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评定审核表
学士学位授予审核评审工作方案
学士学位授予审核评审工作方案一、审核目的与原则本工作方案的目的是确保学士学位授予的公正、公平和有效性,提高学位授予的质量。
为实现这一目的,我们将遵循以下原则:客观、公正、科学、规范、透明。
二、审核标准与依据审核将依据国家学位法律法规、学校学位授予规定以及学科专业标准进行。
具体标准包括:课程学习、学术成果、毕业论文、答辩表现等方面。
三、审核流程与时间安排1. 申请审核: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学士学位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材料初审: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申请者。
3. 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者的学术成果、毕业论文等进行评审。
4. 答辩评审:申请者需参加答辩,由评审专家提问并评分。
5. 审核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学校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 异议处理:公示期内接受异议申请,学校将组织复核并给出处理意见。
7. 学位授予:通过审核的学生将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四、审核小组成员及职责1. 组长:全面负责审核工作,监督审核流程的执行。
2. 学术专家:负责对申请者的学术成果、毕业论文等进行评审。
3. 答辩专家:负责对申请者的答辩表现进行评分和评价。
4. 秘书:负责审核过程中的文件处理、会议组织等工作。
五、评审方法与指标评审将采用综合评价法,评价指标包括学术成果、毕业论文质量、答辩表现等。
具体指标和权重将根据学科特点进行设定。
六、评审结果处理与反馈1. 评审结果将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授予学士学位。
2. 学校将对未通过审核的学生给出具体原因及改进建议,以便其今后更好地申请学位。
3. 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将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示,以便社会监督。
4.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将组织复核并给出处理意见。
5. 学校将定期对评审结果进行抽查,以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6. 学校将不断完善评审指标和方法,提高学位授予的质量和水平。
7. 学校将加强对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宣传和推广,提高社会对学位授予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南医大教〔2014〕19号
南医大教〔2014〕19号关于做好2007级七年制学生毕业技能考核、论文答辩及学位审核工作的通知各有关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教学单位:2007级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含儿科医学方向)、口腔医学专业学生今年即将毕业,现将毕业前有关毕业技能考核、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事宜通知如下:一、毕业技能考核1.学生毕业前须通过临床技能考核,考核范围为学生所定向学科的基本理论与技能,技能考核工作应安排在5月底前完成。
各学院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二级学科组织临床技能考核小组。
考核组成员由学院和各二级学科共同审定,临床技能考核小组应由各学科或相关学科3-5位具有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家(含硕士生导师1-2名)组成。
请各学院将考核组成员名单及考核时间排定后于4月21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2.临床技能考核具体内容及要求:(1)临床医学专业按《南京医科大学七年制学生二级学科轮转、临床技能考核及学位论文答辩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2)口腔医学专业按《七年制口腔医学专业临床技能考核与学位论文答辩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位资格审核1.学校长学制办公室负责审核学生在校期间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成绩、基础科研训练成绩、计算机等级考试、CET—6成绩及在校7年奖惩情况。
2.各学院教务办公室、科教科审核以下内容:(1)七年制学生二级学科轮转及科研训练培养计划书;(2)南京医科大学七年制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生临床技能记录手册;(3)南京医科大学七年制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生二级学科轮转出科考核手册;(4)毕业技能考核成绩;(5)南京医科大学七年制专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记录;(6)南京医科大学七年制专业学位论文科研设计;(7)学位论文。
以上审核工作应在6月3日前完成,学位资格审核未通过者不得参加论文答辩,审核后将材料归入学生个人科技档案袋。
三、学位论文及答辩凡通过学位资格审查、论文评阅、已被接受学位申请的学生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审批表-模板
学
姓
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审批表(模板)
院:
名 性 别 年 月 所学专业 公共任选课学分 毕业最低学分 专业必修课学分 论文答辩成绩 是否受过处分 (受处分者注明处分级别) 出生日期 毕业时间 年 年 月 月
照 片 (一寸)
入学时间 学 号
公共必修课学分 实修学分 学业成绩是否合格
校学位 评定委 员会审 批意见 主席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商丘师范学院教务处制表
学位申请(学生填) :
本人已按要求修满人才培养方案所需课程及学分。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答辩合格;在校 期间没有受到过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特申请商丘师范学院(文学)学士学位。
申请人签名:
(注明是否同意授予学士学位)
年
月
日
学院学 位评定 分委员 会意见 主席签字: 校学位 评定委 员会办 公室审 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
学士学位申请表
年月日填写
姓名
性别
出生年专业班级
政治面貌
入学时间
毕业时间
身份证号码
现工作单位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考生个人简历
起止年月
在何地、何部门、任何职务(从中学开始填写)
(以上各项内容由考生本人亲笔填写,不许他人代填)
政治思想表现
公章
继续教育学院分委员会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公章
年月日
学校学位委员会意见
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医学、理学、工学)学士学位,并发给学士学位证书。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
南方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第二学位评定分成员会
~ 南方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第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研究生毕业答辩程序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或二级学院机关管理人员宣布答辩委员
会成员名单
二、学位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宣布答辩开始
三、研究生汇报论文的主要内容,每名硕士研究生论文报告时间不少
于20分钟,博士研究生不少于40分钟
四、宣读论文评阅人质询研究生的问题,答辩专家及参加答辩的其他
人员提问,研究生答辩,答辩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五、研究生导师介绍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学位课程考试成绩、论文完
成情况
六、召开答辩委员会会议。
其任务是:宣读导师和评阅人的学术评语,
对论文作出评语,对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
七、答辩主席宣布论文答辩委员会的表决结果和对论文的评语
八、答辩结束
(注:由于学位论文、表决票,决议书,学位申请书等要入档,请按照大学要求做好相关签字工作)。
南方医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标准
南方医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标准为了促进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保证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质量,根据《南方医科大学学位条例暂行实施细则》的精神,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广东省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业余、网络、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各专业准予毕业的学生均可按本细则的规定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申请学位。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学士学位1、政治条件: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愿意为人民服务,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2、完成课程教学计划,成绩良好,(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毕业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平均学分绩点在2分(含2分)以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良好(含良好)以上。
能按期毕业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取得外国语考试合格证书。
4、提前或延期毕业的学生,如申请学位,应在毕业前一学期提出书面申请。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1、在读期间犯过严重错误,受过严重警告(含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2、考试作弊情节严重无明显改正者;3、课程考试有四门(含)以上为补考及格者。
三、授予程序及报批手续1、由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根据教学计划规定,逐个审核学生历年学习成绩及其表现,并根据本规定一、二条所列要求,提出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2、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提交的名单进行全面审议,确定授予学士学位的学员名单。
3、根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的名单,继续教育学院制发学位授予命令和证书。
四、此管理规定从2007届起执行。
五、本规定由继续教育学院解释。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南方医科大学外国语学院辅修双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南方医科大学外国语学院辅修/双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新时代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充分发挥我校多学科的综合优势,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的复合型人才,提高学生英语运用能力,按照《南方医科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南方医科大学本科学生学年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外国语学院开展英语专业辅修/双学士学位工作。
为规范辅修/双学位的管理,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科生学籍所在专业为主修专业,学生附加选修的第二专业为辅修专业。
双学位是指修读本校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等不同学科门类的任意两个专业的学位。
第三条学生申请修读辅修/双学位,必须跨学科门类修读,本校法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专业的学生可以申请英语专业辅修/双学士学位。
第四条申请英语专业辅修/双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修完主修专业第一学年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
每人限修一门辅修专业或辅修专业学位,从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始修读。
第五条修完辅修专业全部学分的学生可获得2个创新学分,修完辅修双学位全部学分的学生可获得4个创新学分。
第二章辅修/双学位的教学管理第六条辅修/双学位的教学由学院教研办组织实施。
比照英语类专业本科教学计划,制订辅修/双学位教学计划,经教务处核准后进行相应教学环节的实施与管理。
第七条辅修/双学位的教学第一学年安排在顺德校区,第二学年安排在校本部。
全部课程在两学年(四个学期)内完成。
第八条辅修专业总学分不得低于30学分,辅修专业学位总学分不得低于55学分,所设课程为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毕业论文(设计)。
主辅修课程学分不能重复计算。
第九条辅修/双学位课程学分不能冲抵其主修专业或公共选修课等任何课程学分。
如果主修专业个别课程与学生修读的辅修/双学位课程完全相同,且主修专业课程学分不少于辅修/双学位课程学分,方可申请免修。
第十条辅修/双学位单独编班上课,为避免与主修、公共选修课程冲突,辅修/双学位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晚上和双休日。
姓名XM姓名拼音XMPY性别码XBM性
学位授予单位(XWSYDW) 南方医科大学 南方医科大学
学位授予单位校长(院长、所长)姓名(XZXM) 不用填 不用填
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姓名(ZXXM) 不用填 不用填
培养单位码(PYDWM) 12121 12121
培养单位(PYDW) 南方医科大学 南方医科大学
学位类别码(XWLBM) 407 410
政治面貌(ZZMM)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
出生日期(CSRQ) 19800101 19800101
证件类型码(ZJLXM) 01 01
证件类型(ZJLX)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ZJHM) 必填 必填
学位授予单位码(XWSYDWM) 12121 12121
姓名(XM) 张三hangsan lisi
性别码(XBM) 2 1
性别(XB) 女 男
国家或地区码(GBM) 156 156
国家或地区(GB)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族码(MZM) 01 01
民族(MZ) 汉族 汉族
政治面貌码(ZZMMM) 03 03
学制(XZ) 3 3
学习形式码(XXXSM) 07 07
学习形式(XXXS) 自考 自考
通过英语水平考试年月(WYKSNY) 201604 201804
毕业年月(BYNY) 必填 必填
获学位日期(HXWRQ) 20190110(模板) 20190110(模板)
学位证书编号(XWZSBH) 不用填 不用填
单位(盖章): 序号 姓名 经办人(签名): 准考证号码 专业名称 联系电话: 汇总成绩门数 总分 平均分 统计人
备注:成绩单中及格按70分计算;中等按80分计算;良好按90分计算;优秀按100分计算;平均分68分以下学生为初审不合格;
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学位申请表
学院
申请学位级别
专业名称
研究生姓名
导师姓名
20 年月日填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技能考核与答辩申请表
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毕业综合评定表
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非手术专业临床技能考核成绩表
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手术专业临床技能考核成绩表
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临床技能考核成绩表
南京医科大学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病理学专业临床技能考核成绩表
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麻醉学专业临床技能考核成绩表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记录
学位授予决议。
广东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审指标体系(试行)及专家评分表
3.4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与成效
有完善的师资培养机制,措施得力,效果明显;能较好地开展访学及学术交流等工作,大多数骨干教师均能够参加科研工作,评为2分。有基本的师资培养机制,采取一定的措施,师资队伍建设有一定的成效,评为1分。
2
(四)教学条件
★4.1生均四项经费
生均四项经费能满足人才培养需要,占学费收入的比例≥30%,评为4分。比例<20%,评为0分。
刘伟炼七各教学单位72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论文的性质难度份量综合训练等情况结合实际全面反映培养目标要求论文或设计质量好评为373综合素质思想道德教育措施完善有效学生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好心理健康群众性体育和竞技体育开展得好
广东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审指标体系(试行)及专家评分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评审内容与标准
有较强的领导班子,班子团结、开拓建设规划
专业总体布局与结构合理,有一定影响的特色专业;专业设置有良好的学科基础,符合国家和广东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
4
10
2.2措施与成效
专业建设措施得力,成效显著,配套教学条件好,教学质量有保证,学生满意度高。
2
★2.3培养方案
人才培养方案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能体现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有利于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精神的培养。
3
17
5.2教学改革与建设(含课程建设)
总体思路清晰、有具体计划,配套措施有力,执行良好,改革成效显著,有一定数量的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奖励,评为4分。有思路、计划和措施,有一定成效,评为1分。
4
★5.3教材建设
教材建设有规划、有保障,有科学的选用和评估制度,积极采用先进教材,30%以上的教材使用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教材,评为3分。教材建设有一定的措施,有一定比例的主干课程选用同行公认的优秀教材,评为1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及审核表【模板】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学士学位申请及审核表
主考院校:潍坊医学院专业:护理学
注:本表一式两份,由本人用黑色碳素笔工整填写。
填表说明:
1.填写姓名必须和毕业证书以及身份证姓名一致。
2.出生年月填写格式“199804”。
3.联系电话务必填写本人常用号码。
4.毕业时间填写格式“201906”,以毕业证上时间为准。
5.“考试平均成绩”栏目请如实填写。
平均成绩不计毕业论文成绩和临床实习成绩,不计免考课程。
经审核弄虚作假者将不予办理学位并依据规定追究责任。
6.“外语考核成绩”填写“英语(二)通过”或者“PETS-3通过”。
7.本表格是档案材料,提交前请务必确认无错别字无漏字。
8.粘贴申请人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底色不限。
9.“学位类别”栏目固定填写“理学学士”,考生不得擅改。
10.禁止修改表格格式,所有栏目不得超出本页。
填表说明无需打印。
南方医科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南方医科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门人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参照《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与医学教育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事先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附有关证明。
假期从报到截止日的第二天算起,最长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严格复审,合格者予以注册登记,即取得学籍;复审不合格者,由学校批准,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情节恶劣者,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条凡体检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暂不予注册。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往返路费和医疗费自理。
保留入学资格者,可在下一年6月份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入学申请,并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检查及诊断证明,由学校指定医院复查合格后,经学校批准方可入学,入学手续与新生相同。
复查仍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休学学生和在学学生的待遇。
第四条学生注册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完成。
学生必须在每学年按学校规定准时交费,每学期开课前2天为学生注册时间。
学生必须按时持学生证、缴费凭证到学院注册。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或暂缓注册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旷课1天按8学时计,以下同)。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凡休学、保留学籍或其它原因离校的学生,未经批准复学者,不予注册。
毕业生登记表(填表说明)【模板】
一、毕业生登记表(填表说明)
封面
学校:南方医科大学
系别:(不用填)
专业:
培养层次:专科填写:三年制专科;专升本填写:三年制(专升本)本科
学习形式:业余
姓名:
入学时间:参加成人高考第2年3月
学号:
填表时间:2017年月日
第一页
注意事项:贴学生本人大一寸蓝底近期彩照
第二页
注意事项:自我鉴定的签名必须是学生本人手写签名,日期:2017年月日第三页
注意事项:有工作单位的需填好工作单位意见。
(学生工作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负责填写)
备注:学生填此份表格的时候,只需要填到第3页的“工作单位意见”这一栏为止就行了(没有工作单位就填到第2页的自我鉴定为止);填写此表时一律要用黑色钢笔或是黑色水性笔进行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二、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评定审核表(填表说明)要求一张A4纸正反面打印,学生只填写正面,反面无需学生填写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号:
专业:
学制:三年
入学年月:参加成人高考第2年3月
毕业年月:2017年7月
政治思想表现(含奖励或处分情况):
毕业考试(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成绩:第一行填写论文题目。
南方医科大学学位申请手续
关于成人本科学士学位申请手续的通知
各单位,各有关成人本科毕业生:
为了做好今后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包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业余学员)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现将有关申请补授学位手续通知如下。
一、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可在毕业后一年内向学校申请学士学位。
二、时间安排:当年应届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均按当年毕业文件规定申请办理。
毕业后一年内符合补授学位条件申请者,请于每年6月1日-6月15日或12月1日-12月10日前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报送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人:张原英;电话61648047)。
由继续教育学院协同学校学位办公室和有关单位进行审核、复核、汇总,并于每年6月底或12月底前报我校学位评审委员会审批。
每年9月、3月由继续教育学院发学士学位授予通知和邮寄学位证书。
三、申请补授学士学位材料:《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及本科和专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和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评定审核表》、《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各一式两份,大一寸彩色照片两张(与本科毕业证书照片相同)。
四、学士学位授予通知发放后,经查申请材料为虚假者,取消学位授予资格并追究一定责任。
附:1、《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
2、《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评定审核表》
南方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00八年十月六日
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
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评定审核表。
南方医科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南方医科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门人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参照《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与医学教育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事先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附有关证明。
假期从报到截止日的第二天算起,最长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严格复审,合格者予以注册登记,即取得学籍;复审不合格者,由学校批准,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情节恶劣者,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条凡体检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暂不予注册。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往返路费和医疗费自理。
保留入学资格者,可在下一年6月份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入学申请,并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检查及诊断证明,由学校指定医院复查合格后,经学校批准方可入学,入学手续与新生相同。
复查仍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休学学生和在学学生的待遇。
第四条学生注册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完成。
学生必须在每学年按学校规定准时交费,每学期开课前2天为学生注册时间。
学生必须按时持学生证、缴费凭证到学院注册。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或暂缓注册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旷课1天按8学时计,以下同〕。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凡休学、保留学籍或其它原因离校的学生,未经批准复学者,不予注册。
南方医科大学学位评定与授予实施细则
南方医科大学学位评定与授予实施细则(2006年版,适用于2008、2009及2010年级研究生)南方医科大学学位评定与授予实施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节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条学校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一般由25人组成,任期3年。
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3人。
委员会成员从学校机关和专家中遴选,经学校批准,报广东省教育厅备案。
第二条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在任期间病故、调离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任职缺额者,可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名,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批准补充缺额。
第三条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指定兼职工作人员或兼职秘书,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四条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1.作出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的决定。
2.作出撤销因违反规定而授予的学位的决定。
3.通过授予名誉博士学位的提名。
4.研究和处理授予学位的争议和其它事宜。
5.审批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标准和资格。
6.参与学科、学位点建设的论证工作。
7.参与研究生教育重大改革事宜和主要政策制定、论证和决策工作。
第五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授予学位的决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需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到会,并经全体委员半数通过,即算生效。
第二节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第六条学校根据学科分布成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领导下,按学位工作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并定期向学校学位评定委会员汇报。
第七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5—11人组成,任期3年,设主席、副主席各1人。
分委员会主席应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担任,委员由各学院提名,报学校批准。
第八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职责是:1.提出是否授予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建议。
2.提出授予名誉博士学位的建议。
3.提出撤销因违反规定而授予的学位的建议。
4.处理有关授予学位的争议和其它事项,或提出处理建议。
各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审查情况表
各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审查情况表第一篇:各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审查情况表附件5: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一、我系2014届专业毕业生共有人,其中按期毕业人,延期毕业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已于月日进行评审,结果如下:(一)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的共计人。
(二)不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的共计人,其中:(1)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者人;(2)补考课程总门次达到开课门次四分之一以上者人;(3)实习或专业应用技能实训(毕业论文)不合格者人;(4)有课程不及格者人;(5)修读课程门数未达到要求者人;(6)有旷考课程者人。
二、需要说明的事项:1、建议特殊授予学士学位学生情况(提供相关佐证材料);2、其它。
系学位分委员会主席:(盖章)年月日第二篇:经济学专业(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经济学专业(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基础,熟悉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熟练地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知识面宽,具有向经济学相关领域扩展渗透的能力,能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府政策研究部门、咨询公司、金融机构和企业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学生毕业后可报考浙江工商大学产业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区域经济学、金融学等经济管理类方向的硕士研究生。
主要专业课程: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英文原版)、现代商贸与现代物流学、会计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英文原版)、货币银行学、财政学、发展经济学、企业管理学、市场营销学、国际贸易实务、经济研究与经济政策等。
报考要求:学生应具有较好的语文、数学、英语基础和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及综合能力。
择业去向:经济管理部门、经贸企业(公司)、大专院校、经济研究机构、金融机构、新闻出版单位等。
第三篇:学士学位授予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各高校成教学院、函授点、远程教育中心,各自学考试委考助学单位:为做好我区2010年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资格及考试科目1、成人本科毕业生,需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和专业课程综合考试,成绩及格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士学位评定审核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月
学号
专业
学制
入学年月
年月
毕业年月
年月
政
治
思
想表现︵来自含奖劢
或
处
分
情
况
︶
课程
学习
成绩
考试课程门
及格门
中等以上门
经补考及格门
经补考仍不及格门
考查课程门
及格(通过)门
不及格(未通过)门
毕业考
试(毕业设计或
毕业论文)成绩
学生管理大队
审核
意见
负责人
年月日
学院
审核
意见
负责人
年月日
学位评
定委员
会决议
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
年月日
学位证书号
签发日期
年月日
备
注
1、本表填写一式两份(学位档案与本人档案各一份)。
2、专业毕业考试科目成绩按训练计划规定填写。
3、表格填写避免涂改和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