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泉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农业服务组织规章制度
农业服务组织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服务组织的管理、保障农民权益、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业服务组织是指以服务农业生产、农民生活为宗旨,以提供农业技术、产品、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单位。
第三条农业服务组织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农民利益,积极开展农业科技推广,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第四条农业服务组织应当遵循诚信经营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农民,损害农业生产秩序。
第五条农业服务组织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农业服务组织应当设置总经理、技术推广部、销售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
第七条总经理为农业服务组织的最高领导,负责组织农业生产、管理农业技术推广、制定发展计划。
第八条技术推广部门负责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培训工作,提高农民的生产技能。
第九条销售部门负责农业产品的推广营销工作,保障农民的收入。
第十条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农业服务组织的财务工作,保障企业的经济运转。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十一条农业服务组织应当提供农业种植技术、兽医服务、农机具租赁等综合性服务。
第十二条农业服务组织应当负责为农民提供农产品销售渠道、价格指导、市场信息等服务。
第十三条农业服务组织应当积极开展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的技能水平和科学素养。
第十四条农业服务组织应当做好农民的生产计划指导,帮助农民科学种植,提高产量。
第四章权利义务第十五条农业服务组织应当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竭诚为农民服务,不得以任何名义牟取私利。
第十六条农业服务组织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农村经济建设,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第十七条农业服务组织应当主动接受政府监督检查,配合政府工作,维护社会安定。
第十八条农业服务组织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经营情况、服务项目、质量标准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对农业服务组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其管理情况、服务质量等进行审查。
农业综合服务室规章制度
农业综合服务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业综合服务室(以下简称服务室)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广大农民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服务室是农业部门直接服务于广大农民的窗口,具有重要的政策宣传、技术指导和服务咨询等职能。
第三条服务室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履行职责,维护服务室的形象和声誉。
第四条服务室领导应当加强对全体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定期组织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章服务室基本任务第五条服务室的基本任务是承担政府委托的农业政策宣传、技术指导和服务咨询等工作,为广大农民解决农业生产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第六条服务室要根据农民的实际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的科技水平和生产技能。
第七条服务室要加强与农业科研机构、农业企业等单位的合作,为农民提供优质的农业技术服务和产品推广。
第八条服务室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政府、农民和企业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第三章服务室管理第九条服务室设立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服务室的工作。
第十条领导小组由服务室主任、副主任和各科室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安排任务、评估绩效等。
第十一条服务室要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各岗位职责,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二条服务室要落实绩效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的表现进行评价,激励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四章服务室服务内容第十三条服务室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政策宣传、农业技术指导、问题解答、服务咨询等。
第十四条政策宣传要及时准确地向农民传达有关农业政策、法规等信息,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农业观念。
第十五条农业技术指导要结合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向农民传授科学的种植、养殖、施肥等技术,提高农民的生产水平。
第十六条问题解答要及时耐心地解答农民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给予合理的建议和帮助。
第十七条服务咨询要为农民提供关于市场行情、产品销售、资金扶持等方面的信息,帮助农民科学合理地经营农业。
农事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事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区域内所有农事服务中心,包括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业技术指导、农产品销售、农业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服务。
第三条农事服务中心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 服务至上、用户第一原则;3. 效率优先、质量为本原则;4. 持续改进、创新发展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农事服务中心设立理事会,负责中心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理事会成员由以下人员组成:1. 农业部门代表;2. 农业企业代表;3. 农民代表;4. 其他相关部门代表。
第六条理事会职责:1. 制定和修改农事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2. 审议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3. 决定重大服务项目和投资决策;4. 监督中心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5. 聘任和解聘中心管理人员。
第七条农事服务中心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办公室职责:1. 负责中心的日常行政事务;2. 负责中心财务收支管理;3. 负责中心内部制度建设;4. 负责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5. 负责中心与外部单位的协调和沟通。
第三章服务内容与标准第九条农事服务中心提供以下服务:1. 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提供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2. 农业技术指导:提供农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农业病虫害防治等服务;3. 农产品销售:协助农民销售农产品,提供农产品市场信息;4. 农业信息服务:提供农业政策、市场动态、科技信息等;5. 农村金融保险服务:提供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等服务。
第十条农事服务中心的服务标准:1. 服务态度:热情、耐心、周到;2. 服务质量:准确、及时、高效;3. 服务收费:合理、公开、透明;4. 服务范围:全面、覆盖、便捷。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农事服务中心的财务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与考核
章节副标题
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
定期对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进行安全巡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 执行。
对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具 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对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 运转且安全可靠。
建立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安全生产档案,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问题及时记录、汇总和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农药使用安全管理
章节副标题
农药采购管理
农药供应商选 择:选择具有 资质和信誉良 好的供应商, 确保农药产品
质量。
采购计划:根 据农业生产需 求制定采购计 划,明确采购 的农药品种、 数量和时间。
采购合同:与 供应商签订采 购合同,明确 农药质量标准、 交货时间、付 款方式等条款。
采购验收:对 采购的农药进 行验收,核对 品种、数量、 质量等信息, 确保符合采购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 施设备安全运行
建立安全检查档案,记录检 查结果和处理情况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 行整改和追踪
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成立应急救援小 组,负责应急救 援工作的组织和 协调
制定应急救援预 案,明确应急救 援流程和责任人
加强应急救援培 训和演练,提高 应急救援能力和 水平
建立应急救援物 资储备制度,确 保应急救援物资 充足
设施故障应急预案:制定针对设 施故障的应急预案,包括故障诊 断、抢修流程和备用设备启用等 环节。
设施安全培训:定期开展设施安 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 应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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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安全事故处理:建立安全事 故处理机制,确保在发生事故时 能够迅速响应,降低事故影响。
农业综合服务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业综合服务室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农业综合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业综合服务室是农业技术推广、信息服务、农资供应、农产品加工与销售等服务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是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载体。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农业综合服务室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农业综合服务室实行主任负责制,下设综合办公室、技术服务部、市场拓展部、财务部等部门。
第五条主任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政策,制定农业综合服务室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2. 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3. 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4. 监督检查各部门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第六条综合办公室职责:1. 负责上传下达,处理日常事务;2. 负责文件、资料的管理和归档;3. 负责会议的组织和记录;4. 负责内部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第七条技术服务部职责:1. 负责农业技术培训、推广和应用;2. 负责农业科技项目的申报和实施;3. 负责农业技术咨询服务;4. 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第八条市场拓展部职责:1. 负责市场调研,掌握农业市场需求;2. 负责农产品加工、销售等项目的策划和实施;3. 负责农业企业、合作社等合作单位的联系与沟通;4. 负责农产品品牌的培育和推广。
第九条财务部职责:1. 负责农业综合服务室的财务管理和核算;2. 负责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3. 负责收支管理和资金筹措;4. 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条工作计划:1. 每年年初,各部门根据主任的指示,制定年度工作计划;2. 每月月底,各部门对当月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提出下月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日常工作:1. 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2. 各部门要加强内部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3.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工作合法合规。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一、工作目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是负责本镇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综合服务的机构。
其工作目的是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社会进步。
二、工作职责1、协助政府部门制定本镇农业发展规划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计划、政策措施;2、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水利、渔业等农业产业管理,指导农民生产技术和管理,发挥龙头企业作用,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3、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包括农村公路、供水、电力、通信等方面工作,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过程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4、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在农村的宣传和服务工作,提高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发展能力;5、负责农民组织和农村社会管理工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秩序,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在农村建立和谐社区;6、承担政府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模式1、领导下设部门具体实施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领导根据工作需要,下设种植局、畜牧局、林业局、农村建设管理局、社区管理局、推广中心等部门,具体实施管理和服务工作。
2、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参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推行政府引导和社会配合的模式,与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等多种农业组织和力量开展合作,共同推动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建设。
四、工作标准1、服务标准(1)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经营中的棘手问题,为农民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提高农业生产效益;(2)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致富,贯彻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鼓励发展农民合作伙伴制和家庭农场;(3)依托政府和社会组织平台,加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的宣传和服务;2、管理标准(1)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机构和人员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2)执行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质量;(3)加强政策宣传,及时为政府和群众提供农业产业、农村经济和农村社会文明建设方面的政策、法规、规划等方面的信息。
农业服务中心内控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农业技术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及与中心业务相关的所有活动。
第三条中心内控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二)规范性原则:内控制度内容完整、明确、可操作。
(三)预防性原则:事前防范,及时发现问题,确保业务活动的合规性。
(四)高效性原则: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中心内设综合办公室、农业技术部、农业机械部、水产养殖部、林业部、农经统计部等部门。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一)综合办公室:负责中心内部管理、文件起草、会议组织、档案管理等。
(二)农业技术部:负责农业技术、品种、机具等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等服务工作。
(三)农业机械部:负责农业机械管理、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开展农机作业服务。
(四)水产养殖部:负责水产发展、农林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预防及水土流失治理等服务工作。
(五)林业部:负责林业、农业苗情、灾害、病虫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
(六)农经统计部:负责组织指导农业产业发展、林业生产、农业机械管理、水产发展、农林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预防及水土流失治理等服务工作。
第三章内部控制措施第六条人员管理:(一)中心工作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持证上岗。
(二)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确保工作人员按时到岗。
第七条业务流程控制:(一)规范业务流程,明确岗位职责,确保业务活动合规、高效。
(二)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合规。
第八条财务管理:(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规。
(二)加强财务审计,定期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核。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的管理行为,促进农业农村发展,保障农民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是指为农民和农村企业提供生产、生活、科技、市场等综合服务的机构。
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服务农业农村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推动农民增收致富。
第三条服务中心实行总部管理,下设各部门。
总部负责决策、规划、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工作,各部门负责具体业务的开展。
总部设立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服务中心内部实行科学、民主、集中的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
第五条服务中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服务中心设立总经理职位,由总部任命。
总经理是服务中心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全面领导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服务中心设立各部门,包括生产服务部、科技服务部、市场服务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
各部门负责具体业务的开展。
第八条服务中心设立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机构下设办公室、综合科、行政科等部门,负责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和行政事务。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九条总经理负责制定服务中心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决策,领导和管理全体员工。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具体业务的开展,按照服务中心的总体规划和战略方针,制定和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管理机构负责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行政事务、人力资源、财务等方面的管理。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二条服务中心实行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
第十三条人事管理制度包括员工招聘、考核、晋升、奖惩、福利等方面的规定,确保服务中心的人才队伍健康发展。
第十四条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管理、资金使用、财务报表、审计监督等方面的规定,确保服务中心的财务状况良好。
第十五条绩效考核制度包括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和晋升。
农业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农业服务中心工作制度1、农村“一事一议”制度(一)村级范围内兴办水利、农田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和桥梁、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及工,可通过“一事一议”筹集。
(二)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
(三)“一事一议”的审批程序:年初村委会提出预算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政府审核,送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执行。
(四)“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属村集体所有,所收资金全部交村委会代管。
按议定的用途使用。
(五)村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完工后,要及时办理决算,对“一事一议”资金的收支情况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一)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
(二)健全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等管理制度。
(三)完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
(四)深化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管理。
(五)建立完善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制度。
(六)实现村集体资产的增值保值。
3、农村土地流转补偿费分派使用制度(一)制定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办法,畅通被征地农民利益诉求渠道。
(二)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建立征补偿费分配、使用、管理的良好机制。
(三)健全和落实被征地农民安置和社会保障制度,确保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
4、村财民理乡代管制度(一)全面推行村财民理乡代管制度(二)坚持三项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农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民主监督权不变的原则;二是坚持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核算的原则;三是坚持村集体组织委托的原则。
(三)建立新的村级财务管理体制。
一是村级财务管理实行会计代理制;二是设各村会计为报账员,管理村级收支出,登记现金账,接受村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三是农村财务代理中心必须履行统一代管村级资金,审核会计资料,集中核算村级收支,加强财务管理,及时反映会计信息。
(四)严格实行民主理财,坚持财务公开。
一是设立村民主理财小组;二是村民理财小组有权参与审查本村的各项财务收支;三是严格审批和序。
县农业中心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县农业中心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农业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县农业中心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农业发展服务。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四条工作时间:1.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及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2. 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五条工作态度:1. 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2. 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条工作保密:1. 工作人员应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不得泄露。
2. 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携带、复制、传播涉密文件、资料。
第三章会议制度第七条中心会议分为全体会议、部门会议和专题会议。
第八条全体会议:1. 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主任主持。
2. 全体会议研究决定中心重大事项,通报中心工作情况。
第九条部门会议:1. 每月召开一次,由部门负责人主持。
2. 部门会议研究决定本部门工作,讨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条专题会议:1. 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2. 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特定问题,由主任或主任授权人主持。
第四章考勤制度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实行考勤制度,考勤记录由人事部门负责。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请假应提前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四条工作人员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奖励:1. 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2. 对中心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后取得显著成效的;3. 为中心争得荣誉的;4. 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情形。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2. 违反工作纪律,影响工作秩序的;3. 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4. 拖延、推诿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5. 其他应当给予处分的情形。
乡镇农业中心管理制度
乡镇农业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乡镇农业的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镇农业中心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乡镇农业中心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合法合理、高效便捷”的原则。
第四条乡镇农业中心管理制度应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适应,同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第五条本制度由乡镇农业中心主任负责执行,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乡镇农业中心。
第二章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第六条乡镇农业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务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置。
第七条乡镇农业中心主任是乡镇农业中心的领导者,负责全面领导农业生产工作。
第八条乡镇农业中心副主任是主任的助手,协助主任处理农业生产中的具体问题。
第九条乡镇农业中心应设立种植、养殖、农机具维护等相关部门,分工明确,负责各自相关的工作。
第十条乡镇农业中心内部职责分工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设置,并在工作中积极配合协调。
第三章工作程序和流程第十一条乡镇农业中心应定期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对当季农业生产进行安排和指导。
第十二条乡镇农业中心应建立农业生产档案,记录各农业生产环节的情况和数据。
第十三条乡镇农业中心应制定农业生产计划,每年定期进行修订和调整,以适应不同的生产季节。
第十四条乡镇农业中心应建立农业技术指导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第十五条乡镇农业中心应建立健全的农资服务体系,及时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所需的农资。
第四章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第十六条乡镇农业中心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农业生产各项工作进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七条乡镇农业中心应设立绩效激励机制,对工作出色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
第十八条乡镇农业中心应建立健全的培训机制,提高农业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
第十九条乡镇农业中心应注重团队建设,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促进农业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法律责任和监督检查第二十条乡镇农业中心的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农业生产的各项规定和标准。
农林水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林水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农林水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林水服务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及各项业务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科学管理,创新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农林水服务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各部门负责人若干名,具体职责如下:(一)主任职责:1. 主持中心全面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2. 制定中心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3. 负责中心人事、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4.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中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副主任职责:1. 协助主任开展工作,完成主任交办的任务;2. 负责分管部门的工作,组织实施各项业务;3. 监督检查各项业务执行情况,确保服务质量。
(三)各部门负责人职责:1. 负责本部门工作,组织实施各项业务;2. 加强部门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3. 配合其他部门完成中心工作任务。
第五条农林水服务中心设立以下部门:1. 综合办公室:负责中心行政、人事、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2. 农业技术部:负责农业技术培训、推广、咨询服务等工作;3. 水利工程部:负责水利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4. 林业部门:负责林业资源调查、规划、保护、发展等工作;5. 信息服务部: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咨询服务等工作。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六条农林水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服务规范: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2. 热情接待服务对象,耐心解答咨询,提供优质服务;3. 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服务对象隐私;4. 服从领导,团结协作,共同完成中心工作任务;5. 不断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适应工作需要。
第七条农林水服务中心应提供以下服务:1. 农业技术培训:举办各类农业技术培训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2. 农业技术推广:推广先进农业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益;3. 农业信息服务:提供农业市场、政策、技术等信息服务;4. 水利工程设计施工:提供水利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服务;5. 林业资源调查与保护:开展林业资源调查、规划、保护工作;6. 信息服务:提供政策、技术、市场等信息服务。
农林水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农林水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林水服务中心的管理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农林水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林水服务中心是指以提供农林水服务为主要职能的机构,其管理制度适用于农林水服务中心的工作活动。
第三条农林水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包括组织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四条农林水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应遵循法律法规,符合政策规定,规范职工行为,健全管理体系,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农林水服务中心应设立组织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工作流程。
第六条农林水服务中心应设立领导班子,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决策机制。
第七条农林水服务中心应建立定期汇报机制,及时沟通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问题。
第八条农林水服务中心应进行定期评估,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章人事管理第九条农林水服务中心应严格执行用人制度,依法聘用人才,合理分配岗位。
第十条农林水服务中心应建立职工培训机制,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农林水服务中心应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加强管理监督。
第十二条农林水服务中心应设立职工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农林水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经费使用。
第十四条农林水服务中心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加强财务监督。
第十五条农林水服务中心应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资源。
第十六条农林水服务中心应建立财务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业务管理第十七条农林水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的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农林水服务中心应加强对农林水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安全。
第十九条农林水服务中心应开展农林水科技推广,提供技术支持。
第二十条农林水服务中心应加强对农民的服务,满足农民需求。
第六章序言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领导同意后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制度由农林水服务中心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制度未尽事宜,由农林水服务中心主管部门负责补充和修改。
XX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守则
XX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工作守则
(一)忠于职守,敬业爱岗,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立足岗位多讲奉献。
(二)实事求是,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注重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
(三)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互相帮助,共同提高,营造“比学习、赶先进、讲奉献”的工作氛围。
(四)谦虚谨慎,务实创新,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理论素养,讲求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五)从严要求,勤政廉洁,甘于清苦,牢固确立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塑造良好形象。
(六)待人接物热情大方,态度和蔼,服务周到。
(七)遵纪守法,不断增强法制意识,依法办事。
(八)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处置落后。
(九)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有事请假。
(十)上班时间不玩电脑游戏,不登陆不健康网站。
农业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业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以及与农业服务中心有业务往来的各类企业和个人。
第三条农业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二)服务至上,用户为本;(三)科学管理,高效运行;(四)廉洁自律,勤政为民。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农业服务中心设立主任、副主任若干名,下设综合办公室、业务科、技术科、财务科等职能部门。
第五条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主持农业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的各项规定;(二)制定农业服务中心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三)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四)对农业服务中心的财务、人事、设备等进行管理;(五)负责对外联络和宣传工作。
第六条综合办公室职责:(一)负责农业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管理、信息收集、公文处理等;(二)负责农业服务中心的会议组织、接待工作;(三)负责农业服务中心的车辆、办公用品等物资管理;(四)负责农业服务中心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业务科职责:(一)负责农业服务中心的农业技术推广、咨询服务、培训等工作;(二)负责农业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监管;(三)负责农业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四)负责农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
第八条技术科职责:(一)负责农业服务中心的技术研究和开发;(二)负责农业技术的培训和指导;(三)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的鉴定、推广和应用;(四)负责农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第九条财务科职责:(一)负责农业服务中心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审计监督等;(二)负责农业服务中心的收费、报销等工作;(三)负责农业服务中心的固定资产管理;(四)负责农业服务中心的财务报表编制和报送。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十条农业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服务规范,确保服务质量。
2023组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实施方案
2023组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实施方案一、背景2023年,我国农业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农业生产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与机遇。
为了促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提供优质的农业服务,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二、目标2023年,完成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的组建工作,建立一支专业化、高效能的乡镇农业服务团队,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精细化的农业服务,带动农产品产业升级,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取得新的成果。
三、建设内容与措施1. 建设基础设施: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将依托现有的农业综合服务站或农技推广站,通过扩大场地、提升设施、更新设备等方式,完善服务中心的硬件条件,以满足对农业服务的需求。
2. 组建专业化团队:通过招聘、培训等方式,组建一支具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团队,包括农技专家、农业经济学家、农业市场专员等,以提供全面的农业技术咨询、农产品市场分析、农业经济指导等服务。
3. 推进示范项目:选取几个乡镇作为试点,开展一些具有示范效应的农业项目,如高效节水灌溉、无公害农产品种植、农村电商等,通过示范效应带动周边农民参与农业现代化。
4. 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建设农业信息平台,整合农业资源、市场信息、技术推广等信息资源,提供便捷的农业信息查询和服务,帮助农民及时了解市场需求、技术动态等。
5. 强化农业培训: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农业产业链管理培训等,提升农民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帮助他们合理制定生产计划、选择适宜的农业技术和品种。
6. 打造农产品品牌:通过推动农产品品牌建设,引导农民发展特色农业、绿色有机农业,提升农产品的品质和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7. 加强政策宣传:定期向农民宣传国家、地方的农业相关政策,帮助农民充分了解各项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财政资金。
四、实施方案1. 组织领导:由乡镇政府牵头,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实施计划,并协调各部门的支持与配合。
三农服务站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三农服务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服务站的运营与管理,提升农村服务品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农村服务站是为农村居民提供综合服务的机构,涵盖农业技术咨询、农产品交易、农村金融服务等多元功能。
第三条服务站的管理遵循公开透明、公正公平、便捷高效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管理机构需设立专门岗位,以确保服务站的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服务站应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
第六条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与知识更新,以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
第七条建立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便于服务与管理数据的便捷查询。
第八条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农民对服务站的认知度与满意度。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划分第九条农村服务站的组织架构包括站长、副站长、管理员等职务。
第十条站长全面负责服务站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副站长协助与代理站长工作,负责指定的管理任务。
第十二条管理员为服务站的执行者,负责日常服务与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明确各岗位职责与工作流程,确保服务站运营的有序性。
第三章服务内容与流程第十四条提供农业技术咨询服务,包括农作物种植、农产品加工等技术指导。
第十五条开展农产品交易业务,提供便捷的交易与支付平台。
第十六条提供农村金融服务,包括农村贷款、农村保险等金融服务。
第十七条建立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用户问题与纠纷。
第十八条积极参与农村文化建设,举办文化活动与培训课程。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
第二十条定期进行业务培训与知识更新,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
第二十一条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便于服务与管理数据的高效管理。
第二十二条定期组织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服务站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三条定期进行用户满意度调查,及时改进服务中的不足。
第五章宣传工作第二十四条定期发布服务公告,宣传服务项目与优惠政策,提高农民的知晓度。
第二十五条利用多元渠道与媒体进行宣传推广,提升服务站的知名度。
第二十六条建立农民信任度评价机制,及时响应农民的需求与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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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泉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水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效能、规范工作职能、加强工作纪律,调动中心全体干部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做好中心各项工作,为全镇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做好服务,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加强学习:按照镇上安排部署,定为每周星期一上午9:00为集中学习时间,学习内容由中心分管领导安排,要求中心全体干部做好学习记录。
分散学习时间自行安排,但要求必须有学习笔记,学校内容可分为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笔记按照镇上统一要求,每月月底前上交办公室批阅。
学习作为月平原干部主要依据。
二、工作安排:每周一上午9:00学习结束后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对工作完成好的进行表扬,完成差的进行批评,并作为月评议干部重要依据。
同时对本周工作由分管领导和中心主任进行安排部署,能定量的尽可能定量。
三、工作纪律:实行请销假制度,按照镇上统一安排,每天上、下午到党政综合办签到;有事有病者必须填写请假条,由中心主任和分管领导同意后上报书记或镇长审批。
请假到期后若需续假,首先要电话告知中心主任或中心分管领导,上班后及时销假,下村或到区上未能签到,必须在下周星期一上午补签到,未及时补签到者视为旷工。
在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防汛等特殊时期,要做到随叫随到,同时要按时值班和做好值班记录。
在特殊时期工作表现差者,年终评议干部作为一般或较差。
四、加强档案管理:中心每个岗位平时所做工作必须要求有记录和原始档案材料,如免疫档案和土地承包合同等重要原始档案,每季度或每半年必须归到中心办公室由专人管理。
调看本单位必须有档案交接手续,避免档案流失。
中心办公室岗位工作管理制度
一、认真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学习有关理论和业务知识,复杂中心每周学习内容,学习内容应为时事政治、业务知识,中心节点工作开展后,中心办公室要及时提供资料、组织学习。
二、规范管理中心各种文件和资料,资料的收集整理。
三、协助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做好中西其他各项工作。
四、对于中心签发(收)地各种文件资料,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要及时归档除了,存入专门档案柜,如发现遗失档案一次扣除2分(月议分值)。
五、受理、处理业务部门,群众办理的各项事宜,针对事件性质,即使协调部门其它工作人员及时处理,处理流程为:
农业科技服务中心主任工作管理制度
一、负责中心全面工作,
二、制定中心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和年度计划。
三、抓好农林水畜等技术服务工作。
四、抓好全镇劳务技能培训及劳务输出工作。
五、抓好农业科技项目征集、进库、上报等工作。
六、协助分管领导做好中心其他工作。
七、完成镇党委和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八、组织农业科技中心人员进行周结、及时指出每个干部
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真实的反映出每个人的工作情况。
水泉镇农技农经站职责
一、参与制订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对农业技术员和科技示范户进行实用技术培训。
三、向农民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
四、根据农业技术推广计划进行试验示范。
五、指导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六、对两轮土地承包范围内的土地纠纷进行调解。
七、对村级财务进行管理。
劳务站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劳务市场供求信息库,广泛采集各类信息,做好全镇剩余劳动力和摸底信息工作。
二、对劳动力资源和各村的情况进行分析,掌握剩余劳动力的分布情况;对用工去向和单位进行分析,及时向领导反映市场动态,完成好各类报表统计工作。
对全镇劳务进行建档、登记,如表所示。
(附表)
三、审查用人单位招聘简章,拟定宣传招聘计划等工作。
四、积极开展省内外劳务合作交流,做到信息准确及时。
五、帮助用人单位和务工者办理有关手续。
六、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回访工作。
畜牧岗位工作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畜牧业有关法律、法规和畜牧知识,做到业务精、素质强。
二、做好全镇畜牧养殖业登记造册工作。
三、对全镇养殖业进行分类登记,建立养殖档案,要求对30天以上养猪户要详细登记表(如表1),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建立长效报告机制。
对各村要建立疫情监测员(由防疫员担任)及时上报疫情创立技术服务联系,结合春、秋两季防疫队全镇养殖户药进行补少于两次的培训,逐步建立区、村、户三级服务体系。
表1
防疫,防疫密度达到95%以上,如达不到95%以上扣2分,对养殖户建立档案卡、片,即使填写,如不填写者发现一户扣除1分(当月测评),发现10户以上,交人力资源部安排工作。
防疫档案:
五、建立重大动物疫情防控体系(附制度)
农业科技服务中心人员分工
冯韬:全面负责农业科技服务中心的工作,督促全中心干部搞
好各项工作。
赵映兰:负责做好会议记录、拟写起草各类材料、文档管理及其它工作。
主管全镇的水利、水保工作,随时对机井进行检查,及时上报防旱、防汛情况。
配合水务局搞好各项工作。
黄兆捷:全面负责全镇农技、农经工作。
搞好各村农业技术方面的培训指导农民学习科技致富知识,管理好农经档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解有档土地纠纷。
马天江:做好全镇劳动输出工作,负责招聘、培训无业人员,对无业人员进行登记并建档。
杨树莹:全面负责全镇的林业工作,监督各村退耕还林工作,配合上级林业部门的各项工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绘图工作。
张建平:负责全镇的畜牧业、养殖业的档案和防疫工作和畜牧业的档案管理,及时上报牛、羊、猪、鸡等的存栏情况和重大动物疫情及时上报工作。
注:农业科技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但必须相互配合,紧密协作,统一安排,互相团结,共同搞好我
镇的农业科技方面的工作
农技、农经岗位工作制度
一、负责承担和执行农业技术推广任务,每年春季及时与区有关部门协调推广实用技术,对全镇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准确地处理,服务全镇农业生产,重点加强病虫害,防治工作,建立预警制度。
二、认真为农民传授农业技术。
三、普及科技知识,开展技术咨询,信息服务(通过农信通、网络信息)。
四、了解情况,总结经验,提出建议,发展和完善农业生产技术。
五、宣传和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科技政策。
六、维护国家、单位和他人的技术经济权益。
七、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使科技成果不受侵犯。
水利岗位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水利知识。
2、定期检查全镇水利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上报上级水利部门。
3、做好防洪、抗旱工作、配合好上级部门的各项工作,
遇到汛情12小时之内上报区直部门(后付防洪、抗旱小组成员名单)。
4、加强档案管理,对全镇水利设施进行建挡跟踪服务(如
表1)
5、对全镇的机井要定期检查,保证人畜饮水安全。
表1
重大动物疫情和防汛值班制度
一、重大动物疫情值班制度
1、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控制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
2、成立了由镇长郭全林为指挥,副镇长石福寿、农业科技服务中心主任冯韬为副指挥,各村主任和全体干部及各村防疫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3、实行轮流值班制度、责任到人。
4、做到“早发现、枣决策、枣行动”,快速反应、及时上报疫情。
二、防汛值班制度
1、成立防汛指挥小组。
2、及时了解受灾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3、全体农业科技服务中心人员及办公室人员24小时值班(后付抗旱防汛值班表)。
林业岗位职责
一、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二、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定和制度计划,
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
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费和野生动物物种变化情况。
四、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
火、森木病虫害防治工作。
五、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查处破坏
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六、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场所有
权或者实用权争议。
七、协调林业有关部门管理辖区内的镇、村林场和个体
林场。
八、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
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九、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
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高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十、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十一、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产业技术培训,重点对全镇经济林进行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建立经济
林病虫防治体系,如实查树虫害的防治,应在每年春季对
防治药品、方法在全镇各村广泛宣传,设立宣传栏,宣传
公布病虫害防治方案。
十二、对全镇900亩退耕还林地进行管护,建立健全档案,每年春、秋两季实地验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对付资金,完善各种资料,如在年终省、市验收中发现重大问题,年终考核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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