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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燃气体 :黑
深绿
烷烃 烃类
烯烃 特种气体类
棕 桔黄
白 淡黄 深绿
精
淡黄 白
12
精
13
二、压力容器
(一)各种技术资料齐全
基本资料应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压力容器使用 证》;注册证件;定期检验报告;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 年检报告等有关技术资料。
(二) 本体外现检查
1. 压力容器的本体、接口部位,焊接接头等部件无裂纹、变 形,过热,泄漏等缺陷。
10. 作业现场气瓶同一地点
放置数量不应超过五瓶;若超过五瓶,
但不超过二十瓶时,应有防火防爆措施;
超过二十瓶以上时,必须设置二源自文库瓶库。
精
9
(八) 引用标准
国家质检局[2003]46号《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GB7144—1999《气瓶颜色标志》 GB9448—1999《焊接与切割安全》 GB2550—92《焊接及切割用橡胶软管 氧气
1.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
2.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3.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未超过二十年的,每五年 检验一次;超过二十年的,每二年检验一次。
4.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第五年检验一次。
精
3
(三)运输、储存和使用气瓶的单位应加强 对运输、储存和使用气瓶的安全管理:
1.有专人负责气瓶安全工作;
2.根据本规程和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安 全管理制度;
3.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4.定期对气瓶的运输(含装卸及驾驶)、 储存和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精
4
(四) 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2.必须配戴好瓶帽(有防护罩的除外), 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特种设备培训资料
(气瓶、锅炉、压力容器、空压机、压
力管道、起重机械和电梯)
精
1
工业气瓶
精
2
一、工业气瓶
(一) 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
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为1.0~30MPa (表压,下同)、公称容积为0.4~1000L、 盛装永久气体或液化气体的气瓶。
(二)各类气瓶的检验周期,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5.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
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垛高不宜超过
五层。
精
7
(六) 气瓶的产权单位应建立气瓶管理档案(档案资料应包 括:制造单位,气瓶编号,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气瓶 改装记录,充装使用记录,定期检验证与记录,气瓶判废通 知书及管理责任人等),并不得充装不属于自己产权的气瓶。 (七)气瓶使用单位必须对气瓶的入库与发放实行登记制度: (登记内容应包括:气瓶类别、编号、定检周期、外观检查, 入、出库时间和领用单位,管理责任人等)。 1. 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2. 外观无缺陷,无机械性损伤和严重腐蚀。 3. 表面漆色,字样和色环标记应符合规定。 4. 瓶帽、瓶阀、易熔合金塞,底脚圈及防振动圈等附件应 好。 5. 气瓶应储存于气瓶专用库内,库房应符合有关规定,库 房门口应有醒目的安全标志。
6.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城市的繁 华市区应避免白天运输;
7.严禁烟火。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运输工具上 应备有灭火器材;
8.运输气瓶的车、船不得在繁华市区、重要机关 附近停靠;车、船停靠时,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得同 时离开;
9.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不应长途运输。
精
6
(五)储存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 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 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 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4.空瓶与实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 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 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
3. 安全阀:安全阀铅封应完好,动作可靠,介质泄放点安全 合理。如安全阀与本体之间装设截止阀的,运行期间必须处 于正确工作位置,并加铅封。
3.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
4.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 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得同车(厢)运输;
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 学反应的物品,不得与气瓶一起运输;
精
5
5.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 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车厢高度,且不超过五层; 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精
8
6. 库房应远离热源,严禁明火,有防止阳光直射库内的措施; 库内应通风良好,保持干燥,不允许有通往室外的沟道等。
7. 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 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8.空、实瓶应分开放置,有明显的标记并保持间距1.5m以上。 且防倾倒措施可靠。
9. 盛装毒性气体或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以及产生毒 物的气瓶,应分库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护具或消防器材。 汇流排或管路及附件符合防火、防静电等要求。
p=19.6(200) 白色环一道 p=29.4(300) 白色环二道
氯
Cl2
深绿
液氯
白
空气
氮
N2
黑
空气
白
p=19.6(200)
白色环一道
p=29.4(300)
黑
氮
淡黄 白色环二道
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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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装上表未列介质的气瓶,其颜色标记按下表规定执 行。
充装介质
瓶色
字色
环色
剧毒类 氟氯烷类
白 铝白
可燃气体: 大红
2. 外表面无严重腐蚀现象。
3. 相邻管道或构件应无异常振动、声响,及振动引起的相互 磨擦等异常现象。
精
14
(三)安全附件
1. 泄压防爆装置,指示装置,自控报警装置、联锁装置等安 全附件齐全、有效。
2. 压力表:同一系统上的压力表读数应显示相同、指示灵敏、 刻度清晰、铅封完整、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橡胶软管》
GB2551—92《焊接及切割用橡胶软管 乙炔 橡胶软管》
精
10
序号 1
2 3 4 5 6
介质名称 氢 氧 氨
气瓶颜色标记表
(摘自GB7144—86气瓶颜色标记)
化学式
瓶色
字样
字色
H2
淡绿
氢
大红
O2
淡酞蓝
氧
黑
NH3
淡黄
液氨
黑
色环
p=19.6(200) 淡黄色环一道 p=29.4(300) 淡黄色环二道
深绿
烷烃 烃类
烯烃 特种气体类
棕 桔黄
白 淡黄 深绿
精
淡黄 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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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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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压力容器
(一)各种技术资料齐全
基本资料应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压力容器使用 证》;注册证件;定期检验报告;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 年检报告等有关技术资料。
(二) 本体外现检查
1. 压力容器的本体、接口部位,焊接接头等部件无裂纹、变 形,过热,泄漏等缺陷。
10. 作业现场气瓶同一地点
放置数量不应超过五瓶;若超过五瓶,
但不超过二十瓶时,应有防火防爆措施;
超过二十瓶以上时,必须设置二源自文库瓶库。
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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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引用标准
国家质检局[2003]46号《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GB7144—1999《气瓶颜色标志》 GB9448—1999《焊接与切割安全》 GB2550—92《焊接及切割用橡胶软管 氧气
1.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
2.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3.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未超过二十年的,每五年 检验一次;超过二十年的,每二年检验一次。
4.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第五年检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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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运输、储存和使用气瓶的单位应加强 对运输、储存和使用气瓶的安全管理:
1.有专人负责气瓶安全工作;
2.根据本规程和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安 全管理制度;
3.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4.定期对气瓶的运输(含装卸及驾驶)、 储存和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精
4
(四) 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2.必须配戴好瓶帽(有防护罩的除外), 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特种设备培训资料
(气瓶、锅炉、压力容器、空压机、压
力管道、起重机械和电梯)
精
1
工业气瓶
精
2
一、工业气瓶
(一) 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
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为1.0~30MPa (表压,下同)、公称容积为0.4~1000L、 盛装永久气体或液化气体的气瓶。
(二)各类气瓶的检验周期,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5.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
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垛高不宜超过
五层。
精
7
(六) 气瓶的产权单位应建立气瓶管理档案(档案资料应包 括:制造单位,气瓶编号,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气瓶 改装记录,充装使用记录,定期检验证与记录,气瓶判废通 知书及管理责任人等),并不得充装不属于自己产权的气瓶。 (七)气瓶使用单位必须对气瓶的入库与发放实行登记制度: (登记内容应包括:气瓶类别、编号、定检周期、外观检查, 入、出库时间和领用单位,管理责任人等)。 1. 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2. 外观无缺陷,无机械性损伤和严重腐蚀。 3. 表面漆色,字样和色环标记应符合规定。 4. 瓶帽、瓶阀、易熔合金塞,底脚圈及防振动圈等附件应 好。 5. 气瓶应储存于气瓶专用库内,库房应符合有关规定,库 房门口应有醒目的安全标志。
6.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城市的繁 华市区应避免白天运输;
7.严禁烟火。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运输工具上 应备有灭火器材;
8.运输气瓶的车、船不得在繁华市区、重要机关 附近停靠;车、船停靠时,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得同 时离开;
9.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不应长途运输。
精
6
(五)储存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 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 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 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4.空瓶与实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 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 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
3. 安全阀:安全阀铅封应完好,动作可靠,介质泄放点安全 合理。如安全阀与本体之间装设截止阀的,运行期间必须处 于正确工作位置,并加铅封。
3.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
4.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 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得同车(厢)运输;
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 学反应的物品,不得与气瓶一起运输;
精
5
5.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 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车厢高度,且不超过五层; 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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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库房应远离热源,严禁明火,有防止阳光直射库内的措施; 库内应通风良好,保持干燥,不允许有通往室外的沟道等。
7. 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 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8.空、实瓶应分开放置,有明显的标记并保持间距1.5m以上。 且防倾倒措施可靠。
9. 盛装毒性气体或相互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以及产生毒 物的气瓶,应分库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护具或消防器材。 汇流排或管路及附件符合防火、防静电等要求。
p=19.6(200) 白色环一道 p=29.4(300) 白色环二道
氯
Cl2
深绿
液氯
白
空气
氮
N2
黑
空气
白
p=19.6(200)
白色环一道
p=29.4(300)
黑
氮
淡黄 白色环二道
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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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装上表未列介质的气瓶,其颜色标记按下表规定执 行。
充装介质
瓶色
字色
环色
剧毒类 氟氯烷类
白 铝白
可燃气体: 大红
2. 外表面无严重腐蚀现象。
3. 相邻管道或构件应无异常振动、声响,及振动引起的相互 磨擦等异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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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附件
1. 泄压防爆装置,指示装置,自控报警装置、联锁装置等安 全附件齐全、有效。
2. 压力表:同一系统上的压力表读数应显示相同、指示灵敏、 刻度清晰、铅封完整、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橡胶软管》
GB2551—92《焊接及切割用橡胶软管 乙炔 橡胶软管》
精
10
序号 1
2 3 4 5 6
介质名称 氢 氧 氨
气瓶颜色标记表
(摘自GB7144—86气瓶颜色标记)
化学式
瓶色
字样
字色
H2
淡绿
氢
大红
O2
淡酞蓝
氧
黑
NH3
淡黄
液氨
黑
色环
p=19.6(200) 淡黄色环一道 p=29.4(300) 淡黄色环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