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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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文件
舒卫合[2009]32号
关于印发《舒城县新农合村级门诊统筹
补偿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新农合办公室,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确保我县新农合村级门诊统筹工作健康、稳定开展,根据《舒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实施办法(试行)》(舒政办[2008]1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舒城县新农合村级门诊统筹补偿管理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舒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二00九年九月十五日
舒城县新农合村级门诊统筹补偿管理规范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村级门诊统筹补偿工作的管理,保障新农合基金的安全运行,现就村级门诊统筹补偿管理工作作出如下规范要求:
一、舒城县新农合村级门诊统筹补偿审核规范
(一)村室门诊统筹结算补偿流程及审核规范
1、参合农民凭《就诊证》和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村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实行实时结算补偿,补偿时患者应提供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新农合村级门诊医疗专用票据、《就诊证》和《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等有关资料,补偿后须在《舒城县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登记表》(附件1)上签名和留下联系电话,并在就诊证上登记。
2、村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在结算补偿参合患者门诊费用时,其经办人员应首先核对《就诊证》和《身份证》(或户口簿),确系参合及人证相符后,填写《舒城县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登记表》(项目填写必须完整)和在《就诊证》上记录补偿信息,并及时、准确录入村级门诊统筹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新农合网络实时上传。经办人员要严格按照门诊统筹补偿范围、补偿比例、补偿次数给予核定(具体见《实施办法》)。严禁超范围、超比例、超次数补偿,以及冒名顶替。
3、村级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底将下列材料按顺序上报乡镇新农合办审核。
(1)村室门诊统筹报销封面(附件2);
(2)《舒城县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附件1);
(3)门诊医疗专用票据。
参合患者就诊的处方由村室负责保管,留存备查。
(二)乡镇新农合办对村室门诊统筹审核规范
乡镇新农合办受理各村室上报门诊统筹补偿材料后,要认真、严格审核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
1、《舒城县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各项目填写完整,费用补偿正确,各项合计准确,受益人签字真实有效,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完善。
2、参合人门诊医疗专用票据与《登记表》中门诊费用金额一致,补偿核算正确,汇总封面完善。
3、乡镇新农合办对上述审核有核增核减的,统计到《乡镇各村室门诊统筹汇总表》(附件3)中,并完善此表各项内容,附核增核减说明(报县新农合中心、送相关村室各一份)。乡镇新农合办完成审核后要及时将补偿资金拨付各村室。
4、乡镇新农合办对本乡镇上月村室门诊统筹审核完成后,填写本乡镇上月村室门诊统筹(村汇总)报销封面(附件4),完善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后,按下列材料顺序汇总,于每月5日前上报县新农合中心。
(1)村室门诊统筹(村汇总)报销封面(附件4);
(2)《乡镇各村室门诊统筹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附件3);
(3)村室门诊统筹报销封面(附件2);
(4)《舒城县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附件1)。
各村室门诊医疗专用票据暂定由乡镇新农合办负责保管,留存备查。
5、村级门诊统筹审核、监督工作主要由乡镇新农合办负责,乡镇新农合办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加强对村室的业务指导和督促工作,以确保门诊统筹工作健康发展。
二、舒城县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帐务处理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村级门诊统筹财务工作的管理,保障新农合基金的安全运行,现就村级门诊统筹帐务处理工作作出以下规范:
1、在日常与门诊统筹对象户结算报销款时,定点村卫生室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门诊统筹——
贷:现金(医疗收入)
2、下月初、定点村卫生室把上月本室门诊统筹报销材料完善后上报卫生院,卫生院经办人员整理、初审后及时上报新农合中心,经新农合中心审核后,凭审核意见书和基金拨付单把款项汇入卫生院帐户,卫生院同时开具收款收据并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门诊统筹——各村室
3、定点村卫生室到卫生院领款时开具收款凭证,并加盖由卫生室专(或兼)职出纳会计保管的村室财务专用章和卫生室长印,方予拨款。此时,卫生院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付款——门诊统筹——各村室
贷:现金(或银行借款)
同时,定点村卫生室凭收款凭证记帐联入本室现金收入帐。村室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现金(或银行借款)
贷:其他应收款—门诊统筹—
4、对于定点村卫生室遇到新农合中心核减金额时,应及时报单位负责人审批后,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门诊统筹核减——
贷:其他应收款—门诊统筹—
若遇到新农合中心核增金额时,应及时报单位负责人知晓后,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门诊统筹—
将核增金额与门诊统筹对象户兑付时,作如下账务处理:借:其他应付款—门诊统筹—
贷:现金(银行存款)
5、定点村卫生室各项收入对外开具(专)收款凭证时,必须加盖卫生室长印和由专(或兼)职出纳会计保管的财务专用章,方为有效。
主题词:新农合门诊统筹审核规范通知
抄报: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县卫生局、财政局、民生办,市卫生局、市新农合办,省合医办。
抄送:各乡镇人民政府
舒城县新农合管理中心2009年9月15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