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重点难点
经济法大纲及重难点说明
《经济法》2013-2014(下)教学大纲第一编经济法总论(共九章,半个月学习时间)第1章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1.1 经济法的产生1.2 经济法在西方的发展1.3 我国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第2章经济法的概念及其涵义2.1 经济法的概念2.2 经济法的涵义第3章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及其特征和范围3.1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3.2 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特征3.3 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第4章经济法的本质和特征4.1 经济法的本质4.2 经济法的特征第5章经济法的体系和渊源5.1 经济法的体系5.2 经济法的渊源第6章经济法的基本原则6.1 平衡协调原则6.2 经济实质公平原则6.3 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6.4 政府适度干预原则6.5 可持续发展原则第7章经济法的地位7.1 经济法是个独立的法律部门7.2 经济法是个重要的法律部门7.3 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第8章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8.1 经济法的制定8.2 经济法的实施第9章经济法责任9.1 经济法责任概述9.2 经济法责任与民法责任区别9.3 经济法责任与行政法责任的区别第二编微观经济法(共六章,一个月学习时间)第10章市场主体规制法10.1 市场规制主体10.2 市场被规制主体10.3 泛市场主体第11章公平竞争法11.1 公平竞争法概述11.2 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制11.3 垄断的法律规制11.4 倾销、补贴和产业损害的法律规制第12章市场信息规制法12.1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制12.2 产品质量信息的法律规制12.3 市场信息传播的法律规制12.4 市场价格信息的法律规制12.5 市场计量信息的法律规制12.6 市场信息标准化的法律规制12.7 市场财务信息的法律规制第13章消费品市场规制法13.1 粮食市场的法律规制13.2 食品市场的法律规制13.3 药品市场的法律规制13.4 盐业市场的法律规制13.5 市场的法律规制第14章生产资料市场规制法14.1 能源市场的法律规制14.2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法律规制14.3 矿产资源市场的法律规制第15章服务市场规制法15.1 法律服务市场的法律规制15.2 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的法律规制15.3 电信服务市场的法律规制15.4 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的法律规制15.5 电子商务市场的法律规制第16章要素市场规制法16.1 金融市场的法律规制16.2 劳动力市场的法律规制16.3 房地产市场的法律规制16.4 无形财产权市场的法律规制第三编宏观经济法(共七章,一个月学习时间)第17章财政法17.1 预算法17.2 国债法17.3 政府采购法17.4 财政转移支付法第18章税法18.1 税收实体法18.2 税收程序法18.3 税收责任法18.4 纳税人权利法第19章金融调控法19.1 中央银行法19.2 政策性银行法19.3 消费信贷调控法第20章收入分配法20.1 收入分配法概述20.2 初次分配法律制度20.3 再次分配法律制度第21章产业政策法21.1 国家投资政策法21.2 自然资源政策法21.3 环境政策法第22章区域经济调协法22.1 区域经济协调法概述22.2 我国区域经济协调政策的法律分析22.3 贫困地区扶助法第23章计划指导法23.1 计划与市场的关系23.2 计划法23.3 统计法注意:1.以蓝色楷体标注的章是重点学习和仔细阅读的章目,教学也以此主要讲授内容。
《经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大纲
《经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一、教学内容本课程的教学内容以我国《经济法律基础》教材为主线,涵盖第一章至第四章,具体内容包括:1. 第一章:经济法总论经济法的概念与特征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的渊源与体系经济法律行为与经济法律责任2. 第二章:市场主体法律制度企业法人的法律制度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法律制度国有企业改革与民间投资的法律制度3. 第三章:市场秩序法律制度反垄断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商标法律制度4.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银行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保险法律制度二、教学目标1. 使学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概念、特征和原理,理解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内容。
2. 培养学生对我国经济法律制度的认识,提高学生在经济活动中运用经济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学生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的良好品质。
三、教学难点与重点1. 教学难点:经济法律关系的复杂性,经济法律责任的具体适用。
2. 教学重点: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市场秩序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
四、教具与学具准备1. 教具:多媒体教学设备,教学PPT,教学案例材料。
2. 学具:教材,《经济法律基础》辅导资料,案例分析手册。
五、教学过程1. 实践情景引入:通过介绍一些典型的经济法律案例,引发学生对经济法律的兴趣,引出本节课的主题。
2. 教材内容讲解:详细讲解教材中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法律规定,结合案例进行分析。
3. 例题讲解: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例题,引导学生运用经济法律知识进行分析和解答。
4. 随堂练习:针对讲解的内容,设计一些练习题,让学生即时巩固所学知识。
5. 课堂讨论:组织学生就一些实际问题进行讨论,提高学生的思考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6. 课后作业:布置一些相关的作业题,让学生课后巩固所学知识。
六、板书设计根据教学内容,设计相应的板书,突出重点,简洁明了。
七、作业设计1. 题目:《经济法律基础》课后作业,包括选择题、简答题和案例分析题。
经济法概论1-6章重难点分析
《经济法概论》复习指导第一章基础理论知识一、重点掌握的问题1.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2.法的本质与特征(一)法的本质法是被提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二)法的特征1、它是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2、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3、它是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的规范(与道德规范、礼仪规范、宗教规范等相比较)综上所述,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3.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就是国家在协调以及管理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具体包括国家经济管理关系;经营协调关系;组织内部经济关系;涉外经济关系;以及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的概念定义为是调整一定范围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经济法的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答:法律关系都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的,经济法律关系也不例外。
它必须首先有参加者,这就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参加者依据法律、法规,确定彼此的权利和义务,这就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参加者通过经济法律关系,根据设定的权利义务所要获得的财物,所要实现的行为,就是法律关系的客体。
二、掌握的问题1.法的作用:1、制裁、惩罚被统治阶级破坏和反抗现行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2、维护和巩固国家政权;3、维护和巩固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及分配制度;4、调整统治阶级的内部关系,保障统治阶级内部的团结和民主;5、执行社会公共事务.2.经济法的作用(一)从法律组成的形式讲,经济法是一系列单行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种带有综合性特点的法律(二)从法律内容上讲,经济法同社会经济的关系更为密切,与经济基础更为直接,是一种具有经济性特点的法律(三)从调整对象的特殊性讲,经济法同科学技术、自然规律的关系十分密切,是一种具有效益性特点的法律(四)从经济法的功能与作用讲,经济法具有明显的限制性和促进性两种功能,贯彻惩罚和奖励相结合是一种带有指导性特点的法律。
经济法重点难点简版汇总
经济法重点难点简版汇总第一章经济法导论重点:经济法概念、调整对象和经济法律关系。
难点:经济法的特征第二章企业法重点:个人独资企业法概念与特征、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合伙企业的概念与特征、合伙企业的特点、普通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的转让、合伙人的禁止规定、合伙企业重大事务的决策权、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新合伙人的权利和责任、退伙的法律后果、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特殊规定、有限合伙企业财产的特殊规定、新入伙或退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其入伙或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如何承担、企业宣告破产的条件(破产的三个程序的启动)、企业破产财产、企业破产债权、企业破产财产的处置与分配、企业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企业破产清算费用、企业破产法中规定的三权第三章公司法重点:公司的分类、公司的章程、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公司债券的转让、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出资的种类、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过程中股东的法律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表决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新股(股票的二次发行)条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例外情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条件与程序、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分立的法律后果、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和减少的程序第四章合同法重点:合同的订立、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的成立、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关系、无效合同、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履行规则、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履行的保全、合同当事人的分立与合并、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五章担保法重点:保证人的资格、保证方式、抵押物的范围中可以抵押的财产、禁止抵押的财产、抵押物登记、质押合同、权利质押中权利质权的设立、效力和实现、留置权的成立要件、定金担保的设立、定金的罚则第六章工业产权法重点:专利权的主体、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相关知识、专利法的保护对象、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取得专利的原则、专利权人的权利与义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商标注册的原则、禁止使用的商标标志、商标权的有效期、续展、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商标侵权行为第七章金融法律制度(第一、二节不讲)重点:票据的特征、基于票据本身产生的票据法律关系(票据关系)、票据行为的概念、票据行为的形式要件、签章、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汇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相对必要记载事项、背书的记载事项、“禁止背书”的记载、背书不得记载的内容、背书连续的要求、汇票承兑的程序、票据保证的效力、票据权利、票据权利取得的限制(即不能取得权利)、票据权利的行使和保全的方法、遵期提示、超过法定提示付款期限的法律后果、票据时效、票据抗辩的限制(不能抗辩)、票据的伪造、票据的变造、票据丧失的补救措施、支票的出票、违反《票据法》的法律责任第八章市场规制法重点:产品质量法的概念、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瑕疵责任、缺陷责任、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缺陷责任的条件有所不同、缺陷责任的赔偿范围和数额、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义务、赔偿责任主体(重点:各种消费者求偿对象245——246页)、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形式、采用欺骗性标志从事市场交易(欺骗性交易)的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利用虚假广告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为排挤竞争对手,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出售商品的行为、违法进行有奖销售的行为、垄断行为。
最新《经济法》(第3版)教学PPT
三、法律事实——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 的原因
(一)事件——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 定情况或者现象。包括:
1.人的出生与死亡。 2. 自然现象与意外事件。例如:地震、洪水、 台风、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
3.时间的经过。例如:时效的经过。
(二)行为——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 识的活动。包括:
人对意思表示的追认与与否。
(3)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 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三)无权代理的表现及后果 1、表现 (1)没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 (2)超越代理权实施的代理; (3)代理权终止后而实施的代理。
2、后果
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 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 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 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 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 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1.法律行为,即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行为。 2.事实行为,即与表达法律效果、特定精神内容无关 的行为,如创作行为、侵权行 为等。
提示:事件与行为的区别在行为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
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2、不适用于——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 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行政争议、劳动争 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 纷。
(三)仲裁协议 1.仲裁协议的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项;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2.仲裁协议的效力:
最新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教材框架、重难点分析、教材变化和章节考试重点笔记完整版
第一篇教材内容分析一、教材框架二、重点分析三、逐章特点分析章名特点分析难度水四、预习阶段的建议第二篇考试概况分析◎考情简介◎考试特点分析◎考试题型题量考情简介预计报名时间:每年3、4月预计考试时间:10月14、15日考试形式:无纸化考试考试特点分析考试难度分析:经济法的难度相较于注会其他几科,算是比较低的。
但相较于中级职称、初级职称等难度要高很多,所以想靠突击搞定经济法风险很大。
难度体现:①经济法要求精确记忆,模模糊糊、一知半解是不足以应对考试的;②教材内容多而繁杂,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③机考后经常考查边边角角的知识,对学员学习的覆盖度提高了要求。
范围覆盖全面覆盖:知识点覆盖教材所有章节,章章命题。
根据上一篇介绍的章节情况,相信学员们已经清楚不能忽视任何一章了,建议基础学习阶段全面掌握教材。
重点突出:重点章节考核比重很高,比如合同法、证券法等每年均考查主观题,分值一般在15分以上,掌握了重点章也就为通过考试奠定了基石。
考核方式题目相对独立:大部分题目不像其他科目那样跨章节的内容那么多,基本上还是独立在具体某一章的,客观题尤其如此。
在主观题中,虽然有些题目会存在跨章节的现象,但是由于主观题是分很多小问的,所以建议各个击破即可。
喜新不厌旧:每年新增知识点是必考的内容(如2016年试卷中的民间借贷、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与备案),然而老牌重点仍然会在考题中占到大半壁江山。
灵活式出题稍有下降:前几年案例性的出题很多,自从机考后,这类灵活性较高的题目比重逐步下降。
但大局并未改变,大部分题目仍以实务例子的形式考核,也确有一些题目是纯粹考核记忆的。
因此,直接靠背诵几个数字之类的通过考试,可能性低。
总之,理解才是王道。
与热点紧密结合:2016年试卷的综合题就结合了“宝能收购万科事件”和“欣泰电子虚假陈述退市事件”,2008年IPO配套性政策文件出台后综合题中也有反映。
考试题型题量题型单选题多选题综合题题量24题14题4题分值24分21分55分比重45% 55%示例(2016)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金融企业发生下列情形时,对相关资产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是()。
2024年《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
《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性质与任务《经济法学》课程是会计电算化专业专科阶段必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
它是为培育适应四个现代化须要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大专应用型法律人才服务的。
本课程的任务是:通过学习经济法学对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学问有个全面的了解,使学生系统驾驭我国经济法理论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育学生运用经济法的原理分析和解决经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实力。
二、课程基本要求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学生做到:1.了解经济法的发展概况。
2.明确经济法学的探讨对象、探讨方法及其理论体系。
3.驾驭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学问。
4.驾驭我国经济法的基本精神和详细规定。
5.学会运用经济法理论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本课程的教学要求中,“了解”、“明确”、“驾驭”、“应用”是四个由低到高、逐步深化的实力层次要求。
“了解”是指知道有关状况;“明确”是指在了解有关状况的基础上,正确理解有关名词、概念、学问的含义,并能精确表述;“驾驭”是指在明确的基础上,能把握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学问和基本制度的完整内容;“应用”是指在驾驭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学问并结合基本制度,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本课程考核中,要求“了解”的部分一般不作为考核内容;要求“明确”、“驾驭”、“应用”的部分作为重点考核的内容。
三、课程内容第一章法和经济法的基础理论1、教学目的和要求驾驭经济法的探讨对象、经济法律关系;了解法律行为与代理、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理解经济法的概念、诉讼时效。
2、重点、难点分析重点:经济法概述;经济法律关系;难点:经济法律关系;诉讼时效3、主要教学内容第一节经济法概述一、经济法的概念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三、经济法的特征四、经济法的形式五、经济法的体系其次节经济法律关系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二、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四、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第三节法律行为与代理一、法律行为二、代理第四节诉讼时效一、诉讼时效的概念二、诉讼时效期间三、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与延长第五节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的概念二、违反经济法法律责任的形式三、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4、教学建议教学方法采纳引导发觉法,引导学生视察和分析有哪些涉及经济法律方面问题。
经济法基础重难点总结
经济法基础重难点总结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这些内容的考点大概占试卷总分数的80%。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重点关注以下知识点:
1、劳动合同的订立;
2、试用期;
3、劳动合同的解除;
4、劳动合同的终止;
5、经济补偿;
6、劳动仲裁。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需要重点关注以下知识点:
1、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2、基本存款账户;
3、银行卡;
4、国内信用证;
5、票据权利的取得;
6、票据的记载事项;
7、背书;
8、承兑;
9、保证;
10、商业汇票。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
属《经济法基础》最重要的知识点了。
需要重点关注以下知识点:
1、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2、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
3、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4、消费税的税率;
5、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6、营业税的税目;
7、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8、营业税的税收减免。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需要重点关注的知识点如下:
1、企业所得税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2、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
3、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
4、工资、薪金所得;
5、劳务报酬所得;
6、稿酬所得;
7、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经济法基础重难点总结]。
《经济法》教案
《经济法》教案一、教学目标1、让学生了解经济法的基本概念、调整对象和法律体系。
2、使学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法律制度。
3、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重难点1、重点(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
(2)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的主要制度。
2、难点(1)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
(2)宏观调控法中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运用。
三、教学方法1、讲授法:系统讲解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重要知识点。
2、案例分析法:通过实际案例引导学生分析和理解经济法的应用。
3、讨论法:组织学生讨论相关问题,促进学生思考和交流。
四、教学过程1、课程导入(约 15 分钟)通过列举生活中的经济现象,如市场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等,引出经济法的概念和作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经济法概述(约 30 分钟)(1)经济法的概念:讲解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详细阐述经济法调整的市场主体组织管理关系、市场秩序管理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社会经济保障关系。
(3)经济法的法律体系:介绍经济法体系的构成,包括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两大板块,并分别说明其包含的主要法律。
3、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约 25 分钟)(1)国家适度干预原则:解释国家在经济生活中的干预应当适度,既不能过度干预,也不能放任自流。
(2)社会本位原则:强调经济法应当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
(3)经济公平原则:分析经济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公平原则,包括机会公平、结果公平等。
(4)经济效益原则:说明经济法要促进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提高经济效益。
4、市场规制法(约 60 分钟)(1)反垄断法:讲解垄断的概念、类型和危害,介绍反垄断法的主要内容和执法机构。
(2)反不正当竞争法:分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如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际经济法重难点
国际经济法重难点《国际经济法》重难点第一章绪论第一节国际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国际经济法,是泛指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
换句话说,它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际经济交往中所发生的国际经济关系,在每一特定历史阶段,往往形成某种相对稳定的格局、结构或模式,通常称之为国际经济秩序。
国际经济秩序的建立和变迁,取决于国际社会种类成员间的经济、政治和军事实力对比。
国际经济秩序与国际经济法之间,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
国际经济法,就其广义的内涵而言,是各国统治阶级在国际经济交往方面协调意志或个别意志的表现。
国际经济法是巩固现存经济秩序的重要工具,也是促进变革旧国际经济秩序、建立新国际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
一、萌芽阶段的国际经济法(一)罗得法某些商事法规或商事习惯法,实质上就是国际经济法的最初萌芽。
长年实践积累形成的商务习惯常为当地的商务法庭断案时所援引适用,并且逐渐被汇辑为法典,这就是传说中的“罗得法”。
(三)中世纪的国际性商事法典这些特设的商务法庭依据求同存异的商业习惯或共同的行为规范所作出的判决,往往被编纂为各种商事习惯法法典,成为日后处理同类案件的依据。
其中影响最大、颇负盛名的是大约编纂于13世纪的《康索拉多海商法典》。
该法典与其他海事商法法典其共同特点则在于它们都不单一国家的国内立法,而都是用来调整国际商务关系的国际习惯法,在不同程序上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承认。
二、发展阶段的国际经济法从17世纪到20世纪40年代以前,数百年间,用以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条约、国际习惯和国内立法,大量出现,日益完备。
(一)双边国际商务条约在各国之间大量的双边商务条约相继出现以后,由于其中许多主要条款基本相同或相似,这些条款及其所体现的国际经济贸易惯例,就逐渐形成为用以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法的一般规则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国际行为准则。
(三)多边国际商务专题公约其中影响较大的,如1883年签订的《关于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
高职高专经济法教案
高职高专经济法教案教案标题:高职高专经济法教案一、教学目标:1. 知识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将掌握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法律法规,了解经济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2. 能力目标:培养学生的经济法意识和法律思维能力,使其能够运用经济法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3. 情感目标: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遵纪守法的道德观念,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
二、教学内容:1. 经济法的概念和分类2.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特点3. 经济法的法律法规体系4. 经济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5. 经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三、教学重点和难点:1. 重点: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经济法的法律法规体系。
2. 难点:经济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经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四、教学方法:1. 讲授法:通过讲解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法律法规,引导学生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
2. 案例分析法:选取实际案例,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
3. 讨论法: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和思维碰撞,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合作意识。
五、教学资源:1. 教材:选用经济法相关教材,如《经济法教程》等。
2. 多媒体课件:制作经济法相关的多媒体课件,辅助教学。
六、教学评价:1. 笔试:设置选择题、判断题和简答题,考查学生对经济法知识的掌握和理解能力。
2. 案例分析:选取实际案例,要求学生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进行口头或书面报告。
3. 课堂表现:评价学生在课堂上的积极参与程度、思维活跃度和合作意识。
七、教学进度安排:根据教学计划,将教学内容分为若干个单元,每个单元的教学时间约为2-3学时。
具体进度安排如下:第一单元:经济法的概念和分类(2学时)第二单元: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特点(3学时)第三单元:经济法的法律法规体系(4学时)第四单元:经济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3学时)第五单元:经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2学时)以上为高职高专经济法教案的基本框架,具体教学内容和方法可根据教学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经济法概念的重点及难点
经济法概念的重点及难点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理论第一节经济法的概念与特征[重点] 经济法的概念及含义。
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具体内容。
经济法的综合性特征和规制性特征。
[难点提要] 经济法的概念,难点是对第一层含义的理解。
先学习《法学基础理论》中法律规范的定义及结构,有助于理解本课程中经济法与经济法律规范的相互关系。
经济法的特征,含有较多知识点。
学完本课程后回头复习之,效果更佳。
第二节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略)第三节经济法的作用与经济法体系[重点] 法律体系和经济法律体系的概念。
[难点提示] 可在老师指导下画出法律世系图,帮助对上述两个概念的理解。
第四节经济法律关系[重点] 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经济法律关系三要素。
[难点提示] 上述第一个问题的更基本方面是:法律与现实、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经济权利有三方面的含义,教材上各有一例来说明之。
其实任何一例都足以说明三层含义。
经济义务与经济权利具有相对性,由后者的三个方面可推导出前者的具体内容。
关于客体,物和行为易被混淆。
运输货物、保管财产、加工服装之类,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而不是物。
第二章企业法第一节企业法概述[重点] 企业的概念及分类。
[难点提示] 按企业的组织形式分类时,可就三种企业的投资者人数、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是否采用三会鼎立的组织形式进行比较。
另外,切忌将其中的“合伙企业”误为“合资企业”。
按资产是否含涉外因素分类时,不可将“国内企业”误为“中国企业”。
第二节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重点] 企业设立的概念及条件。
企业变更的种类。
企业终止的原因。
第三节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重点] 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权的内容,以及企业在流通领域的权利。
第四节企业内部领导体制[重点] 厂长负责制的含义。
厂长的法律地位。
厂长的产生和免除。
厂长作为法定代表人的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
第五节企业和政府的关系 (略)第六节法律责任[重点] 企业的产品质量责任。
第三章公司法第一节公司法概述[重点] 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2024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重难点
2024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点重难点
2024中级会计经济法考试中,涉及的知识点重难点主要包括以下几
个方面:
1.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重点掌握我国企业会计制度的基本框架、各类企业的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选择,以及其对企业会计处理的具体影响。
此外,还需掌握国际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和对接方式。
2.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分析:重点掌握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编制原
则和方法,以及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进行分析的具体指标和方法。
包括利润表的毛利率、净利率、营业成本率等指标,资产负债表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负债率等指标。
4.费用预算与费用控制:重点掌握费用预算的编制原则和方法,以及
费用控制的基本思路和具体措施。
包括预算控制、标准控制、弹性控制等。
5.成本与经济核算:重点掌握企业成本核算的基本方法和计算公式,
以及成本控制与经济效益关系的理论和实践。
6.税法与财务管理:重点掌握我国税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税种的税率
和征收办法,以及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财务决策的影响。
《经济法基础》教案
《经济法基础》教案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经济法的基本概念、特点和作用。
2. 使学生掌握我国经济法的主要法律法规。
3. 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 提高学生遵守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的意识。
二、教学内容1. 经济法的基本概念与特点2. 经济法的作用与意义3. 我国经济法的主要法律法规4.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5. 经济法的主体与行为三、教学重点与难点1. 教学重点:经济法的基本概念、特点、作用、主要法律法规及基本原则。
2. 教学难点:经济法的主体与行为,以及如何运用经济法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四、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经济法的基本概念、特点、作用、主要法律法规及基本原则。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经济法案例,让学生了解如何运用经济法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3. 小组讨论法:分组讨论经济法相关问题,培养学生的合作与沟通能力。
4. 问答法:教师提问,学生回答,激发学生的思考与兴趣。
五、教学安排1. 第一课时:介绍经济法的基本概念与特点。
2. 第二课时:讲解经济法的作用与意义。
3. 第三课时:介绍我国经济法的主要法律法规。
4. 第四课时:讲解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5. 第五课时:讲解经济法的主体与行为。
六、教学内容6.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与调整方法7. 经济法律责任与经济法律救济8. 经济法在企业经营与管理中的应用9. 经济法在市场竞争中的作用10. 经济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七、教学重点与难点1. 教学重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调整方法、法律责任、法律救济以及在企业经营与管理中的应用。
2. 教学难点:如何理解经济法在市场竞争中的作用以及经济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
八、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调整方法、法律责任、法律救济以及在企业经营与管理中的应用。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经济法案例,让学生了解经济法在市场竞争中的作用。
3. 小组讨论法:分组讨论经济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
中级《经济法》各章节重难点及分值分布情况
中级《经济法》各章节重难点及分值分布情况
中级《经济法》各章节重难点及分值分布情况
导读:掌握个长的分值分布情况以及重点,对于做好最后的冲刺是很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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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按考试重要性可以划分为两梯队,根据各梯队的分值情况考生可以适当调整各章节复习时间:
中级经济法考试题型及分值:
中级经济法考试各章节考察题型及最新教材变化:
复习并不难,在此基础阶段收尾的时期,提高效率,再对经济法内容进行一次详细的梳理,边梳理边回顾复习,列出重点,自己亲自列一遍印象会加深许多哦,加油!
【中级《经济法》各章节重难点及分值分布情况】。
初级经济法重难点1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知识点、法律关系(一)法律关系三要素(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考题·单选题】(2016年)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达到一定年龄阶段,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该年龄阶段为()。
A.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B.18周岁以上C.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D.不满10周岁『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选项A: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考题·单选题】(2015年)张某在专卖店购买电脑支付7000元,法律关系客体是()。
A.张某B.专卖店C.电脑D.支付7000元『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主体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张某在专卖店购买电脑支付7000元而形成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即该法律关系客体并不是张某购买的电脑,而是支付7000元的行为。
【考题·多选题】(2015年)钱某,王某,贾某合伙购买房屋,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该法律关系中法律主体有()。
A.房地产开发商B.钱某C.王某D.贾某『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法律关系的主体又称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考题·多选题】(2015年)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关系客体有()。
A.土地B.矿藏C.机器D.发明『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1)选项ABC属于法律关系客体中的物;(2)选项D属于法律关系客体中的非物质财富。
【考题·判断题】(2015年)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知识点、法律事实【考题·单选题】(2016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承租乙公司一台挖掘机,租期1个月,租金1万元。
《经济法》教案三
《经济法》教案三一、教学目标1、使学生了解经济法的基本概念、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
2、帮助学生掌握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产生、变更和消灭。
3、引导学生熟悉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包括企业法和公司法等。
二、教学重难点1、重点(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
(2)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2、难点(1)企业法和公司法中的相关法律规定。
(2)如何理解和应用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解决实际问题。
三、教学方法1、讲授法:系统地讲解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理论知识。
2、案例分析法:通过实际案例分析,加深学生对经济法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3、讨论法:组织学生讨论相关问题,激发学生的思维和参与度。
四、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通过列举一些日常生活中的经济活动,如购物、投资、企业经营等,引导学生思考这些活动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从而引出经济法的概念。
(二)讲授新课1、经济法的基本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具有综合性、经济性、社会性等特点。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1)市场主体调控关系,包括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终止等方面的法律调整。
(2)市场秩序调控关系,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对市场竞争秩序的规范。
(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涉及国家对经济的整体规划、产业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方面的法律调整。
(4)社会分配调控关系,主要是关于国家在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3、经济法的基本原则(1)国家适度干预原则,强调国家在经济运行中的干预应当适度,既要克服市场失灵,又要防止政府失灵。
(2)社会本位原则,关注社会整体利益,而非仅仅追求个体利益或国家利益。
(3)经济公平原则,包括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结果公平。
(4)经济效益原则,要求在经济活动中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
4、经济法律关系(1)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
主体是指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如国家机关、企业、个人等;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等;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