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育龄妇女健康查体的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3.07.20•【文号】•【施行日期】2023.07.20•【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01年6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8号公布根据2017年11月1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23年7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婚前保健第三章孕产期保健第四章婴儿保健第五章技术鉴定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罚则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以下简称母婴保健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母婴保健服务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应当遵守母婴保健法和本办法。
第三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下列事项:(一)有关母婴保健的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二)婚前医学检查;(三)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四)助产技术;(五)实施医学上需要的节育手术;(六)新生儿疾病筛查;(七)有关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
第四条公民享有母婴保健的知情选择权。
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母婴保健服务的权利。
第五条母婴保健工作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母婴保健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母婴保健事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经济、技术和物质条件,并对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母婴保健事业给予特殊支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可以设立母婴保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第七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母婴保健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母婴保健法及本办法的配套规章和技术规范;(二)按照分级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全国母婴保健工作发展规划和实施步骤;(三)组织推广母婴保健及其他生殖健康的适宜技术;(四)对母婴保健工作实施监督。
妇女查体工作制度
妇女查体工作制度一、目的和意义为了保障妇女的健康权益,提高妇女健康水平,早期发现和治疗妇女疾病,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范围内妇女的健康查体工作,旨在为妇女提供全面、高质量的查体服务,促进妇女身心健康。
二、查体对象和范围1. 查体对象:本辖区常住30-65周岁已婚非妊娠妇女(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2. 查体范围:包括妇科检查、乳腺检查、子宫附件彩超、HPV检测等妇科常见病的筛查。
三、查体时间和地点1. 查体时间:每年一次,具体时间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2. 查体地点:设在当地的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等。
四、查体流程1. 宣传和动员: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妇女查体的重要性,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查体。
2. 预约和登记:妇女可通过电话、互联网等方式进行预约,并在查体当天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登记。
3. 查体前准备:查体前应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如憋尿、禁食等,具体要求根据检查项目确定。
4. 查体过程:妇女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查体地点,接受各项检查。
检查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尊重妇女隐私,保护妇女权益。
5. 查体结果反馈:检查结束后,医护人员应及时向妇女反馈查体结果,并对异常情况给予解释和建议。
6. 查体资料管理:将查体资料进行归档管理,确保信息安全,便于后续查询和跟踪。
五、查体费用1. 查体费用:根据当地财政和医疗保障政策,查体费用可全额或部分免除。
2. 费用承担:查体费用由政府、医疗机构或妇女个人承担,具体根据当地政策确定。
六、查体质量保障1. 人员配备:医疗机构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资格和丰富经验的医生、护士等人员。
2. 设备保障:医疗机构应具备先进的检查设备,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质量控制:建立健全查体质量控制体系,对查体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查体质量。
4. 培训和考核:定期对查体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查体技能和服务水平。
七、查体结果分析和利用1. 数据统计:对查体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妇女疾病发病情况和变化趋势。
商州区妇女生殖健康状况调查及护理措施
( 商洛市商州区计 划生育服务 站 , 陕西 商洛 7 6 0 ) 20 0
【 要 】目的 摘
切 实做 好计划生育优 质服 Fra bibliotek工作 ,提 高育
采用妇科检查 、
诊、 触诊 的方法及乡镇配备的红外乳腺诊 断仪和 B超进行乳腺 检查。对基层 条件不能做的检查建议到 区站进行如线索 细胞 、 彩 色多普勒超声 、 荧光 棒 、 阴道镜 、 生化分 析等检查 , 一步确 进 诊。 宫颈涂片及活检组织 , 每周 1 次送市中心医院检查 。 所有普
一
民组 自愿 受检人数 1 3 7例 , 5 患病 人数 6 2例 , 8 患病率 为 4 %, 4
农村居 民组与城镇居 民组患病 率 比较无显 著性 差异 (> . ) 尸 00 , 5
见表 1 .
表 1 2组妇女病患病 率比较
步掌握我 区育龄妇女 的生殖健 康状况 ,了解其 生殖健康需
控 制中心。
人数 15 7例 , 3 患病 6 2例 , 8 患病 率 为 4 %, 4 经 检 验 差异 无 显著 性( > .5 。 P O0 ) 结论 已婚 育龄妇 女特别 是农村 妇女 生殖 道 疾病 患病 率 高 , 并存 在 多种 危险 因素 , 医务人 员在 今 后 的
见表 2
例( ) %
表 2 2组妇女各种 疾病类型比较
组, 农村居 民统一在其 居住 的当地卫生室 , 机关 、 企事业单位集
中在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普查。 普查前先对参加本次普查 的医生
按照王 淑贞主编《 妇产科学 》 的妇科 检查标 准进行统 一培训 。 Ⅲ 在检查 过程中所使用 的医疗器 械全部 采用一次性 的 ,利用 视
关于认真做好九月份育龄妇女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九月份育龄妇女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各位科室: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安排,为了保障育龄妇女的健康,我院决定在九月份开展育龄妇女健康检查工作。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科室认真做好组织和安排。
一、检查内容和时间安排1.九月份育龄妇女健康检查主要包括以下项目:–妇科检查(包括阴道镜、宫颈涂片、子宫附件超声等)–乳腺检查(包括乳腺B超、乳腺摄影等)–妇科常规检查(包括妇科体格检查、妇科常规化验等)–专科检查(如有需要,可进行盆腔炎症、乳腺纤维瘤等相关专科检查)2.检查时间安排如下:–时间:九月份的周一至周五–上午:8:00 - 12:00–下午:14:00 - 17:00二、组织和安排1.各科室要认真组织检查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2.为了方便育龄妇女进行检查,各科室需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包括:–确定检查流程和排班安排,确保顺利进行–提前预约相关检查设备、器材等–协调好医生和护士的工作时间,确保能提供足够的医疗人员支持–做好检查预约系统的开通和宣传工作,方便育龄妇女进行检查预约3.各科室要加强对医疗人员的培训,确保检查工作的操作规范和准确性。
三、宣传和咨询为了提高育龄妇女对本次健康检查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各科室还需做好宣传和咨询工作,具体措施如下:1.各科室要在医院内部推广宣传,将检查的重要性和意义告知医务人员,以便他们能向患者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
2.各科室还可以通过医院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相关的健康检查通知和宣传信息。
3.充分利用医院门诊等场所,设置咨询台,提供关于育龄妇女健康检查的咨询服务,并协助育龄妇女进行预约。
四、统计和报告为了及时掌握九月份育龄妇女健康检查的进展情况,各科室需统计和报告以下内容:1.每天的检查人数和项目细分情况(妇科检查、乳腺检查、专科检查等)。
2.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及解决方案。
请各位科室务必认真做好九月份育龄妇女健康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安排,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
计生委免费普查方案
济宁协和医院与市计生委关于联合开展
“育龄妇女生殖健康免费普查”活动的实施细则
一、目的意义
世界卫生组织(WHO)提出了健康的新概念:“健康是一种身体上、精神上和社会上的完美状态,而不仅仅是没有疾病和虚弱”。
随着社会的不段发展和人类的不断进步,计划生育不再是追求完成控制人口数量的指标,而是重视把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结合起来,强调以人为本,以服务为中心,针对群众在生育、节育、不育方面的需求为中心,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
从而提高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实现人人享有生殖健康的目标。
健康普查的主要目的和意义是:力求对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重视疾病的预防,健康普查主要是为了及时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早日发现那些症状不明显,但是已存在的疾患,避免给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
二、组织领导
主办单位:济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协办单位:济宁协和医院
支持单位:各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
三、主题
关注健康、关爱生活、关爱女性
四、实施方案
1、普查时间:2008年3月至10月
2、普查对象:户籍在济宁,年龄在49周岁以下的育龄妇女。
3、免费项目:(1)彩超(子宫附件)(2)电子阴道镜(3)尿常规、白带
常规(4)体格检查(身高、体重、血压、心肺听诊等)4、服务流程:(1)各单位组织普查对象、确定人数、确定时间,协和医
院派车接送。
(2)普查对象自个来医院进行检查。
(3)上门进行普查,由普查单位确定时间及地点。
5、资金保障:协和医院建立免费普查专项基金,保障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济宁协和医院
2008年3月2日。
大丰市城区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普查结果分析及对策
紧 急研 究 需 求 之 一 。育 龄 妇 女 是 R I 要 易 感 人 群 , 发 病 T 主 其 率 和患 病 率 都 高 居 各 种传 染 病 之 首 , 重 危 害 育 龄 妇女 的身 体 严 健 康 、 殖 健康 、 理 健 康 , 可 造 成 不 孕 、 育 、 生 儿 死 亡 、 生 心 并 不 围
核 细胞 。在 该 实 验 中 7 6例血 小 板 正 常 骨髓 标 本 是 以颗 粒 型 为
主 ,产 血 小板 型 巨核 细 胞 次 之 。
3 5 目前 卫 生 部 临 床 检 验 中 心 提 出 的检 验 标 准 化 , 作 规 范 . 操 化 , 置实用化为一体 的临床检验实验室标准化操作体 系, 设 各 地 区 、 医 疗 实 验 室 除 设 置 自已 的 正 常 参 考 范 围体 系外 , 髓 各 骨 巨核 细 胞 计 数 也应 该 具 体 化 , 果 能 做 到 以微 升 或 ×l。 L为 如 O/ 单 位 进 行 定 量 报 告 , 减 少髓 液 过 多 过 少 , 片 厚 薄 不 一 , 胞 则 涂 细
维普资讯
检 验 医学 与临 床 2 0 0 7年 1 2月 第 4卷 第 l 2期
L b Me l , c mb r2 0 l , a d C i Dee e 0 7 Vo N n 4
大 丰市 城 区 已婚 育 龄 妇 女 生殖健 康 普 查 结 果分 析 及对 策
出 生 缺 陷和 发 育 迟 缓 。对 育 龄 妇 女 定 期 进 行 R I 合 防 治 工 T 综 程 , 仅 可 以及 时 发 现 和 治疗 妇 女 常 见病 、 不 多发 病 , 可 进 行 卫 且
妇科普查实施方案
妇科普查实施方案为了保障妇女健康,提高妇科疾病的早发现和早治疗率,我院制定了妇科普查实施方案,旨在全面推动妇科健康工作的开展,下面将详细介绍具体实施方案。
一、普查对象。
本次妇科普查的对象为所有妇女,包括已婚、未婚、育龄、未育等各个年龄段的妇女。
二、普查内容。
1. 问卷调查,普查工作将通过发放问卷的形式,了解妇女的个人基本信息、生活习惯、妇科疾病史等内容,为进一步诊断和治疗提供参考资料。
2. 妇科疾病筛查,对妇科常见疾病,如宫颈炎、盆腔炎、子宫肌瘤等进行筛查,及时发现病变,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3. 健康宣教,开展妇科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妇科保健知识,提高妇女健康意识,预防妇科疾病的发生。
三、普查时间和地点。
普查工作将在医院设立的妇科门诊进行,普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四、普查流程。
1. 填写问卷,前来普查的妇女需填写相关问卷,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病史等内容。
2. 体格检查,医生将进行妇科常规体格检查,包括妇科检查和B超等检查项目。
3. 健康宣教,医生将向妇女宣传妇科健康知识,指导日常保健和预防措施。
五、普查人员。
1. 医生,负责进行问卷调查、体格检查和妇科疾病筛查工作。
2. 护士,协助医生进行普查工作,维护普查秩序,提供必要的协助。
六、普查数据处理。
医院将对普查所得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形成普查报告,为下一步妇科健康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七、普查效果评估。
医院将对本次妇科普查的效果进行评估,包括普查覆盖率、发现率等指标,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妇科普查工作。
八、普查宣传。
医院将通过宣传栏、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妇科普查工作进行宣传,提醒妇女关注自身健康,积极参与普查活动。
通过本次妇科普查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我们将更好地关注妇女健康问题,提高妇科疾病的早发现和早治疗率,为妇女健康保驾护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全县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查体方案
全县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查体方案全县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查体方案为进一步做已婚育龄妇女的健康查体工作,提高已婚育龄妇女环情孕情普查到位率,杜绝非意愿妊娠现象的发生,减少已婚育龄妇女的痛苦,提高生殖水平,根据县局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希望各办事处、村认真遵照执行。
一、时间安排:2月18日----2月29日,共计12天,其中集中活动10天,集中扫尾2天。
二、服务对象:全镇范围内已婚至49周岁育龄妇女。
三、服务方式:已婚育龄到镇计生服务站接受环情孕情普查。
四、服务内容:安排生育对象孕情,宫内节育器有无下移、脱落;放取宫内节育器,有无宫内外妊娠等。
五、工作要求:(一)查前准备:计生办负责人员组织、材料印制,到站人员画名册,时间安排,药品器械购置。
(二)宣传发动:定于2月14日-----17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办事处、村计生专干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宣传环情孕情普查的重要意义,告知育龄妇女参加检查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
(三)清洁消毒:检查前后,服务站技术人员每天要进行清洁和空气消毒。
(四)信息登记:环孕情普查前,以村为单位从WIS数据库中提取应参加人员的信息,对照相应证件,认真填写《生殖健康保健服务手册》、B超检查登记、尿妊娠试验等记录。
(五)现场组织:1、检查中,村计生主任、育龄妇女组长配合镇技术人员,做好对每位育龄妇女的身份确认和登记工作,并逐一引导参加各项检查。
2、办事处计生网长负责每天对到站情况进行统计,以村为单位汇总到站情况,并及时督促村计生主任对未到站人员进行督促。
3、村计生主任对未到站人员进行登记,并注明原因。
检查后在适当时间陪同未参加普查的育龄妇女再次参加检查,并登记补查时间。
(六)规范操作:1、严格操作规程。
技术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无菌技术常规,按服务项目和流程进行检查。
使用的消毒器材应一人一换,对诊疗器械应在使用前后进行检查和清洁,对可重复使用的器械进行清洗和高压消毒,对使用过的一次性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实施方案_范文
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实施方案本文是关于范文的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实施方案,感谢您的阅读!锡林郭勒盟农村牧区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实施方案根据>(锡署办发26号)精神,为办好十件实事之一即对全盟农村牧区已婚育龄妇女年内每人进行一次免费生殖健康检查,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完善计划生育经常性技术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充实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活动内容,通过为农村牧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服务,促进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促进低生育水平进一步稳定,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惠及民生,为全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知情同意,自愿参与原则。
通过宣传发动,正确引导服务对象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自主选择检查项目。
因地制宜,方便群众原则。
结合预约服务,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组织形式和快捷方便的服务方式,保证服务对象就近接受安全可靠的服务。
统一标准,规范操作原则。
按照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为服务对象提供检查服务。
严格消毒灭菌,防止交叉感染;严格规范操作,防止各种事故差错的发生。
健康指导,随访服务原则。
生殖健康检查与宣传指导和随访服务相结合,帮助服务对象树立定期检查、预防为主的健康理念,进而提高农村牧区已婚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意识,建立随访服务和转诊制度。
对查出患有疾病的已婚育龄妇女及时给予成本收费的初步治疗或提出转诊意见,并跟踪随访,实现早治疗早康复。
三、总体要求1、综合实施。
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人口计生部门牵头,宣传、卫生、财政、妇联等相关部门配合,周密组织,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在保障计划生育经常性技术服务工作的同时,实施并完成好这一惠及民生的实事。
2、保障经费。
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服务经费, 要根据>(锡署办发26号)要求,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于6月底前拨付到位,不得用“四术费”和计划生育事业费顶替免费检查服务经费。
关于加强育龄妇女健康查体的实施办法
关于(guānyú)加强育龄妇女健康查体的实施方法(fāngfǎ)关于加强育龄妇女健康(jiànkāng)查体的实施方法(fāngfǎ)关于加强全区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查体工作(gōngzuò)的实施方法为标准全区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查体工作程序,切实维护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依据《山东省方案生育技术效劳管理方法》,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本方法。
一、指导思想及原那么坚持以依法行政、优质效劳、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经常性工作为根底,全面提升示范区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整体水平,切实增强育龄妇女的身心健康。
坚持健康查体工作的严肃性、科学性、人文性,尊重被检查育龄妇女的权益。
严格控制日检查人数,保证健康查体质量。
坚持宣传、教育、培训、育龄妇女需求与健康查体相结合,提升基层根底工作水平。
二、检查范围示范区49周岁以内的已婚育龄妇女、特殊人群和流入已婚育龄妇女。
三、检查时间每年安排4次,3月、6月、9月、12月各1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调整〕。
四、检查内容及要求〔一〕健康查体时,已婚育龄妇女应携带健康查体通知单和二代身份证。
〔二〕没有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应进行“双检〞〔B超和尿检〕。
〔三〕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可通过省流动人口管理平台传输查体回执或寄回健康查体证明〔须盖有人口和方案生育办公室印章〕。
〔四〕示范区人口和方案生育办公室负责统一制定健康查体方案,主要包括具体日期、车辆安排、所需设备、医务人员等内容。
〔五〕健康查体过程中,由各单位分管计生领导带队组织,医务人员、已婚育龄妇女、村〔队〕宣传员、单位分管领导应在统计表中签署姓名备查。
〔六〕各分场、单位负责本单位育龄妇女健康查体组织工作,村〔队〕宣传员为登记人员,并负责反应健康查体信息,登记生殖健康档案,安排观察随访及检查治疗。
〔七〕确保每一位已婚育龄妇女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站查体,确保参查率达100%。
〔八〕各单位须将应查人数、已查人数、未查人员名单等信息进行张榜公示,示范区人口和方案生育办公室负责督查通报。
妇女健康体检实施方案
妇女健康体检实施方案妇女健康体检是维护妇女健康的重要举措,也是预防和早期发现妇女疾病的有效手段。
为了确保妇女健康体检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期为广大妇女提供更加全面、科学、个性化的健康体检服务。
一、体检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所有妇女,尤其是已婚育龄妇女、更年期妇女以及有相关疾病家族史的妇女。
二、体检内容。
1. 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心率、呼吸频率等基本生理指标的检查,以及乳腺、子宫、卵巢等妇科器官的检查。
2. 妇科检查,包括妇科常规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乳腺超声等项目。
3. 妇科疾病筛查,包括乳腺癌、子宫颈癌、卵巢癌等常见妇科疾病的筛查项目。
4. 妇科常规化验,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血脂、血糖等化验项目。
5. 妇科健康咨询,医生针对个体情况进行健康咨询,包括生活方式指导、营养指导、心理健康指导等。
三、体检周期。
建议妇女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对于更年期妇女和有相关疾病家族史的妇女,建议每半年进行一次体检。
四、体检机构。
妇女健康体检应选择有资质、设备齐全、医护人员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确保体检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体检保障。
政府应加大对妇女健康体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妇女健康体检的覆盖率。
同时,医疗机构应提供优质的体检服务,确保妇女的隐私权和信息安全。
六、体检结果处理。
医疗机构应及时将体检结果反馈给体检对象,并针对异常结果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指导。
七、体检费用。
政府应加大对妇女健康体检的经济支持,降低体检费用,减轻妇女的经济负担。
八、体检宣传。
政府和医疗机构应加大对妇女健康体检的宣传力度,提高妇女对健康体检的重视程度,鼓励妇女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结语。
妇女健康体检是保障妇女健康的重要举措,希望各级政府和医疗机构能够重视妇女健康体检工作,为广大妇女提供更加全面、科学、个性化的健康体检服务,助力妇女健康事业的发展。
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实施方案
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实施方案生殖健康对于已婚育龄妇女至关重要,通过定期进行生殖健康检查可以及早发现和预防潜在的问题,保障妇女的健康和生育能力。
以下是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的实施方案:1. 提供相关信息:向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关于生殖健康的信息,包括生殖器官的解剖结构、正常的生理周期、常见的生殖健康问题等。
2. 定期产检:建议已婚育龄妇女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产前检查,包括血液化验、阴道分泌物检查、妇科超声等项目,以保证孕前的身体健康。
3. 孕前检查:对于计划怀孕的已婚育龄妇女,应进行孕前检查,包括基本的体格检查、血液和尿液检查、妇科检查、乙肝病毒、梅毒、HIV等病毒检测,以排除任何潜在的健康问题。
4. 妇科检查:建议已婚育龄妇女每年进行一次常规的妇科检查,包括妇科疾病的筛查和宫颈涂片检查,以及乳腺自检。
5. 乳腺健康检查:建议已婚育龄妇女定期进行乳腺检查,包括乳房的触诊、乳房超声、乳腺X线等项目,以及积极参与乳腺癌筛查计划。
6. 性传播疾病筛查:建议定期进行性传播疾病的筛查,包括乙肝病毒、梅毒、HIV等病毒的检测。
7. 定期项目的推行:对于已婚育龄妇女,应推行定期的阴道分泌物检查、子宫颈涂片检查、采集尿液进行尿检等项目,以及定期监测月经周期和排卵情况。
8. 重大生殖疾病筛查:对于一些重大的生殖疾病,如宫颈癌、卵巢癌等,应定期进行筛查,早发现早治疗,提高治愈率。
9. 心理健康关怀:已婚育龄妇女的心理健康同样重要,建议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以帮助妇女应对生殖健康问题造成的压力和焦虑。
10. 家庭计划: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家庭计划服务,包括避孕措施的咨询和选择,以及孕前咨询和生殖健康教育。
以上是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的实施方案,通过定期的检查和预防,可以保障已婚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和生活质量。
妇女病普查工作制度及规(3篇)
妇女病普查工作制度及规1、定期进行妇女病的普查普治,按要求,城市对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已婚妇女每____年查一次,农村已婚妇女每____年查一次。
2、严格按照常规操作,工作认真负责,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3、严格执行医院感染控制管理制度。
对妇检室要定期空气消毒,定期清扫。
妇检所用器械、物品、布类定期更换,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4、要做到边查边治,发现疾病及时治疗,对特殊病例给予定期随访,做好个案登记。
5、做好普查资料的统计,反馈及质量的评估分析。
妇女病普查普治的工作规范妇科疾病普查普治是防治妇科常见病、多发病的有效手段,此项工作面广量大,查治质量直接影响妇女身心健康,为了提高全市普查普治质量,制定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规范如下:1、普查组人员的要求:(1)普查组必须指定一名负责人,每组至少配有一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负责业务把关,参加妇科检查的医生至少具有三年以上临床经验。
(2)宫颈涂片检验人员均由市级医院检验科具有一定实践经验者承担,主要送市妇保院检验科。
(3)化验人员应具有一年以上临床经验的化验员。
(4)记录及统计人员要字迹整洁、端正,熟悉统计业务。
(5)医务人员人员要求熟悉、掌握妇科消毒隔离常规要求。
2、普查质量要求:(1)为避免过多追求数量、经费而忽视质量,普查医生每人每天检查人数不得多于六十人,宫颈涂片____时间,每张不得少于五分钟,并看全上下四个来回,宫颈涂片用巴氏试剂或苏木素染色。
(2)普查时发现异常需治疗者应立即治疗,需进一步明确诊断者应转医院进一步诊治,普查时发现异常或可疑癌症者,应及时通知本人及家属到医院进一步诊治,并进行个案登记,定期随访。
3、普查器械要求。
对妇科疾病普查中使用的垫纸、____器、宫颈刮片、巴氏试剂等进行监测,要求普查人员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用具及溶液等。
4、普查普治资料收集、分析、反馈:(1)督促普查组按常规要求认真、正确地填写各种记录及报表。
(2)定期汇总报表资料,并进行分析。
2024年计划生育个人整改措施范文(二篇)
2024年计划生育个人整改措施范文针对八一社区近两年来违法生育现象的出现,以及上级领导部门的“一票否决”,社区两委深刻反思,积极吸取教训,全面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深化工作。
社区两委高度重视违法生育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计划生育工作,将其作为年度重点任务来推进。
研究制定新的有效制度措施,创新工作思路,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确立以国家相关政策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以综合改革为动力,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改革创新,扎实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新机制,确保圆满完成各项责任目标。
二、深入分析原因,强化整改措施。
违法生育现象的出现,主要原因是工作不够扎实细致,管理不到位,规章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
为此,社区采取以下措施:深入学习上级部门制定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文件精神,创新工作思路,加强措施实施。
对计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建设一支业务精湛、能力突出、作风扎实、品行端正、廉洁高效的计划生育工作队伍。
成立计生工作协作小组,选取责任心强、经验丰富、能力突出的同志担任组长,对育龄妇女进行分组管理,落实责任,全面提高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三、优化育龄妇女健康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社区将对查体育龄妇女给予误工补贴,每人补贴相应金额,并确保查体免费,增加查体项目。
加强跟踪管理服务,提供优质服务。
严格执行孕前管理,把好“三查关”,提高三查率,对遗留问题进行彻底摸查,确保落实。
重视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对可能违法怀孕的对象进行彻底调查,对已成事实的情况采取坚决补救措施。
全面掌握外出人员底数,建立重点管理对象档案。
四、完善无业人员、重点人员和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的管理与服务。
不断完善育龄妇女信息互通制度,共同做好无业人员、重点人员和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的管理与服务。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一是加大计生政策法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教育,使育龄妇女遵法守法,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
街道办已婚育龄妇女孕环情监测通知
街道办已婚育龄妇女孕环情监测通知各社区、各单位:年街道已婚育龄妇女秋季孕环情监测工作即将开始。
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本次普查要以满足育龄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提高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拓宽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上加大育龄妇女秋季普查工作力度,推动我街道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再上新水平。
根据区计生局工作部署及街道实际工作需要,街道办事处决定于9月13日开始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秋季B超孕环情监测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各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已婚育龄妇女秋季B超孕环情监测工作是基层计生工作上水平的有利保障,是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
因此,各社区、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准备,精心组织,保证普查所需的一切人、财、物,保质保量的完成这次普查和服务工作。
二、普查的方法、范围及内容方法:由街道计生服务中心牵头,与新阳光医院、仁德妇产医院、区人民医院开展计生卫生技术合作,分三个工作组同时开展工作,在孕环情普查同时对部分社区进行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
查体结束后,各社区计生工作人员要对未参加集中孕环情监测的育龄妇女进行逐人登记,注明未参加监测的原因。
社区计生工作人员应及时安排适当的时间,陪同未参加检测的育龄妇女参加邻社区的查体或到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进行补查。
对确实不能参加集中查体的人员,务必做好早孕试条尿液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1人,确保孕环情检测率达到100%。
范围:街道办事处定于9月13日至9月25日,对全街道范围内已婚育龄妇女(包括流入已婚和城镇无业、失业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环情监测工作。
内容:1、对放置宫内节育器、放置皮下埋植剂、结扎1年内采取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以及采取避孕套、避孕药、外用药等短效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进行B超孕环情监测工作。
2、对未能参加集中查体的已婚育龄妇女,要采取早孕试条尿液检测的补查方法进行孕环情监测,监测率应达100%。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已婚育龄妇女孕产妇健康检查及免费住院分娩工作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已婚育龄妇女孕产妇健康检查及免费住院分娩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川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12•【字号】铜政办发[2009]74号•【施行日期】2009.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女权益保护正文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已婚育龄妇女孕产妇健康检查及免费住院分娩工作的通知(铜政办发〔2009〕7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对已婚育龄妇女、孕产妇进行健康检查,实施免费住院分娩工作,是提高妇女生殖保健意识和生殖健康水平,解决孕产妇家庭实际困难,维护妇女儿童健康的重要举措,是全省领导干部大会确定的要办好的三件事之一。
为了认真落实全省领导干部大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已婚育龄妇女、孕产妇健康检查及免费住院分娩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先导作用,把宣传教育贯穿于已婚育龄妇女、孕产妇健康检查及免费住院分娩的全过程。
采取各种宣传形式,重点宣传育龄妇女健康检查的意义、原则标准、方法程序,检查的内容、范围、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相关规定等;宣传住院分娩卡领取程序,产前检查要求,住院分娩补助的原则,补助对象,助产服务的内容,免费的项目,补助的办法等。
要把这些惠民政策向群众讲清楚,宣传到位,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同时,通过举办专题节目、宣传专栏、印发宣传单、知识小读本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生殖健康知识,举办妇科病防治知识讲座,重点讲解妇科病的临床表现、主要危害、形成原因及预防措施等,营造人人关注生殖健康的良好氛围。
二、精心组织实施(一)对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健康检查,要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群众的宗旨,尊重群众、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充分体现人文关怀。
严格按照宣传告知、健康教育、免费检查、提出治疗建议、效果随访的工作程序进行,既要保证群众接受安全、规范的健康检查,又要尊重群众的意愿,为其提供准确的诊断和合理的治疗建议,让群众放心、舒心、称心、开心,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已婚育龄妇女免费生殖健康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已婚育龄妇女免费生殖健康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名称:已婚育龄妇女免费生殖健康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已婚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为了保障已婚育龄妇女的身体健康和生殖权益,制定并实施免费生殖健康检查工作方案,旨在提高妇女的生殖健康意识,发现和及早治疗潜在的生殖健康问题,促进妇女健康生育,减少相应妇女疾病的发生率。
二、实施措施:1. 项目推进机构:成立由卫生计生部门、妇联等相关机构组成的项目推进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指导推进工作以及督促检查工作的进展。
2. 项目宣传:组织卫生计生部门、妇联等相关机构,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以及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场所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已婚育龄妇女对免费生殖健康检查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3. 预约和登记:建立预约和登记制度,通过卫生计生机构的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相关设施,提供在线和线下两种方式供妇女预约检查时间段,并对其进行信息登记。
4. 健康咨询与教育:为参与检查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咨询和教育,在检查前进行必要的健康教育,提高参与人群的健康素养。
5. 检查项目: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指南,制定已婚育龄妇女免费生殖健康检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妇科检查、妇科超声、乳腺检查、妇女常规体检、生殖道感染筛查等项目。
6. 医疗服务保障:卫生计生机构和公立医院应积极提供免费的医疗服务,包括检查项目的设计、执行和结果反馈等,确保参与人群的生殖健康问题得到及时检测和解决。
7. 结果反馈和跟进:对参与检查的妇女进行结果反馈,并对有异常情况的人群进行及时跟进和治疗,确保妇女的生殖健康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并进行相应的健康教育。
8. 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项目的推进和参与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三、预期效果:1. 提高已婚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意识,促使其主动参与生殖健康检查。
2. 早期发现妇女生殖健康问题,提供及时的治疗和干预,减少妇女不孕不育等问题的发生率。
育龄妇女孕情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育龄妇女孕情监测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近年来,我国育龄妇女孕情监测工作得到了相应的重视和加强,以提高妇女孕情监测工作的精确度和有效性。
为了进一步完善该工作的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以确保育龄妇女的孕情得到及时监测和有效管理。
二、目的和原则1. 目的:建立科学的育龄妇女孕情监测工作机制,提高孕情监测工作的准确性和精确度,为妇女提供良好的孕情管理服务。
2. 原则:科学性、客观性、有效性、保密性、便利性和综合性原则。
三、工作内容1. 建立健全孕情监测档案:在妇女就诊时,由医务人员建立孕情监测档案,包括个人信息、孕情监测结果、医疗手段等内容,并将档案进行动态更新和完善。
2. 进行定期孕情检查:根据妇女的孕情监测档案,进行定期的孕情检查,包括妇科检查、孕前检查、孕中期检查、孕后检查等,确保妇女的孕情得到全方位的监测。
3. 开展孕情咨询和教育:通过组织孕情咨询和教育活动,提高妇女对孕情监测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提供相关的健康知识和保健指导,帮助妇女科学合理地管理自己的孕情。
4. 加强信息管理和共享:建立健全孕情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共享工作,为相关部门提供科学依据,以供政策制定和决策参考。
5. 加强队伍建设和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班和研讨会,提升其孕情监测工作的专业水平和技能,确保工作队伍的稳定性和专业性。
四、实施步骤1. 建立指导小组:成立育龄妇女孕情监测工作的指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相关工作的实施。
2. 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根据社会需求和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3. 推行实施方案:将制定的实施方案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并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照一定的时间节点推行实施。
4. 监督评估和持续改进:定期对实施方案进行监督评估和持续改进,根据实施情况和问题反馈,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改进工作方式。
五、预期效果1. 提高孕情监测的准确性和精确度,避免误诊、漏诊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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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育龄妇女健康查体的实施办法
关于加强全区已婚育龄妇女
健康查体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规范全区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查体工作程序,切实维护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依据《山东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办法》,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以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经常性工作为基础,全面提升示范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切实增强育龄妇女的身心健康。
坚持健康查体工作的严肃性、科学性、人文性,尊重被检查育龄妇女的权益。
严格控制日检查人数,保证健康查体质量。
坚持宣传、教育、培训、育龄妇女需求与健康查体相结合,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二、检查范围
示范区49周岁以内的已婚育龄妇女、特殊人群和流入已婚育龄妇女。
三、检查时间
每年安排4次,3月、6月、9月、12月各1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调整)。
四、检查内容及要求
(一)健康查体时,已婚育龄妇女应携带健康查体通知单和二代身份证。
(二)没有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应进行“双检”
(B超和尿检)。
(三)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可通过省流动人口管理平台传输查体回执或寄回健康查体证明(须盖有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印章)。
(四)示范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统一制定健康查体计划,主要包括具体日期、车辆安排、所需设备、医务人员等内容。
(五)健康查体过程中,由各单位分管计生领导带队组织,医务人员、已婚育龄妇女、村(队)宣传员、单位分管领导应在统计表中签署姓名备查。
(六)各分场、单位负责本单位育龄妇女健康查体组织工作,村(队)宣传员为登记人员,并负责反馈健康查体信息,登记生殖健康档案,安排观察随访及检查治疗。
(七)确保每一位已婚育龄妇女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站查体,确保参查率达100%。
(八)各单位须将应查人数、已查人数、未查人员名单等信息进行张榜公示,示范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督查通报。
(九)已婚育龄妇女计划外怀孕40天以上查体医生未能查出,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相关责任人实行连带责任追究,从严处理。
五、检查结果的适用
(一)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站查体的人员每出现1人次扣1分,同一个人连续2次未按规定时间查体的扣5分,依此类
推,并计入本单位年终考核分值。
示范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对每次查体情况进行通报。
(二)对健康查体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特别是计划外怀孕现象,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在发现问题的3日内必须处理完毕,否则给予通报批评。
(三)对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的家庭,其中1次未到站参加健康查体的,扣发独生子女费60元,2次以上未到站的停止年内享受待遇。
(四)各单位对未按时到站参加健康查体人员,可制定具体奖惩措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