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创业协会章程
青年创业家协会章程
青年创业家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名称:青年创业家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二条目的和宗旨:本协会依法成立,是为了推动青年创业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青年创业环境的发展,培养和支持有创新创业意识的青年人才,推动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法律地位:本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自愿性的团体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四条所在地:本协会的注册地址为[具体地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和办事处。
第五条会徽和会旗:本协会的会徽和会旗设计由协会成员共同商议并形成。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会员:本协会的会员分为普通会员、理事会会员和名誉会员。
凡符合加入条件,并申请并得到通过的个人或单位均可成为会员。
第七条理事会:本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
理事会成员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协会日常运行。
第八条分支机构:根据需要,本协会可设立分支机构,由理事会决定设立的时间、地点和职能,并经注册机关备案。
第三章会费和资金第九条会费:本协会的会员应按照规定缴纳会费,具体标准由理事会制定并公示。
第十条资金来源:本协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捐款、赞助、项目收入等。
第四章协会活动第十一条活动内容:本协会将定期组织各类创业培训、经验交流、项目对接等活动,促进青年创业者之间的相互学习和合作。
第十二条会议和决策:本协会将定期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等,讨论并决定协会重要事项。
第五章纪律与监督第十三条纪律:本协会会员必须遵守协会章程和纪律,如有违反章程或伤害协会利益的行为,将受到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监督:本协会设立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协会运行和会员行为,确保协会的正常运作。
第六章章程修改第十五条章程修改:对于本章程的修改和变更,必须经过理事会的决定,并报请会员大会讨论通过。
修改后的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解散:如需解散本协会,必须由理事会提议,并报请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十七条其他事项: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理事会进行解释和决定。
创新创业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创新创业协会的组织管理、活动开展和会员权益,促进在校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提升,推动创新创业文化的传播和发展。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创新创业协会。
第三条本协会性质:创新创业协会是由在校大学生自发组织的非营利性学生社团,旨在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本协会宗旨:以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以服务有志于创新创业的青年学生为目标,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相结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
第六条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四)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五)决定本协会的解散和清算;(六)其他应由会员大会决定的事项。
第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八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部部长及若干理事组成。
第九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三)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的工作计划;(四)决定本协会的组织机构设置和调整;(五)决定本协会的经费使用;(六)决定其他应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十条各部部长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本部门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会员第十一条凡在校大学生,遵守本协会章程,自愿加入本协会,均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四)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五)对本协会工作的知情权;(六)退会自由。
第十三条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三)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四)为本协会的发展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
第四章活动与交流第十四条本协会定期举办各类创新创业讲座、竞赛、实践活动等,提高会员的创新创业能力。
青年创业者协会章程
青年创业者协会章程第一篇:青年创业者协会章程青年创业者协会章程第一章协会简介第一条本协会的宗旨与口号是:(一)宗旨:普及创业知识、增强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展现创业风采;(二)口号:励志改变人生,创业成就未来。
第二条本协会的基本任务:(一)举行大型创业知识培训讲座,在广大同学中普及创业知识;(二)组织创业计划大赛等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业能力。
(三)紧密联系校外公司企业,为广大同学提供更多的创业、就业信息,为广大同学接触社会工作提供便利,鼓励同学进行创业实践,争取成为学校学生联系社会的桥梁和本校创新的“孵化器”。
(四)通过知识的普及、能力的培养和实践的锻炼等,增强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在全校激发和鼓励大学生创业热情,培养一批有深入、全面世界眼光和创业潜质的人才。
第二章会员的权利、义务和准则第一条会员的基本权利:(一)会员有参加本协会一般活动的权利;(二)会员有了解本协会内部运作的权利;(三)会员有监督权利和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合理建议和批评的权利;(四)优先参加协会创业知识培训的权利,参加协会重大会议的权利,对协会重大决策有建议权和投票权。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义务:(五)会员必须遵守协会的章程,积极参加本协会举行的活动;(六)会员有参加并组织社团活动的义务;(七)会员有缴纳会费的义务;(八)会员有维护本协会名誉和利益的义务;(九)会员有发展新会员和扩大本协会影响力的义务;(十)会员需明确协会及各部门的基本情况和本人职责,认真思考并出谋划策,在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的义务。
第八条会员精神六条:(一)不要找借口;(二)一切用行动说话;(三)责任是一种使命;(四)强者创造机会;(五)学会适应环境;(六)团队利益高于一切。
第三章协会组织机构、负责人及职责(一)会长:(1名)会长为社团主心,对各活动进行总体规划和安排,对外代表创协面对学校领导、地方相关人事机构、工商行政机构、各大企业商家及其他学校及学校团体。
创新创业协会总章程(5篇)
创新创业协会总章程(5篇)第一篇:创新创业协会总章程创新创业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一)名称:创新创业协会(二)协会性质:创新创业协会是由大学生自发组织的培养在校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协会,协会内部以提高各成员能力为目标,以求实创新为工作要求,更好的培养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激发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而特别成立的一个学生组织。
(三)宗旨:以在校园中营造大学生创业氛围为目标,以服务有志创业大学生为己任,以培养大学生创新思维为工作重点,以提高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为宗旨,给华夏学子提供一个追逐梦想,展现自我的空间。
(四)协会的发展规划:首先,规范协会管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扩大协会影响力;再次,完善协会制度,培养一批创业型人才,千方百计求发展;最后,构筑协会特色,打造王牌协会。
(五)协会的运作模式:专业老师辅导、指导老师督导、广大学生主导的基本运作模式。
(六)协会的工作准则:团结、务实、高效,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强化协作,提高效绩。
(七)协会所属单位为院团委,直接受学院团委管理、监督;作为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社团联合会成员,协会遵守社团联理事会的一切决议,受社团联的监督。
(八)本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循协会章程宗旨,全心全意地为学院学生服务,承担起对社会负责的态度。
(九)协会终止权属于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院团委。
(十)本协会保留对此章程的最终解释权。
第二章:办会目的(一)由于现在大学毕业生就业率很低,形成这样的一种观念或是现象:毕业就意味着失业。
而大学生在大学生活中了解并学习各个方面有关创业的知识,汲取各类行业成功人士的创业经验和心得,通过创业协会的创业技能培训等方面。
在未来的大学生毕业狂潮中,能不仅仅只有一种选择,而有更多的选择。
为大学生在走向社会之前,提前做好过渡和准备。
(二)通过开展创业知识讲座、组织参加社会实践、开展创业经验交流会、访谈创业成功人士、创业技能培训等活动逐渐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素质和创业技能,丰富大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课余生活。
武陵区青年创业协会章程
武陵区青年创业协会会员须知1、成立背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天津举办的2014夏季达沃斯论坛上说,要在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掀起大众创业、草根创业新浪潮。
近年来,常德市高度重视青年工作。
在去年底召开的团市委六届一次全会上,市委书记王群提出了“新常德·新创业·新青年”的要求。
今年,又把促进青年创业作为全市团组织服务青年、团结青年、引导教育青年的有效载体和途径,制订了“促进青年创业三年行动计划”。
按照“点、线、面、体”相结合的工作思路,重点抓好创业意识培育、创业服务平台搭建、创业基地对接、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解决青年创业中面临的实际问题。
2、协会简介武陵区青年创业协会由共青团常德市委宣传部、中共武陵区委发起,并由共青团武陵区委具体实施、管理。
汇聚了XXXX/XXXX.XXXX.XXXX (协会由哪些行业构成)、金融机构,协会后期将成立创业基地,组成创业导师团和寻找创业项目,将通过举办创业大讲堂、创业沙龙联谊、SYB创业培训及实施“青年创业大赛”等计划,在广大武陵青年中形成“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的浓厚氛围。
武陵区青年创业协会将通过协助青年创业者获取创业贷款,培养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向上级推介城市青年创业人才、优质项目,指导开展青年创业就业意识培训教育。
拓展创业青年的交流和展示平台,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鼓励创业青年在自身能力的基础上经营具有文化品位、科技含量、有前瞻性的产品。
同时,培养青年创新意识、提升创业素质和能力;激发青年创业热情、锻炼团队协作能力;促进青年创业群体的沟通和交流。
并使青年创业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
使优秀青年在进入市场、接受市场的检验以前,得到有效、先进的创业培训,实现青年和社会之间的互动、知识的实用性转移。
确保武陵区的创业青年在创业中能得到切实的帮助。
武陵区青年创业协会由共青团武陵区委主管,武陵区民政局批准授牌,接受中共武陵区委、共青团市委、常德市青年创业联盟的帮助指导。
创业协会章程
创业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创业精神的传播与培养,搭建创业者交流与合作的平台,提升创业者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创业协会是一个非盈利性组织,旨在服务创业者,并以培育创新创业文化为核心。
第二章协会名称第三条本协会名称为“创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名称为“Entrepreneurship Association”。
第三章协会宗旨第四条协会的宗旨是:促进创业者互相交流,分享经验,提供专业支持,推动创新创业项目的发展。
第四章会员第五条会员资格:(一)协会会员应具备独立创业的意愿和能力;(二)协会会员应遵守本章程和协会的规章制度;(三)协会会员应为创业者,包括个人创业者和创业团队。
第六条会员权益:(一)协会会员享有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益;(二)协会会员享有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的权益;(三)协会会员享有参与协会管理的权益;(四)协会会员享有使用协会资源和设施的权益。
第七条会员义务:(一)协会会员应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协会会员应遵守协会的规章制度;(三)协会会员应支持和推动协会的工作发展;(四)协会会员应尊重其他会员的权益和利益。
第八条会费:(一)协会会员应按照协会的规定缴纳会费;(二)协会会费的具体金额由协会管理层决定。
第五章管理机构第九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一)理事会由协会会员组成,成员由会员推选产生;(二)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和计划,并对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三)理事会由一名理事长负责召集和组织。
第十条协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
(一)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会的日常活动、管理会员信息、协助理事会工作等;(二)秘书处负责保持协会章程的更新和版本管理,确保协会运作的规范。
第十一条协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协会的监督机构。
(一)监事会由协会会员推选产生;(二)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协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三)监事会定期向理事会和会员大会汇报监督情况。
公司青年创业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青年员工的创业意识,促进青年员工的创业实践,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青年人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政策,特设立公司青年创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性质:协会是公司内部非营利性、自愿性、服务性的青年创业组织。
第三条协会宗旨:以“激发创业热情、培育创业人才、服务公司发展”为宗旨,为青年员工提供创业指导、交流平台和资源对接,助力公司青年员工实现创业梦想。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协会设理事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组成。
第六条理事会职责:(一)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二)决定协会的发展方向、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三)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四)监督协会各项工作的实施;(五)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协会设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秘书处职责:(一)执行理事会决议;(二)组织策划协会活动;(三)协调各部门工作;(四)管理协会经费;(五)负责协会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章会员第九条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十条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认同协会宗旨,愿意为协会发展贡献力量;(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三)具备一定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四)无不良记录。
第十一条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二)经理事会审核批准;(三)缴纳会费;(四)颁发会员证。
第十二条会员权利:(一)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获得协会提供的创业指导和资源支持。
第十三条会员义务:(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二)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履行会员义务;(三)维护协会声誉,不得损害协会利益;(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四章活动与交流第十四条协会定期举办创业讲座、培训、研讨会等活动,邀请行业专家、成功创业者分享经验。
第十五条协会搭建创业项目对接平台,为会员提供项目展示、投资对接、合作交流等服务。
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章程
青年创业俱乐部汇聚创业精英共创辉煌人生做好你心中的CEO2013年10月13日青年创业俱乐部简介青年创业俱乐部创立于2013年9月,由校团委和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管理。
它秉承“实现就业理想,放飞创业梦想”的文化精髓,以服务学生,贡献社会为根本,坚持“丰富校园文化,投身社会实践,适应时代需要,引导会员成长”的宗旨。
本俱乐部是我校学生在共同兴趣爱好的基础上自愿组成的实践类非营利性社团。
汇集校内外青年研究创业理论,指导创业实践,探索创业道路,促进会员的创新意识,风险意识的培养和创造能力的提高。
立足于“团结协作,进取创新,学以致用,艰苦创业”。
加强学校与外界及社会其他各界的联系和合作,努力提高我校科技成果和创业项目向现实生产里的转化率,培养学生成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综合素质。
青创拥有健全的协会文化,坚持以企业化管理作为我们协会的管理标准,以各个部门为依托,充分发挥窗协与企业紧密联系的特点,举办了企业家,专家讲座,企业调查,企业参观等活动。
青创是校园创业先锋和梦想创业者的集合,这里拥有一批年轻激情的青年,用饱满的工作热情,不断服务广大会员和同学,为他们提供尽量多的学习机会。
在新的形势下,为更好的体现协会的工作宗旨,服务广大学生,创协在积累学习前人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组建了一支团结,高效,奋进的团队。
每位青创人都会以更强的自豪感和责任感投入到创协的各项工作中去,为学校的各项建设努力,为创协的未来奋斗。
一.青创文化协会精神:敢于挑战,永不放弃。
协会宗旨:丰富校园文化,投身社会实践,适应时代需要,应到会员成长。
管理理念:自由,责任,团结。
工作作风:主动,大气,认真,负责。
人才标准:过人的胆识,卓越的口才,丰富的知识,突出的才干。
协会警句:命运是不被注定的。
协会座右铭:不是笨鸟,但现在就要起飞。
二.青创机构。
青创是汇集校内外人员研究创业与就业理论,指导创业与就业实践,探索创业与就业道路的学生团体组织,下设立:办公室,社会实践部,信息外联部,宣传部,组织部,理论培训部六部。
青创社规章制度范本
青创社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青年创业社全体成员,包括创始人、管理人员和普通会员。
第二条所有成员都应尊重社团的宗旨和规章制度,共同维护社团的团结和稳定。
第三条成员有权利和义务平等,可以自由表达意见和建议,共同参与决策和活动。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如有修订,需经过全体成员的讨论和投票通过,并由管理人员负责执行。
第五条社团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会员的捐赠和项目的收益,每笔资金需按规定用于社团的运作和活动。
第二章成员权利和义务第六条成员有权利参与社团的各项活动和项目,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讨论和决策。
第七条成员有义务遵守社团的规章制度,维护社团的形象和权益,不能损害社团的利益和声誉。
第八条成员有义务为社团的发展和壮大做出贡献,积极参与活动和项目,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质。
第九条成员有义务尊重社团的管理人员,听从其安排和指挥,配合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
第十条成员有义务维护社团的团结和友谊,相互帮助和支持,共同促进社团的发展和进步。
第三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十一条社团的管理机构包括创始人、执行董事和监事会,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第十二条创始人是社团的领导者和灵魂人物,具有最高的权利和责任,负责社团的整体规划和发展。
第十三条执行董事是社团的执行者和管理者,负责落实创始人的决策和计划,监督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监事会是社团的监督者和协助者,负责监督社团的财务和管理,协助执行董事处理各种问题。
第十五条管理机构每季度要进行一次例会,总结工作情况,讨论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
第四章活动和项目管理第十六条社团的活动和项目需提前经过管理机构的批准和组织安排,确保符合社团的宗旨和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活动和项目的策划、执行和总结工作要有明确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顺利进行和取得成果。
第十八条活动和项目的费用要按规定报销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和透明,避免浪费和贪污。
第十九条活动和项目的宣传要做到及时、准确和有效,提高社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的会员和支持者。
青年创业商会章程
青年创业商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的名称为:**青年创业商会第二条本会以在张家界**境内常住或长期从事工商业活动的青年创业者创办的工商业机构为主体,团结各界人士,自发、自愿组成的地方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遵循党和国家改革开放发展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循党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协调、组织在张家界**各类机构和人员的力量,为会员服务,为社会服务,促进**发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当地的的经济发展做贡献。
第四条本会接受各级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的日常办公地点为:第二章任务第六条本会的任务范围: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商会会员进行团结教育,引导服务,不断提高会员素质,培养社会主义新道德风尚。
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为会员协调关系,排忧解难。
三、沟通加强会员与当地和家乡政府有关部门及商团组织之间的联系。
四、举办各项有益活动,增强本团体的凝聚力。
五、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政策,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的招商引资、参观考察、展销洽谈,交流合作等活动。
六、为会员提供市场、技术等信息咨询、岗位培训等服务。
七、举办各种专题论坛,研讨会。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会员为团体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的权利:一、在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要求本会为其提供维权援助;三、参加本会的有关活动;四、向本会提出批评、建议,对本会进行监督;五、获取本会采集的有关信息和资料;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会决议;二、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任务;三、遵守本会章程,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四、按时交纳会费;五、及时真实地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资料;六、保守本会秘密。
平和青年创新创业协会章程
平和县青年创新创业协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名称:平和县青年创新创业协会。
英文名称:Pinghe County Youth Innovate Entrepreneurship Association(英文缩写:PCYIEA)。
第二条协会的性质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成立,为平和籍或在平和县自主创业的个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跨部门、跨所有制的非营利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创新、服务、共享、共赢。
通过服务会员单位,搭建青年创业交流平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协调与会员有关的事务,促进平和县青年创业的健康和规范发展。
第四条协会接受共青团平和县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协会住所和主要活动地域:平和县第二章任务、业务范围和活动原则第六条协会的任务是:(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就发展青年创业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政府制1(修)定有关青年创业的政策、法规、标准,并推动其贯彻执行;(二)开展青年创业领域基本情况调查,向会员及有关部门提供青年创业发展情况,市场发展趋势及经济预测等信息,做好信息咨询服务和政策、技术、产业、市场导向工作,协助政府部门制定青年创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三)积极开展青年创业学术交流;推动创新创业相关知识的普及教育和技能培训;开展青年创业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四)加强国内外合作与交流,以资源整合为主题、诚实守信为基础,合作双赢为目标,积极开展企业资源对接和产业提升,组织或参与国内外新产品、新技术展览、展销,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服务,推广适合我县中小企业的新技术;(五)指导企业单位以客户为中心,积极参加有关青年创业认证及质量监督活动,提高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六)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推进“互联网+”创新创业,推进优秀企业、平台、团队和个人的典型案例;(七)积极开展协会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作,根据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委托,为青年创业投资开发项目、可行性方案等提供论证与咨询;(八)开发信息资源,编辑出版青年创业书刊、声像资料;(九)完善行业规约,禁止不正当竞争,维护知识产权,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十)完成政府或会员委托的其他事项。
青年创业家协会章程
青年创业家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宗旨青年创业家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由热衷于创业的青年组成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协会旨在促进青年创业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供资源和支持,推动青年创业事业的发展。
第二条名称本组织名称为“青年创业家协会”,英文名称为Youth Entrepreneurs Association,简称YEA。
第三条依法性质本协会是合法注册成立的社团组织,依法享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四条所在地本协会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第二章组织结构与管理第五条组织形式本协会采用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主席团领导下的常务理事制度,并设立秘书处、财务部等职能机构。
第六条会员资格与权益1.任何热衷于创业事业并愿意遵守本章程的个人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2.会员享有参与协会活动、享受协会资源和服务的权益。
3.会员有权参与协会事务的讨论和决策,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七条主席团1.主席团是本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及常务理事组成。
2.主席团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决策重要事项,并监督协会各部门的工作。
3.主席由全体会员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连任不得超过一次。
副主席由主席提名,并经全体会员通过选举产生。
第八条秘书处1.秘书处是本协会的行政管理机构,负责日常事务的执行和文件档案管理。
2.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由主席提名,并经全体理事通过选举产生。
第九条财务部1.财务部是本协会的财务管理机构,负责资金收支管理、财务报表编制等工作。
2.财务部设部长一人,由主席提名,并经全体理事通过选举产生。
第三章协会活动与服务第十条活动类型本协会将定期组织丰富多样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创业分享会、创业训练营、创业大赛等,旨在提供交流合作的平台和资源支持。
第十一条资源支持本协会将积极与合作伙伴合作,为会员提供创业资源支持,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导师指导、孵化器资源等。
第十二条服务机构本协会将建立与相关机构的合作关系,为会员提供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
青年创业协会章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青年创业协会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中文简称为:______________创协。
第二条本会是全县性的创业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是_________县青年联合会的团体会员,是共青团联系创业青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立足凌云县经济建设,致力于培养和选树一批青年创业典型,为创业青年的学习成长和事业发展服务,引导和带动更多青年自主择业、自主创业,为全县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多做贡献。
第四条_________县青年创业协会的工作任务是:(一)引导会员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培养树立良好的思想品德,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二)组织会员针对创业和企业经营管理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经验交流和理论研讨活动;(三)开展培训活动,帮助会员提高创业意识、创业能力,提高经济管理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四)发掘、表彰、宣传优秀青年创业典型,促进青年创业者队伍的成长;(五)举办经济洽谈等活动,帮助会员及时获取有关经济信息,促进会员之间进行经济协作;(六)沟通会员与政府部门、科研院校的联系,为会员提供政策、法律、信息、技术、资金等服务;(七)组织会员与其他省市以及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创业团体和创业青年的合作交流;(八)反映会员意愿,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九)导各级青年创业协会开展工作。
第二章会员第五条本协会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六条凡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有关行业的青年创业实体,经会长办公会审查批准后,作为县青年创业协会的团体会员。
青年创业家协会章程
青年创业家协会章程引言青年创业家协会是一个致力于支持和促进年轻创业家发展的组织。
为了确保协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制定本章程,明确协会的宗旨、组织结构、成员权益等重要事项。
第一章协会宗旨1.支持年轻创业家的创新创业活动。
2.提供创业资源和支持,促进创业者的成长和成功。
3.搭建创业者之间的交流平台,促进合作与共赢。
4.推动青年创业家的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2.1 会员大会1.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会员组成。
2.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理事会负责组织。
3.会员大会审议并决定协会的重要事项,如章程修改、理事会选举等。
2.2 理事会1.理事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任一次。
3.理事会设主席、副主席和若干理事,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2.3 秘书处1.秘书处是协会的行政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运营和事务处理。
2.秘书处由秘书长和工作人员组成,秘书长由理事会任命。
3.秘书处负责会员管理、活动组织、资金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会员权益与义务3.1 会员权益1.享有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利。
2.可以通过协会获取创业资源和支持。
3.有权参与协会的决策和选举。
3.2 会员义务1.遵守本章程和协会的规章制度。
2.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和工作。
3.维护协会的形象和利益,共同推动协会的发展。
第四章资金管理4.1 财务管理1.协会设立独立的银行账户,并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
2.协会的资金主要来源包括会员费、赞助和捐赠等。
4.2 资金使用1.协会的资金主要用于活动组织、创业支持和行政开支等方面。
2.资金使用需经理事会审批,并进行适当的公示和报告。
第五章协会活动5.1 创业培训1.组织创业培训课程,提供创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机会。
2.邀请成功创业者和专家分享经验和案例。
5.2 创业交流1.组织创业者之间的交流活动,促进合作与共赢。
2.定期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咖啡等活动。
青年创业协会规章制度
青年创业协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青年创业,发掘青年创业潜力,搭建青年创业平台,增强青年创业者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本会成立青年创业协会,这是由一群志同道合的青年创业者组成的非盈利性组织。
第二条本协会以“服务青年创业、促进创业文化、培育创业领袖”为宗旨,坚持“自主、创新、协作、共享”的理念,鼓励会员之间互助合作,共同成长。
第三条本协会的机构设置如下:1.会长:全权负责本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主持会议,签署协会文件,代表本协会对外开展活动。
2.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协会工作,配合会长组织会员活动。
3.秘书长:负责协会文件的存档管理、协会活动的组织安排。
4.财务总监:负责协会财务收支管理和成员费用的统筹。
第二章会员条件及权利义务第四条入会条件:1. 具有创业意向和实践经验,热爱创新,乐于分享。
2. 年龄在20-35岁之间。
3. 遵守协会章程及相关规定。
第五条会员权利:1. 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和培训。
2. 参与协会的决策,并能提出合理建议。
3. 享有协会资源共享和创业信息交流的权利。
第六条会员义务:1. 遵守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
2. 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为协会发展做出贡献。
3. 维护协会的形象和利益,不得损害协会的声誉。
第三章协会运作第七条协会每年定期召开会员大会,讨论协会工作计划和重要事项。
第八条协会设立专项委员会,包括活动策划委员会、宣传推广委员会、人才培养委员会等,各委员会负责协会的具体工作。
第九条协会发起各类培训、咨询和交流活动,为会员提供平台和资源支持。
第四章组织管理第十条会员的权益由协会直接保障,协会不得将会员权益转让给其他组织或个人。
第十一条协会应当妥善保管会员的个人信息,保护会员隐私。
第十二条协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保障财务透明度。
第五章协会裁决第十三条本章程经协会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对本章程的修改、解释权归协会会员大会。
第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本会向协会会员大会提出修改建议,并经过协会会员大会通过后寻求解决。
青创章程
呼伦贝尔市青年创业俱乐部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呼伦贝尔市青年创业俱乐部(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本会由呼伦贝尔市市青年创业者、青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关心和支持促进青年创业事业人士自愿组成的联合性、全市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创业者提供交流、学习、专业指导的平台,帮助创业者提高创办企业的能力,降低创业风险,提高创业的成功率;加强后续支持服务,提高企业的成活率。
以培养创新意识,激发创业激情,提高创业能力,弘扬创业精神为目的,培养和造就一批中小企业家和创业带头人,推动更多的青年创业者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四条本会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一)认真贯彻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鼓励会员守法自律,诚信经营;(二)开展创业技术和技能培训;(三)举办管理论坛,开展创业经验交流活动,协助会员提高创业能力、经济管理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鼓励会员自主创业;(四)开展政策法律、项目、投融资、技术、人才及管理等咨询服务,为会员创业提供支持和帮助;(五)开展企业理财咨询和财务策划服务;(六)挖掘、表彰、宣传优秀青年创业典型,促进青年创业队伍的发展壮大;(七)举办经济洽谈、投融资及考察活动,促进会员进行经济协作;(八)组织会员与其他商会、创业团体及创业青年交流合作,兴办实业。
(九)反映会员意愿,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十)开展捐资助学、扶危济困等公益活动;(十一)承办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会员第五条本会会员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单位会员是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在本行业中有一定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并在工商局依法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单位,或在民政局依法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四)个人会员是指在创业、有意愿创业的社会各界人士,热心支持南宁市创业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五)个人会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
青年创业家协会章程
青年创业家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青年创业家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家非营利性组织,成立于本国法律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内。
第二条协会的宗旨是:促进青年创业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供创业资源和支持,推动青年创业活动的发展。
第三条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创业项目培训和讲座,提供创业指导和咨询服务,举办创业大赛和展览,开展青年创业者交流活动等。
第四条协会的管理机构由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组成。
第五条协会的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会员。
普通会员由协会接受入会申请后即可成为会员。
理事会会员由理事会推荐并经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会费、赞助、捐赠等方式。
第二章会员权利和义务第七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2. 参与协会的决策和选举;3. 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参与协会的管理工作;4. 获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第八条会员有以下义务:1. 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定;2. 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3. 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4. 主动交纳会费。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协会所有会员组成。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理事会主持。
第十条理事会是协会的决策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事务。
理事会由理事会会员组成,每届任期2年。
第十一条理事会负责选举产生协会的主席和副主席,并组织和实施协会的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具体的组织和运作工作。
秘书处由主席任命并领导,由协会成员组成。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三条协会建立健全的经费管理制度,对协会的经费进行合理安排和使用。
第十四条协会的经费由会员缴纳的会费、赞助和捐赠等方式组成。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第十五条对本章程的修改由会员大会决定,并经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同意通过。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以前的协会章程。
第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属于协会。
丹东市青年创业促进会章程(草案)
丹东市青年创业促进会章程(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定名为丹东市青年创业促进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译名为:The Youth Business Association Of Dandong。
第二条本会是由丹东市有志创业青年、青年企业家、青年经营管理者以及辅助青年创业的人士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着眼经济建设大局,秉承培育人才,创造商机,扩大交流,服务社会,共同发展的理念,加强丹东市创业青年之间的交流互动,动员社会力量援助、辅助青年创业,组织会员互助,为青年创业者搭建综合、实效、多元、个性的创业平台服务。
第四条本会接受共青团丹东市委员会的业务指导以及丹东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秘书处定期组织召开由促进会领导人员参加的常务会议,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全体会员大会。
本会秘书处设在丹东市振兴区五纬路84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是:(一)组织会员针对青年创业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经验交流和理论研讨;(二)举办各类培训,辅助青年解决在创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三)提供创业政策咨询服务,帮助会员及时获取有关经济、科技、人才、管理、法律等方面的信息;(四)组织会员与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优秀青年商界团体进行友好交往,交流先进的经营管理方法,推进相互间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五)沟通会员与政府部门、社会各界的联系,加强同其他省、市和地区青年社团的交流,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扩大会员的交往范围和社会影响;(六)与有关部门共同评选、表彰、宣传全市优秀青年创业典型;(七)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愿,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八)指导和帮助会员团体开展工作;(九)动员社会力量援助青年创业就业;(十)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青年创业社团规章制度
青年创业社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青年创业社团,促进其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青年创业社团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开展活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发展。
第三条青年创业社团是指以青年为核心,聚集志同道合的青年,实现共同利益、探讨青年创业理念和创新模式,传递创业信息、推动社会发展的自主性组织。
第四条青年创业社团的宗旨是:以自主、自助、自强为发展方向,以团结、务实、创新为发展基础,搭建创业平台,培养创业人才,推动青年创业创新。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青年创业社团的组织形式不限,可以是学生社团、职工社团、行业社团、地区性社团等。
第六条青年创业社团应当依法、自愿、平等地开展各项活动,自主选择合适的社团组织形式,形成有效的组织架构和运营机制。
第七条青年创业社团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应的章程、规章、工作方案等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第三章社团成员第八条青年创业社团的成员应当是具有创业意识、创新精神的青年,以及对青年创业有浓厚兴趣和热情的人士。
第九条青年创业社团的成员应当遵守社团章程、规章制度,维护社团团结和正常运行,积极参与社团建设和发展。
第十条青年创业社团对成员的要求是:拥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具备一定的创意和创业能力。
第四章组织管理第十一条青年创业社团应当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明确各类职务的职责和权力范围,实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第十二条青年创业社团应当秉持开放、包容、民主的理念,鼓励社员参与社团管理和事务决策,增强社员对社团的归属感和主人翁精神。
第十三条青年创业社团应当制定社团开支预算、经费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注重财务管理和透明度,保证社团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五章入驻管理第十四条青年创业社团可在区级以上地方政府工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园区管理机构、创业服务机构、科技企业等开设创业孵化基地,获得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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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青年创业协会
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中文简称为:______________创协。
第二条本会是全县性的创业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是_________县青年联合会的团体会员,是共青团联系创业青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立足凌云县经济建设,致力于培养和选树一批青年创业典型,为创业青年的学习成长和事业发展服务,引导和带动更多青年自主择业、自主创业,为全县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多做贡献。
第四条_________县青年创业协会的工作任务是:
(一)引导会员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培养树立良好的思想品德,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
(二)组织会员针对创业和企业经营管理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经验交流和理论研讨活动;
(三)开展培训活动,帮助会员提高创业意识、创业能力,提高经济管理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四)发掘、表彰、宣传优秀青年创业典型,促进青年创业者队伍的成长;
(五)举办经济洽谈等活动,帮助会员及时获取有关经济信息,促进会员之间进行经济协作;(六)沟通会员与政府部门、科研院校的联系,为会员提供政策、法律、信息、技术、资金等服务;
(七)组织会员与其他省市以及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创业团体和创业青年的合作交流;(八)反映会员意愿,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九)导各级青年创业协会开展工作。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本协会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六条凡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有关行业的青年创业实体,经会长办公会审查批准后,作为县青年创业协会的团体会员。
第七条凡承认本协会章程,年龄在45周岁以下,自主创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我县区域内创业青年,均可申请入会,经秘书处审查批准后,作为个人会员。
第八条个人会员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第九条会员年龄超过45岁即自动退会,愿意继续保留会籍的会员,经会长办公会议批准,可成为荣誉会员。
第十条凌云县青年创业协会统一印制会员证书,向会员颁发。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协会内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协会工作进行讨论、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享受本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四)有退会的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二)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三)维护协会的社会声誉;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三条凡不履行会员义务者,或一年内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累计三次以上的会员,经协会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可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原则上每两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提前或延期召开。
会员大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修改本会章程;
(三)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重大问题;
(四)聘请名誉会长和顾问,选举领导机构。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负责协会的领导工作。
理事会每届任期为两年,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理事会议或理事代表会议。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筹备组织会员大会;
(二)贯彻执行会员大会确定的决议;
(三)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四)审定授予会员荣誉称号,进行表彰、
奖励、处罚等事项;
(五)选举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第十六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从理事会中选举产生。
副秘书长实行聘任制,由秘书长提名,经会长办公会议决定。
会长、副会长领导协会全面工作,秘书长主持协会日常工作。
协会实行会长轮值制度,每两个月轮值一名。
轮值会长负责召集会长会议或理会议,讨论决定协会有关重大事项和人事变动,组织会员开展各种交流、学习、研讨、参观、考察等活动。
第十七条理事、副会长必须切实履行其职责。
理事、副会长在担任本职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撤销其职务;不按时缴纳会费的,劝其辞去担任的职务;理事、副会长连续两次不参加会议和活动,又事先未经会长批准的,免去其担任的职务。
对理事、副会长不履行职责的处理,由协会秘书处提出意见,经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后生效,其处理结果由协会通知本人所在单位和上一级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协会设立秘书处(设在团县委),实行秘书长负责制,处理协会的日常工作。
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会员大会的筹备和召集;
(二)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三)实施工作计划;
(四)整理汇编本会各类资料;
(五)与会员经常联系,为会员提供具体的服务;
(六)办理接纳新会员和退会手续;
(七)管理协会的经费收支、年度预算和决算;
(八)办理本会其他事务。
第四章经费
第十九条凌云县青年创业协会经费设独立账号,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