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一、工程规模与人员数量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应基于工程的规模及所需的总人数。
通常情况下,工程规模越大、参与人数越多,所需的安全管理人员也相应增多。
对于小型工程,建议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于中型工程,应根据具体工程情况增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对于大型或特大型工程,应考虑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
二、专职安全员数量专职安全员是安全管理团队的核心成员,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安全培训等工作。
专职安全员的数量应根据工程规模、安全风险等级和作业人员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一般来说,每50-100名作业人员应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于大型或复杂的工程项目,建议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该机构负责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等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管理人员,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高风险单位管理人员对于涉及高风险作业的单位,如爆破、高空作业、有毒有害作业等,应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监控和管理。
高风险单位管理人员的数量和专业背景应根据具体风险等级确定。
五、其他单位管理人员对于一般风险等级的单位,也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这些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六、管理人员职责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向上级报告安全工作情况等。
七、培训与资质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并接受相应的培训与考核。
培训内容应包括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管理理论、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等。
培训完成后,应进行相应的考核,确保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必要的资质和能力。
八、监督与考核机制为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应建立健全的监督与考核机制。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定(三篇)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定根据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为了确保员工和公司财产的安全,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我们制定了以下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定:一、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要求:1. 按照公司规模和安全风险情况确定安全管理人员的数量,确保足够的人力资源来应对潜在的安全威胁和突发事件。
2. 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熟悉公司的安全管理政策、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
3. 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能够组织和指挥员工在事故发生时有序撤离和应对。
4. 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以身作则,引领员工遵守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制定和完善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提出安全改进建议,确保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持续推进和不断改进。
2. 负责组织和开展安全培训、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负责安全隐患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制定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4. 负责安全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安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5. 负责与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程序:1. 根据公司的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员工数量,确定需要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和职位。
2. 将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决定报告给公司高层领导,经批准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招聘或内部调动。
3. 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后,组织相关培训和岗位培训,确保他们能够胜任工作。
4. 在安全管理人员工作岗位上表现出色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未能履行职责的,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解除职务。
以上是我们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规定范文,具体实施细节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希望能够保障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并确保员工和公司财产的安全。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定(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企业应按以下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一、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最高决策者和行政负责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最终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四篇)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1. 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企业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而设立的专门机构。
根据企业规模和生产特点,可以设置不同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如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等。
2. 人员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一般情况下,需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员等岗位。
- 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领导,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 安全生产技术人员:负责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和操作,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等工作。
- 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和操作,如填写安全记录、管理安全设备等,需要具备相关基础知识和技能。
3. 管理制度为了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还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有效运行。
-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范围和权责,包括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等。
- 人员配备要求:明确各岗位的人员配备要求,如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 工作流程和程序: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流程和程序,明确各项工作的执行步骤和责任人。
- 监督和考核机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工作进行评估和奖惩。
以上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二)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是企业责任的核心。
为此,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管理制度,对于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个大致的草案,供参考: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一)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保障。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负责制定、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2. 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3. 安排、协调、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事故隐患;4. 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和报表的编制;5. 协助企业进行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6. 配合监督检查部门的工作,接受监督检查,积极处理督办事项;7. 提供安全生产相关的咨询和服务;8. 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规定
八、激励机制
8.1企业应建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激励机制,对工作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8.2企业可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津贴,鼓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履行职责。
(1)组织或参与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
(2)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4)组织或参与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5)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
(6)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任职条件
18.2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评审,评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并根据评审结果采取改进措施。
十九、宣传教育
19.1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文化。
19.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积极参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通过举办安全活动、讲座等形式,提高员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六、监督管理
6.1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6.2企业应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报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6.3对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政府有关部门应依法予以查处。
七、人员调整与补充
7.1企业因生产经营规模、性质及风险程度发生变化,需调整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时,应按照本规定重新确定配备标准,并及时进行调整。
十五、档案管理
15.1企业应建立健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档案管理制度,对以下资料进行归档: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安全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环节,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对于企业安全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以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一、配备原则。
1. 根据企业规模和生产经营情况合理确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数量,确保能够全面覆盖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2. 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安全管理工作。
3. 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与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相适应,能够有效应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
二、配备标准。
1. 企业规模小、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应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 企业规模中等、生产经营规模适中的,应至少配备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一人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另一人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 企业规模较大、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的,应至少配备3名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一人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一人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另一人负责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配备要求。
1.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全职工作,不得兼职从事其他工作。
2.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接受相关安全管理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
3.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法规和制度,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配备管理。
1.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管理制度,明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企业应当定期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激励其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3. 企业应当加强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导,确保其能够有效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五、配备效果。
1.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应当能够有效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管理人员配备制度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管理人员配备制度旨在确保企业或组织能够有效地管理和应对各种安全风险和威胁。
1.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1) 设立安全管理部门:企业或组织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和协调安全工作。
(2) 人员组成:安全管理部门应由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包括安全主管、安全专员、安全顾问等。
(3) 职责划分:安全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职责划分方案,明确各个职位的责任和权限。
2. 管理人员配备:
(1) 安全主管:负责安全管理部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并监督执行。
(2) 安全专员:负责具体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培训、安全巡检、隐患排查等。
(3) 安全顾问:根据需要,企业或组织可以聘请专业的安全顾问,提供专业的安全咨询和建议。
3. 配备制度:
(1) 岗位要求:依据安全管理部门中各个职位的不同要求,制定相应的岗位要求和任职条件。
(2) 岗位配备:企业或组织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各个岗位的数量和配备比例。
(3) 岗位培养:为了保证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企业或组织应建立健全的培训体系,定期培训和考核安全管理人员。
(4) 岗位评估:定期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和能力水平,以便进行奖惩和激励。
通过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科学配备管理人员,企业或组织能够更好地预防和应对安全风险,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提升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安全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环节,安全管理人员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力量。
为了保障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必须合理配置安全管理人员,并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配备。
下面将就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进行详细说明。
一、安全管理人员的分类。
根据企业规模和特点,安全管理人员可分为安全管理主管、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专职人员。
安全管理主管应具备安全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安全管理经验,能够独立负责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能够协助安全管理主管开展工作;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应具备较强的专业技能和责任心,能够全面负责某一特定领域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
1. 安全管理主管,根据企业规模和特点,每个企业应至少配备一名安全管理主管,其职责包括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方案、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督促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等。
2. 安全管理人员,根据企业规模和特点,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合理,能够满足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
一般情况下,安全管理人员应占全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
3. 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对于一些特种行业或高风险企业,应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其数量和专业技能应能够满足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
三、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
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素质。
具体包括:1. 具有较高的安全管理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2.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3. 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和抗压能力;4. 具备较高的责任心和执行力。
四、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同时,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激励其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安全管理人员的激励机制。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人员激励机制,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出色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激励其为企业安全生产作出更大的贡献。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定(3篇)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定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一条为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办法,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活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内部设立的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组织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安全检查,及时改正各类安全隐患。
第四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应当立即制止。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独立法人机构及其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当各自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建筑结构、动力、机电、大型设备等进行安全管理并负责其安全运行。
根据企业生产能力或施工规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至少为:集团公司—____人/百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十亿施工总产值/年,并不应少于____人。
工程公司、区域公司、分公司—____人/十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一亿施工总产值/年,并不应少于____人。
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小组,小组成员为企业委派到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至少为:(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____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为____人;1-____万平方米的工程为____人;5-____万平方米的工程为____人;____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程应当设置安全总监,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资格要求
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并定期接受继续教育。
- 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需满足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定,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职责
明确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预防、隐患排查、应急救援等方面。
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类别
描述
示例/要求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或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
-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独立设置,与其他职能部门为同级部门,专管安全。>- 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主管负责人任组长,专职分管公司安全生产的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 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演练。>- 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报告工作。
安全管理机构名称
安全管理机构的名称应明确反映其职责和职能。
- 安全生产管理部>- 安全生产技术部>- 安全生产督察部等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根据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配备数量要求
根据具体规定,如:>- 道路运输企业:拥有10辆以上(含)营运客车的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每20辆车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最低不少于1人。>- 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配备2名;200人及以上的配备3名及以上,且不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安全管理机构配置和人员配备管理制度(4篇)
安全管理机构配置和人员配备管理制度一、引言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合理配置和管理安全管理机构以及人员配备是保障企业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文旨在规范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配置和人员配备的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安全管理机构配置制度1.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根据企业规模和行业特点,确定安全管理部门,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负责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安全管理职责划分(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面协调、指导、监督企业安全工作;(2)各部门按照职责划分,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做好本部门的安全工作;(3)员工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积极参与安全工作。
3. 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1)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2)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3)组织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并制定整改措施;(4)组织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处置;(5)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和教训,做好安全报告。
4. 安全管理机构权威性和独立性(1)安全管理部门应有一定的权威性,可以向企业高层反映和建议有关安全问题;(2)安全管理部门应当独立于其他部门,不受其他部门的干扰。
三、人员配备管理制度1. 人员配备原则(1)按照岗位安全风险等级,确定相应的人员配备;(2)岗位配备的人员要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3)保证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的数量和质量,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2. 人员配备要求(1)安全管理人员要大专以上学历,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岗位培训证书;(2)各员工要按照岗位需求,全面了解安全知识和技能,并不断提升自己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人员培训和考核(1)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更新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2)各部门员工要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3)定期组织安全知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要进行再培训并重新考核。
4. 人员配备的调整(1)根据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人员配备;(2)根据岗位变动,重新评估岗位需求,对人员配备进行调整。
根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
20.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关注企业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工作,确保相关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20.2加强对有害物质的监测和管理,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20.3推广绿色生产理念,提高传与教育
21.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2中型企业:按照职工总数的0.8%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3小型企业:按照职工总数的0.5%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岗位职责
3.1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3.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3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4参与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十、激励机制
10.1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对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10.2激励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奖金、晋升机会、职业培训等,以提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10.3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成果进行总结,对取得显著成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表彰。
18.2建立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对重大风险源进行重点监控和管理。
18.3制定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并确保措施的有效实施。
十九、安全生产标准化
19.1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参与制定和执行相关标准。
19.2按照标准化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
19.3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和外部评审,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根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
一、人员配备原则
1.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需求,合理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度对于一个组织的安全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有效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合适的安全管理人员能够保障组织的人员、资产和信息的安全,防范各种安全风险并提供应急响应能力。
下面将详细介绍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制度。
一、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1. 设置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管理委员会是一个组织内部的安全管理机构,它负责制定安全管理政策、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等,监督和协调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并对组织的整体安全工作负责。
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当由高管层领导担任,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各部门的负责人。
2. 聘请安全顾问:为了确保组织的安全工作能够得到专业的指导和建议,可以聘请专业的安全顾问来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安全顾问应当具备丰富的安全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为组织识别安全风险、提供安全解决方案等。
3. 设立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是组织内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专门部门,它的职责包括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培训、开展安全巡查、处理安全事故等。
安全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能够独立执行安全管理工作。
4. 建立安全管理岗位:除了设立安全管理部门外,组织还可以在各部门设立安全管理岗位,由专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担任。
安全管理岗位的设置能够使得安全管理人员更加接近各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更好地了解安全风险和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制度1. 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安全管理人员是组织内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专门人员,他们的主要职责包括识别和评估安全风险、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方案、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监督和检查安全工作等。
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全面负责组织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管理人员的资质要求:为了保障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质量和专业能力,可以对安全管理人员的资质进行要求。
例如,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证书、接受过相关的培训和考核、有一定的从业经验等。
专职安全人员配备管理考核办法
专职安全人员配备管理考核办法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整体安全水平,特制定本专职安全人员配备管理考核办法。
一、专职安全人员配备原则1、合理性原则根据企业的规模、性质、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以及风险程度,合理确定专职安全人员的数量和职责。
2、专业性原则专职安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技能和经验,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独立性原则专职安全人员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时应保持独立,不受其他部门和人员的干扰,能够客观、公正地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
二、专职安全人员配备标准1、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建筑面积或施工项目规模配备:建筑面积在 1 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项目不少于 1 名;1 万-5 万平方米的工程项目不少于 2 名;5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不少于 3 名,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工业企业根据从业人员数量配备: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下的,不少于 1 名;300 人以上 1000 人以下的,不少于 2 名;1000 人以上的,不少于 3 名。
3、交通运输企业根据车辆数量或运输线路长度配备:拥有 10 辆以下营运车辆的企业不少于 1 名;10 辆至 50 辆的企业不少于 2 名;50 辆及以上的企业不少于 3 名。
4、其他行业企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参照上述标准合理配备。
三、专职安全人员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参与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一、引言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的管理制度,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管理职责等方面内容。
二、机构设置1. 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管理委员会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组成。
委员会负责制定企业的安全方针、目标和计划,审查安全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和采取相应的措施。
2. 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部门设置包括安全监察科、安全技术科、安全培训科等,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部门的职责和人员编制。
三、人员配备1. 安全管理部门人员配备安全管理部门人员配备应根据企业规模和复杂程度进行科学合理的设置。
部门应至少包括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培训人员、安全监察人员等。
人员配备应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2. 生产一线人员配备生产一线人员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参与者,他们直接参与生产作业,承担着安全风险。
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和安全风险等因素确定相应的人员配备和安全培训要求。
四、管理职责1. 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查企业的安全方针和目标,监督和评估安全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委员会还要确保安全资源合理配置,优化工作流程和安全措施,为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支持和保障。
2. 安全管理部门职责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编制安全培训计划和开展培训工作。
同时,部门还要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改进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3. 生产一线人员职责生产一线人员应严格执行企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他们要参与安全培训,了解和掌握安全操作方法,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积极参与安全事故的救援和抢险工作。
五、培训管理1. 安全培训计划制定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安全管理的需要,制定全员安全培训计划。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电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明确公司所属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电力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项目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公司有关单位/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二章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第五条公司及其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应满足以下要求:
备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未包括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员,此业务人员应在安全管理人员配置的基数上增设1人。
第六条本办法规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主要指有关单位/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人员配备,不含资料员及施工队、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人员。
公司所属各项目的专业工地(队、工区)应设置不少于1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分包队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或合同约定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管理活动。
第七条要结合项目的规模、施工风险灵活把握人员配备情况,人员配备以满足现场安全管理需求为原则,但不得少于公司规定的人数要求。
第三章附则
第八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计算方法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计算方法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根据企业规模和从业人员数量来确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计算方法:
1. 对于从业人员不足100人的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对于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并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3. 对于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但最低不少于3名的比例配备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4. 对于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3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此外,对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单位,至少需要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对于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委托安全生产
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些常见的计算方法,具体的配备方案还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来确定。
建议企业在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时,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十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信息化管理
15.1企业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效率。
15.2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安全生产信息共享、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
15.3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管理软件,辅助管理人员进行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等工作。
18.3企业应定期评估持续教育效果,确保管理人员能够跟上安全生产领域的最新发展。
十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权利保障
19.1企业应尊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权利,保护其免受不公正对待。
19.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权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提出建议和批评,企业应予以重视并采纳合理意见。
19.3企业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而进行打击报复。
23.2企业可通过参加国际安全生产会议、与国外企业进行安全管理交流等方式,提升管理人员的国际视野。
23.3企业应积极与国际安全生产组织合作,引进国际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和技术,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十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估
24.1企业应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评估。
22.1企业应推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跨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22.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主动参与跨部门项目,分享安全管理经验和资源。
22.3企业应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解决安全生产中的跨部门问题。
二十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23.1企业应鼓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与国际交流,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17.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应包括日常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应急响应、员工培训等方面。
建筑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
十、法律责任与保护
10.1企业应确保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因履行职责而遭受不公正待遇或打击报复的,企业应予以保护和维权。
10.2企业应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未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16.2责任界定应包括:
(1)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具体职责;
(2)界定与其他岗位的职责边界;
(3)规定职责履行不到位应承担的责任;
(4)建立责任追究和免责机制。
16.3企业应定期对责任界定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
十七、风险评估与控制
17.1企业应组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估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各类风险。
(4)考核结果;
(5)安全生产管理业绩。
7.3企业应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信息进行定期更新,确保系统数据的实效性。
八、监督与检查
8.1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8.2监督检查内容应包括: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21.2监督与问责措施包括:
(1)设立监督举报渠道;
(2)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3)对未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到位的人员进行问责;
(4)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21.3企业应通过监督与问责,强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效能。
二十二、持续优化
22.1企业应持续优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和管理工作,不断适应安全生产的新形势、新要求。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管理制度(5篇)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管理制度为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保障生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设置配备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3、《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二、管理职责1、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
2、单位分管负责人根据相关法规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3、各部门根据安全管理部门要求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三、管理要求1、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员须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工会负责人参加。
2、机构负责人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日常事务,专职安全干部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
3、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须经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具体人员以文件任命为准,如遇人员变动,及时进行增补。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充分发挥安全管理机构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管理机构是指企事业单位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设立的专门机构。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企事业单位。
第四条安全管理机构承担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控制和安全事故预防等工作。
第五条安全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配置。
第六条安全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任人唯亲,不得搞拉票贿选。
第七条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同时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机构的规章制度。
第二章人员配备标准第八条安全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要根据企事业单位的规模、性质、行业特点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进行合理配置。
第九条安全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应包括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培训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定(4篇)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定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以及公共场所中,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和安全风险评估,合理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以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并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以下是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定的详细内容:一、配备原则1. 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应以企事业单位或公共场所的规模、行业特点和安全风险等级为依据,科学合理确定,防止安全管理人员过多或不足的情况发生。
2. 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所负责的安全管理工作。
3. 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相关的职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并且应不断更新知识、提升能力,紧跟安全管理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要求。
二、配备范围1. 企事业单位中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1)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单位的规模、行业特点以及安全风险等级,合理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一般情况下,企事业单位应至少配备一名安全管理人员。
其职责是负责全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企事业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法定职责。
(3)对于规模较大、风险较高的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设立安全管理部门,组成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
(4)在特殊行业或特殊岗位上,需要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以应对特殊的安全风险和工作需求。
2. 公共场所中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1)公共场所包括商场、超市、餐饮场所、宾馆、景区、公园、剧院、体育场馆等。
(2)公共场所应根据场所的规模、人流量、活动性质等,合理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一般情况下,公共场所应至少配备一名安全管理人员。
其职责是监督和维护场所的秩序和安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
(4)在人流量较大、活动性质复杂的公共场所,应增加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以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三、配备标准1. 安全管理人员的数量应根据单位的规模和工作需求来确定,一般以一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一定数量的人员和区域。
2. 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比例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在此基础上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确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91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组织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十二条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第十三条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第十五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加。
第十六条施工作业班组可以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对兼职安全巡查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审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第十八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证或者核准开工报告时,应当审查该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第十九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废止。
出师表两汉:诸葛亮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