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审计重点分析(DOC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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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审计重点分析(DOC 11)
上市公司审计重点管窥
一、常见风险信号
从哲学的角度,任何本质都将通过现象表露出来。同样,在上市公司审计中,任何“非常”行为都会有其外露的迹象,即风险信号。若CPA能及早察觉,就能缩小审计范围,重点审计疑点、难点,披露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综合考察近几年上市公司舞弊案例,专家发现常出现如下风险信号,以供审计人员和市场参与者参考。
(一)筹资、投资盲目,并购无规划
新上市的公司常利用募集到的资金进行资本运作,用于投资或并购其他企业,以扩大自身经营规模,扩展经营领域。同行业的横向并购或相关行业的纵向并购,一般能降低成本(生产成本、税负、交易成本等),形成规模效益。但不相关行业的混合并购往往面临较大风险,若公司对新涉足行业的前景估计不足,其经营行为必然难以顺应市场需求,反而会对自身正常的经营、管理、组织程序产生负面影响,资源被浪费。涉及的经营领域过大,反而会拖垮原有企业。
有的上市公司不按招股说明书的要求将募集的资金投入使用,而将其托给券商在二级市场买卖股票,以提高投资收益。这是一种对投资人不负责的行为,若在二级市场深度套牢,投资人将遭受巨大损失。
因此,CPA要关注所筹资金的使用方向、使用效率,考察使用的合理性。对当年筹资、并购次数较多的上市公司,CPA应关注这些交易的真实性,是否存在利用多次并购交易调节利润的情况,也应意识到自身实力不强的上市公司,若投资范围过广,将面临较大经营风险,CPA则承担着较大的审计风险。对委托理财事项,则要查阅相关协议资料,了解抵押情况,确定其合法性及可收回性。
(二)股价波动异常
企业的经营举措公布后,股市将有提前量的反映,这是对未来的预期,而实施方案后的影响将在后期得以体现。投资者决策的依据是财务指标和经营成果,这也是上市公司违规造假的直接对象。
“银广厦”通过伪造购销合同、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虚构主营业务收入、虚构利润达7.45亿元,其中1999年1.78亿元,2000年5.67亿元,使其业绩出现惊人的增长,股价竟上涨了440%.
股价变动受外部交易环境和内部经营业绩共同影响,CPA应结合本年度整个证券市场的行情来考察上市公司的股价,防止某些上市公司利用“牛
在审计过程中,CPA应掌握近三年该公司的审计意见情况,向前任CPA 了解相关信息,但这些信息仅作为参考,CPA主要利用自己的专业判断估计风险水平。
(四)利润质量不高
孤立地审查利润表或现金流量表,都可能忽视问题所在,利润表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编制,并不能准确反映公司的实际盈利能力;现金流量表按收付实现制原则编制,也不能准确反映当期盈利能力。因此,要结合两张报表分析,审查盈利质量。若该公司当年利润较多,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CPA应加倍关注其收入的来源、构成,考察其真实性。
根据以下公式:
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本期净利润+不减少现金的费用+营业外支出+非现金流动资产减少+流动负债增加-不增加现金的收入-营业外收入-非现金流动资产增加-流动负债减少。
可见,当本期净利润为正数,经营活动的现金净流量为负数时,很可能增加了大量经营性应收项目,未实际收到款项;或增加了大量营业外收入,主营业务收益不高。如此利润构成表明存在虚构交易、虚增利润的可能。
分析利润质量还应关注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关系。提前确认收入,推迟结转成本、确认费用,是上市公司常用的造假手段。如“银广厦”公司销售收入成倍增加,但仓储费、运输费却没有增加,若CPA能将收入与费用结合分析,比较前后期成本、费用变化,毛利率变化,是不难发现其中的造假行为的。
二、应重点关注的高风险审计领域
经上述风险信号提醒,CPA可以合理怀疑出现风险信号的上市公司有较大可能存在违规造假行为。2001年新会计制度的颁布为审计理论界和实务界处理一些重大问题提供了指导。目前,关于上市公司审计热点问题的探讨,主要集中在以下领域:
(一)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交易因其自身的复杂性,以及公司内控制度和审计程序的局限性,CPA往往难以完全披露关联方交易的错报、漏报。因此,上市公司常利用关联方交易实施不平等条件下的交易,已达到其财务目标。关联方交易更是ST、PT公司“保牌”的重要途径。综
合考察近年上市公司利用关联方交易造假案例,可以发现不合规的关联方交易常表现在下列方面:
1、上市公司发生的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购销业务,以不平等的资产剥离或注入形式进行。
这类交易金额大、时间长、业务复杂,是关联方交易较为突出的类型。例如:北大科技(600078)2001年年报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因为北大科技晋江昌盛分公司的固定资产(纺织设备)账面价值达3.9亿元,接近公司总资产的50%.CPA认为无法证明其真实价值(这些资产不值3.9亿元)。这些资产是该公司从当时的第一大股东厦门万时红集团手中通过收购或资产置换而来的。北大科技用自己的优质资产却换回这些无法“证明其真实价值的资产”。对这类交易CPA应重点关注交易的真实性、资产评估计价的公允性和一致性。
2、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存在资金往来和拆借,但极少披露相关信息
当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以支付资金使用费的形式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审计相对简单(查证上市公司是否将取得的资金使用费用于冲减当期财务费用,若取得的资金使用费超过一年期银行利率计算的金额,相当于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的部分冲减当期财务费用,超出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而在有些上市公司年报中,并未提及资金占用费,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往往无偿占用其货币资金,还给上市公司的常是流动性差、价值不实的资产。2001年,猴王股份第一大股东猴王集团被裁定破产,其拖欠猴王股份8.9亿元,猴王股份还为其提供担保金2.44亿元,合计11.3亿元。而猴王股份总资产仅9.34亿元。猴王股份被大股东掏空,步入ST行列。对不披露巨额资金占用情况,CPA有理由怀疑交易的真实性,是否存在转移资金、管理层之间的幕后交易等违规行为。
3、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的担保事项
上市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担保较为普遍,甚至担保金额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例如:2001年,中关村为其参股公司北京中关村通讯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