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计审核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办理指南
附件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办理指南一、事项名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三、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4.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四、审查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和相关文件规定,下列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申请消防设计审查:(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七)设有本规定第(一)至(六)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八)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九)本条第(七)(八)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十)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十一)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十二)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五、申请资料1.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2.设计单位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3.消防设计文件;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证明文件;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消防审核流程
消防审核流程一、背景介绍消防审核是指对建筑物、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进行审核评估,以确保建筑物和场所的消防安全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消防审核的流程和相关要求。
二、消防审核流程1. 提交申请建筑物或场所的所有者或经营者需要向相关消防部门提交消防审核申请,并提供必要的申请材料,如建筑物平面图、消防设施设计图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
2. 审核准备消防部门收到申请后,将组织审核团队进行准备工作。
审核团队由消防专业人员组成,他们将根据申请材料和相关法规要求,制定审核计划和审核标准。
3. 现场勘察审核团队将安排时间进行现场勘察,对建筑物或场所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评估。
他们将检查消防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如灭火器、消防栓、疏散通道等,并评估其可用性和有效性。
4. 文件审核除了现场勘察,审核团队还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详细审核。
他们将核对建筑物平面图、消防设施设计图纸等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5. 审核报告审核团队将根据现场勘察和文件审核的结果,编写审核报告。
报告将包括建筑物或场所的消防设施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整改要求等内容。
6. 整改通知如果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或不足,审核团队将向建筑物或场所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发出整改通知。
整改通知将详细列出问题和不足,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
7. 整改复查建筑物或场所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在完成整改后,需向消防部门提交整改报告,并请求进行整改复查。
审核团队将再次进行现场勘察和文件审核,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并符合相关要求。
8. 发放审核结果审核团队根据整改复查的结果,将发放审核结果。
如果建筑物或场所的消防设施和管理制度符合相关要求,将发放消防审核合格证书。
三、消防审核的相关要求1. 消防设施设置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和标准,如《消防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
2.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健全,包括消防责任制、消防培训、消防演练等。
3. 消防设施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如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
消防设计审核办事指南(修改稿)
消防设计审核(备案)办事指南一、设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7月公安部第119号令)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二、申报条件1.取得规划部门颁发的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2.设计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3.消防设计文件的编制符合公安部规定的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4.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级、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电源及配电、消防设施等的消防设计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选用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
三、申报材料(一)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分工范围》,符合市公安消防支队审核范围的建筑工程,直接由东营市政务服务中心消防支队窗口办理。
(二)辖区内三级加油站、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办理消防设计审核向河口区政务服务中心消防大队窗口提交下列资料: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建设单位印章】2.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装修、改造工程需提供原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建设单位印章】3.化工项目需提交发改或经信部门的立项批复(技改项目:经信委);【建设单位印章】4.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责任负责表》【建设单位印章】5.设计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备案表》;【设计单位印章】6.消防设计文件【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及CAD格式电子版光盘】;7.消防设计专篇(2份),【含总平面定位图,生产工艺流程图,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平面图,防雷静电接地平面图,可燃气体检测装置平面图等相关施工图】。
【要求为按比例尺晒制的“施工图”阶段的蓝图、设计单位盖资质印章、设计人员签字、自行胶装A4纸张大小图册】依据《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消防服务十条措施》,推行“容缺受理”,即申请单位主要申报材料齐全、次要材料欠缺的,可以先受理,申请单位需在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前补齐资料。
消防审核流程
消防审核流程一、背景介绍消防审核是指对建筑物、场所等进行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审核,以确保建筑物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达到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消防审核的流程和相关要求。
二、消防审核流程1. 提交申请建筑物或场所的负责人需要向当地消防部门提交申请,申请进行消防审核。
申请材料包括建筑物或场所的平面图、消防设施设计图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
2. 审核准备消防部门收到申请后,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准备工作。
包括审核人员的组建、审核计划的制定等。
3. 现场勘察审核人员根据审核计划,前往建筑物或场所进行现场勘察。
勘察内容包括建筑物或场所的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标识是否齐全等。
4. 资料审核审核人员对申请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主要包括消防设施设计图纸是否符合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等。
5. 审核意见反馈审核人员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建筑物或场所的负责人。
如果发现问题,将提出整改要求,并要求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6. 整改复查建筑物或场所的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向消防部门提交整改报告。
消防部门将组织审核人员进行复查,确认整改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7. 审核结论审核人员根据现场勘察和资料审核的结果,结合整改复查情况,做出审核结论。
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两种情况。
8. 发放证书如果审核结论为通过,消防部门将向建筑物或场所的负责人发放消防审核合格证书。
该证书是建筑物或场所消防安全的重要凭证,有效期一般为一年。
三、消防审核要求1. 消防设施要求建筑物或场所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这些设施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范进行设置和布局,并保持正常运行状态。
2. 疏散通道要求建筑物或场所的疏散通道必须保持畅通,能够方便人员疏散。
通道两侧不得堆放杂物,疏散标识应明确可见。
3.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建筑物或场所应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组织和责任,制定灭火预案和疏散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消防审核流程
消防审核流程一、背景介绍消防审核是指对建筑物、场所或活动进行消防安全的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消防安全标准和法规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消防审核的流程,包括前期准备、审核申请、审核过程、审核结果等内容。
二、前期准备1.明确审核目的:确定需要进行消防审核的建筑物、场所或活动,并明确审核的目的和范围。
2.收集相关资料:准备相关的建筑图纸、消防设施规划设计文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资料,以便审核人员进行参考和评估。
3.组织审核团队:根据审核的规模和复杂程度,组织一支由消防专家、工程师和相关部门代表组成的审核团队。
三、审核申请1.填写审核申请表:申请人根据要求填写审核申请表,并提交给相关的消防管理部门。
2.缴纳审核费用:根据规定,申请人需要缴纳一定的审核费用,以支付审核过程中的人力和物力成本。
四、审核过程1.初步现场勘察:审核团队对建筑物、场所或活动进行初步现场勘察,了解其基本情况和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2.资料审查:审核团队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和评估,包括建筑图纸、消防设施规划设计文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
3.现场检查:审核团队对建筑物、场所或活动进行详细的现场检查,包括消防设施的设置、消防通道的畅通情况、疏散指示标识的设置等。
4.技术交流:审核团队与申请人进行技术交流,就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与申请人协商解决方案。
5.记录整理:审核团队将审核过程中的资料、记录和意见整理成报告,以备最后的审核结果评定。
五、审核结果1.评定等级: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建筑物、场所或活动的消防安全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等级。
2.颁发证书:对于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场所或活动,颁发相应的消防安全合格证书。
3.整改要求:对于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建筑物、场所或活动,提出整改要求,并设定整改期限。
4.复查评定:在整改期限内,审核团队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评定,确定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六、审核结果的应用1.合格建筑物、场所或活动可以正常运营,但需要定期进行消防安全的巡查和检测。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办理步骤
建设⼯程消防设计审核办理步骤对于建设⼯程消防设计审核办理步骤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办理流程⽹上办理流程1.申请。
申请⼈登录⼴东省⽹上办事⼤厅潮州分厅(⽹址:/)提出申请,上传电⼦材料。
3.受理。
接件受理⼈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申请⼈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
受理后,审查⼈员对材料进⾏审查,在10个⼯作⽇内作出审查决定。
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建设⼯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加盖实施机关印章;不予通过的,出具《建设⼯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场向申请⼈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
申请⼈按约定的⽅式到各市和各县(区)⾏政服务中⼼邮递或领取结果。
本事项的⽹上办理流程见图2《建设⼯程消防设计审核⽹上办理流程图》。
窗⼝办理流程1.申请。
申请⼈到市和各县(区)⾏政服务中⼼或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接件受理⼈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申请⼈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
受理后,审查⼈员对材料进⾏审查,在10个⼯作⽇内作出审查决定。
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建设⼯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加盖实施机关印章;不予通过的,出具《建设⼯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场向申请⼈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消防工程方案审核流程
消防工程方案审核流程一、前期准备首先,进行方案审核前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了解和学习,了解国家建筑消防设施的要求,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设计规范。
对于审核人员来说,要熟悉相关的消防安全知识和专业技术,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和经验。
其次,需要收集相关的建筑图纸、设计方案、材料清单和消防设施的相关资料。
通过对这些资料的了解和分析,对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估。
最后,要对审核流程和标准进行规定和制定,明确审核的流程、标准和要求,制定准确的审核程序,以确保审核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二、方案提交建筑消防设施的设计方案由设计单位进行编制,设计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基本要求、功能要求、技术要求、审核要点等。
在编制设计方案时,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建筑消防设施的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达到消防设施的基本要求。
设计方案编制完成后,设计单位将设计方案提交给相关的消防部门进行审核。
在提交设计方案时,设计单位应当附带相关的设计图纸、材料清单等资料,以便审核人员对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和审核。
三、审核评审方案提交后,审核人员将对设计方案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评审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审查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的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包括建筑布局、构造、材料、设备等方面的要求;2. 审核设计图纸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设计图纸中的内容与设计方案相符;3. 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要求、技术要求等内容进行审核,确保设计方案中的消防设施能够满足建筑物的消防安全需求;4. 对设计方案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帮助设计单位对设计方案进行改进和完善。
审核评审完成后,应当出具相关的审核意见和文件,记录审核过程和审核结果。
四、意见反馈审核人员将审核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应当对审核意见进行认真的分析和回复,提出改进和完善设计方案的方案。
设计单位应当充分重视审核意见,并根据审核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相关的要求和标准。
报消防设计审查流程
消防设计审查流程1. 概述消防设计审查是指对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和消防系统进行审核、评估和审查的过程。
其目的是确保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和系统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能够提供有效的火灾预防、控制和扑救能力,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 流程步骤2.1 提交申请建筑物业主或开发商需要向相关消防管理部门提交消防设计审查申请。
申请材料通常包括建筑平面图、剖面图、消防设备布置图、施工图纸等。
2.2 预审消防管理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检查是否满足基本要求。
如果材料不完整或存在问题,会要求申请人进行补充或修改。
2.3 现场勘察在通过预审后,消防管理部门会派遣工作人员对建筑现场进行勘察。
勘察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用途、占地面积、楼层数等信息,以及现有的消防设施和系统情况。
2.4 技术评审消防管理部门的技术人员会对提交的消防设计方案进行评审。
评审内容包括消防设备和系统的类型、数量、布置位置、管道走向、水源供应等。
评审的目标是确保消防设计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能够满足建筑物的消防需求。
2.5 汇总意见在技术评审完成后,消防管理部门会将各个部门的意见进行汇总,并形成审查意见书。
该意见书包括对设计方案的修改要求和建议,以及需要补充提交的材料和文件。
2.6 反馈消防管理部门将审查意见书反馈给申请人,并要求其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和补充。
申请人需要按照要求进行相应修改,并重新提交修改后的设计方案和材料。
2.7 复核在申请人完成修改后,消防管理部门会对修改后的设计方案进行复核。
复核内容包括对修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满足法规和标准等方面进行检查。
2.8 审查通过如果经过复核后,设计方案达到了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消防管理部门会发放《消防设计审查通过通知书》,确认该建筑物的消防设计方案通过审查,并可以进行后续的施工和使用。
2.9 审查不通过如果经过复核后,设计方案仍然存在问题或不符合要求,消防管理部门会向申请人发放《消防设计审查未通过通知书》,说明未通过的原因和需要改进的内容。
消防设计审核操作规程及流程图
消防设计审核操作规程及流程图一.事项名称: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它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二、实施主体:来宾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三.审核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3、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四、办理时限(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二)承诺办结时限16个工作日五、审核范围1、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2、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3、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4、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5、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6、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7、设有以上第(1)至(6)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8、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9、除以上规定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10、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11、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12、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六、办理流程七、申报材料(一)新建、扩建、改建部分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加盖公章);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设计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及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消防设计文件一套及光盘一份(内容包括总平面图、建施、水施、电施、暖通图等,图纸要盖设计出图专用章);5、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消防证设计消防审核设和手续怎么办及流程
消防证设计消防审核设和手续怎么办及流程(总4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消防证设计消防审核设和手续怎么办及流程网上转载一、申报初步设计消防审核应提交以下资料:(1)建筑工程项目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建筑平、立、剖面图;(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专篇说明;(3)自动消防系统初步设计图。
二、申报建筑内部装修工程设计审核(1)领取填写《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2)报送室内装修设计图纸及动力、照明等电气线路布置图、空调风管走向平面图、系统图一套;(3)装修防火材料相关证书、性能说明及法定检测机构检验报告。
三、申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1)建设单位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附消防产品相关证书、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消防工程竣工图、工程施工调试开通记录、隐藏工程记录、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等相关资料;(2)提交《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有关批复文件;(3)重点建筑工程应提供本工程的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以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管理人员名单。
四、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和验收时限(1)公安消防机构对送审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应当及时审核,从登记收图之日起,一般建筑工程应当在10日之内,国家、省级重点建筑工程以及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应当在20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需要组织专家论证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可以延长至30日。
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即为同意。
(2)公安消防机构在接到建设单位消防验收申请时,应当查验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等消防验收申报资料。
资料齐全后,应当在10日之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在消防验收后7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3)对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交整改情况报告,申请复验。
消防审核流程
消防审核流程一、概述消防审核是为了确保建造物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详细介绍消防审核的流程和相关要求。
二、审核前准备1. 提交申请:建造物的业主或者管理单位需要向当地消防部门提交消防审核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如建造物平面图、消防设施设计图纸、消防设备清单等。
2. 审核费用缴纳:根据当地规定,申请人需要缴纳一定的审核费用。
三、审核流程1. 材料初审:消防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包括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等。
如发现问题,将通知申请人进行补正。
2. 现场勘察:消防部门将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检查建造物内外的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包括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器材等。
3. 技术评审:消防部门将对勘察结果进行技术评审,评估建造物的消防安全性。
评审内容包括消防设施的设置是否合理、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齐全等。
4. 审核意见反馈:消防部门将根据评审结果,向申请人提供审核意见反馈。
如果存在不合规的地方,将告知申请人需要进行整改。
5. 整改复查:申请人根据审核意见进行整改,并向消防部门提交整改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
消防部门将组织人员进行复查,确保整改符合要求。
6. 审核结果:消防部门根据整改复查结果,确定审核结果。
如果整改合格,将颁发消防合格证明;如果不合格,将告知申请人需要重新整改。
四、审核要求1. 建造物平面布局合理,消防通道宽度符合要求,保证人员疏散通道畅通。
2. 消防设施设置齐全,包括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源等。
3. 消防器材配备到位,如灭火器、消防栓、防烟排烟设备等。
4. 建造物内部装修材料符合防火要求,减少火灾蔓延的风险。
5. 建造物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6. 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审核结果处理1. 合格:如果审核结果合格,消防部门将颁发消防合格证明,建造物可以正常使用。
消防审核流程
消防审核流程标题:消防审核流程引言概述:消防审核是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环节,对建造物、场所进行消防审核是预防火灾、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消防审核流程是指对建造物、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和监督的一系列程序和步骤。
本文将详细介绍消防审核流程的各个环节。
一、申请审核1.1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建造物的平面图、消防设施设计图纸、消防设施设备清单等。
1.2 缴纳审核费用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审核费用,费用的多少普通与建造物的规模和等级相关。
1.3 预约审核时间申请人需要与相关消防部门预约审核时间,确保审核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二、现场审核2.1 检查建造物结构消防审核人员会对建造物的结构进行检查,确保建造物的结构符合消防安全标准。
2.2 检查消防设施审核人员会对建造物内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疏散通道等,确保设施齐全有效。
2.3 评估消防安全风险审核人员会评估建造物的消防安全风险,提出改进建议,确保建造物的消防安全性。
三、审核结果3.1 合格如果建造物的消防设施完善,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审核结果将为合格,建造物可以正常使用。
3.2 不合格如果建造物的消防设施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标准,审核结果将为不合格,需要整改后重新审核。
3.3 整改期限对于不合格的建造物,审核部门会赋予整改意见和期限,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四、后续监督4.1 定期检查审核部门会对已经通过审核的建造物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性和完好性。
4.2 随机抽查审核部门会不定期对建造物进行随机抽查,以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4.3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建造物,审核部门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保障公共安全。
五、持续改进5.1 宣传教育消防审核部门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消防安全的重视和意识。
5.2 政策法规更新消防审核流程会随着政策法规的更新不断完善和改进,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性。
消防审核流程
消防审核流程引言概述:消防审核流程是指对建造物、场所等进行消防安全审核的一系列程序和步骤。
通过严格的审核流程,可以确保建造物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本文将详细介绍消防审核流程的五个部份。
一、准备工作1.1 确定审核目的在进行消防审核之前,首先需要明确审核的目的。
例如,是对新建建造物的消防设施进行审核,还是对已有建造物的消防安全进行复查。
明确审核目的有助于确定审核的重点和范围。
1.2 采集相关资料在进行消防审核之前,需要采集相关的资料。
这些资料包括建造物的平面图、消防设施的设计图纸、消防设备的维护记录等。
采集充分的资料可以为审核提供依据,确保审核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1.3 组织审核团队消防审核通常需要由专业的团队来完成。
团队成员包括消防工程师、建造设计师、消防设备维护人员等。
组织一个合适的审核团队可以确保审核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二、现场勘查2.1 检查建造结构和布局在现场勘查中,需要对建造物的结构和布局进行检查。
包括建造物的楼层、出入口、通道、防火门等。
通过检查建造结构和布局,可以确定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2.2 检查消防设施和设备现场勘查还需要对消防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
包括消防水源、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通过检查消防设施和设备的完好性和有效性,可以评估建造物的消防安全状况。
2.3 检查消防管理制度现场勘查中还需要对消防管理制度进行检查。
包括消防演练的频率、员工的消防培训情况等。
通过检查消防管理制度,可以评估建造物的消防管理水平。
三、审核报告编制3.1 汇总勘查结果在完成现场勘查后,需要将勘查结果进行汇总。
包括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不合格的消防设施和设备等。
将勘查结果进行清晰的分类和整理,为后续的审核报告编制提供依据。
3.2 分析问题原因在审核报告中,需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
例如,消防设备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维护不及时或者设备老化等。
通过分析问题原因,可以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3.3 提出改进建议在审核报告中,需要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行政许可办事指南一、办理程序1、新、改、扩建及内部装修工程的设计依法应由消防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2、建设单位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原市便民服务中心)消防窗口领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3、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及有关资料、图纸一并报送消防窗口;4、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为“同意”的意见,即按审核同意的施工图纸资料进行施工;5、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为“不同意”的意见,则应当按照意见书的要求修改有关消防设计,并按程序重新申报防火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二、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各阶段需提交资料1、新建、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建设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法人签字、被委托人签字、被委托人、法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甲、乙级建筑勘察设计资质和消防专业设计资质);设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等复印件)【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和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文件云公消【2009】102号文件】(5)消防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单位出具的消防设计专篇、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给排水施工图、采暖通风施工图、电气施工图、建筑灭火器配置图、工业建筑中相关的工艺施工图及设计说明等的设计蓝图及电子光盘)。
【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6)涉及专家评审工程,请提供专家评审申报材料(包括:特殊消防设计文件,或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集体会审、专家评审意见及有关记录和材料);(7)建设工程消防质量建设单位承诺书【包括: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设计单位出具的各专业设计人员名单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填写承诺书人员:建设、设计、被委托人、设计单位图纸会签人员及设计专篇会签人员与涉及整个工程相关人员等);以上内容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依据《云南省公安厅文件云公消[2013]225号》】;(8)质量回执(窗口、消防)。
广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办事指南
附件1广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办事指南一、办理范围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特殊建设工程办理消防设计审查业务。
不适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
二、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4月23日全国人大最新修订)。
(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下称《暂行规定》)。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6号)。
(四)《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2010年7月23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
(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六)《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粤建质函〔2020〕228号)。
三、受理条件与部门分工符合《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受理条件与部门分工按下表执行。
特殊建设工程受理条件与部门分工表【备注】1.建设工程应完成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各项设计内容后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完成工程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各项内容按规定申请消防验收或备案。
2.为切实降低企业负担,并与之前的习惯做法相衔接,保留免于审验的项目范围。
已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消防备案的建筑,其内部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含本数)场所(不含民用机场航站楼、地铁站厅内设商铺)的装修工程,如建筑类别、使用功能、防火分区及其分隔设施、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未变,且选用的建筑材料燃烧性能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可不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该装修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按照《暂行规定》第八条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消防审核流程
消防审核流程消防审核流程:一、背景介绍:消防审核是指对建筑物、场所等进行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管理的审核工作。
通过审核,可以确保建筑物或场所的消防设施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以提高火灾防控能力,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二、审核申请:1. 申请人需向相关消防部门提交审核申请。
申请材料一般包括建筑物或场所的平面图、消防设施设计图、施工图纸、消防设备清单等。
2. 申请材料需按照消防审核要求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审核准备:1. 消防审核部门收到申请后,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准备工作。
审核人员一般包括消防工程师、消防设备专家等。
2. 审核准备工作包括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准备审核所需的工具和设备、安排审核时间和地点等。
四、现场审核:1. 审核人员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前往申请建筑物或场所进行现场审核。
2. 现场审核主要包括对消防设施的实际情况进行检查、对施工质量进行评估、对消防设备的性能进行测试等。
3. 审核人员需记录现场审核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如存在的问题、建议的改进措施等。
五、审核报告:1. 审核人员根据现场审核情况,编写审核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审核结果、存在的问题、改进意见等。
2. 审核报告需经审核人员签字确认,并交由审核部门进行归档。
六、审核结果:1. 审核部门根据审核报告和相关法规、标准,对审核结果进行评定。
2. 审核结果一般分为合格、不合格和待整改三种情况。
3. 如审核结果为不合格或待整改,申请人需按照要求进行相应的改进和整改工作,并重新提交审核申请。
七、后续跟踪:1. 审核部门对审核结果为待整改的项目,将进行后续跟踪,确保整改工作的有效进行。
2. 审核部门可根据需要进行现场复查,以确保整改措施的实施和有效性。
八、审核周期:1. 审核周期根据具体的审核项目和申请材料的复杂程度而定,一般为15个工作日左右。
2. 审核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需延长审核周期,审核部门需提前通知申请人。
消防办事指南最新版
消防办事指南最新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消防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大家能够顺利地办理与消防相关的事务,下面为您带来最新、最全面的消防办事指南。
一、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1、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如果您正在进行新建、扩建或者改建工程,需要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提交消防设计审核申请。
申请时,需准备以下材料:(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4)消防设计文件,包括平面图、剖面图、消防设施布置图等;(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消防救援机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您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并给出审核意见。
如果审核通过,您可以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工程竣工后,还需要进行消防验收。
验收申请材料与审核申请材料类似,同时还需要提供工程竣工报告等相关资料。
2、室内装修工程对于室内装修工程,也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
申请材料包括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装修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装修设计文件等。
二、消防安全检查1、公众聚集场所如果您经营的是公众聚集场所,如商场、宾馆、饭店、KTV 等,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当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4)场所平面布置图;(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消防救援机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查,并出具检查意见。
只有通过消防安全检查,您的场所才能正式投入使用或营业。
2、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如演唱会、庙会等,预计参加人数在 1000 人以上的,承办人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 20 日前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提出消防安全检查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活动方案、场地租赁合同等。
三、火灾事故调查如果不幸发生火灾事故,消防救援机构会进行火灾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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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计审核办事指南一、审核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江苏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3、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二、审核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1、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1)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2)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3)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4)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5)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6)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2、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1)设有第1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2)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3)本条第(1)项、第(2)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4)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5)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6)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三、办理流程四、申请资料(一)新建、扩建工程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页面需盖建设单位公章);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还没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需出示工商名称核准书)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需本单位加盖公章);3、设计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文件、消防设计质量承诺书(需设计单位加盖公章);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5、消防设计文件(符合公安部规定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注:以上要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须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
(二)改造、内装修工程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页面需盖建设单位公章,无章的需法人签字并按手印);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还没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需出示名称核准通知书)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需本单位加盖公章,无章的需法人签字并按手印)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3、设计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文件、消防设计质量承诺书(需设计单位加盖公章);4、消防设计文件(符合公安部规定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注:以上要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须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
五、申报方式建设单位应当将申报资料报送消防受理窗口。
六、审核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应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七、审核结果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意见:1、设计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2、消防设计文件的编制符合公安部规定的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3、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级、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电源及配电、消防设施等的设计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4、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
八、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九、收费不收费。
消防设计备案办事指南一、备案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江苏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3、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二、备案范围除需要申请消防设计审核以外的建设工程,应当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备案。
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设计备案。
三、办理流程四、申报资料(一)新建、扩建工程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需盖建设单位公章);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还没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需提供名称核准通知书)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需本单位加盖公章,无章的需法人签字并按手印);3、设计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文件、消防设计质量承诺书(需设计单位加盖公章);4、消防设计文件(符合公安部规定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注:以上要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须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
(二)改造、内装修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页面需盖建设单位公章);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还没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需出示名称核准通知书)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需本单位加盖公章,无章的需法人签字并按手印);3、设计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文件、消防设计质量承诺书(需设计单位加盖公章);4、消防设计文件(符合公安部规定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5、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需要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注:以上要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须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
五、备案时限和方式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送申报资料到工程所属辖区的消防受理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将建设工程相关信息录入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出具加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印章的备案凭证,由系统中预设的抽查程序随机确定抽查对象。
六、备案检查时限对被随机确定为抽查对象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收到消防设计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完成图纸检查,制作检查记录。
检查结果在“消防办事大厅”系统中公告,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七、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未依法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法处罚,责令建设单位在五日内备案,并确定为检查对象;对逾期不备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备案期限届满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建设单位停止施工。
八、收费不收费。
消防验收办事指南一、验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江苏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3、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二、验收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1、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1)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2)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3)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4)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5)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6)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2、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1)设有第1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2)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3)本条第(1)项、第(2)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4)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5)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6)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三、办理流程四、申请资料(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封面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末页加盖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公章);(二)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三)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四)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或者加盖销售单位或生产厂家红章的复印件);(五)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六)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或者加盖销售单位或生产厂家红章的复印件)、出厂合格证;(七)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八)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应加盖出图章和竣工章);(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申报方式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将申报材料报送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消防受理窗口。
六、验收时限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七、验收结果对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对综合评定结论为不合格的,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
八、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