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儿体弱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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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儿、体弱儿分级分类管理及转诊制度为了进一步做好高危儿、体弱儿的筛查、诊治和管理,提高儿童健康管理质量,根据江苏省高危儿、体弱儿分级分类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高危儿、体弱儿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一、分级管理
1、Ⅰ类高危儿/体弱儿: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的儿保门诊负责建立专案进行规范管理。
2、Ⅱ类高危儿/体弱儿:由扬州市妇幼保健院管理。
3、Ⅲ类体弱儿:由省辖市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或其他有诊治能力的医疗机构接诊并实行专案管理。
二、管理办法
1、筛查和登记:基层医疗机构对发现的所有高危儿/体弱儿登记在“高危儿/体弱儿管理登记簿”上,记录转诊和转归。
2、转诊:基层医疗机构对筛查出的Ⅱ类和Ⅲ类高危儿/体弱儿填写转诊单,转诊至指定医疗机构。
3、专案管理:高危儿/体弱儿专案管理一般由儿童保健专业机构承担。
4、随访:基层医疗机构对转诊的高危儿、体弱儿进行追踪随访。
5、转归:转归后转回所在基层医疗机构按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
务规范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