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
国际结算--托收
第二节 托收结算的风险控制
一、托收方式的特点 (一)比汇款方式安全 付款及交单方式的变化使得进出口双方的安全性均有所提高。 (二)结算基础仍然是商业信用 出口商能否按期收回货款,完全取决于进口商的资信;进口商 付款或承兑之后,凭单提取的货物可能与合同不符。总体上 看,出口商的收款风险较大。 (三)资金负担仍不平衡 进口商付款之前,货物占压资金都是出口商承担。 (四)比汇款的手续多、费用稍高。
D.拒付时是否需做拒绝证书:委托 人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应对遭到拒绝 承兑或拒绝付款时是否需做成拒绝 证书给予明确指示。根据银行惯例 ,在委托人没有指示必须做成拒绝 证书时,银行没有义务在拒付时做 拒绝证书。
E.拒付后货物处理的方式:理想的处理方式 是出口商能在进口当地找到买主就地将货物 售出;如果出口商在进口地有可靠的代理人 ,他可以在汇票上记载预备付款人以应急; 如果没有前述的两种可能性时,委托人应在 托收申请书中明确指示银行,如发生拒付, 在货物到达进口地后立即办理货物的提货、 存仓和保险。
国际结算
托收
第一节 概述
•
一、托收的含义 根据《托收统一规则》(URC522)规定:
•
托收是指由收到托收指示的银行根据所收 到的指示处理金融票据和商业单据 以便取得付 款/承兑。
通俗地说法,也即托收是债权人(出口人)出 具债权凭证委托银行向债务人(进口人)收取 货款的一种支付方式。
•
二、托收的基本当事人及其责任
托收流程图(教材P53)
委托人 (出口商)
付款人 (进口商)
1
6 5
4
3
托收行 (出口方银行)
2
代收行 (进口方银行
托收业务基本流程图
(二)各当事人的基本责任
托收知识点总结
托收知识点总结一、托收的基本概念托收是一种国际结算方式,由银行作为中间人,在收到交单人的指示下,向出票人收款,然后将货款收取后支付给委托人。
托收业务主要是利用银行的信用和国际结算服务来保障双方的权益,并减少双方的交易风险。
二、托收业务的流程1. 委托书的发出:委托人向银行出具托收委托书,指示银行根据交单人的指示去向出票人收取货款。
2. 交单人提交单据:交单人将货物装运单据(包括提单、发票、保险单等)提交给托收银行。
3. 银行通知出票人:银行通过信函或电报等形式通知出票人,告知其收到了委托书和单据,并要求其在付款期限内向银行支付货款。
4. 出票人支付货款:出票人在收到银行通知后,根据委托书的要求,在付款期限内向银行支付货款。
5. 银行核收货款:银行在核实收到货款后,发出交单人指示的通知(信函或电报等)。
6. 完成交易:银行在收到货款后,将收到的货款支付给交单人,同时将单据转交给出票人,完成整个结算过程。
三、托收业务的特点1. 安全稳定:托收业务依托银行的信用和结算服务,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便捷快速:使用托收业务可以减少货款支付环节,提高交易效率,缩短货款收取的时间。
3. 降低风险:委托银行在货款收取环节充当中间人,通过对单据的审核和货款的核实,降低了交易的风险。
4. 灵活多样:托收业务可以根据具体需求,选择不同的结算方式和支付方式,满足不同商业活动的需求。
四、托收业务的优点1. 利用银行信用:委托银行作为中间人,充分利用其信用和结算服务,保障了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减少交易风险:银行在收取货款环节充当中间人,通过对单据和货款的核实,减少了交易的风险。
3. 便捷高效:使用托收业务可以减少货款支付环节,提高交易效率,缩短货款收取的时间。
4. 灵活多样:托收业务可以根据实际需求,选择不同的结算方式和支付方式,满足不同商业活动的需求。
五、托收业务的缺点1. 手续繁琐:托收业务需要多方面的单据和手续,操作相对复杂,需要一定的专业技能和经验。
托收
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
金融单据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托收。一般情况 下,仅开立汇票而不附带任何商业货运单据。 一般用于收取货物的尾款以及样品费、佣金、 进口赔款等小额或从属费用。
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
金融单据附带商业单据的托收,凭汇票付款,
其他单据是附件。
商业单据不附带金融单据的托收。
托收的交单方式
即期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t Sight, D/P at sight)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D/A) 远期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t X X days after sight, D/P X X days after sight)
代收行发出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通知后60天内仍未接到托收行的任
何指示,代收行可将单据退还托收行。
付款人的义务与责任
审查票据或单据必须慎重、仔细。
如接受该票据或单据,必须按照规定的交单
方式执行。
如有异议,必须有根据,提出拒付应及时,
不能拖延,理由要充分全部一次提清。
托收的种类
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
付单据的行为。
金融单据
商业单据
委托人(Principal)
托收行(Remitting Bank)
代收行(Collecting Bank)
提示行(Presenting Bank) 付款人(Payer)
1
委托人
付款人
托收
托收托收(Collection)即委托收款,是出口方根据合同规定装运货物后,开具汇票连同货运单据,委托银行代向进口方收取货款的一种方式。
(一)托收的种类托收根据金融单据(如汇票和本票等)是否附有商业单据,可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
1、光票托收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是指出口方以光票向进口方索款的托收方式。
通常用于货款尾数、小额货款、贸易从属费用和索赔款的托收。
2、跟单托收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是指出口方以跟单汇票向进口方索款的托收方式。
在国际贸易的货款结算中,通常采用跟单托收。
跟单托收根据交单的条件不同,可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形式。
(1)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D/P),是指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跟单汇票时,进口方付清货款后,方可获得货运单据。
根据付款时间的不同,付款交单又可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
即期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t Sight, D/P),是指出口方按照合同规定发运货物后,开出即期汇票,连合全套货运单据通过托收行寄交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付款。
进口方审单无误后,必须立刻付清全部货款,方可获得以货运单据为主的全部商业单据。
远期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fter Sight, D/P After Sight),是由出口方按照合同规定发运货物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通过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
进口方经审单无误后,即对汇票进行承兑,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代收行收妥货款后,交付以货运单据为主的全部商业单据。
(2)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D/A),是出口方按照合同规定发运货物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通过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
进口方经审单无误后,即在汇票上进行承兑,代收行才予以交单。
托收 方式
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 知的次日算起,10日内出具 拒绝证明,连同有关单证邮寄 收款人开户银行转交收款人。
2 托收承付拒付期限
任务7 托收承付业务
七、拒绝付款理由书
一式四联 第一联 退还付款单位
第二联 作银行付出传票或存查
第三联 作银行收入传票或存查
第四联
作收款单位收账通知 或全部拒付通知书
THANKS
直接托收
卖方/ 委托人从托收行那 里获得托收指示的空白格 式, 由其自己填写, 连同托 收单据直接寄给代收行, 请其代收货款, 并将已经 填妥的托收格式副本送给 托收行, 请其将此笔托收 视同本行办理一样。
第二节 托收结算的国际惯例
一、《托收统一规则》及其主要内容
《托收统一规则》是国际商会编写并出版的第522号出版物, 是国际贸易和国际结算方面的重要国际惯例。《托收统一规 则》分为总则和定义, 托收形式与结构, 提示的形式, 义务和责 任, 付款, 利息、手续费和开销, 其他条款7 个部分, 共26 条。
通知开户行付款
A
付款人在付款期内,未向银行提出异议,银行视作同意付款。
B
付款否认可以提前向银行表示承付,并通知银行提前付款,银行应立
即办理划款。
C 付款人在承付期满日银行营业终了时,如无足额资金支付,其不足部 分即为逾期未付款项。
D
付款人如果发现有合同规定不符的情况,可以在承付期内提出全部或 部分拒付,并填制“拒绝付款理由书”
➢出口商与托收行之间的契约关系体现在托收申请书上, 内含出 口商向托收行发出的各项托收指示。 ➢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的契约关系体现在托收指示( Collection Instruction) 的面函中。
委托人
托收的名词解释
托收的名词解释
嘿,你知道托收是啥不?托收啊,简单来说,就好像你拜托一个可
靠的朋友帮你去收一笔钱!比如说,你有个远方的客户欠了你一笔货款,你又没办法自己跑去要,这时候你就可以找银行这个“大管家”来
帮忙啦!
想象一下,你把相关的单据啥的交给银行,就像你把要办的事儿郑
重地托付给朋友一样,然后银行就按照你的要求去跟对方要钱。
这可
不是随随便便的事儿哦!银行会很认真负责地去处理,确保你的钱能
安全地回到你手里。
托收又分成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呢!光票托收呢,就像是你让朋友
去取一张单纯的支票,没啥其他复杂的东西。
而跟单托收就不一样啦,那可复杂得多,就好比让朋友去取一笔钱,还得拿着各种证明、合同
之类的,来确保这钱确实该给你。
在这个过程中,你得和银行密切配合呀!你得提供准确无误的信息
和单据,不然银行也没法顺利帮你办事儿呀!这不就跟你拜托朋友办事,得把事情交代清楚一个道理嘛!要是你自己都稀里糊涂的,朋友
咋能帮你办好呢?
托收虽然方便,但也不是毫无风险哦!万一对方耍赖不给钱,或者
中间出了啥岔子,那可就麻烦啦!这就好像你信任的朋友不小心把事
情搞砸了一样,让人头疼呢!不过一般来说,只要大家都按规矩来,托收还是挺靠谱的一个办法来收回自己的钱呢!
我觉得啊,托收就是一种在商业世界里很实用的工具,能帮我们解决一些收钱的麻烦事儿,但我们也得谨慎对待,不能掉以轻心!毕竟钱这东西,可不能马虎呀!。
国际贸易-托收方式
规避风险
进口商可以通过托收方式降低支付风险,同时 出口商可以利用托收融资扩大销售。
合同执行
托收方式常用于国际贸易合同中,作为货款支付的一种手段。
托收方式在其他领域的应用
跨国公司内部结算
跨国公司内部子公司之间的交易常采用托 收方式进行结算,以简化交易流程和提高 效率。
VS
政府间结算
政府间结算有时也采用托收方式,特别是 在涉及多个国家、银行和政治风险的情况 下。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02
政治风险
国际贸易中可能存在政治风险,例如 进口国发生战争、政治动荡等情况, 导致进口国银行无法正常运转,给托 收方式带来风险。
03
汇率风险
国际贸易中涉及不同货币的兑换,如 果汇率波动较大,会给买卖双方带来 汇率风险。
03
托收方式的操作要点
出口商的操作要点
了解进口商的资信状况
在交易前,出口商应对进口商的资信状况 进行调查,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案例二:托收方式下的银行风险防范
总结词
详细描述
在托收方式下,银行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 防范风险,包括核实单据的真实性、监督货 物的交付、审查客户的信用状况等。银行还 需要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 和防范能力。
在托收方式下,银行需要核实单据的真实性 ,防止欺诈行为。同时,银行需要监督货物 的交付,确保货物安全到达目的地。此外, 银行还需要审查客户的信用状况,避免不良 贷款的风险。为了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防 范能力,银行需要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通过这些措施,银行可以有效地防范风险。
05
托收方式的法规和惯例
托收方式的国际法规
01
02
03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UCP)
第6章 托收
栏记载信用证号码、货值、货名、装运日期、 船名等。
• 在保证单位栏记载:“上述货物为敝公司进口 货物。倘因敝公司未凭正本提单先行提货致使 贵公司遭受任何损失,敝公司负责赔偿。敝公 司收到上述提单后将立即交还贵公司换回此担 保书”。乙公司盖章并由负责人签字。在银行 签署栏记载:“兹证明上述承诺之履行”,落 款为丙银行,盖丙银行国际部业务专用章。甲 船公司接受“提货担保书”,签发了提货单。 但乙公司其后没有交款赎单,提单最终被退给 托运人。 • 2003年4月6日托运人持正本提单在香港法 院以错误交货为由,对甲船公司提起诉讼,要 求赔偿货价损失、利息和其它费用。
2、跟单托收中的汇票
Exchange for USD5000.00 BeijingJuly 25,2013 At sight please pay to the order of ourselves the sum of five thousand U.S. dollars
To: Buyer/Importer
国际贸易结算中跟单托收较为常见。
三、托收中的当事人
、 托 收 业 务 当 事 人 托收人//Principal 托收行//Remitting Bank 托收指示 代收行//Collecting bank/Paying bank 付款人//Drawee 托收委托书 托收申请书 1
提示行(Presenting Bank)是向付款人提示单据的代收银行。
分析
• (1)提出将 D /P 即期改为 D /P 90天远期,很显然旨在推 迟付款,以利其资金周转。
• (2)而日商指定 A 银行作为该批托收业务的代收行,则是 为了便于向该行借单,以便早日获取经济效益。
• 在一般的 D /P 远期业务中,代收行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通 常是不会轻易同意付款人借单的。该日商所以提出通过 A 银行代收货款的原因,当然是该商与 A 银行有既定融资关 系,从而可取得提前借单的便利,以达到进一步利用我方 资金的目的。
名词解释托收
名词解释托收:托收(Collection)是指出口人(债权人)为向国外进口人(债务人)收取货款,开具汇票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其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向进口方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托收属于商业信用,银行办理托收业务时,既没有检查货运单据正确与否或是否完整的义务,也没有承担付款人必须付款的责任。
托收涉及四个主要当事人,即委托人、付款人、托收行和代收行。
委托人是委托银行办理托收业务的一方;付款人是进口方;托收行即出口方银行;代收行则是进口方银行。
银行托收的程序
银行托收的程序
银行托收是一种银行服务,通过该服务,客户委托银行向其欠款人发出通知,并将款项由欠款人的银行账户直接扣除。
以下是一种可能的银行托收程序:
1. 客户与银行达成托收协议。
协议中包括欠款人的详细信息、欠款金额以及每次扣款的日期等。
2. 客户提供欠款人的银行账户信息给银行。
这包括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和开户行等。
3. 银行根据客户提供的信息与欠款人所在的银行联系,确认欠款人的账户信息是否准确。
4. 如果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则银行向欠款人发送通知。
该通知包含扣款金额、扣款日期以及托收方的详细信息等。
5. 欠款人的银行在扣款日期扣除相应的款项,并将扣款记录发送给银行。
6. 银行收到扣款记录后,根据协议向客户确认扣款是否成功。
7. 如果扣款成功,则银行将扣款金额存入客户的账户,并将扣款成功的记录发送给客户。
8. 如果扣款失败,则银行将扣款失败的信息通知客户,同时尝试安排新的扣款日期。
以上过程可能会有所变化,具体的银行托收程序可能会根据不同的银行和协议而有所调整。
客户和欠款人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保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
同时,银行应确保安全可靠地完成所有托收操作。
托收在国际贸易中的用途
托收在国际贸易中的用途
托收在国际贸易中是一种常见的支付方式,它的主要用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保证支付安全:通过托收,出口商可以确保收到贸易交易的款项,并且托收银行会对收到的款项和文件进行检查,以确保交易的安全性。
这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种保障,可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可靠的交易。
2. 减少交易风险:托收可以减少买卖双方的交易风险。
对于买方而言,托收可以确保货物在支付之后才能提货,有效地防止货款支付之前买方退货的风险。
对于卖方而言,托收可以确保在发货之后收到款项,减少买方不支付货款的风险。
3. 降低融资成本:通过托收,出口商可以从银行获得资金提前收取货款,以便用于自身的经营资金周转。
这可以降低出口商的融资成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4. 提供贸易融资服务:对于买方而言,托收可以提供一定程度的融资服务。
买方可以选择在货物运输期间延后支付货款,以便更好地管理现金流。
同时,托收还可以帮助买方获得更优惠的融资条件,例如贸易信用证的优惠付款期限等。
总的来说,托收在国际贸易中的用途主要是为了保证支付安全、降低交易风险、提供贸易融资服务等,以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下列属于托收的特点
下列属于托收的特点托收(trustreceipt)是指由一方担任受托人拥有其他方提供财产或服务,从而实现受托方对收付方(收款方)按照双方约定状况支付款项的款项安全手段。
托收可以通过担保方式、代垫支付方式和他行担保方式等形式来实现,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国内贸易、金融市场融资、金融服务和股票质押金融投资等领域。
一、托收的基本特征1.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受托方是托收的受托人,应当依据双方的约定完成托收事项;支付方是托收的收款方,应当根据双方约定实现收款。
2.特定金额和时间。
受托方和支付方应当根据双方约定在数量、金额、时间等条件上完成双方的托收事宜,支付方有义务按时支付应付款项,受托方有义务按时收取款项。
3.安全和灵活性。
托收可以确保收款安全,支付方不必直接支付钱款给受托方,而是将款项存入银行账户,受托方可以根据双方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实现收款。
二、托收的类型1.担保托收。
这是一种最常见的托收形式,由受托人对收款方做出一定程度的担保,保证支付方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应付款项。
2.代垫支付托收。
这是一种特殊的托收形式,受托人的责任是代垫支付收款方的款项,并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收取应付款项。
3.他行担保托收。
这是一种特殊的托收形式,受托方与他行签订担保合同,以确保收款方在规定时间内收取应付款项,同时受托方也可以实现收款。
三、托收的优点1.实现款项安全。
托收可以有效的保障收款方的款项安全,防止支付方不按时支付货款或减少货款。
2.进行高效的结算。
托收可以确保收款方及时收取款项,有效的提高结算的效率和效果。
3.有利于双方的信任。
作为金融支付的一种形式,托收可以增强双方之间的信任,从而有助于持续发展双方的合作关系。
四、托收的注意事项1.了解双方权利义务。
为了确保受托方和支付方在托收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双方需要签订一份合同,对于双方需要履行的责任和承担的义务等进行明确说明,以便能够得到双方的积极配合。
2.明确担保方式。
受托方和支付方需要认真的确定担保方式,同时详细的制定担保的条款,从而使双方可以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托收
(二)凭信托收据借单提货 信托收据是指进口商为尽早提货而向代收 行借出单据而出具的书面凭证。其特点: 1、银行对进口商的融资。进口商在尚未付款时 先向代收行借出单据并提货。 2、应用条件:在远期付款交单的托收业务中应 用。 3、银行允许进口商在付款前开立信托收据 (T/R)交给代收行,凭以借出货运单据先行 提货,以便出售,待售得货款后偿还代收行, 换回信托收据。 4、代收行为了控制风险,一般只是在进口商信 誉较好时才借出单据。
(2)银行的权利(免责) )银行的权利(免责)
托收不是银行信用,银行对货款能否支付不承担任何责任, 托收不是银行信用,银行对货款能否支付不承担任何责任,银行在托收中的地位 严格地限于代理人. 严格地限于代理人 为此,《托收统一规则》规定了银行不承担责任的情况,主要包括: 《托收统一规则》 1、银行只须核实单据在表面上与托收指示书一致,此外没有进一步检验单据的 义务;代收行对承兑人签名的真实性或签名人是否有签署承兑的权限概不负责; 2、与托收有关的银行对由于任何通知、信件或单据在寄送途中发生延误或失落 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或对电报、电传、电子传送系统在传送中发生延误、残缺和其 他错误,或对专门性术语在翻译上和解释上的错误,概不负责; 3、与托收有关的银行对由于天灾、暴动、骚乱、叛乱、战争或银行本身无法控 制的任何其他原因,或对由于罢工或停工致使银行营业间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概不负责; 4、除非事先征得银行同意,货物不应直接运交银行或以银行为收货人,否则银 行无义务提取货物。银行对于跟单托收项下的货物无义务采取任何措施; 5、在汇票被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时,若托收指示书上无特别指示,银行没有做 出拒绝证书的义务。
信托收据记载主要内容: 信托收据记载主要内容
单据货物的所有权:代收行; 提货人:只能以货主名义提货; 售款处理:应如数存入代收行; 责任:代收行因借出单据造成损失,进口商 应负责赔偿; 权利:代收行可随时取消信托收据,收回单据 和货物。
简述托收的含义与种类
简述托收的含义与种类
托收是指金融机构通过与客户签订协议,将客户的贷款或信用卡账单转交给第三方机构进行催收的一种服务。
简单来说,托收是指金融机构将客户的贷款或信用卡账单收款权委托给第三方机构进行管理和催收。
金融机构通常会与第三方机构签订托收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
第三方机构通常具有专业的催收团队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可以对贷款或信用卡账单进行催收,尽快处理客户的还款问题。
托收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信用卡托收:信用卡托收是指金融机构将客户的信用卡账单收款权委托给第三方机构进行管理和催收。
信用卡托收通常适用于客户没有按时还款的情况,金融机构需要通过这种方式尽快处理客户的还款问题。
2. 贷款托收:贷款托收是指金融机构将客户的贷款账单收款权委托给第三方机构进行管理和催收。
贷款托收通常适用于客户无法按时还款的情况,金融机构需要通过这种方式尽快处理客户的还款问题。
3. 联合托收:联合托收是指多个金融机构联合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托收。
这种方式可以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同时减少对单个金融机构的压力。
联合托收通常适用于金融机构之间的联合催收。
4. 专业托收:专业托收是指金融机构选择专业的催收公司进行托收。
专业托收通常具有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管理经验,可以更好地处理客户的还款问题。
托收服务对于金融机构来说非常重要,可以帮助金融机构尽快处理客户的还款问题,避免逾期和产生额外的费用。
但是,选择什么样的托收机构非常重要,金融机构需要谨慎选择,以确保托收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章 托收结算方式
3)托收方式的特点
比汇款安全
收款依靠商业信用 资金负担不平衡 费用比汇款方式稍高,手续稍多
8·1·2 托收的种类
1)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 光票托收是指不附带商业物权凭证单据,仅对于金
融单据的托收。非贸易托收是光票托收,例如支票 托收、息票托收等。
付款人对于代收行或提示行提示的金融单据,通常 应一次性付清,但若付款地有关法律允许分批付款, 而且付款人要求作分批支付,有关银行可以接受这 一要求,但金融单据只有待付款人全部付清后才可 以交给付款人。
委托人(Principal)。委托人是指委托银行办 理托收业务的人。由于委托人通常开出汇票 委托银行向国外付款人代收货款,因此,也 称为出票人,在进出口贸易中,通常为出口 商。
托收行(Remitting Bank)。托收行又称委 托行或寄单行,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转托 国外银行代为收款的出口方银行。
第8章 托收结算方式
8·1 托收结算方式基本原理
8·1·1 托收结算方式及其当事人 1)《URC522》关于托收的概念 托收(Collection)意指银行根据所收到的
指示,处理金融单据或商业单据,以求: ① 获得付款及或承兑,或② 凭付款及或承 兑交单,或③ 按其他条件交单。
2)托收的当事人
8·3·1 托收结算方式的风险及其防范 1)托收结算方式的风险 2)托收风险的防范措施
托收的知识——精选推荐
托收是由债权⼈(出⼝商)签发汇票,委托当地银⾏通过其在债务⼈所在地的联⾏或代理⾏向债务⼈(进⼝商)收取款项的结算⽅式。
(⼀)托收⽅式的当事⼈ 托收⽅式的基本当事⼈有:①委托⼈,即开出汇票委托银⾏向国外付款⼈收款的出票⼈,也就是国际贸易中的出⼝⽅;②托收⾏,即接受委托⼈的委托,转托国外银⾏向国外付款⼈代为收取款项的银⾏;③代收⾏,即接受托收⾏的委托,代向付款⼈收款的银⾏;④付款⼈,就是汇票的受票⼈,即国际贸易中的进⼝⽅。
根据托收的定义,委托⼈与托收⾏,托收⾏与代收⾏之间都只是委托代理关系。
此外,托收⽅式可能还有另外两个当事⼈:提⽰⾏和“需要时的代理”。
提⽰⾏指跟单托收项下向付款⼈提⽰汇票和单据的银⾏,可以是代收⾏本⾝,也可以是与付款⼈有往来账户关系的其他银⾏。
“需要时的代理”是在发⽣拒付时,委托⼈指定的在付款地代为照料货物存仓、转售、运回等事宜的代理⼈。
(⼆)托收的种类 按托收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的标准,⼀般将托收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
1.光票托收 指汇票不附带货运单据的托收。
由于不涉及货权的转移或货物的处理,光票托收的业务处理⾮常简单。
它主要适⽤于向进⼝商收取货款差额、贸易从属费⽤等。
2.跟单托收 指汇票附带有货运单据的托收。
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的托收⼀般都是跟单托收。
在跟单托收业务中,单据的移交条件有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
(1)付款交单指卖⽅的交单以买⽅的付款为条件,也就是说,买⽅⽀付货款后才能向代收⾏赎取货运单据,从⽽获得货物所有权。
付款交单⼜分为即期和远期两种。
即期付款交单指单据寄到进⼝⽅所在地的代收⾏后,由代收⾏向进⼝商提⽰,进⼝商审单⽆误后⽴即付款赎单。
付款交单多指这⼀类型。
其收付程序如下: 说明: (1)出⼝商发货。
(2)出⼝商填写托收申请书,开⽴即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托收⾏,委托其代收货款。
(3)托收⾏根据托收申请书缮制托收委托书,连同报单汇票交进⼝地代收⾏委托代收。
国际结算方式之二托收
(4)
(2) (7)
委托人 (出口商)
买卖合同 (1)发货
结
委
汇
托
托收行
(3)委托 (6)付款
付款人 (进口商)
提 (5)付款或 示 承兑
代收行/提示行
二、托收当事人及其责任
1.委托方(Principal) 在托收业务中,委托银行向国外付款方收款的人就是
托收委托人,因为是由他开具托收汇票的,所以也称 出票人。 委托人在贸易合同下的责任: 按时按质按量装运货物;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单据。 委托人在委托代理合同下的责任: (1)填写委托申请书,指示明确; (2)对意外情况及时指示; (3)承担收不到货款的损失。
光票托收是指出口商仅开具汇票而不附商业单据 (主要指货运单据)的托收。
光票托收并不一定不附带任何单据,有时也附有一 些非货运单据,如发票、垫款清单等,这种情况仍 被视为光票托收。 光票托收的汇票,在期限上也应有即期和远期两种。 但在实际业务中,由于一般金额都不太大,即期付 款的汇票较多。
2.光票托收的程序
第四节 托收当中的资金融通
(一)对出口商的融资
1、托收出口押汇(outward bills) 是指托收行买入出口商开立的跟单汇票及/或装运
单据,又称议付。 出口商向银行融资的主要方式。 出口押汇的特点: 目的是融资;以购买或抵押全套货权单据为基础;
有追索权
2、贷款 托收项下贷款相当于部分贷款作押汇 3、使用融通汇票贴现对出口商融资
以下是该规则所涉及的部分内容:
委托人 (出口商)
债权债务关系
委托代理关系
托收行
委托代理关系
付款人 (进口商)
无契约关系
代收行
委托(托收)申请书(collection application)
托收业务流程
托收业务流程托收业务是指委托人授权银行代为收取应收款项的一种业务。
在实际操作中,托收业务流程通常包括委托人委托、委托书的签发、委托书的送达、托收银行的受理、通知债务人、收款、结算等环节。
下面将详细介绍托收业务的具体流程。
首先,委托人与托收银行签订委托书。
委托书是委托人授权托收银行代为收款的书面凭证,其中包括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债务人的基本信息、应收款项的金额和期限、收款方式等内容。
委托书的签订是托收业务流程的起始点,也是委托人授权托收银行代为收款的法律依据。
其次,委托书送达托收银行。
委托书送达是指委托人将签订好的委托书送交托收银行,并办理相关手续。
在送达过程中,委托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书原件,完成委托书的送达手续。
然后,托收银行受理委托书。
托收银行在接收委托书后,会对委托书进行审核,确认委托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审核通过后,托收银行会受理委托书,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为后续的托收业务做好准备。
接着,托收银行通知债务人。
通知债务人是指托收银行在受理委托书后,会及时通知债务人进行款项支付。
通知方式可以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多种形式进行,以确保债务人及时了解应付款项的情况。
随后,债务人进行支付。
债务人在收到托收银行的通知后,会按照委托书的要求进行款项支付。
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转账、支票等多种方式。
债务人支付后,托收银行会及时核实款项,并将款项存入委托人指定的账户中。
最后,托收银行进行结算。
托收银行在确认收到款项后,会进行结算操作。
结算包括对款项的清点、核对,以及将款项划拨至委托人指定的账户中。
结算完成后,整个托收业务流程也就顺利结束了。
总的来说,托收业务流程包括委托书的签发、送达、托收银行的受理、通知债务人、收款、结算等环节。
在实际操作中,各个环节都需要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和流程,以确保托收业务的顺利进行。
希望本文对托收业务流程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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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1、出口商和进口商按D/P、T/R条件成交,如付款人到期不能付款,应由(A )承担责任。
A、委托人B、托收行C、代收行D、付款人2、在国际结算中,出口商发货后,取得货运单据,连同汇票和其他商业票据交托收行,并指示必须在付款人(进口商)付清货款后,代收行才能将代表货权的货运单据交给付款人,这种跟单托收的交单方式是( B )。
A、委托付款B、付款交单C、承兑交单D、即期交单3、下列业务不是托收行的责任( B )。
A、按委托人指示办事B、对邮寄单据遗失负责C、在委托人未指定代收行时选定一家代收行D、以应有的勤勉和谨慎处理业务4、以下关于托收指示说法错误的是:( D )。
A、是根据托收申请书缮制的B、是代收行进行托收业务的依据C、是托收行制作的D、是托收行进行托收业务的依据5、跟单托收业务中,即期D/P、远期D/P、D/A做法步骤不同主要发生在( D )之间。
A、委托人与托收行B、委托人与代收行C、托收行与代收行D、代收行与付款人6、未经委托人指示,代收行同意付款人的请求,以T/R条件借得提单提货,但到期却未能付款,则应由( C )负责。
A、委托人B、托收行C、代收行D、付款人7、在托收业务中,原定的进口商拒绝付款赎单后,代收行的首要职责是( C )。
A、主动将单据及时退回给委托行B、代委托人提货存仓C、保管好单据,听候委托人的处理意见D、委托承运人将货物运回8、托收业务中,委托人与托收行之间的关系是( B )。
A、债权债务关系B、委托代理关系C、账户关系D、没有关系9、托收项下必要时的代理人是( A )的代理。
A、委托人B、托收行C、代收行D、付款人10、在托收业务中,( A )是交单方式的决定人。
A、委托人B、托收行C、代收行D、付款人11、跟单托收在进口商未付款或未承兑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归( A )。
A、委托人B、托收行C、代收行D、付款人12、在跟单托收中,托收行和代收行对货款的必然回收( B )。
A、有部分责任B、没有责任C、有责任D、视具体情况确定责任13、托收行的义务之一是( B )。
A、确保货物得到保护B、按委托人的指示办事C、审核单据的内容D、保证为委托人收回款项14、在托收项下,单据的缮制通常以( C )为依据。
如有特殊要求,应参照相应的文件或资料。
A、信用证B、发票C、合同D、提单15、以下关于托收陈述正确的是( B )。
A、有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两种式B、银行只提供服务,不提供信用C、进口商向出口商提供资金的融通D、各方当事人遵循UCP522办理业务16、托收业务中的PRICIPAL是指(C)。
A、托收行B、代收行C、卖方D、买方17、L/C与托收相结合的支付方式,其全套货运单据应( B )。
A、随信用证项下的汇票B、随托收项下的汇票C、50%随信用证项下,50%随托收项下D、单据与票据分列在信用证和托收汇票项下18、代收行的责任之一是( B )。
A、审核单据的内容B、执行托收行指示C、服从付款人指示D、保证付款人付款19、“D/P after sight”是指(B )。
A、即期付款交单B、远期付款交单C、承兑交单D、承兑远期汇票20、对于出口商而言,承担风险最大的交单条件是( C )。
A、D/P at sightB、D/P after sightC、D/AD、T/R二、多项选择题1、托收方式涉及的基本当事人有( ABCE )。
A、委托人B、托收行C、付款人D、提示行E、代收行2、关于国际贸易使用托收方式结算,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AD )A、是跟单托收B、卖方不会有银货两空的风险C、是一种依靠银行信用的结算方式D、可以使用汇票,也可以不要汇票3、托收行在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它的责任主要有( BCD )。
A、审核单据内容B、选定国外代收行C、必须善意而谨慎行事D、执行委托人的指示4、按承兑交单托收货款时,出口方开立的汇票不可能是(AC )。
A、光票B、跟单汇票C、即期汇票D、远期汇票5、托收业务中D/P与D/A的主要区别是(BC )。
A、D/P属于跟单托收,D/A属于光票托收B、D/P是付款后交单,D/A是承兑后交单C、D/P是即期付款,D/A是远期付款D、D/P是远期付款,D/A是即期付款6、托收的含义是(ACD )。
A、债权人通过银行向债务人收取款项B、债务人通过银行汇款给债权人C、托收是由债权人做出票人D、托收属于无证结算方式7、托收业务的特点是( BD )。
A、由于银行帮助托收故是银行信用B、银行对能否收回款项不负责任C、银行在托收业务中的责任、义务是无限的D、托收业务的风险主要集中在出口商一边8、出口托收押汇是( CD )。
A、代收行买入托收项下全套单据B、托收行买入托收项下全套单据C、托收行凭出口商所交单据向出口商提供短期资金融通D、托收行垫付了出口押汇款项后,通过代收行向进口商收取9、信托收据的特点是( ACD )。
A、是进口地的银行给予进口商的资金融通B、是出口地的银行给予出口商的资金融通C、代收行对T/R项下的货物和货款享有所有权D、进口商凭T/R可以从代收行借出商业单据提货10、出口商防范托收风险的措施有( ACD )。
A、对进口商进行资信调查B、尽量使用承兑交单方式结算C、尽量使用付款交单方式结算D、争取以CIF价格成交,并办理好货物运输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11、进口商防范托收风险的措施有( ABD )。
A、对出口商进行资信调查B、尽量使用承兑交单方式结算C、尽量使用付款交单方式结算D、争取以FOB价格成交12、托收业务中,托收行与代收行办理业务的依据是( BC )。
A、出口商与进口商之间的商业合同B、托收指示C、国际商会的《托收统一规则》D、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的代理协议13、根据国际商会的《托收统一规则(URC522)》的规定,银行对(ABCD )不承担责任。
A、有关邮件和单据在邮寄中遗失B、专门术语发生翻译错误C、罢工致使银行营业间断D、有关电讯传递延误14、托收的特点包括(BCD )。
A、托收属顺汇B、托收属商业信用C、卖方资金压力和风险较大D、对买方有利三、判断题1、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中,对卖方而言,托收风险小于汇款。
(√)2、托收业务中,委托人必须向银行提交汇票,以便银行向付款人提示收款。
(×)3、托收结算方式中,银行只是受委托代理的身份,因此不承担审单的责任。
(√)4、对出口商来说,采取托收方式最有收到货款的保障。
(×)5、从理论上讲,承兑交单相比于付款交单对于买方更为便利,因为承兑交单中买方承兑后即可提货,往往可以不必自备资金而待转售所得的货款到期时付款。
(√)6、代收行对货物没有任何责任,因此即使托收指示中要求其代为存仓、保险,代收行也可不予理会。
(√)7、为了有利于托收的进行和防止不必要的争端,托收指示上应有“根据国际商会的《托收统一规则》办理”的字句。
(√)8、尽管托收业务的结算基础是商业信用,银行必须核实委托人交付单据的各类和份数是否与托收指示中所列示的一致。
若不一致,应立即电告委托人。
(√)9、以信托收据提取的货物,其所有权并不随货物的转移而转移。
(√)10、根据汇款和托收的概念,对于进口商来说,汇款方式总是比托收方式有利。
(×)11、在托收业务中,只要委托银行可靠,收回货款就不成问题。
(×)12、对于卖方来说,付款交单托收和承兑交单托收都有风险,而承兑交单托收容易被买方接受,有利于达成交易,因此,应多采用承兑交单托收方式。
(×)13、在托收业务中,未经代收行同意,委托人不能将海运提单做成代收行或代收行的指定人抬头。
(√)14、在托收业务中,除非委托人另有授权,银行将只接受委托的当事人或银行的指示。
(×)15、对于出口方来说,同是跟单托收,付款交单要比承兑交单有利。
(√)16、票汇业务和托收业务的结算基础都是商业信用,故都使用商业汇票。
(×)17、买卖双方商定按D/P、T/R条件成交,若日后汇票到期,买方拒不付款,则应由代收行承担风险。
(×)18、有远期汇票才需要办理承兑。
因此,承兑交单方式只适用于有远期汇票的托收。
(√)19、尽管托收业务的结算基础是商业信用,银行也必须核实委托人交付单据的种类和各自份数是否与托收指示中所列示的一致。
若不一致,应立即电告委托人。
(√)20、托收业务中,委托人必须向银行提交汇票,以便银行向付款人提示收款。
(×)21、代收行对货物没有任何责任,因此即使托收指示中要求其代为存仓、保险,代收行也可不予理会。
(√)22、采用托收方式办理结算时,如发现进口商财务状况恶化,应当采取承兑交单方式,使进口商通过承兑汇票,从法律上承担了付款的责任。
(×)23、托收业务中,若委托人提交的指示不明确,则由此造成的收款延误及损失,银行不承担责任。
(√)24、托收方式是一种相对有利于进口商,不利于出口商的结算方式。
(√)25、D/P方式下,银行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以进口商付款为交单条件。
若进口商不付款,则银行不能交单,货物所有权仍在委托人手中。
因此,使用D/P方式对委托人(出口商)来说没有风险。
(×)26、在托收业务中,如果委托人没有指定代收行,托收行可自行选择代收行。
(√)四、案例题1、我国A公司向日本B公司推销某产品,支付方式为D/P即期付款。
日本B公司答复是:若支付方式改为D/P见票后90天,并通过B公司指定的日本J银行为代收行,则可接受我方要求,签订合同。
请分析,日本B公司提出其要求的出发点何在。
2、某代收行收到托收指示,要求按装运后30天付款交单。
照此指示,代收行向进口商提示付款,进口商称交易合同条款是30天承兑交单,并要求代收行按承兑交单办理。
请问,代收行应怎么办?这样处理的依据是什么?3、我某贸易有限公司向国外某客商出口货物一批,合同规定的装运期为6月份,D/P60天支付方式付款,合同订立后,我方及时装运出口,并准备好—整套结汇单据委托银行托收货款。
单据寄抵代收行后,货物已到达了目的港,且行情看好,但付款期限末到,为及时提货销售取得资金周转,买方经代收行同意,向代收银行出具信托收据借取货运单据提前提货。
不巧,在销售的过程中,因保管不善导致货物被火焚毁,付款人又遇其他债务关系倒闭。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责任应由谁承担,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