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详细版
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
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氨区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所属电厂内的氨区,包含氨氮脱硫系统、氨水储存区、氨气输送管道及相关设备等。
第二条安全管理目标为确保电厂氨区的生产安全、环境保护和员工健康,订立本规定,规范电厂氨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企业正常运营。
第三条法律法规遵守电厂氨区的安全管理必需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确保生产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条安全责任1.电厂氨区的安全责任由企业管理负责人负责,并指派专人负责具体实施。
2.全部工作人员必需严格依照本规定要求履行安全责任,确保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理。
第五条员工培训电厂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必需的岗位安全培训、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本领。
第二章安全防范第六条氨区入场准则1.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任何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氨区。
2.进入氨区的人员必需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装备,并通过安全培训考试。
3.进入氨区前必需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进入。
1.全部设备必需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
2.设备的运行记录和维护情况必需认真记录并定期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八条氨气泄漏处理1.发现氨气泄漏时,必需立刻快速采取措施,包含关闭进气阀门、排空管道、通风排气等,减少泄漏范围。
2.通知相关部门以及相近区域的工作人员,保持沟通畅通,协调处理紧急情况,并采取必需的救援和抢救措施。
第九条氨区防火安全1.氨区内严禁吸烟、明火作业、火种接近氨气等行为。
2.氨区内必需配备充分的灭火器材,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可用。
3.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理本领。
第十条紧急救援预案订立电厂氨区的紧急救援预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应急措施和应急装备,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第三章环境保护第十一条废气处理1.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氨气排放掌控,确保氨气排放浓度在规定范围内。
2.设置合适的废气监测装置,定期进行监测和检验,确保氨气排放达标。
2023年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为了保障电厂氨区的安全运营,预防和减少事故风险,2023年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电厂氨区是指电厂中存在氨气或与氨气相关的设施和区域。
第二条: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电厂氨区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氨气的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理过程中尽可能减少事故发生,确保人员的安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电厂氨区的建设、运维、维护和使用单位。
第四条:电厂氨区的安全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第五条:电厂氨区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氨气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经验和技能。
第七条:安全管理机构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和权限。
第八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设施和设备管理第九条:电厂氨区的设施和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经过定期的检测和维护。
第十条:氨气储存区和运输设施应设置防爆、防火、防毒等安全设施,确保氨气的安全储存和运输。
第十一条:氨气设备和管道应定期检查和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电厂氨区应定期进行综合安全风险评估,针对风险点进行改进和优化。
第四章: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理第十三条:电厂氨区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操作培训,掌握氨气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佩戴防护设备,避免氨气泄漏和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电厂氨区应建立健全的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指定专人负责应急事故的处理。
第十六条:发生氨气泄漏或其他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紧急避险和事故处置。
第五章:监督和检查第十七条:电厂氨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第十八条:电厂氨区应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隐患的及时消除。
第十九条:安全管理工作的评估结果应及时上报电厂管理层,其对工作人员的奖惩应依据评估结果进行。
氨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氨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一、概述为了保障氨区内的人员安全和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制定本规定。
二、责任与义务1. 氨区负责人:a. 负责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b. 确保氨区内人员的安全意识培养和安全培训;c. 负责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制定;d. 对氨区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2. 氨区员工:a. 遵守氨区内的安全管理制度;b. 配合参加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c. 发现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时,及时上报相关负责人。
三、安全设施与装备1. 氨区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并定期检验维护;2. 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标识和警示标志,并保持清晰可见;3. 所有使用氨气的设备应经过专业机构的安全评估和验收,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4. 氨区内应配备安全装备,如呼吸器、防毒面具等,并保持正常运行状态。
四、消防安全1. 氨区应建立专职消防队伍,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2. 定期进行消防演练,确保员工掌握正确的逃生和灭火方法;3. 管理人员应熟悉并执行消防预案,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应对。
五、作业安全1. 作业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2. 严禁无证无照人员进行操作,确保作业安全;3. 氨区应建立完善的作业许可制度,确保作业人员按规定操作。
六、应急预案1. 制定并及时更新氨区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2. 配备足够数量的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3. 指定专人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并定期开展培训。
七、安全培训和教育1. 新员工入职前应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氨区的安全管理制度;2.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3. 对从事特殊作业的员工,应加强专项培训和考核。
八、安全检查与监督1. 氨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监督机构应定期对氨区进行安全监督和评估;3. 负责人和员工应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和监督工作。
九、事故处理与报告1. 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迅速报警;2. 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事故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 完成事故处理后,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报告和材料。
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
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保障电厂氨区安全,防备事故的发生,维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订立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电厂氨区内的全部员工和相关管理人员,包括使用、存储、运输氨气的操作人员。
三、管理标准3.1 安全设施建设为了保障电厂氨区的安全,必需建设以下安全设施: 1. 氨气泄漏报警系统:安装氨气泄漏探测器,并连接到报警掌控中心,以确保适时发出氨气泄漏警报。
2. 补水防喷装置:安装补水防喷装置,防止氨气泄漏时造成喷射现象,削减事故发生的概率。
3. 卸氨装置:建立卸氨装置,并确保操作人员谙习设备使用方法,削减操作风险。
4. 安全疏散通道:设置清楚的安全疏散通道,保证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安全地撤离。
3.2 操作规程为保障电厂氨区的操作安全,必需遵守以下操作规程: 1. 氨气操作人员必需具备相关的安全技能和阅历,并定期接受培训,以确保操作规程的正确执行。
2. 氨气操作人员必需穿戴好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毒面具、防护服等,以削减事故发生时的损害。
3. 氨气操作时必需依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操作流程,确保操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4. 氨气压力掌控必需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过设定的工作压力,以防止气体泄漏和爆炸。
3.3 应急预案为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必需订立以下应急预案: 1. 建立氨气泄漏应急队伍,确保人员快速组织撤离和事故处理。
2. 订立应急演练计划,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以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理本领。
3. 建立应急联络机制,确保与相关部门的适时沟通和协调,以削减事故对外扩散和影响。
四、考核标准4.1 考核内容对电厂氨区的安全管理进行定期考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安全设施运行检查情况; 2. 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证书情况; 3. 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4. 应急预案的完善及演练情况。
4.2 考核方法对上述考核内容实行以下方法进行: 1. 定期安全设施检查,以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2. 组织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并收集相关证书资料,进行备案管理;3. 随机抽查操作人员的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并进行记录;4.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模拟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本领,收集演练记录。
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确保自备电厂氨区安全,防范氨气泄漏事故,保护员工和环境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要求,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自备电厂内氨区的安全管理,包含氨气存储、运输、使用等全过程的安全掌控。
第三条安全责任自备电厂相关部门及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规定,共同维护自备电厂氨区的安全,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
第二章氨区安全要求第四条氨气存储和运输1.自备电厂氨气存储区域应设立特地的储罐,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2.氨气储罐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储罐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氨气运输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安全管理规定,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密封性和稳定性。
第五条氨气使用安全1.使用氨气的设备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定期进行检修、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使用氨气的工作人员必需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熟识安全操作流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3.严禁在氨区进行吸烟、明火作业以及任何与火源相关的活动。
第六条氨气泄漏应急处理1.自备电厂应建立完善的氨气泄漏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和培训,确保员工能够快速、准确地应对突发事件。
2.氨气泄漏事故发生时,应立刻启动应急预案,依照预案要求采取掌控泄漏源、疏散人员、封闭区域等应急措施,做好事故现场处理工作。
3.氨气泄漏事故应及时上报,并搭配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及时改进安全管理措施。
第三章安全检查和监督第七条定期检查1.自备电厂应依照规定建立氨区安全检查制度,对氨气存储、运输、使用等环节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安全掌控措施有效执行。
2.安全检查应以风险评估为基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连续性。
第八条安全培训和教育1.自备电厂应订立安全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定期安全培训和教育,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2.安全培训内容应包含氨气的性质、危害及防控措施等方面的知识,培养员工正确的安全行为和意识。
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
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
是为了确保电厂氨区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的相关规定。
以下是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的一般内容:
1. 设立责任岗位和责任人员:电厂应明确氨区的责任岗位,如氨存储区负责人、供氨区负责人等,并指定专门负责氨区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员。
2. 安全培训与教育:对从事氨区工作的员工,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氨区的相关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
3. 氨气检测与监测:氨区应装备气体检测仪器,定期对氨气浓度进行检测与监测,并建立氨气浓度报警系统,确保监测到氨气浓度超标时能及时发出警报。
4. 安全设施及装备:氨区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防爆设备、应急照明、安全标识等,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
5. 危险作业管理:对于涉及氨气的危险作业,必须进行严格的管理,包括制定操作规程、配备个人防护装备、设置临时隔离等。
6. 应急预案与演练:制定氨区的应急预案,明确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定期进行演练,以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降低事故风险。
7. 定期检查与维护:定期对氨区设施设备进行巡检、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8. 事故记录与统计:对氨区的事故、事故原因和处理情况进行记录与统计,以便总结经验教训,持续完善安全管理。
以上是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的一般内容,具体的规定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与相关法律法规相一致。
电厂氨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电厂氨区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电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厂氨区所有工作人员及外来施工单位。
第三条氨区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安全标准,确保氨区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电厂氨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氨区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组织制定和修订氨区安全管理制度;2. 负责氨区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落实;3. 组织开展氨区安全教育培训;4. 负责氨区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5. 负责氨区安全目标的制定和考核。
第五条氨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氨区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落实的组织实施;2. 负责氨区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和实施;3. 负责氨区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4. 负责氨区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六条氨区安全管理实行逐级负责制,各级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1. 氨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氨区安全生产的全面工作;2. 氨区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氨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3. 氨区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氨区安全管理工作;4. 氨区工作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生产。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七条氨区安全管理措施包括:1. 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氨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2. 安全检查:定期对氨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氨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4. 事故调查处理:对氨区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5. 应急救援:制定氨区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 安全设施:完善氨区安全设施,确保安全设施完好、有效。
氨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氨区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一、概述本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氨气的场所,旨在确保氨区的安全运营,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凡涉及到氨气的操作、存储、运输等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的要求。
二、安全责任1. 氨区经理负有全面负责氨区的安全工作,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各位员工在使用氨气过程中有安全责任,必须接受岗位培训并掌握相关安全操作知识。
3. 安全部门应定期对氨区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氨区的划分与标识1. 氨区应在场地内划分并设置明显的标识,以避免非相关人员进入。
2. 所有氨气相关设备、管道、阀门等应进行编号,并与划定的氨区标识匹配。
四、设备安全1. 所有涉及氨气的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氨气设备应安装可靠的安全装置,如泄漏报警器、气体检测仪等。
3. 安全阀和减压阀应定期维护和测试,确保其在气体泄漏时能正常工作。
五、氨气泄漏处理1. 运输氨气过程中如发生泄漏,应立即采取适当措施,包括停止泄漏、隔离危险区域、通知相关人员等。
2. 氨气泄漏时应及时启动泄漏报警系统,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相应处置。
3. 紧急情况下,应向消防部门报告,并协助其进行灭火和泄漏处理。
六、氨气仓库管理1. 氨气仓库应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仓库管理。
2. 氨气储罐应定期检查,确保罐体完好无损,排除气体泄漏的隐患。
3. 氨气仓库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仓库内的清洁和通风。
4. 氨气仓库内应设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和保养。
七、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1. 入职新员工应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氨气的危害性、操作规程和紧急处理方法。
2.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加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注重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更新,确保他们在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八、安全演习和事故调查1. 定期组织安全演习,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并及时总结演习中的经验和问题。
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电厂氨区的安全运行,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氨区的管理和操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厂氨区及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氨气储存、输送和使用单位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
第三条电厂氨区的安全管理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积极防控”。
第四条电厂氨区的安全管理要求坚持“四个合理”,即合理布置、合理设计、合理装置和合理操作。
第五条电厂氨区的安全管理要求坚持“五个严禁”,即严禁违章操作、严禁无证使用、严禁擅自更改设备、严禁侥幸心理、严禁超负荷运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六条电厂氨区的安全管理由管理机构负责,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完善电厂氨区的安全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开展氨区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三)监督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组织进行氨区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定安全改进措施;(五)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和纪律处理;(六)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
第七条电厂氨区的管理机构应设立安全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第三章设施设备和安全防护第八条电厂氨区应设置完善的设施设备,包括氨气输送管道、储氨容器、氨气检测装置等。
第九条电厂氨区的设施设备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制造和安装,并在运行过程中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
第十条电厂氨区应设置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栅栏、防爆装置、安全报警装置等。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电厂氨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
第十二条电厂氨区应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程序和责任分工,确保操作流程的规范和安全。
第十三条电厂氨区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职培训,并取得相关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电厂氨区的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操作流程或进行违规操作。
2024年火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2024年火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火电厂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安全,维护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液氨罐区是指火电厂内用于存储液氨的区域,包括液氨储存罐、输送管道、阀门、仪表以及相关设施。
第三条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确保液氨罐区的安全。
第四条火电厂应设立液氨罐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厂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液氨罐区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火电厂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液氨罐区的日常巡查、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液氨罐区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火电厂应建立液氨罐区安全台帐,记录液氨罐区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维护保养记录、巡查记录等,做到有“帐”可查、有证据可依据。
第七条液氨罐区应定期进行安全评估,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达到相关国家标准要求。
第八条液氨罐区应依法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并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液氨罐区应设置警示标识,标明液氨的危险性质、注意事项以及应急处理措施等,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十条液氨罐区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做出应对。
第十一条液氨罐区应定期进行技术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安全事故。
第十二条液氨罐区禁止擅自改动设施设备和操作流程,禁止未经批准的人员进入液氨罐区。
第十三条液氨罐区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紧急疏散,并及时报警和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液氨罐区发生事故后,应及时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采取合理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五条对于液氨罐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各级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液氨罐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整改,提高液氨罐区的安全管理水平。
氨区安全管理规定(5篇)
氨区安全管理规定1.任何人进入氨区必须经过氨区管理人员的许可,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氨区。
2.工作人员进入氨区不能穿有铁钉的鞋。
3.进入氨区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机。
4.不得把火机等火种带入氨区,严禁吸烟。
5.氨区检修作业需要动火时,必须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
6.在氨区进行检修工作或运行操作时,必须使用铜制或铜合金工具。
7.严禁机动车辆进入氨区,如必须进入,必须使用阻火器。
8.系统运行时不得敲击设备,不准带压修理和紧固法兰盘等。
9.氨区应每天手动测定一次空气中的氨气含量,氨气含量不得超过20ppm。
10.氨区消防喷淋装置应每月进行喷淋试验,喷淋水源严禁中断,如因检修必须中断水源时,必须报公司安监部,并做好临时防范措施。
11.若发生泄漏情况,工作人员应立即进入洗眼间,迅速打开淋浴器。
也可根据风向指示,逆风方向逃离,并立即汇报公司安监部和运行单元长及机组长。
氨区安全管理规定(2)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明确氨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2.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氨区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氨区安全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操作规范等,确保工作流程符合安全要求。
3. 安全设施设备:氨区应配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包括氨气泄漏报警器、防爆电器等,确保安全设施设备的有效运行。
4.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从事氨区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管理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5. 风险评估和防护措施:对氨区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安全防护措施,包括防止气体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的措施。
6. 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氨区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入区检查要求、操作程序、应急处理等,确保操作人员按规定操作。
7. 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氨区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种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提前做好应对各种事故的准备工作。
8. 安全巡查和检查:定期对氨区进行安全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2024年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____年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电厂氨区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电厂氨区从事氨相关作业的人员,包括电厂员工、承包商、供应商等。
本规定同时也适用于电厂氨区的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三条电厂氨区的安全生产责任1. 电厂氨区的安全生产责任由电厂负责人承担,负有最终责任。
2. 电厂负责人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安全生产计划,保障安全生产的投入和组织实施。
3. 电厂负责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员工按照规定操作,不得违反安全规程。
4. 电厂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出改进措施,并确保落实。
第四条电厂氨区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1. 电厂氨区员工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设备,不得随意更换或私拉乱接安全设施。
2. 电厂氨区员工应当参加安全培训,掌握氨相关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 电厂氨区员工应当主动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不得隐瞒、篡改或删除相关安全信息。
第三章安全防护措施第五条安全防护设施1. 电厂氨区应当根据生产情况和安全规定,配备符合要求的氨气检测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
2. 电厂氨区应当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包括紧急停车装置、引导标识、安全疏散通道等,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六条安全操作规程1. 电厂氨区应当制定并实施安全操作规程,包括氨气操作、紧急救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等。
2. 电厂氨区员工应当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反规定或擅自修改操作流程。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安全教育培训1. 电厂氨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包括安全知识教育、操作技能培训、紧急救援演练等内容。
2. 电厂氨区新员工应当在入职之前接受安全培训,并进行相应的考核。
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厂氨区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电厂的正常生产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电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厂氨区涉及的安全管理包括设备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管理。
第三条电厂氨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在工作中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电厂的安全生产。
第二章设备安全管理第四条电厂氨区设备管理包括设备维护、检修、更新等方面。
第五条电厂氨区所有设备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安全可靠的运行状态。
第六条电厂氨区设备的更新和改造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评估和审批程序,确保新设备的安全性能能够满足生产需求。
第七条电厂氨区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现的故障和安全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八条电厂氨区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熟悉设备的操作和维护方法,能够熟练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第九条电厂氨区设备的封存和报废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封存和报废的设备必须加密保存,并对其进行适当的安全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条电厂氨区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工作场所安全管理、操作规程管理和职业卫生管理。
第十一条电厂氨区的工作场所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规范,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进行巡查和维护。
第十二条电厂氨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严禁违规操作和违章行为。
第十三条电厂氨区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配戴个人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换。
第十四条电厂氨区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电厂氨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保证应急情况下的灭火和疏散能力。
第四章应急管理第十六条电厂氨区应急管理包括事前预防、事中处理和事后救援。
第十七条电厂氨区必须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和应急处理流程,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八条电厂氨区的应急设施和设备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配置和维护,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燃煤发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章 运 行 维 护
● 第二十三条 氨区作业人员应熟知氨区作业规程规范和应急措施,作业前按等级进行风险评估,并做好安全 交底工作。
● 第二十四条 进入氨区应先触摸静电释放装置,消除人体静电,并按规定进行登记。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氨区, 禁止携带火种或穿着可能产生静电的衣服和带钉子的鞋进入氨区。
● 第二十五条 从事设备运行操作或检修维护作业应使用铜质等防止产生火花的专用工具。如必须使用钢制工 具,应涂黄油或采取其他措施。
上设置不少于2处越堤人行踏步或坡道。 ● 与液氨储罐相连的管道、法兰、阀门、仪表等宜在储罐顶部及一侧集中布置,且处于防火堤内。 ● 第十九条 氨区及输氨管道法兰、阀门连接处应装设金属跨接线。与储罐相连的管道、法兰、阀
门、仪表等宜按下表选择,并考虑相应的防腐蚀措施。
序号
名称
1
管道
2
法兰
3
氨用阀门
4
密封垫片
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管理工作。
第五章 安 全 管 理
●第四十八条 发电企业要按照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的有关规定,加强氨区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承压部件和有关焊接工作的技术管理和技术监督, 完善设备技术档案。
●第四十九条 发电企业要深入开展氨区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管理台账, 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上报和管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燃煤发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 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加强燃煤发电厂液氨罐区(以下简称氨区)安全管理,防范液氨事故发生,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电力监管 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范,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燃煤发电厂利用液氨作为还原剂的烟气脱硝系统中氨区的安全管理。
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规定的制定目的是为确保自备电厂氨区的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进行,预防和控制氨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规定依据《电力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自备电厂氨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本规定中涉及的术语,除另有定义外,适用以下定义:1. 自备电厂氨区:指自备电厂中的氨气运输、存储和使用的区域。
2. 安全管理工作:指自备电厂氨区的安全管理、安全监督、安全教育和事故应急等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安全管理机构】自备电厂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自备电厂氨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机构由专职人员组成,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资料。
第五条【安全管理人员】自备电厂应聘请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根据氨区的规模和风险等级合理配置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具备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六条【安全管理制度】自备电厂应制定全面、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七条【安全生产标准】自备电厂应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规定,制定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氨气运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规定;2. 氨气泄漏和事故应急处理的程序;3. 氨气检测和监测的要求;4. 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的配置要求。
第四章安全监督和检查第八条【安全监督机构】自备电厂应设立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对氨区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第九条【安全巡视】自备电厂应定期派出专业人员对氨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气体检测设备、安全防护设备和其他安全设施的工作状态,确保其正常有效运行。
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条【安全教育计划】自备电厂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包括安全培训的内容、对象、周期等,并按计划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内容】安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 氨气的性质、危害和防护措施;2. 氨区的安全管理要求和措施;3. 氨气泄漏和事故应急处理的程序;4. 气体检测、防护设备和安全设施的使用方法。
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
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引言电站氨区是指电厂用于脱硫、脱硝等设施中的储存、输送氨气的区域。
氨气具有刺激性味道,是一种可燃、易爆、毒性强的气体,因此对氨区的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档旨在规范电厂氨区的安全管理,确保氨区安全运行。
氨区安全管理氨区管理制度1.氨气储存要求:在储存氨气的罐区,应设有专人负责管理,对氨气的数量和使用情况进行计划性、跟踪式进行监督。
2.氨气使用要求:对氨气使用人员进行经常性培训,告知使用时应注意的事项和安全手段;使用氨气时,应按规定只允许使用规定的工具和器材做相关工作,不得超负荷使用。
3.氨气泄漏管理:罐区要实行常规巡视,确保储存安全。
一旦发现氨气泄漏,应立即停止周围作业,立即通知安全主管及时处置。
周边安全防范1.氨区周边路面应平整,有定期检查制度。
不能存在路面破损,孔洞等缺陷,并设有安全警示标志。
2.周边交通设施:氨区附近应建高架天桥或地下通道,减少地面交通带来的安全隐患。
同时,在氨区出入口应设有道闸和监控摄像头,确保进出氨区的车辆符合要求。
安全设施管理1.监控器材的查验:保持安全监控器材的有效性和畅通性,建立监控方案,定期对监控系统进行例行检查。
2.安全围栏设置:在氨区附近设置安全围栏,保证氨气罐区的安全起见,同时设有门、闸,以限制外部人员进入氨区。
3.安全运输装置:在进行氨气运输时,应确保使用的运输装置符合标准,运输过程中不能进行非法行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应急处理1.提前应对:对于氨区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进行提前做好不同情况的应急预案,包括如何处理罐区泄漏、如何做好救援等。
2.人员安全:在发生或可能发生氨气泄漏等情况时,要及时进行人员转移,确保人员安全。
结论氨区是整个电厂中一个相对危险的区域,而保证氨区安全运行只有依靠切实的安全管理措施。
本文档所列出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应该在电厂内严格执行,确保运营人员及周围人员的安全。
在此基础上,还应随时对其进行完善和提升,以不断提高氨区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模板
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企业的生产安全与员工的身体健康,防止电厂氨区发生意外事故,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全部进入电厂氨区工作的员工和访客。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一节领导责任1.电厂管理负责人应当坚固树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对电厂氨区的安全负总责。
2.确保电厂氨区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检修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3.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节部门责任1.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将安全工作纳入本部门紧要议事日程,并贯彻执行。
2.供应部门所需的安全设备、工具及培训和宣传料子,保障员工安全。
第三节个人责任1.每位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规定,遵守安全作业规程,乐观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和考试。
2.要时刻关注自身的安全情形和工作环境,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制止。
3.帮助公司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提出改进看法。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一节安全教育1.电厂氨区管理负责人应组织定期的安全教育活动,确保员工了解不安全源和应急预案。
2.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包含但不限于电厂氨区的安全规定、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方法。
3.安全教育内容应采用易懂、生动的方式,充分呈现事故案例和安全事故后果,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二节应急演练1.定期组织电厂氨区的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本领和逃命技能。
2.应急演练内容应包含火灾、泄漏、中毒等各种情况的处理方法和逃命路线等。
3.应急演练后应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改进应急预案和培训措施。
第四章安全操作规程第一节区域分级管理1.电厂氨区划分为不同的区域,依据不安全程度进行分级管理。
2.每个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和警示标识,员工进入相应区域需经过培训并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二节工具和设备使用1.员工在进行操作前必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工具和设备的完好和安全。
2.使用工具和设备时,应依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严禁违规操作和超负荷使用。
第三节安全防护措施1.在电厂氨区工作的员工必需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含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2023年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为了保障电厂氨区的安全运营,防止事故发生,保护环境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2. 安全管理责任2.1 电厂氨区安全管理应由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设立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2.2 电厂氨区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并及时实施。
2.3 各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安全管理的重视,确保安全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
3. 设备和设施安全3.1 电厂氨区的设备和设施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3.2 设备和设施的维修保养应有专门的计划,并记录下维修保养的内容和结果。
3.3 设备和设施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定期进行鉴定和测试。
4. 人员安全4.1 所有进入电厂氨区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培训,并具备相关的证书和资格。
4.2 电厂氨区的工作人员应建立安全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反操作规程和操作程序。
4.3 电厂氨区应设立安全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
5. 危险废物管理5.1 电厂氨区应建立严格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对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理、储存和运输进行规范。
5.2 危险废物处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禁止违法倾倒和非法处理危险废物。
6. 灭火与应急措施6.1 电厂氨区应配备足够的灭火设备,包括灭火器、灭火泵等,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6.2 电厂氨区应制定完善的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方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6.3 电厂氨区应建立应急通道和疏散通道,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疏散。
7. 安全监控与记录7.1 电厂氨区应安装安全监控设备,实时监测氨气浓度和温度等关键指标,并记录相应数据。
7.2 安全监控数据应保存一定时限,并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7.3 电厂氨区应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8. 安全培训和教育8.1 电厂氨区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3篇)
自备电厂氨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自备电厂选择性催化还原烟气脱硝工艺中液氨储存罐及其系统(以下简称“氨区”)安全管理,保证用氨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自备电厂各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
第二章一般事项第三条氨区配备的消防器材和泄漏处置应急设施应完好可用。
氨区围墙(栏)必须完整,并设置“严禁烟火”、“液氨有毒”、“注意防护”、“易燃易爆”等明显的安全(及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
氨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杂草,不得储存其他易燃品或堆放杂物。
氨区入口处应设置静电释放装置,并良好接地。
第四条氨区所有电气设备均应选用相应等级的防爆电气设备。
由于氨对铜有腐蚀作用,凡有氨存在的设备、管道系统不得有铜和铜合金材质的配件。
第五条氨区内应备有洗眼器、快速冲洗装置,其防护半径不宜大于15m。
并同时配备急救药品、正压式呼吸器和劳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物资等。
第六条氨区应设置风向标,其位置应设在本厂员工和附近居民容易看到的高处。
应设置事故警报系统,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向周边500m内存在的居民发出报警,通过该系统能及时向电厂内部和周边群众进行紧急疏散,避免事故扩大。
第七条氨区应设置二个及以上不同方向的安全出口,以利于危险情况下作业人员的安全疏散。
第八条氨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系统,熟悉液氨物理、化学特性和危险性,并经考试合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等部门的规定做到持证上岗。
第九条进入氨区应履行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非运行值班人员进入氨区,必须经过运行值班人员许可,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在运行值班人员监护下方可进入。
氨区的大门进出后应随时关闭并上锁。
第十条氨区30m范围内属于静电导体的物体必须接地。
进入氨区,不得携带打火机等火种,手机、摄像器材等非防爆电子设备必须关机,或将手机、摄像器材、火种等存放在氨区门外指定物品存放箱内。
进入氨区前应先以手触摸静电消除器,消除人体静电。
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
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1.1 为保障电厂氨区的安全运营,有效防范事故风险,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电厂氨区作业的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
1.3 所有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违反者责任自负。
二、工作责任2.1 电厂氨区的安全责任主体为电厂管理部门。
2.2 氨区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权限和工作分工。
2.3 电厂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氨区设备的日常巡检和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
三、安全防护3.1 氨区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防爆装置、安全隔离措施等。
3.2 管理人员应保证安全设施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应立即进行维修或更换。
3.3 员工必须佩戴防护装备,并接受相关安全培训,了解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方法。
四、作业规范4.1 所有进入氨区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份验证,并注册进入记录。
4.2 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禁止违章操作和超负荷工作。
4.3 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循操作规程,确保仪器设备的安全运行。
4.4 作业人员应随时保持警觉,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危险源管理5.1 电厂应建立完善的危险源管理制度,对氨区内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
5.2 危险源应设置明确的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5.3 危险源的操作应有明确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并配备专职操作人员。
六、应急处置6.1 电厂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明确应急组织、职责和处置流程。
6.2 氨区安全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疏散和救援。
6.3 应急预案应定期演练,确保人员对应急处置流程的熟悉程度和技能。
七、安全培训7.1 电厂应定期组织氨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2 培训内容应包括氨区的危险性、安全防护、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知识。
7.3 员工参与培训后,应进行考核,确保其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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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GD/FS-7747(管理制度范本系列)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电厂氨区安全管理规定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 总则1.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选择性催化还原烟气脱硝工艺中液氨储存罐及其系统(以下简称“氨区”)安全管理,保证用氨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 -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4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2 职责2.1 发电部负责氨区设备运行中操作、巡检及相关维护工作。
2.2 银仪检修维护部负责氨区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
2.3 生产技术部负责液氨相关指标的技术监督工作,为氨区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工作。
3 管理内容与方法3.1 一般事项3.1.1氨区应配备适合的消防器材和泄漏处置应急设施。
氨区围墙(栏)必须完整,并设置“严禁烟火”、“液氨有毒”、“注意防护”、“易燃易爆”等明显的安全(及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
氨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杂草,不得储存其他易燃品或堆放杂物。
氨区入口处应设置静电释放装置,并良好接地。
3.1.2氨区所有电气设备均应选用相应等级的防爆电气设备。
由于氨对铜有腐蚀作用,凡有氨存在的设备、管道系统不得有铜和铜合金材质的配件。
3.1.3凡进入储氨区工作的人员,应按照《安规》规定着装。
氨区内应备有洗眼器,并同时配备2%稀硼酸溶液、正压式呼吸器和防护眼镜、橡胶手套、防护面罩等以备卸氨时和设备出现漏氨故障时防护用。
发电部负责保管检查,各部门负责自己检修所需劳动防护用品。
3.1.4氨区应设置风向标,其位置应设在本厂职工和附近人员容易看到的高处。
应设置事故警报系统,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向周边500m内存在的人员发出报警,通过该系统能及时向厂部和周边群众进行紧急疏散,避免事故扩大。
3.1.5 氨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系统,熟悉液氨物理、化学特性和危险性,并经考试合格,按照政府等部门的规定持证上岗。
3.1.6进入氨区应履行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氨区大门钥匙由氨区值班员负责保管,非运行值班人员进入氨区,必须经过运行值班人员许可,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在运行值班人员监护下方可进入。
氨区的大门进出后应随时关闭并上锁。
3.1.7氨区30m范围内属于静电导体的物体必须接地。
进入氨区,不得携带打火机等火种,手机、摄像器材等非防爆电子设备必须关机,或将手机、摄像器材、火种等存放在氨区门外指定地点(处所)。
进入氨区前应先以手触摸静电消除器,消除人体静电。
3.1.8进入氨区,禁止穿着可能产生静电的衣服或带钉子的鞋。
在工作时应按照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如:护目镜、防护手套、防氨面罩、防护服等)应定期维护并处于完好状态。
严禁任何油脂带入氨区,如果需要务必办理相关手续。
3.1.9氨区周围道路必须畅通,以确保消防车能正常作业。
氨气输送管道桁架处应设醒目的交通限高标志。
3.1.10未经批准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氨区内,必须进入的车辆需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戴阻火器等)、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在有关人员的监护下方可进入。
3.1.11氨区内必须通风良好。
操作、检修时使用能有效防止产生火花的专用工具(如铜质工具)。
如必须使用钢制工具时,应涂上黄油或采取其它措施,手和衣服不应粘有油脂。
3.1.12储存、补充或置换氨气时,应均匀缓慢地开启阀门,使气体缓慢放出,禁止剧烈地排放,防止因摩擦引起爆炸。
3.1.13禁止将氨区内的消防设施、安全标志等移作他用。
3.1.14氨区半径30m范围内严禁明火和散发火花。
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或进行可能散发火花的作业,应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可燃气体测试,应低于爆炸下限的20%,合格后方。
3.1.15外来施工人员在进入氨区内施工前,须经安全教育并办理安全技术交底等相关手续后,在有关人员的监护下进行施工,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得离岗。
3.9.1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液氨储量大于10立方米属重大危险源。
我厂氨区为重大危险源(设计为3×100立方米),应按要求进行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管理工作。
3.2 液氨储罐及设备3.2.1液氨储罐应装设防雷装置,防雷装置应每年在“春检”期间检测一次,并建立设备档案。
3.2.2液氨储罐应有两点接地的静电接地设施,所有静电接地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并建立档案。
3.2.3 液氨储罐应设液位计、压力表、温度仪、安全阀应定期检查、校验,并建立档案。
3.2.4液氨储罐充装量不得超过储罐总容积的85%。
3.2.5应根据液氨储罐外壁温度和内部温度,设定合理的温度高报警值和自动联锁喷淋降温值。
3.3 消防报警等安全监测装置3.3.1液氨储罐温度高联动降温水喷淋系统与消防喷淋系统必须可靠投运,当液氨储罐罐体温度过高时自动启动降温水喷淋系统,对罐体自动喷淋减温;当氨气泄漏达到规定值时应自动启动消防喷淋系统。
3.3.2 加强氨区设备系统检查和维护管理,防止液氨泄漏。
应定期进行氨气泄漏自动报警、降温水喷淋系统,消防喷淋系统和灭火器材的检查试验,保证其始终处于完好投用状态。
3.4 运行管理3.4.1 按照技术规范和运行规程规定,氨区运行值班人员应按时对系统全面巡回检查,测定空气中的氨气含量。
氨气含量不得超过35ppm(体积浓度)。
3.4.2 氨区运行值班人员应每班对液氨储罐液位、压力检查并记录。
3.4.3 氨蒸发器投运前应检查筒内的加热水液位在高位等。
3.4.4 氨蒸发器投运后当温度升至设定的工作温度时方可开启氨蒸发器的进出口阀门。
3.4.5 在温度低于0℃的环境条件下,停气后为防止设备冻裂,应在水中加防冻液或将水全部放掉。
重新开机时必须加水和防锈剂后方可启动。
3.4.6 氨区设备系统运行时,任何人都不能触碰高温设备,高温管道或转动的设备。
3.5 氨区气体置换的原则3.5.1用氮气置换氨气时,应测定排放点氨气含量不得超过35ppm(体积浓度)。
3.5.2用压缩空气置换氮气时,应测定排放点氧含量18~21%。
3.5.3置换时氨气排放点应进入氨气吸收箱。
3.5.4箱体进行置换前可先加水排放后再进行气体置换。
3.5.6用氮气置换压缩空气时,应测定排放点氧含量小于2%。
3.5.7按照规程进行的相关操作。
3.6 检修维护3.6.1 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在氨区内从事任何工作时必须填用工作票,履行相关手续。
3.6.2 氨区系统检修开工前应用氮气进行置换合格并泄压后,方可进行检修工作,与系统的隔绝点需挂锁、加装带手柄堵板(盲板),恢复堵板(盲板)前需确认堵板内无压力,氨气浓度低于35ppm(体积浓度)。
如出现工作间断,每次开工前应再次测量氨气浓度,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3.6.3 氨区设备系统运行时不准敲击,不准带压修理和紧固法兰等设备,检修时系统排放的残液应专门统一收集。
3.6.4 发现系统存在泄漏时,应使用便携式漏氨检测仪查漏,禁止明火查漏。
严禁管道内带压复紧紧固螺栓和用捻打等可能产生火花、静电、温度的方法消除外漏。
3.6.5 氨区系统经过检修后,应进行气密性试验,不合格严禁投入使用。
3.6.6 当进入设备内部进行维修时,除应用氮气对相关设备和管道进行吹扫外,还应保证设备内氧浓度达到18~21%。
3.6.7 液氨介质管道使用灰铸铁材料阀门时,其适用的公称压力不得大于1.0MPa,温度不得低于-10℃。
3.6.8 氨区设备系统中的缓冲罐、蒸发器、液氨储罐及管道上的压力表、测温表应每半年校验一次,安全阀应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3.6.9 应建立氨区设备技术资料台账,对氨区的所属设备(包括压力容器、设备、管道、阀门)及附属设备定期检修,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3.6.10 在进行氨区管道系统气密性试验前应制定安全、技术和组织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6.11 氨区管道应具有良好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
氨区管道严禁作为导体和接地线使用。
氨区管道的法兰应做好金属跨接。
3.6.12 氨区管道垫片禁止使用橡皮垫、塑料垫、铜质垫。
3.6.13 氨区管道应能自由膨胀,并采取防振、防磨措施。
3.6.14 氨区内施工、检修工作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防止明火和其它激发能源。
3.7 卸料安全管理3.7.1 承担运输液氨的运输单位必须具有危化品运输许可资质,运输液氨的槽车必须有押运员作业证、槽车使用证及准用证等资质证。
液氨车辆来厂后,由发电部负责检查《液化气体罐车使用证》、《危险品运输许可证》、《驾驶证》、《押运证》等有关证件是否齐全、合格,不合格者拒绝充装。
由发电部负责检查来厂车辆登记和计量记录、安全阀、液位计、压力表、紧急切断阀、进出口阀、手动放空阀、排污阀的完备、好用,并做好相关记录。
3.7.2 运送液氨的槽车到达现场后,卸氨前应核准票据(数量和质量)和有关证件(押运员作业证、槽车使用证及准用证等),对液氨运输人员做好相关的安全交底。
3.7.3 卸氨准备工作1)卸氨操作前,要设立安全隔离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卸氨区域。
2)卸氨操作时,运行值班人员和运输人员均需佩戴好防护用品。
3)卸氨操作时,运行值班人员应随时监测作业区内氨气浓度低于35ppm,浓度超标时应立即停止卸氨,查找漏氨点并处理好后才能继续作业。
4)槽车进入装卸台后,应手刹制动,并熄火。
槽车有滑动可能时,应加以固定。
5)卸氨前必须连接好装卸台与车辆的静电接地线,并于车前后位置放置安全标示。
禁止在卸氨区检修车辆。
3.7.4 卸氨操作1)槽车押运人员必须服从氨区运行值班人员的指挥,押运人员只负责车上的连接,不准操作氨区内的任何设备、阀门和其他部件,氨区运行值班人员应正确连接装卸台气相管和液相管与槽车的气相管和液相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