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行政执法机构行使行政处罚权有关问题的决定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行政执法机构行使行政处罚权有关
问题的决定
【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津政发[1996]59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政府
【发布日期】1996.12.04
【实施日期】1996.12.04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行政执法机构
行使行政处罚权有关问题的决定
(津政发〔1996〕59号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四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