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医学院20172018学年校级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实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同济大学医学院2017-2018学年校级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
实施细则
根据《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励管理办法》(同济学[2018]58号)和《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学 [2018]60号)的要求和规定,结合医学院特点,特制定同济大学医学院校级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一、评审对象
1、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我校在读研究生。除特别说明外,一般为以下各类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及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2、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未在校学习的,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奖学金资格。超出学制的研究生,除2018级之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可在原学制后适当延长一年参评外,其他超学制学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3、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当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新生身份参与评定。
二、评审条件
2017-2018学年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参见《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学 [2018]60号)。申请社会捐赠奖学金者,除应满足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外,还应满足相应奖学金的具体要求。
三、评审工作流程
1、研究生网上申请并向辅导员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学制内研究生的申请材
料应包括:在线打印的《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2份单面打印、在线打印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份正反面打印、《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支撑材料清单》2份,以及相应的成果、奖励等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超学制研究生的申请材料应包括:在线打印的《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2份单面打印,以及相应的成果、奖励等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
申请期间已超出学制的符合规定的研究生,只能统一申请“校级研究生奖学金”这一奖项。
届时未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者的相关材料,学院将按照校级奖学金的具体要求,进行排序和调整。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者,学院也将根据评审情况以及各个具体奖项的要求,调整至各个具体的校级研究生奖项当中。
2、系统默认所有研究生均接受调剂,不服从调剂的学生,请在奖学金申请截止日2018年9月16日之前,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写明不服从调剂的缘由,学院将遵照其意愿,不进行调剂。
3、学院评审委员会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学校奖学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本学院制定的奖学金评审细则,组织各类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初审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填写初审意见、签章并完成网上审核。
四、评审组织
1、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党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制定,初步评审和异议裁决。
2、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由分管书记任组长,学工办、研究生教学办、辅导员、各系科教科、学生代表任组员。负责学院奖学金的实施、组织和上报等工作。
五、申请材料要求
1、《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申请表》1份、《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需提交2份,《附件证明材料》需提交1份。《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要求打印成2页,请勿正反面打印。下载后打印禁止进行包括格式在内的
任何更改。
2、《同济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要求在左侧上方用订书钉单份装订。附件证明材料用订书钉在左上角单份装订。
3、2017-2018学年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支撑材料起止时间段为2017年9月22日至2018年9月16日(上一学年支撑材料起止时间2016年9月24日至2017年9月21日)。
4、要求研究生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包括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单位为同济大学或同济大学附属医院,公开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论文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6日,毕业年级录用通知等同公开发表,其余非毕业年级获得的录用通知和非第一作者仅作排序参考,不计入评分。有共同作者(并列第一作者)的论文,只给排序第一的作者计分(即共一的第一)。
5、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目录和发表论文的首页一套,请在目录页中用黄色高亮笔标出本人文章。
6、SCI论文需提供同济大学图书馆出具的带影响因子的检索证明。如果不能出具同济大学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的,请出具PDF全文纸质版、网上检索论文信息的打印页、Thomson Reuters官方网站(http://ip-science.thomsonreuters. com/cgi-bin/jrnlst/jloptions.cgi?PC=D)检索SCI杂志信息打印页及图书馆数据库web of science上检索到的杂志影响因子打印页(并用红色记号笔标出)。
7、A、B类文章按照研究生院提供的《同济大学核心学术期刊目录》进行评审。
8、科研成果(包括学生科技创新和技能大赛获奖)获奖仅限于国家级和省部级奖励或荣誉的一等奖前7名,二等前5名,三等前3名。获奖截止时间为学校要求上交材料截止日。奖项的认定由医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认定。
9、所有纸质材料均要求为A4大小。
10、综合各方考虑,《同济大学医学院S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奖励条例》中第十四条“从2018年1月1日起在Oncotarget, Scientific reports, Plos one, Medicine四个杂志上发表的文章不进行奖励,不在学院主页宣传,年底不计入工作量。同时此类文章不能作为研究生和本科生参评各项奖学金和奖项及申请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