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开拓-战略合作协议(最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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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住册地: 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住册地: 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背景
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是横跨信息技术、互联网、电信增值业务等行业的智慧服务云技术平台的信息内容综合性服务平台提供商。以iService 智慧服务外包平台为核心,以云方式提供个性化行业解决方案。3年内将100家二三线城市建设分布式云智慧服务外包平台。
为推进甲方全国云平台项目的发展甲、乙双方本着“通力合作、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中国北方市场内合作推进甲方云平台项目建设有关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同意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达成如下协议:合作内容
甲方3-5年内将在在全国50个二、三线城市建设100个分布云智慧服务外包平台(以下简称:分布云平台),乙方将发挥中国北方政府关系优势,与甲方共同推动北方城市分布云平台的相关建设的洽谈、推进和落地。承担项目过程中的客户关系梳理等工作。甲方将积极整合全球资源,充分利用、发挥技术优势,提供定制化的产品和全套解决方案。
双方确认:乙方协同甲方进行市场拓展合作地区包括但不限于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等。乙方不得在该城市与除甲方的其他任何第三方开展相同或相类似的合作。
合作费用
甲乙双方确认:通过乙方促成甲方成功与某地区签署分布云平台合作协议,并成功收回全部平台建设款项后,甲方将给予乙方人民币5万元作为乙方推广期间差旅费的支出。在该平台款项回收的当月给到乙方或乙方指定账户内。
甲乙双方确认,通过乙方促成甲方与某地区签署分布云平台合作协议成功在
当地成立运营分公司后,并成功收回平台建设全部款项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10%的分公司股权以1元人民币的转让价格过户至乙方或乙方指定人或乙方授权代表人名下。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负责与当地业务的洽谈及专业的运营。
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二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参与甲方前期与第三方之间的商务谈判、联络、协助等服务,并通过自身资源积极促成甲方项目的实现和交易的达成,但乙方不参与项目的决策。
参与甲方后期的回款、建设等帮助甲方在交易中尽可能收款款项,实现利益最大化。
保密条款
乙方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通过甲方提交资料、口头陈述等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意第三方披露向甲方递交或双方共同制作的文件、材料,以及在工作中获悉而甲方尚未对外披露的信息。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通过合法程序被公众所共知的信息,包括由保密信息权利人向不特定的公众公开信息;
由保密信息权利人书面同意可以公开的信息;
从无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处获取的信息;
保密信息权利人声明为非保密的信息。
除非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直接及/或间接采取披露、泄露、转让、许可或其他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提供给第三方。若根据有关法律、司法或行政程序,需要披露保密信息,则乙方应在披露有关保密信息之前的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并应配合甲方采取适当和有效的措施以依法避免或限制对保密信息的披露。
保密信息部分公开,乙方仍有义务对保密信息的未被公开部分履行保密义务。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