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周朝的礼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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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周朝的礼乐制度
在我国文化的发展过程中,西周是一个政治文化制度大变革的时期,它上承远古夏商的图腾崇拜、巫术祭祀文化,下启华夏礼乐文化的先河。其中礼乐制度既是对历史的延续,又是对此之前文化体制的反映,同时也启发了后世人文精神和理性思想。
由于礼乐是西周这一特定的时期出现的,其必定局限于社会上层的活动,因此,为了了解西周的礼乐制度,有必要先了解其特定的社会背景及起主要作用的社会上层结构。《左传》记载:“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也就是说,在奴隶社会的周代,国家大事有两件:一是要祭祀祖先,二是要带兵打仗。
周武王死后,周公摄行王政。为了巩固其统治,他依照周国原有的制度,制定了一整套维护奴隶制统治的制度。西周统治的巩固,与这套稳定的制度很有关系。其中有四大制度:封建制、宗法制、礼乐制、井田制。根据封建制度,「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子把爵位、土地连同居民分封给诸侯;诸侯对天子有纳贡、从征等义务,但可把土地及居民分赐给卿大夫;卿大夫之下又有士。这就构成了天子—诸侯—卿大夫—士金字塔形之贵族等级制。为了维系封建制度,西周还形成了按血缘关系组织起来的家族制度——宗法制,规定从天子到士各级贵族的名位只能由嫡长子继承,并建立以全国最高宗主——周天子为核心的层层藩屏。封建制是西周的政治制度,也是其统治的核心。井田制是维持封建的经济制度。宗法制度、礼乐制度,则是维持封建的社会制度和文化制度。
从历史上考察,商代就有分封诸侯的现象,因为领土大了,分封便于统治。但商代没有把自己的同姓封到各地去。周代也搞分封,应该说是取法于商的,但周人的分封,绝大部分封的是同姓,也就是把周的族人分封到全国各地去成为当地的统治者。因此周代的分封诸侯,是把“宗法”与“封建(封侯建国)”结合起来的做法,由此便形成了围绕姬姓宗族的层层“大、小宗”的严密等级关系。礼乐制度,正是对于这个严密的宗法等级网的强调和固定。某一等级的人,才能享用这一等级的礼乐。就乐而言,等级的内容包含有对乐舞名目,乐器品种和数量,乐工人数等等的绝对限定,超出规格就是严重违法。在各等级贵族自己以及他们之间的活动中基本采用所规定的雅乐,,无疑能在一定时期内起到加强宗族观点,形成“天下一家”思想的作用。
2礼乐制度的内容
周代是最早对“礼”(祭祀等仪式)和“乐”(伴随“礼”进行的乐舞)作规定的时代,即所谓得制定礼乐。如果说商代人尊崇鬼神的话,那么周代人尊崇的则是礼。据说这一重大措施是周初的大政治家周公颁行的。规定了吉礼(祭礼)、凶礼(丧礼)、军礼(行军,出征)、宾礼(朝觐,互聘)、嘉礼(婚宴,加冠)等,使贵贱有差、尊卑有别、长幼有序,实行所谓的「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周公所制定的礼,是维护统治者等级制度的政治准则、道德规范和各项典章制度的总称,后来发展为区分贵贱尊卑的等级教条。因此,“礼”并非“礼貌”,“礼节”那样简单。“礼”的本质是差异,用来显示社会中各等级之间的差异,也就是说,贵与贱,尊与卑,长与幼,亲与疏之间必须遵守各自的行为规范,绝对不可以混淆。这样就形成了君臣,父子,兄弟,夫妇之间的上下尊卑关系。周公把“尊礼”看作推行德政的重要内容。如果违背了“礼”,就是“僭越”。所以孔子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但是,一个社会只讲究差异,不讲和同,社会就没法和谐。因此,周公在制“礼”的同时又作“乐”,使“礼”与“乐”相辅相成。乐则是配合各贵族进行礼仪活动而制作的舞乐。“乐”,当然是音乐,但是它超越了音乐,带上了浓厚的政治色彩和社会色彩。“乐”的功能是,以音乐激起共鸣情绪。舞乐的规模,必须同享受的级别保持一致。“礼”与“乐”不能混淆,有着本质的区别。《乐记》中说得好:“同则相亲,异则相敬”。意思是说,“乐”的和同使人们相互亲爱;“礼”的差异使人们相互尊敬。“礼”,讲究差异;“乐”,讲究和同。因
此,“礼”与“乐”,亦即“异”与“同”,两者缺一不可,否则社会就会失衡。西周的礼乐,也体现了当时的时代文明。
三礼乐制度的发展与影响
礼乐制度的影响从其后几千年一直到清代结束,每个时代的具体内容并不相同,但理论上都与周公的礼乐制度是一致的。
礼乐文明在周代获得了高度的发展。起初,周文化落后于商文化,后来继周朝建立之后,吸收了商文化的成果,文化迅速发展起来,意识形态也已经有很大的不同。大司乐是周朝建立的我国历史上第一个规模宏大的音乐机构;六代之乐是周朝继承和吸收上古传统乐舞和创作乐舞精华之体现;八音分类法的出现,是古代音乐开始进入一个较高发展层次的反应;西周确立“乐悬制度”(乐舞等级制度),对于维护西周奴隶社会近三百年间统治秩序的稳定和文化方面的创造起到了积极地作用,西周的雅乐,则将乐舞形态推向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所有这些,都是我国奴隶社会音乐文化发展时期的产物。标志占着音乐和政治完美结合的礼乐制度在这一时期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和完善。
到春秋时期,礼乐制度彻底瓦解了,随即奴隶制度开始趋向衰落,“礼崩乐坏”成为周代社会上层建筑全面崩溃瓦解的标志。天子至高无上的权利地位遭到了各国诸侯的挑战。曾经是:“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北山》)的周天子地位一落千丈,不但丧失了控制诸侯的能力,反而成了”小国之君“,常常被人利用。这反应在音乐文化方面,周王室垄断和主宰文化的局面一曲不复返,各诸侯国的音乐却迅速地膨胀发展起来,即所谓的”文化下移”新乐风靡朝野,人们的审美观念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礼乐制度适应了当时的政治需要(即统治阶级的要求),社会需要,经济需要,文化需要,一定程度上稳定了统治秩序,丰富了人们的娱乐生活。但是它也有局限性,它忽略了下层人民的文化需要,而且人类社会是不断发展的,不可能永久停留在奴隶社会,也不可能就只有礼乐制度这一种音乐文化。按礼乐制度规定不能变动的音乐,随着时间的远逝,即使是贵族也已越来越对之感到隔膜,逐渐把它们看成只是“古乐”而已;西周雅乐的政治作用将与其无味的“古乐”一起萎缩、僵死,是不可避免的历史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