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纵横—济南高新区战略规划—高新控股高管激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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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激励办法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
二零零六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客观评价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发挥薪酬激励作用,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高新控股集团和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和财务总监。
第三条激励原则
(一)薪酬分配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二)薪酬体现按劳分配,与经营业绩挂钩,与风险和责任相一致,激发工作积极性;
(三)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公正、透明、规范;
(四)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五)薪酬水平反应市场变化,具有市场竞争力;
(六)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第二章激励组织
第一节高新控股集团
第四条管委会国资委
(一)国资委对高新控股董事会、监事会、财务总监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二)国资委确定高新控股董事(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非职工代表监事(包括监事会主席)、财务总监的薪酬;依据考核结果,决定上述人员的
奖惩。
第五条国资委办公室
(一)对高新控股的业绩指标进行测算,对董事会、监事会、财务总监的业绩进行评价分析,提出考核建议,报国资委作出考核决定;
(二)提出确定高新控股董事(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非职工代表监事(包括监事会主席)、财务总监的薪酬建议,报国资委决定。
第六条董事会
(一)制订对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的激励办法。
(二)对总经理考核,决定总经理的薪酬。
(三)根据总经理对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考核结果,决定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薪酬。
(四)向国资委提出财务总监的薪酬建议。
(五)董事会对董事(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评价,并向国资委汇报。
第七条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对下列事项提出意见,报董事会:
(一)经理层高管的激励办法;
(二)总经理的考核;
(三)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的薪酬。
第八条监事会
(一)对董事会、经理层执行公司激励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监事(包括监事会主席)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评价,并向国资委汇报。
第九条总经理
(一)提出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的薪酬建议。
(二)对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以及公司部门进行考核。
(三)对下属全资、控股公司的业绩进行考核。
(四)决定下属全资、控股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
第十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
(一)提出对分管的公司部门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公司业绩的评价意见。
(二)提出下属全资、控股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建议。
第二节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十一条董事会
(一)对总经理的工作进行考核,决定总经理的薪酬。
(二)根据总经理对副总经理的考核结果,决定副总经理的薪酬。
(三)对董事(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评价,并向高新控股集团汇报。
第十二条监事会
(一)对董事会、经理层执行公司激励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监事(包括监事会主席)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评价,并向高新控股集团汇报。
第十三条总经理
(四)提出副总经理的薪酬建议。
(五)对副总经理进行考核。
第三章薪酬水平和结构
第十四条除独立董事和独立监事以外人员的薪酬由基薪和绩效薪金构成。
第十五条基薪是年度的基本收入,基薪不与业绩考核结果挂钩。
第十六条绩效薪金与年度考核结果(或以及与任期考核结果)挂钩。
第十七条薪酬水平确定的依据是:岗位价值、工作业绩和个人能力,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和人才市场供求状况。
第十八条上述岗位的薪酬设立工资等级,根据任职人员的技能水平、工作经验和工作业绩综合确定。
第十九条独立董事和独立监事采取年度固定薪酬。
第四章考核方法
第二十条考核周期
(一)半年度考核:对考核指标经过评价测算,形成半年度考核结果,并与绩效薪金挂钩。
(二)年度考核:对年度考核指标经过评价测算,形成年度考核结果,并与部分绩效薪金挂钩。
(三)任期考核:对任期考核指标进行测算,考核结果与部分绩效薪金挂钩。
第二十一条采取上级对下级的考核形式,具体包括:
(一)管委会国资委对高新控股董事会、监事会考核;
(二)高新控股董事会对总经理考核;
(三)高新控股总经理对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考核;
(四)高新控股总经理办公会对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考
核;
(五)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对总经理考核;
(六)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对副总经理考核。
第二十二条对高管的考核指标均为关键业绩指标(KPI),即影响公司战略发展、总体业绩的关键指标,包括基本指标、辅助指标和修正指标。
(一)基本指标是反映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主要业绩指标。
(二)辅助指标延伸基本指标考核的内容,延伸至经营活动的指标。
(三)修正指标针对不能预期发生的事项,根据其实际发生情况加减分值。
根据各考核指标的重要程度设置指标的权重。
第二十三条考核分数和考核系数的计算
考核指标的基数均是100分。考核人针对被考核人完成的业绩数据,按照计算公式和考核标准计算出分值,经过加权计算得到考核得分。
考核系数=考核得分/100。
第二十四条按照公司年度经营计划,逐级确定考核指标。
(一)管委会、国资委确定集团董事会、监事会的考核指标。
(二)董事会确定总经理的考核指标。
(三)总经理确定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的考核指标。
(四)高新控股总经理办公会确定下属全资、控股公司的考核指标。
指标确定过程中,需要经过上下级之间的沟通讨论。
第二十五条下列人员或机构之间每年年初应签订业绩责任书(附表1),将被考核人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明确下来:
(一)国资委与集团董事会
(二)集团董事会与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