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化公司大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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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大爆炸启示录(精)

吉林石化大爆炸启示录(精)

启示录 每一次重特大事故过后,总 有人付出生命的代价。 人们怀着沉痛的心情,总能总 结出不少经验教训。 “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
( 人防第四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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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3号下午13时40分左右,中石油吉林 石化公司双苯厂内传出一声巨响,顿时黑色、黄色 的浓烟腾空而起。起火的原因是双苯厂一装置发生 连续爆炸该厂苯胺装置硝化单元发生着火爆炸是T -102塔发生堵塞、循环不畅,因处理不当造成的。 大火使厂内以及周围建筑物的一些门窗玻璃当场被 巨大的冲击波震得粉碎。一时间,整个松花江江北 的化工区浓烟滚滚。吉林市消防支队接到火警后, 迅速组织调动消防官兵赶往现场、控制火势。 爆 炸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1人失踪、近120多人受伤 。 11月14号凌晨2点,在爆炸发生大约12个小时后, 大火终于被扑灭。

吉林双苯厂爆炸事故原因分析

吉林双苯厂爆炸事故原因分析

吉林双苯事故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乐晓磊一、事故概述2005年11月13日(星期日)13:35左右,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重伤,59人轻伤,其中40多人住院治疗,有四万人紧急疏散。

事故及救灾所排放出的含苯、苯胺、硝基苯等有机物的污水,由厂区的排水口直接流入了松花江,形成江面上一条长达80公里的污染带,流经吉林、黑龙江多个县市。

经过俄罗斯,最后流入了太平洋,由安全事故灾害,演变成环保污染事件,所造成的影响和范围之大,恐怕已不仅仅是安全生产的灾害。

分析这起特大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环境,对于我们提高今后的安全工作水平,防范此类事故发生,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中石油吉化公司,有五十年历史,位于吉林省吉林市的松花江北岸,其前身是吉林化学工业公司,是国家“一五”期间兴建的全国第一个大型化学工业基地。

1954年开工建设,1957年建成投产。

1998年,吉化公司划归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是集石油、化学、橡胶、塑胶于一体的综合性石油化工企业。

发生这起事故的双苯厂位于吉林市龙潭区吉化中部工业区,拥有员工1300多人,年产苯胺13. 6万吨、苯酚丙酮12万吨,共有新旧两座苯胺装置,新苯胺装置于2003年投入生产。

是中国大陆当时最大的苯胺制造厂。

在这个制造流程中,原料苯、中间产物硝基苯、成品苯胺及苯酚丙酮都属于有毒化学品,尤其硝基苯还属于危险化学品。

爆炸发生时,现场约百余人正在厂区内工作,新苯胺装置T-102塔、T-101塔最先发生爆炸,造成附近管线及设备不同程度的泄漏,并很快被蔓延的火势引燃,爆炸声接二连三,大火产生的刺鼻浓烟弥漫整个厂区,共发生15次爆炸,其中较大爆炸六次,现场之火势至14日凌晨才被扑灭。

二、事故经过因为发现硝基苯精馏塔塔釜蒸发量不足、循环不畅,工人停止硝基苯初馏塔和硝基苯精馏塔的进料,排放硝基苯精馏塔塔釜残液。

但硝基苯精制岗位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汽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后工人发现超温,关闭了硝基苯进料预热器蒸汽阀,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开始下降至正常值。

吉林石化公司爆炸污染案例分析ppt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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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
此次“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暴露出我国的环境应急机制诸多弊端:其整体 缺乏法律依据;其部分组成要素的运作也缺乏科学性,如预警监测不准确,应急 信息通报不及时、不充分甚至存在隐瞒的情况,应急储备不充足,应急评估的 失灵以及民间组织的参与不足等。
二、吉林和黑龙江两省没有及时通报水污染事件造成了什 么不利影响?
• 浪费资源和时间 • 事故应对前期的相关主体信息通报不及时、不充分甚至存在隐瞒的情况。 应急信息是影响突发事件防治成效的关键性因素,这是因为政府在突发事件 情景下的决策是以客观、真实、及时和充分的应急信息为前提的。如果应急 信息不充分和不真实,那么政府选择合适的行动方案将无从谈起,就会浪费 许多资源和时间。
• 造成信任危机 • 吉林石化双苯厂发生爆炸的时间是2005年11月13日,企业与地方政府都意识到 近在咫尺的松花江有可能遭受苯污染。但是社会公众却没有在第一时间获得这一公 开信息,相反,吉林市一名副市长第二天传达给人们的消息却是“根据专家检测分 析结果,爆炸不会产生大规模污染。”11月19日,爆炸发生后的第六天,在沿松花 江距离吉林市300公里左右的松原市,测得松花江被污染的数据是:硝基苯含量超 标100倍!11月21日,哈尔滨政府告知市民,“因检修水管,全市停水。”直至22 日,吉林方面依然否认发生污染。11月23日,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公告承认“松花江 发生重大污染”。此时距离爆炸事件发生的时间已有10天,这一系列的信息不公开 直接导致了市民的恐慌和对政府的不信任。
三、如果你作为决策者遇到类似问题会如何处理?
• 1.制定应急预案 • 2.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通报 • 3.建立协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 4.准备应急物资 • 5.第一时间满足群众生活需求 • 6.允许社会第三方参与监督

吉化1113特大爆炸事故及松花江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吉化1113特大爆炸事故及松花江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吉化"11.13"特大爆炸事故及松花江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国务院事故及事件调查组认定,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

(一)事故原因1.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汽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等原因,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它装置、设施连续爆炸。

2.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安全生产管理重视不够、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劳动组织管理存在缺陷。

3.污染事件的直接原因是:双苯厂没有事故状态下防止受污染的"清净下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爆炸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

4.污染事件的主要原因:一是吉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会引发松花江水污染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研究,有关应急预案有重大缺失。

二是吉林市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提出防控措施和要求。

三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对吉化分公司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失察,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能及时督促采取措施。

四是吉林市环保局没有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建议采取措施。

吉林石化“2005.11.13”爆炸事故

吉林石化“2005.11.13”爆炸事故

吉林石化“2005.11.13”爆炸事故一、事故经过2005年11月13日,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苯胺二车间化工二班班长徐某替休假的硝基苯精馏岗位内操顶岗操作。

根据硝基苯精馏塔T102塔釜液组成分析结果,应进行重组分的排液操作。

10时10分,徐某进行排残液操作,在进行该项操作前,错误地停止了硝基苯初馏塔T101进料,但没有按照规程要求关闭硝基苯进料预热器E102加热蒸汽阀,导致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升高,在15分钟时间内温度超过150℃量程上限,超温过程一直持续到11时35分。

在11时35分左右,徐某回到控制室发现超温,关闭了硝基苯进料预热器蒸汽阀,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温度开始下降,13时25分降至130.4℃。

13时21分,徐某在T101进料时,再一次错误操作,没有按照“先冷后热”的原则进行操作,而是先开启进料预热器的加热蒸汽阀,7分钟后,进料预热器温度再次超过150℃量程上限。

13时34分启动了硝基苯初馏塔进料泵向进料预热器输送粗硝基苯,当温度较低的26℃粗硝基苯进入超温的进料预热器后,由于温差较大,加之物料急剧气化,造成预热器及进料管线法兰松动,导致系统密封不严,空气被吸入到系统内,与T101塔内可燃气体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硝基苯中的硝基酚钠盐受震动首先发生爆炸,继而引发硝基苯初馏塔和硝基苯精馏塔相继发生爆炸,而后引发装置火灾和后续爆炸。

本次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重伤,59人轻伤。

在事故发生时,在现场作业和巡检的6名员工当场死亡;与双苯厂一墙之隔的吉林市吉丰农药有限公司一名员工在本单位厂房内作业时受爆炸冲击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吉化集团通信公司一名员工在距双苯厂1000米以外的吉林市热电厂附近的徐州路上骑摩托车时被爆炸碎片击成重伤,经抢救无效于12月1日死亡。

在受伤人员中有23名双苯厂员工,其它为企业外人员。

本次爆炸直接涉及到的设备有硝基苯初馏塔T101、硝基苯精馏塔T102、2个粗硝基苯罐、2个硝酸罐、苯胺水罐、精硝基苯罐、空气罐、氮气罐、氢气缓冲罐、2个苯胺水普及器等设备、管架和原料罐区1个精硝基苯罐、2个苯罐等,爆炸事故造成周边的企业和居民住宅的门窗一定程度的破坏。

2005年吉化爆炸事故

2005年吉化爆炸事故

事故简介:
2005年11月l3日13时40分,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重伤。

新苯胺装置、1个硝基苯储罐、2个苯储罐报废,导致苯酚、老苯胺装置、苯酐装置、2、6-二乙基苯胺等4套装置停产。

而此次爆炸事故也导致了一起跨省际、跨国界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事故原因:
1.当班操作工停车时,疏忽大意,末将应关闭的阀门及时关闭,误操作导致进料系统温度超高,长时间后引起爆裂。

2.空气被抽入负压操作的T101塔,引起T101塔T102塔发生爆炸,随后致使与T101塔、T102塔相连的2台硝基苯储罐及附属设备相继爆炸。

3.随着爆炸现场火势增强,引发装置区内的2台硝酸储罐爆炸,并导致与该车间相邻的55号罐区内的1台硝基苯储罐、2台苯储罐发生燃烧爆炸。

4. 爆炸使约100吨化学物流入经过的松花江,主要污染物为苯和硝基苯,污染造成松花江江面上有一条长达80公里的污染带正在向下流动,苯含量一度超标108倍,污染带通过了吉林省、黑龙江的多个市县,其中哈尔滨自来水供应主要来自于松花江,造成全市停水。

吉林市电石厂聚氯乙稀气体爆炸

吉林市电石厂聚氯乙稀气体爆炸

吉林市电石厂聚氯乙稀气体爆炸一、事故概况及经过1976年4月20日10时55分,吉林市吉化公司电石厂聚氯乙稀车间聚合工段氯乙稀气体爆炸,死亡3人,重伤2人,轻伤16人,经济损失 153.3万元是日9时50分,聚合工段前岗位2名操作工往5号釜加完水后,没按操作要求相继关闭排气阀和导水阀,致使压力在3公斤/平方厘米以上的氯乙烯气体窜入常压加水系统,经排气阀、导水阀进入3台并联的软水槽内.因软水槽有裂缝,促使窜入槽内的氯乙稀气体泄入室内空间与空气混合,迅速达到爆炸极限,10时55分遇茶炉烟囱窜出的明火,瞬间引爆着火,强大的灼热气浪,烧伤了在班的人员,厂房建设及部分设备均遭不同程度的破坏,波及范围距爆炸中心600米左右,影响4个车间使其停产或减产,造成在班人员的伤亡和严重的经济损失.二、事故原因分析1.严重违反操作程序,5号釜加水后,在关闭接釜阀的同时,没有按操作规程要求相继关闭排气阀和导水阀.在加料前后,2名操作工不认真检查,匆忙入料,脱离现场,导致带压的氯乙烯气体窜入软水槽.2.设备有缺陷.软水槽人孔盖法兰没有压垫,螺丝松动,密封不严.软水槽于1975年曾发主一次窜入氯乙稀引起超压爆裂事故,使槽顶焊接处有长2600毫米,宽160毫米的裂缝,由于上述缺陷,致使窜入槽内的氯乙稀气体泄入室内空间,与空气混合,迅速达到爆炸极限爆炸极限为4—22%.3.车间管理不善.该车间擅自在距易燃易爆厂房500毫米处设立茶炉,其烟囱高3.7米,略低于厂房一楼窗框上缘,又因氯乙稀比重较空气大2.2倍,从软水箱泄出后沿着吊装孔蓖子板、楼梯口等处扩散到整个厂房空间,遇到茶炉烟囱窜出的明火引爆着火.三、防止同类事故的措施易燃易爆装置与明火点要有足够的防火间距,及时消除设备缺陷,认真解决跑、冒、滴、漏等不安全因素、并加强明火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吉林石化爆炸事故报道

吉林石化爆炸事故报道

吉林石化爆炸事故报道据消息,吉林省吉林市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石化爆炸事故。

据初步调查,该起事故发生在吉林石化集团下属的一家石化企业,导致多名工人伤亡。

事故发生的地点是该企业的一处化工厂。

据目击者称,当天下午2点左右,突然听到一声巨响,随后黑烟滚滚升起,火焰冲天而起。

随即,消防部门和救援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救援工作。

据了解,这家石化企业是吉林省重点支持的大型企业,主要生产石油化工产品。

事发化工厂主要从事炼油和化工生产,涉及到一些危险品。

事故发生时,正值工人上班时间,据初步统计,大约有30多名工人受伤。

目前,伤者已经被紧急送往附近医院,救援人员正在全力抢救。

同时,警方已经封锁了现场,以确保安全,并开展了调查工作,进一步查明事故原因。

吉林石化集团作为吉林省的骨干企业,一直以来都十分注重安全生产。

然而,此次事故的发生仍然给人们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据悉,该企业将配合调查组的工作,积极全力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同时,企业也将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全面检查整顿工作,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吉林省的石化爆炸事故不仅是对企业的一次警醒,也是对全社会安全生产的一次警示。

希望此次事故能够成为各单位和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契机,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经过了前期的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后,有关部门对吉林石化爆炸事故的调查结果终于出炉。

根据调查报告显示,该事故是由于工艺异常引发的。

调查报告指出,在该企业的一处生产工艺环节中,由于操作人员疏忽,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导致了工艺不稳定,最终引发了爆炸。

事故中未能及时报警和采取应急措施,加剧了事故的后果。

调查报告还明确指出,该企业的安全管理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部分工人对于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了解不足,缺乏安全意识。

其次,企业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不够严格,对于工艺异常和隐患的处理不够及时和有效。

吉林省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17”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吉林省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17”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吉林省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17”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17年2月17日8时50分,位于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的吉林省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南项目发生较大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40万吨/年汽油改质—20万吨/年柴油改质联合装置改造项目酸性水汽提装置原料水罐(V102)爆炸受损,直接经济损失约590万元。

事故发生后,吉林省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石化园区安监局、市安监局报告。

市安监局接到报告后立即向省安监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应急办公室进行了报告。

省委、省政府领导接报后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巴音朝鲁、省长刘国中、副省长胡家福、副省长李晋修分别作出重要批示。

松原市委书记李相国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朝鲁书记及相关省领导批示精神,立即组织力量,全力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迅速查明原因。

外出招商的高材林市长也对事故处理作出批示。

2月17日下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岩主持召开了市安委会紧急工作会议,通报了“2·17”事故情况,对事故调查处理、善后工作做出部署。

2月17日12时30分,省安监局危化处、事故办等领导赶到事故现场指导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月17日晚19时40分,国家安监总局三司领导和危化专家也赶到事故现场,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提出了要求,并主持召开了“2·17”事故分析会,对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进行了初步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指导性意见。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松原市政府于2月19日,成立了“2·17”事故调查组。

市安委会副主任、副市长李继东任组长,市安监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市工信局、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和聘请的相关专家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取样分析、检验检测、专家技术原因分析和论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了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吉林双苯1113爆炸(精)

吉林双苯1113爆炸(精)
• 建立符合现代应急救援理论、具有 高度可操作性的地方人民政府应急 救援预案,十分必要; • 应急救援体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必 须由当地人民政府调动全社会力量 建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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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中石油吉林石化“11.13” 爆炸事故 和 松花江水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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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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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午1时45分,中国石油天然气 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 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 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 • 事故发生后,吉林省副省长、吉林市委书记矫 正中,省长助理、市长徐建一等领导迅速赶到 现场,组织抢险。吉林石化公司迅速启动消防 应急预案,切断各装置间物料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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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 吉林双苯厂的内幕,是由一位工程 师首先向媒体曝光。 • 吉林市环保部门:爆炸当天就发现 水体受污染。 • 吉林石化:抱着侥幸的心理,极力 回避水体受污染的消息。 • 哈尔滨市停水通知“朝令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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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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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 【事故延续】
• 在整个爆炸事故和灭火过程中,大量苯类污染物 流入松花江,最终酿成重大水污染事件。 • 污染事件的直接原因是,双苯厂没有事故状态下 防止受污染的“清净下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 爆炸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 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

2005年吉林石化爆炸、松花江污染

2005年吉林石化爆炸、松花江污染

2005年11月13日,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一车间发生爆炸。

截至同年11月14日,共造成5人死亡、1人失踪,近70人受伤。

爆炸发生后,约100吨苯类物质(苯、硝基苯等)流入松花江,造成了江水严重污染,沿岸数百万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

2005年11月21日,哈尔滨市政府向社会发布公告称全市停水4天,“要对市政供水管网进行检修”。

此后市民怀疑停水与地震有关出现抢购。

同年11月22日,哈尔滨市政府连续发布2个公告,证实上游化工厂爆炸导致了松花江水污染,动员居民储水。

同年11月23日,国家环保总局向媒体通报,受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影响,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

俄罗斯对松花江水污染对中俄界河黑龙江(俄方称阿穆尔河)造成的影响表示关注。

中国向俄道歉,并提供援助以帮助其应对污染。

新任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2006年1月7日要求,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要规划到省、任务到省、目标到省、资金到省、责任到省,确保沿江群众吃上干净水。

2005年11月底,国家环保总局称,这次污染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是吉化公司双苯厂。

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因这起事件提出辞职,2005年12月初,国务院同意他辞去局长职务,任命周生贤为局长。

吉化公司双苯厂厂长申东明、苯胺二车间主任王芳、吉林石化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于力,先后于2005年11月底~同年12月初被责令停职,接受事故调查。

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气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等原因,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它装置、设施连续爆炸。

污染事件的直接原因是,爆炸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施,防止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

吉林石化“12.30”爆炸事故

吉林石化“12.30”爆炸事故

事故分析
3、车间对设备性能及工艺流程不熟, 对气化炉内部过氧引起的后果不清楚。
4、工厂对某些工艺管理要求不严, 从严安全管理不精细,有忽于管理和监控 的问题。
事故教训
这起事故虽然是一起严重违章操作重大 责任事故,但是反映了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 在安全生产、企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着一定问 题。 1、以人为本从严精细管理不到位、管 理不严,存在漏洞。工厂执行吉化股份公司 的各项制度不严、不细、不实,在组织生产、 人员管理和制度落实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事故经过
9时左右,操作工赵某认为炉温低,随 即打电话与氧压机岗位联系,要求提高氧 气压力,稍后,氧气压力提高了0.1Mpa。 同时,操作工赵某进行了提氧操作。9时20 分,3#气化炉温度呈上升趋势,9时30分, 记录表显示的气化炉温度为1293℃。
事故经过
而在以后的三个小时,3#气化炉的温度 自动记录显示则逐渐上升。10:00时最低 的一点温度达到1386℃,超过了允许的最 高操作温度,11时炉内三点温度分别升至 1548℃、1566℃、1692℃。12时炉内三点
温度分别升至1656℃和1800℃以上(该表
最大量程为1800℃)。
事故经过
12时35分左右,操作工赵某将监盘工作 交给班长。自己去洗手间,班长接过操作后, 发现3#气化炉内温指示表高达1800℃(正常 指标为≤1380℃),感到事态严重,立即向 值班长报告。在对3#气化炉试图进行降温操 作无效后,值班长马上通知工厂调度室3#气 化炉紧急停车,并让班长组织停车,值班长 向车间汇报。
事故原因分析
2、紧急停车后,洗涤过程中由于蒸汽被 冷凝,部分二氧化碳被水吸收带走,使得2# 水洗塔内的过剩氧和一氧化碳、氢气的浓度 逐渐提高。同时1#水洗塔中的裂解气(一氧 化碳、氢气)逐渐通过止逆阀倒入2#水洗塔 内,直至达到爆炸范围。氢气的最小点火能 量极低,为0.019毫焦,在较高氧浓度和2.5 兆帕的压力下发生爆炸,这是事故的直接原 因。

吉化公司大爆炸

吉化公司大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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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苯胺的生产流程示意图 硝基苯催化加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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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B、吉化公司大爆炸之前的爆炸事故
2000年~2005年共发生16起爆炸事故。 2004年4月20日,吉化集团中部基地一个容器爆炸起火, 2死2伤。 2004年12月30日,吉化102厂合成气车间爆炸,3人死 亡,3人受伤。 2005年1月26日晚,吉化公司辽源市精细化工厂一生产 车间爆炸,2死2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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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故水 排放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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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13 吉化爆炸
2
1 背景资料
A、公司双苯厂
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现有职工1300多人,主要化工产 品为“苯胺”和“苯酚丙酮”,是国内最大的苯胺生产基 地(2003年产量13.6万t/a,2004年产量达15.3万t ),此外 还生产MEA(一乙醇胺 )、DEA(二乙醇胺 )等农药中 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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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C、消防演习
2005年11月9日,吉林市消防支队刚在吉化厂区展开过
一次大型消防演习。
专对吉化制定防爆预案,实地演练,这是消防支队各单 位的工作重点.单是特勤大队,当年就已在吉化厂区进
济南 炼油 厂
行了三次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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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 事故损失
中国石油吉化股份有限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 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 江水体特别严重污染事件。
16
3.4 第4次爆炸
14时40分, 再次发生爆炸,一阵刺 鼻味过后,一股黄烟从黑烟底部升 起,黄褐色的蘑菇云冲得更高,渐渐 融入黑烟里.
爆炸引起的地面晃动几乎让人摔倒, 黄烟卷起的无数尘土.一块被爆炸 的冲击波带过来的长1米,宽0.5米 变了形的铁片飞到了厂对面的饭店 后面.

吉化1113特大爆炸事故及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吉化1113特大爆炸事故及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吉化1113特大爆炸事故及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吉化“11.13”特大爆炸事故及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一、事故概况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国务院事故及事件调查组认定,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

二、爆炸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1)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

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汽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2)剧烈震动引发爆炸。

剧烈震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等原因,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它装置、设施连续爆炸。

2、间接原因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管理不到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漏洞,违章操作现象极为严重。

三、污染事件原因1、污染事件直接原因双苯厂没有事故状态下防止受污染的"清净下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爆炸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应急预案很不完善。

2、污染事件间接原因一是吉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会引发松花江水污染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研究,有关应急预案有重大缺失。

二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对吉化分公司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失察,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能及时督促采取措施。

三是吉林市环保局没有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建议采取防范措施。

吉林双苯1113爆炸精

吉林双苯1113爆炸精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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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二、事故教训总结 ? 以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为例我国现
行应急机制的缺陷:
(一)信息监控系统流通不畅 (二)决策指挥系统运转不灵 (三)后勤保障系统支持不力 (四)法律保证系统不够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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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二、事故教训总结(续)
? 建立符合现代应急救援理论、具有 高度可操作性的地方人民政府应急 救援预案,十分必要;
? 应急救援体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必 须由当地人民政府调动全社会力量 建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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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 中石油吉林化工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导致 100吨左右的强致癌物质苯、硝基苯流入河中 。受污染的流域包括黑龙江省境内的松花江约 700公里,也可能影响俄罗斯的阿修尔河(即 我国称黑龙江)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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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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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续)
? 吉林双苯厂的内幕,是由一位工程 师首先向媒体曝光。
? 吉林市环保部门:爆炸当天就发现 水体受污染。
? 吉林石化:抱着侥幸的心理,极力 回避水体受污染的消息。
? 哈尔滨市停水通知“朝令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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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中石油吉林石化“11.13” 爆炸事故 和
松花江水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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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过程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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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11.13”事故案例分析

吉林省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17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吉林省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17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吉林省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17”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17年2月17日8时50分,位于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的吉林省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南项目发生较大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40万吨/年汽油改质—20万吨/年柴油改质联合装置改造项目酸性水汽提装置原料水罐(V102)爆炸受损,直接经济损失约590万元。

事故发生后,吉林省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石化园区安监局、市安监局报告。

市安监局接到报告后立即向省安监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应急办公室进行了报告。

省委、省政府领导接报后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巴音朝鲁、省长刘国中、副省长胡家福、副省长李晋修分别作出重要批示。

松原市委书记李相国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朝鲁书记及相关省领导批示精神,立即组织力量,全力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迅速查明原因。

外出招商的高材林市长也对事故处理作出批示。

2月17日下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岩主持召开了市安委会紧急工作会议,通报了“2·17”事故情况,对事故调查处理、善后工作做出部署。

2月17日12时30分,省安监局危化处、事故办等领导赶到事故现场指导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月17日晚19时40分,国家安监总局三司领导和危化专家也赶到事故现场,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提出了要求,并主持召开了“2·17”事故分析会,对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进行了初步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指导性意见。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松原市政府于2月19日,成立了“2·17”事故调查组。

市安委会副主任、副市长李继东任组长,市安监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市工信局、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和聘请的相关专家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取样分析、检验检测、专家技术原因分析和论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了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吉林省吉化公司化肥厂终洗塔爆炸重大事故

吉林省吉化公司化肥厂终洗塔爆炸重大事故

What others can do, you can do it yourself.模板参考(页眉可删)吉林省吉化公司化肥厂终洗塔爆炸重大事故(一)事故概况2004年12月30日14时20分,吉化公司化肥厂合成气车间发生终洗塔爆炸重大事故。

爆炸造成3人死亡,3人重伤,终洗塔报废,部分阀门管线损坏,厂房受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12月30日9时,操作工赵某检查3号气化炉温度后,认为温度偏低,要求氧压工加大送氧量后,气化炉炉温由1277℃提升至1293℃,以后的3h内操作工再没有进行过温度检查。

12时,班长李某在检查时发现炉温已经升至1800℃,在采取降温措施无效后,立即请示总调度停车,12时40分,启动停车按钮。

停车后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分析工、检修人员等进入现场,研究超温原因,1小时40分钟后终洗塔爆炸。

(二)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设备情况:设计压力3.2MPa;设计温度120℃;工作介质为裂化气、水;封头及筒体材质1Cr18Ni9Ti;封头厚度20mm;筒体尺寸1200mm11400mm18mm;裙式支座。

1.事故直接原因(1)操作工赵某在提高了3号气化炉温度后,根据工艺流程和过氧应起的化学反应,3号炉过氧超温,产生大量二氧化碳、水蒸气、一氧化碳和氢气。

l2时40分3号炉停车时,2号终洗塔关闭人口阀门和其他与系统相连的阀门。

但此时1号终洗塔与2号终洗塔出口相连的阀门仍处于连接状态,在洗涤过程中将溶于水的二氧化碳带走,冷凝水蒸气,使得2号终洗塔内的过剩氧、一氧化碳、氢气的浓度逐渐提高。

同时l号终洗塔中的裂解气(一氧化碳、氢气)逐渐通过止逆阀进入2号终洗塔内,直至达到爆炸范围。

(2)根据炉内自动记录仪显示,10时炉内最低温度已达1386℃,超过最高允许操作温度。

11时,炉内3个测点温度分别升至1548℃、1566℃、1692℃。

12时,炉内三测点温度分别升至1656℃、1800℃以上(该表最大量程为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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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胺的生产流程示意图 硝基苯催化加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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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吉化公司大爆炸之前的爆炸事故
2000年~2005年共发生16起爆炸事故。 2004年4月20日,吉化集团中部基地一个容器爆炸起火, 2死2伤。 2004年12月30日,吉化102厂合成气车间爆炸,3人死 亡,3人受伤。 2005年1月26日晚,吉化公司辽源市精细化工厂一生产 车间爆炸,2死2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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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苯厂(101厂)距离居民区 约有几百米,爆炸发生后, 附近居民区楼房的玻璃均 被震碎;在距离厂区五公 里左右的路上,有些居民 楼的底楼窗户亦被震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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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化公司双苯厂100吨左 右苯类污染物进入松花 江水体,造成松花江流 域水污染事件。进而导 致全市停水4天、渔业严 重受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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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事故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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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救援
医院随时接收苯中毒者 吉林市卫生局在14时10分时,紧急通知各医院做好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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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第3次爆炸
14时37分,突然响起"轰,轰"连续两声爆炸声,当时地面 剧烈震动,正在疏散的群众受到惊吓,顿时或趴或坐或 捂头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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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第4次爆炸
14时40分, 再次发生爆炸,一阵刺 鼻味过后,一股黄烟从黑烟底部升 起,黄褐色的蘑菇云冲得更高,渐渐 融入黑烟里.
爆炸引起的地面晃动几乎让人摔倒, 黄烟卷起的无数尘土.一块被爆炸 的冲击波带过来的长1米,宽0.5米 变了形的铁片飞到了厂对面的饭店 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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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第6次爆炸
15时许,第6次爆炸响起,此时火场附近的滚滚烟尘已让 人难以睁眼.
带着空气呼吸器的消防官兵不停地向未爆炸的设备喷 洒冷水,以求降低温度,避免再次爆炸.随后由于现场情 况复杂,官兵们接到命令,除留下少许官兵坚守外,其余 人员暂时撤出了危险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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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火灾扑救
据了解,爆炸车间由办公厂房,苯胺车间,氢压机房和55 号储罐区组成.55号储罐区有16个储罐,当日总储量达 2818立方米. 参与抢险的消防员回忆,爆炸点周围有13个苯胺,对二 甲苯等成品罐,两个各为400立方米的氢气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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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楼下被震碎的玻璃 一千多米外的建行整扇的窗户被震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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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飞到两千米以外的爆炸的大罐碎片 据说一-骑摩托的人在两千多米外的电厂门口附近被砸死
这是在两千米以外罐的碎片 落地后又反弹起来进入半公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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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第5次爆炸
14时50分,爆炸声再次响起,且明显较前几次剧烈,一股 橙红色的"蘑菇云"升起. 警戒区内仅存的消防车辆上陆续传来玻璃破碎的声音. 空气中浓重的化学品气味让人无法呼吸. 该厂附近及104厂一些留守工人开始撤离,附近一公里 范围内已被交警部门圈出警戒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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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爆炸声此起彼伏,每次撤退都无法听到号令,只能 打手语,有人听到撤退命令,就赶紧拉起旁边的伙伴,一 个带一个,在50秒之后,退出300米以外. 防护服,呼吸器,灭火装置,每个消防员身上负重都达三 四十斤,有消防员的面罩当场被烤化了. 14日凌晨4点,在消防官兵全力扑救下,经确认,现场物 料(有毒物质)燃烧殆尽后,火势随即全部被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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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消防演习
2005年11月9日,吉林市消防支队刚在吉化厂区展开过
一次大型消防演习。
专对吉化制定防爆预案,实地演练,这是消防支队各单 位的工作重点.单是特勤大队,当年就已在吉化厂区进
济南 炼油 厂
行了三次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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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事故损失
中国石油吉化股份有限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 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 江水体特别严重污染事件。
中石油吉化双苯厂 “11.13”大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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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水 排放失控
2005.11.13 吉化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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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背景资料
A、公司双苯厂
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现有职工1300多人,主要化工产 品为“苯胺”和“苯酚丙酮”,是国内最大的苯胺生产基 地(2003年产量13.6万t/a,2004年产量达15.3万t ),此外 还生产MEA(一乙醇胺 )、DEA(二乙醇胺 )等农药中 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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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第2次爆炸
14时10分左右,一大团 棕黄色蘑菇云冲天而起, 盖住了半边天,紧接着, 就是一声震得地皮乱颤 的爆炸声.装置区后侧, 炸出了一个深8米,宽十 几米的大坑.在后面的 撤离消防员接连被气浪 掀翻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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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车未来得及撤出,车窗玻璃整片掉落,消防车被平推出 几米远."
撤退是因为有消防员听到了刺耳的尖叫声.由于管道内苯液 体受到阻挡,急需释放,可断裂的管道口狭小,液体就尖声" 鸣叫",发生爆炸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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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时45分,在双苯厂爆炸现场,该厂附近200米内,所有 的玻璃全部被震碎,消防官兵进入现场.
据目击者介绍,当时火势非常猛烈,不但上空弥漫着有 毒气体,燃烧的装置也随时可能再次爆炸,形势十分危 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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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时50分,第一次爆炸发生半小时后,爆炸点周围几十 米范围内,集结了82辆消防车,近400名消防员.水枪,水 炮,泡沫从各个方向包围住各个火点. 冷却,灭火.
3.1 第1次爆炸
13时30分右,发生第一次爆炸。 现场目击者描述:一个高压锅盖大小的白色金属物体
随着一声巨响,带着呼啸声从天而降,厚度足有2厘米, 而路左电线杆上,一条拇指粗细的黑色缆线也被砖石 砸断,沿途一些送料的管线也被爆炸震碎,流水不止, 并升起白色水雾,其他装置不同程度泄露,并很快被 蔓延的火势点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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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吉化苯胺二车间苯罐区和苯胺装置共经历了15 次爆炸,过火面积达8000平方米,灭火时间长达15个 小时。
事故造成新苯胺装置,1个硝基苯储罐,2个苯储罐报 废,导致苯酚,老苯胺装置,苯酐装置,2,6二乙基苯胺等四套装置停产。
为避免中毒,警方疏散了处于工厂下风口的两个居民 小区的居民和北华大学北校区,吉林化工学院部分学 生共三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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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使得一个1500立方米,两个2000立方米苯罐爆炸, 起火,燃烧面积瞬间达到900平方米,火势顺着风向,向 邻近罐扑去. 直至20时30分,燃烧了8个小时后,3个苯罐大火才被彻 底扑灭.半个吉林市区的警报才解除. 21时30分,最大危险源――3个苯罐火势刚被扑灭1小时, 苯胺车间装置区内的反应釜突然大幅度倾斜,随时有可 能坍塌,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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