、引导和推进对外开放,维护国际和平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二)法治有两个最基本的要件:法律的权威性和法律的正当性。

前者是法治的表现形式,后者是法治实质方面的要求。

(三)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的意义。

依法治国是治国理念上的重大突破;
依法治国是执政方式上的历史性转变;
依法治国是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2、结合实际,论述怎样坚持和完善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答:(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也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人民依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选举代表组成代表机关,然后由代表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其他国家机关对代表机关负责的一种制度。

(二)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无比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
(1)便于人民参加国家管理(议行合一制度);
(2)便于少数民族参加国家管理:
(3)便于中央的集中领导和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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