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的填写说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的填写说明(一)、填写的一般要求
1、《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由基层支部和培养考察人负责填写和保管,《入党志愿书》由入党申请人在党支部负责人或入党介绍人指导下填写。
2、填写表格须使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并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字迹要清晰、工整。
3、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4、表内没有内容填写的,应注明“无”,而不要仅划“/”;个别栏目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填写。
5、对表格中有关“意见”、“决议”等栏目,应由相关人员签名或盖章,是党组织的需盖党组织公章。
(二)、入党申请人个人的情况的填写
1、“姓名”。
应与居民身份证一致。
2、“民族”。
应填写全称,不要简写。
如:“汉族”,不要仅写成“汉”;“蒙古族”,不要写成“蒙古”或“蒙”。
3、“出生年月”。
应按公历书时间填写,不能填农历日期,并注意与档案保持一致。
如:1984年10月。
4、“籍贯”和“出生地”。
“籍贯”是指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母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应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市、区)。
如:“九江市浔阳区”、“江西省德安县”。
5、“学历”。
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不得填写“相当XX 学历”。
如:“高中”、“大学”、“研究生”等。
6、“学位或职称”。
填写最高学位或职称,如:“管理学硕士”、“副教授”、“工程师”等。
7、“单位、职务或职业”。
指本人现在工作的单位和所担任的职务,无单位和不担任职务的,填写职业,是学生的须填写班级。
如:“XX 县人事局工资股股长”、“九江学院计算机专业032班学生”等。
8、“现居住地”。
填写固定居住的详细地点,应具体到街道和门牌号,农村的须填写到县、乡、村、组。
9、“本人经历”。
包括个人的学习经历、参加劳动和工作的经历。
一般从7周岁或上小学时开始,根据个人不同时期所从事的职业分段填写。
起止年月应填写到月,前后时间要相互衔接。
“在何地、何部门”应写全称。
“何职务”应填写具体职务,兼职较多的可填写主要的。
“证明人”最好是与自己当时在一起工作、学习或生活的人,应是最熟悉本人情况的人。
每一个期间都应填写到证明人。
10、“何时何地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工商联,任何职务”和“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
应如实填写,其中的“何地”,应填写到工作单位或乡镇、街道。
11、“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
应写明受奖的时间、经何单位批准、获奖名称、享受待遇等。
“奖励”一般应是县级以上组织授予的光荣称号,如被授予劳动模范、优秀共青团员、先进生产(工作)者等。
不要填写某种公职(如:人民代表、职代会代表等)和一般口头表扬。
12、“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
填写受到的党纪、政纪、团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情况。
对于“文化大革命”中被迫害而受某种“处分”,经复查平反纠正了的,不再填写。
要注意把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哪一组织、由于什么原因受过的奖励或处分写清楚。
13、“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家庭主要成员是指和自己有直系血亲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包括父、母(养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曾受其抚养和由本人供养的其他亲属(如:本人的祖父母,未成年或成年仍在一起居住的兄弟姐妹等)。
家庭成员过多的,可以选择主要的填写。
14、“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主要社会关系是指本人的亲戚朋友关系,包括同本人有密切来往和影响较大的亲戚、朋友等,如:岳父母、公婆和伯叔姑舅等。
社会关系较多的,可以选择主要的填写。
(三)《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有关栏目的填写
1、“第一次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
应具体填写到日。
2、“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党支部讨论决定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应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填写时一致。
3、“团组织推优意见”。
团支部委员会对入党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由一级团组织签署意见向党支部推荐,盖基层团委章。
例:
根据xxx团支部(团总支)的推荐,经xxx(团委名称)研究,同意推荐xxx为入党积极分子。
4、“党小组推荐意见”。
党小组在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之前,对申请人进行认真讨论,提出推荐意见。
如未设立党小组或党小组未推荐的,此栏可以不填写。
例:
xxx同志在思想上由强烈的入党愿望,拥护党的领导,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工作上,认真负责,踏实肯干,任劳任怨;生活中,乐于助人,积极向上。
经小组讨论,同意推荐其为入党积极分子。
5、“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意见”。
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没有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对入党申请人的条件和表现进行审查,研究决定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本栏填写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主要表现及党支部的综合评价意见,注意填写时间与本页“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一致,应在团组织推优、党小组推荐之后。
例:
x年x月x日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了xxx同志的入党申请。
会议认为,xxx同志……(主要优点)。
不足之处是……。
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确定xxx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
6、“考察期间的表现”。
本项共2页4栏,由培养人按考察情况如实填写,培养人共同签名。
此项一般3—6月填写一次,每次间隔时间不短于3个月,不长于6个月;第一次填写“考察期间的表现”时间
与“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相隔不超过3个月;内容应包括优点和缺点两方面。
例:
xxx同志积极要求进步,……(重要表现、优点等);主要不足是……,今后应该注意克服。
7、“考察结果”。
本项共2页4栏。
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满一年后,如果具备发展对象的条件,分别由培养人、党小组、党支部、党总支基层党委和县级党委组织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填写将其列为发展对象(注意:不要填写成“建党对象”)的意见。
8、“培养联系人意见”。
由培养人填写对被培养人的综合评价,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可否列为发展对象等,表明意见。
注意填写时间不要出现逻辑错误。
例:
经过一年来的考察,该同志入党动机端正,本人和重要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历清白,……(结合工作的表现情况,包括成绩和不足等)。
我们认为xxx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建议将该同志列为发展对象。
9、“党小组意见”。
党小组在支研究决定前,对入党积极分子可否列为发展对象进行认真讨论,提出意见。
例:
根据xxx同志考察期间的表现和培养人意见,xxx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将xxx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提请支部讨论。
10、“党支部意见”。
由支委会(没有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对入党积极分子可否列为发展对象进行认真讨论,提出意见。
不同意近期发展的,空着不填,交培养人继续培养考察;同意发展的,可按以下格式填写。
例:
x年x月x日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对xxx同志能否确定为发展对象问题进行讨论。
根据一年以来的考察和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xxx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决定列为发展对象。
11、“党支部意见”。
由党总支对入党积极分子可否列为发展对象进行认真讨论,提出意见。
不同意近期发展的,空着不写。
例:
经党总支委员会讨论,xxx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列为发展对象。
12、“基层党委预审意见”。
由基层党委对入党积极分子可否列为发展对象进行认真讨论,提出预审意见。
不同意近期发展的,空着不填,交党支部继续培养或者补充材料;同意发展的,可按以下格式填写。
例:经审查,xxx同志经过培养、考察,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且入党材料齐全、清楚,同意将xxx同志列为发展对象。
13、“县级党委组织部门意见”。
由县委组织部门填写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审查意见。
不同意发展的,空着不填,交党委继续培养或者补充材料;同意发展的填写“同意办理入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