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化“11.13”
吉化11.13爆炸事故分析
事故经过及原因分析
淄博市交警根据 1、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 2、当事人的询问笔录; 3、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 4、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照片; 5、检验、鉴定结论。 确定道路及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鲁C-M3019轿车驾驶员驾
驶车辆右转弯2月27日,淄博市交通警察大队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 了交通事故责任: 轿车驾驶员驾驶车辆右转弯时未确保安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 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七)在有方向 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先行。
3、在公司车棚挂贴安全警示标示,利用班后会进行交通安全提示; 4、倡导“工作外的安全同样重要”理念。强调非工作时间的安全,让员工将
安全的习惯带回家中。 5、组织安全、保卫人员对进出厂的驾驶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者公司予
以通报和处罚约束。减少了职工上下班路上的安全隐患。
本公司采取预防交通事故的措施
1、鉴于公司职工上下班途中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公司专门制定《交 通安全管制制度》,规范和约束员工、各单位的交通安全行为,减少和避 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2、各单位3月份组织一次交通安全知识专项培训,学习《交通安全管制制度》、 《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案例,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技 能知识
3、在公司车棚挂贴安全警示标示,利用班后会进行交通安全提示; 4、组织对进出厂的驾驶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者公司予以通报和
处罚约束。 5、倡导“工作外的安全同样重要”理念。强调非工作时间的安全,让
员工将安全的习惯带回家中。
尽管这起交通事故责任完全在对方, 但职工王宝家受伤和遭受痛苦,工 作日损失约105个。
安全 血泪教训之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连载14)
安全血泪教训之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双苯厂“”爆炸事故(连载14)编者按小7:长期的安逸容易让我们失去危险的嗅觉,如果您身边有工作在一线的朋友,请不要吝啬您的点击分享。
或许,他们正因为看到这篇文章,提高了自身安全意识,将大部分突如其来的事故扼杀于摇篮之中。
事故案例: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双苯厂“”爆炸事故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国务院事故及事件调查组认定,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
爆炸时冒起的黄烟爆炸后的地面事故经过:2005年11月13日,因苯胺二车间硝基苯精馏塔塔釜蒸发量不足、循环不畅,替休假内操顶岗操作的二班班长徐某组织停硝基苯初馏塔和硝基苯精馏塔进料,排放硝基苯精馏塔塔釜残液,降低塔釜液位。
10时10分,徐某组织人员进行排残液操作。
在进行该项操作前,错误地停止了硝基苯初馏塔T101进料,没有按照规程要求关闭硝基苯进料预热器E102加热蒸汽阀,导致进料温度升高,在15分钟时间内温度超过150℃量程上限。
11时35分左右,徐某回到控制室发现超温,关闭了硝基苯进料预热器蒸汽阀,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开始下降至正常值。
13时21分,在组织T101进料时,再一次错误操作,没有按照“先冷后热”的原则进行操作,而是先开启进料预热器的加热蒸汽阀,7分钟后,进料预热器温度再次超过150℃量程上限。
13时34分启动了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泵向进料预热器输送粗硝基苯,当温度较低的26℃粗硝基苯进入超温的进料预热器后,由于温差较大,加之物料急剧气化,造成预热器及进料管线法兰松动,导致系统密封不严,空气被吸入到系统内,与T101塔内可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引发硝基苯初馏塔和硝基苯精馏塔相继发生爆炸。
环境保护中的企业伦理_以吉化事件为例
2013年1月下 总第281期环境保护中的企业伦理----以吉化事件为例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李雨薇吉化“11.13”特大爆炸事故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国务院事故及事件调查组认定,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
吉化事故的环境检测发现,吉化公司东10号线入江口水样有强烈的苦杏仁气味,苯、苯胺、硝基苯、二甲苯等主要污染物指标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吉化鲍照后的苯类污染物流入松花江,硝基苯超标28.08倍。
整个午睡团长度约80公里,以每小时约2公里的速度向下游移动,受污染的松花江水流过的江面总长度为1000多公里。
国务院事故及事件调查组认定,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时间是一起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
一、事故原因1、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汽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等原因,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它装置、设施连续爆炸。
2、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安全生产管理重视不够、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劳动组织管理存在缺陷。
3、污染事件的直接原因是:双苯厂没有事故状态下防止受污染的"清净下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爆炸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
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PPT
事故中有60多人入院检查,其中两人重伤(一人 为腿伤,一人为肚皮伤),另有6名双苯厂职工下 落不明。18时许,记者在现场东侧一带看到,路 边诸多建筑物玻璃破碎散落于地,由于爆炸造成 暂时停水停电,部分路段马路漆黑。通往双苯厂 的4座松花江桥已被封闭,实行交通管制的交警均 面戴口罩,因空气中仍有明显异味,个别行人也 戴上了口罩。从清源桥至双笨厂,一路罕有行人, 只见消防车、警车不断呼啸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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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方面人士强调,爆炸产生的是二氧化碳和水,绝对不会 污染到水源,而吉林石化也有自己的污水处理厂,不合格的污水 是不会排放到松花江的。 一天后,国家环保总局定性了松花江污染事件,吉林地方政府、 中石化才被迫承认松花江被污染的事实和原因,同时宣称松花江 吉林段的松原市早已停水,而且早在11月18日就已经向黑龙江地 方政府通报了松花江污染情况。通过国家环保总局,吉林公开了 他们早在爆炸当天就已经掌握的数据和所谓的具体措施: 这位负责人(环保总局)说,污染事件发生后,吉林省有关部门 迅速封堵了事故污染物排放口;加大丰满水电站的放流量,尽快 稀释污染物;实施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应急措施,组织环保、水 利、化工专家参与污染防控;沿江设置多个监测点位,增加监测 频次,有关部门随时沟通监测信息,协调做好流域防控工作。
2018历史上11月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历史上十一月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一、国内事故石油化工吉林省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1•6”爆炸火灾事故2011年11月6日,吉林省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爆炸火灾事故,造成4人死亡,7人受伤。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气体分馏装置脱乙烷塔顶回流罐由于硫化氢应力腐蚀造成筒体封头产生微裂纹,微裂纹不断扩展,致使罐体封头在焊缝附近热影响区发生微小破裂后进而整体断裂,发生物理爆炸,罐内介质(乙烷与丙烷的液态混合物)大量泄漏,与空气中的氧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后,遇明火发生闪爆,并引发火灾。
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1•18”中毒事故2017年11月18日,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68万元。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承包商河南鄢陵京顺石化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在清洗E7001C、E7001D两台换热器作业中,使用含盐酸的清洗剂,并将清洗剂直接倒在含有硫化亚铁和二硫化亚铁污垢的管束上,反应释放出硫化氢气体,导致9名作业人员中毒。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11•30”较大机械伤害事故2017年11月30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炼油厂二车间发生管束突出导致的机械伤害事故,造成5人死亡、2人重伤、14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644.52万元。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设备安装公司施工人员在进行E2208/2油浆蒸汽发生器检修时,带压拆卸油浆蒸汽发生器壳体与管箱的连接螺栓,螺栓断裂失效,管箱与管束突出,撞击现场人员导致人员伤亡。
精细化工济南华阳应用技术有限公司“11•14”有毒气体泄漏事故2004年11月14日,济南华阳应用技术有限公司发生有毒气体泄漏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中毒,直接经济损失约200万元。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3-巯基丙酸车间工人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导致系统内压力升高引起硫化氢大量泄漏。
操作工在撤离过程中先后晕倒在车间内,隔壁车间的值班人员发现后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现场抢救中毒人员,又造成了多人中毒。
吉林石化“2005.11.13”爆炸事故
吉林石化“2005.11.13”爆炸事故一、事故经过2005年11月13日,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苯胺二车间化工二班班长徐某替休假的硝基苯精馏岗位内操顶岗操作。
根据硝基苯精馏塔T102塔釜液组成分析结果,应进行重组分的排液操作。
10时10分,徐某进行排残液操作,在进行该项操作前,错误地停止了硝基苯初馏塔T101进料,但没有按照规程要求关闭硝基苯进料预热器E102加热蒸汽阀,导致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升高,在15分钟时间内温度超过150℃量程上限,超温过程一直持续到11时35分。
在11时35分左右,徐某回到控制室发现超温,关闭了硝基苯进料预热器蒸汽阀,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开始下降,13时25分降至130.4℃。
13时21分,徐某在T101进料时,再一次错误操作,没有按照“先冷后热”的原则进行操作,而是先开启进料预热器的加热蒸汽阀,7分钟后,进料预热器温度再次超过150℃量程上限。
13时34分启动了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泵向进料预热器输送粗硝基苯,当温度较低的26℃粗硝基苯进入超温的进料预热器后,由于温差较大,加之物料急剧气化,造成预热器及进料管线法兰松动,导致系统密封不严,空气被吸入到系统内,与T101塔内可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硝基苯中的硝基酚钠盐受震动首先发生爆炸,继而引发硝基苯初馏塔和硝基苯精馏塔相继发生爆炸,而后引发装置火灾和后续爆炸。
本次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重伤,59人轻伤。
在事故发生时,在现场作业和巡检的6名员工当场死亡;与双苯厂一墙之隔的吉林市吉丰农药有限公司一名员工在本单位厂房内作业时受爆炸冲击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吉化集团通信公司一名员工在距双苯厂1000米以外的吉林市热电厂附近的徐州路上骑摩托车时被爆炸碎片击成重伤,经抢救无效于12月1日死亡。
在受伤人员中有23名双苯厂员工,其它为企业外人员。
本次爆炸直接涉及到的设备有硝基苯初馏塔T101、硝基苯精馏塔T102、2个粗硝基苯罐、2个硝酸罐、苯胺水罐、精硝基苯罐、空气罐、氮气罐、氢气缓冲罐、2个苯胺水普及器等设备、管架和原料罐区1个精硝基苯罐、2个苯罐等,爆炸事故造成周边的企业和居民住宅的门窗一定程度的破坏。
吉林双苯1113爆炸(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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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中石油吉林石化“11.13” 爆炸事故 和 松花江水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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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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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午1时45分,中国石油天然气 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 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 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 • 事故发生后,吉林省副省长、吉林市委书记矫 正中,省长助理、市长徐建一等领导迅速赶到 现场,组织抢险。吉林石化公司迅速启动消防 应急预案,切断各装置间物料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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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 吉林双苯厂的内幕,是由一位工程 师首先向媒体曝光。 • 吉林市环保部门:爆炸当天就发现 水体受污染。 • 吉林石化:抱着侥幸的心理,极力 回避水体受污染的消息。 • 哈尔滨市停水通知“朝令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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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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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 【事故延续】
• 在整个爆炸事故和灭火过程中,大量苯类污染物 流入松花江,最终酿成重大水污染事件。 • 污染事件的直接原因是,双苯厂没有事故状态下 防止受污染的“清净下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 爆炸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 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
2005年吉林石化爆炸、松花江污染
2005年11月13日,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一车间发生爆炸。
截至同年11月14日,共造成5人死亡、1人失踪,近70人受伤。
爆炸发生后,约100吨苯类物质(苯、硝基苯等)流入松花江,造成了江水严重污染,沿岸数百万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
2005年11月21日,哈尔滨市政府向社会发布公告称全市停水4天,“要对市政供水管网进行检修”。
此后市民怀疑停水与地震有关出现抢购。
同年11月22日,哈尔滨市政府连续发布2个公告,证实上游化工厂爆炸导致了松花江水污染,动员居民储水。
同年11月23日,国家环保总局向媒体通报,受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影响,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
俄罗斯对松花江水污染对中俄界河黑龙江(俄方称阿穆尔河)造成的影响表示关注。
中国向俄道歉,并提供援助以帮助其应对污染。
新任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2006年1月7日要求,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要规划到省、任务到省、目标到省、资金到省、责任到省,确保沿江群众吃上干净水。
2005年11月底,国家环保总局称,这次污染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是吉化公司双苯厂。
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因这起事件提出辞职,2005年12月初,国务院同意他辞去局长职务,任命周生贤为局长。
吉化公司双苯厂厂长申东明、苯胺二车间主任王芳、吉林石化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于力,先后于2005年11月底~同年12月初被责令停职,接受事故调查。
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气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等原因,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它装置、设施连续爆炸。
污染事件的直接原因是,爆炸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施,防止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
吉化1113特大爆炸事故及松花江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吉化"11.13"特大爆炸事故及松花江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国务院事故及事件调查组认定,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
(一)事故原因1.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汽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等原因,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它装置、设施连续爆炸。
2.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安全生产管理重视不够、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劳动组织管理存在缺陷。
3.污染事件的直接原因是:双苯厂没有事故状态下防止受污染的"清净下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爆炸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
4.污染事件的主要原因:一是吉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会引发松花江水污染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研究,有关应急预案有重大缺失。
二是吉林市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提出防控措施和要求。
三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对吉化分公司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失察,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能及时督促采取措施。
四是吉林市环保局没有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建议采取措施。
吉林双苯11.13爆炸
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 【事故延续】
• 在整个爆炸事故和灭火过程中,大量苯类污染物 流入松花江,最终酿成重大水污染事件。 • 污染事件的直接原因是,双苯厂没有事故状态下 防止受污染的“清净下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 爆炸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 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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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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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 公安消防支队四中队与吉化公司消防支队接 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但因现场形 势危急,15时许救火指挥部经研究决定,除 少量官兵暂时留守稳定火势外,其余官兵暂 时撤离现场。16时40分左右,现场火势逐渐 减小,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8辆泡沫消防车组 成救火突击队返回火场,实施第一次灭火扑 救。
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中石油吉林石化“11.13” 爆炸事故 和 松花江水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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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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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事故过程】
• 2005年11月13日下午1时45分,中国石油天然气 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 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 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 • 事故发生后,吉林省副省长、吉林市委书记矫 正中,省长助理、市长徐建一等领导迅速赶到 现场,组织抢险。吉林石化公司迅速启动消防 应急预案,切断各装置间物料供应。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吉林石化“11.13”大爆炸事故调查
吉林石化“11.13”大爆炸事故调查一、事故概况:2005年11月13日13时35分,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二车间硝基苯精制单元硝基苯精制塔T102发生爆炸事故,造成6 人失踪,2人重伤,20多人轻伤。
双苯厂发生的爆炸事故原因已系该厂苯胺装置硝化单元P-102塔发生堵塞,循环不畅,因处理不当造成的着火爆炸。
经调查分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当班操作工停车时,疏忽大意,未将应关闭的阀门及时关闭,误操作导致进料系统(预热器E102及附属管线)温度超高,长时间后引起爆裂,随之空气被抽入负压操作的T101塔,引起T101塔、T102塔发生爆炸,随后致使与T101、T102塔相连的两台硝基苯储罐及附属设备相继爆炸,随着爆炸现场火势增强,引发装置区内的两台硝酸储罐爆炸,并导致与该车间相邻的55#罐区内的一台硝基苯储罐、两台苯储罐发生燃烧。
2005年11月13日下午,地处吉林市的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101厂)新苯胺装置突然发生连续大爆炸,从13时40分左右至18时许,该厂共发生爆炸15起,其中较大爆炸6起。
事故发生后,吉林省政府迅速成立了“11.13”事故调查组,并很快到达事发地点进行勘察。
随着后期事态的发展,由这起爆炸事故引发的松花江水体污染、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受此牵连引咎辞职,以及吉林市主管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的副市长自杀等一系列事件,是人们在爆炸事故发生时万万想不到,始料所不及的。
近日,记者来到吉林市,围绕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爆炸后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主要是通过民间渠道进行了采访。
二、实际伤亡人数大于公布的数量在吉林石化双苯厂附近的居民区内,记者采访了一些目击者。
据他们介绍:11月13日13时40分左右,一声巨响从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院内传出,紧接着,一个高压锅盖大小厚度足有两厘米的白色金属物体自厂区院内带着呼啸声飞出。
在距现场10公里远处就能看到爆炸厂房上方腾起浓密的黑烟,烟雾由西向东,在半空中很快拉出一道二三公里长的“烟雾线”。
1-中国石油吉化股份有限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火灾
中国石油吉化股份有限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火灾纪实2005年11月13日13时20分左右,中国石油吉化股份有限公司双苯厂苯胺车间硝基苯精制T-102塔在精馏提纯时,塔循环管处堵塞,循环不畅,当班徐姓班长奉命排除故障。
在故障排除过程中,突然传出两声巨响,T-102塔燃起大火,6名在场工作人员当即失踪。
涉及物料:(1)苯、(2)硝酸、(3)硫酸、(4)硝基苯、(5)氢气、(6)苯胺1 背景资料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现有职工1,300多人,主要化工产品为“苯胺”和“苯酚丙酮”,是国内最大的苯胺生产基地,此外还生产MEA、DEA等农药中间体。
新闻资料:吉林石化将成为国内最大苯胺生产基地 2005年11月13日17:48 中国化工网-勤加缘化工在线资料信息发布时间:2003-05-08吉林石化双苯厂年产7万吨苯胺装置二期工程已于3月30日启动。
该项目总投资上亿元,计划8月份建成投产,届时该厂将形成年产13.65万吨苯胺生产能力,成为国内最大的苯胺生产基地。
此前,吉化已发生三起爆炸事故:2004年4月20日,吉化集团中部基地一个容器爆炸起火,2死2伤;2004年12月30日,吉化102厂合成气车间爆炸,3人死亡,3人受伤。
2005年1月26日晚,吉化公司辽源市精细化工厂一生产车间爆炸,2死2伤。
2005年11月9日,爆炸前4日,吉林市消防支队刚在吉化厂区展开了一次大型消防演习。
昨日,记者采访时,消防支队及各下属大队正在整理经验总结资料,各单位都有一个共识,“因平时准备充分,爆炸发生后,才能将火情控制在爆炸氛围内,没有形成连锁爆炸”。
专对吉化制定防爆预案,实地演练,这是消防支队各单位的工作重点。
单是特勤大队,今年就已在吉化厂区进行了三次演练。
2 事故损失新华社的报道称,该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1人失踪、60多人受伤。
尚有30多人在医院接受救治,两名重伤者术后暂无生命危险。
为避免中毒,处于工厂下风口的两个居民小区的居民和北华大学北校区、吉林化工学院部分学生共三万人被警方成功疏散。
吉林双苯1113爆炸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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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二、事故教训总结 ? 以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为例我国现
行应急机制的缺陷:
(一)信息监控系统流通不畅 (二)决策指挥系统运转不灵 (三)后勤保障系统支持不力 (四)法律保证系统不够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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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二、事故教训总结(续)
? 建立符合现代应急救援理论、具有 高度可操作性的地方人民政府应急 救援预案,十分必要;
? 应急救援体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必 须由当地人民政府调动全社会力量 建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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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 中石油吉林化工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导致 100吨左右的强致癌物质苯、硝基苯流入河中 。受污染的流域包括黑龙江省境内的松花江约 700公里,也可能影响俄罗斯的阿修尔河(即 我国称黑龙江)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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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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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 吉林双苯厂的内幕,是由一位工程 师首先向媒体曝光。
? 吉林市环保部门:爆炸当天就发现 水体受污染。
? 吉林石化:抱着侥幸的心理,极力 回避水体受污染的消息。
? 哈尔滨市停水通知“朝令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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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中石油吉林石化“11.13” 爆炸事故 和
松花江水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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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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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环境保护中的企业伦理_以吉化事件为例
2013年1月下 总第281期环境保护中的企业伦理----以吉化事件为例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李雨薇吉化“11.13”特大爆炸事故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国务院事故及事件调查组认定,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
吉化事故的环境检测发现,吉化公司东10号线入江口水样有强烈的苦杏仁气味,苯、苯胺、硝基苯、二甲苯等主要污染物指标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吉化鲍照后的苯类污染物流入松花江,硝基苯超标28.08倍。
整个午睡团长度约80公里,以每小时约2公里的速度向下游移动,受污染的松花江水流过的江面总长度为1000多公里。
国务院事故及事件调查组认定,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时间是一起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
一、事故原因1、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汽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等原因,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它装置、设施连续爆炸。
2、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安全生产管理重视不够、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劳动组织管理存在缺陷。
3、污染事件的直接原因是:双苯厂没有事故状态下防止受污染的"清净下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爆炸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
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故Free
事后处理
事件处理 人员处理
初期,否认爆炸会造成苯污染; 中期:自知污染严重,拒绝公开;并开始 采取措施----停水; 采取措施----停水; 从事故爆发到哈尔滨11月21日公告停水, 从事故爆发到哈尔滨11月21日公告停水, 大江两岸普通民众一直被蒙在鼓里,即使 哈尔滨公布了松花江被吉林化工爆炸事故 污染的真相后,吉林方面依然抵赖,“第 一财经日报”11月22日记录了吉林地方政 一财经日报”11月22日记录了吉林地方政 府和中石化的狡辩记录:
他介绍,11月13日16时30分开始,环保部门对吉化公司东10号线周围及其入 他介绍,11月13日16时30分开始,环保部门对吉化公司东10号线周围及其入 江口和吉林市出境断面白旗、松江大桥以下水域、松花江九站断面等水环境 进行监测。14日10时,吉化公司东10号线入江口水样有强烈的苦杏仁气味, 进行监测。14日10时,吉化公司东10号线入江口水样有强烈的苦杏仁气味, 苯、苯胺、硝基苯、二甲苯等主要污染物指标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松花江 九站断面本类指标全部检出,以苯、硝基苯为主,从三次监测结果分析,污 染逐渐减轻,但右岸仍超标100倍,左岸超标10倍以上。松花江白旗断面只 染逐渐减轻,但右岸仍超标100倍,左岸超标10倍以上。松花江白旗断面只 检出苯和硝基苯,其中苯超标108倍,硝基苯未超标。随着水体流动,污染带 检出苯和硝基苯,其中苯超标108倍,硝基苯未超标。随着水体流动,污染带 向下转移。11月20日16时到达黑龙江和吉林交界的肇源段,硝基苯开始超标, 向下转移。11月20日16时到达黑龙江和吉林交界的肇源段,硝基苯开始超标, 最大超标倍数为29.1倍 污染带长约80公里,持续时间约40小时。目前,污染 最大超标倍数为29.1倍,污染带长约80公里,持续时间约40小时。目前,污染 带已流过肇源段。 很可惜,如此严重的污染都是在无法继续隐瞒的情况下才公告民众通报 黑龙江的。至于吉林方面措施效果,实在令人生疑。如果吉林方面真的“迅 速封堵了事故污染物排放口…” 又怎么会造成长度80公里(事实是130公里)、 速封堵了事故污染物排放口…” 又怎么会造成长度80公里(事实是130公里)、 持续时间约40小时的污染带?事实到底如何?早在21日,大家对哈尔滨停水 持续时间约40小时的污染带?事实到底如何?早在21日,大家对哈尔滨停水 原因议论纷纷的时候,一位吉林市的网友在网易的BBS上介绍了他看到的情 原因议论纷纷的时候,一位吉林市的网友在网易的BBS上介绍了他看到的情 况:
【生产管理】吉林石化爆炸事故报道(doc 5)
吉林石化爆炸事故报道(doc 5)部门: xxx时间: xxx制作人:xxx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勿作商业用途吉林石化爆炸事故报道国内最近事故报道2005年11月13日13时35分,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二车间硝基苯精制单元硝基苯精制塔T102发生连续爆炸事故,截止2005年11月14日16时,造成5人死亡,1人失踪,2人重伤,21人轻伤。
爆炸产生的火光在夜色中格外刺眼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再次爆炸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爆炸现场消防人员在爆炸现场交警紧急疏导交通抢救受伤人员一男子头戴防毒面具撤离现场受伤人员接受治疗松花江江北的化工区浓烟滚滚浓烟笼罩的吉林市爆炸殃及周围居民楼至少七十人受伤住院11月 13日 18时左右,记者在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爆炸现场附近看到,目前爆炸区域上空仍有浓烟,附近居民正在疏散,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气味,十几台泡沫灭火车正在灭火。
经调查发现,现场有 6名工人失踪。
同时,受伤人员增至近70人,他们已被送到当地两所医院进行治疗,其中两名重伤者正在接受手术。
目前尚未发现人员死亡。
很多市民和伤者家属聚集在接收伤者的吉化医院外等待救治结果。
数万人疏散到市区内由于担心再次发生爆炸以及化工污染,同时避免中毒,处于工厂下风头的两个居民小区的居民和北华大学北校区、吉林化工学院部分学生共数万人已被警方疏散到吉林市区内。
吉林市各大医院也已经做好接收苯中毒者的准备。
两百米内玻璃被震碎据了解,13时40分左右,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又称101厂)一装置发生第一次爆炸,后来又发生连续爆炸,附近居民听到五六次爆炸声,附近一二百米以内居民楼的玻璃都被震碎,有的人家墙皮都被震了下来。
在相隔数公里之外的吉林市区都可看到松花江北的化工区浓烟滚滚。
事故发生后,吉林省委书记王云坤、省长王珉已经赶到吉林市指挥抢险。
吉林市委、市政府号召疏散的居民投亲靠友,并动员全市的宾馆、旅店、商业企业等接纳疏散者。
吉林市很多出租车免费帮助人员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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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化"11.13"特大爆炸事故
及松花江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
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2005年11月13日,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事故性质国务院事故及事件调查组认定:
一、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是一起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是:硝基苯精制岗位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
2.主要原因是:双苯厂对安全生产管理重视不够、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劳动组织管理存在缺陷。
3.污染事件的直接原因是:双苯厂没有事故状态下防止受污染的"清净下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防止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
4.污染事件的主要原因:
一是吉化分公司及双苯厂有关应急预案有重大缺失。
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会引发松花江水污染问题没有应急准备。
二是吉林市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提出防控措施和要求。
三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
四是吉林市环保局没有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建议采取措施。
五是吉林省环保局对水污染问题重视不够,
六是环保总局在事件初期对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没有及时提出妥善处置意见。
(二)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
给予12名事故责任人做出党纪、政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