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灭火器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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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提式清水灭火器
灭火剂充装量
L
泡沫
P(泡)
MP
MPZ
MPT
手提式
舟车式,Z(舟)
推车式,T(推)
手提式泡沫灭火器
舟车式泡沫灭火器
推车式泡沫灭火器
L
干粉
F(粉)
MF
MFB
MFT
手提式
背负式,B(背)
推车式,T(推)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背负式干粉灭火器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kg
二氧化碳
T(碳)
MT
MTZ
MTT
手提式
丁、戊类物品生产场所
库房
甲、乙类物品储存场所
丙类物品储存场所
丁、戊类物品储存场所
表6.3民用建筑危险因素与火灾危险等级对应关系
使用性质
人员密集程度
用电用火设备
可燃物数量
火灾蔓延速度
扑救难度
严重危险级
重要
密集
多
多
迅速
大
中危险级
较重要
较密集
较多
较多
较迅速
较大
轻危险级
一般
不密集
较少
较少
较缓慢
较小
表6.4灭火器配置场所危险等级分类表
6.2.1火灾危险等级分类
配置灭火器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其火灾危险等级可划分为:轻危险级、中危险级与严重危险级三个等级。被保护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分类见表6.2、表6.3与表6.4(详见《灭规》附录C与D)。
表6.2工业建筑场所与火灾危险等级对应关系
严重危险级
中危险级
轻危险级
厂房
甲、乙类物品生产场所
丙类物品生产场所
6.2.2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灭火器的灭火级别,根据《灭规》、《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和《推车式灭火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的规定,以扑救A类和B类火灾能力表示,扑救C、D类火灾的能力均不列级别,而仅表示其适用性。灭火器的灭火级别见表6.5。
6.2.3灭火器的选择
1)选择灭火器应考虑的因素
(1)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与危险等级;
(6)喷射剩余率:指按额定充装的灭火器在完全喷射后,内部剩余的灭火剂量相对于灭火器充装量的质量百分比,在温度条件为20 5℃时,这一数值应不大于10%。
(7)有效喷射距离:指灭火剂散落范围最集中处中心至灭火器喷嘴的水平距离。
(8)充装系数:指灭火器内所充装的灭火剂质量(Kg)与灭火器容积(L)的比值。
6.1.2灭火器的分类、型号编码、铭牌与配置设计图例
1)灭火器分类
灭火器发展到现在,为适应扑救火灾的不同性质、场所与环境等因素,灭火器的种类与品目繁多,一般可以依据灭火剂类型、驱动动力来源与灭火器移动方式来划分。
(1)按所充装的灭火剂类型分为清水型灭火器、酸碱型灭火器、泡沫型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与二氧化碳灭火器等。
图6.1灭火器型号编码结构示意图
(1)第一字母为类的代码,即灭火器本身的代号,通常用“M”表示。
(2)第二个字母标识灭火剂的类型,其中F代表干粉灭火剂、FL代表磷铵干粉、T代表二氧化碳灭火剂、Y代表卤代烷灭火剂、P代表泡沫、QP代表轻水泡沫灭火剂、SQ代表清水灭火剂。
(3)第三个字母为各类灭火器结构特征代号,目前我国灭火器主要有手提式(包括手轮式)、推车式、鸭嘴式、舟车式与背负式五种,其中型号分别用大写字母S、T、Z、Z与B表示。
具体的型号编制方法与符号意义参见表6-1。如MPZ-9,表示为9L舟车式泡沫灭火器;MFT-35,表示为35千克推车式干粉灭火器;MF-5,表示为5千克干粉灭火器。
表6.1灭火器的型号编制方法与符号意义
类
组
代号
特征
代号含义
主要参数
名称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单位
灭火器M
(灭)
水
S(水)
MS
MSQ
酸碱
清水,Q(清)
手提式酸碱灭火器
(2)灭火器的灭火效能和通用性;
(3)灭火剂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如精密机械、仪器仪表、电子设备、工艺品、图书档案等物品应不被灭火剂污损;
(4)灭火器设置点的环境条件与使用灭火器人员体能,如环境温度、是否易于取用等;
(5)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宜选用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当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存在不同火灾种类时,应选用通用型灭火器。
6.建筑灭火器配置
灭火器是火灾扑救中常用的灭火工具之一,在火灾初起之时,由于范围小与火势弱,是扑救火灾的最有利时机,正确及时使用灭火器,可以挽回巨大的损失。灭火器一般由筒体、器头与喷嘴等部件组成,借助驱动压力将所充装的灭火剂喷出,达到灭火的目的,因其结构简单、操作方便与轻便灵活,稍经训练即可掌握其操作方法,广泛配置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各种火灾危险性场所,是扑救各类初期火灾的基本消防器材,对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与财产的安全有着重要作用。
(2)19世纪中叶,法国医生加利埃将碳酸氢钠和水混合装在一个筒内,另将一个盛着硫酸的玻璃瓶置于筒内,扑救火灾时,就用撞针击破玻璃瓶,使化学物质混合发生化学反应,放出二氧化碳,把水压出筒外而扑灭火灾,即为现在手提式化学灭火器的原型。
(3)1905年,俄国的劳伦特教授在圣彼德堡发明一种泡沫灭火剂,将硫酸铝与碳酸氢钠溶液混合并加入稳定剂,喷出后生成含有二氧化碳的泡沫,浮在燃烧的油、漆或汽油上,能有效地隔绝氧气,窒熄火焰,并逐步发展为目前的泡沫灭火器。
危险等级
工业建筑
民用建筑
严重危险级
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损失的场所。如闪点<60℃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回收、洗涤部位及泵房、罐桶间;液化石油气灌瓶间;化学危险品库房;甲、乙类液体贮罐区、场等。
使用性质重要,人员密集,用电用火多,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群死群伤的场所。如县级及以上的文物保护单位、档案馆、博物馆的库房、展览室、阅览室;电子计算机房及数据库;筑面积在200m2及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汽车加油站、加气站等。
(9)灭火级别:表示灭火器能够扑灭不同种类火灾的效能。由表示灭火效能的数字和灭火种类的字母组成。
6.2
灭火器属常备消防器材,应根据被保护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料数量、火灾蔓延的速度、扑救难度与设备(或燃料)特点进行灭火器类型(灭火剂)选择,并根据被保护场所的面积与灭火器的灭火级别(保护面积和周长)确定灭火器的型号和数量。
(4)1909年,纽约的戴维森利用二氧化碳从灭火器内压出四氯化碳,这种液体会立即变成不可燃的较重气体以闷熄火焰,并取得专利。
(5)此后随着科技的发展及扑救火灾的需要,相继研制出适应不同扑救对象与环境的各类新介质灭火器,如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液态二氧化碳灭火器、空气泡沫灭火器与卤代烷灭火器等,并衍生出不同形式、规格与功能,以满足建筑初起火灾的扑救需要。
鸭嘴式,Z(嘴)
推车式,T(推)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鸭嘴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kg
1211
Y(1)
MY
MYT
手提式
推车式
手提式
推车式1211灭火器
kg
3)灭火器铭牌与配置设计图例
(1)灭火器铭牌
灭火器本体通常为红色,合格灭火器的铭牌通常应包括: 灭火器的名称、型号、商标与制造厂名称; 灭火级别(灭火类型及能力); 以文字和图形说明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使用范围与温度范围; 灭火剂及驱动气体的种类和数量; 进行定期检查的说明和检查周期; 灭火器使用注意事项、毒性或电击危险的警告; 灭火器水压试验压力数值; 生产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编号)与出厂年月等。且灭火剂的名称或代号、液化气体的质量或非液化气体在20℃时的工作压力、气瓶质量、气瓶出厂年月与制造厂名称或代号等重要内容要以钢印形式打在灭火器贮气瓶筒上。
中危险级
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如闪点≥60℃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回收工段及其抽送泵房;木制品、针织品、谷物的加工厂房和库房;柴油、机器油或变压器油灌桶间等。
使用性质较重要,人员较密集,用电用火较多,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如.广播电台电视台的会议室、资料室;百货楼、营业厅、综合商场;体育场(馆)、电影院、剧院、会堂、礼堂的观众厅;学校教室、教研室等。
轻危险级
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如金属加工厂房;仪表、器械或车辆装配车间;丁、戊类液体储罐区、桶装库房、堆场;非燃烧或难燃烧制品库房,原木堆场等。
使用性质一般,人员不密集,用电用火较少,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如普通住宅;旅馆、饭店的客房;未设集中空调、电子计算机、复印机等设备的普通办公室等。
6.1
6.1.1灭火器发展
灭火器最早形式可追溯到古代人类用来扑灭火灾的钩、斧、锹与桶之类最简单的器件,及扑救火灾的简易装水器皿,随着科技进步与火灾科学深入发展,及在灭火实践中不断发展,灭火器历经以下几个主要的发展阶段。
(1)1816年,英国船长、诺福克郡人曼比发明利用充有压缩空气装水圆桶来扑救火灾,这个带压缩空气装水圆桶就是世界上有文字记载的第一个正式与专用的灭火器,其标志着灭火器的诞生。
(1)灭火器配置场所:存在可燃的气体、液体与固体等物质,并需要配置灭火器的场所,可能是建筑物内的一个房间(某个办公室、会议室与网吧等),也可以是构筑物所占用的一个区域(可燃物堆场或油罐区等)。
(2)计算单元:灭火器配置的计算区域。配置场所计算单元一般可分为独立计算单元(指建筑物中的一个独立的灭火器配置场所,一个特殊的房间,如某一办公楼层中的电子计算机房)与组合计算单元(若干个相邻的且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均相同的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组合部分,如办公楼层中除电子计算机房外的所有的办公室房间)两种。
(2)按驱动灭火器的压力方式分为贮气瓶式、贮压式与化学反应式灭火器等。
(3)按灭火器移动方式分为手提式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背负式灭火器、投掷式灭火器与悬挂式灭火器等。
2)灭火器型号编码
我国灭火器的型号依据《消防产品型号编制方法》(CN11-82)编制,由类、组、特征代号,以及主要参数两部分组成(如图6.1所示)。其中类、组、特征代号用大写汉语拼音字母表示;主要参数代表灭火器的充装量,用阿拉伯字母表示,阿拉伯数字代表灭火剂重量或容积,一般单位为千克或升。
(2)灭火器配置设计图例
依据我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本章以下简称为“《灭规》”)规定,建筑灭火器在配置设计时,其图例如图6.2、图6.3与图6.4所示。
图6.2手提式、推车式灭火器图例
图6.3灭火剂图例
图6.4几种常见灭火器图例(图6.3/6.4可双排排列,减少一半高度)
6.1.3灭火器相关法规与技术标准
灭火器作为初起火灾常见的灭火工具,灭火器质量、可靠性与合理配置等影响到灭火功能发挥,因此,国家对灭火器的制造、质量、配置、验收、维护与报废等制定相应的法规与技术标准,为依法、科学与合理的配置与使用灭火器提供保障。
1)灭火器配置、验收、维护与报废技术标准
主要有《灭规》、《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建规》、《手提式灭火器检验规则》(GA90-94)与《1211灭火器报废规定》(GA402-2002)等;其中《灭规》是灭火器配置、维护与报废的主要技术标准,先后历经多次修订,《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是灭火器配置验收、检查与维护的主要技术标准。
2)灭火器、灭火剂的性能与可靠性技术标准
主要包括《干粉灭火剂第1部分、第2部分》(GB4066.1.2-2004)、《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GB19572-2004)《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第2部分与第3部分》(GB4351.1.2-2005,其中第3部分GB/T4351.3为推荐标准)、《推车式灭火器》(GB8109-2005)、《二氧化碳灭火剂》(GB4396-2005)、《水系灭火剂》(GB17835-2008)、《泡沫灭火剂》(GB15308-2006)、《二氟一氯一溴甲烷灭火剂》(GB4065-1983)、《灭火剂基本术语》(GA51-1993)、《简易式灭火器》(GA86-1994)与《灭火器箱》(GA139-1996)等。
3)有关消防与防火等方面的法规与行业技术标准
主要包括宏观性的消防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高规》、《装规》与《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建筑物防火法规与标准,以及《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与《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等行业防火规范。
6.1.4基本专业术语
(3)保护距离: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灭火器设置点到最不利点的直线行走距离。
(4)有效喷射时间:指将灭火器保持在最大开启状态下,自灭火剂从喷嘴喷出至灭火剂喷射结束时间(不包括驱动气体的喷射时间及化学泡沫灭火器的喷射距离在1.0m以内的喷射时间)。
(5)完全喷射:指灭火器喷射至其内部压力与外部环境压力相等时的喷射。
灭火剂充装量
L
泡沫
P(泡)
MP
MPZ
MPT
手提式
舟车式,Z(舟)
推车式,T(推)
手提式泡沫灭火器
舟车式泡沫灭火器
推车式泡沫灭火器
L
干粉
F(粉)
MF
MFB
MFT
手提式
背负式,B(背)
推车式,T(推)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背负式干粉灭火器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kg
二氧化碳
T(碳)
MT
MTZ
MTT
手提式
丁、戊类物品生产场所
库房
甲、乙类物品储存场所
丙类物品储存场所
丁、戊类物品储存场所
表6.3民用建筑危险因素与火灾危险等级对应关系
使用性质
人员密集程度
用电用火设备
可燃物数量
火灾蔓延速度
扑救难度
严重危险级
重要
密集
多
多
迅速
大
中危险级
较重要
较密集
较多
较多
较迅速
较大
轻危险级
一般
不密集
较少
较少
较缓慢
较小
表6.4灭火器配置场所危险等级分类表
6.2.1火灾危险等级分类
配置灭火器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其火灾危险等级可划分为:轻危险级、中危险级与严重危险级三个等级。被保护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分类见表6.2、表6.3与表6.4(详见《灭规》附录C与D)。
表6.2工业建筑场所与火灾危险等级对应关系
严重危险级
中危险级
轻危险级
厂房
甲、乙类物品生产场所
丙类物品生产场所
6.2.2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灭火器的灭火级别,根据《灭规》、《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和《推车式灭火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的规定,以扑救A类和B类火灾能力表示,扑救C、D类火灾的能力均不列级别,而仅表示其适用性。灭火器的灭火级别见表6.5。
6.2.3灭火器的选择
1)选择灭火器应考虑的因素
(1)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与危险等级;
(6)喷射剩余率:指按额定充装的灭火器在完全喷射后,内部剩余的灭火剂量相对于灭火器充装量的质量百分比,在温度条件为20 5℃时,这一数值应不大于10%。
(7)有效喷射距离:指灭火剂散落范围最集中处中心至灭火器喷嘴的水平距离。
(8)充装系数:指灭火器内所充装的灭火剂质量(Kg)与灭火器容积(L)的比值。
6.1.2灭火器的分类、型号编码、铭牌与配置设计图例
1)灭火器分类
灭火器发展到现在,为适应扑救火灾的不同性质、场所与环境等因素,灭火器的种类与品目繁多,一般可以依据灭火剂类型、驱动动力来源与灭火器移动方式来划分。
(1)按所充装的灭火剂类型分为清水型灭火器、酸碱型灭火器、泡沫型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与二氧化碳灭火器等。
图6.1灭火器型号编码结构示意图
(1)第一字母为类的代码,即灭火器本身的代号,通常用“M”表示。
(2)第二个字母标识灭火剂的类型,其中F代表干粉灭火剂、FL代表磷铵干粉、T代表二氧化碳灭火剂、Y代表卤代烷灭火剂、P代表泡沫、QP代表轻水泡沫灭火剂、SQ代表清水灭火剂。
(3)第三个字母为各类灭火器结构特征代号,目前我国灭火器主要有手提式(包括手轮式)、推车式、鸭嘴式、舟车式与背负式五种,其中型号分别用大写字母S、T、Z、Z与B表示。
具体的型号编制方法与符号意义参见表6-1。如MPZ-9,表示为9L舟车式泡沫灭火器;MFT-35,表示为35千克推车式干粉灭火器;MF-5,表示为5千克干粉灭火器。
表6.1灭火器的型号编制方法与符号意义
类
组
代号
特征
代号含义
主要参数
名称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单位
灭火器M
(灭)
水
S(水)
MS
MSQ
酸碱
清水,Q(清)
手提式酸碱灭火器
(2)灭火器的灭火效能和通用性;
(3)灭火剂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如精密机械、仪器仪表、电子设备、工艺品、图书档案等物品应不被灭火剂污损;
(4)灭火器设置点的环境条件与使用灭火器人员体能,如环境温度、是否易于取用等;
(5)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宜选用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当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存在不同火灾种类时,应选用通用型灭火器。
6.建筑灭火器配置
灭火器是火灾扑救中常用的灭火工具之一,在火灾初起之时,由于范围小与火势弱,是扑救火灾的最有利时机,正确及时使用灭火器,可以挽回巨大的损失。灭火器一般由筒体、器头与喷嘴等部件组成,借助驱动压力将所充装的灭火剂喷出,达到灭火的目的,因其结构简单、操作方便与轻便灵活,稍经训练即可掌握其操作方法,广泛配置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各种火灾危险性场所,是扑救各类初期火灾的基本消防器材,对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与财产的安全有着重要作用。
(2)19世纪中叶,法国医生加利埃将碳酸氢钠和水混合装在一个筒内,另将一个盛着硫酸的玻璃瓶置于筒内,扑救火灾时,就用撞针击破玻璃瓶,使化学物质混合发生化学反应,放出二氧化碳,把水压出筒外而扑灭火灾,即为现在手提式化学灭火器的原型。
(3)1905年,俄国的劳伦特教授在圣彼德堡发明一种泡沫灭火剂,将硫酸铝与碳酸氢钠溶液混合并加入稳定剂,喷出后生成含有二氧化碳的泡沫,浮在燃烧的油、漆或汽油上,能有效地隔绝氧气,窒熄火焰,并逐步发展为目前的泡沫灭火器。
危险等级
工业建筑
民用建筑
严重危险级
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损失的场所。如闪点<60℃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回收、洗涤部位及泵房、罐桶间;液化石油气灌瓶间;化学危险品库房;甲、乙类液体贮罐区、场等。
使用性质重要,人员密集,用电用火多,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群死群伤的场所。如县级及以上的文物保护单位、档案馆、博物馆的库房、展览室、阅览室;电子计算机房及数据库;筑面积在200m2及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汽车加油站、加气站等。
(9)灭火级别:表示灭火器能够扑灭不同种类火灾的效能。由表示灭火效能的数字和灭火种类的字母组成。
6.2
灭火器属常备消防器材,应根据被保护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料数量、火灾蔓延的速度、扑救难度与设备(或燃料)特点进行灭火器类型(灭火剂)选择,并根据被保护场所的面积与灭火器的灭火级别(保护面积和周长)确定灭火器的型号和数量。
(4)1909年,纽约的戴维森利用二氧化碳从灭火器内压出四氯化碳,这种液体会立即变成不可燃的较重气体以闷熄火焰,并取得专利。
(5)此后随着科技的发展及扑救火灾的需要,相继研制出适应不同扑救对象与环境的各类新介质灭火器,如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液态二氧化碳灭火器、空气泡沫灭火器与卤代烷灭火器等,并衍生出不同形式、规格与功能,以满足建筑初起火灾的扑救需要。
鸭嘴式,Z(嘴)
推车式,T(推)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鸭嘴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kg
1211
Y(1)
MY
MYT
手提式
推车式
手提式
推车式1211灭火器
kg
3)灭火器铭牌与配置设计图例
(1)灭火器铭牌
灭火器本体通常为红色,合格灭火器的铭牌通常应包括: 灭火器的名称、型号、商标与制造厂名称; 灭火级别(灭火类型及能力); 以文字和图形说明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使用范围与温度范围; 灭火剂及驱动气体的种类和数量; 进行定期检查的说明和检查周期; 灭火器使用注意事项、毒性或电击危险的警告; 灭火器水压试验压力数值; 生产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编号)与出厂年月等。且灭火剂的名称或代号、液化气体的质量或非液化气体在20℃时的工作压力、气瓶质量、气瓶出厂年月与制造厂名称或代号等重要内容要以钢印形式打在灭火器贮气瓶筒上。
中危险级
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如闪点≥60℃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回收工段及其抽送泵房;木制品、针织品、谷物的加工厂房和库房;柴油、机器油或变压器油灌桶间等。
使用性质较重要,人员较密集,用电用火较多,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如.广播电台电视台的会议室、资料室;百货楼、营业厅、综合商场;体育场(馆)、电影院、剧院、会堂、礼堂的观众厅;学校教室、教研室等。
轻危险级
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如金属加工厂房;仪表、器械或车辆装配车间;丁、戊类液体储罐区、桶装库房、堆场;非燃烧或难燃烧制品库房,原木堆场等。
使用性质一般,人员不密集,用电用火较少,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如普通住宅;旅馆、饭店的客房;未设集中空调、电子计算机、复印机等设备的普通办公室等。
6.1
6.1.1灭火器发展
灭火器最早形式可追溯到古代人类用来扑灭火灾的钩、斧、锹与桶之类最简单的器件,及扑救火灾的简易装水器皿,随着科技进步与火灾科学深入发展,及在灭火实践中不断发展,灭火器历经以下几个主要的发展阶段。
(1)1816年,英国船长、诺福克郡人曼比发明利用充有压缩空气装水圆桶来扑救火灾,这个带压缩空气装水圆桶就是世界上有文字记载的第一个正式与专用的灭火器,其标志着灭火器的诞生。
(1)灭火器配置场所:存在可燃的气体、液体与固体等物质,并需要配置灭火器的场所,可能是建筑物内的一个房间(某个办公室、会议室与网吧等),也可以是构筑物所占用的一个区域(可燃物堆场或油罐区等)。
(2)计算单元:灭火器配置的计算区域。配置场所计算单元一般可分为独立计算单元(指建筑物中的一个独立的灭火器配置场所,一个特殊的房间,如某一办公楼层中的电子计算机房)与组合计算单元(若干个相邻的且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均相同的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组合部分,如办公楼层中除电子计算机房外的所有的办公室房间)两种。
(2)按驱动灭火器的压力方式分为贮气瓶式、贮压式与化学反应式灭火器等。
(3)按灭火器移动方式分为手提式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背负式灭火器、投掷式灭火器与悬挂式灭火器等。
2)灭火器型号编码
我国灭火器的型号依据《消防产品型号编制方法》(CN11-82)编制,由类、组、特征代号,以及主要参数两部分组成(如图6.1所示)。其中类、组、特征代号用大写汉语拼音字母表示;主要参数代表灭火器的充装量,用阿拉伯字母表示,阿拉伯数字代表灭火剂重量或容积,一般单位为千克或升。
(2)灭火器配置设计图例
依据我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本章以下简称为“《灭规》”)规定,建筑灭火器在配置设计时,其图例如图6.2、图6.3与图6.4所示。
图6.2手提式、推车式灭火器图例
图6.3灭火剂图例
图6.4几种常见灭火器图例(图6.3/6.4可双排排列,减少一半高度)
6.1.3灭火器相关法规与技术标准
灭火器作为初起火灾常见的灭火工具,灭火器质量、可靠性与合理配置等影响到灭火功能发挥,因此,国家对灭火器的制造、质量、配置、验收、维护与报废等制定相应的法规与技术标准,为依法、科学与合理的配置与使用灭火器提供保障。
1)灭火器配置、验收、维护与报废技术标准
主要有《灭规》、《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建规》、《手提式灭火器检验规则》(GA90-94)与《1211灭火器报废规定》(GA402-2002)等;其中《灭规》是灭火器配置、维护与报废的主要技术标准,先后历经多次修订,《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是灭火器配置验收、检查与维护的主要技术标准。
2)灭火器、灭火剂的性能与可靠性技术标准
主要包括《干粉灭火剂第1部分、第2部分》(GB4066.1.2-2004)、《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GB19572-2004)《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第2部分与第3部分》(GB4351.1.2-2005,其中第3部分GB/T4351.3为推荐标准)、《推车式灭火器》(GB8109-2005)、《二氧化碳灭火剂》(GB4396-2005)、《水系灭火剂》(GB17835-2008)、《泡沫灭火剂》(GB15308-2006)、《二氟一氯一溴甲烷灭火剂》(GB4065-1983)、《灭火剂基本术语》(GA51-1993)、《简易式灭火器》(GA86-1994)与《灭火器箱》(GA139-1996)等。
3)有关消防与防火等方面的法规与行业技术标准
主要包括宏观性的消防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高规》、《装规》与《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建筑物防火法规与标准,以及《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与《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等行业防火规范。
6.1.4基本专业术语
(3)保护距离: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灭火器设置点到最不利点的直线行走距离。
(4)有效喷射时间:指将灭火器保持在最大开启状态下,自灭火剂从喷嘴喷出至灭火剂喷射结束时间(不包括驱动气体的喷射时间及化学泡沫灭火器的喷射距离在1.0m以内的喷射时间)。
(5)完全喷射:指灭火器喷射至其内部压力与外部环境压力相等时的喷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