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合集下载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依法治国要求树立法律权威,依法办事,因此在民事纠纷解决的过程中,各方主体都须遵守法律的规定。

下列哪一行为违背了相关法律?(2014年卷三36题)A.法院主动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调解书启动再审B.派出所民警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C.法院为下落不明的被告指定代理人参加调解D.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当事人之间的民间纠纷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

《民事诉讼法》第198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所以,A选项是合法的。

派出所民警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也是可以的,此乃行政调解,属于诉讼外调解的范畴。

所以,B选项是合法的。

民事诉讼代理人分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两种。

法定代理人仅仅适用于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

后者则对当事人普遍适用,但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必须基于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授权委托,法院不得直接指定。

所以,C选项是不合法的。

《人民调解法》第17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

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所以,D选项是合法的。

知识模块:民事诉讼法2.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35题)A.根据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B.根据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C.根据其规定的内容,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D.根据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的属性。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一定范围内人身关系的法律,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篇1一、单项选择题1.甲将自己的一套房屋赠与好友乙,已经交付房屋,但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

1年后,甲因炒股急需现金,便将该套房出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由于甲不好意思找乙要回房屋,就怂恿丙自己找乙要回房屋。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因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B.丙善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丙有权要求乙搬离房屋C.丙因继续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有权要求乙搬离房屋D.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生效之时,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即由丙承担正确答案:C解题思路:甲虽与乙签订了赠与合同,但其与丙的合同为有权处分丙也不为出租人,不受合同限制,可要求乙返还本题选项为C2.公民甲与房地产开发商乙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提出,为少交契税建议将部分购房款算作装修费用,甲未表示反对。

后发生纠纷,甲以所付装修费用远远高于装修标准为由,请求法院对装修费用予以变更。

该装修费用条款效力应如何认定?( )A.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有效B.显失公平,可变更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D.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无效正确答案:C解题思路:本题涉及隐藏行为的效力问题隐藏行为是指表意人为虚假的意思表示,但其真意为发生另外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示通说认为,隐藏行为中虚假意思表示无效,但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效力如何,应依该真实意思的相关法律规定本题中,少交契税为真意表示,其虚假表示是将部分购房款算作装修费用,其虚假意思表示应为无效,其真意表示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3.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100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试卷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试卷及解析

202X年国家司法考卷子三试题卷子受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托付,中国普法网现予公布202X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载。

.本页内容如与考卷子子有出入的,以考卷子子为准;本页试题的题序或选项顺序与考生使用的卷子不同的,以试题选项内容为准。

.提示:本卷子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项选择、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局部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张某从银行贷得80万元用于购置房屋,并以该房屋设定了抵押。

.在借款期间房屋被洪水冲毁。

.张某尽管生活困难,仍想方设法还清了银行贷款。

.对此,周围多有议论。

.依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以下哪一观点可以成立?A.甲认为,房屋被洪水冲毁属于不可抗力,张某无须履行还款义务。

.坚持还贷是多此一举B.乙认为,张某已不具备还贷能力,无须履行还款义务。

.坚持还贷是为难自己C.丙认为,张某对房屋的毁损没有过错,且此情况不止一家,银行应将贷款作坏账处理。

.坚持还贷是一厢情愿D.丁认为,张某与银行的贷款合约并未因房屋被冲毁而消灭。

.坚持还贷是严守合约、老实信用【司法部答案】D【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抵押物灭失对主合约的影响【答案解析】依据物权法规定,抵押财产灭失,债权人的抵押权一般消灭,除非存在物上代位。

.但作为主合约的借款合约并不因此受到影响,借款人仍负有还款义务。

.A选项中,尽管洪水冲毁房屋属于不可抗力,但合约法规定的风险负担适用交付主义,该风险应当由张某负担,甲的说法不成立。

.B选项中,还款能力与是否负有仍还款义务无关,乙说法不成立。

.C选项中,银行可以做坏账处理的系实在无法收回的贷款,而非只要房屋损毁即应当做坏账处理,丙的说法颠倒因果不成立。

.D选项成立,彰显了民法老实信用原则。

.2.关于法人,以下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社团法人均属营利法人B.X会法人均属公益法人C.社团法人均属公益法人D.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均属营利法人【司法部答案】B【考点】社团法人、财团法人;营利法人、公益法人的区分【答案解析】法人依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划分,但大陆法系传统划分系最为重要的划分,也最难理解。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题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题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民事诉讼法》直接规定、具有简易程序特点的内容?(2011年试卷三第43题)A.原告起诉或被告答辩时要向法院提供明确的送达地址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劳动合同纠纷在开庭审理时应先行调解C.在简易程序中,法院指定举证期限可以少于30天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审判组织一律采用独任制正确答案:D解析:《简易程序规定》第5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起诉或者答辩时向人民法院提供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收件人、电话号码等其他联系方式,并签名或者捺印确认。

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由此可知,选项A中“原告起诉或被告答辩时要向法院提供明确的送达地址”是民事诉讼所有程序都要求的内容,而不仅仅是简易程序的特点。

因此,选项A不应入选。

根据《简易程序规定》第14条第1款的规定,下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2)劳务合同纠纷;(3)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4)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5)合伙协议纠纷;(6)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

由此可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劳务合同纠纷在开庭审理时应先行调解,选项B中却写成“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不同的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

所以选项B的提法本身就是错误的。

因此。

选项B不应入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第2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受《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33条第3款规定的限制,可以少于30日。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设计并雕刻了一尊造型别致的雄狮.置于当街店门口招揽顾客。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卷三第14题)A.甲将雄狮置于公共场所.视为放弃著作权B.乙以该雄狮为背景拍照不构成侵权C.丙可以该雄狮为范本制作和销售纪念品D.丁可以该雄狮为立体造型申请注册商标正确答案:B解析:①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的规定,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本题中,甲只是将自己雕刻的作品展览,而不是放弃著作权,故A选项错误。

②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的规定,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的,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犯著作权。

故B选项正确。

③《著作权纠纷案件解释》第18条规定:“著作权法第22条第(十)项规定的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是指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社会公众活动处所的雕塑、绘画、书法等艺术作品。

对前款规定艺术作品的临摹、绘画、摄影、录像人,可以对其成果以合理的方式和范围再行使用,不构成侵权。

”无论如何,以该雄狮为范围制作和销售纪念品已经超出了“以合理方式和范围再行使用”的范围,构成对发行权的侵犯。

故C选项错误。

④《商标法》第32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故D选项错误。

知识模块:著作权法2.甲创作的一篇杂文,发表后引起较大轰动。

该杂文被多家报刊、网站无偿转载。

乙将该杂文译成法文,丙将之译成维文.均在国内出版.未征得甲的同意,也未支付报酬。

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第15题) A.报刊和网站转载该杂文的行为不构成侵权B.乙和丙的行为均不构成侵权C.乙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丙的行为构成侵权D.乙的行为构成侵权,丙的行为不构成侵权正确答案:D解析:①《著作权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及答案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精选试题及答案1.张某遗失的名表被李某拾得。

1年后,李某将该表卖给了王某。

再过1年,王某将该表卖给了郑某。

郑某将该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修理,因郑某不付修理费与朱某发生争吵,张某方知原委。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手表B.张某可请求王某返还手表C.张某可请求郑某返还手表D.张某可请求朱某返还手表【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拾得遗失物、物权请求权。

《物权法》第107条规定,全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

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据此可知,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遗失物无论辗转于何人之手,全部权人都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但理论上通说认为主见返还原物请求的对象是现实占有人。

本案中的现实占有人是朱某,李某、王某与郑某都不是遗失物的现实占人。

因此,张某只能请求朱某返还手表,请求李某、王某、郑某返还手表的话,将无法实现目的。

2.甲与乙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商定租期5年。

半年后,甲将该出租房屋出售给丙,但未通知乙。

不久,乙以其房屋优先购买权受侵害为由,请求法院判决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出售房屋无须通知乙B.丙有权依据善意取得规章取得房屋全部权C.甲侵害了乙的优先购买权,但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D.甲出售房屋应当征得乙的同意【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

选项A、D错误。

《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据此可知,甲出售房屋之前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乙。

司法考试卷三练习题及答案详解.doc

司法考试卷三练习题及答案详解.doc

司法考试卷三练习题及答案详解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练习题及答案详解1.对于调解,下列哪种理解是正确的?A调解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B调解可以适用于任何民事案件C离婚案件当事人因本人不能表达意志而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D离婚案件调解书送达并签收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就离婚问题申请再审:D:本题考点是调解。

《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据此,调解是在自愿和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的,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同意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法院不能强迫其进行调解。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4条规定,下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2)劳务合同纠纷;(3)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4)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5)合伙协议纠纷;(6)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

但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除外。

因此,调解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故A选项不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

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

所以,调解并非可以适用于任何民事案件,B选项不正确。

《民事诉讼意见》第93条第2款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根据此款,若离婚案件当事人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则不需要出具书面意见。

因此,C选项不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9条第3款的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民诉法司法考试题和答案

民诉法司法考试题和答案

民诉法司法考试题和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列哪项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A. 法律适用平等原则B. 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C. 诉讼时效原则D. 辩论原则答案: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法律适用平等原则;(二)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四)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五)辩论原则;(六)诚实信用原则;(七)处分原则;(八)检察监督原则。

诉讼时效原则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诉讼的管辖范围?A. 合同纠纷B. 侵权行为纠纷C. 婚姻家庭纠纷D. 行政争议答案: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为:(一)合同纠纷案件;(二)侵权行为纠纷案件;(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四)继承纠纷案件;(五)劳动争议案件;(六)涉及公司、合伙企业等的民事纠纷案件;(七)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纠纷案件;(八)涉及房地产的民事纠纷案件;(九)涉及环境资源的民事纠纷案件;(十)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纠纷案件。

行政争议不属于民事诉讼的管辖范围。

二、多项选择题民法院可以决定先予执行?A.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医疗费用的案件B. 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C. 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D. 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但当事人对执行标的物有争议的案件答案:AB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医疗费用的案件;(二)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选项D中,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但当事人对执行标的物有争议的案件,不符合先予执行的条件。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列哪些情形下,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A.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B.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C.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D. 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答案:ABC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24.doc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24.doc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模拟试卷24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 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乙返还自己的房屋一套。

在审理中,法院认定了该事实,同时还查明,乙还曾向甲借款3万元,本金及利息均到期未还,遂判决要求乙返还甲的房屋一套及偿还借款3万元及利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全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B)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C)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D)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平等原则2 下列合同中当事人签订的管辖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有?(A)张三与李四在其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如有纠纷向张三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B)甲与乙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约定发生纠纷后向甲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C)海洋公司和阳光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如发生纠纷可向海洋公司住所地或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D)钟某和杨某在其借款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后向钟某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3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种案件被告所在地没有管辖权?(A)因铁路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B)未被监禁的人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C)双方都是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D)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4 甲因为房屋买卖起诉A公司,乙也因为房屋买卖纠纷起诉A公司,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公司的董事长宋某是当事人(B)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就可以合并审理以提高诉讼效率(C)该董事长宋某参加诉讼需要有A公司的授权委托书(D)若A公司在起诉时,分立出B公司来,那么B公司应参加诉讼5 关于诉的种类表述正确的是?(A)张三向法院起诉李四,要求李四返还借款5万元,李四称自己根本没有向张三借过钱,该诉讼属于确认之诉(B)原告起诉前妻,请求将二人的儿子判归原告抚养,该诉讼属于给付之诉(C)甲因买卖合同诉乙要求支付货款,该诉讼为确认之诉(D)陈某起诉张某,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该诉讼属于变更之诉6 某生产企业宣传自己制造的产品质量好、价格便宜,广告做得也很诱人,引来众多消费者购买其产品。

2018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

2018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

2018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2018年司法考试将要来临!为考生们准备了2018司法考试三卷真题及答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我们会第一时间更新。

2018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1.乙租住甲的房屋,甲起诉乙支付拖欠的房租。

在诉讼中,甲放弃乙支付房租的请求,但要求法院判令解除与乙的房屋租赁合同。

下列关于本案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甲的主张是诉讼标的的变更B.甲的主张是诉讼请求的变更C.甲的主张是诉的理由的变更D.甲的主张是原因事实的变更答案:B解析:诉由诉讼主体、诉讼标的、诉讼理由构成。

诉讼标的指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而请求法院做出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诉的理由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裁判保护和进行诉讼的根据。

诉讼请求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具体请求。

本题中,甲、乙因租赁合同发生争议,甲放弃要求乙支付房租的请求,要求法院判令解除与乙的房屋租赁合同。

在这个过程中,诉讼标的一直是租赁合同纠纷,诉讼理由、原因、事实一直是乙拖欠房租,故诉讼标的、诉的理由和原因事实都没有变更,而仅变更了诉讼请求,因此选B是正确的。

2.甲起诉乙请求离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甲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应当判决离婚。

本案诉讼程序应当如何进行?A.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B.直接改判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将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发回重审C.直接改判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另案处理D.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判决答案: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5条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所以本题选A是正确的。

3.甲公司董事会作出一项决议,部分股东认为该决议违反公司章程,欲通过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董事会的决议。

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2015年司法考试三卷《民事诉讼法》真题及答案1.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离婚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三多选第77题)A.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B.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诉讼终结C.判决生效后,不允许当事人申请再审D.原则上不公开审理,因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案件范围【答案】AB【解析】选项A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选项B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终结诉讼。

选项C错误。

《民诉意见》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依照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审理;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据此可知,并非涉及离婚的所有案件都不能申请再审。

选项D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据此可知,离婚案件属于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即原则上应该公开审理,只有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才不公开审理。

2.关于普通程序的重要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三多选第78题)A.普通程序是一审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B.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在普通程序中有集中体现C.普通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中体系最完整、内容最丰富的程序D.其它审判程序审理案件时遇有本程序没有特别规定的,应当适用普通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审理【答案】BCD【解析】选项A错误。

普通程序适用于除简易程序以外的其他所有民事案件的一审审理。

因此,普通程序并非所有一审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一审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除了普通程序外,还有简易程序。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题库练习试题 附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题库练习试题 附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题库练习试题附解析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姓名:______考号:______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诚信原则的基本精神,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诚信原则?()A、当事人以欺骗的方法形成不正当诉讼状态B、证人故意提供虚假证言C、法院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予采信D、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任意进行取舍或否定2、某河流拟建的水电站涉及水土保持,并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下列哪一选项是合法的?()A、建设单位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专项评价B、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还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C、由于该河流的流域开发利用规划已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水电站属于该规划所包含的具体建设项目,可不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D、建设单位可委托负责审批部门下属的环境技术研究所为水电站的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3、王华向李可借用房屋一间,因借用期间房屋起火,烧毁房屋及屋内财产,李可诉至法院要求王华赔偿损失。

法院受理后,在开庭前一天李可突然心脏病发作住院,医治无效于第二日死亡,法院裁定中止诉讼。

事隔一个月,李可之子李斌申请要求参加诉讼,问此时法院应如何处理?()A、撤销原中止诉讼裁定,恢复原诉讼程序B、准许李斌要求继续诉讼,不必撤销原中止诉讼裁定C、裁定终结原诉讼,以李斌为原告另行进行诉讼D、驳回李斌之请求4、王东、李南、张西约定共同开办一家餐馆,王东出资20万元并负责日常经营,李南出资10万元,张西提供家传菜肴配方,但李南和张西均只参与盈余分配而不参与经营劳动。

开业两年后,餐馆亏损严重,李南撤回了出资,并要求王东和张西出具了“餐馆经营亏损与李南无关”的字据。

2023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含答案和详细解析汇编

2023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试题含答案和详细解析汇编

1、甲公司因与乙公司的协议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公司的仲裁请求得到仲裁庭的支持。

裁决作出后,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撤消仲裁裁决。

法院在审查过程中,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对的的?A. 法院对撤消仲裁裁决申请的审查,不影响法院对该裁决的强制执行B. 法院不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C. 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同时应当告知乙公司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D. 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受理后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对的答案】:D2、下列哪些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规定的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A. 普通程序B. 二审程序C.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D. 小额诉讼程序【对的答案】:A,B3、甲公司诉乙公司货款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甲公司的权利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乙公司并未提出时效抗辩),遂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判决作出后上诉期间届满之前,B区法院发现其依职权合用诉讼时效规则是错误的。

关于本案的解决,下列哪一说法是对的的?A. 因判决尚未发生效力,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重新作出新的判决B. 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恢复庭审并向当事人释明时效问题,视具体情况重新作出判决C. B区法院可以作出裁定,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D. 如上诉期间届满当事人未上诉的,B区法院可以决定再审,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对的答案】:4、甲路过乙家门口,被乙叠放在门口的砖头砸伤,甲起诉规定乙补偿。

关于本案的证明责任分派,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 乙叠放砖头倒塌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B. 甲受损害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C. 甲所受损害是由于乙叠放砖头倒塌砸伤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D. 乙有主观过错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对的答案】:D5、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刘某欠款本息共计22万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案件事实中,并非由被告承担证明责任的是:( )A.甲公司诉乙公司侵犯其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对于乙公司产品的制造方法不同于甲公司的专利方法的事实B.李某诉供电局安装的高压线过低而电死其牛,就李某无视危险标志而牵牛经过高压线的事实C.胡某诉吴某饲养的狼狗咬伤自己,就胡某故意受害或者重大过失的事买D.曾某诉某公司产品存在严重缺陷致使自己人身伤害,就产品存在严重缺陷的事实正确答案:D解析: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4条规定,下列侵权诉讼。

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证明责任,(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证明责任;(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证明责任;(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证明责任。

所以,D项中的产品存在严重缺陷的事实应当由原告承担证明责任,而被告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证明责任。

所以,D项符合题意。

需要注意的是C项,要特别关注《侵权责任法》对《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4条第(五)项的修改。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3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据此。

在动物致人损失诉讼中。

第三人过错不再是免责事由,不需要被告证明。

同时,根据《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

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专项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2).doc

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专项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2).doc

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专项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2)多项选择题1.下列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哪些行为违背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A、某县人民法院派审判员下乡动员乡镇企业起诉债务人B.某县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生效民事判决提起再审C.当事人一审败诉,却没有依法提起上诉D.原告请求被告返还原物,人民法院却判令被告作价赔偿答案:AD[解析 ]处分原则指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已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A、D 中法院的行为都构成了对当事人处分权的干涉。

2.挂靠天马公司的个体户丁三以天马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经营活动。

1998 年 8 月丁三勃D 某市外经委组织的洽谈会,因其未带天马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便借用兴华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与大达玩具厂签订了一份 1000 辆小汽车的购销合同。

此后,丁三以天马公司的名义向大达玩具厂电汇了 2 万元定金,大达玩具厂如期交货。

后丁三未付清大达玩具厂的货款8 万元。

据此,大达玩具厂可以谁为被告起诉?()A、兴华公司 B.某市外经委C.个体户丁三D.天马公司答案: ACD[解析 ]个人挂靠集体企业或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的,以个人和该企业或出借单位为共同诉讼人。

3.某运输公司 A 货轮在甲市海岸触礁,被途经此地的乙市 B 货轮救助, B 轮因此花费人民币若于元, A 轮经救助后首先驶达丙市某港。

后双方因救助费用发生争议,此案可以由()管辖。

A.A货轮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B.甲市人民法院C.丙市人民法院D.航程终止地人民法院答案: BC[解析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上海市XX 区某高校教师甲与北京市XX 区某研究所研究员乙于1996 年12 月在北京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户口未迁出各自的工作所在地。

结婚不到半年,二人先后被派往美国和加拿大进修。

1997 年 11 月,甲欲起诉与乙离婚。

请问对本案无管辖权的法院是(A、上海市XX 区人民法院B.北京市 XX 区人民法院C.美国法院D.加拿大法院答案: CD[解析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及答案详解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及答案详解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及答案详解目录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2)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54)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106)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136)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185)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227)2008年司法考试卷三(附答案) (281)2009年司法考试卷三(附答案) (328)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试卷三答案解析 (347)2010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及答案解析 (404)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461)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 (519)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30题,每题1分,共30分。

)1.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丙电话联系并委托某汽车运输公司运输。

汽车运输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机刘某驾驶,运输过程中,因刘某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

乙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

现问,乙公司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A.甲公司B.丙C.刘某D.汽车运输公司【解析】:本题考查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的知识。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以存在有效合同为前提,合同未成立或成立后无效、被撤销的,即使当事人有过失,也只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违约责任还是当事人不履行债务的责任,合同一经生效,当事人负有全面履行的义务。

违约行为分为履行不能、履行迟延、履行不当、履行拒绝四种类型,具体到本题,属于履行迟延。

所谓履行迟延,是指对履行期已满而能履行的债务,因可归于债务人的事由未为给付所发生的迟延。

履行迟延使债权不能及时满足,造成对债权人的消极侵害,这是时间上的不完全履行。

构成履行迟延的合同,需已届履行期,而且履行须可能,如果履行不可能,属于履行不能。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依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及相关诉讼理论,关于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三—48,单)A.民事诉讼权利能力都是以民事权利能力为基础的B.民事诉讼权利能力都是以民事行为能力为基础的C.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者在实体上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D.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者在实体上不一定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正确答案:D解析:本案考查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之间的关系。

这三个概念都是涉及主体资格的概念。

民事诉讼权利能力是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通过自己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

民事诉讼权利能力的资格范围最广,包括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其中公民从出生到死亡都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与其年龄、精神智力状况无关,对此,基础法条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48条;与民事诉讼权利能力相比较,民事权利能力的资格范围有所收缩,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权利能力涵盖的主体有公民、法人、“两户一伙”(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不包括其他组织。

在其他组织问题上A项是说不通的。

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状态,其中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要求自然人成年并且精神智力状况正常。

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的年龄、智力状况无关,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也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

就未成年人与精神病人问题,B项是说不通的。

据此,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一定的相关性,但是民事诉讼权利能力并非完全以民事权利能力为基础,更不是以民事行为能力为基础的,因此A、B项错误。

其他组织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但是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因此C项错误。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民事诉讼法》试题及答案(A)一、单选题(共10小题,每小题有4个选项,其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每小题2分,共20分。

)1、在生效判决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 B )。

A.裁定暂缓执行B.决定暂缓执行C.裁定中止执行D.决定中止执行2、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B )。

A.平等原则 B.对等原则 C.互惠原则 D.互利原则3、某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与某乙之间的收养关系,一审法院判决不准解除。

某甲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了上诉,在上诉后的第5天,某甲死于车祸。

此案应如何处理?( C )A.由一审人民法院终结诉讼 B.由一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C.由二审人民法院终结诉讼 D.由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4、李某于6月10日接到判决书,6月15日当事人所在地发生水灾,交通断绝,6月23日方消除障碍。

6月24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顺延上诉期限,经法院审查,决定准许,顺延后的上诉期限应截止到( C )。

A.7月1日 B.7月2日C.7月3日 D.7月4日5、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A )。

A.七日B.六日C.五日D.十四日6、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A )提出。

A.申请再审时B.再审审理时C.再审审理前D.再审判决前7、下列哪种案件的生效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A )A.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B.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C.依照再审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D.按照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8、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B )作为诉讼代理人。

A.一至三人 B.一至二人C.二至三人D.三人9、在认定财产无主案件中,公告期间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 C )。

A.裁定中止原特别程序 B.按再审程序审理C.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告知申请人另行起诉D.重新立案,和原案合并审理10、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B )。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练习试卷 含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练习试卷 含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练习试卷含答案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姓名:______考号:______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张某遗失的名表被李某拾得。

1年后,李某将该表卖给了王某。

再过1年,王某将该表卖给了郑某。

郑某将该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维修,因郑某不付维修费与朱某发生争执,张某方知原委。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手表B、张某可请求王某返还手表C、张某可请求郑某返还手表D、张某可请求朱某返还手表2、刘某习惯每晚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邻居王某认为会招引苍蝇并影响自己出入家门。

王某为此与刘某多次交涉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以保证自家的正常通行和维护环境卫生。

关于本案的诉讼标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王某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的请求B、王某要求法院保障自家正常通行权的请求C、王某要求刘某维护环境卫生的请求D、王某和刘某之间的相邻关系3、万某起诉吴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均判决支持万某的诉讼请求,吴某不服,申请再审。

再审中万某未出席开庭审理,也未向法院说明理由。

对此,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A、裁定撤诉,视为撤回起诉B、裁定撤诉,视为撤回再审申请C、裁定诉讼中止D、缺席判决4、乙买甲一套房屋,已经支付1/3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

后甲反悔,要求解除合同,乙不同意,起诉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合同尚未生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合同无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C、合同有效,甲应继续履行合同D、合同有效,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甲赔偿乙的损失5、甲与乙签订协议,约定甲将其房屋赠与乙,乙承担甲生养死葬的义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依法治国要求树立法律权威,依法办事,因此在民事纠纷解决的过程中,各方主体都须遵守法律的规定。

下列哪一行为违背了相关法律?(2014年卷三36题)A.法院主动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调解书启动再审B.派出所民警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C.法院为下落不明的被告指定代理人参加调解D.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调解当事人之间的民间纠纷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

《民事诉讼法》第198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所以,A选项是合法的。

派出所民警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也是可以的,此乃行政调解,属于诉讼外调解的范畴。

所以,B选项是合法的。

民事诉讼代理人分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两种。

法定代理人仅仅适用于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

后者则对当事人普遍适用,但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必须基于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授权委托,法院不得直接指定。

所以,C选项是不合法的。

《人民调解法》第17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

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所以,D选项是合法的。

知识模块:民事诉讼法2.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35题)A.根据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B.根据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C.根据其规定的内容,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D.根据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的属性。

根据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来看,它调整的是民事诉讼关系,是社会关系中的一种,应该是部门法,因此,A选项是错误的。

根据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来看,它效力低于宪法,属于基本法,因此,B选项是错误的。

根据其内容看,它规定的主要是程序性问题,属于程序法,因此,C选项是正确的。

根据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民事诉讼法应当是公法。

因此,D 选项是错误的。

知识模块:民事诉讼法3.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公平正义,因此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下列哪一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最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内涵?(2014年卷三35题)A.检察监督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C.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D.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这是一道送分题。

检察监督原则是指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诚实信用原则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及法官在诉讼进行中,其诉讼行为应该符合公正、诚实、守信的要求。

上述两项原则都与平等内涵无关。

所以,A、B选项都是错误的。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具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平等地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该原则涵括了所有当事人的平等,在四个选项中最能体现平等内涵。

所以,C选项正确。

对等原则是指外国法院限制我国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我国人民法院也对该国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予以限制。

它与平等内涵也无关。

同等原则是指在我国民事诉讼中,赋予外国或无国籍当事人与我国当事人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该原则对平等内涵只是略有体现,仅仅要求不同国籍当事人之间的平等。

所以,D选项也错误。

知识模块:民事诉讼法4.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诚信原则的基本精神,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诚信原则?(2014年卷三37题)A.当事人以欺骗的方法形成不正当诉讼状态B.证人故意提供虚假证言C.法院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予采信D.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任意进行取舍或否定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的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及法官在诉讼进行中,其诉讼行为应该符合守法、公正、诚实、守信的要求。

该原则对诉讼参与人和法官都有约束力。

A项当事人的欺骗、B项证人作假证、D项法院任意认证显然都不符合诚实信用原则,所以,A、B、D选项错误。

《民诉解释》第105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照法律规定,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因此,法官根据案件的情况,经过客观地审核后对证据不予采纳符合诚信原则的要求。

所以,C 选项正确。

知识模块:民事诉讼法5.关于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45题)A.外国人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时,与中国人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体现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B.法院未根据当事人的自认进行事实认定,违背了处分原则C.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与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时,根据处分原则,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D.环保组织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体现了支持起诉原则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这是同等原则的法律规定。

而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则是指当事人之间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因此,A选项是错误的。

《民事证据规定》第8条第1款规定,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

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

可见,并非所有民事案件事实都能适用自认,法院未必一定要根据自认进行事实认定。

因此,B选项是错误的。

《民事证据规定》第35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34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此时,法院在履行告知义务之后,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也可以不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对此仍然存在选择权。

可见,变更诉讼请求确系处分原则的体系,因此,C选项是正确的。

《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这是支持起诉原则的规定。

在支持起诉原则中,支持起诉的主体并不是当事人。

环保组织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环保组织本身即作为原告,这不是支持起诉原则的体现。

因此,D选项是错误的。

知识模块:民事诉讼法6.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38题)A.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体现B.当事人均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处分原则的体现C.原告与被告在诉讼中有一些不同但相对等的权利,是同等原则的体现D.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不仅要自愿,内容也不得违法,是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的体现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指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决定权,这体现的是处分原则,因此,A选项是错误的。

当事人均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指双方当事人都平等地享有委托代理人的权利,这体现的是平等原则。

因此,B选项是错误的。

原告与被告在诉讼中有一些不同但相对等的权利,体现的是平等原则。

当事人在诉讼权利上的平等,表现为两种情况:第一,当事人的某些诉讼权利是相同的,如原告和被告都享有委托代理、申请回避、提供证据等诉讼权利;第二,当事人的某些诉讼权利是相对的,如原告享有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则享有反驳原告诉讼请求的权利。

而同等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条之规定,是指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因此,C选项是错误的。

《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因此,D选项是正确的。

知识模块:民事诉讼法7.王某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吴某。

经审理,法院认为该借款关系不存在,王某交付吴某的款项为应支付的货款,王某与吴某之间存在买卖关系而非借用关系。

法院向王某作出说明,但王某坚持己见,不予变更诉讼请求和理由。

法院遂作出裁定,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36题)A.法院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B.法院适用裁判形式错误C.法院违反了辩论原则D.法院违反了处分原则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法院适用的民事裁判形式。

《民事证据规定》第35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本案中,法院向王某说明其主张法律关系的性质有误的情况,完全是正确的,所以,A选项是错误的。

王某按照自己的意思表示,不予变更诉讼请求,是行使自己的处分权,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也是正确的。

法院的做法并没有在基本理念上违背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只是在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时,法院适用了裁定方式,这是错误的。

因驳回诉讼请求是对实体问题的处理,应当适用判决。

本题与辩论原则无关,所以,B选项是正确的,C、D选项是错误的。

知识模块:民事诉讼法8.不同的审判程序,审判组织的组成往往是不同的。

关于审判组织的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三35题)A.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发回重审的,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判决生效后启动再审程序进行再审的,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C.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双方同意,经上级法院批准,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D.适用选民资格案件审理程序的案件,应组成合议庭审理,而且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审判组织。

《民事诉讼法》第4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可见,二审发回重审与再审都不得适用独任制,故A项与B项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39条第1、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