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新能[2014]406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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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光伏发电政策及项目申报流程(分布式和地面电站)

6   光伏发电政策及项目申报流程(分布式和地面电站)
内蒙古恒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光伏发电政策及项目申报流程 (分布式和地面电站)
内蒙古恒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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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光伏发电相关政策
2.光伏电站申报流程
3.备案的主要内容 4.光伏发电价格
内蒙古恒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 光伏发电相关政策
内蒙古恒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 光伏发电相关政策-国家
内蒙古恒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 光伏发电相关政策-国家
序 号 政策文件 关于分布式光 伏发电实行按 照电量补贴政 策等有关问题 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调 整可再生能源 电价附加征收 标准的通知 关于光伏发电 增值税政策的 通知 文号 发布机 构 政策要点 国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电量给予补 贴,补贴资金通过电网企业转付给分布式 光伏发电项目单位。中央财政根据可再生 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预计发电量,按季度向国家电网公司、南 方电网公司及地方独立电网企业所在省级 财政部门预拨补贴资金。
序 号 政策文件 文号 发布机构 政策要点 规范和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制 定了2013-2015年年均新增光伏发电 装机容量,规定了所选晶硅电池转 换效率,并对并网管理、发展秩序 提出了指导意见。 豁免了分布式发电业务许可;提出 了电网企业对分布式提供高效并网 服务;对分布式发电给予建设资金 补贴或度电补贴。 将全国分为三类太阳能资源区,相 应制定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I类 为0.90元,II类为0.95元,III类为1.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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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 [2013]66 号
财政部
内蒙古恒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 光伏发电相关政策-国家
序 号 政策文件 文号 发布 机构 政策要点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法规类别】能源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国能新能[2014]406号【发布部门】国家能源局【发布日期】2014.09.02【实施日期】2014.09.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电集团、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神华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中国广核集团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发布以来,各地区积极制定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有力推动了分布式光伏发电在众多领域的多种方式利用,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但是各地区还存在不同程度的政策尚未完全落实、配套措施缺失、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为破解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关键制约,大力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化发展,加快扩大光伏发电市场规模,现就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意义。

光伏发电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进光伏发电应用对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改善生态环境、转变城乡用能方式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范围广,在城乡建筑、工业、农业、交通、公共设施等领域都有广阔应用前景,既是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重要力量,也是促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重要举措。

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重大战略意义,主动作为,创新机制,全方位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

二、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规划工作。

各地区要将光伏发电纳入能源开发利用和城镇建设等相关规划,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组织工业企业集中的市县及各类开发区,系统开展建筑屋顶及其他场地光伏发电应用的资源调查工作,综合考虑屋顶面积、用电负荷等条件,编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规划,结合建设条件提出年度计划。

光伏项目用地的相关知识

光伏项目用地的相关知识

光伏项目用地的相关政策一、光伏电站用地政策1、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用地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因地制宜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等建设就地消纳分布式光伏电站。

2、六部委《关于支持新产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号)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好补偿协议,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

对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

3、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1)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含同类型国家公园)、濒危物种栖息地、天然林保护工程区。

以及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为禁止建设区域。

其他生态区位重要、生态脆弱、地形破碎区域,为限制建设区域。

2)光伏电站的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以及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区域覆盖度高于30%的灌木林地和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上区域覆盖度高于50%的灌木林地。

3)对于森林资源调查确定为宜林地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为未利用地的土地,应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林光互补”模式光伏电站要确保使用的宜林地不改变林地性质。

4)光伏电站建设必须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

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的,电池组件阵列在施工期按临时占用林地办理使用林地手续,运营期双方可以签订补偿协议,通过租赁等方式使用林地。

4、2015年12月,国土资源部发布《光伏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对不同地区和支架形式用地设置了限制要求,现有技术基本能满足,主要注意开关站建设用地标准。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全文-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全文-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2013年以来,光伏电站建设规模显著扩大,为我国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市场支撑,但部分地区光伏电站与配套电网建设不同步、项目管理不规范、标准和质量管理薄弱的问题也很突出。

为进一步规范光伏电站建设和运行管理,提高光伏电站利用效率,保障光伏发电有序健康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高度认识有序推进光伏电站建设的重要性。

光伏发电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序推进光伏电站建设对光伏技术进步、产业升级、优化能源结构和防治大气污染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各地区要按照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总要求以及能源、经济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把光伏发电作为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创新发展方式,完善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推动光伏电站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光伏电站规划管理工作。

国家能源局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结合电力发展规划和电力市场消纳情况,在组织各地区对光伏电站建设条件进行研究论证基础上,统筹制定全国光伏电站建设规划,并建立光伏电站建设规划实施和滚动调整机制。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光伏电站建设规划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电力市场及电网规划、建设和运行等情况,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编制本地区光伏电站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建议,按有关管理要求上报国家能源局。

规划内容应包括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区域布局、重点项目、实施步骤、配套电网建设和保障措施等。

年度实施计划建议应包括拟建项目布局和规模、电网接入及市场消纳条件。

2017年全额上网分布式光伏政策解读和建议

2017年全额上网分布式光伏政策解读和建议

2017年全额上网分布式光伏政策解读和建议日期:2017-01-02 [复制链接]责任编辑:apple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已发布的政策文件:1、《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3]390号)规定:除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资金外,光伏电站、大型风力发电、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补贴资金继续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以下简称《办法》)管理。

2、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国能新能[2014]406号)结合发展实际情况,开始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模式,提出利用建筑屋顶及附属场地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备案时可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模式。

3、《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施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能源(2016)1163号):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墙面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不受年度规模限制,各地区可随时受理项目备案,项目投产后即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范围。

4、《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166号】)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墙面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不受年度规模限制,各地区能源主管部门随时受理项目备案,电网企业及时办理并网手续,项目建成后即纳入补贴范围。

5、《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通知》(鄂发改能源【2016】667号)规定:不受年度规模指标限制的光伏发电项目。

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墙面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光伏电站不受年度规模指标限制,项目投产后即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范围。

我国分省区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指南—吉林

我国分省区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指南—吉林

我国分省区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指南—吉林一、资源概况吉林省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全省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200~3000小时,年太阳总辐射量为5051.7兆焦耳/平方米,太阳能资源属于国家Ⅱ类资源区。

由于省内各地区间天气条件差异较大,日照时数的地理分布不均匀,总趋势由西向东递减,山地低于平原,东部低于西部。

西部地区太阳能资源最为丰富,年日照时数为2800-3000小时,年太阳总辐射量达到5200兆焦耳/平方米以上;中部的长春、四平地区次之,年日照时数为2600-2800小时,年太阳总辐射量达到5000-5200兆焦耳/平方米;东部山区最少,年日照时数为2150-2500小时,年太阳总辐射量达到4672-4800兆焦耳/平方米。

二、电价及补贴政策1、国家政策我国发展太阳能光伏以来,光伏电价进行了多次调整,目前我国光伏的电价及补贴电价政策是根据2013年8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确定的。

通知按照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项目分别确定电价。

地面光伏电站:根据各地太阳能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将全国分为三类太阳能资源区,相应制定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

图1:全国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表分布式光伏: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下同),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支付,由电网企业转付;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

2014年9月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提出,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比如大型公建、农业设施等,并鼓励各级地方政府在国家补贴基础上制定配套财政补贴政策,同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提出了新的模式:利用建筑屋顶及附属场地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备案时可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模式。

会理黎州20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临时占用和征占用草原生态影响评价及植被恢复保护方案

会理黎州20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临时占用和征占用草原生态影响评价及植被恢复保护方案

会理黎州20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临时占用和征占用草原生态影响评价及植被恢复保护方案实施单位:会理中电建大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四川中唯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一八年六月项目名称:会理黎州20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临时占用和征占用草原生态影响评价及植被恢复保护方案实施单位:会理中电建大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县黎溪镇编制单位:四川中唯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写人员:王敦才、肖桂蓉、薛林、张汉武编制时间:二O一八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摘要 (1)1.1项目概况 (1)1.2项目来源及建设规模、内容 (2)1.3项目建设背景 (2)1.4项目建设效益 (3)1.5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4)第二章编制依据 (8)2.1法律法规 (8)2.2相关文件 (8)2.3项目相关立项批复 (8)2.4相关材料 (9)第三章征占用草原区概况 (10)3.1自然概况 (10)3.2社会经济发展现状 (11)3.3草原资源和生态建设现状 (12)第四章占用草原规模与用途 (14)第五章征占用草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7)5.1区域环境现状 (17)5.2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及保护措施 (17)5.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及保护措施 (21)5.4水环境影响评价及保护措施 (25)5.5声环境影响评价及保护措施 (28)5.6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及保护措施 (31)5.7草原水土保持措施 (32)5.8对牧民生产生活的影响分析 (33)5.9综合评价与结论 (33)第六章临时占用和征占用草原植被恢复技术方案 (34)6.1植被保护技术方案 (34)6.2植被恢复技术方案 (37)第七章草原植被恢复资金预算 (40)7.1征占用草原植被恢复费测算依据 (40)7.2征占用草原植被恢复费资金测算 (40)第八章结论 (42)附表:会理黎州20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临时占用和征占用草原规模及植被恢复费征收表附图:1、会理黎州20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2、会理黎州20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平面图3、会理黎州20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范围示意图4、会理中电建大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和法人证件附件:1、凉山州发改局关于会理黎州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的通知(凉发改能源[2015]42号)2、凉山州城乡规划局关于会理黎州光伏电站选址意见书的批复(凉规建住发[2015]92号)3、凉山州环保局关于会理黎州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凉环建审[2015]122号)4、凉山州水务局关于对会理县黎州20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凉水行审 [2015]53号)5、会理县国土局关于会理黎州光伏电站项目用地选址的函(会国土资函[2015]27号)6、征占用草原补偿协议7、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第一章摘要1.1项目概况1.1.1项目名称:会理黎州20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临时占用和征占用草原生态影响评价及植被恢复保护方案1.1.2项目实施单位:会理中电建大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1.3项目建设地点:凉山彝族自治州会理县黎溪镇1.1.4建设期限:项目建设期6个月。

金屋顶-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开发要求

金屋顶-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开发要求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开发指导目录:一.工商业屋顶光伏系统介绍二.政策指引三.开发要点四.合作方式和流程五.资料搜集一.工商业屋顶光伏系统介绍1.屋顶光伏解决方案——系统屋顶配电室控制室/网络2、分布式定义1) 国能新能〔2013〕433号: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

2) 营销[2014]174号:第一类: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接入,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分布式电源。

第二类:35千伏电压等级接入,年自发自用大于50%的分布式电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大于50%的分布式电源。

或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超过6兆瓦,3) 国能新能[2014]406号:在地面或利用农业大棚等无电力消费设施建设、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东北地区66千伏及以下)、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且所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的光伏电站项目,纳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指标管理,执行当地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

3、分布式光伏系统效果图4、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应用场景应用场合——彩钢瓦屋顶1)角驰型彩钢板2)直立锁边彩钢板4、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应用场景平屋顶压重安装方式1)铺有马赛克地砖的屋顶2)防水油毡的屋顶3)家庭普通混凝土屋顶二.政策指导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729号(2016年12月26日),1. 电价:分布式全额上网项目参照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执行(见下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电价补贴标准仍为每千瓦时0.42元。

2. 时间:2017年1月1日以后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执行2017年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2017年以前备案并纳入以前年份参政补贴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但与2017年6月30日签仍未投运的,执行2017年标杆上网电价。

中国明确2014年国内光伏发电路线图分布式能源获重点倾斜

中国明确2014年国内光伏发电路线图分布式能源获重点倾斜

中国明确2014年国内光伏发电路线图分布式能源获重点倾斜佚名
【期刊名称】《设备监理》
【年(卷),期】2014(000)001
【摘要】中国国家能源局2013年12月5日表示,今年全国光伏发电装机预计新增1000万kw,其中分布式光伏约占3成。

2014年相关扶持政策将更多向分布式能源倾斜,预计分布式光伏发电将提高到新增装机的60%左右.相关市场建设将逐步升温。

【总页数】1页(P5-5)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2014年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党组2014年一号文件摘要
2.国内光伏发电路线图明确分布式能源获重点倾斜
3.国内光伏发电路线图明确分布式能源获重点倾斜
4.中国明确未来3年价改路线图阶段性目标已完成
5.《中国土地科学》和《土地科学动态》提出2014年重点选题方向编辑部召开2013年外审工作研讨会暨2014年重点选题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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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基础知识25问

光伏基础知识25问

光伏基础知识问题答疑一1. 光伏发电原理是怎样的?光伏发电是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而将光能直接转变为电能的一种技术。

这种技术的关键元件是太阳能电池。

太阳能电池经过串联后进行封装保护可形成大面积的太阳电池组件,再配合上功率控制器等部件就形成了光伏发电装置。

2.什么是户用光伏?光伏发电是指利用光伏材料的光电特性,将光的辐照能量转换为电能(直流),再通过逆变器并入三相交流电网的新能源发电。

区别于大型光伏电站的大功率、占地广,户用型光伏发电是指将光伏电池板置于家庭住宅顶层或者院落内,用小功率或者微逆变器进行换流过程,并直接利用该新能源,亦可将多余的电能并入电网。

对功率等级没有限制的,户用型的功率等级是根据投资和负荷大小来决定的,也就是说,如果家里的用电设备较多,就可以多加光板,提升系统容量;投资越多,相对应的系统等级也可以提升。

此外,还可以通过增加蓄电池组提高系统的抗扰动性和应急能力。

3. 光伏电池怎么发电?光伏电池是一种具有光、电转换特性的半导体器件,它直接将太阳辐射能转换成直流电,是光伏发电的最基本单元,光伏电池特有的电特性是借助与在晶体硅中掺入某些元素(例如磷或硼等),从而在材料的分子电荷里造成永久的不平衡,形成具有特殊电性能的半导体材料,在阳光照射下具有特殊电性能的半导体内可以产生自由电荷,这些自由电荷定向移动并积累,从而在其两端闭合时便产生电能,这种现象被称为“光生伏打效应”简称光伏效应。

4. 光伏发电系统由哪些部件构成?光伏发电系统由光伏方阵(光伏方阵由光伏组件串并联而成)、控制器、蓄电池组、直流/交流逆变器等部分组成。

光伏发电系统的核心部件是光伏组件,而光伏组件又是由光伏电池串、并联并封装而成,它将太阳的光能直接转化为电能。

光伏组件产生的电为直流电,我们可以直接以直流电的形式应用,也可以用逆变器将其转换成为交流电,加以应用。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对于光伏系统产生的电能我们可以即发即用,也可以用蓄电池等储能装置将电能存放起来,按照需要随时释放出来使用。

分布式光伏相关政策解读

分布式光伏相关政策解读

1.备案政策----新政策
普通光伏项目
省能源局
备案 《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方法》
国家能源局
《年度新增规模指标》
报备项目清单
1个月内,按照《配置方法》的规定,将规 模分配到具体项目
以后将没有补贴目录
国家可再生能源 信息管理系统
《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方法》
有项目,无投资主体
竞主体(宁夏)
仅有规模无具体项目
2.购买本地光伏电池等设备 3.建设配套产能 4.收取各种费用,摊派费用 5.不得采取收费出让项目的“拍卖”方式
1.备案政策----新政策
光伏项目的交易 参考文件: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77号) 备案内容:项目名称、容量、建设厂址、投资主体 已办理备案手续的项目的投资主体在项目投产之前,未经备案机关同意,不得擅自将项目转让给其 它投资主体。(投产后可以正常交易) 出于正当理由进行项目合作开发和转让项目资产,不能将新政府备案文件及相关权益有偿转让。 项目实施中,投资主体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等发生改变,应向项目备案机关提 出申请,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2015.12.12,发改价格【2015】3044号
5.并网政策
参考文件:
国家电网《关于印发分布式电源 并网服务管理规则得通知》(国 家电网营销【2014】174号)
南方电网关于印发《南方电网公 司分布式光伏发电服务指南(暂 行)》得通知(南方电网计 【2013】119号)
业主在提交必要的材料之后,根 据项目情况不同,在38-58个工 作日即可完成并网工作
电改的雏形,电改文件正式提出“直售电”
开始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划算,几年后形势发生变化,用户用电量锐减怎么办?

青海发改委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事宜的通知

青海发改委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事宜的通知

青海发改委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事宜的通知,青发改能源〔2015〕46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经发委、能源局):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多种形式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

鼓励利用具备条件的建筑屋顶(含附属空闲场地)、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飞机场航站楼、综合交通枢纽建筑、体育场馆和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

因地制宜利用闲置土地、荒山荒坡等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

项目建设必须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在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尽量占用存量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二、建立规范的项目备案管理机制。

分布式光伏电站由市州能源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各地能源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建立项目备案工作机制。

备案部门应核实以下内容:一是根据已有电网就近并网原则,科学合理划分分布式光伏电站单元,并应由具备新能源资质的单位编制技术方案。

二是核实建设场地,属自有场地的,申请备案时须提供自有场地相关证明;属租赁场地的,须提供所有人与承租人的租赁协议。

三是核实当地电网企业电网接入方案。

四是核实新增建设用地项目的规划选址和土地部门意见。

三、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

目前,国家能源局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实行总量管理,我省也据此实行规模管理。

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每年上报本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建议计划,经省能源局审核后报国家能源局申请容量指标。

省能源局根据国家批准的指标,分解下达各市州规模指标。

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依据下达的规模指标进行备案。

四、提供简便高效的并网运行服务。

当地电网企业应主动配合市州能源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已有电网框架内的接入方案。

电力政策一览表

电力政策一览表
2013年11月26日
(22)《关于加强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24号)
2014年1月6日
(23)《关于下达2014年光伏发电年度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33号)
2014年1月17日
(24)《关于电网企业回购电源项目自建配套送出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综监管〔2014〕84号)
2014年12月31日
(21)《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21号)
2015年2月17日
(22)《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发改运行[2015]518号)
2015年3月20日
(23)《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完善电力应急机制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5]703号)
2015年3月16日
(50)《关于做好2015年风电并网消纳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82号)
2015年3月23日
(51)《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国能电力[2015]119号)
2015年4月13日
(52)《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安全〔2015〕126号)
2015年1月12日
(47)《关于取消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安全〔2015〕28号)
2015年1月27日
(48)《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73号)
2015年3月16日
(49)《关于做好当前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电力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国能综安全[2015]115号)
2012年9月14日

青海各县市光伏补贴政策以及补贴标准方案.doc

青海各县市光伏补贴政策以及补贴标准方案.doc

2019年青海各县市光伏补贴政策以及补贴标准方案青海各县市光伏补贴政策以及补贴标准方案更新:2018-09-04 16:56:26国家为了鼓励新能源,对使用光伏发电者给予一定的补贴。

那么2018年青海各县市光伏补贴政策以及补贴标准方案是什么?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多种形式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

鼓励利用具备条件的建筑屋顶(含附属空闲场地)、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飞机场航站楼、综合交通枢纽建筑、体育场馆和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

因地制宜利用闲置土地、荒山荒坡等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

项目建设必须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在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尽量占用存量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二、建立规范的项目备案管理机制。

分布式光伏电站由市州能源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各地能源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建立项目备案工作机制。

备案部门应核实以下内容:一是根据已有电网就近并网原则,科学合理划分分布式光伏电站单元,并应由具备新能源资质的单位编制技术方案。

二是核实建设场地,属自有场地的,申请备案时须提供自有场地相关证明;属租赁场地的,须提供所有人与承租人的租赁协议。

三是核实当地电网企业电网接入方案。

四是核实新增建设用地项目的规划选址和土地部门意见。

三、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

目前,国家能源局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实行总量管理,我省也据此实行规模管理。

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每年上报本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规模建议计划,经省能源局审核后报国家能源局申请容量指标。

省能源局根据国家批准的指标,分解下达各市州规模指标。

各市州能源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依据下达的规模指标进行备案。

分布式光伏发电新政出台

分布式光伏发电新政出台

分布式光伏发电新政出台作者:律星光来源:《财经界》2014年第10期去年8月,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明确基本政策引导框架。

但政策出台一年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未取得有效进展。

据国家能源局统计,上半年全国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为1GW,仅完成国家能源局年初拟定的全年8GW目标的12.5%。

为此,今年以来,业界一直呼吁着手对相应政策进行调整。

9月4日,《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针对制约当前分布式发电市场发展的诸多因素进行全面政策调整。

相比于去年出台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相关政策,此次调整后的“新政”最大亮点在于全额上网及电价补贴方式的全新提法。

同时分布式光伏“15条”新政的出台,也表明了政府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扶持态度。

《财经界》记者从国家能源局了解到,为解决分布式光伏发展中的政策尚未完全落实、配套措施缺失、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国家能源局在大范围长时间的调研后,发布了此《通知》,意在解决上述问题。

业界普遍认为,此次“15条”新政中主要包括以下7大亮点:1、多种形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将得到鼓励.《通知》提出,充分利用具备条件的建筑屋顶(含附属空闲场地)资源,鼓励屋顶面积大、用电负荷大、电网供电价格高的开发区和大型工商企业率先开展光伏发电应用。

鼓励在火车站(含高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飞机场航站楼、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建筑、大型体育场馆和停车场等公共设施系统推广光伏发电,在相关建筑等设施的规划和设计中将光伏发电应用作为重要元素,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对下属企业统一组织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确了因地制宜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等建设就地消纳的分布式光伏电站。

对各类自发自用为主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受到建设规模指标限制时,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及时调剂解决或向国家能源局申请追加规模指标。

山东省关于扶持光伏发电政策发文

山东省关于扶持光伏发电政策发文

目录1. 山东省关于扶持光伏发电加快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10]39号 (1)2. 山东省确定光伏发电上网价-发布时间:2011-07-21 (3)3.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光伏发电年度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2014年1月30日 (3)4. 我省对光伏发电给予价格补贴-发布时间:2014-10-09 (5)5.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发布日期:2014-10-22 (6)6.委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含各市指标)-发表于:2015-04-02 (7)附文:1.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3 24号文件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1.山东省关于扶持光伏发电加快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10]39号加快发展光伏发电,既是开发利用新能源的重要抓手,也是转方式、调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

为加快推进我省光伏发电建设与运营,促进光伏产业化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山东省光伏发电基本情况(一)资源概况。

1.太阳能资源概况。

我省太阳能资源理论总储量在全国排第17位,属于太阳能利用条件较好地区。

全省多年平均年日照时数为2479小时,年每平方米太阳辐射总量相当于170千标准煤,太阳能年总辐射值相当于731亿吨标准煤,其中,便于开发利用的约7310万吨标准煤。

全省大部分地区属于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区域,三分之二以上的面积年日照时数在2200小时以上,各地年日照时数在2099-2813小时之间,基本呈从东北向西南减少的分布趋势,其西南、鲁东南大部、鲁西北局部在2400小时以下,其他地区在2400-2500小时之间。

较为丰富的太阳能资源为光伏发电开发利用提供了较为广阔的前景。

2.土地资源。

我省沿海地区有大面积滩涂资源,位于黄河三角洲的东营、滨州有50多万公顷未利用盐碱地和荒草地,潍坊北部也有一定面积不适宜农作物、树木生长的未利用地,济宁、枣庄等煤炭生产基地有大量塌陷地,都比较适合发展地面光伏发电项目。

关于全额上网分布式光伏项目补助资金的探讨

关于全额上网分布式光伏项目补助资金的探讨

1概述2014年9月2日,《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第七条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模式提出,根据以往的一些施工项目(建筑屋顶等等)备案时,会有不同的选择方式,比如余电上网、全额上网、自发自用等等。

“全额上网”项目的全部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收购。

已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执行的项目,在用电负荷显著减少(含消失)或供用电关系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项目单位要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申请变更备案,与电网企业签订新的并网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电网企业负责向财政部和国家能源局申请补贴目录变更。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国内Ⅰ类、Ⅱ类、Ⅲ类资源区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分别为0.90元每千瓦时、0.95元每千瓦时、1.0元每千瓦时。

当前,国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各省市不同)与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度电补贴0.42元每千瓦时)之和多与当地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相差0.2元左右,当“全额上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看到自然人建设的“全部自用”、“余电上网”项目并网发电后,都能按照抄表周期获得上网电量金额和度电补贴金额,而自己的项目无法及时获取按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计算的金额时产生疑问;部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企业与项目业主前期沟通过程中,也极力宣传“全额上网”电价高,回收周期短,未充分考虑到项目业主应开展的相关工作;部分政府部门在光伏扶贫试点项目中也极力推动按照“全额上网”模式建设试点项目,并要求全额结算。

上述情况都有可能引起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对收购上网电量并承担补助资金转付的电网公司的质疑、投诉甚或诉诸法律等问题。

笔者查阅多项国家政策,对当前“全额上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实施及拨付予以讨论并指导项目业主开展相关工作,及时取得所建项目的补助资金。

光伏电站安全生产条件综合分析报告

光伏电站安全生产条件综合分析报告

************有限公司********光伏电站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综合分析报告编制单位:********有限公司参与编制人员签字目录1 建设项目的背景 (1)2 建设单位概况 (4)3 建设项目概况 (5)3.1建设规模 (5)本项目为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占地1330亩,装机容量40MW。

升压站占地约为5亩。

(5)3.2装机容量及渔业产值 (5)3.3主要设备 (5)3.4接入系统设计方案 (10)3.5光伏电站工艺流程 (15)3.6设备方案 (15)3.7公用工程 (20)4 安全条件论证 (22)4.1建设项目的内在危险、有害因素对周边区域的影响分析 (22)4.2建设项目对法律法规予以保护区域的影响 (23)4.3建设项目对政治经济的影响 (23)4.4政府规划要求的符合性 (23)4.5建设项目对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 (24)4.6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 (24)4.7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影响分析论证 (24)4.8建设项目安全控制方案的分析论证 (26)4.8.1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的安全可靠性分析 (26)5 安全条件论证结论 (28)1 建设项目的背景1.1响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行业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多元发展、保护环境,加强国际互利合作,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推进能源多元清洁发展,积极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其他新能源;在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方面提出综合运用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增加森林碳汇等多种手段,大幅度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加快太阳能多元化利用,推进光伏产业兼并重组和优化升级,大力推广与建筑结合的光伏发电,提高分布式利用规模,立足就地消纳建设大型光伏电站,积极开展太阳能热发电示范。

2014年国家、地方最新光伏政策文件汇编

2014年国家、地方最新光伏政策文件汇编

导读:为了扶持光伏这一新兴产业,也为了保证目标的完成,国家政府部门陆续出台了不少政策,各地方政府也随之保驾护航。

9月份以来,除了万众期待的分布式光伏新政,光伏行业还又出了不少的指导方针。

2014年,国家能源局计划新增光伏发电装机140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800万千瓦,地面光伏电站600万千瓦。

按照我国2020年国家能源规划,到2020年,太阳能发电装机要达到100GW以上。

但按照上半年的发展趋势,今年的装机目标很难完成。

而为了扶持光伏这一新兴产业,也为了保证目标的完成,国家政府部门陆续出台了不少政策,各地方政府也随之保驾护航。

9月份以来,除了万众期待的分布式光伏新政,光伏行业还又出了不少的指导方针。

【国家】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10月11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利用6年时间组织实施光伏扶贫工程。

方案明确,要以"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策扶持、依托市场,社会动员、合力推进,完善标准、保障质量"为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原则,完成7项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开展调查摸底、出台政策措施、开展首批光伏扶贫项目、编制全国光伏扶贫规划(2015-2020)、制订光伏扶贫年度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强技术指导、加强实施监管等。

方案还明确了3条组织和政策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要加强联系和协调配合;二是建立技术服务体系,在国家能源局领导下,水规总院会同扶贫发展中心、电网、监测认证机构及主要光伏相关设备制造企业建立技术支撑体系,负责光伏扶贫全过程的技术服务;三是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国家统筹、地方配套、银行支持、用户出资多种资金筹措机制,统筹电站建设和分布式光伏建设。

《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10月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2013年以来,光伏电站建设规模显着扩大,为我国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市场支撑,但部分地区光伏电站与配套电网建设不同步、项目管理不规范、标准和质量管理薄弱的问题也很突出。

分布式地面光伏发电项目选址浅析

分布式地面光伏发电项目选址浅析

分布式地面光伏发电项目选址浅析摘要:分布式地面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较小、选址灵活、对电网接入条件要求较高、靠近用电负荷侧,政策支持力度大、上网电价较高,收益较好。

因此,相对于风力发电及传统大型地面光伏电站选址存在一定的差异。

本文从宏观选址、微观选址和政策性选址三个方面对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选址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分布式光伏;交通;气候;电网接入;选址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利用分散的光伏资源,通过光伏发电组件将太阳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发电形式。

其光伏组件的安装地点选择较为灵活,可以安装在屋顶、厂区空旷地、畜舍顶部等靠近用电负荷处,其输出功率相对较小,虽解决了电能远距离输送问题,提高了光伏的开发率,但规模效益不明显,各大光伏发电开发企业对上述形式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积极性不高。

随着国家能源局颁布“国能新能【2014】406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的通知”,该文件中提到“在地面或利用农业大棚等无电力消费设施建设、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东北地区66千伏及以下)、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且所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的光伏电站项目,纳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指标管理,执行当地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特别是分布式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备受各光伏发电企业青睐。

分布式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在电价及补贴政策明确后,项目开发成功与否关键在于选址。

场址选择不合理会造成施工成本增加、外送电损增加、发电量受损、项目用地成本过高,从而影响项目收益。

通过从宏观选址、微观选址和政策性选址三个方面,综合考虑光资源、电网接入、政府规划、地质条件、用地政策、气候条件、阴影遮挡、交通运输等各方面因素对场址进行优化选择,使分布式地面光伏发电项目效益最大化。

1、宏观选址宏观选址过程是从一个较大的地区,通过对光资源、地形、气候、交通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后,选择光资源丰富、具有开发价值的小区域的过程。

1.1 光资源光伏发电项目衡量其开发可行性最基本的条件是光资源的优劣,光资源区域的选择根据已有的太阳能资源分布图、倾向区域周边气象站多年测光数据评估成果,从大范围区域内筛选出资源较好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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