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创业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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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青年创业协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中文简称为:______________创协。第二条本会是全县性的创业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是_________县青年联合会的团体会员,是共青团联系创业青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立足凌云县经济建设,致力于培养和选树一批青年创业典型,为创业青年的学习成长和事业发展服务,引导和带动更多青年自主择业、自主创业,为全县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多做贡献。第四条_________县青年创业协会的工作任务是:

(一)引导会员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培养树立良好的思想品德,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

(二)组织会员针对创业和企业经营管理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经验交流和理论研讨活动;

(三)开展培训活动,帮助会员提高创业意识、创业能力,提高经济管理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四)发掘、表彰、宣传优秀青年创业典型,促进青年创业者队伍的成长;

(五)举办经济洽谈等活动,帮助会员及时获取有关经济信息,促进会员之间进行经济协作;(六)沟通会员与政府部门、科研院校的联系,为会员提供政策、法律、信息、技术、资金等服务;

(七)组织会员与其他省市以及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创业团体和创业青年的合作交流;(八)反映会员意愿,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九)导各级青年创业协会开展工作。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本协会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六条凡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有关行业的青年创业实体,经会长办公会审查批准后,作为县青年创业协会的团体会员。

第七条凡承认本协会章程,年龄在45周岁以下,自主创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我县区域内创业青年,均可申请入会,经秘书处审查批准后,作为个人会员。

第八条个人会员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第九条会员年龄超过45岁即自动退会,愿意继续保留会籍的会员,经会长办公会议批准,可成为荣誉会员。

第十条凌云县青年创业协会统一印制会员证书,向会员颁发。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协会内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协会工作进行讨论、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享受本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四)有退会的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二)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三)维护协会的社会声誉;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三条凡不履行会员义务者,或一年内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累计三次以上的会员,经协会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可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原则上每两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提前或延期召开。会员大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修改本会章程;

(三)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重大问题;

(四)聘请名誉会长和顾问,选举领导机构。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负责协会的领导工作。理事会每届任期为两年,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理事会议或理事代表会议。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筹备组织会员大会;

(二)贯彻执行会员大会确定的决议;

(三)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四)审定授予会员荣誉称号,进行表彰、

奖励、处罚等事项;

(五)选举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第十六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从理事会中选举产生。副秘书长实行聘任制,由秘书长提名,经会长办公会议决定。会长、副会长领导协会全面工作,秘书长主持协会日常工作。协会实行会长轮值制度,每两个月轮值一名。轮值会长负责召集会长会议或理会议,讨论决定协会有关重大事项和人事变动,组织会员开展各种交流、学习、研讨、参观、考察等活动。

第十七条理事、副会长必须切实履行其职责。理事、副会长在担任本职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撤销其职务;不按时缴纳会费的,劝其辞去担任的职务;理事、副会长连续两次不参加会议和活动,又事先未经会长批准的,免去其担任的职务。对理事、副会长不履行职责的处理,由协会秘书处提出意见,经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后生效,其处理结果由协会通知本人所在单位和上一级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协会设立秘书处(设在团县委),实行秘书长负责制,处理协会的日常工作。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会员大会的筹备和召集;

(二)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三)实施工作计划;

(四)整理汇编本会各类资料;

(五)与会员经常联系,为会员提供具体的服务;

(六)办理接纳新会员和退会手续;

(七)管理协会的经费收支、年度预算和决算;

(八)办理本会其他事务。

第四章经费

第十九条凌云县青年创业协会经费设独立账号,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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