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证据材料清单待完善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交通事故诉讼证据

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非医保部分保险公司不赔)

②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③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④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⑤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⑥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⑦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认定书》等。

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

3.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证据目录

1、原告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2、交通事故认定书;

3、被告车辆行车证及驾驶证信息表(找交警);

4、被告车辆保险合同:第三者责任险和交强险(找交警);

5、原告伤残等级鉴定书;

6、车物损失鉴定书;

7、原告住院病历;

8、医疗费收据;

9、交通费票据;

10、其他费用票据;

11、原告误工费证明(受伤前在单位的工资表、现工资证明);

12、原告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

13、原告或被扶养人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提交经常居住地证据(暂住证或当地居委会证明);

14、被扶养人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证明(劳动能力鉴定书、病历和当地居委会证明)。

医药费篇

医药费基本由120急救费、住院费、门诊医疗费组成。

第一、保险公司在交强险1万限额内承担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若医药费超过1万元部分,保险公司在三者险限额内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

第二、120急救费一般没有异议;

第三、住院费;

对于第一次的住院要仔细查看如下:

考察,患者姓名,身份证号,住院时间,住院诊断和出院小结(治愈、好转)以便确定病情是否与事故有关以及最后的治疗结果;

考察,医嘱情况,确定护理级别和护理期限;

考察,用药明细(要求对方必须提供用药明细),保险公司按医保标准对丙类用药不予承担,乙类扣除10%。

事故认定篇

第一、事故认定书有简易和普通之分,但都必须有警察签章和交警队的事故认定公章;

第二、合法性、真实性一般没有异议;

第三、关联性有异议,该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是事故责任不是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由法院确定。

全责、同等、主要(民事案件80%,依据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对事故主要责任承担按70%的民事责任承担、刑事案件70%)、次要(20%,30%)

第四、保险公司事故免责条款,

无证,交强险、三者险都不赔;

逃逸,三者不赔;

醉酒,三者不赔;

饮酒,哈哈。

*看保险条款(主要是三者险部分),保险公司的免赔比例,例如,超重面配10%,第五、详看事故认定书记载的内容,姓名、车辆、是否有物损、对于两车以上看看,是否共同还是分别侵权。

对于二次出院费问题应考察如下:

考察,第二次入院治疗是否与事故伤情有关,是否是第一次治疗的未好转,切记好转,如以好转不须转院;

考察,第二次入院,是否有第一次医院的医嘱明确指示要转院,是否经保险公司同意,是否经交警队同意;

第三、门诊医药费;

考察,治疗是否与事故造成的伤情有关;

考察,门诊病历记载的就诊日期与医药费收据的日期是否一一对应;

综述,医药费应本着合理适当原则,对于超标准(进口的)应按普通用药标准给与赔偿。牙350

护理费篇

1、病历、护理证明,以证明护理期限和护理级别;

2、护理人员误工减少收入证明,误工原因、收入、减少,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只能减少不能停发,

3、2000元要完税凭证;

4、前三个月工资明细;

5、劳动合同;

6、企业营业执照和代码证;

如上述不全按居民服务业标准给付。

误工费

1、误工期限,定残,可计算到定残前一日;没有定残,病历(没有医院出具的诊断书证实需要休息,单独在病历上记载不合符医疗规范)+诊断书(没有医院诊断书专用章,没有病案记载,没有医嘱记载需要休息,);

2、误工减少收入证明,误工原因、收入、减少,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只能减少不能停发,

3、2000元要完税凭证;

4、前三个月工资明细;

5、劳动合同;

6、企业营业执照和代码证;

如不全,不同意给付。

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证据

1、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

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3、医疗终结后,需要继续治疗的费用,应当有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

4、自购药费单据,应当附治疗医院的处方。

误工日期证明

1、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但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伤残之日前为误工日期。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3、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4、当事人还应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项证明。

1、抢救或住院治疗期间的天数证明。

2、赔偿标准按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证明。

护理费证据

1、医院同意护理人员及护理人数的证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