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及用工方法

劳动合同法框架下的劳动合同变更制度思考

——兼论企业用工自主权的激活

劳动合同变更制度是《劳动合同法》中的重要制度之一,是企业用工自主权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集中体现。但《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变更劳动合同的直接规定只有第三十五条,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其中确立的协商一致原则,在实务中已普遍形成了只要一方想调整劳动合同既有约定就必须与对方协商一致的相对固化观念,在当前经济大环境下对企业用工自主权的实现形成极大的束缚。

笔者在本文中,以劳动法律师视角,结合广东省的实务,对现行《劳动合同法》框架下的劳动合同变更制度进行细梳理、再认识和实务反思,以期在制度依据和实务操作两个层面“激活”企业通过行使劳动合同变更实现用工自主权的通道。

一、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从当事人意志能否决定对相关内容进行变更的角度,笔者认为可将前述内容分成四个类别:

(一)不得变更条款。

劳动合同中的主体条款,即劳动合同中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记载,不得以变更方式进行更换。基于劳动关系的主体特定、劳动合同中权利义务的对应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能通过变更方式修改劳动合同中的主体。

一旦主体发生变动,原劳动合同就发生了质的变化,不再是原来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内容了,而是新的主体之间建立的新权利义务关系。

因此,原劳动部在1997年曾发文明确规定,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劳动者离开原用人单位进入新用人单位应当通过解除劳动合同并与新用人单位签订新劳动合同的方式实现。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必然会涉及到是否符合解除条件、是否产生经济补偿、代通知金甚至违法解除赔偿金等问题。

为避免这个后果,实务中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国有企业(含国有绝对控股,下同)将员工劳动关系转移到另一家关联国有企业时,往往采取计划经济时代的“调动”、“商调”、“人与资产成建制划转”等方式,从而使员工劳动关系连同对应工作年限等发生转移,由新国有企业整体承接,此过程中不产生经济补偿等经济责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粤府办[2006]25号文中明确此情形下不得支付经济补偿。

二是非国有企业将员工劳动关系转移到另一家关联或者非关联企业时,则往往采取三方直接协商转移劳动关系方式,三方达成一致后由新企业承接员工劳动关系和相应工作年限,三方约定此过程中不发生经济补偿等经济责任。

(二)只能优化条款。

劳动合同中劳动基准、社保等法定事项条款,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此类条款属于法律法规作出强制性规定的事项。例如工作时间只能是标准工时制、综合计时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必须执行年休假等休假制度,必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必须执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规定,等等。

用人单位与员工不得通过协商的方式将其取消,或者变更后的标准比法定标准更低、更差,而只能通过协商方式提高标准,使之优于法定标准。

(三)变更效力受限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条款,在正常情况下允许企业与员工通过协商方式进行调整,但因为《劳动合同法》建立了“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保护制度,劳动合同期限条款即与计算固定期限合同订立次数建立了直接关联。

2008年来部分企业通过反复延长原劳动合同期限的方式,试图控制订立固定期限合同次数,规避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责任。

由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原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2008年联合印发的《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二条明确“用人单位恶意规避《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下列行为,应认定为无效行为,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仍应连续计算:(一)为使劳动者“工龄归零”,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二)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的;(三)通过非法劳务派遣的;(四)其他明显违反诚信和公平原则的规避行为”,将此类行为纳入可被认定无效行为的范畴。

深圳市《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十八条更是直接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累计超过六个月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人社部起草的《实施劳动合同法办法稿》(2015年6月版)也有类似的条款对劳动合同期限条款变更的效力进行限制。

(四)允许自主变更条款。

除前述三类条款外,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及非必备条款,均允许企业与员工进行自主变更,但需要遵守《劳动合同法》第三条和第二十六条等规定。

三、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

如本文开篇所述,《劳动合同法》直接规定劳动合同变更的条款只有第三十五条,但实际上《劳动合同法》其他条款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广东省地方性规定(含指导意见、纪要、参考意见等)中,对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进行细化、扩展。从允许作出变更决定的主体是否为企业单方的角度,笔者认为可以分为如下四大类。

(一)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变更。

这是最通用的变更方式,企业与员工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就劳动合同约定事项进行沟通协商,达成一致后以书面方式进行固定,从而实现劳动合同变更。企业需要尊重员工在协商过程中的真实意愿,不能欺诈、胁迫或者趁人之危使员工违背真实意思表示而达到变更目的。

同时,企业务必关注员工在协商过程中是否处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状态,部分员工如正处于精神疾病发病期导致其不能自主表达真实意愿,由此达成的变更协议将被认定为无效。

(二)企业单方决定变更,但需兼顾合理性。

《劳动合同法》除前述第三十五条直接规定了变更情形外,还在第四十条中授权企业在符合条件时行使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权利,并将该权利同时设定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前置、必要的义务。这个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特性,在实务中往往导致企业在行使该单方变更权时投鼠忌器。

从广东省情况看,本地化的规范性文件、裁审指导意见等也对企业单方变更权作出了细化的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1、第四十条第(一)项:“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本条所隐含的企业单方变更权的行使条件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即企业必须固定证据,证实员工非因工伤病、已依法安排医疗期、期满后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后,就拥有了“另行安排工作”的权利。

在此情形下,企业可以结合员工伤病实际、技能特长单方作出决定,安排员工从事其他的工作,且“岗变薪易”。为了避免引起与员工之间的纠纷和裁判机构的不利推断,企业还需要考虑薪酬变动幅度不超出合理范围。从义务角度来看,企业必须“另行安排工作”,并进一步固定证据证实员工仍然不能从事该“另行安排的工作”,才能依法解除员工劳动合同。

实务中大量案例表明,企业未履行该义务而直接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往往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而须对员工承担赔偿金支付责任。即使企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得到支持,其解除时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对此支付代通知金,解除后还需支付经济补偿,员工伤病后被鉴定为10级以上伤残的还产生6-12个月工资标准的一次性医疗补助费。

2、第四十条第(二)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本条所隐含的企业单方变更权的行使条件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即企业必须固定证据,证实员工所担负的工作职责、需要完成的工作目标任务、因自身原因未能有效履行职责或者完成目标任务后,就拥有了单方对员工安排“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权利,且“岗变薪易”。

同样,为了避免引起与员工之间的纠纷和裁判机构的不利推断,企业需基于员工技能特点合理安排新的岗位,或者基于提升员工技能而安排其接受培训,且薪酬变动幅度不超出合理范围。从义务角度来看,企业必须安排“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并进一步固定证据证实员工仍然“不能胜任工作”,才能依法解除员工劳动合同。

实务中大量案例表明,企业未履行该义务而直接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往往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而须对员工承担赔偿金支付责任。即使企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得到支持,其解除时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对此支付代通知金,解除后还需支付经济补偿。

此外,在上述第1、2点情形中,实践中还出现以下现象:企业依法对员工安排培训或者安排其他工作岗位时,员工以多种理由拒绝接受企业的任何一种安排而消极怠工。对此,是否支持企业以员工严

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各地仲裁机构、法院对此没有统一的裁判标准,甚至作出截然相反的裁判结果,导致企业无所适从。

3、《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没有变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或调换岗位。但下列情况除外:(一)发生事故或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二)因生产、工作需要,单位内部机构或工种、岗位之间的临时调动;(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其中,“因生产、工作需要,单位内部机构或工种、岗位之间的临时调动”是企业较常采取的变更方式。企业在证明基于生产、工作需要的前提下,有权单方决定在本企业内部的不同部门、工种、岗位之间临时调整员工的工作内容,而不需要征得员工的同意。但本条规定未明确“临时”该如何界定,也没有明确是否允许“岗变薪易”。

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2012年)第22点:“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一)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二)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三)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四)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且不具有上款规定的情形,劳动者超过一年未明确提出异议,后又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本会议纪要不属于规范性文件,不能作为裁判机构处理此类争议的依据,但作为裁判指导意见,在广东大部分仲裁机构、法院得到普遍认同。该指导意见被业内认为是细化企业用工自主权行使条件的首创。按照该指导意见,企业在提供证据证实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的情况下,有权单方对员工的工作岗位作出永久性变更的决定,不需要征得员工的同意。当然企业须确保变更后员工工资水平不降低、须证实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且该变更不涉及其他法律法规领域的违法性。

为了平衡员工利益,在要求具备如此“严苛”条件的同时,该指导意见认为员工有权在一年的仲裁时效内对企业的调整安排进行后续监督,一旦不符合前述条件,则享有异议权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领取经济补偿的权利。可以形象一点地说,广东此举实质上仅仅为企业行使用工自主权“推开了厚重大门的一条狭窄缝隙”,“大门边伫立的壮士时刻准备着关上这条缝隙”。江西省也有类似的裁判指导意见,不同之处在于员工的异议权行使期间缩短为3个月内。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2013年2月1日,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四”)第十一条:“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规定生效后,部分地区的裁判机构据此认为员工对企业单方变更其劳动合同决定的异议期被统一缩短为1个月,笔者对此深表不认同。笔者认为,司法解释四第十一条规定的1个月仅仅是员工对企业口头变更的形式不合法异议期限,但并不意味着员工不能在仲裁时效内提出对企业变更决定的实质条件违法的异议并向裁判机构主张法律救济。

6、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劳资纠纷预防处理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3]3号)规定:“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对职工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意见经过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审核并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中公布,属于规范性文件,是裁判机构可以直接适用的裁判依据。本条规定建立了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因为整体搬迁

而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的规则,其核心在于企业搬迁的新址所具备的交通条件,或者主动对员工所提供的交通便利条件,能确保不对员工生活造成“明显影响”。至于什么是“明显影响”、对哪部分员工不存在“明显影响”、对哪部分员工则存在“明显影响”,均需要裁判机构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进行把握,自由裁量的空间较大。

广州市人社局在2009年印发的《关于做好“双转移”和“退二进三”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的意见》(穗劳社关[2009]2号)中明确,“企业搬迁、拆迁或者易地改造后,凡上下班可乘坐使用财政补贴公交月票的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者由企业提供免费交通工具接送,或职工超出原交通费部分合理开支由企业进行补贴的,不需要变更劳动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双方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企业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深圳市中院在2009年4月印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导意见中认为“用人单位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搬迁的,劳动者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用人单位由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向深圳市行政区域外搬迁的,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劳动者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的请求,予以支持”。东莞市也有类似的裁判标准。

(三)企业单方提出变更,但变更内容需与员工协商确定。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本条授权企业在证实“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享有单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动议权,但没有单方决定变更内容的权利,需要与员工共同协商确定,同时将该协商行为设定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前置、必要的义务。实务中各地对何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没有统一的认识,部分地区坚持按照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第二十六条进行认定,即“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转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并且排除本法第二十七条所列的客观情况”;广东则逐步将企业内部机构/部门撤并、生产经营战略调整等企业可自主决定的重大/整体调整行为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也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进行处理。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年4月28日)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2012年3月1日)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对患有不适合在高温天气露天工作或者室内高温工作疾病的劳动者,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调整其工作地点或者工作岗位”。以上规定均属于特殊员工群体的特别保护规定,其中采取的措辞均为“应当”,即“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调整其工作地点或者工作岗位”均属于企业“必须为”之行为。但同样,规定本身并未明确企业行使该变更权或者说履行该变更义务的具体标准,也未明确此情形下是否允许企业对被调岗员工实行“岗变薪易”,从而导致企业难以操作;实务中甚至有本应受到特别保护的员工,坚持拒绝调岗,但事后基于追求经济利益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企业未依法调整岗位,或者申请仲裁主张企业未依法提供劳动条件被迫离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四)企业依约(规)单方变更。

此类变更方式并非《劳动合同法》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直接规定的变更方式,而是实务中企业结合前面三种变更方式演变、探索出来的灵活变更方式。企业通过法定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或者与员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相关书面协议,对劳动合同变更条件、幅度/范围事先进行规定或者约定;在后续用工管理中相关条件成就时,企业依照规章制度规定或者书面合同/协议约定直接单方作出变更决定。笔者结合对企业相关行为的观察,认为主要存在以下情形:

1、企业对新入职应届毕业生建立以岗位轮换、各地子分公司轮岗为核心内容的人才培训与储备制度,一般要求此类新员工在新入职3-5年时间里规律性地在同一法人企业的多个不同岗位、同一法人企业所属不同分支机构的同类或不同类岗位、不同法人企业的同类或不同类岗位之间尽心岗位轮换,以期积累工作经验、提升新员工综合素质,对脱颖而出的员工进行提拔、晋升。

2、企业对存在利益冲突、利益链条可能性的岗位建立起风险评估与岗位轮换/工作地点调整制度,对经过评估达到风险临界值的岗位上的员工(一般是中高层管理人员、采购人员、招投标人员等),要求其到其他非同类岗位上工作,或者到其他地点的同类岗位上工作。

3、企业对工作性质特殊的人员建立岗位与工作地点调整制度,例如对需要在不同地区流动的销售人员,企业与其约定当其在销售业绩、市场开拓业绩达到特定条件时就应当按照约定到其他岗位或者地点从事新的销售工作。

四、企业行使劳动合同变更权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结合以上分析和阐述,笔者认为,当前企业劳动合同变更权行使存在的问题主要是:1、法律法规对企业劳动合同变更权的顶层设计不清晰,缺乏操作性。2、各地对企业劳动合同变更权的本地化规定不一致,条块分割明显。3、各地仲裁机构、人民法院之间对企业劳动合同变更权纠纷的裁审标准不一致,未能发挥出对劳资双方的引导、规范效果。4、各地裁判机构总体上趋向于对企业劳动合同单方变更权进行严格约束、课以较重举证责任,对企业用工自主权形成较大限制。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加快推动国家层面的立法释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由人社部加紧研究出台《实施<劳动合同法>若干规定》,对劳动合同的变更规则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变更制度的顶层设计,明确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条件、程序,解决工作内容变更、工作地点变更和劳动报酬变更等劳动合同三大核心必备条款的具体适用规则问题,这在当前社会各界呼吁对《劳动合同法》进行“微调”的大背景下具有积极意义。

(二)国家和省应当由上而下、尽快组织对各地判案指导意见、会议纪要、参考意见等地方性规则的清理、汇编和立法性提炼采纳,对明显相互矛盾、冲突的劳动合同变更规定明确一致的处理意见,对清理后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裁审意见可在后续立法中吸收采纳,促进全国处理标准的统一。

(三)各级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应当从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大环境出发,科学、灵活地处理好企业劳动合同单方变更权与员工利益之间的平衡关系,对企业并非针对性、侮辱性或惩罚性的,基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合理实施的劳动合同单方变更行为效力予以态度鲜明的确认与支持;对滥用单方变更权的企业,和无正当理由拒绝企业依法、合理的劳动合同变更安排的员工也均要立场坚定地给予制裁和约束。

综上所述,企业行使劳动合同变更权是其行使用工自主权的核心体现,唯有在顶层设计、地方配套和裁审实践中都高度重视、合法合理地保护企业劳动合同变更权,满足企业对用工自主权的法规政策需求和司法裁审保障,才能在当前经济社会大环境下真正激活企业的用工自主权,才能真正实现企业与员工“劳资共赢”。

(作者简介:张国成上海市汇业(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原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解仲裁管理处(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资深仲裁员,电子邮件:ericcheung@https://www.360docs.net/doc/739880811.html,;臧传宝上海市汇业(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电子邮件:zangchuanbao@https://www.360docs.net/doc/739880811.html,)

简单劳动用工合同范本

简单劳动用工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期限: 有固定期限:从 2021 年 03 月 18 日起,到 2021 年 03 月 17 日止。 二、工作内容 1、工作地点:彭州市濛阳镇濛东路甲方厂内 2、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印刷车间管理工作岗位; 2、乙方应当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 1、工作期内,乙方的月工资报酬为 3200.00 元; 2、乙方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后,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发放; 3、甲方为乙方在合同期内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保险。 四、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有义务遵守; 2、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工作操作规程; 3、乙方应按时上下班,如有迟到早退旷工按甲方规章制度执行。 五、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1、双方协商一致的; 2、甲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法律法规已修改,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拒、不可预见的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六、劳动合同的终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自___ _年_ _月_ _日起至_ _年_ _月_ _日止,共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从事___ ____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否则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工作时间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四、劳动报酬及支付时间 乙方的工资按月发放,工资是元。

员工劳动合同范本通用版.doc

员工劳动合同范本通用版 众所周知,企业在雇佣员工的时候,都是会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下面是整理的员工劳动合同范本,分享给大家! 员工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职工)姓名: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

为终止条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协议书

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协议书 甲方:xx公司 住所地:xx 乙方:公民身份号码: 户籍所在地: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四十六条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的相应事宜约定如下: 1.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的________类型的劳动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期满终止,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自该《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双方不再另行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2. 甲方除向乙方支付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的工资(包括加班费)_____元外,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补偿金______元(包括经济补偿金、未休年假补偿、年终奖、绩效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等); 3.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其中一方仅得依据本协议向另一方主张权利、承担义务,双方不存在其他劳动争议及债权债务关系。

4. 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甲方不再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乙方亦不得对外以甲方员工身份开展任何损害甲方权益的活动。 5.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向乙方支付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 __月__日的工资(包括加班费)_____元; 5.2 乙方办理完毕离职交接手续之日的次日,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述补偿金______元。 6.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乙方应当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期间配合甲方办 理离职交接手续,若因乙方原因未能在该期限内办理离职交接手续,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6.2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或其他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商业模式、人事财务数据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若因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损失(包括律师费、公证费、保全担保费等)。 7. 本协议一式两份,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xx有限公司(盖章)

公司劳动合同简单范本

公司劳动合同简单范本 人事工作中,劳动合同经常用到,一起来看看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劳动合同简单范本,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公司劳动合同简单范本(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___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计___个月。 第二条本合同试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条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经营场所。 第五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六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时,不再与乙方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只

需在原订合同上进行相应的变更说明;乙方应履行新任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相关协议,待原订合同期满后,再按照新任岗位、工作地点签订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 第八条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九条甲方因项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加班费用在项目提成里支付。 第十条乙方加班不能自行决定,须经上级安排或者按照程序报上级批准,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十二条乙方月工资标准为元,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

员工劳动合同范本通用

员工劳动合同范本通用 【篇一】员工劳动合同范本通用 _________公司(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条例,就聘用事宜,订立本劳动合同。 条试用期及录用 (一)甲方依照合同条款聘用乙方为员工,乙方工作部门为_________职位,工种为,乙方应经过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在此期间,甲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七天通知对方或以七天的试用工资作为补偿。 (二)试用期满,双方无异议,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劳务工,甲方将以书面方式给予确认。 (三)乙方试用合格后被正式录用,其试用期应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 第二条工资及其它补助奖金 (一)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经营状况实行本企业的等级工资制度,并根据乙方所担负的职务和其他条件确定其相应的工资标准,以银行转帐形式支付,按月发放。

(二)甲方根据盈利情况及乙方的行为和工作表现增加工资,如果乙方没达到甲方规定的要求指标,乙方的工资将得不到提升。 (三)甲方(公司主管人员)会同人事部门,在如下情况,甲方将给乙方荣誉或物质奖励,如模范地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生产和工作中的突出贡献或物质奖励,技术革新、经营管理改善,乙方也由于有突出贡献得到工资和职务级别的提升。. (四)甲方根据本企业利润情况设立年终奖金,可根据员工劳动表现及在单位服务年限发放奖金。 (五)甲方根据政府的有关规定和企业状况,向乙方提供津贴和补助金。 (六)除了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提出的要求补助外,甲方将不再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其它补助津贴。 第三条工作时间及公假 (一)乙方的工作时间每天为8小时(不含吃饭时间),每星期工作五天半或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除吃饭时间外,每个工作日不安排其它休息时间。 (二)乙方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婚假、丧假等有薪假期。甲方如要求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在征得乙方同意后,须安排乙方相应的时间轮休,或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加班费。

劳务用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附件十一编号____________ 建筑劳务工劳动合同书 (参考文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乡镇______村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生效,于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 ___________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种)上岗证号码为 ____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范本 2

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乙方: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而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超过固定期限部分,视为本条款的变更。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情形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即行终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个月。 (备注: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_________(工作地点)从事__ __(岗位、工种)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能单方面变更经工作地点、岗位、工种;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岗位、工种。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____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招聘新的员工顶替工作岗位原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恢复继续履行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招聘新的员工顶替工作岗位,原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恢复继续履行 一、案例借鉴 【案情简介】 黄某从2014年5月份到杭州某科技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若干,工作岗位为人事主管。2015年初,后在工作过程中,黄某与领导发生争执,公司以其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随后公司招聘了新的人事主管。黄某不服公司的解除决定,认为自己没有工作失职,要求公司撤销被告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支付至实际恢复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损失。 【仲裁裁决】 仲裁委员会经审理后认为,公司以黄某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为由辞退理由不能成立,公司已经构成违法解除,且其所谓的因招聘新的人事主管导致劳动合同客观无法继续履行的答辩理由不能成立,故对黄某主张撤销解除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诉请予以支持,并裁决支付工资损失。 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招聘新的员工顶替工作岗位,原劳动合同是否无法恢复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

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当公司解雇无法定理由,员工是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只有在“劳动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是无法恢复劳动关系的。但是目前尚未明确何为“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笔者认为,应当对“劳动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做限制性解释,不能做宽泛理解。首先,《劳动合同法》已经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已经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只有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情形,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其次,由于违法解除是用人单位单方做出的,那么从公平合理角度考虑,应当尊重劳动者的选择权,不能让用人单位因违法解除的行为中获益;再次,如果认为有新的员工已经顶替工作岗位,无法恢复原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均可以利用这条规则“创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显然与《劳动合同法》的本意是相违背的。《浙江省劳动仲裁院印发<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如果在一审宣判前,原劳动合同期限已经届满的,则一般不支持劳动者关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请求。对劳动者主张停发工资日至劳动合同届满日期间的工资损失,应按劳动者被停发工资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确定;如果在一审宣判时,原劳动合同期限尚未届满的,则对劳动者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请求予以支持。对停发工资日以后的工资损失,应按劳动者被停发工资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确定。”显然,目前浙江省对恢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还是比较尊重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期限的。但是,笔者另一案例,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却以

正式员工劳动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书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_ 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第二条本合同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第五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 第七条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 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九条乙方月工资标准为元,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一条甲方于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按照公司规定的月工资标准足额

向乙方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一天或延至节日假满;以货币形式向乙方足额支付月实发奖金。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三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公司规程。 第十四条如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职业危害病,甲方则按《职业病防治法》等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第十六条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劳动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 2.甲方经营的状况不佳或已经破产关闭; 3.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合同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

临时用工劳动合同简单范本(优秀文本)

合同编号: 临时用工劳动合同简单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1.本样式适用于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性质的安置单位; 2.合同相关内容由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与相应人员协商确定。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类型(城镇、农村)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区(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一项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至时止。 第二条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具体要求以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和岗位协议书为准。 第四条甲方将乙方参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进行管理。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甲方工作安排,不得违规违纪。 第五条乙方月工资由甲方参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进行测算,其支付项目参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所涉及的项目执行。乙方的工资调整: 1.由甲方参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的调资政策相应进行调整;2.比照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晋升技术等级的条件,由乙方自行申报并通过县人力社保局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培训且考试合格,经相关机构认定其技术等级后,甲方按照其相应的技术等级参照同等条件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对应调整落实其工资待遇 . 第六条乙方在婚假、丧假、探亲假、其他法定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参照同等条件的事业单位自主聘用人员的待遇执行 . 第七条因甲方的原因停产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上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奖金以及特殊工作条件或环境下的津贴)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执行。 第八条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第二项计算:

一般员工劳动合同范本(标准版)

一般员工劳动合同范本(标准版)

一般员工劳动合同范本(标准版) 一般员工劳动合同范本1 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说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 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甲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员工):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为年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到法定或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工作任务完成为终止合同的标志。

试用期为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第三条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第四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工作特点,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执行下列第种工时制度。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规定。 (三)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规定。

2019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定

2019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定 我国劳动法是对试用期有所规定的,下面WTT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xx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定”,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于这一规定,不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并不完全理解,因而在约定试用期时违反有关规定。那么,什么是试用期,它有什么作用,劳动合同中如何才能正确的约定试用期呢? 所谓试用期,又叫适应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考察,以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可以”二字表明,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而是协商条款,是否约定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是,只要协商约定试用期,就必须遵守有关试用期的规定。 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要执行以下六点规定: (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劳动合同在两年以下的,应按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试用期,即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

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可以在6个月内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注意,假如企业同员工签订了整一年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而不是一个月。因为根据法律常识,在一个数字后面出现了以上、以下、以内、以外……这样的字眼时,都表明包含本数,也就是说“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要包括整一年。同理,企业的规章制度里通常写“员工连续旷工五天以上(含五天)视同离职,这个“(含五天)”其实是多余的,“连续旷工五天以上”本来就是包含“五天”的。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后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也就是说,企业给员工调换岗位不能再设试用

简单用工劳动合同范本3篇2021

简单用工劳动合同范本3篇2021 简单用工劳动合同范本1 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协议,共同执行。 2、本协议期限为: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岗位,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4、劳动报酬: 按计件生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无固定工资;其它各种福利、津贴均含在当月的劳动报酬中而不再另行计发。 5、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写

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解聘。 6、协议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 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在双方同意条件下,可续签协议,并应提前____个月办理续签协议手续。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生产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企业又不加以改善的; 甲方违反劳动协议或法律、行政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协议,均应提前____天通知对方。 7、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成经济损失,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8、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如不能解决,可以由____县____法院进行仲裁。 9、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简单用工劳动合同

员工劳动合同模板(劳务派遣)

编号:GR-WR-63238 员工劳动合同模板(劳务 派遣) After negotiation and consultation, both parties jointly recogniz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elaborate the agreed commitment results within the specified tim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员工劳动合同模板(劳务派遣) 备注:本合同书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员工劳动合同 甲方名称(用人单位):xxx人才资源开发(上海)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xx区商城路xxx楼 联系电话:021-5169xxx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文书送达地址): 联系电话(手机与固定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自愿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将共同尊守本合同所列各条款之约定。 第一条甲方作为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的用人需求依法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条本合同所指用工单位是指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提供劳动岗位,并与甲方建立劳务派遣服务关系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乙方也称派遣员工,是经用工单位选择和确认,并决定与之建立劳务派遣用工关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无任何违法犯罪和违纪违规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法定劳动者。(本条款亦将作为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录用条件) 第四条乙方在此郑重声明:乙方对用工单位和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考勤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员工费用报销制度》、《加班管理制度》及《员工奖惩制度》等)、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状况及工资福利待遇等内容均已经知晓,且无任何异议、歧义与误解。同时乙方愿意承担因执行甲方和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第五条乙方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 5.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将乙方派往与甲方建立劳务派遣服务关系的任何用工单位,从事由用工单位安排

劳动合同到期了,可以直接走人吗

劳动合同到期了,可以直接走人吗 是注明了期限的,之后,就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续签,但是也可以选择不续签,如果是用人单位选择不续签需要给出一定的补偿金,那么,劳动合同到期了,可以直接走人吗?今天为您整理和总结了以下的内容,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 一、正式员工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走人吗 1、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 2、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

的义务。 3、这是用人单位自己在劳动合同的管理上没有到位,用人单位自己有责任提前征询劳动者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续签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安排工作交接。 4、现在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合同已经自然终止,你已经不属于该单位的人,只要办理离职手续就行。单位不办理离职手续违法,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维权。 二、劳动合同到期证明 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用人单位应当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书。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018用工劳动合同最新范本

劳动合同 编号:F2018A5672-01 甲方:xxxx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因甲方用工需要,现聘用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个月,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三条工作条件的劳动保护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第四条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

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每周共40小时工作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确因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相应时间的补休。 第六条劳动报酬 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月基本工资为__________元。其余各类津贴、奖金等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约定发薪日期为每月__________日,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七条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伤、残、死,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甲方在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为乙方购买的商业保险,在保险期内,甲方有权变更或撤销险种。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治疗的,按照《杭州市劳动合同规定》之规定,给予相应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医疗费用等按照国家和杭州市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工厂员工劳动合同范本

工厂员工劳动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 _ 年月日止,共计个月。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第二条本合同试用期自 第三条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经营场所。 第五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六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时,不再与乙方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只需在原订合同上进行相应的变更说明;乙方应履行新任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相关协议,待原订合同期满后,再按照新任岗位、工作地点签订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

第八条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 1 度执行。 第九条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以保证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条乙方加班不能自行决定,须经上级安排或者按照程序报上级批准,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十二条乙方试用期月工资标准为元,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甲方于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按照公司规定的月工资标准足额向乙方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一天或延至节日假满;每月日以货币形式向乙方足额支付月实发奖金(即销售提成)。 第十五条乙方如果对甲方发放的工资表示异议,则应在工资结清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超过时间则视为无异议。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应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

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后果严重

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后果严重 李某的劳动合同还差1个月就到期了,他就递交了一份书面的续签劳动合同书,企业没有理会。到期后,企业也没有提出终止劳动合同,李平仍然去上班。这样持续1个月后,李某发现他的劳动报酬没有变化。但总觉得这也不是长久之计,认为没有劳动合同不保险。于是他就去找到人事部经理,希望能够赶紧签订劳动合同:人事部经理不以为然地说,你不知道企业最近忙着迎接质量检查啊,这个事情过去以后,再商量续签合同的事吧。l个月后,用人单位找到李某,通知与他解除劳动关系。李某不服,觉得劳动合同到期前1个月,企业没有提前通知他是续订还是终止,到期后,让他继续工作又不续签合同,结果工作1个月后又要解除劳动合同,总应该承担点法律责任吧。于是他下班后就找到自己的一位律师朋友,咨询到底在这种情况下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这是一个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案例。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双方是否续订合同,应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由当事人协商决定。所以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有两种选择:终止或者是续签。 (1)劳动合同终止,双方不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属满,双方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过去只有在用人单位“解除”未到期的劳动合同时,无过错的劳动者

才会获得补偿。如果是合同到期终止,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不会得到任何补偿,《劳动合同法》为了避免劳动合同短期化,改变了这种情况,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但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如果要续签合同,劳动法律对于续签程序也有相关规定,即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该提前30天向对方发出通知,另一方也应该响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续订劳动合同。本案中,李某已经向企业发出续订劳动合同请求,但是企业却没有理会,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如果给李某造成损失的话,应该赔偿。李某仍然在企业工作,但是由于企业的原因,双方没有续订劳动合同,已经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仵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权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补办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l0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的规定,如果超过1个月仍不补签劳动合同,企业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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