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播案例分析
舆论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舆论对社会的影响力日益增强。
然而,网络舆论的迅速传播也带来了诸多问题,如网络暴力、虚假信息传播等。
本文将以一起知名企业家被网络暴力事件为例,分析舆论法律问题。
二、事件经过某知名企业家A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关部门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部分网民在网络上对A进行恶意攻击、侮辱、诽谤,甚至威胁其家人。
这些言论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引发大量网友关注和转发。
随后,A的声誉受到严重影响,其事业和生活受到极大影响。
三、舆论法律问题分析1. 网络言论自由与言论限制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
然而,言论自由并非绝对,需要在法律框架内行使。
在此事件中,网民对A的恶意攻击、侮辱、诽谤等言论,已经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侵犯了A的名誉权。
2. 网络诽谤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6条,利用网络进行诽谤,损害他人名誉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事件中,恶意攻击A的网民,其言论已经构成诽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网络暴力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恶意攻击、侮辱、诽谤他人,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本事件中,部分网民的恶意攻击、侮辱、诽谤等言论,已经构成网络暴力,应当受到法律制裁。
4. 网络平台的责任根据我国《网络安全法》第47条,网络运营者发现网络空间传播违法信息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制止,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在本事件中,网络平台在事件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措施制止恶意攻击、侮辱、诽谤等言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案例分析结论本案例表明,在网络时代,舆论的力量不容忽视。
然而,在行使言论自由的同时,网民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对于恶意攻击、侮辱、诽谤等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打击,维护网络空间的和谐稳定。
五、启示1. 提高网民法律意识,倡导文明上网。
网民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上网,不传播虚假信息,不参与网络暴力。
网络传播案例分析
网络传播案例分析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传播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交流沟通的重要渠道。
网络传播涉及到新闻、广告、宣传、推广等各个领域。
本文将以某知名餐饮连锁品牌的网络传播为案例,分析其传播策略和效果。
背景介绍该餐饮连锁品牌作为一家知名企业,一直致力于提供高品质的食品和服务。
然而,面对竞争激烈的市场,品牌需要寻找新的传播方式来提升知名度和吸引消费者。
因此,该品牌决定通过网络传播来触达更多的潜在顾客。
传播策略1.社交媒体营销该品牌充分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如微博、微信、抖音等,建立自己的官方账号,并定期发布有关产品、促销、活动等内容。
通过社交媒体的特点,可以实现与用户的互动,了解他们的喜好和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此外,该品牌还与一些有影响力的网络红人进行合作,通过他们的推荐和分享,扩大品牌的影响力。
2.内容创意营销该品牌注重内容的创意和质量。
他们聘请专业的团队,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有趣、独特或有启发性的内容,吸引用户的关注和分享。
同时,他们也注意与用户互动,回复他们的评论和问题,增加用户粘性和参与度。
3.网络广告投放为了提高品牌的曝光率,该品牌投放大量的网络广告,包括横幅广告、原生广告、搜索引擎营销等。
通过精准的投放策略,该品牌能够将广告呈现在潜在客户的视线中,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认可度。
效果分析通过以上的网络传播策略,该品牌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首先,通过社交媒体的传播,品牌的知名度得到了大幅提升。
用户对品牌的认可度和好感度也大幅度增加,购买率明显上升。
其次,通过内容创意营销,品牌建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
用户愿意通过分享和口碑传播来宣传品牌,进一步提高了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最后,通过网络广告的投放,该品牌实现了精准的推广,吸引了大量的潜在客户,并且取得了很好的转化率。
结论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网络传播在提升品牌知名度、吸引潜在客户、促进销售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品牌需要制定合适的传播策略,充分利用社交媒体、内容创意和网络广告等方式,针对不同的目标受众进行精准的传播。
虚假信息传播案例分析
虚假信息传播案例分析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社交媒体的兴起,虚假信息的传播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和普遍。
虚假信息不仅严重干扰了公众的视听,也对社会秩序和个人权益造成了严重威胁。
因此,对于虚假信息传播案例的深入分析,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虚假信息的危害,并寻找有效的解决途径。
案例一:假冒药品广告在互联网时代,假冒药品广告成为虚假信息传播的一个典型案例。
虚假广告宣称某种药品能够治愈或缓解某种疾病,诱使消费者购买并使用。
然而,这些药品往往没有经过严格的药品批准程序,甚至可能是没经过科学验证的药物。
这种虚假信息不仅欺骗了消费者,也对他们的健康构成了潜在的威胁。
案例二:网络谣言传播网络谣言是虚假信息传播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谣言往往基于无根据的消息或恶意编造的故事,并呈指数级传播。
人们在社交媒体上盲目分享和转发谣言,导致虚假信息的扩散速度惊人。
例如,有人散布的关于食品安全的谣言可能导致公众恐慌,损害了相关企业的声誉和利益。
案例三:虚假新闻传播虚假新闻是虚假信息传播的一个典型例子。
虚假新闻通过编造事实和歪曲真相来误导读者。
这些新闻可能借助社交媒体的传播力量在短时间内迅速扩散。
虚假新闻不仅会引发公众恐慌和不必要的争议,还可能对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影响。
如何应对虚假信息传播?针对虚假信息传播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1. 加强法律法规。
各国政府应当加强对虚假信息传播的调控和管理,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打击虚假信息的制造和传播者。
2. 增强公众媒体的责任心。
媒体机构应当严格把控信息的真实性,确保所发布的内容经过准确、客观的核实,避免转发和传播未经证实的虚假信息。
3. 加强网络监管。
互联网平台和社交媒体应加大对虚假信息的监测和过滤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阻止虚假信息在网络上的传播。
4. 提升公众的媒体素养。
公众应提高辨别虚假信息的能力,培养批判性思维,不盲目相信和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通过多渠道获取信息,确保获取的信息真实可靠。
网络舆情案例分析
网络舆情案例分析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通过网络传递、分享各种信息,这些信息包括新闻、观点、评论以及某些假新闻。
这些信息的传播引起了大量网民的讨论和反应,由此也孕育了网络舆情。
网络舆情是指一种虚拟的群体意识形态,这些意识形态通过不同渠道传播和交流,对社会和政治尤其是企业产生影响。
本文将以“微信拍照救人事件”和“三只松鼠事件”为例,分析网络舆情对个人和企业的影响。
一、“微信拍照救人事件”2013年,在重庆市渝北区的一家饭馆,一名女子突然昏倒在地。
当时在场的许多人并没有做出及时的救援,连120急救车也到场了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
女子醒来后,发现有人用微信拍下了她窒息时的样子,她把这张照片发到了微信上。
很快,这张照片引起了网民关注,甚至传到了媒体上。
这个事件因此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强烈关注和揭示。
这个事件引起的持续关注,反映出与公众保持联系的紧迫性。
当网络舆情开始爆发时,企业应该尽可能及时地介入,并努力处理问题,以保护自己的口碑。
如果企业能采取积极的反应,将更好地支持个人,并在社会上获得关注和赞誉。
二、“三只松鼠事件”2018年3月2日,消费者称自己购买的“三只松鼠”坚果出现虫子。
消费者发动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将事件投射到了公众视野,随之而来的网民讨论使“三只松鼠”不得不站出来对事件做出反应。
此时,三只松鼠开始了公开和诚恳的沟通,答应对该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并且选择了清理相关存储库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企业的这种积极回应赢得了公众的信任。
可以发现,与公众的开放沟通、透明的企业作风和承担责任的态度不仅是化解网络舆情的正确方法,而且是企业长期发展所需要的企业形象。
企业不仅能够积极回应事件,而且还能改变公众对其企业的看法,即使出现了负面事件,亦能快速扭转情势,赢得公众信任。
网络舆情对企业及个人的影响是不可忽略的,不正确的应对方法可能会极大地破坏企业及个人的形象。
通过以上两个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到透明的沟通、承担责任的态度和积极的反应是化解网络舆情的正确方法。
传播事件法律分析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传播事件在网络上迅速发酵,引发了广泛关注。
传播事件涉及众多法律问题,如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
本文以一起传播事件为例,分析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以期为类似事件提供参考。
二、案件概述2019年,某知名演员因涉嫌违法行为被网友曝光。
事件发生后,该演员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受到严重侵害。
网友在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恶意攻击该演员,导致其社会形象受损。
此外,部分网友还将该事件改编成段子,在社交媒体上传播,侵犯了该演员的著作权。
三、法律分析1.名誉权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名誉权是指公民享有的对自己的社会评价、名誉享有的保护。
本案中,网友在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恶意攻击该演员,严重损害了其名誉。
根据法律规定,名誉权侵权行为包括以下几种:(1)侮辱:以言语、文字等形式,贬低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
(2)诽谤:捏造事实,损害他人名誉。
(3)侵犯隐私:未经他人同意,公开他人隐私,损害他人名誉。
本案中,网友散布虚假信息,恶意攻击该演员,属于侮辱和诽谤行为,侵犯了该演员的名誉权。
2.隐私权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对自己的私人生活、行踪、通讯、健康状况等信息的保护。
本案中,网友在网络上公开该演员的个人信息,如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侵犯了其隐私权。
3.著作权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
本案中,部分网友将该事件改编成段子,在社交媒体上传播,未经该演员同意,侵犯了其著作权。
四、法律责任1.名誉权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九条规定,名誉权侵权行为,侵权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隐私权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隐私权侵权行为,侵权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传谣典型案例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信息传播速度加快,网络谣言的传播也愈发猖獗。
传谣行为不仅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还扰乱了社会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传谣案例为切入点,对传谣行为的法律性质、法律责任及预防措施进行分析。
二、案例简介某地发生一起疑似食品安全事件,网民“小张”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散布虚假信息,称该事件已导致多人中毒死亡。
随后,大量网民转发、评论,引发社会恐慌。
经公安机关调查,该事件纯属虚假信息,未造成任何人员伤亡。
三、法律分析1. 传谣行为的法律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在本案中,“小张”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其行为已构成传谣。
2. 传谣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捏造并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虽然“小张”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但已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传谣行为对社会的影响传谣行为不仅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还可能引发社会恐慌,影响社会稳定。
在本案中,虚假信息的传播导致大量网民转发、评论,引发社会恐慌,影响了社会秩序。
四、预防措施1. 加强网络监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监管,对散布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网络秩序。
2. 提高网民素质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的法治意识和道德素质,使网民自觉抵制传谣行为。
3. 建立举报机制鼓励网民举报传谣行为,对举报人进行保护,提高举报积极性。
4. 强化法律责任加大对传谣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力度,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五、结论传谣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还扰乱了社会秩序。
网络上的诽谤案例分析
网络上的诽谤案例分析网络的快速发展和普及使得人们在信息交流中得到了极大的便利,网络空间变成了人们表达观点和分享信息的重要平台。
然而,互联网的匿名性和无国界性也导致了一些问题的出现,其中之一就是网络诽谤。
本文将针对网络上的诽谤问题进行案例分析,探讨其影响及应对之策。
案例一:网络名人的遭遇网络名人小A是一位以美妆教程和生活分享为主的微博红人,拥有大量粉丝和广告合作。
然而,在某一天,小A突然被一位匿名用户在社交媒体上进行恶意攻击,指责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粉丝和广告商合作的机会。
这一指责迅速蔓延开来,引起了大量网友的关注和讨论,对小A的声誉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案例分析:在这个案例中,网络上的诽谤行为直接影响了小A的名誉和生活。
虽然网络空间为人们提供了自由表达自己观点的平台,但也存在恶意中伤和不实言论的风险。
对于受到网络诽谤的个人而言,其声誉和利益将受到巨大的损害,甚至对其工作和生活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
应对之策:面对网络诽谤,受害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及时留存证据,包括截图和存储相关帖子的链接等,便于日后追诉和维权。
其次,可以向相关平台举报和投诉,要求删除或封禁诽谤内容和发布者。
同时,寻求法律途径也是一种有效的手段,可以通过起诉来保护个人权益并追究诽谤者的法律责任。
案例二:企业的声誉损害某电商平台的商家小B在网络上经营了一家家居用品店,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一直备受好评。
然而,一天早上,小B发现有人在网络论坛上发布了一篇随意捏造的文章,称小B的商品质量低劣,且售后服务态度恶劣。
这篇文章迅速传播开来,引发了一些购买过小B产品的消费者质疑和抵制,对其业务造成了严重的打击。
案例分析:此案例中,网络上的诽谤行为直接影响了小B店铺的声誉和销量。
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对于业务的成功至关重要,任何不实的指控和恶意攻击都可能导致客户的流失和声誉的受损。
应对之策:企业面对网络诽谤时,可以考虑采取以下对策。
首先,积极回应质疑和指责,通过展示客户满意的证据来澄清事实。
网络安全事件案例与分析
网络安全事件案例与分析网络安全是当今世界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各种网络安全事件频频发生。
为了加强对网络安全的认识,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网络安全事件案例,探讨背后的原因、对策以及预防措施,以期提高大家对网络安全的重视和防御能力。
案例一:Yahoo数据泄露事件2013年,全球最大的互联网公司之一Yahoo曝出了大规模数据泄露事件。
超过3亿个账户的用户信息遭到泄露,包括用户名、密码以及安全问题回答等敏感信息。
这一事件引起了全球范围内的广泛关注和恐慌。
事件分析:经调查发现,这次数据泄露是由一组黑客利用了系统漏洞进行的攻击。
Yahoo在事后承认,他们在网络安全方面存在着重大的漏洞,并未及时发现和修复这些问题。
教训与对策:第一,加强网络安全基础设施的建设,定期进行漏洞扫描和修复。
第二,加强对员工的网络安全培训和意识提高,减少内部人员的意外操作造成的安全漏洞。
第三,加大对黑客的打击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案例二:Equifax信用信息泄露事件2017年,美国信用评级机构Equifax遭到黑客攻击,超过1.4亿美国人的个人信息遭到泄露,包括姓名、社会安全号码、信用卡号等。
这一事件引发了美国国内外的巨大关注和担忧。
事件分析:调查发现,黑客入侵Equifax的方式是利用了已知的漏洞,并未及时修复这些安全漏洞。
而且,Equifax在事后处理这一事件时的应对不力,未能及时通知受影响的用户。
教训与对策:第一,IT系统的安全漏洞修复需及时,相关机构应积极关注漏洞信息,并及时处理。
第二,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安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用户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第三,用户需保持警惕,定期更换密码,避免使用相同的密码。
案例三:WannaCry勒索软件攻击2017年,全球范围内爆发了一次规模巨大的勒索软件攻击事件,被称为“WannaCry”。
这种勒索软件利用Windows系统的漏洞进行传播,感染超过30万台计算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事件分析:专家分析认为,“WannaCry”攻击利用了Windows系统中一个被美国国家安全局(NSA)称为"EternalBlue"的漏洞。
网络谣言案例分析
网络谣言案例分析网络时代的到来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和乐趣,但同时也给信息传播带来了诸多挑战。
网络谣言作为其中的一种现象,给社会治安和人们的信任造成了严重影响。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网络谣言案例,探讨其产生原因、危害和如何应对。
一、案例一:某地传言食品中掺入有毒物质近期,网络上盛传某地市场的食品中掺入有毒物质,引起了广泛的恐慌和不信任。
然而,通过调查发现,这一传言完全是谣言。
造成这一谣言的原因在于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普遍担忧和人们对网络信息的不加辨别。
当谣言传播到一定程度时,威胁社会稳定和市场信任的问题就凸显出来。
网络谣言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造成公众恐慌和不信任,从而影响社会稳定。
第二,对企业和品牌造成负面影响,导致企业信誉受损。
第三,耗费社会资源,增加社会治安成本。
应对网络谣言需要综合利用技术手段和社会力量。
一方面,加强网络监管,净化网络环境,遏制谣言传播。
另一方面,提高公众的信息识别能力,教育人们正确使用网络,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二、案例二:明星涉嫌性侵传闻引发争议近年来,网络上不断传出明星涉嫌性侵的传闻,引发了广泛的舆论争议。
然而,经过调查,大部分传闻都被证明是虚假的。
这些谣言的产生来源于一些人对明星的嫉妒和娱乐圈的竞争心态。
网络谣言在这个案例中的危害主要体现在对明星的名誉和形象造成巨大伤害,同时也动摇了公众对法律和正义的信任。
针对这种情况,解决的方法可以从多个方面入手。
首先,加强法律监管,对恶意散布网络谣言的行为进行惩处。
其次,提高公众的媒体素养,培养对信息的辨别能力。
此外,明星和娱乐圈也可以通过加强自身形象管理,提高公众对其信任度。
三、案例三:疫苗谣言引发大规模拒种疫苗谣言一直是网络谣言的一个热点话题。
曾经有一次疫苗谣言引发了大规模的拒种现象,导致公众担忧和疾病的传播。
疫苗谣言的产生往往与人们对疾病的恐惧心理和信息不对称有关。
疫苗谣言的危害主要表现在疫苗接种率下降和疾病的复发,给公众的健康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
网络谣言传播案例分析
网络谣言传播案例分析一、引言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络谣言已经成为了我们社会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网络谣言的传播速度之快、影响之大,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本文将以多个网络谣言传播案例为例,深入分析其产生的原因、传播的方式和造成的影响。
二、案例一:“健康网传谣”2019年,一条名为“健康网传谣”的网络谣言在社交媒体上广泛传播。
谣言宣称某种特殊的保健品能够治愈各种疾病,并配有一名传销人员的喊话视频。
这条谣言一经传播,立即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信任,很多人开始购买并使用这种保健品。
然而,经过调查,这种保健品并没有任何医学上的依据,也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认证。
大量的消费者因为使用了这种保健品,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身体问题,甚至有人因此丧命。
这条谣言的后果不仅是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更严重地危害了人们的健康与生命安全。
三、案例二:“明星离婚谣言”2018年,一位知名明星的离婚谣言在网络上疯传。
这条谣言某日突然出现在社交媒体上,声称这位明星和他的妻子离婚,原因是家庭矛盾不可调和。
该谣言在短时间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许多人纷纷表示同情和猜测。
然而,在真相大白后,这个谣言被证明是无中生有,该明星与妻子依旧和睦相处。
但是,虽然谣言的真相已经澄清,但造成的不良影响却无法挽回。
明星与妻子的家庭生活受到了巨大的不必要干扰,粉丝对事件的关注也让明星倍感压力。
四、案例三:“疫苗安全谣言”近几年,疫苗安全问题成为了社会舆论的热点。
一些人在网络上散布关于疫苗的各种谣言,声称接种疫苗有毒等。
这种谣言的传播对公众造成了巨大的困惑和恐慌,导致了一些人对疫苗产生了疑虑,不愿意为自己和家人接种疫苗。
然而,科学研究已经充分证明了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这些谣言纯属无稽之谈,却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由于一些人拒绝接种疫苗,一些已经被控制住的疾病再度暴发,给公众的健康和安全带来了威胁。
五、网络谣言产生的原因1. 信息源不明确:网络上流传的信息往往没有确切的来源,缺乏真实可靠的官方认证。
网络传播案例分析
网络传播案例分析(共3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网络传播案例分析一【案情简介】王菲与天涯网名誉权、隐私权纠纷案王菲与死者姜岩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06年2月22日登记结婚。
2007年12月29日,姜岩从自己居所的24层楼高处跳楼自杀。
姜岩生前在网络上注册了博客,在自杀前2个月,姜岩关闭了自己的博客,但一直没有中断博客的写作并以日记形式记载了自杀前两个月的心路历程,将王菲与案外女性东某的合影照片贴在博客中,认为二人有不正当两性关系,自己的婚姻很失败。
姜岩的日记显示出了丈夫王菲的姓名、工作单位地址等信息。
姜岩在第一次自杀前将自己博客的密码告诉一名网友,并委托该网友在12小时后打开博客。
在姜岩第二次自杀死亡后,姜岩的网友将博客密码告诉了姜岩的姐姐姜红,姜红将姜岩的博客打开。
姜岩的博客日记被一名网民阅读后转发在天涯网中,后又不断被不同网民转发至其他网站上。
2008年1月10日,天涯网上刊出《大家好,我是姜岩的姐姐》一贴帖,该帖讲述了姜岩死亡事件的发展经过。
王菲认为该帖中如下言辞构成了诽谤:“王菲正与死者的亲人争夺死者遗产”、“是王菲全家把她逼死的,东方恩纳一直住姜岩婆婆家……当时,王菲的父亲和王菲打完电话,她就跳了”。
王菲认为网民的如下回复帖子构成了侮辱:“姜岩还被那畜生一家这样刺激过!”,“这种家庭别在找事显眼了,找个洞自己了了吧”、“看那两个鸟男女能否还好下去”、“妈的,跟这种人住的近简直是侮辱了这片土地……从这里滚出去!”;“他们配不上‘人’这个词吧”;“这男的一家都是人渣”;“强烈建议人肉搜索出王菲!王蕾!和他那老王八爹”等。
而后王菲对相关网站的帖子进行了保全,花费公证费2050元,也因此事丢掉了工作。
天涯网则于2008年3月15日(王菲起诉前)已及时将《大家好,我是姜岩的姐姐》及相关回复帖子删除。
但王菲诉称:天涯网中出现的《大家好,我是姜岩的姐姐》一帖,捏造事实,对我进行诽谤。
网络传播学案例分析
杨娇的大红
新人杨娇勇夺“中国互联 网好声音”大奖 这位从手机中走出来的女 孩,通过她的歌声让草根梦想 照进了现实。而通过手机绽放 好声音的还不止这些草根用户, 韩红、欧弟、钱枫、熊汝霖等 明星也都是唱吧的忠实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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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1 观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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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吧所诠释的娱乐精神和快 乐大本营倡导的娱乐精神极 为切合。在本次节目中,唱 吧体现了相当“接地气”的 一面------无论是普通用户, 还是明星,或者是当红主持 人,都能在唱吧中找到属于 自己的乐趣,恰恰是这种 “不拘一格”的服务形态, 才会让节目激发更多观众的 “共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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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华:唱吧不是现象级产品 兼具工具和社区属性
观点内容 唱吧是一款免费的社交K歌手机应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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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科技讯 11月26日上午消息,在近日举办的2012创业 家杂志年会上,唱吧创始人陈华表示,当唱吧刚刚上线的 时候,有人说唱吧是一个现象级产品,可能用了一阵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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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播案例教程 案例分析
响生活质量。对于癌症患者来说,积极而健康的心态,以及平静面
对疾病的勇气,是走向康复的第一步。李娜用她积极乐观的态度感 染了无数电视荧屏前的观众,也给予许多同她一样有着不幸经历的
病友生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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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没有想象的那么美好,或穷困、或屈辱、或失意、或挫折、或 痛苦。而对不如意,我们不应该逃避、不应该埋怨、更不应该沉沦, 而应该乐观面对,积极想办法去克服解决。逃避、埋怨、沉沦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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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最美癌症女孩
6岁时,爸爸因车祸腿瘸;11岁时,李娜患骨肉瘤右腿截肢,爸 爸借债为她治病和装假肢,并每天教李娜走路,给了她第二次生命;
17岁时,妈妈因红斑狼疮去世……尽管无情的病魔肆意地侵袭这个本
就不幸的女孩及其家庭,但李娜依然乐观、坚强,13岁时被选入 陕 西省 乒乓球队;14岁拿下西安市女单金牌;19岁,她拖着病体瞒着 爸爸去西安市里找了份文员工作,但又被查出骨肉瘤双肺转移,不得 已放弃工作。李娜的病情已无法手术,只能化疗维持,只剩一年的生 命。节目中呼吁社会为这个不幸的花季少女捐资出力,挽救她年轻的 生命。
10月11日晚,浙江卫视《中国梦想秀》节目播出,李娜作为
“追梦人”参与梦想秀,将自己的故事娓娓道来。从头到尾,她的 情绪都控制得很好,她在节目中“笑着活是一天,不笑也是一天, 为什么我要哭丧着脸”的这一句话,已经成为许多网友日常用来激 励自己的签名与座右铭,李娜也成为梦想秀自开播以来受到关注度 最高的“追梦人”之一。有网友说:“对比李娜,我们拥有的实在 太多太多,还有什么理由继续颓废下去。祝福李娜,也为自己加 油!” 李娜最终得到了许多爱心企业的帮助, 周立波和 韩红更 是当场各自捐助了李娜10万元,她也住进了北京治疗骨肉瘤的顶 级医院。
网络信息泛滥案例分析
网络信息泛滥案例分析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和普及,网络信息的传播速度和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使得我们每天都面临着大量的信息洪流。
然而,与此同时,网络上也涌现出了越来越多的信息泛滥案例。
本文将以几个典型的案例为例,详细分析网络信息泛滥的原因及其带来的影响,并探讨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案例一:虚假新闻的传播虚假新闻的传播是网络信息泛滥的典型案例之一。
随着社交媒体的兴起,许多人通过转发、分享虚假新闻来炫耀自己的见识或者达到某种目的。
这些虚假新闻往往以耸人听闻的标题吸引读者的眼球,但实际上内容缺乏真实依据。
例如,某个健康资讯网站发布了一篇标题为“吃某种水果能治疗癌症”的文章,引起了广泛关注和分享。
然而,经过专家核实,这种说法完全没有科学根据。
虚假新闻的传播不仅误导了公众,还可能对人们的生活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例如,有人相信了某种虚假新闻,导致不正确的疾病自我诊断,进而推迟了就医的时间,给自身健康带来了风险。
案例二:网络谣言的传播网络谣言的传播也是网络信息泛滥的典型案例之一。
谣言往往以一种充满戏剧性的方式呈现,引发公众的关注和讨论。
例如,一则关于某明星将参加某个大型节目的谣言,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开来。
尽管明星本人多次否认,但仍有大量粉丝相信并转发,导致谣言的传播持续不断。
网络谣言的传播不仅影响到了被谣言围绕的个人或机构的声誉,还可能给公众带来困扰。
人们在面对各种传闻时,往往难以辨别真伪,容易造成恐慌和焦虑。
案例三:侵犯个人隐私的事件随着社交媒体的普及,个人信息保护成为了一个越来越严峻的问题。
一些个人在网络上公开了自己的隐私信息,例如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从而导致个人隐私泄露的风险。
这些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可能造成身份盗窃、金融欺诈等问题。
个人隐私泄露的案例引发了公众对于隐私保护的关注。
人们开始意识到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呼吁相关部门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来保护个人隐私。
综上所述,网络信息泛滥给社会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需要共同努力。
传播事件法律分析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21年6月,某知名主播在直播带货过程中,涉嫌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购买。
该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随后,消费者向监管部门投诉,要求对该主播及相关商家进行调查。
本案涉及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
二、案件经过1. 消费者投诉2021年6月,消费者张女士在观看某知名主播直播带货时,购买了一款声称具有减肥功效的保健品。
然而,在使用该产品一段时间后,张女士并未达到预期的减肥效果。
于是,张女士向监管部门投诉,称该主播涉嫌虚假宣传。
2. 监管部门调查接到投诉后,监管部门立即对涉事主播及相关商家进行调查。
经调查,该主播在直播过程中,多次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购买。
同时,监管部门还发现,该主播在直播过程中,存在虚假交易、刷单等违规行为。
3. 处理结果根据调查结果,监管部门依法对涉事主播及相关商家进行了处罚。
涉事主播被责令停止直播带货,并处以罚款;相关商家被责令退还消费者购买产品的费用,并处以罚款。
三、法律分析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商品或者服务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本案中,涉事主播在直播过程中,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购买,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2. 广告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本案中,涉事主播在直播过程中,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3. 虚假交易、刷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进行虚假交易、刷单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本案中,涉事主播在直播过程中,存在虚假交易、刷单等违规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
四、案例分析1. 案例特点本案具有以下特点:(1)涉案金额较大,涉及消费者众多;(2)主播具有较高知名度,社会影响较大;(3)违法行为具有隐蔽性,调查难度较大。
网络舆情案例分析2篇
网络舆情案例分析2篇网络舆情案例分析1:近年来,影视圈中的绯闻和八卦一直是网友们津津乐道的话题。
其中,娱乐圈中的明星们的绯闻甚至会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和热议。
2017年3月,著名影视明星张馨予的个人照片被曝光,一时间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和议论。
事件的发生起源于张馨予个人的iCloud账户被黑客入侵,其个人照片被盗取并在网络上广泛流传。
这一事件不仅引起了张馨予本人的极大不满和抗议,同时也引起了公众对于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的关注与警惕。
此后,张馨予通过律师依法维权,并将涉事的网站及平台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精神和经济损失,维护其合法权益。
然而,这一起事件的爆发也引起了大量的网络舆论声浪。
有部分网民对于张馨予本人的私生活进行了大量的曝光和猜测,甚至有人将涉及到张馨予的网络讨论和信息发布予以道德谴责。
此外,也有人质疑张馨予的公关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认为其应该主动采取措施平息公众的疑虑和争议。
这一事件反映了现代社会中网络舆论对于公共人物及其个人隐私的侵害和影响,同时也暴露了网络舆论的一些不足之处,引发了人们对于网络监管和网络法律法规的思考与关注。
网络舆情案例分析2:社交平台上经常出现一些流言蜚语,往往会导致一些个人的不幸和损失,也会影响一些企业的声誉和利益。
2016年,某知名电商平台就曾受到一起流言蜚语的冲击,平台的形象和信任度遭受了一定的影响。
据了解,流言的起源是一篇名为“如何巧妙获取XX网站优惠券”的文章,该文章在网络上广泛传播,为大量用户提供所谓的“优惠券获取方式”,并在其中散布了大量虚假信息和数据。
由于该知名电商平台在网络上的影响和用户数量均较大,因此这篇文章一经推出就受到了大量用户的追捧和关注,并在网上迅速传播。
时间一长,这一知名电商平台也开始因此遭受舆论压力,甚至一些比较严重的负面评价也相继出现。
此后,这一电商平台开始对于流言信息予以反驳和解释,针对性的采取措施,逐渐平息了舆论风波。
这一事件反映了现代社会中企业的网络形象及其声誉管理面临的压力和挑战,同时也说明了流言蜚语对于企业形象的影响和对于舆情的恶劣影响,引发了人们对于网络监管和信息传播的认识和关注。
十大舆情案例及触犯法律(3篇)
第1篇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舆情事件层出不穷,涉及领域广泛,影响深远。
本文将分析十大舆情案例,并探讨其中触犯的法律问题。
一、案例一:高铁霸座男事件事件简介:2018年8月,一位男子在高铁上霸占他人座位,并拒绝让座。
此事件引发网友热议,最终该男子被警方行政拘留。
触犯法律:该男子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即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案例二: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事件简介:2018年10月,重庆一辆公交车坠江,造成多人伤亡。
经调查,事件起因是乘客与司机发生争执,乘客抢夺方向盘所致。
触犯法律:该乘客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即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案例三:西安地铁保安与乘客冲突事件事件简介:2019年1月,西安地铁一名保安与乘客发生冲突,导致乘客受伤。
事件引发网友关注,保安最终被行政拘留。
触犯法律:该保安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即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案例四:滴滴顺风车司机杀害乘客事件事件简介:2018年8月,滴滴顺风车司机在途中杀害一名乘客。
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滴滴公司被责令整改。
触犯法律:该司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即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案例五:河南村霸事件事件简介:2018年6月,河南某村村霸涉嫌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被警方抓获。
触犯法律:村霸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即强迫交易、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社交媒体滥用案例分析
社交媒体滥用案例分析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社交媒体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交媒体为人们提供了交流、分享和获取信息的平台,但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滥用。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些社交媒体滥用案例,探讨滥用行为对个人、社会和法律的影响。
1. 个人隐私被侵犯的案例在社交媒体时代,个人信息的保护变得尤为重要。
然而,许多人并没有意识到他们将个人信息发布在公开的社交媒体平台上所带来的风险。
这为不法分子提供了机会,他们通过获取他人的个人信息进行欺诈、诱骗等犯罪行为。
例如,一位年轻女孩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她即将外出旅行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结果她的家被盗。
这种滥用个人隐私的行为对受害者造成了严重的经济和心理损失。
2. 虚假信息传播的案例社交媒体的快速传播性质使得错误和虚假信息更加容易传播到广大群众中。
一些不负责任的用户散播虚假的新闻、谣言和医疗偏方,对公众产生了误导和误解。
例如,在某次疫情期间,有人故意传播虚假的治疗方法,导致一些患者延误正规治疗而加重了病情。
这种滥用行为不仅影响了个体的健康,也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3. 网络欺凌的案例社交媒体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可以匿名进行攻击和侮辱的平台,导致了网络欺凌现象的普遍存在。
受害者被群体辱骂、讥讽和威胁,对其心理和社交生活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一些受害者甚至因为网络欺凌而陷入抑郁、自杀甚至自残的境地。
这种滥用社交媒体的行为对个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并引起了社会对网络安全的重视。
4. 滥用社交媒体进行诈骗的案例社交媒体也成为了不法分子进行诈骗活动的温床。
一些骗子通过冒充他人身份,利用社交媒体获取他人的信任并从中获利。
他们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虚假广告、假慈善活动或谎称中奖信息,引诱他人提供个人信息或转账。
这种滥用行为给受害者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并侵犯了他们的信任感和安全感。
以上是一些社交媒体滥用的案例分析,这些案例凸显了我们在使用社交媒体时需要保持警惕的重要性。
新媒体法律法规五个案例(3篇)
第1篇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新媒体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交流互动的重要平台。
然而,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法律问题。
本文将从五个案例出发,探讨新媒体法律法规的适用。
一、案例一:网络侵权纠纷案例背景:某知名博主在个人微博上发表了一篇关于某明星的负面评论,该评论在短时间内迅速传播,引起了网友的热议。
不久后,该明星以名誉权受损为由,将博主诉至法院。
案例分析:本案涉及新媒体环境下名誉权的保护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名誉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博主在未核实事实的情况下,在个人微博上发布了负面评论,侵犯了明星的名誉权。
法院判决博主败诉,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启示:新媒体环境下,公民在发表言论时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同时,新媒体平台也应加强内容审核,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二、案例二:网络谣言传播案例背景:某地区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一名网友在未核实事实的情况下,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一条关于事故原因的谣言。
该谣言迅速传播,引起了社会恐慌。
案例分析:本案涉及新媒体环境下谣言传播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本案中,网友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法律启示:新媒体环境下,公民应提高法律意识,不传播、不轻信谣言。
同时,新媒体平台应加强信息审核,防止谣言传播。
三、案例三: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例背景:某电商平台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某知名品牌的商标,并在宣传中对该品牌进行了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误认为该电商平台与知名品牌存在合作关系。
案例分析:本案涉及新媒体环境下商标权和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构成侵权。
舆情典型案例剖析材料
网络舆情典型案例剖析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舆情成为社会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一些重大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网民的意见和情绪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形成强大的舆论场。
一、案例描述
2023年,某地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
视频在网络上广泛传播,一时间,舆论四起。
网民们对事故原因、责任方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一些激进的言论和揣测迅速扩散,导致舆情进一步升温。
二、案例分析
此案例中,舆情的发展受到了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首先,互联网的匿名性使得部分网民敢于表达平时不敢说的观点,甚至出现极端言论。
其次,信息的不对称使得部分网民容易被误导,对事件产生误解。
最后,群体心理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人们往往会受到群体情绪的影响,倾向于选择相信符合自己观点的信息。
三、案例结论
对于政府和相关部门而言,应对网络舆情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确保公众获得准确的信息;二是加强对网络言论的监管,遏制不实信息和极端言论的传播;三是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回应网民关切,消除误解。
此外,公众也应提高媒介素养,理性看待网络信息,不盲目跟风。
四、经验教训
面对复杂的网络舆情,各方应共同努力,打造一个健康、理性的网络舆论环境。
政府应加强监管和引导,公众应提高媒介素养和批判思维,媒体则应承担起社会责任,传递真实、客观的信息。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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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播案例分析
一【案情简介】王菲与天涯网名誉权、隐私权纠纷案
王菲与死者姜岩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06年2月22日登记结婚。
2007年12月29日,姜岩从自己居所的24层楼高处跳楼自杀。
姜岩生前在网络上注册了博客,在自杀前2个月,姜岩关闭了自己的博客,但一直没有中断博客的写作并以日记形式记载了自杀前两个月的心路历程,将王菲与案外女性东某的合影照片贴在博客中,认为二人有不正当两性关系,自己的婚姻很失败。
姜岩的日记显示出了丈夫王菲的姓名、工作单位地址等信息。
姜岩在第一次自杀前将自己博客的密码告诉一名网友,并委托该网友在12小时后打开博客。
在姜岩第二次自杀死亡后,姜岩的网友将博客密码告诉了姜岩的姐姐姜红,姜红将姜岩的博客打开。
姜岩的博客日记被一名网民阅读后转发在天涯网中,后又不断被不同网民转发至其他网站上。
2008年1月10日,天涯网上刊出《大家好,我是姜岩的姐姐》一贴帖,该帖讲述了姜岩死亡事件的发展经过。
王菲认为该帖中如下言辞构成了诽谤:“王菲正与死者的亲人争夺死者遗产”、“是王菲全家把她逼死的,东方恩纳一直住姜岩婆婆家……当时,王菲的父亲和王菲打完电话,她就跳了”。
王菲认为网民的如下回复帖子构成了侮辱:“姜岩还被那畜生一家这样刺激过!”,“这种家庭别在找事显眼了,找个洞自己了了吧”、“看那两个鸟男女能否还好下去”、“妈的,跟这种人住的近简直是侮辱了这片土地……从这里滚出去!”;“他们配不上‘人’这个词吧”;“这男的一家都是人渣”;“强烈建议人肉搜索出王菲!王蕾!和他那老王八爹”等。
而后王菲对相关网站的帖子进行了保全,花费公证费2050元,也因此事丢掉了工作。
天涯网则于2008年3
月15日(王菲起诉前)已及时将《大家好,我是姜岩的姐姐》及相关回复帖子删除。
但王菲诉称:天涯网中出现的《大家好,我是姜岩的姐姐》一帖,捏造事实,对我进行诽谤。
其行为给我和家人的生活、工作、名誉造成极为恶劣而严重的影响,因此请求判令天涯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删除天涯网上有关侵权信息,并在天涯网为我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赔偿工资损失4万元,承担公证费用2050元的三分之一。
天涯公司辩称:我公司天涯网上的信息全部是由上网用户发布,并非我公司发布,我公司不应成为本案被告。
我公司在王菲起诉前及时删除了天涯网上《大家好,我是姜岩的姐姐》一帖及相关回复,已经履行了监管义务,不存在任何过错,不应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根据《互联网电子公告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的规定,网站发现有侵权内容存在后及时删除的,不应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根据《互联网电子公告管理规定》,网站应对注册用户提示网站上发布信息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天涯网在用户发帖或回复时都有相应的字体提示以及用户在注册时应当阅读并同意的《天涯社区基本法》及其它相关社区规则。
因用户言论导致的侵权责任,应由其自己承担责任,我公司尽到了法定义务,不应承担任何侵权责任。
因此不同意王菲的诉讼请求。
最终法院判定王菲主张天涯公司侵犯名誉权、隐私权不能成立,判决驳回原告王菲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案件焦点
天涯公司是否应为天涯网站内出现的侵权内容承担侵权责任?
三案件分析
定义:所谓网络传播是指以计算机通信网络为基础,进行信息传递、交流和利用,从而达到其社会文化传播的目的传播形式。
网络传播融合了大众传播(单向)和人际传播(双向)的信息传播特征,在总体上形成一种散布型网状传播结构,在这种传播结构中,任何一个网结都能够生产、发布信息,所有网结生产、发布的信息都能够以非线性方式流入网络之中。
同时,网络传播具有人际传播的交互性,受众可以直接迅速地反馈信息,发表意见。
而且,网络传播突破了人际传播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局限,在总体上,是一种多对多的网状传播模式。
上述案例中,事件的缘由首先是因网民将信息在天涯网上发布转载,以致酿成的后果,并非天涯网自身泄漏他人隐私或主动散布帖子引起的,故王菲在诉称中请求判令天涯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删除天涯网上有关侵权信息,并在天涯网为我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赔偿工资损失4万元,承担公证费用2050元的三分之一的要求是不合理的,同时也是不成立的。
从法律方面而言,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中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向上网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
任何人不得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发布含有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电子公告服务系统中出现明显属于上述信息内容的,应当立即删除,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网站作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与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对网站提供的信息负有监管义务,是否履行监管义务是认定其是否构成侵权责任的核心要件。
天涯公司的监管义务应是在自行发现或受害人投诉后及时将涉嫌侵权的信息删除或修改。
虽然王菲主张曾经向天涯网进行过投诉,但法院认为因其无证据佐证,所以无法采信。
况且天涯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有上网规则,对上网文字设定了相应的监控和审查过滤措施,达到了相应要求;在王菲起诉前及时删除了天涯网上《大家好,我是姜岩的姐姐》一帖及相关回复,所以天涯公司履行了监管义务,因此不构成侵权。
从网络传播特点方面而言,网络传播本身就具有传播的广泛性、迅速性、即时性、随意性以及互动性等特点,它既是一对一、一对多的传播,同时更是一种多对多的网状传播模式。
在这种传播结构中,任何一个网结都能够生产、发布信
息,受众可以直接迅速地反馈信息,发表意见,这使得网站的监管任务在客观上就处于一种弱势地位。
由于天涯网站制定有《天涯社区基本法》、《网站关键字过滤措施》等规定,根据这些规定,在对网民提交内容的监控方面,分为四级监控过滤,即重要敏感关键词监控、次要敏感关键词监控、一般敏感关键词监控、敏感广告词监控等措施,且在用户发帖或回复时都有相应的字体提示以及用户在注册时应当阅读并同意的《天涯社区基本法》及其它相关社区规则。
因此天涯网站是做好了其网站监管措施的,也是履行了其网站监管义务的,对于其用户言论导致的侵权责任,天涯网站公司是不应承担共同责任的。
四总结或建议
(一)建议
1、从网站方面,网站的管理者要谨慎履行监管义务,在发现其网站内存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不法内容时,要及时停止传输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否则不仅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而且可能承担行政责任。
2、从民众方面,公民发现自己遭受网络侵权时,要积极采取自力救济的方式,及时向网站投诉并保存相关证据,在投诉无效后可以寻求司法救济,在起诉之前一定要收集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委托公证部门进行证据保全是比较有效办法。
3、从法律方面,法律部门要制定详细而全面的网络监管法以及公民相关权利方面的法律,针对网络侵权行为给出明确的惩处办法。
定完善网络安全的一系列法律制度,依法加强信息防御工作,既是抗击网络霸权,也是防止计算机犯罪的有效途径。
4、从教育方面,要提高网民的网络素质以及增强把关人的把关能力。
广大的网民要提高网络能力,特别是对网络信息的获取、加工、处理的能力。
要普及网络法律教育,不散布低级性趣味的信息,使用户认识到自己的权利与义务。
(二)总结
在当前的网络传播环境下,由于网络传播具有发布信息多元化,传播互动化、交流自由及信息易存等优势,故也就避免不了抄袭复制严重,公信力不足,容易侵犯公众个人隐私及知识产权等缺陷,我们一方面要发挥网络的优势,让信息充分传播,另一方面也要合理的规制网络服务商等的责任,满足公众需要。
使公众信息的获得与版权的保护、公众隐私与传播侵权等几个方面达到一个平衡,由于网络并没有能力去控制个人言行,但我们可以通过让网络有效的传播,使社会达到一个和谐的状态。
参考文献:《网络传播理论》《网络传播概论》
《网络案例分析》《网络舆论引导与和谐论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