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认定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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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认定流程图
起始:区残联向中央、省、市、区及外地驻宜秀区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发出年审通知
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区残联报送年审资料
报审材料:《安徽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和《安徽省用人单位从业残疾职工名册》各1份;在岗残疾职工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上年度残疾职工的工资表、工资发放凭证(工资卡发放时提供银行工资发放明细对账单)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残疾职工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
对于年审材料逾期不报的、或申报材料不齐全的的用人单位,区残联将依据区统计局、区财政局提供的相关数据直接核定。
审核:区残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报送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和复审,
决定:区残联做出审核决定,并发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意见通知书》予以告知。用人单位对年审意见有异议的,自收到年审意见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区残联提出复核申请。区残联自收到用人单位复核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予以答复。
事后监管:区残联加强对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年审和检查、监督,完善各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