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处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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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处置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旧物资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现将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废旧物资委托乙方进行安全处置,具体条款如下:

二、装车与运输:乙方负责废旧物资的装车及运输。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必须为专用车辆(临时垃圾运输车需做密闭处理,材料由乙方提供),不得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垃圾扬撒、滴落等污染环境

现象,如若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提货要求:甲方日常产生废旧物资由乙方进驻负责人进行合理安排车辆运输;如遇甲方有大型参观或重要活动,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车辆在活动前将废旧物资处置现场进行清运干净;如遇甲方有大批量报废或突然性处置需求(≤100吨),乙方需在接到甲方处置需求电话后,72小时内处置完成。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以转账形式实现,100%现金汇款。甲乙双方于每月20日对账,双方确认无误后凭对账单开具增值税(17%)发票。双方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货款或处置费(乙方根据财务规定每月最后三天不付款,其余时间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相当于逾期金额万分之二点一的利息)。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5.1 在市场价格高于本合同价格10%以上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相应调价,签订补充协议;

5.2 甲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为乙方进驻员工提供简易办公、休息场所;

5.3 甲方应协调办理乙方进驻人员的班车、就餐等事宜,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5.4 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废旧物资运输车辆进、出门等相关手续;

5.5 若甲方发现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废旧物资分类、处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如果乙方不同意整改或整改不完全,则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6.1 乙方须派驻1名现场管理人员进驻甲方现场办公;乙方应根据甲方生产情况,派驻2-5名废旧物资分拣人员进驻甲方现场进行分拣;废旧物资装车所需的相应设备等须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产生的费用;

6.2 乙方所有进驻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乙方所有进入甲方厂区的车辆必须在甲方报备、存档(乙方若新增车辆则需提前报备甲方,临时增加车辆需乙方出具委托书),且需根据甲方要求进行登记进门,遵从甲方交通指挥,且不得随意进出甲方生产区域;

6.3 乙方应自备工具,在甲方指定地点装车,并根据甲方要求办理相关出门手续;

6.4 乙方分拣人员须分类分拣,不得分类不清和遗漏;乙方装车应分类装车,不得混装;

6.5 乙方进驻人员须负责甲方废旧物资处置现场卫生,保持现场整洁、干净;

6.6 乙方必须将甲方产生的生活垃圾做正规焚烧处理。对账时,乙方需提供绿洲电厂的称重单据,否则甲方不予付款;

6.7 乙方在废旧物资转运过程中出现违反交通规定、污染环境等问题时,乙方须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连带责任。

七、协议有效期内如遇不可控制因素(如大风、大雪、冰雹等自然因素)时,一方无法正常安排工作,应及时通告另一方,以便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八、违约责任

8.1 对违反第五项6.2 —6.7条款,甲方可视情况给予乙方500-1000元处罚,处罚款凭双方签字考核单,在当月废旧物资处置款中体现;

8.2对违反第五项6.7条款,甲方每发现一次则考核5000-10000元,乙方需立即结束转包;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在甲方的履约保证金;

九、履约保证金,鉴于甲乙双方为集团内部子公司,故将乙方50000元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如继续签订下一年度废旧物资处置业务则该保证金自动转入下一年度,否则在合同期满后返还乙方。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有未尽事宜,由双方经友好协商后订立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一、争议解决:本合同如双方发生争执,鉴于双方关系,双方同意以协调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二、合同期限: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要终止协议需提前30天书面向另一方提出,在双方履行完责任义务后终止。

3. 有效期: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阳光协议

阳光协议

协议单位:

(甲方):

(乙方):

为保证双方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下履行本合同,防止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保护甲乙双方涉及本项目的有关人员的前途,使双方能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阳光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以便共同遵守。

1.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1 乙方在与甲方人员的交往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贿赂甲方工作人员,包括现金贿赂、赠送礼品礼券、安排高档宴请和娱乐消费等。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对乙方处以罚款,并追究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1.2 甲方人员明示或暗示乙方给予贿赂,乙方应拒绝并将情况通报给甲方有关领导。

2.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2.1 甲方将教育其工作人员保持廉洁,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

2.2 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甲方有权对其实施处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以便于检查监督。

(以下空白)

二〇一四年一月一日

附件二、安全生产协议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

位应当和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承担的安全责任。

一、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的现场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组织机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从组织、制度以及管理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2、乙方安全组织机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必须按照文明工地的要求张贴。

3、工地主要入口必须悬挂安全施工警示标语,施工现场悬挂安全警示牌。

4、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专项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并经甲方代表签发后落实实施。

5、合同签订后在工程开工前,应该到甲方所在地的开发区建设局办理施工安全备案手续。

6、施工全过程自觉接受甲方工程所在地建设相关部门、甲方的安全管理部门及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

二、乙方人员管理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符合安徽省芜湖市有关外来人员管理规定,乙方必须建立人事管理档案,并到施工地所在的公安部门(芜湖市)办理人员登记手续,确保三证齐全。凡有犯罪、偷窃、打架斗殴前科的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参与甲方工程建设。

三、施工现场管理

1、乙方施工所用物资由乙方单位自行保管,夜间应安排专人值班。未经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安排施工人员在甲方厂区内、甲方各车间内食宿、生火取暖和做饭。

2、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着装整齐,佩带好安全防护用品,严禁坦胸、光背、穿拖鞋、吸烟等。车间内禁止大声喧哗、躺卧、随地大小便、打架斗殴,施工中与他人产生矛盾,应各自向现场负责人反映,由施工单位之间领导协调解决,解决不了,可由甲方出面协调。施工人员间若发生打架,动手一方负全部责任,同时甲方予以处分。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在施工现场动火、用电,确因工作需要动火、用电,事先必须到甲方有关部门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按照规范进行布线和设置防护措施后方可动火、用电,严防漏电、触电和火灾事故发生。施工动火时必须做好防范措施,并落实监护人现场监护。

各施工单位应负责本单位施工区域内日常卫生,保持整洁,施工过程中及时清理施工垃圾并外运至垃圾场,施工结束后应立即全面清理现场。严禁在车间内乱扔乱放生活垃圾及施工废料。

4、施工作业现场必须做好防塌陷跌落工作,沟、坑、坎、穴周围应设有明显安全警示牌确保安全。使用起重、吊运、打桩等设备施工时,必须严格遵守各种工程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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