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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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
价报告书
1总论
1.1项目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可节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评价服务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进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从源头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病接触限值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XX化工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规定,委托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院对XX化工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1.2评价依据
1.2.1法律、法规、规章
(1)《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11】第52号)(2)《中华人民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务院【1987】第105号)(3)《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02】第352
号)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76号)
(5)《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
(6)《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12]第49号)(7)《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第63号)
(8)《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第108号)
(9)《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第142号)
(10)《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2012]第47号)(1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安监总局令[2012]第48号)
(12)《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令[2012]第51号)
(13)《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
1.2.2标准、规
(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 (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检测的采样规》GBZ159-2004
(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GBZ/T197-2007
(6)《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GBZ/T192.1-2007 (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GBZ/T192.2-2007
(8)《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氯化物》GBZ/T160.37-2004
(9)《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无机含氮化合物》GBZ/T160.29-2004 (10)《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芳香烃类化合物》GBZ-T160.42-2007 (11)《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烷烃类化合物》GBZ-T160.38-2007 (12)《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声》GBZ/T189.8-2007 (13)《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GBZ/T194-2007 (1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
(15)《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GB50493-2009 (16)《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GBZ/T223-2009
(17)《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修》GB-T18664-2002
(1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GBZ188-2007
(19)《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GB50187-2012
(20)《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GBJ87-1985
(21)《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GB50019-2003
(22)《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23)《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2008
(2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25)《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2013
(26)《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GB/T11651-2008
1.2.3相关基础依据
⑴《XX化工2000吨/年抗氧化剂300项目项目初步设计书》;
⑵《XX化工2000吨/年抗氧化剂300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
⑶项目试运行资料及现场调查资料(包括总体布局和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
1.3评价目的
1、指导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从源头
控制或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
2、识别XX化工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危害程度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对未达到职业病危害防护要求的系统或单元提出职业卫生补救措施。
3、针对XX化工建设项目的生产特征,提出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和防护的特殊要求。
4、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要提供科学依据。
1.4评价围
本评价报告主要针对XX化工建设项目的主要生产过程及其相应的辅助系统进行评价。主要生产系统包括二氯化硫工序、硫代工序、离心工序、蒸馏回收工序及干燥过筛工序;辅助系统包括冷冻站、循环水、维修工坊等。根据本项目生产期间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情况,将该项目分为氯化工序、硫代工序、离心工序、蒸馏回收工序、干燥过筛工序和辅助工程(冷冻站、循环水站等)共六个评价单元。对生产工艺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对是生产期间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进行现场检测、实验室分析,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防护效果以及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进行分析与评价。
1.5评价容
了解XX化工建设项目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和危害程度、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应急救援措施、个人防护措施、辅助卫生用室设置、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