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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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值班工作实施方案

律师值班工作实施方案

律师值班工作实施方案一、前言。

律师值班工作是律师事务所日常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客户权益、提高律所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

因此,建立科学、高效的律师值班工作实施方案对于律所的发展至关重要。

二、目的。

律师值班工作旨在保障律所客户在非工作时间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服务,加强律所与客户的沟通与联系,提高律所的服务质量和口碑。

三、实施方案。

1. 值班律师安排。

律所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值班律师轮班表,确保每个工作日都有律师进行值班工作。

值班律师需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较强的沟通能力,能够及时、准确地解答客户的法律咨询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2. 值班时间安排。

律所应根据客户需求和律师资源合理安排值班时间,通常可安排在工作日下班后、周末和节假日。

值班时间应提前向客户公布,以便客户在需要时能够及时联系到律所。

3. 服务范围。

值班律师应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文书起草、代理诉讼等服务,并在必要时能够前往法院、公安局等司法机关代理客户诉讼事务。

同时,律所还可以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其他相关法律服务。

4. 值班流程。

值班律师在接到客户咨询或委托后,应及时记录客户信息、咨询内容,并进行初步分析和判断。

对于需要进一步处理的事务,值班律师应及时与客户沟通,明确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并在第一时间安排相关律师进行后续处理。

5. 值班记录。

值班律师应做好值班记录,包括接到的咨询或委托事务、处理进展情况、处理结果等内容,以便律所进行工作督导和质量评估。

6. 客户反馈。

律所应建立客户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客户对值班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不断改进和提升值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总结。

律师值班工作实施方案的建立和落实,对于提高律所服务水平,增强客户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

律所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并不断完善值班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值班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坐班管理制度

律师坐班管理制度

律师坐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律师坐班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1、设立坐班管理小组,小组成员由律师事务所主任带领,其他律师轮流参加坐班工作。

2、小组负责制定坐班轮班表,安排律师轮流坐班,确保每天都有律师在办公室坐班。

第三章坐班规定1、坐班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律师坐班期间,需保持手机畅通,随时接听和回复来电,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3、律师坐班期间,需主动接待来访客户,协助解答法律咨询问题,并提供法律服务。

第四章坐班工作内容1、接听来电:对来电进行认真接听,了解客户问题,并尽快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

2、接待来访:对来访客户进行礼貌接待,主动询问客户需求,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服务。

3、处理文件:及时处理来自客户的文件和资料,保证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协助律所其他业务:协助律所其他律师处理法律文件、起草法律文书等相关工作。

第五章坐班管理1、坐班记录:律师在坐班期间需记录坐班工作内容,包括接待客户情况、来电记录、处理文件等。

2、考核评定:根据律师坐班记录和客户反馈,进行坐班工作的考核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做出奖惩措施。

3、值班纪律:律师坐班期间需严格遵守律师执业守则和律所规定,保证坐班工作的规范和高效。

第六章责任和权利1、律师有权利要求律所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备的工作设施,保障坐班工作的顺利进行。

2、律师有责任保证坐班期间对客户负责,耐心接受客户咨询,提供专业服务和意见。

第七章附则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律所主任和坐班管理小组。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律师坐班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有效规范律师坐班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律师值班值守工作制度范本

律师值班值守工作制度范本

律师值班值守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律师值班值守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律师事务所律师值班值守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值班值守人员的职责1. 律师值班值守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为客户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法律咨询和服务。

2. 律师值班值守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律师行业的形象和声誉,确保法律服务的质量。

3. 律师值班值守人员应当及时了解和掌握所内的案件动态,做好案件信息的登记和整理工作。

4. 律师值班值守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所内的业务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值班值守工作的安排1. 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律师值班值守工作计划,确保值班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 律师事务所应当明确值班律师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健全值班律师的选拔和培训制度。

3. 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对律师值班值守工作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值班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值班值守工作的要求1. 律师值班值守人员应当按时到岗,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应对各种法律事务。

2. 律师值班值守人员应当认真记录值班期间的工作情况,做好值班日志的填写和归档工作。

3. 律师值班值守人员应当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维护律师行业的形象和声誉。

4. 律师值班值守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所内的业务交流和合作,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五、值班值守工作的保障1. 律师事务所应当为律师值班值守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环境,确保值班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律师事务所应当对律师值班值守人员进行适当的补贴和奖励,激励律师积极参与值班值守工作。

3. 律师事务所应当关注律师值班值守人员的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关心和支持。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律师事务所所有。

注:本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实施时可根据律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探讨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探讨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探讨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法律援助制度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作为法律援助体系中的关键环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成为法治建设的重要标志之一。

在这种背景下,探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运作机制、优化策略可谓刻不容缓。

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运作机制1、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概述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是指律师自愿接受一定时间的法律援助调配,承担法律援助咨询、代理等服务,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援助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是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建设中的重要环节,是解决群众的法律问题,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

2、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核心内容(1)依据法律职业操守和律师道德,在律师内部中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系统,并约定律师每年应在特定时间内免费为社会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2)对接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和法院,接受来自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并协助逐案甄别、审核、签认申请人身份;(3)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包括法律咨询、代理诉讼、调解等。

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存在的问题1、缺乏法律援助意识目前,部分律师对法律援助的理解和态度存在偏差,以为法律援助是赔本买卖、是牺牲自己的利益来支持弱势群体,以至于很多律师不愿参加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

这些律师对法律援助的认知和理解都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完善。

2、工作劳动强度大法律援助值班律师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对外提供免费咨询和代理服务,给律师带来的负担和压力不可小觑。

尤其是在刑事案件中,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要担负起辩护律师的职责,需要细致入微地为当事人进行辩护,会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3、奖励机制不健全当前,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主要依靠自觉和道德约束,缺少更为完善的奖励和激励机制,缺乏有效的法律援助工作评估机制,对律师无形之中存在了一定的心理压力。

三、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对策1、提高律师法律援助意识可以在学术交流中不断加强对律师法律援助意识的理性命题引导,使更多的律师认识到法律援助是服务社会、服务困难群众的职业责任,从而提高律师的法律援助信心和热情。

律师值班制度

律师值班制度

律师值班制度值班律师制度(一)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由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

”(二)基本内涵1.值班律师制度是对我国辩护制度的重要补充。

2.值班律师制度是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值班律师的派驻由法援机构负责,并由法援机构确定人选、进行指导和管理。

3.值班律师在具体案件中的身份不是辩护人,不提供出庭辩护的服务,但需要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一系列法律帮助。

4.值班律师制度的适用范围不限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而应该覆盖所有案件的所有诉讼阶段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情形。

5.法院、检察院、看守所等办案机关需要为值班律师制度的设立和运转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包括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并为其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

(三)内容1.值班律师的定位:免费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2.可以派驻值班律师的场所: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

3.值班律师的职责:值班律师依法提供以下法律帮助:(1)提供法律咨询;(2)提供程序选择建议;(3)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4)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5)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还应当提供以下法律帮助:(1)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释明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规定;(2)对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量刑建议、诉讼程序适用等事项提出意见;(3)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在场。

执业律师值班制度范本

执业律师值班制度范本

执业律师值班制度范本第一条目的为规范执业律师值班制度,保障律师依法行使职权,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所执业律师在所内值班期间的工作行为规范。

第三条值班要求1. 律师应当按时到岗,履行值班职责,保持电话畅通,确保及时响应客户需求。

2. 律师在值班期间,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职业道德,尊重客户权益,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3. 律师在值班期间,应当认真记录客户咨询的事项,并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相应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4. 律师在值班期间,应当积极参与所内的法律服务工作,配合其他律师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

第四条值班安排1. 所内应当制定值班律师安排表,明确每位律师的值班时间、班次和职责。

2. 律师值班安排应当合理,确保值班律师的专业能力和经验能够满足客户需求。

3. 律师值班安排应当充分考虑律师的个人情况,避免因特殊情况导致值班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第五条值班培训和考核1. 所内应当定期组织值班律师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律师的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

2. 所内应当建立值班律师考核制度,对律师的值班工作质量、客户满意度等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奖惩。

第六条值班待遇1. 律师在值班期间,应当按照所内规定收取咨询费用,并按时上交所内。

2. 所内应当给予值班律师相应的待遇,包括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资料支持等。

3. 所内应当为值班律师提供相应的补贴或报酬,以鼓励律师积极参与值班工作。

第七条违规处理1. 律师在值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或本制度规定的,所内应当及时进行制止,并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2. 律师在值班期间造成客户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律师在值班期间严重违反本制度的,所内应当解除值班安排,并纳入律师不良记录。

第八条制度修订本制度由所内制定并负责解释,所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九条生效时间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制度

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制度律师权利是法律赋予律师执业时的权利,它有别于公民个人道德权利,也有别于国家司法权力。

下面由店铺为大家整理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制度,希望大家喜欢。

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制度一是完善硬件设施。

该区法援中心在新办公地址专门设置一个驻点律师法律咨询窗口,配备“12348”咨询、区法律咨询两部热线电话,来电来访登记簿、电脑及相应的办公桌椅,同时还设立了接待室、私密谈话室等,方便律师提供服务。

二是配强律师力量。

由律师事务所自愿报名,经司法局审核批准,挑选5个积极性高、遵守职业道德、恪守执业纪律,近三年没有受到过行政处罚和行业纪律处分的律师事务所派律师分别于周一至周五到法律援助中心值班。

区司法局可以根据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实际及律师值班情况适时调整。

每个律师事务所落实3名责任心强、业务精、文笔好、热心公益的律师轮流值班。

三是规范值班制度。

中心针对律师值班的特殊性、专业性,专门制定了律师值班制度,不仅明确了律师应遵守的职业道德、法律规范、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值班纪律,还阐明了值班律师考勤、来电来访登记、接受来访人员评价等内容,用以规范和督查律师的值班行为。

四是落实经费保障。

司法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有限的经费中划拨一定费用,专门作为值班律师辛勤劳动的回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值班律师的积极性,提升值班律师的服务质量。

建立律师值班制度,规范了窗口法律便民服务,使咨询人、受援人得到更专业的法律服务,从而有效提升了法律援助工作水平,进一步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律师为什么负有法律援助的义务在法律援助问题上区分政府的责任和律师义务的界线,目的在于为建立一个更加有效率的法律援助制度服务。

更为重要的是,探求律师法律援助的基础和根据提供了律师为社会正义而努力的信心之源。

首先的问题是政府为什么负有法律援助的责任?从理论上回答这一问题可能有多种理由,例如可以从政府的性质、功能和职责等各个角度予以解说。

对此,本文不作详尽的分析。

值班律师制度

值班律师制度

值班律师制度值班律师制度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律师事务所或法院安排律师轮流坐班,提供咨询和法律援助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服务的公正性和效率。

下面就值班律师制度进行进一步的阐述。

首先,值班律师制度有利于及时解决法律问题。

当事人在检察院或法院受理案件之初,便可咨询值班律师,及时了解案件性质和诉讼程序,以便采取相应的行动。

值班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起草法律文件等服务,保证当事人能在法律途径中得到专业的指导和支持。

其次,值班律师制度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值班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服务人员,有能力提供对当事人有利的法律建议和意见。

当事人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咨询值班律师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预防或避免潜在的法律纠纷。

此外,值班律师在案件处理中,也起到了保护当事人利益和维护公平正义的角色。

再次,值班律师制度有利于提高法律服务的公正性和效率。

通过轮流坐班的方式,可以确保律师事务所或法院在任何时候都有律师可供当事人咨询和求助。

值班律师将根据当事人的需求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有效地解决当事人的问题,并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律师通过值班的方式,也能够了解案件审理的最新进展,便于及时跟进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最后,值班律师制度对律师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值班律师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在短时间内给出准确、专业的法律建议。

值班律师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职业道德,能够与当事人保持有效的沟通和互动,保证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综上所述,值班律师制度在法律服务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服务的公正性和效率,同时也对律师的素养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值班律师制度应得到各方的重视和支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律师值班管理制度

律师值班管理制度

律师值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律师值班管理,提高律师服务质量,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律师事务所安全有序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值班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律师事务所的值班管理工作。

第三章值班管理的目的律师事务所的值班管理旨在保障律师事务所的正常运营,提高律师服务质量,维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值班管理的原则1.依法、公平原则2.安全、有序原则3.服务、质量优先原则4.保密原则。

第五章值班管理的内容1.确定值班人员2.确定值班时间3.确定值班地点4.确定值班值班制度5.确定值班联系方式6.确定值班安全措施7.确定值班应急措施第六章值班管理的要求1.值班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律师事务所的利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值班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和基本的法律技能3.值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4.值班人员应保守客户的隐私和商业秘密5.值班人员应按时、按规定值班,不得迟到、早退第七章值班管理的应急措施1.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如遇紧急情况,应第一时间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律所负责人汇报2.值班人员应掌握常见的法律应急处理程序和技巧3.值班人员在应急情况下,应冷静处理,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向领导汇报第八章值班管理的督导1.律所相关负责人应定期对值班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2.值班管理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应当公正、客观3.律所相关负责人应及时发现和纠正值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第九章值班管理的奖惩措施1.对表现优秀的值班人员应予以嘉奖和奖励2.对违反值班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予以严肃的批评和纠正3.对于严重违反值班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作出相应的处罚第十章值班管理的保密工作1.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律所的有关保密规定2.值班人员应妥善保管律所的相关资料和文书3.值班人员在处理客户事务时,应注意保守客户的隐私和商业秘密4.值班人员在离开值班岗位时,应将相关资料和文书妥善保管和归档第十一章附则1.本制度由律所相关负责人负责解释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3.未尽事宜,由律所相关负责人负责解释。

司法所夜晚值班制度范本

司法所夜晚值班制度范本

司法所夜晚值班制度范本一、背景和目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

为了更好地满足群众在夜间对法律咨询、矛盾调解等方面的需求,提高司法所的服务水平,制定本夜晚值班制度。

二、值班时间司法所夜晚值班时间为晚上 18:00 至次日早上 8:00。

三、值班人员1. 值班律师:由所在司法所安排具备丰富法律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律师担任。

2. 值班工作人员:由所在司法所安排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能力的工作人员担任。

四、值班职责1. 值班律师:(1)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群众法律问题;(2)参与调解矛盾纠纷,提出法律意见;(3)协助处理涉及法律的事务;(4)宣传法律法规,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2. 值班工作人员:(1)协助值班律师开展法律咨询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2)负责值班期间的文件资料整理和归档;(3)维护值班秩序,确保值班工作顺利进行;(4)及时报告值班期间的重大情况和问题。

五、值班安排1. 值班律师每周安排一次,每次值班 4 小时;2. 值班工作人员每晚安排一人,负责整个值班期间的各项工作;3. 值班安排提前一周通知,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并安排替换;4. 值班律师和工作人员应当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六、值班要求1. 值班律师和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素养,认真履行职责,提供优质服务;2. 值班期间,应保持整洁的办公环境,维护司法所的形象;3. 值班律师和工作人员应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群众隐私和案件信息;4. 值班律师和工作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5. 值班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值班情况,向所长汇报。

七、值班补贴值班律师和工作人员按照所在司法所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补贴。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所在司法所负责解释和调整。

九、附则1. 本制度所称司法所,是指县(市、区)司法局设在乡镇(街道)的法律服务机构;2. 本制度所称值班律师,包括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和公职律师;3. 本制度所称矛盾纠纷,包括民间纠纷、轻微刑事案件的调解以及其他涉及法律的事务。

律师值班制度情况汇报

律师值班制度情况汇报

律师值班制度情况汇报律师值班制度是法律服务机构为了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而采取的一种服务模式。

通过设立值班律师岗位,可以在非工作时间为需要法律帮助的人们提供及时的法律援助和咨询,有利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以下是我所律师事务所律师值班制度的情况汇报。

首先,我所律师事务所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值班制度。

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有经验丰富、业务能力较强的律师担任值班律师,以确保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同时,我们也建立了健全的轮岗制度,保证了值班律师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让群众在任何时间都能得到及时的法律援助。

其次,我所律师事务所的值班律师具备较强的法律素养和执业能力。

我们要求值班律师必须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条文,解答各类法律问题。

我们还要求值班律师必须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耐心倾听群众的诉求,给予他们及时、准确的法律建议,让群众在法律事务上得到专业的指导和支持。

再次,我所律师事务所的值班律师服务范围广泛。

我们不仅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还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协助他们解决法律难题。

无论是民事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问题还是其他法律事务,我们都会尽心尽力地为群众提供帮助,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

最后,我所律师事务所的值班律师工作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我们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不断完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让群众在法律事务上得到更加全面、专业、便捷的帮助。

我们的值班律师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赞扬,也得到了法律服务对象的信赖和支持。

综上所述,我所律师事务所的值班制度运行良好,值班律师队伍素质高,服务范围广泛,工作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我们将继续不断完善和提升值班制度,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努力让法律之光照亮每一个人的生活。

法院值班律师工作制度

法院值班律师工作制度

法院值班律师工作制度是指在人民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派驻或安排的方式,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制度。

本文将从法院值班律师工作制度的意义、主要功能、工作原则、实施步骤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法院值班律师工作制度的意义1. 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值班律师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确保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充分行使辩护权、陈述权等。

2.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值班律师制度有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无辜者受到刑事追究,促进司法公正。

3. 提高诉讼效率。

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代写诉状等服务,有助于简化诉讼程序,加快案件办理进度。

4. 促进社会和谐。

值班律师制度有助于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减轻法官、检察官的负担,提高司法公信力。

二、法院值班律师工作制度的主要功能1. 提供法律咨询。

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答法律问题,帮助他们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诉讼程序和自己的权益保障。

2. 代写诉状。

值班律师协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等法律文书。

3. 法律论证。

值班律师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论证,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意见。

4. 参与和解。

值班律师协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与和解,促进矛盾化解。

5. 代理申诉、控告。

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申诉、控告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6. 提供其他法律帮助。

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与案件相关的其他法律服务,如申请法律援助、查阅案卷材料等。

三、法院值班律师工作原则1. 免费服务。

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 保密原则。

值班律师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况和案件信息。

3. 平等原则。

值班律师应当平等对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因种族、性别、年龄、职业等因素歧视或偏袒。

江南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值班工作制度

江南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值班工作制度

江南区法律援助中心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值班工作制度
一、为提高本中心法律援助的服务质量,保障公民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本中心实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值班制度。

二、值班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南宁市的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招选。

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自愿报名,从报名者中挑选业务精湛,具有高度责任心,热爱法律援助事业,并对服务质量作出承诺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值班人员应遵守《法律援助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江南区司法局及本中心的规章制度。

四、值班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负责接待来访咨询,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接收申请材料,并将申请材料交由法援内勤受理指派;值班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私自受理办案。

五、值班时间,不得上网聊天,听音乐,看视频,玩游戏,炒股等与值班接待咨询任务无关的行为。

六、值班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收受法援咨询、案件当事人财物,不得在值班时间、值班地点接收有偿服务案件。

七、本中心每月优先指派在在库值班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值班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
依法、优质、高效地办理法援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八、值班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值班期间应规范着装、文明用语。

九、值班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由本中心内勤负责具体管理。

法律援助值班制度

法律援助值班制度

法律援助值班制度概述法律援助值班制度是指在特定时段内,设立专门的法律援助值班机构或人员,为需要法律援助的人士提供咨询、辅导、案件登记等服务的一种工作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每个人都能获得平等的法律援助,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法律援助的重要性法律援助是现代社会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保障机制。

在法治社会中,每个人都有权利获得和享受法律援助,无论其经济实力如何。

法律援助不仅有助于弱势群体维护自己的权益,还能提升社会公平正义的水平。

法律援助值班制度的意义提供及时帮助法律援助值班制度的设立使得需要法律援助的人士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得到及时的帮助和解答。

通过24小时值班的机构或人员,被告知存在威胁的人士可以随时寻求法律援助。

简化手续流程通过法律援助值班制度,帮助有需要的人士能够在初期阶段就能获取到相关信息和辅导,使得律师代表能够更早地介入和参与案件处理。

这种早期介入有助于简化手续流程,节省时间和成本,并提高案件处理的效率。

提升法律援助质量法律援助值班制度的实施能够提升法律援助的质量。

专门的法律援助机构或人员可以通过提供咨询、辅导和案件登记等服务,全面了解案件的情况,并为当事人提供相关的法律帮助和建议。

这有助于确保当事人在法律程序中得到公正、合理的待遇。

法律援助值班制度的运作方式设立专门机构法律援助值班制度的核心是设立专门的机构或部门来负责值班工作。

这些机构通常隶属于相关的司法机关或律师协会,由专业的律师或法律援助工作者组成。

确定值班时间值班机构需要确定具体的值班时间,可以根据社会需求和资源情况来灵活调整值班时间段。

通常会设立白天和夜间两个不同的值班时段,确保全天候服务。

提供多种服务方式值班机构可以通过电话、在线聊天、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这样可以满足不同人的需求,让需要法律援助的人士能够方便地获取到相关的信息和咨询。

法律援助值班制度的局限性尽管法律援助值班制度有很多优点,但也存在一些局限性:人力资源有限法律援助值班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8.20•【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十三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律援助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21年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第三章形式和范围第四章程序和实施第五章保障和监督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促进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公民和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和保障人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国家保障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法律援助保障体系,将法律援助相关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法律援助工作需要,促进法律援助均衡发展。

第五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保障当事人依法获得法律援助,为法律援助人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中的若干问题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中的若干问题

第33卷第6期2017年12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Nortli China University of Water Resources and Electric Power! Social Science Edition)Vol.33 No. 6Dec. 2017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中的若干问题杜云隆(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50001)摘要:值班律师制度作为国家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司法救济方面发 挥着重要作用。

《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进了值班律师工作,但是并不能有效 促进司法实践中值班律师工作的实质化。

目前对值班律师的角色定位、值班律师讯问时在场的理论分析 及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值班律师作用发挥的限制,都是阻碍值班律师制度发展的重要因素。

关键词:值班律师;律师讯问在场权;认罪认罚;有效辩护中图分类号:D916.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8—4444(2017)06—0097—03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起源于西方国家,是指法 律援助机构指派专门律师在法院和看守所免费为犯 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或者作为被指控人 的辨护人,帮助被指控人进行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 制措施等。

值班律师制度不仅是国家法律援助的重 要补充,也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保障方面有 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 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对2015年出台的 《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关于值班律师制 度的发展和延伸,也是对2016年11月出台的《关于 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的 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2017年6月出台的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 定》两个文件中关于值班律师制度工作的具体细化。

截止到2016年底,我国已经在2 000多个看守所建立 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律师在参与刑事速裁、认罪 认罚从宽试点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推进以审判 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律师法院值班考核制度范本

律师法院值班考核制度范本

一、目的为了规范律师法院值班工作,提高律师值班服务质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考核制度适用于在法院值班的所有律师。

三、考核内容1. 法律咨询与解答2. 法律援助申请转交3. 代理申诉、控告4. 程序选择与变更强制措施5. 认罪认罚具结书见证6. 职业道德与职业纪律7. 工作态度与工作效率8. 其他相关工作四、考核标准1. 法律咨询与解答(1)准确、全面解答当事人咨询,无误导性信息。

(2)解答过程耐心、细致,尊重当事人意愿。

(3)对法律问题给出合理建议,指导当事人正确行使权利。

2. 法律援助申请转交(1)及时转交法律援助申请,确保当事人权益得到保障。

(2)协助当事人了解法律援助申请流程,提高申请成功率。

3. 代理申诉、控告(1)代理申诉、控告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及时处理申诉、控告案件,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

4. 程序选择与变更强制措施(1)协助当事人选择合适的程序,提高案件处理效率。

(2)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协助当事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5. 认罪认罚具结书见证(1)见证过程严谨,确保当事人真实意愿得到尊重。

(2)对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进行审查,确保符合法律规定。

6. 职业道德与职业纪律(1)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律师职业形象。

(2)遵守职业纪律,不参与不正当竞争。

7. 工作态度与工作效率(1)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对待工作一丝不苟。

(2)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当事人及时得到帮助。

8. 其他相关工作(1)积极参加法院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2)与其他部门沟通协作,共同推进法院值班工作。

五、考核方式1. 定期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由法院组织考核小组对律师进行考核。

2. 不定期抽查:法院对律师值班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六、考核结果运用1. 对考核优秀的律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考核不合格的律师,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律师值班实施方案

律师值班实施方案

律师值班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律师值班是指律师事务所为了满足客户在非工作时间的法律需求而设立的服务机制。

在现代社会,法律事务的处理已经不再局限于工作时间,因此律师值班成为了许多律师事务所必备的服务项目。

为了保证律师值班工作的高效性和规范性,制定律师值班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律师值班实施方案1. 值班时间安排律师事务所应根据客户的需求以及法律事务的紧急程度,合理安排律师值班时间。

通常情况下,律师事务所可以选择在非工作时间的晚上或周末进行值班服务,以便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

2. 值班律师人员安排律师事务所应当制定值班律师轮班制度,确保每个时段都有专业律师进行值班服务。

值班律师应当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及时、准确地解答客户的法律问题。

3. 值班服务内容值班律师应当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案件受理、法律文书起草等服务。

在接待客户时,律师应当保持专业、友善的态度,全面了解客户的需求,并及时给予合理建议。

4. 值班工作流程律师值班工作流程应当包括客户接待、法律咨询、案件受理、法律文书起草等环节。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的值班工作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步骤和标准,确保值班工作的高效性和规范性。

5. 值班服务质量评估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值班服务质量评估机制,定期对值班律师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考核。

对于服务质量较差的律师,应当及时进行纠正和培训,以提高值班服务的整体质量。

6. 安全保障措施律师值班过程中,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对值班场所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律师和客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同时,律师值班过程中所涉及的客户信息应当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

三、总结律师值班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质量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合理安排值班时间、严格执行值班轮班制度、加强服务质量评估和安全保障措施,可以有效提升律师值班服务的整体水平,满足客户在非工作时间的法律需求,提升律师事务所的竞争力。

希望各律师事务所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律师值班实施方案,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法治示范村律师坐班制度

法治示范村律师坐班制度

法治示范村律师坐班制度
为充分发挥农村法律顾问作用,不断提升法律服务的质量,让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便捷的法律服务,使得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同时也为了进一步巩固社会整治效果,强化基层矛盾纠纷调解,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我们不断拓展服务平台。

治安新形势呼唤整治新思路,通过试行律师巡回坐班制度,给群众送法上门,优化基层法律服务。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坐班时间:每周三四五上午(节假日不坐班)
坐班地点:XXX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司法所二楼)
坐班律师:申XX、杨XX、金X、徐XX四位农村法律顾问轮流坐班,服务内容:
1、现场接受各类法律咨询。

2、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

3、优先代理有关诉讼案件。

4、协助调处矛盾纠纷。

一条横幅,一张桌子,一册登记表。

2021年4月初,XXX律师出现在XXX居委会街头,这是他第二次来这里坐班。

据介绍,自XXX司法局联合当地政府试行律师巡回坐班制度以来,截至4月20日,律师到定点的45个村(居)委会巡回坐班共计58班次,已完成第一轮坐班,还有13个定点村(居)委会完成第二轮坐班。

坐班律师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及提供法律服务共计203人次,接待到访群众5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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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
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整理的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1 xx年新年伊始,下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借助搬迁新址的契机,建立律师轮流值班制度,聘请5家区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轮流到援助中心值班,接听“12348”咨询热线电话,接待群众来访,解答法律问题,为群众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一是完善硬件设施。

区法援中心在新办公地址专门设置一个驻点律师法律咨询窗口,配备“12348”咨询、区法律咨询两部热线电话,来电来访登记簿、电脑及相应的办公桌椅,同时还设立了接待室、私密谈话室等,方便律师提供服务。

二是配强律师力量。

由律师事务所自愿报名,经司法局审核批准,挑选5个积极性高、遵守职业道德、恪守执业纪律,近三年没有受到过行政处罚和行业纪律处分的律师事务所派律师分别于周一至周五到法律援助中心值班。

区司法局可以根据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实际及律师值班情况适时调整。

每个律师事务所落实3名责任心强、业务精、文笔好、热心公益的律师轮流值班。

三是规范值班制度。

中心针对律师值班的特殊性、专业性,专门制定了律师值班制度,不仅明确了律师应遵守的职业道德、法律规范、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值班纪律,还阐明了值班律师考勤、来电来访登记、接受来访人员评价等内容,用以规范和督查律师的值班行为。

四是落实经费保障。

司法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有限的经费中划拨一定费用,专门作为值班律师辛勤劳动的回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值班律师的积极性,提升值班律师的服务质量。

建立律师值班制度,规范了窗口法律便民服务,使咨询人、受援人得到更专业的法律服务,从而有效提升了法律援助工作水平,进一步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2 为了加快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的不断发展,满足公民进行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的需求,规范法律援助接待室和驻法院法律援助接待室、交警大队法律援助接待室,值班律师、法律工作者以及工作人员的行为,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制度使用于临颍县区域内,临颍县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法院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室、公安局交警队法律援助值班室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以及带班的行政人员。

二、法律援助律师、法律工作者和带班行政工作人员(下称值班人员)应按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统一规定的值班时间、地点进行值班,并负责为涉法涉诉的来访人员进行免费的`解答和指导工作。

三、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衣着整齐,举止大方,接待用语规范、态度和蔼热情。

四、值班人员应按照法律援助中心安排的值班顺序(具体时间打印成册下
发)。

按时到岗。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值班的,须在值班的前一天向法律援助中心请假,由法律援助中心另行安排他人值班,值班人员不得私自调换。

五、值班人员对涉法涉诉的问题,应在弄清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进行解答对涉及信访和群体性的来访人员,要在坚持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的前提下,以稳定大局为出发点,对于敏感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正确引导。

六、值班人员在接待来访人员时的权利义务:
1、告知来访人提供法律咨询解疑是免费的;
2、要求来访人员提供真实个人信息。

如:户籍或有效身份证、联系电话等,并指导来访人员填写法律援助值班接待来访人员登记表;
3、值班人员接待来访人员时,应填写《法律援助来访咨询登记表》;
4、来访人员咨询事项属于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在解答问题时告知其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来访人咨询问题不属于法律范围的指导来访人员到相关部门解决问题。

5、来访人员希望聘请律师的,值班人员应提供本地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名册,由来访人员自行选择,值班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不得擅自推荐。

七、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有下列行为
1、利用便利,招揽案件自己代理或向来访人员推荐律师。

2、刁难、歧视来访人,推诿、敷衍、无故拖延办理来访事项。

3、丢失、隐匿和擅自损毁来访人的材料。

4、收取来访人的财物。

5、泄露来访人的个人隐私。

6、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缺席等违反工作纪律。

7、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

8、不按时交接来访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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