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刑事诉讼法课件__第三章_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第四章 诉讼参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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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建立具有专门知识人员出庭质证规则 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款 公诉人、当事人和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 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 意见提出意见。
5、翻译人员(由谁来决定回避,与民事诉 讼不同) 6、辩护人 7、近亲属 (1)近亲属的范围 (2)近亲属不属于诉讼参与人 诉讼权利有: ①非独立的上诉权; ②申诉权。
(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 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 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 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 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 采取保护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2)采取勘验、检查、查封、扣押、鉴定、 查询、冻结等手段以调查核实证据。 3)依法收缴、处理赃款、赃物及其孳息。 4)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生效裁判进行再审。 5)负责对无罪、免予刑事处罚、罚金、没 收财产和死刑立即执行的执行。 6)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等。
二、诉讼参与人
(一)概念 刑事诉讼参与人是指参加刑事诉讼活动, 享有一定诉讼权利,并承担一定诉讼义务 的司法人员以外的人。 排除公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 分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2)证人的权利: ①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②查阅证言笔录; ③控告权; ④经济补偿; ⑤要求公安司法机关保证其本人及其近亲 属的安全
(3)证人的义务: ①如实提供证言; ②有义务回答公安、检察人员的询问; ③出庭并接受控辨双方的询问和质证; ④遵守法庭纪律,听从审判人员的指挥。
④规定了对证人的经济补助制度 第六十三条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 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 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 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 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 福利待遇。
4、鉴定人 鉴定人是受司法机关聘请或指定后凭借 自己的知识和技能对案件中的某个专门性 问题提出书面鉴定意见的诉讼参与人。 (1)鉴定人的条件: ①鉴定人是专家,具有专门知识; ②鉴定人要经过公安、司法机关的指派和 聘请; ③鉴定人不能和案件有利害关系; ④鉴定人必须是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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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事人 1、当事人的概念和范围 当事人是指在诉讼中处于追诉(原告) 或被追诉(被告)的地位,执行控诉或 辩护职能,并同案件事实和案件处理结 果具有切身利害关系的诉讼参与人。
其范围为: 1)被害人 2)自诉人 3)犯罪嫌疑人 4)被告人 5)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6)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在公诉、自诉案件和公诉的不同阶段的称谓 诉讼权利有: 1、辩护权--最核心的权利 2、反诉权 只有自诉程序中的被告人才享有 (六)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后 述)
(七)其他诉讼参与人 1、法定代理人: 范围: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 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代理的对象: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 力的人; 产生的依据:法定; 权利:广泛,但人身性质的不能代替, 如最后陈述权
(二)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的关系; 称谓) 1、性质 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在刑事诉讼中,既是公诉机关,又是诉讼 活动的监督机关。
2、职权 1)法律监督权 2)公诉权 3)对自己立案管辖的案件有侦查权 4)批准或决定逮捕权
(三)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的关系) 1、性质 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2、职权 1)对被告人决定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 视居住、逮捕等强制措施。
2、当事人共有的诉讼权利 1)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控告权; 3)申请回避权; 4)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申请复议权; 5)参加庭审权 6)申诉权
(三)被害人 被害人是指当事人的一方,是直接遭 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 广义;狭义 1、被害人的条件: (1)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2)受到犯罪行为的侵害; (3)直接受到侵害;
③规定了证人保护制度 第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 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 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 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二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 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 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 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 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 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 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 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 出庭作证措施;
(3)此次刑诉法对鉴定人规定的改动: ①证据种类中鉴定结论改为鉴定意见 ②明确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条件和不出庭的 后果 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三款 公诉人、当事人或 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 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 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 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 案的根据。
(4)此次刑诉法对证人规定方面的修改
①规定证人出庭作证的强制性措施;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 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 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 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 人应当出庭作证。” ②增加保障证人出庭的三种强制手段;
第一百八十八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 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 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 子女除外。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 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 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
(2)鉴定人的权利和义务 ①权利: A、有权了解与鉴定有关的案件情况; B、有权要求指派或者聘请的机关提供 足够的鉴定材料; C、有权要求为鉴定提供必要的条件; D、有权收取鉴定费用。
②义务: A、如实作出鉴定; B、保密义务; C、出庭说明和接受发问、质询的义务; D、遵守法庭纪律,听从审判人员的指 挥。
2、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人在刑事诉讼中有 不同的名称: 公诉案件;附带民事诉讼;自诉案件 3、被害人的权利: 作为当事人,享有当事人的权利,但没有 起诉、撤回起诉、变更起诉的权利,也没 有上诉权。
(四)自诉人 自诉人的权利: 1、起诉权 2、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权 3、撤诉权 4、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5、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权 6、上诉权
第三章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诉讼参与人
第四章
一、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一)公安机关 1、性质 国家的治安保卫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即 国家行政部门的组成部分,因些,公安机 关是行政机关。 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是侦查机关,泛 指公安和国家安全机关。
2、职权 1)立案侦查权 2)对强制措施的执行权 3)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拘役的罪犯 的执行权:
2、诉讼代理人(后述)
3、证人 证人是利害冲突双方以外的,向司法机关 提供自己感受到的案件情况的诉讼参与人。 (1)证人的条件 ①证人必须是了解案件情况的,所以证人 具有优先性、不可替代性; ②能够辨别是非并能正确表达; ③证人必须是当事人以外的人; ④证人必须是自然人,而不能是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