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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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

根据《海珠区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及《海珠区建设和园林绿化局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部署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强化廉政风险预警防范,加强监督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我局全面开展了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并根据不同岗位风险梳理出具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共排查岗位94个,查找出潜在风险点301个,制定防控措施430项,尤其是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招投标管理、工程管理及内部“人、财、物”管理等各个重点环节加强风险预警防控,提出防控措施如下:

一、行政许可、审批岗位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

岗位廉政风险涉及范围:

1.涉及的行政许可权、行政执法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临时占用道路许可;开挖道路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审批;施工图审查备案审批;临时排水备案审批;永久排水备案审批;临时占道钢排架备案审批;项目手册年审;树木砍伐、迁移审批。

2.涉及部门/单位:建筑业管理科、市政管理科,园林管理科。

3.责任廉政监察员:罗春阳、蔡焕煜。

岗位廉政风险点及表现形式:

对申请材料把关、现场勘察过程中收受申请单位好处,存在经办人和审核人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潜在风险,主要表现:1.接受办事人的吃请、礼金、礼券、礼品等,对申请人放松许可条件,给予申请人办理许可提供“方便”;

2.有意为难办事人,不同意许可或拖延时间。

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1. 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在办事窗口公开办事流程,明确办事时限,公布办事结果,设立监督投诉电话、邮箱等,自觉接受社会群众和纪委监督。

2.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及有关规定办事,坚持原则。对办理开挖、占道业务许可、工程施工许可等各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认真审核,从严把关。

3.实行对外办事承诺制度。凡资料手续齐全的,限时批复,一次办结。

资料不齐的,耐心做好解释,附上补办资料告知须知,二次办结,不能让群众跑第三次。

4.自觉做到“三个一定”,即凡是办事者请吃的饭,一定不去;凡是办事者送的钱物,一定不要;凡是办事者请托办理的事情,一定到办公室谈。

二、行政处罚岗位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

岗位廉政风险涉及范围:

1.涉及的行政处罚权: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行政执法处罚

2.涉及部门/单位:建筑业管理科、质监站。

3.责任廉政监察员:罗春阳、颜跃进。

岗位廉政风险点及表现形式:

1. 接受吃请或各类礼金、礼券等,为施工单位或服务对象说情、打招呼,办理“人情案”、“关系案”。

2、滥用自裁量权,违规从轻、减轻、减免、从重、加重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或借助执法权故意刁难当事人。

3.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情况不处理,接到违法行为举报后不处理、不作为。

4.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违规违章及安全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时,存在事实认定不够清晰,调查取证不充分、使用有关法律法规不准确或不按法定程序作出处罚决定等风险。

5.对施工安全条件检查、对企业和个人进行动态扣分时,把关不严,乱作为,或借助执法权故意刁难当事人。

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1.在建筑工地的监管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必须两人以上对工地进行检查的规定,互相监督,出具处理意见必须双方商量确定签名后才能发出,重大决定经请示科室领导、分管局领导后才能下达。

2.对违规违法现象,严格执行第一次整改,第二次停工

处理,第三次才进行行政处罚的规定要求,做到有理有据。

3. 在执行诚信体系评分、对企业和个人动态扣分等执法行为过程中,必须让相关企业和个人参与、知情,防止暗箱操作,并严格执行层级审批制度,防止权力寻租。

4. 主动接受各受监单位的监督,主动公开各项办事细则及相关投诉电话,接受各建筑施工单位的检举、投诉。

三、招标管理岗位的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

岗位廉政风险涉及范围:

1.涉及的管理权限:招投标备案、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监管、招标代理考核、招标投诉申诉或投诉受理等。

2.涉及部门/单位:招标办,建设中心、维管中心,园林管理科、园林景观科、市政管理科、市政建设科。

3.责任廉政监察员:何祖建、欧卫东、任剑鸿、蔡焕煜、戴文明、罗春阳。

2. 注重项目评审各环节的相互监督,同时兼顾难易搭配,保证在每个项目必须2位以上评审人员审查及复核。加强预算审查的监督管理,严格工作流程,实施逐级呈批制度。规定结算审核时限,实行定期检查和过错倒查问责制度。

3. 严格规定合同审批时间,建立合同会签的跟踪监管体系,有专人跟进和催促合同会签过程中所有人员的审批进度。

4.工程款拨付过程中,明确审批时限:所有资金拨付申

请在合同部必须在3天内审查处理完毕,如发现资料手续不全的,必须书面告知,申请经代建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局长审批,办好用章手续后2天内专人分别送达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及广州建设投资集团拨付中心审核,市城投拨付中心下发取款通知后及时进行登记存档,并当日通知项目负责人签名确认。

5. 工程量变更严格遵循“先审批、后变更”原则,要求每个项目的负责人要按照施工规范,及时与施工单位一起核算确认工程量,实行四个机构联审签字制度,即每一次工程变更,都必须业主代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监站联合会审,共同签字方能生效。实行5万元以下、5-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三级变更管理制度,按变更审批权限分别上报送审,工程变更超过5万元以上的项目区派驻纪检组介入监督,超过合同价10%或增加100万以上的,要求上报区重点工程项

目监督协调领导小组审议,进一步强化权力监督,把好工程变更关。

6.工程竣工验收过程要做好工程量核实。核准工程量时,一定要有2人以上参加,到现场亲自核算,互相监督。发现在核实工程量过程中出现故意瞒报、虚报、漏报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失职责任,对相关单位进行扣分处理或者向市建委上报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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