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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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盛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文件
号
关于认真学习《南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南京地区各分公司人力资源部:
《南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已于2008年6月颁布实施。细则规定了保险待遇、费用结算程序等重要内容(费用结算与以往不同,采取就诊医疗机构通过医保卡直接划帐的方式),并规定自6月1日起生育保险结算中心停止计划生育费用报销,直接通过医保卡就医划帐(零星报销除外,详见实施细则)。请各企业人力资源部认真学习此并做好宣传工作。
附《南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金盛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二00八年八月十二日
报送:刘总张总
抄送:各区域、分公司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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