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沼气工程项目与有机肥施用补贴方面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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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沼气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沼气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沼气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08•【字号】鄂政办发[2007]56号•【施行日期】2007.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沼气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56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省农村沼气项目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六月八日湖北省农村沼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十一五”期间农村户用沼气(以下简称农村沼气)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建设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湖北省“十一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纲要》等精神,结合我省农村沼气建设的特点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安排专项资金建设的农村沼气项目管理。

第三条农村沼气建设坚持统筹规划、统一管理的原则。

各部门投入的资金渠道不变,财务管理不乱,统一集中使用,实行分类管理。

第四条农村沼气建设坚持改善生态、促进发展的原则。

应围绕改善生态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优化农村能源结构,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生态良性循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五条农村沼气建设坚持集中连片、突出重点的原则。

优先考虑西部地区、江汉平原及长江沿线的血吸虫疫区、贫困地区、退耕还林及水资源保护区,整村、整乡推进。

贫困地区重点安排在实施整村推进的贫困村。

第六条农村沼气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

农村沼气是一项公益性事业,既需要国家在政策、资金和服务等方面的扶持,又要充分考虑农民的投入能力,尊重农民的意愿,不搞强迫命令和“一刀切”。

第七条农村沼气建设坚持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的原则。

实行统一布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专业化施工、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

沼气生态循环农业模式 政策

沼气生态循环农业模式 政策

沼气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政策沼气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是指将农业生产与沼气发酵、有机肥和生态种植等结合起来的一种农业生产模式。

它以农业废弃物为原料生产沼气,通过沼渣作为有机肥施入农田,同时采用科学种植技术和循环利用的手段,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沼气生态循环农业模式的推行有助于解决农业废弃物处理问题、提高土地的养分循环利用率、减少农业温室气体排放、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产生积极的影响。

沼气生态循环农业模式的推行不仅有利于提高农田土地的生产力,还能够有效减少农业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

农田中使用沼渣作为有机肥料,不仅可以提供养分,增加土壤肥力和保持土壤水分,还可以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壤的透气性和保水性。

同时,沼气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的沼渣是一种天然的有机肥料,它的施用可以替代化肥的使用,减少对水源和土壤的污染。

此外,沼气生产过程中还会生成沼液,这是一种天然的有机肥料,可以直接用于农田的施肥,提高农作物的生长速度和产量。

沼气生态循环农业模式的推行对农民的收益也有积极的影响。

沼气生产可以使农村废弃物变废为宝,既可以解决农村废弃物处理的问题,还能将其转化为经济收益。

农民可以通过沼气的销售和沼渣、沼液的销售来增加收入。

此外,沼气生态循环农业模式的推行还可以提供就业机会,例如沼气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以及沼气设备的制造和销售等,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支持。

沼气生态循环农业模式的推行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

应制定相应的政策,包括财政支持政策、土地政策、农业补贴政策等,以鼓励农民积极参与沼气生态循环农业的推广。

财政支持政策可以提供资金支持,用于沼气工程的建设和设备的购置;土地政策可以为农民提供土地使用权,鼓励他们发展沼气生态循环农业;农业补贴政策可以为农民提供补贴,鼓励他们投入更多的经营力量和研发力量。

同时,还需要加强宣传,提高农民的认识和参与度,促进沼气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在农村的普及和推广。

在推行沼气生态循环农业模式的过程中,还需要加强技术支持和培训。

有机肥替代化肥补贴行动实施方案

有机肥替代化肥补贴行动实施方案

有机肥替代化肥补贴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结合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快推进发展循环农业、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并重为目标,以畜牧养殖和绿色发展大县、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密集区为重点,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转变施肥方式,加大有机肥推广使用,提高土壤肥力和农产品品质,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实现绿色生产、节本增效、提质增效,促进农产品产业升级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按照“一控两减三基本”的要求,在全市选取6个重点县建立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生产示范县,示范面积每县不少于2万亩,同时依托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专业化农化服务组织在全市建立40个粮食及蔬菜作物绿色标准示范园,每个示范园面积粮食作物不少于1500亩,露地蔬菜不少于1000亩,设施蔬菜不少于500亩。

力争到2024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有机肥施用累计推广面积在300万亩以上;粮食作物产区化肥用量减少10%以上;主要农作物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标准;优势产区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0.2-0.3个百分点,耕地质量明显提升,构建农作物有机肥替代化肥长效机制;集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有机肥替代化肥的生产技术模式。

三、重点任务(一)鼓励有机肥生产。

积极创造条件,鼓励畜禽养殖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各类企业利用畜禽排泄物等农业废弃物,积造有机肥、加工生产有机肥。

就地就近利用好畜禽粪便等有机肥资源,实现循环利用、变废为宝。

(二)提升有机肥施用技术与配套设施水平。

集成推广堆肥还田、有机肥施用、沼渣沼液还田等技术模式,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

配套农作物生产的机械施肥、水肥一体化等设施,应用设施环境调控及物联网设备,提高有机肥施用和作物生产管理机械化、智能化水平。

沼气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沼气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沼气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一:沼气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今年,省、市政府把农村沼气建设列为民生工程。

为加快农村沼气项目建设步伐,让这项民生工程真正惠及千家万户,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资源利用率,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为目标,按照"因地制宜,群众自愿,建管并重,注重效益"的原则,大力实施农村户用沼气、乡村沼气网点建设和养殖企业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推进沼气建设与养殖、种植业有机结合,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努力实现农村沼气建设"三大转变",即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分散型向规模化发展转变,由重建设向重服务转变。

二、年度目标长丰县新建户用沼气825户,建设内容为"一池三改",新建乡村沼气服务网点20个。

肥西县新建乡村沼气服务网点40个。

安徽长风农牧科技公司新建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1个。

三、工作重点1、农村户用沼气建设。

按照"政策引导,群众自愿,规模发展,配套服务"的思路,精心组织实施长丰县20xx年新增户用沼气项目建设,实施以沼气建设为纽带,以"一池三改"为主要内容户用沼气建设,即每户建设一口8立方米沼气池,同时配套改厨、改厕、改圈。

大力推广"猪(禽、牛)—沼—渔(菜、粮、果)"模式,开展综合利用,力争实现家居温暖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目标。

2、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

结合实施生态家园富民工程,以规模化养殖企业污染治理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大型沼气工程建设。

因地制宜地推广"能源生态型"、"能源环保型"沼气工程建设模式和"三沼"综合利用技术,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农畜结合的高效循环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

3、乡镇沼气服务网点建设。

按照"政府引导、多元参与、方式多样"和"专业化服务、物业化管理、市场化服务"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设"十个有"县级服务站,即有民政部门登记的沼气协会、有固定办公场所、有连锁经营店、有乡村服务网点、有专门的服务热线、有专业施工队伍、有业务熟练沼气技工、有完善的服务制度、有专业服务设施、有农户服务合同,"六个一"乡镇服务站,即一处服务场所、一套进出料设备、一套检测设备、一套维修工具、一批周转配件、一套服务制度和收费标准,"五个一"村级服务网点,即一名持证技工、一套检测设备、一套维修工具、一批周转配件、一套服务制度和收费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县、乡、村沼气服务网络。

沼气用地指标

沼气用地指标

沼气用地指标一、沼气用地概述沼气用地是指为沼气工程提供原料的农业用地,主要包括农田、果园、养殖场等。

在我国,沼气用地政策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通过发展沼气产业,既可以解决农村能源问题,又可以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沼气用地的指标体系1.土地面积:沼气用地的面积直接影响到沼气工程的规模和产量。

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沼气用地的面积,有利于提高沼气工程的效益。

2.地理位置:地理位置关系到沼气工程的原料供应和市场需求。

选择交通便利、靠近原料来源和消费市场的地理位置,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土壤质量:土壤质量是沼气工程稳定运行的关键因素。

优质土壤有利于沼气菌床的建立,提高沼气产量。

4.气候条件:气候条件对沼气工程的发酵过程有重要影响。

温暖湿润的气候条件有利于沼气发酵,从而提高沼气产量。

5.环境质量:环境质量关系到沼气工程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在选择沼气用地时,要充分考虑环境因素,确保沼气工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三、沼气用地选择的关键因素在选择沼气用地时,要综合考虑土地面积、地理位置、土壤质量、气候条件和环境质量等多方面因素。

此外,还需关注当地政策、市场需求、技术水平等因素,确保沼气工程的顺利实施和可持续发展。

四、沼气用地开发与管理的实践案例在一些农村地区,通过合理开发和利用沼气用地,实现了沼气工程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例如,某地依托当地丰富的农业资源,规划建设大型沼气工程,既解决了农村能源问题,又促进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

五、我国沼气用地政策与发展趋势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大对沼气产业的扶持力度,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推广先进技术等手段,推动沼气产业的快速发展。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075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075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075号建议的答复摘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4.08.23•【文号】农办议〔2024〕453号•【施行日期】2024.08.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075号建议的答复摘要农办议〔2024〕453号张莉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更高水平保障粮食安全的建议收悉。

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加大政策的引导和扶持力度2017年以来,农业农村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要求,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全国畜禽粪肥利用种养结合建设规划》、《“十四五”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建设规划》,整县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工程和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项目,支持和引导种养主体建设完善粪污处理、粪肥还田设施设备,提高粪污处理利用能力,引导社会资本因地制宜建设第三方粪污处理机构,培育壮大粪肥还田社会服务组织,畅通粪肥还田利用渠道。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新格局。

二、关于推动畜禽养殖粪污肥料化利用技术及装备研发近些年,国家持续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与装备的研究工作。

“十三五”期间,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重点专项,实施了“农业废弃物厌氧发酵及资源化成套技术与设备研发”、“集约化养殖粪污污染综合防治技术与装备研发”、“黄淮海集约化养殖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示范”等项目,建立了农业有机废弃物厌氧消化-沼渣制肥-资源化利用的成套技术和智能装备工程;研发了集约化养殖粪污收储运智能化控制系统及关键技术设备;在黄淮海地区开展了畜禽粪污好氧发酵与厌氧消化污染控制等技术与装备的集成推广。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205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205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205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1.08.11•【文号】农办议〔2021〕324号•【施行日期】2021.08.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205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21〕324号郭凯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提高耕地质量的建议收悉。

经商财政部、科技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政策补贴力度近年来,中央财政积极支持开展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地膜回收利用、农机深松整地、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等相关工作,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提升耕地质量。

“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86.5亿元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支持674个县,以点带面提升秸秆利用能力;累计安排资金296亿元实施整县制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支持723个县提升粪污利用能力,实现585个畜牧大县全覆盖。

此外,国家还投入资金深入推进农膜回收行动,在100个农膜回收重点县打造农膜回收示范样板,在西北6个县开展农膜回收区域补偿机制试点,加强重点地区农田“白色污染”治理。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等部门,继续健全以绿色高质高效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积极争取加大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膜回收利用等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相关政策的资金投入,持续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夯实农业绿色发展基础,推动农业转型升级。

二、关于扩大耕地保护利用试点范围我部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利用工作,一方面加强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畜禽粪污还田等地力提升措施的推广应用,另一方面以提升耕地质量和产能为导向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退化耕地治理试点等工作。

针对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及包括辽宁在内的东北4省(区),积极推进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取得明显成效。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等关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项目建设实施意见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等关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项目建设实施意见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等关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项目建设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9.27•【字号】沪农委〔2009〕235号•【施行日期】2009.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等关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项目建设实施意见沪农委〔2009〕235号各区县农委、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2009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增加农村沼气工程建设投资”的要求,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抓紧申报2009年农村沼气建设项目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08]2519号)、市发改委《关于上海市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扶持实施暂行办法》(沪发改环资[2009]3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政府第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为加快发展农村沼气,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发展循环农业和现代化畜牧业的总体要求,以规模化标准化养猪场、奶牛场为重点,加快推进本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沼气工程建设。

在布局上,充分考虑农业区域规划,注重规模化养殖业与种植业相匹配,重点促进中远郊区域种养殖业可持续、协调发展。

二、建设条件根据本市畜牧业适度规模和集约化发展的要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选址在已建成的标准化场,其规模控制的标准为:1、养猪场:年出栏商品猪10000头以上;2、奶牛场:年存栏奶牛1000头以上;3、蛋鸡场:年存栏蛋鸡100000羽以上。

三、建设内容到2011年,在上海市第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期间,重点建设10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试点项目。

内容包括:1、收集系统,包括:粪草分离间、集水池、酸化池等;2、厌氧发酵系统,包括:厌氧池、工艺管道、工具泵房、电器电缆、沼气贮气柜等;3、沼肥利用系统,包括:沼液池、田间池、沼液输送设施(还田)和沼肥加工设备等;4、沼气利用系统,包括:沼气净化设施、沼气输配管网、流量计、灶具、沼气利用及供热设备等;5、沼气发电设施和输配电及热电联户系统与相关配套设施等。

沼气提纯政策

沼气提纯政策

沼气提纯政策
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沼气作为一种清洁能源逐渐受到重视。

为了促进沼气的开发利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其中沼气提纯政策是其重要内容之一。

沼气提纯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政府补贴政策:为了鼓励和支持沼气提纯技术的应用,政府对沼气提纯设备和系统的购买和安装提供补贴。

2. 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使用沼气提纯技术的企业,政府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减少企业的税负。

3. 资金扶持政策:政府向沼气提纯技术研发和推广单位提供资金支持,鼓励技术创新和应用。

4. 环保标准政策:政府在沼气提纯技术应用中规定了一系列的环保标准,严格限制沼气的污染排放,保障环境安全。

5. 市场化推广政策:政府鼓励企业建立沼气提纯和利用的市场化模式,促进沼气的广泛应用。

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为沼气提纯技术的普及和应用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有助于促进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进一步推动环保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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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生物质发电补贴政策

农林生物质发电补贴政策

农林生物质发电补贴政策
农林生物质发电是指利用农林废弃物、农作物秸秆、林木剩余物等生物质资源,通过燃烧、气化、发酵等方式转化为电能的一种发电方式。

为了鼓励和支持农林生物质发电产业的发展,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补贴政策。

以下是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农林生物质发电补贴政策:
1. 中国:中国政府在2015年发布了《关于推进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的补贴政策,包括对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给予电价补贴、对生物质发电项目给予税收优惠、对生物质发电项目给予财政支持等。

2. 美国:美国政府通过《可再生能源税收抵免法案》等法律法规,对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给予税收优惠和电价补贴等支持。

3. 欧洲:欧洲各国政府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鼓励和支持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发展。

例如,德国政府通过《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对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给予电价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支持。

4. 日本:日本政府通过制定《可再生能源利用促进法》等法律法规,
对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给予电价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支持。

总之,各国政府都在积极支持农林生物质发电产业的发展,通过制定相应的补贴政策,鼓励和支持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建设和发展,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和发展。

中国沼气产业相关政策及问题

中国沼气产业相关政策及问题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发[2006]1号) “要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在适宜地区积极推广沼气。大幅度增加 农村沼气建设投资规模,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普及户用沼气,支持 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以沼气池建设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 加快发展农村清洁能源。继续增加农村沼气建设投入,支持有条件的 地方开展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建设。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 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 增加农村沼气投入,积极发展户用沼气,组织实施大中型沼气工程, 加强沼气服务体系建设。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 干意见》(中发【2009】1号) 较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2009年要在上年较大幅度增加补贴的基础 上,进一步增加补贴资金。进一步增加农业农村投入。
集中供气 净化装置 沼气 液体 人工清 粪 畜禽废 水 贮气柜 沼气发电
鱼塘
畜禽舍
厌氧消化
沉淀池
固液分离
固体 堆沤
调蓄塘
水生植物塘 农田
拌辅料
烘干
造粒
包装、出售
环保型沼气工艺流程示意图
集中供气
净化装置
贮气柜
沼气发电
人工清粪 畜禽废水
液体 畜禽舍 固液分离 厌氧消化 沉淀池 好氧处理
达标水排放
固体
堆沤
中国沼气产业相关政策及问题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 秦世平
2009年6月
主要内容

中国沼气发展现状 中国沼气产业相关政策法规 沼气工程投资 存在的问题

农村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农村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农村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15]1337号农村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管理,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号令)、《关于将廉租住房等31类点多面广量大单项资金少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交由地方具体安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3〕1238号)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建设的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

第三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和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对工程建设管理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共同做好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确保发挥中央投资效益。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农村沼气建设规划衔接平衡;联合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做好年度投资计划申报、审核和下达,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

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农村沼气建设规划编制、行业审核、行业管理、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四条在农村沼气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科学规范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项目申报和投资计划管理第五条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的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和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应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编制的农村沼气工程有关规划、工作方案和申报通知的要求,落实备案、土地、规划、环评、能评、资金、安评等前期工作,确保当年能开工建设。

已经获得中央财政投资或其他部门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经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其他专项或国家其他部门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

各地要加强项目储备,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

第六条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项目单位在落实前期工作后,根据工作方案提出资金申请,其资金申请的批复程序和要求等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商省级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制定。

第七条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在试点阶段,应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项目单位报送的资金申请报告,审批前由省级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出具行业审查意见。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农村沼气项目建设与管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农村沼气项目建设与管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农村沼气项目建设与管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12.03.14•【字号】黔农发〔2012〕40号•【施行日期】2012.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农村沼气项目建设与管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各市(州)农业委员会:为贯彻国家发改委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沼气项目建设监督管理的有关精神,农业部于2012年2月组织对包括贵州省在内的18个省(区、市)2008至2010年中央预算内农村沼气基本建设项目建设与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于近期下发了《关于农村沼气项目建设与管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现将《通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一、认真开展自查。

此次的专项检查,检查组虽然对我省农村沼气项目的总体建设和管理情况给予肯定,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近年来在我省农村沼气快速推进的过程中,对于《通报》中指出的建设进度慢、拖欠货款、采购非标设备等问题在我省的部分项目县也一定程度的存在,各市州、县级农村能源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通报》,针对《通报》中反映的问题,逐项开展自查。

如发现问题,及时认真加以整改。

二、加快建设进度。

一是对2011年的户用沼气、服务网点和常温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在2012年项目计划下达前建设完成;中温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要尽快启动招投标工作,尽快启动建设。

二是对未完成建设的2011年之前的项目要认真梳理,采取切实有力措施,促进项目建设进度。

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尽早完成项目建设、试运行、验收的各项工作,对部分主体工程建设完成但不能正常运行的工程,要督促施工企业和业主协同配合进行整改;对部分不能开工建设的项目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工建设;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开工建设的要及时按程序向市州、省发改和农业部门上报,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建议,促进问题的解决。

沼气工程发展现状

沼气工程发展现状

沼气工程发展现状
沼气工程是一种利用有机废弃物产生并储存沼气的技术,其发展现状如下:
1. 政策支持: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制定了支持沼气工程发展的政策和法规。

例如,中国实施了“农村沼气工程发展计划”,并提供了资金和技术支持。

政策的出台为沼气工程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撑。

2. 增加的项目数量:全球范围内,沼气工程的项目数量正在不断增加。

较大规模的沼气工程项目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但也有越来越多的城市和工业区正在开始实施沼气工程。

3. 技术进步:沼气工程的技术不断进步,尤其是在废弃物消化和沼气收集方面。

新的技术和设备使得沼气的产量和质量都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4. 综合利用:除了生产沼气外,沼气工程还可将废弃物转化为有机肥料,并为农田提供养分。

这种综合利用方式使得沼气工程具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5. 环境效益:沼气工程能够减少有机废弃物的排放,并代替传统能源,从而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和对环境的污染。

这种环境效益对于减缓气候变化和改善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6. 社会经济效益:沼气工程的发展还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经济效益。

例如,为农村地区提供了稳定可靠的能源供应,改善了
居民生活条件;为农民提供了额外的收入来源,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总而言之,随着政策支持、技术进步和环境意识的提高,沼气工程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

其综合利用废弃物、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带来社会经济效益的特点,使得沼气工程在可持续发展领域具有巨大潜力。

十四五沼气发展目标

十四五沼气发展目标
以上是关于十四五沼气发展目标的设定,为实现这些目标,我国将积极推动政策落实、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
二、政策支持
1. 完善政策体系:制定更加完善的沼气产业发展政策,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市场准入等政策支持,为沼气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2. 强化资金支持:加大对沼气产业的资金支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和金融产品,支持沼气项目建设和运营。
我国将加大对沼气产业的支持力度。十四五规划明确指出,将建立健全沼气产业扶持政策体系,加大对沼气产业的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各地采取更多的政策措施,支持沼气产业的发展。还将进一步完善沼气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打破行业发展中存在的制约因素,为沼气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我国将推动沼气产业技术创新。未来五年,我国将加大对沼气产业技术研究与发展的投入,加强沼气产业技术创新,推动沼气产业的发展取得新突破。在技术研究领域,将重点加强沼气生产技术的研究,推动沼气的生产效率和质量水平的提高。还将加强沼气利用技术的研究,促进沼气在多个领域的应用,提高沼气的利用价值。
3. 培育沼气产业龙头企业:加大对优秀沼气企业的支持力度,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沼气产业龙头企业。
通过产业发展,将促进沼气产业的规模扩大、效益提高,推动沼气成为我国清洁能源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四五沼气发展目标的设定和实现将对我国能源结构调整和碳减排目标的实现起到关键作用。希望通过政策支持、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我国沼气产业能够实现快速发展和升级,为我国能源转型和气候目标的实现做出应有贡献。
三、建设完善的沼气利用体系。除了发展沼气生产,我们还要建设完善的沼气利用体系,包括沼气发电、沼气燃气、沼气液化等多种利用方式。提高沼气利用效率,推动沼气产业与能源、农业、工业等领域的深度融合,形成多元化的沼气利用模式。

关于内蒙古发展沼气集中供气的几点思考

关于内蒙古发展沼气集中供气的几点思考

18产业论坛Industry Forum关于内蒙古发展沼气集中供气的几点思考近年来,我们结合本职工作,就内蒙古发展沼气集中供气问题开展了较为广泛和深入地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形成如下想法和建议:一、发展沼气集中供气是新形势下农村沼气建设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和我区畜禽养殖业向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不少农户开始缺少户用沼气池的发酵原料;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村青壮年人口进入城市,农村的许多家庭都只剩下了妇孺和老人,难以对户用沼气池进行有效管理;伴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在一些地方,户用沼气的便捷程度已经不能满足农民对生活用能便捷性的要求。

在此新形势下,因地制宜,积极开展沼气集中供气建设,是优化沼气项目结构,促进农村沼气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美丽乡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是治理农业领域最大的污染源——畜禽粪便的有效途径。

二、内蒙古农村沼气集中供气建设取得的初步成效近年来,我区十分重视农村沼气集中供气建设,为了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从2010年开始至今,自治区已从本级预算内资金中总计拿出1710万元用于支持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建设,为每处工程提供20~50万元的供气管网建设补助。

一些建设单位亦把沼气集中供气当作一项重要的公益性事业,给予了较大力度的补贴。

如喇拉沁旗三道营子村村委会为每户村民每月免费供应10m 3沼气,超出部分才向农户收费。

经过几年建设,涌现出一批有较大影响的先进典型:赤峰市喇拉沁旗三道营子村大型秸秆沼气工程、赤峰大禹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兴安盟跃进马场大型沼气工程、呼和浩特市云中酒业大型沼气工程等都实现了全年365天不间断为农户供气,其中,三道营子村大型秸秆沼气工程、赤峰大禹沼气集中供气工程都已连续正常运行3年。

另外,三道营子村大型秸秆沼气工程供气户数达到700户,该村村民已全部用上了沼气工程集中供给的沼气。

更为可喜的是,一批大型和超大型的沼气集中供气工程亦即将建成或正在建设:阿鲁科尔沁旗特大型沼气和村镇集中供气项目总投资3.2亿元,该项目年产沼气1752万立方米,可提纯出876万立方米的甲烷,供给天山镇3万多城镇居民和村民使用,一期工程投入1亿多元,目前已基本完工,即将启动运行;供气户数1100户的科右前旗兴安村沼气集中供气主体工程已完工,明年上半年将启动运行;供气1000户的阿旗双胜镇集中供气项目和两期工程总计供气1200户的杭锦旗独贵特拉镇肉羊养殖园区沼气工程也将于明年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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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关于沼气工程项目与有机肥施用补贴方面的政策
一、沼气补贴方面
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农业部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600多亿元,重点支持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农村沼气工程建设。

截至2017年,通过中央投资有效带动地方、企业自有资金,累计改造养殖场7万多个,建设中小型沼气工程10万多个、大型和特大型沼气工程6700多处,有效提高了规模养殖场的粪污处理能力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也联合印发了《全国农村沼气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要投资500亿元发展沼气工程。

具体补贴政策如下:
1.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试点项目
每立方米生物天然气生产能力安排中央投资补助2500元,单个项目的补助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且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40%。

2.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
每立方米厌氧消化装置容积安排中央投资补助1500元,单个项目的补助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且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35%。

3.中小沼气工程、农村沼气建设项目
申报主体:养殖企业或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个体户等。

项目要求:参照各地文件(参考生猪存栏200~1000头,蛋鸡存栏1000~5000羽,肉鸡出栏5000~10000羽,奶牛存栏50~100头,肉牛出栏50~100头)。

项目补贴:20万元左右。

另外,根据我国西、中、东差异,国家的补助也是有一定差异的。

在农村个人用户的沼气建设方面,中央投资补助标准为西部、中部和东部分别为1500元、1200元和1000元。

而对于大中型的项目,中央分别补助项目总投资的45%、35%和25%,但是总量分别不超过250万元、200万元和150万元,而在地方上,分别按照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10%和20%的标准予以配套投入。

二、有机肥补贴方面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广有机肥,全国各地陆续制定了有机肥补贴政策。

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福建、山东、重庆、天津、湖南等地都出台了相应的商品有机肥补贴政策。

沼渣沼液作为可替代化肥的有机肥,其生产加工、销售施用等主体也在补贴范围之内。

但值得注意的是沼液沼渣经厌氧发酵后会产生大量的有害菌及有害物质,因此单纯作为有机肥一般较难达标,
企业需要根据检测结果对沼液沼渣进行好氧堆肥成为达标的生物有机肥,才能作为可替代化肥的商品有机肥施用。

补贴对象
使用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食用菌废弃培养料等为主要生产原料生产的商品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且产品主要用于本地农产品生产基地肥料生产的企业,示范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作物生产的农业龙头企业等规模化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

补贴标准
推广商品有机肥要优先扶持适度规模经营、连片种植的经营主体。

补贴标准一般在每吨200-300元,单个主体补贴一般最高15-20万元。

领取补贴的要求一般为对每亩使用有机肥数量的要求,比如浙江金华2017年有机肥补贴,要求亩施用商品有机肥200-300公斤以上。

具体要求需以地方补贴方案为准。

拓展阅读:国家从2004年试点统一采购1.5万吨有机肥,此后推广数量逐年增加,2009年达到16万吨,2004-2008年有机肥市场指导价为400元/吨,市财政补贴标准时250元/吨,各县区增加50-100元/吨的补贴,有关乡镇在此基础上再给予补贴,2009-2011年的补贴额度为200元/吨。

江苏省2006年开始补贴,每吨由省财政补贴150元,市财政补贴50元;北京在2007年开始实施补贴政策,每吨补贴250元,山东省有机肥补贴于2008年起步,每吨补贴300元。

北京有机肥示范推广主要针对种植大户和专业合作社(生态农业产业基地),正是有了补贴他们才开始大面积使用有机肥,进而带动周边小农户使用有机肥。

除以上几个省市,2017年国家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在全国选了100个县进行试点,每个县有1000万元补贴果园、菜园和茶园施用的有机肥,共10亿元!这些县的农民自制有机肥也能享受补贴。

下面公示已经申报批准的各省市试点县:
湖南省:宜章县
河北省
果树示范县:邢台县、遵化市、泰皇岛市抚宁区。

蔬菜示范县:石家庄市蔓城区、县、永清县、涿州市、馆陶县、平泉县、滦南县。

广东省:湛江廉江市、惠州惠东县梅州市梅县区、惠州市龙门县。

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陇南市礼县、天水市麦积区、庆阳市庆城县申报2017年苹果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

广西省:永福县、平乐县、苍梧县、融安县等4县入选。

安徽省:金寨县、祁门县、桐城市、石眙县等4个(市)为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怀远县为蔬菜有机肥替代化
肥示范县。

山西省:临猗县、万荣县、平陆县、清徐县、翼城县共5个示范县,其中临猗县、万荣县、平陆县、翼城县为苹果示范县,清徐县为设施蔬菜示范县。

湖北省:当阳、宜都、秭归、咸丰、郧阳、东宝6县入选。

如何申请
1.生产有机肥的企业申报
(1)申报条件
a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合法经营的肥料生产企业。

b以畜禽粪便及农作物秸秆、食用菌废弃物为主要生产原料,生产的商品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

c具有正规的肥料产品登记证,产品经质检部门抽查合格。

d有机肥年生产规模达10000吨以上。

e每年经市农业部们组织的肥料产品正规小区试验,肥效显著生产企业。

f本地使用量较大的肥料生产企业。

(2)办法及程序
a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加强补贴企业的有机肥质量监督,要定期不定期组织肥料监管部门对本市有机肥生产的有机肥产品进行抽检,发现生产、销售有机肥的有机质、氮、磷、钾等含量不达标的一律不享受补贴标准,同时要追究其法律责任,防止出现假冒伪劣肥料坑农害农行为。

b市农业局根据以上条件,组织筛选有机肥生产企业进行正规试验。

肥效试验原则上根据有机肥生产企业发展和肥料开发情况,每2-3年开展一次。

c市农业局根据肥效试验情况和质量抽检情况,与市财政局商定初选补贴企业名录。

d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生产企业向所在区农业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申报,区农业主管及区财政部门审核后以文件的形式分别向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申报,市属生产企业直接向市农业局、市财政局申报。

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肥料产品登记证、企业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及年度生产规模及销售情况说明等。

(3)考核验收
a经审核确认的有机肥生产补贴企业在销售有机肥时,必须建立台帐,记录生产量、销售量、销售地点、销售对象(附签名)。

b市农业局根据各区上报情况,将会同市财政部门,对企业生产情况进行实地考察,重点考察企业生产情况、设施设备情况、研发情况、原辅料来源、工艺流程、生产规格、有机肥使用情况、销售情况。

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合格企业拨付补贴资金。

c凡享受补贴企业要以优惠价格向本地农民或种植大户销售有机肥。

2.购置有机肥的个人申报
到当地乡镇申请,一般要填写《商品有机肥购置申请表》,经乡镇审核同意后报农办开具《补贴商
品有机肥供肥通知单》凭通知单到中标的供肥企业购买肥料,支付扣除政府补贴后价格。

购肥单位
如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应对用肥的农户进行登记造册并签字确认,并报送当地农办备案。

注:以上申报流程仅供参考,具体申报条件及程序需以地方补贴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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