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医学院20172018学年校级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实
同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2017年版)
同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2017年版)一、本细则依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整体要求和研究生奖学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适用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级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社会捐资设立的校级研究生奖学金和学校出资设立的奖励性质的研究生奖学金)以及在学校相关部门备案并与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统一评审的院系级研究生奖学金。
二、奖励对象和评审条件,参照国家与学校相应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及通知。
三、研究生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为: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积极参加校内外科研和各种有益活动;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科研成绩明显,发展潜力突出;6、申请社会活动奖学金者,要求积极参与组织各种有益活动或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且表现突出。
7、申请面向新生的奖学金者,要求入学考试成绩或考核评价结果名列前茅,并在入学前一阶段取得突出成绩。
四、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评选;1、评奖学年内出现过课程不及格2、被认定违反研究生学术行为规范者3、无正当事由未按规定注册者4、处于休学期间者5、受学校记过以下处分者,一年内不得参评;受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者,在校期间不得参评。
6、未经导师同意自行在校外兼职者;7、每学年听讲座不满五次者;8、对在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研究生,一经查实,除追回所得外,在校期间不得再次申请,并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五、评审原则:1、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支撑材料,结合其综合表现等进行评审。
2、综合考虑研究生的思想道德、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活动等方面,对博士生侧重考虑科研成果。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纳入统一评审范围的校级研究生奖学金,在同一评审年度内不可兼得,申请国家奖学金但未获得者,相应申请材料仍可以进入下一个序列的奖学金评审环节。
4、作为评审支撑材料使用的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作品,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同济大学法学院。
关于2018同济大学修订《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的通知
同济大学文件同济学〔2018〕59号关于修订《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的通知各单位:《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经主管校领导审核同意修订,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大学2018年8月25日—1 —附件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第一条总则为了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进取,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和《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奖励对象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在读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具体包括以下各类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2.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未在校学习的,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超出学制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2 —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3.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当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新生身份参与评定。
第三条奖励标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由国家制定,目前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万元/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人。
第四条评奖条件:1.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5)学术型研究生要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原则上要有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专业学位研究生要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2.限制条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研究生,不得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3 —(1)上一学年内出现过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者;(2)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3)无正当事由未按规定注册者;(4)提供虚假材料者;(5)参评学年学籍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6)处于违纪处分期内者;(7)其他经学校、学院认定不符合参与评奖规定的情况。
同济 奖学金 设置
同济奖学金设置
同济大学为鼓励学生奋发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发展,设置了多种奖学金。
部分奖学金设置情况如下:
- 本科生:
- 学习奖学金:获奖面30%,一等奖4000元/人,获奖面5%,二等奖2000元/人,获奖面10%,三等奖1000元/人。
- 单科竞赛奖。
- 社会活动奖:获奖面4%,一等奖1000元/人,获奖面2%,二等奖500元/人,获奖面2%。
- 研究生:
-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1200元/人。
- 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1000元/人。
同济大学还设有多项学生助学金、帮困基金,学生可视个人情况向学校提出申请。
学生如有经济困难,可申请由农业银行提供的低息助学贷款。
具体的奖学金设置和评定方法可能会因学校政策和年级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你咨询所在院系或同济大学学生事务部门。
同济大学优秀博士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同济大学优秀博士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同研2010【43】为进一步深化培养机制改革,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鼓励博士生潜心科研,积极创新,同济大学从每年入学的全日制博士生中选拔优秀学生给予资助。
本办法自2010级全日制博士生开始实施。
本资助分三阶段落实,每阶段分别选拔。
一、奖学金设立目标及标准优秀博士生第一阶段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新生入学时,设100名新生奖学金,标准0.5万/人,鼓励入学时成绩优秀、具有良好的教育经历及较强的科研能力的博士生;研究生院按照每级各院(系、所)全日制博士生人数占全校全日制博士生总数的比例、生源质量情况、学科建设、培养能力、培养质量、院系贡献等绩效,向各院(系、所)下达优秀博士生资助名额。
各院(系、所)根据本单位优秀博士生资助名额,按照入学时生源质量等因素选拔资助对象。
优秀博士生第二阶段奖学金:第三学年初,设50名优秀博士生一等奖学金,标准1万/人;100名优秀博士生二等奖学金,标准0.5万/人,奖励在学期间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完成中期考核、撰写了高水平论文及取得高质量科研成果的博士生;各院(系、所)遴选在科研、博士学位论文写作等方面具有培养潜力的博士生作为资助对象。
优秀博士生第三阶段奖学金:第四学年初(满学制) ,设80名优博培育奖学金,标准1.5万/人,奖励在校期间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并愿意继续参与科学研究、撰写高水平论文的博士生。
各院(系、所)在学生满学制时,对延期毕业的博士生进行遴选,遴选在科研、博士学位论文写作等方面具有培养潜力的博士生给予优秀博士生奖学金资助,资助期至第四学年结束。
第五学年初,在原有80名获奖者中遴选40名在学博士生,继续给予优秀博士生奖学金资助,标准1.5万/人。
资助期至第五学年结束。
二、奖学金选拔依据第一阶段:该阶段奖学金在招生工作中评定。
1)奖励优质生源的直博生。
具体要求:a)本科来自全国重点学科专业,本科成绩排名在所在专业 前 10%的直博生(包含本校直博生)。
同济硕士奖学金标准
同济硕士奖学金标准
同济大学针对硕士研究生设立了多种类型的奖学金,具体标准如下:
1. 同济大学优秀硕士生奖学金:每年设立名额,主要根据入学考试成绩、研究生阶段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确定,每年提供一定的学费减免和生活费补助。
2. 同济大学国际硕士生奖学金:为外籍硕士研究生设立,面向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根据学习成绩和相关评价推荐,提供一定学费减免和生活费补贴。
3. 同济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生奖学金: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根据学习成绩和相关评价确定,提供一定的学费减免。
4. 同济大学留学生奖学金:为留学硕士研究生设立,根据学习成绩和相关评价确定,提供一定学费减免和生活费补贴。
具体每个奖学金的金额和资助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年份和具体情况有所调整,学生可以参考同济大学的官方网站或咨询招生办公室了解最新的奖学金政策和标准。
同济硕士奖学金标准
同济硕士奖学金标准
同济大学对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 入学后,所有纳入奖助体系的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生都可以获得8000元/学年的全额学业奖学金。
2. 纳入奖助体系的硕士研究生还可以获得不少于600元/月的助学金,每年发放10个月。
3. 纳入奖助体系的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助教和助管的岗位,获聘后可得到额外资助。
4. 所有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可参加有关专项奖学金评定。
此外,同济大学还有优秀博士新生奖学金、优秀博士生奖学金、优秀硕士生奖学金、研究生社会活动奖学金、校外捐赠冠名奖学金等。
其中,优秀博士新生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优秀博士生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1万元/人,优秀硕士生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也为5000元/人,而研究生社会活动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也为5000元/人。
校外捐赠冠名奖学金的奖励标准则根据具体捐赠协议执行。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访问同济大学官网或咨询学校相关工作人员,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为适应研究生培养的新形势,根据高校研究生培养的总体目标,结合我校研究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评审办法:一、研究生各类校外捐赠奖学金(一)评审对象凡在校就读的国家计划内招收的非定向研究生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均可参加评奖。
(二)评审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 积极参加校内外科研和各种有益活动。
4.努力学习,积极进取,业务学习和科研工作成绩显著:(1)一年级硕士生,学年内所修课程成绩合格,专业学位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在教学班内排名为前10%,公共课成绩达到本学年内全校排名前10%。
(2)二年级硕士生,学年内所修课程成绩合格;学位论文按期开题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中期考核通过,学年内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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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二年级博士生,学年内所修学位课程成绩合格,并至少有两篇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
(论文发表期刊参见《同济大学各学科核心期刊目录》,论文篇数计算方法参见《同济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规定》)。
(三)申报、评审程序1.各类奖学金均须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
2.申请者所在单位评议、推荐和初审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后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
4.颁发证书及奖学金。
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一)评审对象与条件与“研究生各类校外捐赠奖学金”的评审对象与条件相同。
(二)申报、评审程序1.各类奖学金均须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2.申请者所在单位评议、推荐和初审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同济硕士奖学金标准
同济硕士奖学金标准
摘要:
一、奖学金的种类及金额
二、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三、奖学金的申请流程
四、奖学金的评定标准
五、奖学金的注意事项
正文:
同济硕士奖学金标准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同济大学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
其中,国家奖学金金额最高,为每生每年2万元;同济大学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金额相对较低,分别为每生每年1万元和5000元。
申请同济硕士奖学金的条件主要包括学习成绩、学术研究、社会活动以及家庭经济情况。
学习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标准,通常要求申请者在班级或专业内排名靠前;学术研究方面,申请者需要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并有一定的研究成果;社会活动方面,申请者需要在校园内外的活动中积极参与,并有一定的领导能力;家庭经济情况方面,申请者需要符合一定的经济条件,以保证其能安心学习。
申请同济硕士奖学金的流程主要包括了解申请条件、准备申请材料、提交申请、等待审核以及发放奖学金。
在申请过程中,申请者需要关注申请时间,并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
一旦获得奖学金,申请者需要按照规定使用奖学金,用于学习和生活。
同济硕士奖学金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学习成绩、学术研究、社会活动以及家庭经济情况。
其中,学习成绩占50%,学术研究占30%,社会活动占20%。
家庭经济情况作为参考因素,不纳入评定标准。
同济大学医学院2017届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同济大学医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精神和《同济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的实施办法》和《同济大学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试点项目推荐免试生招生简章》,结合医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具体负责。
推免领导小组名单:组长:由医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本科生教学、研究生的副院长,院长助理组成推免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学工办、教学办、研究生办,相关辅导员二、名额确立:1、常规推免名额由学校分配至学院,名额不限制科学学位、专业学位,不限制校内外名额。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专业学位结合项目(以下简称规培推免)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名额由学校单列。
3、临床医学(贯通培养)单独执行计划,报名及选拔方式与五年制同。
三、申请对象及条件:1、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凡学习绩点达到3.5以上,目前没有不及格课程(任意选修课除外),英语六级合格,均可申请常规推免。
凡学习绩点达3.0以上,均可申请规培推免。
四、选拔办法及流程:(一)学生申请:1、参加正常推免并获得推免申请资格的同学准备以下材料:1)申请表一式两份2)佐证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或者左侧鱼尾夹固定。
3)填写汇总表,发送电子版至yixue@2、凡符合规培推免条件及未通过常规推免的学生可申请参加规培推免,详细报名方式见《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试点项目推荐免试生招生简章》。
同济大学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同济大学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18年9月4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为了激励我院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进取,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根据《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包括优秀博士生奖学金、优秀硕士奖学金、研究生社会活动奖学金和校外捐赠冠名奖学金等)的评定。
一、奖励对象1.奖励对象为我院在读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2.当年毕业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资格。
超出学制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除2018级之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可在原学制后适当延长一年参评外,其他超学制学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二、名额分配1.分别根据机械和能源两大学科的博士生和硕士生人数比例分配名额;除新生奖学金外,根据奖学金向高年级倾斜的原则分配名额,二年级占总名额的40%,三年级及以上占总名额的60%;2.社会活动奖学金单列评选;3.若符合奖学金评选条件的研究生人数少于分配的名额,则遵循先同等学历学科内调整、然后在年级内不同学科调整、最后全院调整的原则。
三、评奖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积极参加校内外科研和各种有益活动5.参评时间段内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各个环节,所修科目达到合格以上(以原始成绩为准);6.三年级硕士生及所有博士生要求参评时间段内需有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SCI源期刊,EI源期刊的录用通知,录用通知仅限毕业前最后一次参评奖学金时使用);7.参评学年内至少参加4次学院及学院以上层面组织的第二课堂活动(不含有学分的专业讲座),博思论坛主讲1次等同于参加4次二课堂活动;8.积极参加校内外科研及公益活动,其中申请社会活动奖学金者,要求参评学年内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学年,或积极组织、参与各种公益活动且表现突出,公益分满3分(其中不含献血加分)者。
20172018学年本专科生学校奖学金三好标兵三好学生
2017-2018学年本专科生学校奖学金、三好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一、临床医学院(一)学业优秀奖学金(504人)1.一等奖学金(29人)(1)2014级(7人)吴爱华吴茂蒋丽梦李玉蓉吴亚魁张梦婷周汪洁(2)2015级(7人)杨若蕊倪冠男王若琛刘晓彤郑佳熠杨曼裴文君(3)2016级(7人)刘琳华迪陈洁施艺朱琳傅少琪方颖(4)2017级(8人)张洁张晓艳于淑洁胡晓洁潘银雅金奇超卢宁李佩景2.二等奖学金(119人)(1)2014级(30人)张悦李冰青陈思琪牛冰倩杨君红陈利婷何敏谢凤琴蔡依梦周涛金怡珊汪倩玲方玉成王佳宇卢晓秋黄君贤李欣刘俊芳吴松朱凯璐张佳雪王晶陈超胡飞钱艳芳徐萌卉汪书琴吴璇王恒鲍越超(2)2015级(29人)吕康甲陶鑫江淼吕文雯潘李萌吴锦秀韦祎程航何心怡王一玮张泉吴茗俞刘珍雄王波波张曼杨天慧程莉莉项糖糖詹艳艳贺征李翠英朱港归刘春红王硕丁小川王子悦朱颜方秋娜李玮(3)2016级(30人)王文婷邬亦昕沈甜甜汪啸弘吴雨晴查新月杜宇琦黄雯雯吴寒张倩倩殷汕凤施冬玲焦慧王灿灿班燕芳王玲玲任婷李玲巧蔡润林浩然陈啸晗夏超园应泽生陈若昕宋悦李浩王玉倪茜彭云侠李甚蓝(4)2017级(30人)张慧敏洪湄涂婷肖雨邓剑寒陈瑞钱菲张小丫於珂欣杨文杰贾宏琴王月胡梦寒詹媛媛杨婧文许懿潘悦琪包威陈雪卿江璧秀丁晶晶熊苏婉张世厚朱宗鑫孙婷胡雨晴高旭康解玉洁卢敏蒋燕蒙3.三等奖学金(356人)(1)2014级(88人)杜晓倩陈慧黎王丹潘欣芳汪培君贾亮戴建伟胡安琪杨妹黄炜李景朱钰钰刘菲朱兴武张欣倪颖王竹青李玲玲邓丽华伊敏李艳梅管国宇孙影李艮迎张璇李峙玉王玉龙郎鹏翔马娜娜潘丹仙刘聪颖胡嘉钰丁慢玲林东瑞焦凌峰左婷婷温子昂方宁何姣姣刘季高昂程子涵江佳慧胡瑞雪杨旭吴胜男罗盛宁周莹莹袁兴世胡梦含李翠芹李青竹李平平陆晓倩程颖杨阿强周智丽汪丽红朱琴陈艳高芳许木兰黄水琴刘悦周鑫璐史梦琦吴文韬胡雪峰黄硕邹毅任之初黄慧娟马莞恬雍家成许草阮持义戴传君屈晨晨高沈核孙蓉陶娟娟刘招弟卜云翎汪杨赵良辉陈长红刘亚萍费帮月(2)2015级(87人)王文宇杨静范培党刘军杨婧华樊惠陈树王文晴汪玲张杨冯倩蓉陈钦昊邓凯姚祖贤周雨薇刘昆刘宇峻王配斯郭娜君王永康王雅洁徐思凡李晨王微胡珍郭马娣杨雯静张业凡许亚龙陈瀟瀟张文娟龙汝沛邵渝欢杨文喆应华健金亮丽章文丹李浩天危如梦刘警安唐惠敏胡章敏杜长虹周玥熊玉红马驰刘小露姚惠高喆常宇红刘悦朱晨陈红娟汪露露凌晨吴志恒邓元雪周先飞张严李子辉杨孟珂胡婷婷谢雅楠张梦庄雪利胡薇薇李沈胡陈芮陈辉严维佳王加丽李干修黄平叶昊孙蕊蕊程健疏文志孙小言吴洁姚婷张梦怡许影叶灵润谭骞李中兰杜念慈任智慧(3)2016级(89人)马文捷金雨洁程嘉慧刘桐刘庆庆叶伟朱苗姜佳惠顾可可洪晓文管贺龙刘华丽张旭傅金玲杨娜妮王浩潘越许皓兰胡洪涛张晴姚鹏程耿雨晴王广娟毕紫琳王文静徐婕姚玮琦马夕燕吕斯德王天慧姚鑫宇高欣周莉方李凤王秋妍陶渊博李艳文李欣雨唐尚尚陈礼马晓雨肖园园代媛妹居洪磊尚盼盼丁丝雨侯新刘悦台倩倩何萍倪诗垚韩帅帅王汉全陈慧慧倪芳芳朱首龙王倩格司雨晴程素素张翠文魏晓洁花少奎张营郭言运葛乾子姚云高婉茹程慧慧王欣然关聪李璞纯李晨昕李佳慧朱艳红轩冲徐诗逸洪新宇王雨帆郎正卉李华梅汪琰李岩蒋婉云王玖柒胡杰袁润萍兰明朗宋秀纳王江(4)2017级(92人)王东苑许诺李淼胡耿维王艺璇徐芝微李安民王亮朱媛陶玉坤樊敏张玲玲汪承洁苏从玲方雨婷汪雯逸桂琪王雪茹项双双王旻寒方杜娟肖霜杨聪聪毛爱琦李静季鹏王敏洁袁昂方舟吴婧牛龙渊翟宇润涂清程馨阳胡悦朱颖欣张警丽刘莹江莉丁佳慧何玉欣王莹莹朱寅夏崔丽丽吴浩宇陈晓晖姜声媛潮鲜刘悦陈晴朱凤娇孙岩陈依平周欢李林瑞何萌萌胡成龙胡钰洪郑超李旭刘梦丽刘虎王颖白如冰窦吉杨金磊陶长锐王家岚刘进玲陈钰文许雨墨杨欣蓉史小萌方寅羽余惠华张砚珂杜静彤胡策张旭洋孙超阳胡雪艳孙杰戴青云文龙星刘蕊于灿灿宋洁崔雨琦刘秋阳伍艺姜燕陈如英(二)精神文明奖学金(124人)陈思琪汪培君李景张欣林东瑞方宁吕书悦赵志成陈蕊柯宗潘刘进全陈富荣齐臻姬福浩荣茜沈界泉江楠翟文娟吴亚魁胡飞王恒周鑫璐刘招弟丁彩云郭菁蔡飞娜王成龙张金涛席俊仪陈琦毛梦杰罗贤辉费帮月郝姣江淼杨婧华刘宇峻魏超陈锐殷晴晴周黎朦张培马义仁韦琪杨晨贾晨曦喻荣莉彭艳张璐璐刘晓曦吴哲逸王涛郑佳熠王硕吴志恒胡婷婷王加丽苏玉祝安洋陈悦董苏薇张雅蓓费勇强朱琳李玲巧代肖吕斯德周莉王汉全武柏彤黄香港韦笑韩汪含琪郑鹏代雨薇章友威陈功孙睿马旭王成龙刘巍王要龙邬文正王睿恺张炜婷方永鑫李岩松胡中林汤智慧徐仁珺傅少琪童云涛王江金奇超陈瑞朱宗鑫樊敏苏从玲袁昂方舟吴婧潮鲜彭定江王珂苏姗姗朱宽宽白晓慧杨超葛孟娟赵欣谢梦蓉宋一鸣沙彦广王宇坤孟文翟笃环陈楠曾坚锋周曼陈东孙杰史孙孝吴鹏程石宛灵(三)体育活动奖学金(105人)沈界泉刘宇峻王汉全陈功王成龙陈瑞樊敏彭定江苏姗姗沙彦广李艮迎丁慢玲胡瑞雪王静王月梁旭辉杜宇轩董悦曾义纯安金喜程文静李波胡舸扬鲍洋萍张杨徐洁周雨迪许新杭宫程李姗刘利利汪杜婷李瑞陈宝荣丁嘉敏施武安程磊曹健秋汪林倪兵范思哲詹艳艳刘春红王子悦疏文志胡天翊叶祖亮胡金鹏汪越叶海祁筱筠裴文君李中兰陈洁施艺沈甜甜任婷蔡润陈啸晗张旭陈永恒耿雨晴王文静陈礼杨伟坤孟想陈付群伯红光光磊黄耀凯郭宇许志鹏张枫林王智吴永辉杨锴昱许安孙洋张珍宋秀纳于淑洁王月许诺桂琪陈晓晖刘悦洪郑超舒红耿寒青陆阳杨德婷刘子婕夏行之田澍雨陈中德张开磊陈梦啸杨旭郝瑶姚吉祥吕桥潘啸然檀智伟李佩景崔雨琦(四)科技创新奖学金(127人)张欣江楠刘招弟丁彩云蔡飞娜郝姣刘宇峻张培杨晨喻荣莉王硕吴志恒胡婷婷朱琳周莉邬文正张炜婷陈瑞朱宗鑫孙杰丁慢玲徐洁叶海于淑洁耿寒青王丹朱钰钰管国宇李峙玉马娜娜焦凌峰赵倩茹李祥瑞王逸枭沈天爱韦旭周倩曾晓凡孔海龙高祥龙高道宽吴霄汉陆晓倩吴文韬黄硕马莞恬王鹏宇孟雪晨葛进耿梦婷童成成陈曦方洁朱玮王峰吕康甲何心怡程莉莉王文宇郭马娣沈丹丹戴承晔张博为葛子豪邹玉霞王国伟陶红王子谦杨曼胡陈芮梁飞腾胡叶挺易方正胡鑫陈升王文婷邬亦昕宋悦洪晓文张晴姚鹏程姚鑫宇方李凤李欣雨徐诗逸单晓彤丁飞雨赵葛李菲凡黄滔张艺璇董琪董震韩春佳张瀚文王震汪书然刘啸李岩苏哲刘阳胡晓洁肖雨潘悦琪包威江璧秀熊苏婉胡耿维李安民陶玉坤汪雯逸肖霜翟宇润何玉欣苏天宇丁娜娜徐磊刘婷韩新冉奚尔玮宋靓姚杨梅赵琳琳戴政陈涛许凯星张星宇(五)文艺活动奖学金(120人)汪培君张欣陈蕊柯宗潘张金涛费帮月陈锐张培吴志恒陈悦武柏彤黄香港徐仁珺孟文李波徐洁宫程胡金鹏祁筱筠蔡润王文静王智许诺檀智伟戴承晔赵葛张瀚文汪书然刘阳何玉欣宋靓姚周涛刘菲韩梅何姣姣金海娣解国莉孙亚楠方谱童星周笑笑王淼邓梦路袁晓婧杨晨王晶程颖邹毅任之初许草孙蓉王子杨韩旭李浩庄雪枫郑玉林程嘉懿郭娜君李晨周玥熊玉红邓梦玲张学同甄长君王心宇夏文丽张旋徐靓刘阳黄沁方咏絮汪怡慧程前后起秀李瑞和韩帅帅姚云饶天宇郭靖靖夏玮张慧敏燕国庆高文丽袁银莉赵昕晋雨婷费凡刘香俊杨毓洋赵紫琳王鹏飞陈璐王君怡李璐瑒张慧敏贾宏琴陈依平王家岚章钰涵袁昕逸郑宇辰刘明惠王宇婷张明熙陈泉杜雅洁徐梦冉彭龙霞张晓宇孙浩凌晨阳任珂萱王宇乐陈金韩蕊郑太涵何大山文龙星伍艺谈雅玲(六)团学工作奖学金(127人)李景张欣赵志成柯宗潘刘进全陈富荣荣茜江楠吴亚魁丁彩云郝姣张培张璐璐吴哲逸吴志恒董苏薇武柏彤韦笑韩陈功王成龙王江陈瑞朱宗鑫沙彦广王宇坤翟笃环周曼叶海蔡润张枫林孙洋高道宽吴文韬方洁何心怡王文宇梁飞腾陈升宋悦方李凤董震江璧秀陶玉坤韩新冉张星宇金海娣孙蓉韩旭周玥熊玉红甄长君张旋晋雨婷王宇婷任珂萱郑太涵李玉蓉程子涵宋高超刘港程强闵书慧宗一鸣徐昕孙华蓉徐逸安涂津琦李欣张佳董爽戚玉琴夏强先柳鑫周健伟石磊李智慧朱雨峰于小伟陈红娟屠政东何晓雨胡佩曹越傅郁蓉朱鑫哲曾紫涵李翠英陈辉李兰余秋石陈玮张浩杜宇琦王玲玲刘桐姜佳惠傅金玲毕紫琳居洪磊倪芳芳李佳慧彭鑫瑜陈宛茹潘亚妮李宇航许静斓俞家伟左亚卫程立吴静钱菲方雨婷许雨墨田甲甲吴雄迟先达刘修言孙含青陈陈王月朱传苗朱涛孙豪芝陈书彦陈中天戴青云史来子(七)社会实践奖学金(108人)吴亚魁陈锐殷晴晴张培杨晨贾晨曦郑佳熠吴志恒董苏薇张雅蓓黄香港邬文正张炜婷朱宗鑫王珂苏姗姗杨超王宇坤陈楠徐洁裴文君李中兰王文静光磊孙洋许诺耿寒青姚吉祥李佩景管国宇何心怡沈丹丹王国伟杨曼胡鑫王文婷方李凤徐诗逸黄滔王震汪书然李岩包威江璧秀翟宇润金海娣邹毅任之初张学同夏文丽燕国庆王家岚郑宇辰王宇婷张晓宇刘港朱鑫哲左亚卫钱菲许雨墨吴雄王月朱涛卢晓秋潘丹仙胡梦含杨成林凡梨那邱丽君曹帅高芳雍家成任晶晶李亚飞王秀丹陈钦昊王雅洁章文丹陶欣月伍宏红杨思钰李沈耿寅张瑞李胡珺黄雯雯王广娟王天慧陶渊博陈晨张太婧汪骏王娜娜朱艳梅杨斌王定国牧亦恒杜姣沈旭光王俊李淼何萌萌史小萌何倩王倩倩陈雪纯傅晨宸陈如英(八)三好学生标兵(27人)李会勤陶敏王皖宁万惜晨李慧程慧雯张荣荣王聪雅李运森邓雅欣王培文赵梦婷吴亚魁谢欣月刘鑫赵悦悦王晓乐李丹殷诺铭杨婷婷黄昌美褚振杰鲁仁祥潘小锋孙慧孙璐吴黄婕(九)三好学生(145人)涂倩倩王国成王浩李景张欣张国凤丁慢玲王怡玮管国宇陈雪芹郎茂菊李鑫婷陈凯徐义君汪培君邹毅罗备孙蓉刘招弟吴文韬刘敏任之初唐琴徐方费帮月王文宇张磊刘宇峻岳佳音张倩雲陶金梅王祥桧周玥杜家曦田小庆周侠何心怡季易环张梦伟王云薛蕾周迪刘伟鹏张奇玥董莹莹纪娜娜熊玉红任文明吴志恒于云霞李浩强郑佳熠胡婷婷范瑞云王硕吴莉萍杨曼李中兰裴文君王汉全孙晓婷周莉朱琳王文静李岩卫志成吴明雪郭灿灿孟环亮严奥雪李晓蝶曹文博宋悦孙晓艳吴慧张兰青赵梦丽刘雪情方李凤刘肖肖蔡润胡冰莲朱楠楠万文清张俊丽成雅萍谭明泽徐诗逸韩文旭李佳敏李雅倩孟思雨秦利洁王文婷王义丹张然然翟雨洁李岩廖慧王江何玲利李琪何梦巧许诺吴洁李立立赵璇樊敏华艳玲梁晓梅徐亚楠许雨墨祝慧慧王家岚刘丽丽杜梦雅何玉欣陶玉坤文锐张刘林陈玉婷孟妮江璧秀贺艳玲项楠胡雨晴吴亚玲李家军王雨杰吴建虎徐中茂朱宗鑫王威包威陈晨晨陈辉陈瑞于淑洁钱菲项希望翟宇润孙杰李佩景刘晨晨陶丽云(十)优秀学生干部(148人)金海娣胡梦含李青竹朱兴武柯宗潘方谱王竹青王逸枭陈富荣刘港周涛齐臻李祥瑞刘进全赵志成郎鹏翔闵书慧宋高超程强陈慧黎李玉蓉江佳慧程子涵荣茜葛进戚玉琴汪丽红任晶晶李波丁彩云韩旭董爽张佳毛梦杰黄硕李欣郝姣沈丹丹张杨吕康甲潘李萌甄长君张学同李晨宫程陈红娟程莉莉王若琛杨婧华陈锐江淼杨晨殷晴晴张培章文丹陈钦昊郭马娣王雅洁徐洁贺征张梦梁飞腾陈悦董苏薇方秋娜王加丽陈辉朱港归邓元雪胡陈芮李翠英李沈任智慧黄香港吴雨晴杜宇琦叶伟应泽生陈功王成龙武柏彤晋雨婷刘桐姚鹏程陈啸晗燕国庆华迪倪芳芳董震傅金玲李佳慧黄雯雯金雨洁姜佳惠张晴韩帅帅光磊姚云刘琳毕紫琳陈礼李玲巧任婷施艺韦笑韩焦慧倪茜孙洋吴静刘阳洪湄张洁胡耿维苏姗姗王珂洪郑超杨超胡梦寒苏从玲吴婧宋靓姚王宇婷吴雄杨文杰方雨婷王月肖霜邓剑寒孙婷桂琪耿寒青许懿张世厚陈雪卿沙彦广杨婧文张晓艳胡晓洁刘悦李安民陈依平袁昂汪雯逸檀智伟文龙星崔雨琦张星宇陈如英二、麻醉学院(一)学业优秀奖学金(177人)1.一等奖学金(10人)(1)2014级(2人)陈洁茹胡梦婷(2)2015级(2人)胡松朱玲(3)2016级(3人)张方圆仇蕾陈梦洁(4)2017级(3人)程睿徐静曾念2.二等奖学金(42人)(1)2014级(10人)陈道兵周承程张微姜梦婷鲁传瑞蔡艳莹吴南玲肖雅何莹锋聂梦云(2)2015级(10人)朱祥鹏王思祖易铭付晓雨武若杰李文玲叶翔瑞江宇陈莹王凯(3)2016级(10人)徐慧萍陈凯王文秀胡孟婷张培丽吴菲黄靖贺健康洪竹汪绮瑄(4)2017级(12人)孙耀王雨慧黄茜杨月悦方诗雅郑柯吴新雅王心怡虞亚唯周莹何瑞琳池玫君3.三等奖学金(125人)(1)2014级(30人)龙学晨侯宇周芳芳马悦高悦左荣华饶静金安娜王金伙刘宁宁柳彤吴俊琦陈倩顾敏慧郑慧敏周道英谢伟何佳敏余岚岚周宏望周斌孟宁菊李艳玲张慧徐庆李玥刘莉雪檀梦媛胡慧中江浩(2)2015级(28人)彭文蕊胡成云吴玉芝孙永星申宇邢瑞罗静雅金光闪高杨李凤茹童颖陈默杨铭高冬冬张梦英刘为云方琦曹妮娜史冬金玲佳王泉芳韩玉强罗小雨王燕清杨冲亚孙金楠钱真真方明月(3)2016级(32人)杨云昱沈媛媛钟娜沈丽霞谢欢欢李雪莹梁晓琪郭宁金如意朱广丽唐秋爽张椒椒范光磊计裕曼杨丽娇张明月王菲朱超梦朱晨旭葛梦陈哲平齐亮胡畅畅杨柠吉李芸奚欣然于倩倩吴凡庞文萍宁朦朦徐前李博文(4)2017级(35人)王可涵陆仪张金科李子萱许汝坤王林欣韩煦岑小燕程茹静郑光琪李慧杨琴纪梦丽尹雅君付程文杨志刘强李婉李雪陈宗超徐娜唐妍超姚婉婉王彦查茜任诗槐刘幻涂文静孙凡芦玥高磊朱磊王雨晴王振卢秀亭(二)精神文明奖学金(40人)陈洁茹胡梦婷周承程张微蔡艳莹何莹锋龙学晨沈娇娇郑武威许亚辉胡松王凯罗静雅李俊袁超黄强班征虎曹文清韩保松张培丽李雪莹梁晓琪郭宁王明雪徐前杨明程家运谢亚飞吴庭杰潘心宁王彦张阳丁锐张梦琳杨岳瀚董玥祺刘甜甜王宇杜金刚孙童(三)体育活动奖学金(41人)胡梦婷周承程张微郑武威李俊袁超黄强曹文清王明雪王彦张梦琳杨岳瀚吴南玲周宏望覃周梓蝉李永梅丁岗岳翔申小玉徐文婷潘亚茹江磊许雪梅范光磊杨丽娇周琴张饶谭昭滢陈同乐周云云王超凡汪力王林欣朱磊王振杨艺慧徐帆张文芳周雪冰汪子寒张子棋(四)科技创新奖学金(36人)许亚辉胡松王凯韩保松梁晓琪王明雪徐前杨岳瀚吴南玲徐文婷陈同乐梁俊魏庆凤何晓蔓曹晶晶戴家宝聂倩钰武若杰孙永星李凤茹王燕清段雨顺韩宇张方圆陈哲平王龙江高雅辰陈向阳张平虞亚唯何瑞琳程茹静徐娜王变变管梦琪毛曦轲(五)文艺活动奖学金(40人)周承程许亚辉李雪莹王明雪杨岳瀚周琴王林欣朱磊程茹静姜梦婷聂梦云王诗慧朱梅梅崔鸳鸳熊聪汪永昌孙思阳付晓雨李文玲杨铭程佳婷周昕彦曾芮汪润葛侯睿汪绮瑄王菲汪敏杰何雪晴何倾颖赵开元韩刘虎唐妍超徐爽张子瑞韩栋栋杨金焯纪帆谭紫薇姚伟晴(六)团学工作奖学金(50人)周承程张微沈娇娇许亚辉胡松袁超黄强韩保松王明雪谢亚飞王彦张阳张梦琳杨岳瀚董玥祺王宇杜金刚孙童吴南玲汪子寒孙永星陈向阳程茹静汪润葛何倾颖吴俊琦陈倩郭子璇洪阿梅胡张睿陈思露马杰徐方胜凌永慧钱真真祁强王撼宇秦思雯陈海天佟庆奚欣然曹雅男李海源水维康李郑雨姚潘喜郭逸冰毛振郑柯李鹏飞(七)社会实践奖学金(42人)陈洁茹胡梦婷周承程胡松罗静雅李俊袁超韩保松李雪莹郭宁王明雪谢亚飞张阳杨岳瀚董玥祺王宇孙童朱磊何晓蔓段雨顺陈向阳何倾颖赵开元胡张睿凌永慧奚欣然姚潘喜郑柯李鹏飞胡慧中易铭叶翔瑞朱少雄葛苞根黄芜亚陆仪刘安琪刘育贤洪婷张维吴文杰张冕(八)三好学生标兵(3人)沈方明陈洁茹张宇(九)三好学生(52人)张琴任慧慧葛玲玲罗玲燕张微吴南玲杨钰婷周承程刘梦雅胡梦婷时玉洁张盼盼胡松田若楠王晴晴王凯蔡锦霞杜楚楚高道芹李婷婷罗静雅王丽娟孙永星赵兰萍郭宁张芳芳赵一萍王佳佳王清峰奚欣然张玉婷马晨晨徐前郑明珠李锦玉李雪莹梁晓琪冯利王彦朱磊程茹静郑柯王林欣蔡永亮彭笑笑徐宁许园园王燕陈薇贾文霞张赛亚韩慧慧(十)优秀学生干部(52人)胡慧中沈娇娇何莹锋龙学晨陈倩蔡艳莹郑武威周宏望胡张睿何晓蔓许亚辉吴俊琦聂梦云袁超杨铭李俊付晓雨黄强李凤茹王燕清胡媛媛李文玲武若杰易铭叶翔瑞陈梦洁王明雪周琴张方圆仇蕾张培丽陈向阳王菲杨丽娇范光磊何倾颖陈同乐陈哲平杨岳瀚张阳董玥祺张梦琳汪子寒何瑞琳陆仪唐妍超王振黄茜杨月悦池玫君张金科李子萱三、医学影像学院(一)学业优秀奖学金(190人)1.一等奖学金(11人)(1)2014级(2人)谢思艺王晓玉(2)2015级(3人)占小梅徐颖管雅萍(3)2016级(3人)陈智慧卞雪莲骆海芬(4)2017级(3人)吴温瑞祖潇杨凯悦2.二等奖学金(44人)(1)2014级(9人)杨君琳余梦婷秦文程苗苗陈发洋胡正涛蔡可马雪晴刁婧婧(2)2015级(12人)章晶月李娜娜王梦泽蒋淼潘泽伊翟笃昌刘薇明光明鹿佩瑶张慧张雪原吴郑鑫(3)2016级(11人)吴苗洁泱郭美宋明月杨小楠丁雅杰洪薇尹明雪凌超群高宇婷严玉娟陈媛玲(4)2017级(12人)岑阳张笑晗刘洁陈尚文刘彩刘银崔曼曼王羽钱佳佳熊薇沈晶晶张海婷3.三等奖学金(135人)(1)2014级(29人)伋立荣马芳芳柯鸿杰欧皖茹邵志清朱炜宇练菲菲杨保晴钱捍东周阳吴慧邹梦格张康微陈艾琪罗梅园刘晨露陈鹏飞张晶姚佳吴怡张曼曼解杰朱林项聪叶刘艳万卓闫天志丁缓缓方璐璐(2)2015级(35人)许乐王雨帆刘子鑫袁陈郑里春赵东旭李晴晴徐晓娟吴茜徐芮水丽敏马梦雅余安定孙陈薛书勤谢伶俐包婷婷刘轩静王清梅石夏青郝芳杨丽勤程陈何雅平张飞莉柏惠潘书雅王欣悦李文军夏园园刘柱宣乐生张亚婷朱磊磊朱华苗(3)2016级(35人)赵龙旭董雅婷王晴唐媛媛陈天庆宋恒青蔡昌云赵楠楠郭艳李宣毅杜文婷司梦琪张思雨汪丽君杨玫洪奇王征王艺璇王玉俞玮宋乔文吴玉婷张成孟于卫孙宵宇宋晓萱胡文文朱静王宇薇沈荣漪何玉萍李诗雯张国庆谢婉君侯昌月(4)2017级(36人)周欣冉陈娴钱晗琰张婧陈心怡倪雪静宋凡叶娜钟玉心曹薇严彦鲍心羽刘蕾赵佳佳姚诗琪陶怡霖王燎原王妮牛冉冉顾运欣杜雪罗蔚婕杨玥徐超任梦婷齐蒙蒙李琳俞晓韩忍忍吴静赵倩倩刘雨婷牧苏婉夏书娟尹淑真梁风(二)精神文明奖学金(45人)谢思艺陈发洋朱林王会夏守莉唐雨亭梁小鹏刘金山李安慰明光明郑里春石夏青王贝茹任志鹏赵云龙石锦恒董玉莹许斌张晨东李文军张亚婷卞雪莲吴苗洁泱赵龙旭王晴王艺璇朱静郭晨李欣茹管晨骆海芬张国庆徐文强赵佳佳王妮陆彦君王敏陈泊辛荣秋月滕雪峰刘帅博陈润郑慧豪石成金赵志(三)体育活动奖学金(49人)梁小鹏王贝茹郭晨张国庆陆彦君郑慧豪王晓玉柯鸿杰吕蕊陈从改赵家亮王凯旋张倩文曹嘉鹤李天豪李勇谭永翟笃昌薛书勤贾好东于宗超周纪男高凯王慰方宇昂王敬增王叶张亚东杨玫席洋应廷嵩张杰刘美娜钱陈慧钰姚勇康顾东浩沈荣漪李诚周欣冉卞琥珀江璇李明郭新宇王新雅方颖沈晶晶刘亚峰王豪杰张政(四)科技创新奖学金(38人)王贝茹任志鹏石锦恒卞雪莲吴苗洁泱王晴朱静陈从改杨玫卞琥珀陈艾琪刘艳张忠楠赵丹彤蒋淼郝芳杨丽勤孙雪鉴李择适曹雨桐刘柱刘茵尹明雪张思雨周帮健乔轶才赵金陈媛玲何发伟崔曼曼钱晗琰宋凡卢梦茹周明珠沈艳胡绍波张海婷薛梦雅(五)文艺活动奖学金(37人)王会王晴张国庆赵家亮薛书勤赵金沈艳卢利娜范文婕梁将朱虹王梦泽王雨帆朱媛媛鹿静雅夏园园宋明月俞玮宋晓萱林雪瑶王钰璇苏林林阚雪薇徐丁辉张寒莉王晶张笑晗陈娴蔡亚洁陈许滢刘汇源赖要宇孙思琦唐华戴云翔刘雨婷金雪婷(六)团学工作奖学金(49人)陈发洋梁小鹏刘金山任志鹏石锦恒吴苗洁泱朱静管晨赵佳佳荣秋月郑慧豪赵家亮谭永周纪男王慰杨玫卞琥珀刘亚峰尹明雪周帮健胡绍波鹿静雅宋明月王晶陈许滢孙思琦刘雨婷余梦婷邵志清罗梅园吴怡王子辰柯梦梦马玲琳孟帅马梦雅丁静秦彩李苏强洪皓魏玄玄马子川王玉冯晔李诗雯冯美金丁振伟李擎宇陶天豪(七)社会实践奖学金(49人)夏守莉梁小鹏管晨骆海芬荣秋月王晓玉陈从改王凯旋周纪男王慰杨玫沈荣漪李诚方颖尹明雪周帮健沈艳俞玮陈许滢戴云翔罗梅园柯梦梦马梦雅丁静李苏强张康微谢天成靳成功金丹燕徐芮李若涵王秀芳张忆璇谷士康司梦琪张成孟王淋锐沈进中张心如贾晓莉付慧玲韩伟吴月帆马惠钰方一冉宁沁源许雨晴杨开朝梁风(八)三好学生标兵(3人)卢梦雨卞雪莲刘若薇(九)三好学生(54人)王晓玉陈蜜蜜吴书甜王宁陈发洋宋小梅朱丹邹明月刘艳尹红梅胡婷范鲲恒邹锦王雪晴江士英章洁洁汤敏金雅庆马梦雅赵守松李慧慧张雅琴薛书勤安婷袁佳佳朱琦王晴俞玮尹明雪朱丽平何煜宋明月孙中雷肖兰欣杨玫张梦楠朱静鲁贞贞郝钱钱陶红潘珊张佩陈琴程芙蓉李俊武朱雅倩汪思宏张雪陈艳姚霖杰赵佳佳吴琼刘雨婷王邦虎(十)优秀学生干部(55人)余梦婷邵志清陈艾琪罗梅园吴怡朱林陈从改夏守莉柯梦梦赵家亮梁小鹏任志鹏周纪男杨丽勤潘泽伊王雨帆袁陈蒋淼石夏青石锦恒李苏强。
最新同济大学医学院20172018学年校级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实
同济大学医学院20172018学年校级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实同济大学医学院2017-2018学年校级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根据《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同济学[2018]58号)和《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学 [2018]60号)的要求和规定,结合医学院特点,特制定同济大学医学院校级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一、评审对象1、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我校在读研究生。
除特别说明外,一般为以下各类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2、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未在校学习的,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奖学金资格。
超出学制的研究生,除2018级之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可在原学制后适当延长一年参评外,其他超学制学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3、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当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新生身份参与评定。
二、评审条件2017-2018学年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参见《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学 [2018]60号)。
申请社会捐赠奖学金者,除应满足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外,还应满足相应奖学金的具体要求。
三、评审工作流程1、研究生网上申请并向辅导员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学制内研究生的申请材料应包括:在线打印的《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2份单面打印、在线打印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份正反面打印、《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支撑材料清单》2份,以及相应的成果、奖励等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
同济大学文件
同济大学文件同济学〔2018〕62号关于修订《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细则》的通知各单位:《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细则》经主管校领导审核同意修订,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细则同济大学2018年8月30日—1 —附件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细则(2018年8月30日修订)第一条总则为鼓励毕业研究生不断努力,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引导全校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二条奖励对象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奖励对象为应届毕业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评选名额市级优秀毕业生按不超过应届毕业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5%评定(具体以上海市当年规定及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相关通知为准);校级优秀毕业生为应届毕业全日制研究生数的5%(具体以当年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通知为准)。
第四条评奖条件1.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2 —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尊重师长,友爱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科研和各种有益活动;(5)课程成绩总平均名列所在单位前列;在科研方面有突出成绩;在学期间,市级优秀毕业生要求获得两次以上(含两次)各类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或奖励,校级优秀毕业生要求获得一次以上(含一次)各类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或奖励;(6)评选年度内学位论文答辩并通过,符合申请学位的条件。
2.其他条件:(1)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边远、贫困地区或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优先考虑;(2)市级优秀毕业生还应符合上海市当年规定的其它评选条件;(3)在读期间只能提出一次优秀毕业生的申请。
第五条评奖程序1.研究生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导师推荐;2.班级评议、推荐;3.所在单位初审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4.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公示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5.市级优秀毕业生材料报上海市教委审批。
2011-2012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通知
同济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细则(草案)(2012年12月)根据《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通知》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结合《同济大学研究生学习生活指南》中关于“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医学院特点,特制定同济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学金评奖细则。
一、评审对象:所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七年制第六、七年级的学生,八年制第七、八年级的学生、规培生及少高计划研究生。
(不包括非全日制及外国留学生)。
二、评审条件: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研究生学习生活指南》中“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三、名额分配: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进行分配,博士研究生9名,硕士研究生20名,直博生一、二年级参与硕士评审,三、四、五年级参与博士评审,硕博连读学生以转身份为依据确立参与硕/博评审。
四、论文和科研成果获奖的要求:1、论文和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复印件作为附件证明材料上报,申报奖项提供材料以在读研究生身份期间论文或获奖为准。
2、要求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单位为同济大学或同济大学附属医院,公开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论文截止时间为学校要求上交材料截止日,三年级录用通知等同公开发表,二年级获得的录用通知和第三作者论文仅作排序参考,不计入评分。
3、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目录和发表论文的首页一套,请在目录页中用红色记号笔标出本人文章。
4、SCI/SCIE论文需提供同济大学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需要提供带影响因子的)。
如果不能出具同济大学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的,请出具PDF全文纸质版、网上检索论文信息的打印页、Thomson Reuters官方网站(/cgi-bin/jrnlst/jloptions.cgi?PC=D)检索SCI杂志信息打印页及图书馆数据库web of science上检索到的杂志影响因子打印页(并用红色记号笔标出)。
同济大学文件
同济大学文件同济学〔2018〕58号关于修订《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单位:《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经主管校领导审核同意修订,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同济大学2018年8月27日附件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同济大学章程》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研究生中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思想品德、专业学习、科技创新、学科竞赛、体育锻炼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二章奖励设置第三条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励内容包括奖学金、荣誉称号和其它奖励等。
(一)奖学金类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办法参照《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执行。
2.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包括优秀博士生奖学金、优秀硕士生奖学金、研究生社会活动奖学金和校外捐赠冠名奖学金等组成,评定办法参照《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执行。
3.同济大学研究生特色奖学金同济大学研究生特色奖学金包括单项特色奖学金(含校外捐赠特色奖学金)和学院特色奖学金等组成,评定办法参照《同济大学研究生特色奖学金评定细则》执行。
4.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具体评定办法依据《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和《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执行。
(二)荣誉称号类1.优秀毕业研究生(市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市级、校级)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评定,评定办法参照《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细则》执行。
2.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由校团委负责评定,评定办法参照《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定细则》执行。
2017-2018学年第21次校长办公会议主要议题及决定事项-同济大学
2017-2018学年第21次校长办公会议主要议题及决定事项
会议时间:2018年1月29日
一、会议议题
1.审议向双学位国际学生颁发学历证书事项
2.审议成立同济大学附属脑科医院(筹)有关事项
3.审议同济大学轨道交通检测认证中心(筹)建设方案
4.审议《同济大学专利管理办法》修订方案
5.审议《同济大学电子邮箱管理办法》修订方案
6.研究校长办公会议及其他专题会议组织情况
7.书面审定研究生退学情况
二、主要决定事项
1.会议审议同意在国家政策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双学位国际学生在我校学习和学籍注册时间达到相应学生培养管理规定的要求,并经审核合格后可颁发学历证书。
2.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与上海蓝十字脑科医院共建同济大学附属脑科医院(筹)。
3.会议审议同意成立“同济大学轨道交通检测认证中心(筹)”。
4.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同济大学专利管理办法》修订方案。
5.会议审议通过《同济大学电子邮箱管理办法》修订方案。
6.会议要求系统梳理校内各类行政会议组织情况,并就如何进一步规范校内行政会议提出意见建议,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
7.会议同意对陈某等22名研究生作结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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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医学院2017-2018学年校级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
实施细则
根据《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同济学[2018]58号)和《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学 [2018]60号)的要求和规定,结合医学院特点,特制定同济大学医学院校级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一、评审对象
1、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我校在读研究生。
除特别说明外,一般为以下各类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2、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未在校学习的,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奖学金资格。
超出学制的研究生,除2018级之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可在原学制后适当延长一年参评外,其他超学制学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3、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当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新生身份参与评定。
二、评审条件
2017-2018学年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参见《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学 [2018]60号)。
申请社会捐赠奖学金者,除应满足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外,还应满足相应奖学金的具体要求。
三、评审工作流程
1、研究生网上申请并向辅导员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学制内研究生的申请材
料应包括:在线打印的《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2份单面打印、在线打印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份正反面打印、《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支撑材料清单》2份,以及相应的成果、奖励等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
超学制研究生的申请材料应包括:在线打印的《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2份单面打印,以及相应的成果、奖励等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
申请期间已超出学制的符合规定的研究生,只能统一申请“校级研究生奖学金”这一奖项。
届时未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者的相关材料,学院将按照校级奖学金的具体要求,进行排序和调整。
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者,学院也将根据评审情况以及各个具体奖项的要求,调整至各个具体的校级研究生奖项当中。
2、系统默认所有研究生均接受调剂,不服从调剂的学生,请在奖学金申请截止日2018年9月16日之前,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写明不服从调剂的缘由,学院将遵照其意愿,不进行调剂。
3、学院评审委员会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学校奖学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本学院制定的奖学金评审细则,组织各类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初审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填写初审意见、签章并完成网上审核。
四、评审组织
1、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党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
负责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制定,初步评审和异议裁决。
2、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由分管书记任组长,学工办、研究生教学办、辅导员、各系科教科、学生代表任组员。
负责学院奖学金的实施、组织和上报等工作。
五、申请材料要求
1、《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申请表》1份、《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需提交2份,《附件证明材料》需提交1份。
《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要求打印成2页,请勿正反面打印。
下载后打印禁止进行包括格式在内的
任何更改。
2、《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要求在左侧上方用订书钉单份装订。
附件证明材料用订书钉在左上角单份装订。
3、2017-2018学年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支撑材料起止时间段为2017年9月22日至2018年9月16日(上一学年支撑材料起止时间2016年9月24日至2017年9月21日)。
4、要求研究生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包括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单位为同济大学或同济大学附属医院,公开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论文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6日,毕业年级录用通知等同公开发表,其余非毕业年级获得的录用通知和非第一作者仅作排序参考,不计入评分。
有共同作者(并列第一作者)的论文,只给排序第一的作者计分(即共一的第一)。
5、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目录和发表论文的首页一套,请在目录页中用黄色高亮笔标出本人文章。
6、SCI论文需提供同济大学图书馆出具的带影响因子的检索证明。
如果不能出具同济大学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的,请出具PDF全文纸质版、网上检索论文信息的打印页、Thomson Reuters官方网站(http://ip-science.thomsonreuters. com/cgi-bin/jrnlst/jloptions.cgi?PC=D)检索SCI杂志信息打印页及图书馆数据库web of science上检索到的杂志影响因子打印页(并用红色记号笔标出)。
7、A、B类文章按照研究生院提供的《同济大学核心学术期刊目录》进行评审。
8、科研成果(包括学生科技创新和技能大赛获奖)获奖仅限于国家级和省部级奖励或荣誉的一等奖前7名,二等前5名,三等前3名。
获奖截止时间为学校要求上交材料截止日。
奖项的认定由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认定。
9、所有纸质材料均要求为A4大小。
10、综合各方考虑,《同济大学医学院S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奖励条例》中第十四条“从2018年1月1日起在Oncotarget, Scientific reports, Plos one, Medicine四个杂志上发表的文章不进行奖励,不在学院主页宣传,年底不计入工作量。
同时此类文章不能作为研究生和本科生参评各项奖学金和奖项及申请学
位的依据。
”经2017年11月23日医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同意增加备注说明:若2017年11月30日前已向该四个杂志投稿且进入review阶段,或2018年3月1号前获得该四个杂志的接受函,可提供相关书面证明,经医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通过,可予以认可。
六、评审细则
1、评分标准:(适用于除社会活动奖外的各类奖学金评选)
2、各类评选如分值相同,以论文级别、论文影响因子、学习成绩、二年级录用证明、非第一作者论文作为排序综合考虑。
3、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可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和学生材料汇总可对各奖项名额作相应调整。
4、社会活动奖学金评审中做好学生干部的测评工作,具体评选由各辅导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七、申请、评审流程
1、有意愿申请的研究生在申请截止日2018年9月16日前网上填写并提交
申请;
2、学校下达各类奖学金名额,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下达名额将进行分配,公布各类奖学金的名额。
3、各单位组织学生申报,符合规定条件且有意愿申请研究生奖学金者,填写相关表格,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向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申请。
4、由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确定研究生奖学金名单。
5、对确定的奖学金名单进行公示。
6、学院公示无异议的初步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校秘书处。
7、学校评审、全校公示、颁发证书和奖金。
八、特别说明
1、网上申请和书面申请均需在申请截止日之前提交,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2017级、2016级研究生及延期学生的申请材料交给各系部辅导员。
2、在评审期间,凡出现社会捐赠奖学金在奖项、捐赠条件、名额及金额等方面的调整,将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排序情况进行相应地调整。
3、社会活动奖学金主要针对学生干部进行评审。
由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结合医学院实际情况根据下达名额进行分配。
4、其余奖项由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分配。
九、奖学金的取消和资格认定
1、被学校或学院认定违反研究生学术行为规范者或在奖学金评审中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研究生阶段所有评奖资格。
2、无正当事由未按规定注册者不具备本年度评奖资格。
3、凡在本学年违反校纪校规者,一年内不得参加评审;受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者,取消研究生阶段所有评奖资格。
4、评奖学年课程考试不及格者不具备本年度评奖资格。
5、因病、因事休学的研究生在休学期间不具备评审资格。
6、其他未尽事宜由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本细则经医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由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由医学院学工办具体实施。
同济大学医学院
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