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酒店经营中涉及的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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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 一 、合同履行的概念 • 合同的履行 , 是指合同生效后 , 双方当事 人按照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 , 完成各自承担的义 务和实现各自享受的权利 , 使双方当事人订立合 同的目的得以实现的行为 。 • 二 、合同履行的规则 • (一)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履行规则 • (1)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 , 按照国家标准 、行 业标准履行 ; 没有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 , 按 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
• (三) 格式条款的解释 • 《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 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 七 、赠与合同 • (一) 赠与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 赠与合同 , 指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财产无 偿给予他方 , 他方受领该财产的合同 。 赠与 合同具有下列特征 : • 1 、 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 • 2 、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 3 、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 一 、合同订立的概念与形式 • (一) 合同订立的概念 • 合同的订立 ,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 人 , 依法对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 , 达 成协议的法律行为 。 • (二) 合同订立的形式 • 根据《合同法》第10 条规定 , 当事人订立 合同 , 有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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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赠与合同的效力 1 、 赠与人的义务 (1) 交付赠与物的义务 。 (2) 瑕疵担保责任 。 2 、 受赠人权利义务 受赠人有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 , 但赠与合 同约定负担义务的 , 受赠人须按约定履行义务 。
第三节
•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效力即合同的法律效力 , 是指已经 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一定的法律约束 力。 • 一 、合同生效 • 合同生效后 , 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 当事人随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 即附 条件合同 。
•
履行抗辩权 , 是指在双方合同中 , 一方当 事人在另一方不履行责任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时 , 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者拒绝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 。 • (一) 同时履行抗辩权 • (二) 后履行抗辩权 • (三) 不安抗ຫໍສະໝຸດ Baidu权
• 二 、无效合同 • 无效合同 , 是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不发
生履行效力的合同 。 • 根据《合同法》第 52条规定 , 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 , 合同无效 :
(1) 一方以欺诈 、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 损害国 家利益 ; (2) 恶意串通 , 损害国家 、集体利益或者第三者 利益 ;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5) 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 2 、 要约邀请 • 要约邀请也称要约引诱 , 是指希望他人向 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 • (二) 承诺 • 1 、 承诺的概念和要件 • (1)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 • (2) 承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向要约人发出 ; • (3)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 • 2 、 承诺的效力 • 承诺的效力即承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 。
• (三) 合同的成立事实
(1) 《合同法》第 36条规定 , 法律 、行政 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 同 ,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 要义务 , 对方接受的 , 该合同成立 。 (2) 《合同法》第37条规定 , 采用合同书形 式订立合同 , 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 , 当事人一 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 , 对方接受的 , 该合同成 立。
• 三 、可撤销合同
•
可撤销合同 , 是指因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 意思表达不真实 , 经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 权 , 使已经生效的意思表示归于无效的合同 。
• 四 、效力待定合同 • 所谓效力待定合同 , 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 立 , 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 , 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 , 尚未确定 , 一般须经有 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 。
• (2)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 , 按照订立合同 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 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 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 按照规定履行 。 • (3) 履行地点不明确 , 给付货币的 , 在接受 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 交付不动产的 , 在不动 产所在地履行 ; 其他标的 , 在履行义务一方所 在地履行 。 • (4)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 , 债务人可以随时履 行 , 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 , 但应当给对 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 (5)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 , 按照有利于实现合 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 • (6) 履行费用不明确的 , 由履行义务一方负 担。
• 五 、缔约过失责任
(1) 假借订立合同 , 恶意进行磋商 ; (2) 故意欺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 虚假情况 ; (3) 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 六 、格式条款合同 • (一) 格式条款的概念 •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 , 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 这一规定 描述了格式条款的以下特征 : • 1 、 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 • 格式条款是由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定的 , 在 拟定之时并未征求对方当事人的意见 。
• 4 、 合同的实际成立 • 《合同法》第36 条规定,法律 、行政法规 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当 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 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 (二) 合同的成立地点 • 1、 一般规定 • 《合同法》第 34条规定 ,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 同成立的地点 。 • 2 、 书面合同的成立地点 • 《合同法》第35 条规定 ,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 式订立合同的 , 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 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
• 2 、 重复使用 • 重复使用包括适用对象的广泛性和适用时间 的持久性 。 • 3 、 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 • 此点强调了格式条款的附从性或定型化特征, 即格式条款的特点在于订约时不容对方协商(要 么接受,要么拒绝),容许协商而不与对方协商 或放弃协商的权利,该条款并非格式条款。 • (二) 格式条款的订立规则 • 《合同法》第 39 条第 1款规定,采用格式条 款订立合同的 ,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 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 并采取合 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 款 , 按照对方的要求 , 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
【知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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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的概念 ,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 2、 合同订立的过程。 3、 合同的效力。 4、 合同履行的相关规定。 5、 合同的附随义务。 6、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7、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案例导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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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南京某大学的学生丁某到河南某 大学进行学术活动。到达后遂在大学的宾馆客房 休息。一觉醒来,丁看到自己的背包被扔在卫生 间的地上,在打电话通知服务台时,她又发现自 己的笔记本电脑不见了。丁吓得花容失色,丢失 了 1200元现金事小,电脑里保存着她一年来进行 四次试验的数据和五篇论文 。宾馆认为,根据 《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 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宾馆已提供住房, 履行 了所要求的义务。财产损失应由盗窃分子承担, 宾馆无须承担责任。丁某认为, 自己入住宾馆时 并没有与宾馆签订合同,不存在合同关系,所以 不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应按《消费者权 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 (二)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合同履行 规则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 , 在合同约 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 , 按照交付时的 价格计价 。 • (三) 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规则 • (1)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 • (2) 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
• 三 、履行抗辩权 • 案例 3‐7 • 某组团旅行社与旅游目的地的饭店就旅游团 的住宿时间 、价格达成协议 , 并且约定服务款 项由旅行社全部直接现付给饭店 , 但合同中没有 明确付款时间 。 旅游团到达目的地后 , 饭店要 求全陪立即支付全额房款 , 全陪坚持说要等旅游 团队行程结束时才支付 , 饭店坚持支付 , 否则 就拒绝提供客房 , 纠纷因此而起 。在全陪和旅 游饭店交涉过程中 , 旅游饭店和旅行社均没有照 顾客人 ,客人向旅游饭店提出先入住 , 但饭店 置之不理。 饭店的理由是 , 由于饭店和旅行社 签订了客房服务合同 , 饭店只向旅行社提供客房 服务 , 饭店与客人之间没有直接签订合同 , 客 人无权过问饭店何时提供客房 , 而应直接向旅行 社提出交涉。 • 问题 :饭店的理由从法律上站得住吗 ?
• 四 、合同的成立 • (一) 合同成立时间 • 1 、 一般规定 • 《合同法》第 25 条规定 , 承诺生效时合同 成立 。 据此 , 合同于承诺生效时成立 。 • 2 、 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 • 《合同法》第32 条规定 ,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 形式订立合同的 , 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 合同成立 。 • 3 、 确认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 • 《合同法》第 33 条规定 , 当事人采用信件 、 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 , 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 要求签订确认书 。
第三章 酒店经营中涉及的合同法律制度
第一节 第二节 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
第四节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履行
第五节
第六节
合同的附随义务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七节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学习目标
【能力目标】 •
能够通过独立检索法律法规 , 对饭店在 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纠纷进行初步的判断 , 运 用合同法解决饭店消费纠纷 。
• 二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 平等原则 (二) 自愿原则 (三) 公平原则 (四) 诚实信用原则 (五) 遵守法律 ,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案例导入
• 2008年 8月初 , 王先生计划前往某著名旅游城市 出差 , 遂通过电话向某饭店预订客房。在向该旅 游饭店前台咨询房间价格时 , 顺便问了该饭店的 星级 。 服务员告诉王先生 , 他们的饭店是四星 级。8月 6日中午 , 王先生到达该饭店后立即办 理入住手续。当天晚上 , 王先生在客房内一份资 料上看到 , 该饭店正在参加四星级饭店的评定 。 王先生认为饭店有意隐瞒真相 , 存在欺诈行为 , 要求饭店做出合理的解释。饭店负责人向王先生 赔礼道歉 , 并按照王先生的要求 , 给予房费六 折的优惠 , 王先生不再追究旅游饭店的责任。 • 问题 :该饭店的做法有否违反法律规定 , 还仅 是道德问题 ?
• 二 、合同的条款 • 合同的条款 , 是指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协商一 致 , 规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具体条文 。 • 三 、合同订立的方式 • 根据《合同法》第 13条规定 , 当事人订立 合同 , 采取要约 、承诺方式 。 • (一) 要约 • 1 、 要约的概念 • 从一般意义上说 , 要约是一种订约行为 , 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 , 接受要约的人称为受 要约人或相对人 。 • (1) 内容具体确定 。 • (2) 表明经要约人承诺 , 要约人即受该意思 表示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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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是否赋予特定名称并没有规范分: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按照除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 , 是否需要交付 标的物才能成立为标准 , 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 同; 按照法律 、法规是否特别要求具备特定形式 和手续为标准 , 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 按照双方是否互负义务 , 分为双务合同和单 务合同 ; 按照当事人权利的获得是否支付代价为标准 , 分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等。
问
题
• 问题 : • 1 、 丁某入住宾馆的时候并没与宾馆签订合同 , 丁某与宾馆之间有合同关系存在吗 ? • 2、 请列举此事件可能涉及的法律 、 法规。
第一节
• 一 、合同的概念
合同法概述
• (一) 合同的概念 • 合同 , 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 、法人 、其他 组织之间设立 、变更 、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 协议 。 • (二) 合同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