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与防治非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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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守文《经济法》复习资料

张守文《经济法》复习资料

张守文《经济法》复习资料1、经济法的具体制度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宏观调控制度,具体包括财税调控制度、金融调控制度、计划调控制度等;另一类是市场规制制度,具体包括反垄断制度、反不正当竞争制度、消费者保护制度等。

2调解经济或配置资源的手段有两个,一个是市场的无形之手,另一个是国家的有形之手。

要使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国家则要在市场调节的基础上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市场失灵,一个是政府失灵。

在运用市场的无形之手进行调节的情况下,随着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妨害竞争、外部效应、公共物品、信息偏在等问题越来越突出,从而使市场调节的无形之手很难有效地发挥作用,与此同时,诸如公平分配、币值稳定等问题,也是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解决的,由此便提出了市场失灵的问题;由于信息不足、滥用权力、腐败寻租、体制不健、多头管理等原因,政府在资源配置上是低效的甚至是无效的,这被称为政府失灵。

4、,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以及与此相对应的效率与公平的矛盾,是很基本的矛盾,这些矛盾不能有效协调和解决时,必然会产生“两个失灵"的问题。

经济法不是单纯地强调限制政府的权力和国家的权力,而是以及适用合理的程序,按照经济规律的要求,努力实现既定的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

5己的独立利益,为了各自的利益,都会采取有利于自己的行动,都会调制主体和调制受体互相之间必然要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相应的理性行动,可能采取合作的态度,也可能采取不合作的行为,以求在互动的博弈过程中各类利益主体必然要求产权界定清晰,也必然关注为取得和保护产权所花费的成本。

6、经济法之所以会产生,导源于“两个失灵"问题的存在。

经济法不但要规范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等市场行为,同时要规范政府的调控和规制行为。

因此,一类是市场失灵的问题,一类是政府失灵的问题。

7,来不断解决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兼顾效率与公平,从而持续地解决“两个失灵”的问题,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保障社会公益和基本人权,进而实现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横向上分为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纵向上分为基本目标和最高目标.具体包括①稳定增长目标(双重目标)②保障基本人权目标(分配法)③保障社会公益目标④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目标.8理论意义来看,经济法的调整目标是经济法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价值论中居于承上启下的地位,它既能够把抽象的价值转化为具体的法律构成部分,同时又能够为相关的法律原则和具体规则提供指导;其次,从实践价值来看,经济法调整目标的研究对于相关的经济法的法制建设,尤其对于经济法的立法和法律实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2020年会计职称考试考点:中级经济法(一)

2020年会计职称考试考点:中级经济法(一)

2020年会计职称考试考点:中级经济法(一)第一章总论第一节经济法概述经济法的概念及体系【考情分析】考频:☆【高频考点】:经济法的概念及体系(―)经济法概念“经济法”这个概念起源于法国。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颁布了《煤炭经济法》和《钾盐经济法》。

之后,德国出版了很多以经济法为题的学术著作和教科书。

经济法概念有了较为完整的含义。

从经济法产生的社会经济背景考察,西方国家的经济法,是在从自由资本主义经济过渡到垄断资本主义经济过程中,国家为应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市场失灵和经济危机等问题,而越来越普遍采取干预措施的背景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在我国,经济法是在改革开放和增强经济法制的背景下逐步兴起的,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步伐的推动而持续丰富和完善。

当前,经济法的概念、范畴等在学术界尚存有分歧。

本教材不对学术性分歧作探讨和研究。

经济法现象已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从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来看,它实际是社会经济集中和垄断的产物,是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具体表现。

东奥“娜写年华”发布。

在我国《民法通则》的立法说明中,就民法与经济法、行政法的关系作了如下解释:“民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即横向的财产、经济关系。

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国家和企业之间以及企业内部等纵向经济关系或者行政管理关系,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主要由相关经济法、行政法调整……”据此,能够说,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经济法体系如同经济法的概念一样,对经济法的系问题,学术界也存有不同理解。

本教材按照经济关系以及经济法所调整的基未内容,将经济法体系作如下划分:1.经济组织法,指经济组织的法律制度,主要是企业法律制度。

如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

2.经济管理法,指国家在组织管理和协调经济活动中形成的法律制度。

主要是计划和产业政策、财税法、金融法、外汇、价格、市场和特定行业管理法等。

中会计职称《经济法》第一章预习:经济法概述

中会计职称《经济法》第一章预习:经济法概述
财税调控法
财政法
财政体制法
预算法、国债法、政府采购法、转移支付法等
财政收支法
税法
税收体制法
税收征纳法
税收征纳实体法
如所得税法、财产税法等
税收征纳程序法
金融调控法
计划调控法
市场规制法
(微观)-------
两反一保规制法
反垄断法
银行、证券、保险、能源等的监管法律规范,也属于市场规制法。
(市场规制法又称市场监管法)
有效行为与无效行为
4、行为的相关要素
主观因素
行为目的
(1)从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来看,首先要实现促进和保障经济的稳定增长等经济目标,并进而实现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等社会目标,在此基础上,实现促进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最高目标。
(2)从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的角度看,其市场对策行为的目标,主要是实现利润的最大化或效用的最大化。
地方性法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效力大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第二节经济法的主体
1、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从主体形态分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
从经济法调整的领域分
宏观调控法主体
调控主体
如财政部、国税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
受控主体
认知能力
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的认知能力,以及企业或消费者的认知能力等,不仅会直接影响调制行为,也会影响市场主体的利益。
在经济法领域,要考察某些主体的行为,特别是主体的能力时,主要应考察主体的认知能力
对于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的认知能力,在经济法上应当特别强调,它尤其关系到经济规律、对客观形势的分析和把握,关系到调制行为的成败得失。因此,要规范经济法主体的行为,也要对主体的认知能力特别关注

2023年经济法复习

2023年经济法复习

1,经济法旳概念: 是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 着重研究经济法旳产生、发展规律旳法学学科。

作为一门重要旳新兴学科, 经济法学在法学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 这与经济法在现代国家法律体系中旳重要地位直接有关。

2,三三理论: 市场三缺陷1.市场障碍2.市场机制旳唯利性导致公共产品旳缺失3.市场激动旳被动性和滞后性。

国家调整三方式;1.干预市场以强制力反对垄断和限制竞争, 反对不合法竞争, 排除市场障碍, 恢复市场机能。

2.国家以拥有和可支配旳资产参与直接投资经营, 调整社会经济旳构造和运行3.国家宏观调控方式旳运用。

经济法体系三构成: 1.市场规范法旳形成2.国家投资经营法旳形成3.宏观调控法旳形成。

3,经济法旳调整对象: 1.市场规则关系。

是指国家在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过程中,为了维护国家、经营者和消费者旳合法权益而对市场主体旳市场行为进行必要干预而发生旳关系。

2.国家投资经营关系。

指国家参与经济活动,直接投资经营国有企业或从事其他商业或金融活动过程中发生旳多种社会关系。

3.宏观调控关系。

是指国家从全局和社会公共利益出发,在对关系国计民生旳重大经济原因实行全局性旳调控过程中与其他社会组织所发生旳关系。

4,经济法律关系旳概念。

特指属于经济法部门旳法律关系, 也即由经济法部门所规定和保障旳权利义务关系。

5,经济法主体: 是经济法律关系旳直接参与者, 它既是经济权利旳享有者, 又是经济义务旳承担者。

是指具有直接从事或管理生产经营、分派、互换、消费活动旳经济权利能力和经济行为能力, 依法成立并能独立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旳主体。

6,经济管理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承担公共经济管理职能旳当事人, 国家机关,特殊企业, 经授权旳其他组织。

7,经济活动主体:1、经营者:是指以营利为目旳, 依法获准进入市场, 从事商品生产、销售或提供有偿服务旳法人、合作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

2、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 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旳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

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精讲讲义第一章 总 论

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精讲讲义第一章 总 论

本章考情分析在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8分,2019年卷一分值为9分,卷二分值为1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预计2020年的考试中,本章分值估计在8-9分左右,题型维持客观题不变。

本章内容涉及民法、仲裁法、民事诉讼法相关知识,记忆量较大,是理解经济法原理的基础章节,尽量从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记忆。

一、经济法概述【知识点1】经济法的渊源★渊源制定机关效力层级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根本大法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仅次于宪法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仅次于宪法和法律地方性法规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如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不得与宪法、法律与行政法规相抵触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例和单行条例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条约、协————定【理解】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B.国务院制定的《总会计师条例》C.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D.财政部发布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选项A是法律,选项B是行政法规,选项C是地方性法规,选项D是部门规章。

以上四项,法律的效力最高。

【例题·单选题】下列法律形式效力最高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B.国务院制定的《总会计师条例》C.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D.财政部发布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选项A是法律,选项B是行政法规,选项C是地方性法规,选项D是部门规章。

《经济法0914章》课件

《经济法0914章》课件

VS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衡协调原则、维护公平竞争原则、责权利相统一原则等。
详细描述
平衡协调原则是指经济法要平衡协调各种经济利益关系,促进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维护公平竞争原则是指经济法要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秩序,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责权利相统一原则是指经济法要确保各方主体权利、义务和责任的统一,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详细描述
经济法案例分析
合同纠纷案例分析涉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包括合同违约、解除、解释等。
总结词
分析合同违约的情形、责任认定和赔偿方式,如供应商未能按时交付货物等。
合同违约案例
探讨合同解除的条件、程序和后果,如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案例
研究合同条款的解释原则和方法,解决合同条款模糊或歧义的问题。
详细描述
政府不仅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要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政府还需要加强对市场的监管,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此外为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总结词
民事责任是指因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造成损害时,经营者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政府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处罚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是指因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犯罪时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
《经济法0914章》ppt课件
经济法概述合同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济法案例分析
目录
经济法概述
总结词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有社会性、经济性和政策性的特点。
详细描述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主要调整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具有社会性、经济性和政策性的特点。经济法的社会性强调其以社会利益为本位,经济性则强调其以调整经济关系为本位,政策性则强调其直接受国家政策的影响和制约。

经济法学概论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经济法学概论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经济法学概论复习题及参考答案复习题及参考答案经济法学概论一、填空题:1.“经济法”一词最初出现于法国_______所著《自然法典》中的表述。

2. 经济法的性质有: __________、内容的变动性和表现形式多样性。

3.市场主体进行经济活动可选择的组织形式有_____、公司、合伙等。

4. 市场竞争规制法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和_______________。

5. 商业贿赂是在经营活动中通过给予_____来换取交易的行为。

6.世界上最早的反垄断法是____国的谢尔曼法。

7. 产品责任原则是只要因缺陷造成损害就应当承担责任,而不再考虑经营者________。

8.调整一国整体的产业状况和运作过程的基本性规定和统一体制是_________制度。

9. 财政的三大职能是:__________、配置资源、保障社会稳定。

10.国家禁止的非法价格行为有:_________、价格欺诈行为和暴利行为。

11. 现代法意义上的经济法概念应当是德国学者______在《经济学词典》中的概括。

12. 政府通过行政指令的方式,强令经济主体之间合并的行为是__________。

13.市场主体破产的两个基本条件是:主体是法人和其_______________。

14. 反垄断法的任务有两个:监督企业行为和_______________。

15. 经营者以_____的价格大量销售商品,以排挤对手独占市场的行为叫做倾销。

16. _________国1947年颁布的反垄断法名称是《禁止私人垄断法》。

17. 我国《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有_____情形的,应向消费者支付相当于消费价款数额两倍的赔偿金额。

18. ______的前身是1947年成立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19.《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争议解决制度有__________、仲裁和诉讼三种方式。

20.统计的原则有实事求是、__________和责任原则。

21.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三大法律是《商标法》《专利法》和《______》。

马工程《经济法学》教学(1-10)

马工程《经济法学》教学(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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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一节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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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法主体权利和义务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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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法主体权利和义务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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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经济法主体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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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法责任的界定
1、责任承担的非过错性 2、责任追究的积极性 3、责任主体的绝对性 4、责任内容的惩罚性
二、经济法实施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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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影响经济法实施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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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宏观调控法的基本理论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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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导语:
本章与其他各章的联系:本章着重介绍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 理,回答市场规制法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本章是总论阐述 理论在宏观调控法领域的具体化,也是对宏观调控法律制度 共性理论问题的提炼,连接经济法总论和宏观调控法律制 度。
本章教学重难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界定、经济法的定义、 经济法的经济性、规制性和现代性的内涵与表现,以及经济 法发展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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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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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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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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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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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经济法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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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法宗旨的基本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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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法宗旨的内涵与界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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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确认识经济法宗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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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济法宗旨与其他相近概念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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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法宗旨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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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有答案的案例。

经济法-有答案的案例。

一:1999年国庆,上海某公司的黎民准备与妻子趁假期外出旅游。

黎民决定选择新江旅行社提供的昆明大理五日游。

于是黎民在9月25日亲自到新江旅行社办理了手续,预约10月2日上午的飞机去昆明旅行,10月7日上午的飞机回来;在云南期间有进口空调大巴接送至旅馆及各景点;住宿条件为三星级宾馆、双人房;旅行社承担第一门票及三餐,每日餐费为50元/人;旅行社为每上名游客提供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为2万元;费用为4500元/人。

黎民当即付款9000元。

9月3O日,旅行社与黎民又进行了确认,并告之具体起程时间。

10月2日上午,游客来到指定地点,应到45个人,实到44人,有一位叫万林的游客因昨夜搓麻将突发脑梗阻死亡。

大家来到机场,不料由于机场有大雾,班机推迟了两个小时才起飞。

到达昆明后,游客在机场又等了近两个小时,才开来了一辆国产大巴车,且未开空调。

而司机则责怪是他们迟到违约在先。

车至旅馆后,游客们发现该旅馆实为二星级宾馆;而且因旅游情况火爆,在双人房里均加铺一张。

游客们提出意见,但在旅游期间一直未能得到解决。

在以后几天的旅游中,游客对景点游览时间太短、三餐价高质次等颇为不满。

10月6日,在去一景点游览途中,游客与司机、导游又发生争执。

司机竟然殴打游客,将黎民等3人打伤并摔坏了黎民的一架照相机。

后在当地警方的干涉下,司机被依法拘留。

结束这次不愉快的旅行回到上海后;游客们纷纷向新江旅行社和消费者协会投诉,黎民等3人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请分析:1、黎民与新江旅行社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

2、在整个旅游过程中出现了哪些法律事实及其引起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1)黎民等游客与新江旅行社约定昆明大理五日游,这是合法行为,引起了游客与旅行社之阁的旅游合同法律关系的发生,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

(2)10月2日上午飞机误点是因机场大雾,是自然现象引起了乘客与航空公司的运输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时间延后)。

这种绝对事件往往被认为是不可抗力,当事人都无过错,所以任何一方均不应承担责任。

帮您恢复记忆_经济法第9章 相关财政法律制度4

帮您恢复记忆_经济法第9章  相关财政法律制度4

“我领大家过中级”《经济法》第九章相关财政法律制度(上)本章属于非重点章节, 出主观题的可能性几乎为0;由于本章相对独立, 结合其他章节的内容出题的可能性也几乎为0。

因此, 大家在本章上不必耗费太多的精力, 如果实在是对本章的内容感兴趣, 那就等到考试之后再细细研读吧!本斑竹将分三贴分别总结本章这三节的重点内容。

本贴总结本章第一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重点内容:1.军事采购、采购人使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进行的政府采购、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政府采购均不适用《政府采购法》。

2.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条件:①具有法人资格, 且注册资本≥50万元;②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其他利益关系);③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④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所需设备、设施等办公条件;⑤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⑥申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前3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⑦有参加过规定的政府采购培训的法律、经济、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 这些专业人员要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其中: 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职工总数×50%, 具有高级职称的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职工总数×10%。

3.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条件:①具有法人资格, 且注册资本≥400万元;②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其他利益关系);③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④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所需设备、设施等办公条件;⑤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⑥申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前3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⑦有参加过规定的政府采购培训的法律、经济、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 这些专业人员要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其中: 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职工总数×70%, 具有高级职称的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职工总数×20%。

经济学视野下的“非典”现象

经济学视野下的“非典”现象

作者: 彭洁
作者机构: 陕西理工学院管理工程系
出版物刊名: 中国市场
页码: 65-65页
主题词: 经济学视野 消毒用品 防护用具 防护性 经济发展 严峻考验 市场机制 信息不对称经济增长 恐慌心理
摘要:<正>市场决定价格并不排除政府必要的干预在“非典”流行期间,为防止其蔓延,人们普遍采取了一些防护性措施,包括服用一些有预防作用的中、西药品,准备了防护用具如口罩、手套及消毒用品,等等。

“非典”是一种自然灾害,它的流行对每个社会成员的生命安全都带。

经济法与防治非典

经济法与防治非典

经济法与防治非典在当今社会,经济法作为调节市场经济关系的重要法律,对于防治非典疫情也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经济法的角度出发,探讨如何运用经济法手段防治非典疫情。

一、加强市场监管,保障市场秩序在防治非典疫情的过程中,市场监管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经济法通过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保障市场秩序的稳定,从而为防治非典疫情提供有力的支持。

具体而言,经济法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加强市场监管:1、严格市场准入。

经济法应当规定市场准入的条件和程序,确保进入市场的主体具备必要的资质和条件,同时防止不具备相关资质和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从而保障市场的安全和稳定。

2、规范市场竞争行为。

经济法应当规定市场竞争的规则和标准,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出现,保障市场的公平和公正。

同时,对于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经济法应当依法予以打击。

3、加强产品质量监管。

经济法应当规定产品质量的标准和要求,保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经济法应当依法予以处理,以防止疫情的传播和扩散。

二、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发展在防治非典疫情的过程中,经济发展也是不可忽视的一环。

经济法通过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的发展,从而为防治非典疫情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具体而言,经济法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加强宏观调控: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经济法应当规定财政支持的条件和程序,为防治非典疫情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

同时,对于因防治非典疫情而受到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经济法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2、加强金融支持。

经济法应当规定金融机构在防治非典疫情中的责任和义务,为防治非典疫情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

同时,对于因防治非典疫情而遇到资金困难的单位和个人,经济法应当依法予以帮助。

3、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经济法应当规定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目标,鼓励发展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

同时,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和项目,经济法应当依法予以淘汰和调整。

三、加强社会建设,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在防治非典疫情的过程中,社会建设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经济法与防治非典

经济法与防治非典

经济欠发达地域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存在问题与计谋[摘要]随着经济欠发达地域高职教育办学规模的迅速扩大,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显现了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文章从经济欠发达地域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动身,提出相应的解决计谋。

[关键词]经济欠发达地域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计谋一、欠发达地域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取得的成绩1.在办学经费有限的情形下,学院师资队伍结构取得优化,整体素养有所提高。

高职教育的教学特点决定了其实验实习设备设施投入大,教师队伍建设投入和教学运行本钱高。

地址高职院校鉴于“地址为主”的治理体制,国家、省级政府大体无办学经费投入。

可是随着高职教育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在办学经费有限的情形下,各个院校仍通过量种方式大量补充了专业教师,强化了师资队伍。

尽管地处经济欠发达地域,加上新校区的扩建,经济压力颇大,但各院校仍加大了师资培育力度,让部份教师进行了学历深造,从高校引进了高学历的人材,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直接引进及聘请具有良好工程背景和具有职业教师潜质的高素养工程技术人员,从而使得教师队伍在年龄、职称方面和实践技术等方面起到了必然的互补作用,整体素养有所提高。

2.在学院综合办学能力不强的情形下,在提高“双师型”教师素养上有所冲破。

“双师型”教师是职业技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一大特点,也是办好高职学院的关键。

经济欠发达地域地址办高职院校综合办学能力的相对低下,使他们在短时刻内很难与经济发达地域高职院校相对抗,尤其是“双师型”教师的培育,需要有产学研互动合作的良好平台。

欠发达地域的高职院校由于所处区域的经济进展水平不高,高职教育固有的“校企合作”“产学研一体化”教学活动难以突出。

可是,通过暑期无工程体会教师的下厂实习、聘请企业具有丰硕工程体会人员担任教师等多种方式的尝试,欠发达地域在提高“双师型”教师素养上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具有“双师素养”的教师数量明显提高。

3.在人材流向发达地域的情形下,通过人事制度改革留住、鼓励人材。

“非典”防治措施与经济法相关法律制度

“非典”防治措施与经济法相关法律制度

“非典”防治措施与经济法相关法律制度
陈建贞
【期刊名称】《经济与法》
【年(卷),期】2003(000)007
【摘要】2003年春天,肆虐的非典型性肺炎病魔向我们发起了挑战,我们卷入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之中。

现在,全国上下都在关注非典,在为抗击非典而努力。

其中,我们的政府为抗击非典采取了积极的措施,进行了积极的作为。

近观我国政府所采的各项措施,能否从中找到相应的法律依据呢?
【总页数】2页(P57-58)
【作者】陈建贞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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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WTO规则与我国相关经济法律制度比较 [J], 储敏
3.低碳经济法律制度的优化研究——评《低碳经济法律制度研究》 [J], 詹有平
4.2008年全国会计资格考试中级经济法考试辅导利用图表掌握经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 [J], 游文丽
5.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经济法律制度研究——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经济法保障研究》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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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案例库经济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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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案例库经济法律关系1、1997年9月23日由江苏国际广告公司策划的斯亚花园售楼广告在报上刊出。

该广告采用四方联邮票形式,印刷带有“中国邮政”字样,50分面值和图案,并在四方联的右上角冒用邮政日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伪造或冒用邮政专用标志。

南京邮政局对此作出了2000元罚款的处罚。

请根据上述情况:(1)试分析本案的法律关系。

(2)邮政局有无处罚权?请说明理由。

2、江西省赣州××百货商厦在1995年7月向社会招工时,向被录用人员每人收取押金100元。

1996年10月8日江西省赣州地区劳动局对此做出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百货商厦未执行。

1997年1月16日,劳动局又下达劳动监察询问通知局,××百货商厦的法定代表人仍未于理睬。

劳动局遂于1997年3月18日作出劳行决字(97)1号行政处理决定:(一)严肃执行整改指令,退还员工缴纳的抵押金;(二)处罚款8000元整。

3、安徽新集科贸发展有限公司,自1997年5月国务院证券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关于严禁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规定》以来,继续以个人名义买卖股票并利用28俱个人股票帐户长期申购新股获取暴利。

其行为明显违反了上述三部委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

为严肃证券法规,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新集科贸公司违规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予以警告,没收该公司非法买卖股票所得,对单位处以罚款,并责令其将非法开设股票和资金帐户限期纠正。

请运用所学知识分析以上案例,并阐释经济管理权的行使方式。

4、SARS期间价格规制行为所依价格法规范的效——价格法的渊源2003年4月24日至27日,北京京鲁水泊食品有限公司销售龙安84消毒液(470ml装),应售4元/瓶,实售15元/瓶,抬高价格2.75倍。

北京市物价局认定该公司不执行法定价格干预措施,超最高限价销售龙安84消毒液,决定对其处以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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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与防治非典(一)
〖内容提要〗作者认为,在非典时期或后非典时期维护市场秩序,刺激经济增长,经济法具有民法和行政法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经济法通过对非典型带来的外部性进行调整,以达到规范非典商品市场,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国家为了刺激经济发展虽然出台了一些政策,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因此,作者提出减免农业税、制定贴息贷款实施细则、杜绝减免税费一刀切和实施财政补助政策的建议
关键词:经济法非典
今年春季以来,非典(SARS)在我国广东和华北等部分地区肆虐,打乱了人们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

从目前的医学研究来看,SARS疫情的发展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给我国控制SARS疫情带来一定的难度,虽然现在评估SARS疫情的实际影响还为时过早,但毫无疑问,非典已经深刻影响着人们的行为方式和行为选择,非典已经引起人们对诸如卫生习惯、现代教养、国民素质等一些司空见惯的现象进行反思。

就经济领域而言,非典对于旅游业、餐饮业等服务性行业的打击十分严重,同时也给生产、销售非典药品、严峻考验,经济法作为法律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已经并正在防治非典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此我们想通过对经济法价值的再认识,使非典这一坏的事件产生好的结果。

一、在非典时期或后非典时期维护市场秩序刺激经济增长
经济法具有其他部门法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在非典时期或后非典时期经济法具有民法不可替代的作用
非典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复杂的,民法调节无法消除该种影响。

第一,传统民法以个人为本位,以权利为主导,强调个体的权利、平等和自由。

它通过设定权利义务来划定国家和其他个体不得随意进入的私人空间,使私人的物质生产、交换和消费活动摆脱政府干预,实现意思自治。

非典时期或后非典时期要修正紊乱的市场秩序,维持、促进经济增长需要国家进行干预,公权介入私域与民法基本精神相左而与经济法理念相合,经济法原本就是国家干预之法,非典时期或后非典时期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增长具有任何部门法都不具有的优势。

当然,经济法的干预是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增长等社会本位为标准,否则就是干扰市场经济。

第二,民法遵循优胜劣汰游戏规则,民事主体追求私益最大化,这样民法有利于保护市场竞争中优胜者利益,而疏于对弱者利益的保护。

此种性质决定民法只能要求民事主体消极地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而不要求其积极地促进社会公共利益,这也是民法过分强调市场之手的必然结果,正如孟德斯鸠所言:“民法以私人利益为目的,……”。

在非典时期或后非典时期要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增长等公益,必然要求不仅要考虑市场主体的利益,更要考虑社会整体的利益,特别是非典肆虐时期,保护社会整体利益尤为重要。

所以国家必须采取一切措施,包括牺牲部分市场主体的利益,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民法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经济法却有了充分发挥其调节功能的舞台空间。

国家采取限制“非典商品”2价格就是经济法调节功能的体现。

第三,民法虽然是市部场经济的基本法,但它不调节或不能有效调节市场经济的外部性问题,因为民法只强调形式平等或起点平等,而不考虑或很少考虑结果公平。

非典则既可能给市场主体带来意外的商机,使其在短期内获取意外的高额利润,也可能给市场主体带来巨大损失,对此类外部性问题民法无能为力,民法既不可能限制因非典而意外获取高额利润的企业之利润率,也不可能给因非典而遭受打击的企业任何救助,这显然不利于非典时期或后非典时期经济秩序的恢复和保持经济健康增长。

经济法则具有处理市场经济外部性问题的天然功能,对因外部性问题致使市场主体意外遭受重大损失的,国家可以通过补贴救助、贴息、减贷或减免费税等进行调控,对因外部性而意外获取高额利润的,国家通过价格等手段限制其利润率。

当然,经济法并不解决所有的外部性问题,只有外部性问题威胁社会公共利益时才予以
解决。

另外,民法主要调节微观经济,可以说民法在宏观调控方面无能为力,而经济法的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却可以分别调整微观经济秩序和宏观经济平衡,还可以对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进行综合调整。

第四,民法虽然平等地保护市场竞争中的每一个个体,但由于各种复杂的因素导致竞争的结果总是分出强者与弱者,民法平等保护每一个体实质上演变为只保护强者,弱者无法获得民法的保护,而经济法恰恰提供了保护弱者的机制。

在非典疫情肆虐初期,贫困人群染上非典无钱医治,由于没有充分认识到非典危害的严重性,采取民法调节的结果是部分贫困患者因无钱医治而成为非典的传播者。

非典疫情迅速蔓延不能不说与民法调节乏力有关。

国家认识到疫情对社会公益的严重危害后,进行有效干预,包括对贫困非典患者和农民患者提供完全免费治疗,疫情得到有效控制,这是国家自觉运用经济法调节的结果。

经济法保护弱者是出于社会公益而不是杀富济贫。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认为,经济法在非典时期或后非典时期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增长以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具有民法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在非典时期或后非典时期经济法具有行政法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一,从法的价值取向方面看,行政法的作用有限。

在公私法划分中,行政法属于公法,行政法是关于权力资源配置之法,公权力配置的法理依据是安全优先兼顾效率、秩序等其他价值取向。

行政法的价值取向使得配置权力资源的硬件系统──行政机关或官僚组织先天具有追求安全的倾向。

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斯蒂格里茨认为,行政机关或官僚组织至少有下列问题:一是行政机构主要目标是追求机构最大化。

正如尼斯坎南(W.A.Niskanen)所得出的结论那样——官僚们关心的不是效率、赢利、优质服务等目标,而是工资、办公室的舒适程度、公众中的声望等,所有这些都与机构的规模有关;二是官僚组织及官员们厌恶冒险使得官僚机构创新能力衰退。

厌恶冒险使得官员们办任何事都要考虑安全问题,故而习惯于办事拖拉、推诿而不在意这种官僚作风的社会损失。

追求安全、厌恶冒险使得行政法处理应急事件、突发事件的能力大打折扣,往往丧失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时间。

经济法横跨公私法两大法域,在个人本位和社会本位、个人正义和社会正义的冲突中,经济法选择了社会本位和社会正义,经济法关注的不是某一个具体的个人,关注的是社会整体的效率、秩序、安全、公平和正义。

反不正当竞争法、反暴利法、价格法、产品质量法都能够在非典时期在控制价格保障供给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有关部门已经处理数十万件非典商品案,依据的绝大部分都是经济法规范。

从经济法的产生来看,其产生或者是出于应对经济危机的需要,或者是用于解决战争或战后一些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因此,经济法在处理和解决突发事件方面具有优势。

第二,从调整对象方面来看,行政法的作用有限。

行政法学界将行政法定义为“调整行政主体行使其职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此种界定过于宽泛,行政法调整的领域应当是行政组织法与行政救济法。

“行政法的要害是程序法,而非实体法”;“行政法是公法的一部分,它规定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并规定公民在受到行政行为侵害时的行政救济”。

行政法应着重以程序法为核心展开研究,其精髓在于控权,在于维持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力量平衡。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决定了其在防治非典中只能发挥有限的作用。

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尽管学术界尚未取得共识,但对于价格法、税法、计划法、产业结构法、金融调控法等宏观调控方面的法律,以及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倾销与反补贴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广告法等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属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却无异议。

前者关注的是整体性和社会本位等宏观总量的平衡,后者关注的则是排除市场障碍,维护经济发展的微观秩序,所谓“宏观着眼,微观着手”。

非典时期维护秩序尤其是经济秩序,控制物价尤其是非典商品价格,保障供给以维护经济秩序从而维护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市场秩序规制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后非典时期使国民经济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关注社
会整体利益,以及非典肆虐时期保护社会整体利益,宏观调控法有充分发挥其调节功能的空间。

第三,从调整方法方面来看,行政法的作用有限。

行政法调整方法如命令、批准、许可等具有刚性特征,在行政领域内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一旦超越其适用范围,或者无功而返,或者破坏法治。

非典涉及的领域极其广泛,对人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均产生重大影响,经济领域提供的物质是人们生活的基础,用行政法的调整方法解决非典时期或后非典时期经济领域内的问题显然不是合适的选择,只有经济法才有能力解决这些问题,例如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分四种情况对物价进行干预和监控:一是造谣惑众,即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二是牟取暴利,即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经营者为了牟取暴利大幅度涨价;三是率先涨价,即在某一地区或者某些领域带头涨价;四是囤积居奇,致使商品价格大幅度上涨。

在具体把握上采取三种形式:一是在生产环节实行利润率控制。

比如生产口罩的企业规定企业利润率不能超过5%,或者是多少,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定。

二是流通环节实行差率控制。

比如消毒液,如果10块钱的消毒液加20%的差率的话,它就是12块钱,也就是高来高走。

三是最高限价。

比如北京市对“八味方”实行最高限价,对口罩也实行了最高限价。

另外,从法规范体系方面看,行政法规范主要是行政组织法和救济法,对防治费典,刺激经济增长很难发挥直接的作用,而从我国现行经济法规范体系构成来看,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方面的立法已经具备应对非典产生一系列经济问题的基本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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