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打击非法集资工作计划[精品文档]
【政法方案】辛集市2018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
【政法方案】辛集市2018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全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宣传教育、风险排查、依法打击三项行动,坚持打击处置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一)宣传重点通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阐明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相关金融知识;向广大群众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提高社会公众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增强“买者自负”和“风险自担”意识,教育社会公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二)职责分工1.金融办牵头,市人行配合,印发《致全市人民的一封公开信》及相关宣传材料;2.市委宣传部牵头,协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刊播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标语,组织制作政法委、公安局、农牧局、工信局、市人行等部门负责人接受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访,在专题栏目、专版刊播;3.司法局牵头,农牧局、市人行配合,利用“六五”普法宣传等活动,在雷锋广场、文体广场、市府广场、农村集镇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海报、设置宣传栏、发放《公开信》、接受群众咨询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4.市人行负责协调各金融营业网点悬挂或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标语;5.城管局负责协调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媒介滚动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标语;6.交通局负责协调出租车电子显示屏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标语;7.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要通过短信形式定期向市民免费发送远离非法集资风险提示;8.工商局负责加强对非法集资广告的监管,有效遏制非法集资广告宣传和变相宣传行为;9.公安局加强对网络非法集资的监管和预警,及时封堵不良信息,警示网民提高警惕,增强投资风险意识;10.各乡镇(园区)负责协调所属街村张贴布告、发放《公开信》、利用广播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铜仁市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的通知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铜仁市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5.15•【字号】铜府办函〔2018〕34号•【施行日期】2018.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正文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铜仁市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函〔2018〕3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现将《2018年铜仁市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15日2018年铜仁市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按照省处非办《2018年贵州省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的要求,全面掌握非法集资风险底数,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风险,为数博会、生态论坛等重要活动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原则(一)点面结合,突出重点。
既要摸清重大涉非企业风险规模,又要摸透案件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风险情况,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全面覆盖,争取做到对辖内总体风险情况心中有数。
(二)积极稳妥,严守底线。
既要态度坚决,积极作为,又要讲究策略,分类有序化解,避免引发新的风险。
工作中要坚持底线思维,制定完善应对预案,把握风险防范化解主动权,守住风险底线。
(三)远近结合,标本兼治。
既要有扭转当前案件特别是大要案高发局面的短期有效举措,又要有着眼于3年攻坚战的长期谋划,完善规制,加强监管,建立健全非法集资早防、早识、早治的长效机制。
二、排查重点(一)重点领域。
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民间投融资中间机构,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行业,私募股权、电子商务、批发和零售、房地产等资金密集型行业, 各类涉农合作组织等涉农领域,教育、医疗、养老、旅游等民生领域。
2018年打击房地产非法集资活动工作方案与2018年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汇编
2018年打击房地产非法集资活动工作方案与2018年扬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汇编2018年打击房地产非法集资活动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小组及市政府办公室的各项工作部署,全面排查我市房地产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疏堵结合,趋利避害,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重点(一)依法规范房地产公司的经营、宣传和融资行为,杜绝虚假宣传,严禁超范围经营,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二)根据房地产业与非法集资相结合的特点,重点排查房地产公司、中介机构在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向公众融资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涉及的违法集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不断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诚信水平及市民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增强全社会金融法规意识。
三、工作步骤结合XX年房地产市场重点稽查执法专项行动,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专项排查阶段(XX年6月25日-XX年7月15日),采取企业自查、实地调查、书面审查和受理举报等形式进行,重点排查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是否以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名义非法集资、高利放贷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集中整治阶段(XX年7月16日-8月15日),对排查过程中查实存在非法集资行为的,应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总结提高阶段(XX年8月16日-9月10日),在摸查排查和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并向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处非办”)报送。
四、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工作组应充分认识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坚持打防结合,深入推进专项整治活动。
(二)突出重点,落实整治责任。
根据房地产业与非法集资结合的特点,结合工作实际,抓住重点,对涉嫌非法集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点调查,提高专项整治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银行方案】潼南县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银行方案】潼南县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按照《重庆市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渝打非金发〔2018〕11号)安排,县政府决定于2018年6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打早打小、及时果断,积极稳妥、确保稳定”的工作原则。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力度,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有效防范和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在县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打非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打非办”)组织统筹协调,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县打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打非成员单位”)、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和各镇街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各司其职,条块结合,协调配合,分行业、分区域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三、整治重点和责任单位(一)各行业主(监)管部门1.潼南工商分局。
负责投资咨询、投资管理、投资理财、融资咨询、金融服务等各类投资理财机构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重点整治;对以涉嫌推介、发售非法理财产品的网上网下公开宣传,尤其是人群密集场所的摆摊、设点、集会宣传行为进行整治。
2.县公安局。
负责对以外流作案情况突出地区户籍人员、非法集资高发地区户籍人员、非法集资高发行业从业人员、曾参与或从事非法集资人员及本地确定的高风险人群为重点排查群体。
3.县金融服务中心。
负责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私募股权投资行业涉嫌非法集资的重点整治。
协调人行合川支行负责对证券、保险、第三方支付平台、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等新型网络金融行业涉嫌非法集资的重点整治。
协调合川银监分局督促金融机构加强员工管理,确保不参与非法集资。
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为了加强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保护公众合法权益,制定了以下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一、加强监管
1.加强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非法集资案件信息快报和联合处置机制。
2.加强对非法集资组织的监管,对非法集资组织实行全面排查,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置。
3.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加强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防范投资者被骗。
二、加大处罚力度
1.对非法集资组织和个人进行行政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2.对非法集资组织的涉案资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变卖等行政强制措施。
3.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对非法集资组织的工商、税务、金融等行政许可证件进行注销处理。
三、加强宣传教育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
2.加强对非法集资案例的公开宣传,形成对非法集资的高压态势。
3.加强宣传教育,加强非法集资案例的警示作用,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意识。
以上是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的内容,为了保护公众利益,我们
将加大力度打击非法集资组织及个人,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全区关于开展2018年元旦及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全区关于开展2018年元旦及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元旦及新春佳节是万家团聚、万众返乡的时期,也是非法集资活动的高发频发期。
为有效遏制非法集资行为,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营造防范非法集资和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良好宣传舆论氛围,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及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X处置发〔2017〕9号)和《关于印发XX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17〕85号),现就开展全区2018年元旦及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活动目的主动发声,实施精准宣传。
普及金融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识别能力,使之能够分辨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非法;培育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培养公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保障非法集资处置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活动时间2018年1月1日至3月5日。
三、任务分工(一)区处置办负责统筹协调宣传教育活动有关工作,起草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做好活动任务分工,组织对全区各乡镇(街道)、责任单位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督查,及时总结全区宣传教育的经验和做法。
(二)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处置办、人行XX支行要围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编写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相关金融知识、风险警示教育等宣传资料。
(三)区司法局要组织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走进农村、社区、企业普法宣传,组织各乡镇、街道利用法制文化公园、乡村法制文化广场、法制宣传走廊集中宣传非法集资典型案例。
(四)区委宣传部帮助协调广播电视台,在集中宣传活动期间,每日至少刊播一次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画;协调新闻信息中心在集中宣传月活动期间刊登“恭祝全区人民新年快乐、阖家幸福。
同时提醒您:珍惜自己的血汗钱,保卫父母的养老钱,守住子女的读书钱。
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一、背景非法集资是指以非法非正常的方式,通过虚构项目、夸大宣传、假冒伪劣等手段,向公众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活动会给社会经济秩序、金融秩序和人民群众利益带来严重危害,因此,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至关重要。
制定一套完善的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对于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1. 加强非法集资活动的预防和打击力度,确保公众资金安全;2. 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提升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法制化水平;3. 增强公众的风险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4. 强化各部门合作,形成合力,打击非法集资。
三、工作内容1. 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 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非法集资的预防和打击措施;-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提升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法制化水平,定期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
2. 加强宣传教育- 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非法集资行为的能力;- 在媒体、互联网等渠道发布警示信息,提醒公众警惕非法集资风险;- 加强与金融机构、教育机构等的合作,开展非法集资防范和识别的培训。
3. 提升执法能力- 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专业知识的更新,提高执法能力;- 配备必要的技术设备,增强执法的科技化水平;- 对非法集资案件进行及时、严格的调查和处理,确保案件的公正、透明。
4. 加强协调与合作机制- 成立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专班,由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处置工作;- 加强与警察、检察、司法等部门的合作,形成立体化的工作合力;- 配合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和情况。
四、风险防控1. 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将风险标准纳入管理体系;2. 加强对各类交易的风险控制,及时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风险;3. 定期开展风险应急演练,提高应对非法集资风险的能力;4. 配备专业防控人员,持续监控非法集资风险。
开展集中打击整治非法集资、非法高利放贷犯罪专项行动方案
开展集中打击整治非法集资、非法高利放贷犯罪专项行动方案一、背景非法集资和非法高利放贷是当前我国经济领域中一种重要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为了有效地打击这一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牵头制定的文件,开展集中打击整治非法集资、非法高利放贷犯罪专项行动。
二、总体目标本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是:有效打击非法集资、非法高利放贷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经济领域的改革发展。
三、重点任务针对当前非法集资、非法高利放贷犯罪的形势和特点,本专项行动主要开展以下重点任务:3.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宣传渠道,普及法律知识,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法律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非法高利放贷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
同时,加强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群众和企业家进行宣传教育,引导他们遵守法律法规,防止被非法集资机构和非法高利放贷组织所利用。
3.2 强化监管力度加强对非法集资和非法高利放贷组织的监管,打击非法集资、非法高利放贷犯罪活动。
对不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和贷款机构进行查处,关闭非法集资、非法高利放贷损失程度较大的机构。
同时,对重点人员、重点群体和重点场所进行重点监管,提高打击犯罪效果。
3.3 健全法律法规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探索建立和完善非法集资、非法高利放贷犯罪预防和打击的制度机制和法律法规体系。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加强对非法集资、非法高利放贷的行为进行系统研究,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3.4 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完善属地管理责任制,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和防控,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风险防范机制。
加强与监管机构、公安机关、法院的联动,建立起涉嫌非法集资、非法高利放贷犯罪的信息共享平台,形成联合打击非法犯罪的合力。
3.5 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非法集资、非法高利放贷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打击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高利放贷犯罪活动的增量。
非法集资年度工作计划
非法集资年度工作计划一、背景介绍非法集资是指以虚构或隐瞒真实意图的方式,通过非法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承诺支付高额回报或者以非法占有他人钱财为目的的活动。
非法集资行为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危害,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打击和防范。
二、目标和任务1. 目标:全面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2. 任务:2.1 加强监管力度,提高非法集资行为的查处率和打击力度。
2.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2.3 完善法律法规,提高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惩治力度。
2.4 加强合作与交流,深化国内外打击非法集资的合作机制。
2.5 加强监管机构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计划1. 加大监管力度1.1 增加监管人员数量,扩大监管范围。
1.2 加强监管数据和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及时发现非法集资线索。
1.3 加强对非法集资行为调查和取证的能力建设,提高查处率和打击力度。
1.4 建立健全非法集资线索举报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
1.5 完善监管制度和流程,提高监管效能和响应速度。
2. 加强宣传教育2.1 制定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2.2 制作宣传材料和宣传片,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渠道进行广泛传播。
2.3 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大学生的非法集资教育,培养他们的金融安全意识。
2.4 与社会各界组织合作,共同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3. 完善法律法规3.1 深入研究非法集资案件,总结经验教训,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
3.2 完善非法集资行为的定义和界定,明确打击和惩治的范围和力度。
3.3 制定惩治非法集资的相关措施和政策,建立综合防控体系。
3.4 加强与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非法集资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
4. 加强合作与交流4.1 深化国内外打击非法集资的合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
4.2 参加国内外非法集资打击的国际会议和研讨会,借鉴各国经验,加强交流与学习。
【银行方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
【银行方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为深入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以下简称处非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8﹞59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1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一)落实属地管理职责。
切实落实处非工作的属地责任,整合资源、层层落实,统筹做好本地非法集资的风险排查、监测预警、案件查处、宣传教育和社会维稳等工作;强化处非工作人、财、物力保障,充实一线队伍;建立目标责任制,将处非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明确责任,表扬激励先进,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责任;严禁各级领导干部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责任分工: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编办、县督查室、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协助。
(二)明确行业监管主体。
各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凡需要市场准入许可的,由行业准入监管部门牵头负责;无需市场准入许可,但有明确主管部门指导、规范和促进的,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无明确主管、监管部门的,由县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打非办)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统筹实施。
责任分工:有关行业主(监)管部门负责,县打非办协助。
(三)完善组织协调机制。
建立健全信息共享、风险排查、事件处置、协调办案、责任追究、激励约束等制度,探索在重点环节引进法律、审计、评估等中介服务;畅通投诉及举报渠道,建立群众自动自发、广泛参与的防范预警机制;建立统一的处非工作信息数据库,完善工作流程、数据统计、联络人员等基础信息,严格信息报送要求,加强处非工作过程中的衔接沟通。
责任分工:县打非办负责,县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
2018年防备和冲击不合法集资宣扬“六进”活动计划
2018年防备和冲击不合法集资宣扬“六进”活动计划2018年防备和冲击不合法集资宣扬“六进”活动计划为深化遵循市冲击和处置不合法集资作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南昌市防备不合法集资常态化公益宣扬计划的告诉》(处非字〔2018 号)和《市冲击和处置不合法集资作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展开防备和冲击不合法集资宣扬“六进”活动的告诉》(洪处非办发〔2018〕5号)文件精力,推进防备和冲击不合法集资宣扬教育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实在引导社会大众对不合法集资不参加、能辨认、敢揭穿,使防备不合法集资宣扬教育不留死角、没有盲区,让宣扬活动愈加深化人心、众所周知,特制定本计划。
一、作业方针在区冲击和处置不合法集资作业领导小组的一致调和辅导下,经过展开一系列靠近底层、靠近大众、靠近生活,方法新颖、途径多样、内容丰富的宣扬教育活动,使全区各乡(镇)、各部分深化认清当时不合法集资的严峻局势,增强做好防备和处置作业的职责感和紧迫感;协助社会大众进步金融法令常识水平和危险辨认才能;警示企业不安排不参加不合法集资,构成全社会自觉远离和抵抗不合法集资的稠密空气。
二、宣扬内容(一)不合法集资相关概念常识。
包含基本概念、特征、方法、损害等,教育大众要经过合法途径进行出资理财、理性出资。
(二)不合法集资防备常识。
包含区分技巧、告发途径及奖赏方法等,警示企业不安排不参加不合法集资,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及早发现不合法集资案件线索。
(三)不合法集资典型事例。
以案说法,揭穿违法分子的惯用手段,提示不合法集资的欺骗性和危险性,引导人民大众自觉抵抗不合法集资。
三、宣扬使命本次活动由区冲击和处置不合法集资作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处非办,设在区政府办)一致调和辅导,各乡(镇)政府、各部分依照本宣扬计划要求详细施行展开,首要分两个部分:一是区处非办依据作业实践及时安排本辖区相关单位、金融安排等组成自愿效劳队,针对不同集体,广泛展开防备不合法集资宣扬“六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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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打击和处理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案件,扼制非法集资势头,维护全乡社会稳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积极防控金融风险、处置一批风险点,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工作要求,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从京津冀协同发展与首都功能定位大局出发,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按照“加强综合监管、着眼防范化解、从严从快整治、守住风险底线”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方法,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增强履职能力水平,切实维护我乡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四个目标:一是要严厉整治我镇范围内的非法集资活动,摧毁集资组织,严惩集资头目,
使集资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绝不能让集资活动在我乡蔓延;二是要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整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巩固整治成果,严防集资渗入和扩散;三是要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危害性,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抵制非法集资和积极举报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四是要巩固已取得的治理成果,继续建立健全整治非法集资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我乡长久无非法集资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措施。
1、成立由乡党委、政府领导挂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整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经发办牵头联合乡安全科、乡综治办、乡食药所、旧县工商所以及各行政村委会对辖区内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宣传和突击检查,加强协调配合,推进部门联动、联合执法、综合治理,采取联合行动、分片包干、逐片清理、逐片整治、逐片规范的办法,进一步提高执法合力,加大整治力度,专项整治,严防严打。
2、乡镇政府将整治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制定有关整治非法集资工作治理相关制度办法,
将其纳入村委会的年度考核中,激发村委会的配合协作热情,以充分发挥其在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提供活动线索等方面的作用。
3、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接受社会的举报,发动群众的力量整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行为,做到信息沟通流畅,执法及时。
发动各村和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加强宣传教育,在村内建立无证无照经营以及集资活动发现、警示和告示机制,形成社会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
加强舆论宣传的正确引导,揭示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性,宣传整治具体成效,接受社会监督,让非法集资整治工作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同和理解。
4、建立整治非法集资工作综合保障机制,对举报的群众进行匿名保护和一定的奖励,防止不法分子的报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