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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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世界贸易组织
一、单项选择题
1、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于()
A、1948年
B、1986年
C、1995年
D、1996年
2、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的最重要的基本原则是()
A、非歧视原则
B、自由贸易总原则
C、公平贸易原则
D、透明度原则
3、关贸总协定第八轮多边贸易谈判又称()
A、东京回合
B、狄龙回合
C、肯尼迪回合
D、乌拉圭回合
4、世界贸易组织的最高权利机构和决策机构是()
A、部长会议
B、总理事会
C、秘书处
D、贸易政策审议机构
5、非成员国加入世贸组织须经部长会议()
A、2/3以上多数通过
B、1/2以上多数通过
C、3/4以上多数通过
D、4/5以上多数通过
6、关贸总协定规定,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进行关税减让谈判时,发展中国家可引用()
A、对等减让原则
B、平等互惠原则
C、非互惠原则
D、独立自主原则
7、中国自()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方。
A、2001年12月11日
B、2001年9月17日
C、2002年1月1日
D、2001年11月11日
8、根据最惠国待遇条款,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所给予缔约国对方的特权、优惠及豁免待遇,应与缔约国一方给予()
A、任何第三国的待遇相同
B、本国的公民、企业的待遇相同
C、第三国或本国的公民、企业的待遇相同
D、其参加的关税同盟的其他成员国的待遇相同
9、我国政府承诺到2005年,将工业品的平均关税降至()
A、10%
B、17%
C、23%
D、3%
10、争端解决机构在接到申请后的()会议上必须决定同意或不同意成立专家小组。
A、全体
B、第一次、C第二次D、第三次
二、多项选择题
1、关于贸易条约和协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贸易条约和协定是国与国之间发生贸易往来的前提条件
B、贸易条约和协定有双边与多边之分
C、贸易条约和协定反映了缔约国对外政策的要求
D、贸易条约和协定只能在政府间签订
2、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包括()
A、非歧视原则
B、互惠原则
C、关税保护和关税减让原则
D、公平贸易原则
E、透明度原则
3、战后作为世界经济三大支柱的国际性组织机构是()
A、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B、世界银行
C、联合国贸发会议
D、国际劳工组织
E、关贸总协定
4、世界贸易组织的公平贸易原则主要包括()
A、最惠国待遇
B、国民待遇
C、禁止倾销
D、限制出口补贴
E、授权条款
5、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特点()
A、世界贸易组织是正式的国际组织
B、世界贸易组织是非正式的国际组织
C、世界贸易组织是联合国下属的国际机构
D、世界贸易组织是永久性的国际组织
E、世界贸易组织是临时性的国际组织
6、WTO争端解决机制中上诉机构审查的范围包括( )
A、专家小组报告中的法律问题
B、专家小组作出的法律解释
C、专家小组调查的争端事实
D、专家小组调查的某些关系重大的争端事实
三、名词解释
1、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2、世界贸易组织
3、最惠国待遇
4、国民待遇
5、乌拉圭回合
6、服务贸易总协定
7、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8、贸易争端解决机制
四、判断题
1、1948年中国已是关贸总协定的的创始国。
()
2、WTO决策程序规则中的协商一致原则即意见一致或对一项决定各成员方都表示拥护和支持。
()
3、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宗旨都是实现全球的自由贸易,反对各种贸易壁垒和贸易歧视。
()
4、关贸总协定与世界贸易组织在法律上都是正式的国际组织。
()
5、最惠国条款给予某些国家同盟国才能享受到的最优关税待遇。
()
6、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焦点是农业、服务业和知识产权。
()
7、专家小组或上诉机构的结论报告或建议,经DSB通过后即成为后者的正式建议或裁决。
()
8、专家小组应由5位专家组成,除非争端各方同意由3位专家组成。
()
9、专家小组审案期限一般不应超过6个月,最长不得超过9个月,在紧急情况下,专家小组应尽力在3个月内向争端当事方作出报告。
()
10、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定包括序言和16条条文,并有4个附件,如果没有附件,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就成为没有实质性规定的空架子。
()
五、简答题
1、简述述WTO的宗旨、职能。
2、简要分析WTO与GA TT的区别。
3、简述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非歧视原则。
4、简述WTO的基本原则。
5、下列哪几项行为符合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的规定,哪几项不符合?为什么?
(1)美国对任何一个对美出口超过其从美国进口量2倍的国家征收20%的关税。
(2)美国对小麦出口实行补贴,以夺回一部分被欧盟抢走的市场。
(3)美国对加拿大木材征收进口关税,却没有对其他关税进行相应比例的削减。
(4)加拿大应美国的要求,对本国木材出口征税以安抚美国木材生产商。
(5)一项对高科技领域如电子和半导体的科研提供补贴的计划。
(6)政府对由于进口竞争而失业的工人提供特殊资助。
6、简述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主要特征?
六、论述题
1、如果美国对部分出口到中国的产品给予了补贴扶持,且这种补贴对我国的国内产业利益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那么,在你看来,如何才能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来获得救济?针对不同性质的补贴又该寻求怎样的救济帮助?
2、如果中国和日本在钢材问题上发生了贸易冲突与争端,根据WTO的有关规则,你认为合理解决此类争端的具体方法及程序有哪些?
3、有人认为,一国可以利用提高出口退税率的方法促进本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并且退税率越高越好,你认为这个结论对吗?请结合WTO原则和我由的出口业务发展实际加以说明。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
2、A
3、D
4、A
5、A
6、C
7、A
8、A
9、A 10、C
二、多项选择题
1、AE
2、ACDE
3、ABE
4、CD
5、AD
6、AB
三、名词解释
1、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GATT是一个签订于1947年多边贸易协定.它规定了指导国际贸易的一系列准则,由设在日内瓦的总部负责监督执行情况。
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几乎全部发达国家加入了这一协定。
2、世界贸易组织:1995年建立的、取代关贸总协定,并按照乌拉圭回合多边谈判达成的最
后文件所形成的一套协定和协议的条款作为国际法律规则,对各成员国之间经济贸易关系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监督、管理和履行的正式国际贸易组织。
绝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和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都是其成员。
3、最惠国待遇:按照GA TT的规定,它要求一成员方不给任何一个其他成员比它给其他所有成员更优惠的待遇,除非这种优惠安排是与非成员方达成的。
4、国民待遇:是指其他成员方的货物、服务以及服务提供者进入本国国内市场后,在国内税费以及征收国内税费的方法上不低于给予本国货物、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但给予外国人、企业的待遇可以高于本国人和企业。
国民待遇原则并不要求将本国公民、企业所享有的一切权利都给予外国公民、企业,如沿海航行权、领海捕鱼权就不在适用范围之内。
5、乌拉圭回合:在GATT主持下持续时间最长的下次多边贸易谈判。
它不仅在关税减让方面,而且在非关税壁垒的削减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特别是它把农产品和纺织品都纳入到谈判的范围中来,还就服务贸易、与贸易相关的投资、以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问题达成了一系列协议。
6、服务贸易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中达成的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的一个多边国际协定。
该协定所涉及的领域包括国际运输、国际旅游、国际金融与保险、国际电讯、国际工程承包、视听服务、国际文教卫生交流等。
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是本协定中最重要的条款。
与货物贸易领域不同,这两个原则并不是各成员必须履行的普遍义务,而是建立在各自的承诺之上,或者说是在平等协商基础上按照大多数成员同意的市场开放程度通过谈判达成协议,再根据协议在不同行业实行不同程度的国民待遇。
协定还包括人员流动、航空运输、金融服务、电讯服务和最惠国待遇例外申请等五项附录,以及1995年后达成的《金融服务协议》和《信息技术产品协议》。
7、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是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达成的新协议,有七个部分,共73条。
主要内容有:一般规定和基本原则,关于知识产权的效力、范围及使用标准,知识产权的执法,知识产权的获得、维护及相关程序,争端的防止和解决,过渡安排,机构安排、最后条款等。
该协议的名称之所以叫《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目的是为了强调知识产权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转移已经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8、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贸易解决争端解决机制是世贸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世贸组织与其他组织相比的显著特征之一。
争端解决机制包括《GA TT1994》第22、23条和《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及其附件,以及《关于实施与审议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的决定》等。
以《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作为主线,形成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的程序法律体系,并建立起类似终审法院的争端解决机构和一个常设上诉机构。
四、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10、√
五、简答题
1、论述WTO的宗旨、职能。
答:世界贸易组织简称WTO,世贸组织是致力于监督世界贸易和使世界贸易自由化的国际组织。
其前身为1947年创立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世贸组织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知识产权贸易,而关贸总协定只适用于商品货物贸易。
(1)宗旨
世贸组织的宗旨为:“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和大幅度、稳步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的份额,与其经济发展需要相称”。
其目标是:“建立一个完整的、更有活
力和持久的多边贸易体系,以包括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以往贸易自由化努力的成果和乌拉圭多边贸易谈判的所有成果。
”
(2)职能
世贸组织是具有法人地位的国际组织,它在调节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世贸组织的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
其基本职能有:
组织实施世贸组织负责管辖的各项贸易协定、协议,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实现各项协定、协议的目标;并对所辖的不属于“一揽子”协议项下的诸边贸易协议如《政府采购协议》、《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等的执行管理和运作提供组织保障;为成员提供处理各协定、协议有关事务的谈判场所;并为世贸组织发动多边贸易谈判提供场所,谈判准备和框架草案;解决各成员间发生的贸易争端,负责管理世贸组织争端解决协议;对各成员的贸易政策、法规进行定期审评;协调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国际经济组织的关系,以保障全球经济决策的凝聚力和一致性,避免政策冲突。
2、简要分析WTO与GATT的区别。
答:WTO的前身时关贸总协定(GATT)。
GATT全名为“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临时适用协定书”。
二战后,为吸取教训,避免全球性经济危机,首先由美国发起,包括中国在内的23个国家签署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GATT存续期间,一共进行了8轮多边谈判,乌拉圭回合之后,参加谈判的各方达成了《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定》,世界贸易组织(WTO)由此成立。
具体来说GA TT与WTO的主要区别是:
(1)GATT是临时性的。
GA TT从未得到成员国立法机构的批准,其中也没有建立组织的条款,不是一个实质性国际组织。
WTO及其协议是永久性的,是一个实质性的国际组织。
作为一个国际组织,WTO具有良好的法律基础,因其成员已经批准WTO协议,而且协议本身规定了WTO如何运作。
(2)GATT的协议是一个诸边协议,而WTO的协议是一个。
多边协议,诸边协议意味着各成员可以有选择地参加,而多边协议则意味着各成员须全面参加。
即对GATT的条款,一成员认为某些条款不适合该成员,它就可以不签署,而WTO协议则是一揽子协议,要参加就都要参加。
因此,两者在处理问题的方式上也不相同,GA TT强调一致通过,而WTO强调“除非所有成员下致反对,否则就通过”。
(3)WTO拥有的是“成员国”,而GA TT只拥有“缔约国”,这就说明了这样一个事实,即从正式角度讲GATT只是一个法律文本,GA TT的法律规定只有规劝性,而WTO的法律规定具有强制性。
(4)GATT处理货物贸易,WTO还包括服务贸易、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和投资措施,今后还将扩大到环境保护。
(5)WTO争端解决机制与原GA TT体制相比,速度更快、更自动,作出的裁决不会受到阻挠。
在贸易上发生争端时,GATT是没有办法,只以谈判,通过双边谈判或多边谈判来解决,而WTO则有一套很完善的争端解决机制,因此无论是速度还是效率都会非常的快。
3、简述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非歧视原则。
答:(1)世界贸易组织继承了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并在其所管辖的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以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等新的领域中予以适用并加以发展.其中,非歧视原则是总协定和世贸组织最重要的原则,这一原则是通过最惠国待遇条款和国民待遇体现的。
(2)最惠国待遇条款。
它要求每一个缔约方在进出口方面以相等的方式对待所有其他的缔约方,而不应采取歧视待遇。
一缔约方可根据最惠国待遇条款,享受任何缔约方通过谈判达成的所有关税减让和其他贸易上的优惠待遇.这样最惠圄待遇就从双边互惠推广到多边
互惠。
但是,这项条款有若干例外,比如特惠关税、关税同盟、自由贸易区以及毗邻国家之间对边境贸易所给予的优惠待遇。
(3)国民待遇条款。
它要求每一个缔约方对任何缔约方的产品进人其国内市场时,在国内税或其他商业规章等方面应当享有与本国产品同等的待遇,不应受到歧视。
国民待遇也有例外规定,比如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对国民待遇的例外规定。
4、简述WTO的基本原则。
答:WTO所秉持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5个:
(1)非歧视待遇原则
非歧视待遇原则,又称无差别待遇原则,它要求缔约双方在实施某种优惠和限制措施时,不要对缔约对方实施歧视待遇。
在WTO中,非歧视待遇原则由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条款体现出来。
①最惠国待遇:平等对待他人。
所谓最惠国待遇就是缔约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其他第三方的任何优惠、特权都必须自动、无条件地给予缔约另一方。
WTO协议规定,成员间不能歧视性地对待它们的贸易伙伴。
WTO某成员一旦授予某些国家一项特殊优惠(例如给予某种产品更低的关税),就必须给予所有其他成员。
换而言之,就是“Favour one,favour all”(优惠一个国家,就必须优惠全部国家)。
②国民待遇:平等对待外国人和本国国民。
WTO规定,进口产品和本地生产的产品应该受到同等的待遇,而且至少应该在外国产品进入进口国市场之后给予同等待遇。
对于外国和本土的服务、商标、版权和专利也应该享受同等的待遇。
(2)贸易自由化原则:通过谈判逐渐降低贸易壁垒
降低贸易壁垒,消除贸易扭曲,是促进国际贸易自由流动的主要措施之一。
贸易壁垒不仅包括关税措施,还包括一切存在贸易效应的非关税措施。
本原则要求各成员通过谈判逐渐降低贸易壁垒,开放市场,促进商品与服务的自由流动。
对于各个成员来说,就是削减关税,控制非关税壁垒措施的实施。
但是,贸易自由化并不意味着完全的自由贸易,而是在某些情况下允许一定程度的保护。
另外,WTO要求一般取消数量限制,禁止出口补贴,但是在农产品、纺织品领域还存在不少例外。
(3)可预见性原则:通过约束和透明度原则来实现
WTO各成员承诺不会无故地提高贸易壁垒有助于提供一个清晰的、透明的商务环境。
在WTO中,当成员同意开放其商品或服务市场时,他们就受到了自己的承诺的约束。
对于货物贸易来说,这些约束就是承诺关税税率的上限,也就是说成员征收的关税税率不会高于自己的承诺水平,但允许降低。
一旦成员要求改变约束的关税税率,它必须与其他成员协商之后,才有可能采取。
除关税约束之外,WTO的多边贸易体系也通过其他方式改进自己的可预见和稳定性。
方法之一是减少使用配额和其他措施来设立进口数量限制;另一种方法是使成员的贸易规则尽量清晰和公开,也就是保证透明度。
许多WTO协议要求成员政府公开其政策,既可以在国内公开,也可以通知WTO。
WTO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对成员贸易政策的常规监督也鼓励各成员政策的透明。
(4)鼓励公平竞争原则
WTO并是一个“自由贸易”机构,因为WTO所管理的多边贸易体系确实允许进行关税保护,在某些情况下也允许其他形式的保护。
因此准确地说,WTO是一个致力于公正、公平和无扭曲竞争的贸易体系。
非歧视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设立的目的之一就是寻求公平的贸易条件。
WTO的《反倾销协议》、《补贴和反补贴协议》都是针对存在不公平竞争行为时,进口国遭受损害的情况达成的成员共识。
其他许多WTO协议中也都有支持公平竞争的内容,例如农
业、知识产权、服务方面的协议。
政府采购协议(是一个诸边协议,只有部分WTO成员签署)将竞争规则拓展到成千上万政府机构的采购之上。
(5)鼓励发展和经济改革原则
WTO鼓励发展,因此允许发展中国家在履行协议内容时拥有更大的弹性。
同时WTO的协议一般都继承了GATT对发展中国家提供特殊援助和贸易减让的条款。
考虑到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具体利益和要求,WTO确立了对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特殊待遇原则。
这包括允许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市场保护程度可以高于发达国家成员;通过“授权条款”规定各成员可以给予发展中国家成员差别及更加优惠的待遇,而不必将这种待遇延伸到其他成员;GSP制度的存在为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制成品出口提供了单方面的优惠待遇;在知识产权协议的实施方面,发展中国家有更长的时间安排;在争端解决机制方面,也要求WTO秘书处对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援助和法律援助。
5、答:(1)不符合。
因为贸易不平衡本身不是征收进口关税的理由。
(2)符合。
GATT的禁止补贴原则对农产品例外。
(3)不符合。
因为GATT规定任何情况下提高关税都必须伴随对其他产品关税的减免。
(4)符合。
GATT并未对自愿出口限制提出要求。
(5)符合。
因为对科研提供补贴不属于贸易限制的范围。
(6)符合。
这是美国国内政策,GATT对其没有规定。
6、简述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主要特征。
答:WTO争端解决机制具有以下几个鲜明特征:(1)其司法化特征更加明显。
与1947年关贸总协定争端解决机制偏重于争端解决的外交方式相比,它更倾向于争议解决的法律方式,如设立专门的争端解决机构、规定了强制管辖权、增加了上诉程序、加大了裁决的执行力度和程序时限更加明确等。
(2)其具有很高程度的统一性,它将国际贸易中几乎所有领域都纳入了其管辖范围之内。
(3)强化了多边机制,任何单边贸易报复行动的成员都必须面对其他成员援用《谅解协定》对它提出的法律挑战。
(4)从其运行情况看,它日益赢得了尊重。
六、论述题
1、如果美国对部分出口到中国的产品给予了补贴扶持,且这种补贴对我国的国内产业利益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那么,在你看来,如何才能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来获得救济?针对不同性质的补贴又该寻求怎样的救济帮助?
答:《补贴与反补贴协议》规定了利益受损成员方可以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寻求救济的规定。
这就是我国保护自身利益的WTO规则依据。
一般情况下,禁止的补贴的可申诉的补贴都可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寻求救济,关于不可申诉的补贴纠纷则通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委员会解决。
具体地说:
(1)针对禁止性补贴的救济
第一,当一成员认为另一成员在给予或维持禁止性补贴时,可请求其进行磋商;
第二,应一成员的请求,被认为给予或维持补贴的成员方应尽快进行磋商,澄清事实并达成双方均能接受的解决办法;
第三,磋商双方未能在提出磋商请求后的30天内达成解决办法的,其中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事项提交给争端解决机构,由其进行裁决。
(2)针对可申诉补贴的救济
第一,当一成员认为另一成员的补贴导致其国内产业的损害,可请求该成员进行磋商;
第二,争端双方应尽快进行磋商,澄清事实并达成均能接受的解决办法;
第三,磋商双方未能在60天内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时,其中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事项提交给争端解决机构,由争端机构进行裁决。
(3)针对可申诉补贴的救济
第一,如果一成员认为另一成员采取的绿箱补贴对其相关的国内产业造成了严重不利影响,该成员可请求与对方进行磋商;
第二,应一成员的磋商请求,给予或维持补贴的成员应尽快进行磋商,以澄清有关事实并达成双方接受的解决办法;
第三,如果在提出磋商请求后60天内,未能达成双方接受的解决办法,提出磋商请求的成员可将此事项提交给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委员会解决。
2、如果中国和日本在钢材问题上发生了贸易冲突与争端,根据WTO的有关规则,你认为合理解决此类争端的具体方法及程序有哪些?
答:WTO的DSU规则中规定了争端的解决方式包括磋商、斡旋和调停,上诉审查、仲裁等方式。
(1)磋商:WTO的争端解决程序以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书面的磋商请求开始。
《GATT 1994》及DSU都规定,各缔约方应对另一缔约方提出的关于影响协议执行的任何总问题给予积极的考虑,并提供足够的磋商机会。
(2)斡旋和调停:DSU第5条规定,调解是争端各方同意下自愿采取的程序,可依一方的请求随时开始,也可以随时终止,一旦终止,起诉方即可开始请求设立专家组。
(3)上诉审查:《GATT 1994》规定,如果请求磋商的成员认为磋商未能达成双方同意的解决办法,且如果进口方已经采取最后行动(如开始征收反倾销税、采取保障措施等),则起诉方可将争议提交DSB,要求成立专家小组解决争端。
专家小组负责对争端的事项作出客观评估,得出调查结果,并提交给DSB。
(4)仲裁:对于适用专家小组或上诉审查程序的争端,如争端当事方在通过建议或裁决之日起45日内就执行的合理期限达不成协议,该争端则应通过仲裁解决。
3、有人认为,一国可以利用提高出口退税率的方法促进本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并且退税率越高越好,你认为这个结论对吗?请结合WTO原则和我由的出口业务发展实际加以说明。
答:这个结论是错误的。
(1)出口退税的定义及必要性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对报关出口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或免征应纳税额。
它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并为各国接受的、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税收措施。
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制度之所以未被国际社会或贸易组织确认为贸易保护措施而加以限制,是因为:
①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各国税制的不同而使货物的含税成本相差很大,出口货物在国际市场上难以公平竞争,而绝大部分国家对出口贸易是鼓励的,因此,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制度有助于提高货物的竞争力。
②依据税法理论,间接税是转嫁税,虽是对生产和流通企业征收,但税额实际上是由消费者负担,是对消费行为进行征收;而出口货物并未在国内消费,因此应将出口货物在生产流通环节缴纳的税款退还。
③依据国际法的国家领域权原则,进口国还要根据本国税法规定对进口货物征税,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可以有效地避免国际双重课税。
(2)出口退税率并不是越高越好
对中国来说,通过出口退税的确可以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增长,但是较高的出口退税率也给一国的财政造成了极大的负担。
根据出口退税的初衷是退还出口货物的增值税或消费税,因此退税的部分不能超过出口货物在流转的过程中所征收的这上部分的税额。
如果超过这一部分,应退税额将会对一国财政产生巨大的压力,也不符合WTO的规定。
①使财政产生巨大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