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安徽省淮南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所谓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就是规定一个时间点,无论普查员入户登记在哪一天进行,登记的人口及其各种特征都是反映那个时间点上的情况。
根据上述规定,不管普查员在哪天进行入户登记,普查对象所申报的都应该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情况。
通过这个标准时间,所有普查员普查登记完成后,经过汇总就可以得到2010年11月1日全国人口的总数和各种人口状况的数据。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2011年4月28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
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和姓氏排名
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和姓氏排名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新闻媒体的积极配合下,经过近千万普查人员的奋力拼搏和十三亿各族人民的积极参与,人口普查顺利完成现场登记、复查和事后质量抽查等工作,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予以公布。
一、人口总量这次人口普查登记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1.07%下降0.5个百分点。
数据表明,十年来我国人口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
二、家庭户规模这次人口普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40152万户,家庭户人口124461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主要是由于我国生育水平不断下降、迁移流动人口增加、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
三、性别构成这次人口普查,男性人口占51.27%,女性人口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由2000年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以女性人口为100.00)。
四、年龄构成这次人口普查,0-14岁人口占16.60%,比2000年人口普查下降6.2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
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说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巨大改善,生育率持续保持较低水平,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
五、民族构成这次人口普查,汉族人口占91.51%,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91.59%下降0.08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人口占8.49%,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8.41%上升0.08个百分点。
2010年全国人口统计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
2010年11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发布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201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国新闻媒体的积极配合下,经过近千万普查人员的奋力拼搏和十三亿各族人民的积极参与,人口普查顺利完成现场登记、复查和事后质量抽查等工作,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予以公布。
一、人口总量这次人口普查登记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1.07%下降0.5个百分点。
数据表明,十年来我国人口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
二、家庭户规模这次人口普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40152万户,家庭户人口124461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主要是由于我国生育水平不断下降、迁移流动人口增加、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
三、性别构成这次人口普查,男性人口占51.27%,女性人口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由2000年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以女性人口为100.00)。
四、年龄构成这次人口普查,0-14岁人口占16.60%,比2000年人口普查下降6.2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
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说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巨大改善,生育率持续保持较低水平,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
五、民族构成这次人口普查,汉族人口占91.51%,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91.59%下降0.08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人口占8.49%,比2000年人口普查的8.41%上升0.08个百分点。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全省常住人口为78659903人,比十年前增加4277094人,增长5.75%,年平均增长率为0.56%。
:男性人口为39630233人,占50.38%,女性人口为39029670人,占49.62%,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下降为101.54。
江苏常住人口的年龄构成。
0-14岁人口为10230180人,占13.01%,15-64岁人口为59861916人,占76.10%,65岁及以上人口为8567807人,占10.89%。
这也意味着,走到大街上,每10个人中至少就有一个人超过65岁,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反映出江苏的整个社会正面临着越来越重的养老负担。
文化程度:大专以上学历人口占10.8%综合全省各县区人口数量排名前20名单位:人安徽人口普查全省常住人口为5950.1万人,普查登记时全省户籍人口为6862.0万人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024.6万人,占50.83%;女性人口为2925.5万人,占49.17%。
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559.1万人,占43.01%,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391.0万人,占56.99%。
2010年人口普查各市常住人口数河北省全省常住人口为71854202人,共有家庭户20395118户,家庭户人口为6853869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36人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2093041人,占16.83%;15-64岁人口为53841435人,占74.93%;65岁及以上人口为 5919726人,占8.24%。
人口数(人)比重(%)2000年 2010年全省 71854202 100 100 石家庄市 10163788 13.86 14.15 唐山市 7577284 10.56 10.54 秦皇岛市 2987605 4.13 4.16 邯郸市 9174679 12.58 12.77 邢台市 7104114 9.97 9.89保定市 11194379 15.70 15.58 张家口市 4345491 6.28 6.05 承德市 3473197 4.98 4.83 沧州市 7134053 9.96 9.93 廊坊市 4358839 5.75 6.06 衡水市 4340773 6.23 6.04。
中国人口数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
各省市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汇总
区数据汇总
年 0-14岁 人数 22245.97 168.70 126.75 1209.30 610.60 348.26 499.70 329.27 458.04 198.56 1023.02 718.92 1069.90 570.57 975.04 1507.43 1974.59 796.35 1157.38 1761.82 999.14 173.47 489.80 1364.45 876.46 952.80 73.17 548.94 464.38 117.71 135.37 453.06 比率 16.60% 8.60% 9.80% 16.83% 17.10% 14.10% 11.42% 11.99% 11.96% 8.63% 13.01% 13.21% 17.98% 15.46% 21.88% 15.74% 21.00% 13.91% 17.62% 16.89% 21.71% 20.00% 16.98% 16.97% 25.22% 20.73% 24.37% 14.71% 18.16% 20.92% 21.48% 20.77% 龄 结 构 15-64岁 民族构成 65岁以上 汉族 少数民族 大专以上 高中(含中专)
人数 99843.34 1621.60 1056.84 5384.14 2690.08 1935.56 3423.99 2186.70 3054.35 1870.37 5986.19 4215.60 4274.50 2827.64 3143.08 7128.90 6641.88 4407.01 4768.59 7964.56 3178.20 626.08 2061.41 5796.62 2300.47 3135.10 211.76 2865.41 1882.56 409.49 454.37 1593.24
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情况
月1日零时;1990年普查时点为7月1日零时;2000年普查时点为11月1日零时;2010
性别比(女=100) 家庭户规模 (人/户) (%)
各年龄组人口比重 0-14 15-64 65岁及以上 总抚养比 老年抚养比 少儿抚养比 民族人口 汉族
30.1 66.6 3.3 (%) 50.2 5.0 45.2
41.5 54.4 4.1 83.8 7.5 76.3
22.4 72.0 5.6 38.9 7.8 31.1
六次人口普查人口基本情况
项 常住人口 男 女
目 (万人)
1953 276.8 159.8 117.0 136.5
1964 759.7 391.1 368.6 106.1
1982 923.1 467.1 456.0 102.4 3.7
1990 1081.9 559.3 522.6 107.0 3.2
2000 1356.9 707.4 649.5 108.9 2.9
文盲人口及文盲率
文盲人口 文盲率 平均受教育年限 城乡人口 城镇人口 乡村人口
(万人) (%) (年) (万人) 205.8 71.0
168.9 34.2 5.3
114.7 16.0 7.8
Hale Waihona Puke 94.3 10.9 8.6
57.8 4.9 10.0
425.8 333.9
597.0 326.1
794.5 287.4
普查时点为7月1日零时;1982年普查时点为7月1日零时;1990年普查时点为7月1日零时;2000年普查时点为11 年普查时点为11月1日零时。
80.2
文盲人口,1982年、1990年、2000年、2010年的文盲人口数为15周岁及以上文盲和
2010年人口普查结果
人民网4月28日电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发布,具体内容如下: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
淮南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淮南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淮南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淮南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淮南调查队2011年3月14日2010年,面对极为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构建“两型”城市,加快实施“一主两翼”战略,着力推进“四煤”发展,努力打造“四宜”城市,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社会呈现出发展较快、结构优化、质量提高、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
一、综合初步核算,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603.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0%。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7.0亿元,增长4.9%;第二产业增加值388.8亿元,增长14.1%;第三产业增加值167.7亿元,增长12.4%。
三次产业比例为7.8:64.4:27.8。
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单位:亿元指标绝对数比上年增长%生产总值 603.5 13.0第一产业 47.0 4.9第二产业 388.8 14.1第三产业 167.7 12.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8.0 9.6批发和零售业 33.7 8.6住宿和餐饮业 10.4 9.8金融业 10.0 7.8房地产业 14.9 4.3其他服务业 80.7 17.0居民消费价格一季度比上年同期上涨1.2%,上半年上涨1.2%,前三季度上涨1.6%,全年上涨2.3%。
全年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6.5%;全部原材料购进价格指数上涨13.1%。
2010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涨跌幅度类别涨跌幅度%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2.3其中:1、食品 5.7粮食 9.0肉禽及其制品 1.2油脂 7.2水产品 7.3鲜菜类 15.52、烟酒及用品 1.93、衣着 -2.94、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 -4.75、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 3.26、交通和通讯 -0.27、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 -1.08、居住 6.5全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不含私营个体)32.7万人,增长 7%。
其中,第二产业20.9万人,第三产业11.48万人。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各地区人口数据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各地区人口数据2011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2号),这个数据告诉我们什么?第一,就特别直辖市来说,人口数据依此是:2000比例2010比例重庆市28846170 2.44 2.15上海市23019148 1.32 1.72北京市19612368 1.09 1.46天津市12938224 0.79 0.97除重庆市,其他三城市均呈现增加趋势;四个城市人口总数达8440余万人。
第二,人口在8000万以上人口依此为2000比例2010比例广东省104303132 6.83 7.79山东省95793065 7.17 7.15河南省94023567 7.31 7.02四川省80418200 6.58 6.00而2000时居于第一位的河南现在退居第三位,这种情况显然和广东为输入性流动人口,而河南为输出性流动人口有关。
第三,沿海省市地区人口依此为2000比例2010比例广东省104303132 6.83 7.79山东省95793065 7.17 7.15江苏省78659903 5.88 5.87河北省71854202 5.33 5.36浙江省54426891 3.69 4.06广西壮族自治区46026629 3.55 3.44辽宁省43746323 3.35 3.27福建省36894216 2.74 2.75上海市23019148 1.32 1.72天津市12938224 0.79 0.97海南省8671518 0.62 0.65以上11个沿海省市区占有整个大陆地区人口比例为43.03%第四,内陆省市地区人口依此为2000比例2010比例河南省94023567 7.31 7.02四川省80418200 6.58 6.00湖南省65683722 5.09 4.90安徽省59500510 4.73 4.44湖北省57237740 4.76 4.27江西省44567475 3.27 3.33陕西省37327378 2.85 2.79山西省35712111 2.60 2.67贵州省34746468 2.78 2.59重庆市28846170 2.44 2.15甘肃省25575254 2.02 1.91北京市19612368 1.09 1.46宁夏回族自治区6301350 0.44 0.47 青海省5626722 0.41 0.42第五,与邻国有边界的省市区依此为:2000比例2010比例广西壮族自治区46026629 3.55 3.44 云南省45966239 3.39 3.43辽宁省43746323 3.35 3.27黑龙江省38312224 2.91 2.86吉林省27462297 2.16 2.05内蒙古自治区24706321 1.88 1.8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1813334 1.52 1.63西藏自治区3002166 0.21 0.22第六,西部地区省市区人口依此为:2000比例2010比例重庆市28846170 2.44 2.15四川省80418200 6.58 6.00贵州省34746468 2.78 2.59云南省45966239 3.39 3.43西藏自治区3002166 0.21 0.22陕西省37327378 2.85 2.79甘肃省25575254 2.02 1.91青海省5626722 0.41 0.42宁夏回族自治区6301350 0.44 0.4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1813334 1.52 1.63以上10个省市区的人口仅占大陆全部人口比例的21.61%。
中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天津市
12938224
0.79
0.97
Hale Waihona Puke 河北省718542025.33
5.36
山西省
35712111
2.60
2.67
内蒙古自治区
24706321
1.88
1.84
辽宁省
43746323
3.35
3.27
吉林省
27462297
2.16
2.05
黑龙江省
38312224
2.91
2.86
上海市
23019148
4.76
4.27
湖南省
65683722
5.09
4.90
广东省
104303132
6.83
7.79
广西壮族自治区
46026629
3.55
3.44
海南省
8671518
0.62
0.65
重庆市
28846170
2.44
2.15
四川省
80418200
6.58
6.00
贵州省
34746468
2.78
2.59
云南省
45966239
3.39
3.43
西藏自治区
3002166
0.21
0.22
陕西省
37327378
2.85
2.79
甘肃省
25575254
2.02
1.91
青海省
5626722
0.41
0.42
宁夏回族自治区
6301350
0.44
0.4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1813334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来源: 国家统计局中国总人口达13.397亿人 10年增加7390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今日发布。
此次人口普查登记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
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10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年均1.07%的长率下降了0.5个百分点。
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所谓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就是规定一个时间点,无论普查员入户登记在哪一天进行,登记的人口及其各种特征都是反映那个时间点上的情况。
根据上述规定,不管普查员在哪天进行入户登记,普查对象所申报的都应该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情况。
通过这个标准时间,所有普查员普查登记完成后,经过汇总就可以得到2010年11月1日全国人口的总数和各种人口状况的数据。
以下是数据详情: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各省各地区主要数据公报
5.8 4.6 1.2 0.5 1.2 1.5 0.4 2.1 0.5 2.3 1.8 5.5 0.3
27.5
2.7 2.1 1.8 0.7 0.7 0.4 0.6 0.5 0.4 0.9 0.2
11.0
5.2 5.0 7.4 4.0 2.2 5.2 5.4 1.6 0.5 5.4 2.1
43.9
56 34 34 9 22 8 28 19 21 231 13 19 8 32 22 14 33 55 31 41 42 309
1.8 1.0 0.4 0.3 0.3 0.4 0.3 0.3 0.3
5.1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5.6 3.4 3.4 0.9 2.2 0.8 2.8 1.9 2.1
23.1
1.9 1.1 0.4 0.4 0.3 0.4 0.3 0.4 0.3 0.6 0.2
1.4 1.9 0.5 0.9 0.4 0.6 0.6 0.4 0.4 0.5 0.3
7.9
9.4 5.3 2.6 9.4 7.9 12.3 4.0 3.4 7.9 4.3 4.6
71.2
6.7 6.4 3.5 1.7 1.5 2.5 3.2 2.4 1.7 1.8 1.3 3.0 3.4 2.6 41.9 9.3 5.6 1.7 0.9 1.5 2.5 0.9 2.6 0.8 2.8 1.9 6.0 0.4 37.0 7.9 7.1 9.2 4.7 2.9 5.6 5.9 2.1 0.9 6.3 2.3 54.9 10.9 7.3 3.1 10.2 8.3 12.9 4.6 3.8 8.3 4.8 4.9 79.2
6.2
1.3 1.9 0.8 3.2 2.2 1.4 3.3 5.5 3.1 4.1 4.2
安徽省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分析
安徽省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分析安徽省六次人口普查的人口数据及其变化图:年份1953 1964 1982 1990 2000 2010 人口(万)3034.36373214.16574966.57245618.08135986.0 5950.1安徽省的省区面积(以2010年为标准)为13.96万平方公里,所以安徽省的人口密度变化为:年份(年)195319641982199020002010密度(每平方公里)271.36 230.24 355.77 402.44 428.79 426.22分析:一:人口变化:根据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分析可以知道人口从1953年到2000年总体上是上升的,在2000年到2010年才略有下降,而人口密度从1953年到1964年略有下降,但之后是稳定上升的,所以就安徽省人口数据分析来看是上升的。
二:影响安徽省人口变化的因素有:(1)由于科技进步,医疗水平不断的提高,人们的健康素质不断提高,使得人们的寿命延长;(2)由于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生态环境不断的改善,使人们的居民生存环境不断的改善;(3)我国的保障制度不断的完善,而且在安徽省实施的很好;(4)由于安徽省对外交流日益的加强。
使得安徽境内的人口流动更加的活跃;(5)国家政策的调控因素影响;(6)受惯性的影响,人口不断的增加。
三:安徽省从2000年到2010年人口下降的原因:(1)计划生育实施使得出生率自实施以来不断的下降,正好在近几年发挥了实质意义上的人口作用,使人口得到下降。
(2)惯性因素的影响逐渐减弱,第一次和第二次生育高峰已经过去。
(3)人们的教育水平正逐年的提高,使得人口素质不断的提高,一对夫妇生一个小孩的观念已深入人心;(4)近年来安徽省不断的发展外向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人口的对外输出不断的增多,(5)经济水平不断的提高,孩子们出国留学的比率也在逐年的增加,这些因素都有可能导致在2000年以来人口不断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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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在市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市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户籍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2333896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040649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93247人,增长14.37%,年平均增长1.35%(扣除山南七乡镇影响,增长6.06%,年平均增长0.59%)。
全市普查登记的户籍人口为2462734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020245人相比,十年共增加442489人,增长21.90%,年平均增长2.00%(扣除山南七乡镇影响,增长10.93%,年平均增长1.04%)。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725254户,家庭户人口为222304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7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8人减少0.51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212024人,占51.93%;女性人口为1121872人,占48.07%。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9.08下降为108.04。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364563人,占15.62% ;15-64岁人口为1753023人,占75.11%;65岁及以上人口为216310人,占9.27%。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
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48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6.4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9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程度的人口为198110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323167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988560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50197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十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3908人上升为8488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1802人上升为13847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6083人上升为42357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1456人下降为21508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55734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4334人,文盲率[5]由8.32%下降为6.67%,下降1.65个百分点。
六、城乡人口[6]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442117人,占61.79%(扣除山南七乡镇影响,城镇人口占65.7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891779人,占38.21%。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87054人,乡村人口增加6193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5.20个百分点。
七、常住人口地区分布
注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不包括常住在市内的境外人员。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文盲率是指全市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我市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7] 比重为各县、区的人口占全市合计的比重。
[8]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均不包括2004年划入的孔店乡、曹庵镇、三和乡、史院乡、杨公镇、孙庙乡、孤堆乡人口数据。
来源:淮南统计信息网日期:201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