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最新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最全)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监事)
章程参考样本: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缴纳出资计划如下:第二次缴纳出资情况:……(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第十二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第十四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定、监事的决定和财务会计报告;(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版)
Restrict both parties to perform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together and ensure that their legal rights and interests are not harmed.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说明:该合同书合用于约束双方共同履行责任和义务、阐明双方需要在期限内履行的义务,保证权利双方合法权益不受伤害,文档可下载收藏或者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合用)。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外合作)(设董事会、监事合用)仅供公司设立时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合作各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了设立合作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合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甲方名称(姓名): ________________国别: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别: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别: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名称(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别: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作各方对公司的责任以各自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版)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如本章程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1.公司名称:XXX(以下简称“公司”)。
2.公司住所: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
3.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条款,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4.公司经营范围包括:5.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和改变经营范围,但必须办理变更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中包含法律、法规规定须经前置许可的项目,应在取得许可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后从事经营活动。
若公司经营范围中包含法律、法规规定须取得相关资质证书或许可证件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在取得相关资质证书或许可证件后从事经营活动。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6.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7.股东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该出资需未设定任何担保、质押或抵押,已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经评估作价。
8.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若股东抽逃出资,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实际控制人应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9.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10.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新增资本时,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名称11.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如下:股东:住所:身份证号码:股东:住所:身份证号码: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12.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股东:XXX,出资额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时间为XXXXX年XX月XX日之前缴足。
2019年整理最新原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工商局版本)资料
河北筑诚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共同出资设立河北筑诚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是本公司最高行为准则。
第二条公司名称:河北筑诚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河北衡水市桃城区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贰拾伍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城市综合管廊专业工程施工,综合管廊中金属支吊架、光伏支架、抗震支架、波纹管、金属模板、预埋槽道、消防管件、紧固件等配套产品的制作,销售,安装施工。
销售:防水防腐防渗材料、橡胶密封垫和止水带、玻璃钢桥架和线槽等配套产品。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由三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6万元。
(注:全体股东所认缴的出资额,应于公司成立之日起25年内缴足。
)第十一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第十三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四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定、监事的决定和财务会计报告;(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完整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完整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一、公司名称及注册地1. 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为“本公司”。
2. 注册地:本公司注册地位于(注册地),注册地址为(注册地址)。
二、公司经营范围1.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列举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如生产、销售、贸易、投资等)。
2. 公司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和经营情况,适时调整经营范围,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变更和备案。
三、公司注册资本1. 公司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金额)人民币,分为(注册资本分配方式,如现金、实物、知识产权等)。
2. 公司股东应按照其出资比例认购公司股份,并在出资后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四、公司股东1. 公司股东为(列举公司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股东出资比例如下:(股东姓名/单位名称):(出资比例%)(股东姓名/单位名称):(出资比例%)(股东姓名/单位名称):(出资比例%)(股东姓名/单位名称):(出资比例%)2. 公司股东享有按照其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利润、参与公司决策等权益,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公司董事会1.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共同选举产生。
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
2. 董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监督公司经营等。
3. 董事会会议按照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程序召开,会议决议应当经过股东的多数同意。
六、公司监事会1. 公司设立监事会,由股东共同选举产生。
监事会由(监事人数)名监事组成。
2. 监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监督公司财务状况、监督董事会的决策执行情况等。
3. 监事会会议按照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程序召开,会议决议应当经过股东的多数同意。
七、公司财务管理1. 公司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公司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并及时向股东和相关部门报告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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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下载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1】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xxx一人出资设立安阳市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安阳市xx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xxxx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万元(实收资本xx万元),由股东一次足额缴纳。
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xx万元。
公司增加、减少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协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xx xx xx xx xx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3)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4)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5)有权查阅股东决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有限公司章程(详细版) 2019年最新版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最后应注明“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其他职权。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按照何种方式行使表决权)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时间)定期会议按(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定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监事(不设监事会时)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范本2019
公司章程范本2019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简称(公司简称)。
第二条公司性质: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本公司住所设在(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经营范围为(公司经营范围)。
第二章股东第五条股东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成为公司股东。
第六条股份登记:公司设立股份制,股东持有的股份由公司进行登记,股份的转让应进行书面通知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七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按照股份比例召开股东大会,对公司事项做出决策。
股东大会决议应以超过半数的股东出席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赞同方可生效。
第八条股东权益激励:公司采取股权激励政策,对员工提供合理股权激励计划。
第三章董事会第九条董事会构成: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董事会由董事长牵头,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赞同可达成决策。
第十条董事会职责:董事会负责公司经营决策、规划、监督和评估。
第十一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根据需要召开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每年至少召开四次。
董事会会议决议应以超过半数的董事出席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赞同方可生效。
第四章监事会第十二条监事会构成: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监事会由监事长牵头,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赞同可达成决策。
第十三条监事会职责: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第十四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根据需要召开会议,会议由监事长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监事会会议决议应以超过半数的监事出席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赞同方可生效。
第十五条聘任审计机构:公司应聘任独立的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第五章公司财务第十六条财务管理: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报表编制,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财务管理和审计。
第十七条财务年度:公司财务年度为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十八条公司分红:公司盈利后,应根据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红,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分配。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最新工商局用)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履行公司权利,承担公司义务,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市××××区××××路××××号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第四条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股东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但不得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三章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第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2019年最新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XXXXXXX 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企业所有权、经营权分离的管理体制,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增强公司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并签署本章程。
第二条名称:XX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住所: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实际认缴出资额:。
第四条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后依法取得公司法人资格,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第六条自公司登记注册之日起,公司营业期限为年。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的股东为:木木、奇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第九条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5)服从和执行股东会决议;(6)积极支持公司改善生产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7)维护公司利益,反对和抵制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第十条公司股东出资额为10万元人民币,出资额和股权比例如下: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股权比例(%)出资时间木木9 货币 90% 2029年4月20日西西 1 货币 10% 2029年4月20日第十一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是股东出资的书面凭证。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公司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营业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是企业法人, 有独立的法人财产, 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的经营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公司由两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东以货币出资的, 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 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缴纳出资计划如下:首次缴纳出资情况:货币货币货币货币公司可以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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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目录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的注册资本第四章股东的名称(或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九章公司的财务、会计及利润分配第十章劳动管理、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第十一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十二章其他事项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XXXX (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从事XXXX第三章公司的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是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也可规定为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或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第五条本公司股东的名称(或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人民币)所占比例1、XXXX 货币400万元40%2、XXXX 货币300万元30%3、XXXX 货币300万元30%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本公司股东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 股东以其出资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权,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按出资比例取得红利;(二) 股东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问题享有决策权;(三) 股东有选择公司经营者的权利;(四) 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议,并在股东会上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五) 股东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或被选举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六) 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七) 股东享有质询权、对董事会和董事的工作提出质询,要求其作出明确的答复;(八) 股东享有其在公司出资的资产转让权,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下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九) 股东享有其在公司其他股东转让出资时的优先受让权;(十) 股东在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享有优先认缴出资权;(十一) 股东享有共同定制或修改公司章程的权利;(十二) 股东享有告诉权和起诉权,在公司及其他股东、董事、监事、经理,有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行为事实、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时向司法机关提出起诉或向行政机关举报揭发;(十三) 股东有权按出资比例取得公司因解散经依法清算清偿后的剩余财产。
(完整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不设监理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及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名称为:第五条公司住所:;邮政编码:。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九条公司可以增加注册资本和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
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章公司的股东第十条公司股东共个,分别是:1、姓名(名称):,证件名称:,证件号码,住所:;2、姓名(名称):,证件名称:,证件号码,住所:;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置备股东名册。
股东名册记载信息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更新。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已缴纳出资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的记载事项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十三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三)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方式分取红利。
(四)有依法律和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优先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权利;(五)按有关规定质押所持有的股权;(六)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七)在公司清算完毕并清偿公司债务后,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方式分配剩余财产。
(八)参加股东会,并按本章程规定的方式行使表决权;(九)有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者监事的权利;(十)股东会的决议内容或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2019年最新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设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的)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设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履行公司权利,承担公司义务,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第一条公司名称:XXXX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XX市XX区XX路XX号。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第四条公司在XX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万元,实收资本为X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或:五年内,适用于投资公司)内缴足。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变更实收资本,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
公司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章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名称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及出资时间余额及缴付时限出资比例XXX XXXXXXXXXX货币/非货币X万元X万元/X年X月X日X万元/X年X月X日X%XXX XXXXXXXXXX货币/非货币X万元X万元/X年X月X日X万元/X年X月X日X%第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2019年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公司名称:公司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注意:股东以认缴注册资本为限承担责任,认缴金额不是越高越好,请慎重评估自己的责任才能和公司的实际需求。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注意:出资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可以是知识产权或其他无形资产。
出资采取认缴方式,在公司存续期根据公司实际需务实缴到位即可。
可以分期出资。
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以下表格中调整。
)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A 实物货币B 货币C 货币其中,为核心创始人。
(认定核心创始人后可以设定控制权保障条款。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注意:出资证明书对股东很重要,尤其是隐名股东,这是股东资格的证据之一。
股东名册上预留股东地址,作为以后通知股东的。
)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那么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行使以下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对公司的对外担保做出决议;(十一)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议;(十二)对公司因任何方式导致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改变做出决议;(十三)对公司引入新股东做出决议;(十四)对严重违犯股东义务的股东解除其股东资格做出决议;(十五)对股东能否经营或参与经营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业务做出决议;(十六)对公司与股东或股东的关联公司之间的交易做出决议;(十七)确定公司主要资产及对公司对外转出主要资产做出决议;(十八)对公司的重大技术改变作出决议;(十九)重大人事任免、公司机构设置或薪酬设置及调整;(二十)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创立初期侧重效率,故只设执行董事,但因只有一人,考虑平安,执行董事的职权应小于董事会,将部分职权收归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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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政府和公众的监督,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四条公司生产经营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各子公司、分公司的安全由各子、分公司负责。
第五条公司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给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第六条公司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建立党委会,发挥公司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职责,保证并监督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七条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第八条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住所第九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十一条公司经营范围: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股东一致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十三条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第十五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设置股东名册,并将股东名字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股东的权利:(一)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二)了解和监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推举和选举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四)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参与公司利润分配;(五)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认缴出资;(六)公司解散时,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七)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并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八)依法转让出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九)根据国家有关的财务会计制度,由相应的股东方合并财务报表;(十)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股东的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二)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三)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四)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七章股权转让第十八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第十九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所持股权时,须经股东会作出决议。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可按其所持股权比例对该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也可不按所持股权比例购买。
第二十条公司可以新增股东或由现有股东追加投资,新增股东或股东追加投资或转让其所持股权后,由公司将新增投资人、追加投资人或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股权数等有关事项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有关公司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章股东会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及本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十二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推举、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推举、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及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决定公司的投资、融资、担保及大额资产处置;(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作出决议;(十二)聘任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十三)修改公司章程;(十四)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所持股权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四条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应于每年四月十五日之前召开。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在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持有公司股权十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提议时;(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三)监事会提议时。
第二十五条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其他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第二十六条股东会审议并表决如下议案时,须经全部股东一致通过:(一)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二)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终止和清算等;(三)修改公司章程;(四)股东会以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股东会审议并表决除第二十五条以外的议案时,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八条股东会作出的任何决议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公司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表决或决定。
第三十条公司召开股东会,任何一方股东均有权向公司提出新的提案。
股东提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抵触,并且属于公司经营范围和股东会职责范围;(二)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三)以书面形式在股东会召开之日前提前三十天提交或送达董事会。
第三十一条公司董事会应当以公司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按照前款规定对股东提案进行审查,并将该提案列入股东会会议议程。
第三十二条股东代表出席股东会必须持所代表股东的有效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三条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和记录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议记录连同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签名一并保存。
第九章董事会第三十四条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遵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等履行职责。
第三十六条董事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当其自身利益与公司和股东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并保证:(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二)除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董事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三)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四)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五)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六)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七)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接受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八)未经公司股东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九)不得将公司资产以个人名义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十)不得以公司资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十一)未经股东会在知情的情况下同意,不得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公司的机密信息;但在下列情形下,可以向法院或其他政府主管机关披露:(1)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有规定;(2)公众利益有要求;(3)该董事本身的合法利益有要求。
第三十七条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由推荐三名,推荐两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____________推荐的董事担任。
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十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换届选举时,董事候选人按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四十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四)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五)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并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监督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七)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增加或减少股东的方案;(八)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九)拟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十)决定公司的资产处置以及对外投资、借贷等。
(十一)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十二)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十三)制定公司的基本制度;(十四)公司股东会授予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作出如下决议,须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一)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增加或减少股东的方案;(二)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三)拟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四)决定公司的资产处置以及对外投资、借贷等。
(五)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制定公司的基本制度。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做出除第四十条事项之外的决议,须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经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每次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十日(临时会议五日)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五条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范围,如届时缺席董事未亲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则视为弃权。
董事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详细书面记录,董事有要求在记录上作出某些记载的权利,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包括未亲自出席董事委托的代表)和记录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