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设计概算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初步设计概算书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青格达湖乡“双语”幼儿园
建设单位:高新区(新市区)教育局
概算编制说明
一概述
本概算根据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教育局青格达湖乡“双语”幼儿园初步设计图纸及说明进行编制,该工程建筑面积为:1617.6平方米,基本建设工程总投资详概算表。
二编制依据
土建根据根据新疆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2010)、全统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2010)、新疆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2010)、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有关的说明解释进行编制。钢筋按 69.37 kg /m2计入本概算。费率计取依据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0年)。套用三类工程费用标准,材料差价按乌鲁木齐地区2011年6月份材料差价,即:新建总造字【2011】13号;人工单价调整按乌建发【2011】150号文件调整计算。
三、各项其他费用、有关文件及甲方提供参考的说明
1、三通一平按照建筑工程费用的0.2%计取;(现场水电已接入不发生此项费用)
2、接水电气费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3、城市消防设施费按照新计价费【2002】243号《关于城市消防设施建设费收取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中小学免);
4、城市配套费按200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有关文件执行。(中小学免);
5、建设单位管理费按照财建【2002】39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的文件执行;
6、建设工程保险费用的0.3‰计取;
7、设计费按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费标准文件执行;
8、工程监理费按新发改【2007】584号转发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的有关文件执行。
9、图纸审查费按照新计价房【2002】92号《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专家审查费试行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
10、勘察费按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费标准文件执行;
11、工程招投标代理费、标底编制费及审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执行;
12、基本预备费按第一、第二部分工程费用之和的5%计取。
13、本概算未包括土地使用费和拆迁费。
四、三材指标总合计量:
钢材:120.87吨
水泥:94.37吨
木材:13.98立方米
综合概算表建筑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青格达湖乡“双语”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