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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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范本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范本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甲方: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租赁车辆信息出租方同意将以下车辆租赁给承租方使用:1.载重量:。

车牌号码:。

2.载重量:。

车牌号码:。

二、使用范围承租方仅限于将租赁车辆用于以下工地运载:1. 。

2. 。

3. 。

承租方仅具有调度权,行车安全和技术操作由出租方的司机负责。

三、车辆维护和损坏责任1.承租方负责对租赁车辆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

2.在退租时,如果租赁车辆设备有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至原状或进行赔偿。

在修复期间,租金仍照常收取。

3.如果由于出租方派驾驶员的不当行为导致车辆损坏,出租方应承担修复费用。

如果车辆损坏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使用租赁车辆,出租方不仅不收取无法使用期间的租金,还需要每天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元。

四、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起至止。

如果承租方需要继续使用或停用租赁车辆,应提前5天与出租方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或按期限将车辆调回。

五、租金支付租金为每月元,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每月结算一次。

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六、燃料费用燃料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1.出租方不得擅自调回租赁车辆,否则应向承租方支付租金的双倍作为赔偿。

2.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租金,否则每逾期一天,将加收一天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八、其他事项除上述条款外,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并另行制定附件。

九、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日期:日期:。

中山市《人防工程》记录手册

中山市《人防工程》记录手册

中山市人防工程维护和安全管理记录手册工程名称:建设单位(盖章):物业管理单位(盖章):广东省中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月目录一、中山市人防工程维护和安全管理制度 (2)二、工程概况 (3)2016年度三、人防工程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机构 (3)四、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和安全管理巡查记录表 (4)五、人防工程设施、设备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表 (4)六、人防工程年度综合检查记录 (5)七、人防工程维护费用列支凭证 (9)一、中山市人防工程维护和安全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及《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管好用好人民防空工程,发挥人防工程战备、社会和经济效益,结合中山实际情况规定如下:一、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要求(一)人防工程必须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使用单位不得改变人防工程的主体结构,不得擅自拆除人防工程设备设施或者危害人防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

(三)禁止在人防工程内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严禁在人防工程内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和腐蚀性等危险品。

二、人防工程日常维护保养要求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应按照《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05-2015)进行维护保养,维护保养的时间和内容记录成册,具体要求如下:(一)对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情况每个月综合巡查1次,对巡查结果进行记录,填写《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情况巡查记录表》。

(二)人防工程设施、设备每个月综合检查1次,每年至少1次除锈、油漆、更换、加注润滑油、黄油、调试,对损坏或影响战时、平时使用功能的零部件应及时更换,对检查和保养结果进行记录,填写《人防工程设施、设备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表》。

(三)、人防工程日常维护保养必须达到下列标准:1、工程结构完好。

2、工程内部整洁、无渗漏水。

空气和饮用水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3、防护密闭设备、设施性能良好。

4、风、水、电、暖、信息、消防等系统工作正常。

东阳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手册

东阳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手册

东阳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手册目录1、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须知 (2)2、人民防空工程监督检查制度 (4)3、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6)4、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定期检查制度 (7)5、人民防空工程维修保养档案制度 (8)6、人民防空工程维护工作自查报告制度 (9)7、人民防空工程维护责任移交和备案制度 (10)8、人民防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1)9、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细则 (12)10、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检查评定标准 (16)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须知人民防空工程是国防设施,保护人民防空工程是一切组织和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为保持其良好状态,战时能充分发挥作用,凡平时使用人民防空工程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照本须知进行使用和维护。

一、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已经修建或者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进行维护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二、人民防空工程隶属关系发生变动时,应当办理交接手续,工程档案资料等同时移交,并在移交完成后一个月内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同时,该工程的维护管理责任随之移交。

三、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按有关规定实行:(1)岗位责任制度;(2)定期检查制度;(3)消防管理制度;(4)维修保养档案制度;(5)维护工作自查报告制度;(6)维护责任移交和备案制度。

四、人民防空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进行维护保养,并应达到相应的标准。

五、平时使用人民防空工程须做好内部防护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其正常可靠,包括风、水、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已建成的各类人民防空工程,严禁擅自改造,防止降低抗力和密闭性能。

若因平时使用需要,对人民防空工程内部进行改造、装修的,须事先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批。

六、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侵占人民防空工程及设施;禁止向人民防空工程内部排泄废水、废气,倾倒废弃物,堵塞孔口或者修建与人民防空工程无关的其它建筑;禁止以任何形式阻塞通向人民防空工程口部的道路;禁止在人民防空工程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禁止擅自占用、改造和损坏人民防空工程设施;禁止在危及人民防空工程安全范围内采石、伐木、取土、爆破、打桩、埋设管道和修建地面工程设施。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备案—提交资料清单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备案—提交资料清单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备案提交资料清单——即办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一)《遂宁市人民防空工程开发利用备案表》;(二)《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盖鲜章);(三)申请人合法证明文件(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用于经营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四)与人防工程隶属单位签订的《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或与工程隶属单位签订的平时使用协议等能够证明申请人具备申请资格的资料(对原件进行审查,收复印件盖鲜章);(五)《遂宁市人防工程平时使用与维护管理责任书》(原件,一式两份);(六)人防工程平时维护管理和人防标识图片影像资料;(七)已到期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原件(若丢失,提交情况说明)。

遂宁市人民防空工程开发利用备案表遂宁市人防工程平时使用与维护管理责任书人防主管部门:(简称甲方)平时使用单位:(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加强人防工程的平时使用与维护管理,充分发挥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现就人防工程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人防工程)的平时使用与维护管理工作,双方签订如下责任书:一、工程概述1.人防工程名称:。

2.人防工程位置:。

3.人防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

4.人防工程使用面积:平方米。

5.人防工程平时用途:,使用期限:三年。

二、甲、乙双方责任1.人防工程是国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防工程体系的重要方面。

甲方负有监督检查人防工程的平时使用、维护管理和纠正乙方违法违规使用的责任。

乙方及受乙方委托的平时使用管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战时或遇重大紧急情况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政府决定,无偿将人防工程移交政府统一安排使用。

2.乙方使用人防工程期间负责该工程日常维护管理,落实维护管理经费。

人防工程使用登记制度

人防工程使用登记制度

人防工程使用登记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人防工程的使用管理,确保人防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应急处置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人防工程的管理和使用。

三、使用登记流程1. 人防工程使用登记由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流程如下:2. 填写登记表:使用单位负责人在使用前,必须填写人防工程使用登记表格,包括使用人员姓名、部门、联系方式、使用时间、使用事由等信息。

3. 提交材料:使用单位将填写好的登记表格交由管理单位审核签字。

4. 安排使用:管理单位审核通过后,安排使用人员到指定的人防工程进行使用,指导员将通过监控设备进行监控。

5. 使用结束:使用结束后,及时向管理单位报告,完成登记表格并交还管理单位。

四、使用登记管理1. 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防工程使用登记台账,进行定期检查、整理登记情况,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 使用单位应当认真填写登记表格,真实记录使用情况,妥善保管登记表格,以备查阅。

3. 使用单位必须按照管理单位的安排进行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活动,禁止私自改动设施或擅自安排他人进入。

五、违规处理1. 对于未按规定填写登记表格或私自改动设施的单位,管理单位将责令其整改,并给予警告处分。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如未经许可擅自进入人防工程、破坏设施等行为,管理单位有权终止其使用资格,并向有关部门报告,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管理单位负责解释和调整。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人防工程使用登记制度是人防工程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通过规范使用流程和管理措施,能够有效保障人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提高其应急处置效率,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各相关单位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做好人防工程的使用管理工作。

《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填写说明

《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填写说明

《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填写说明
一、编号:*防证***-********号。

指(设区市简称)防证〔(县(市、区)全名首字母大写)〕-(午度+当年发证顺序号)。

如:南京市雨花台区2017年第1个发放的《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编号为宁防证YHT-20170001号。

如使用管理单位发生变更,必须重新申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许可证》,编号为:“原编号”+(更)。

如南京市雨花台区2017年第1个发放的《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因使用管理单位发生变更,重新申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许可证》,编号为宁防证YHT-20170001号(更)。

二、工程名称:以人防工程现有名称为准,未命名时以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名称为准。

三、工程地址:以民政部门命名为准,未命名的以现有地址为准。

如:木术区木水街道(路)术米号术术单位(小区)。

凹’:建筑面积:以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面积为准。

未备案的以人防工程普查面积为准。

五、平时用途:以规划审批用途为准。

六、使用管理单位(个人):申请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许可单位(个人)。

七、有效期限:由使用管理单位(个人)申请,依许可决定确定。

其中,结合住宅小区、商住楼、公寓、宿舍等民用建
筑依法建设,适用《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物业管理范围的防空地下室有效期限不得超过3年,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使用和管理的人防工程有效期限不得超过20年。

使用管理单位发生变更重新申领的《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有效期限终止日期与原证相同。

八、发证机关: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许可机关,可为工程属地人防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九、印章:使用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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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填写说明

《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填写说明

《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填写说明
一、编号:*防证***-********号。

指(设区市简称)防证〔(县(市、区)全名首字母大写)〕-(午度+当年发证顺序号)。

如:南京市雨花台区2017年第1个发放的《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编号为宁防证YHT-20170001号。

如使用管理单位发生变更,必须重新申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许可证》,编号为:“原编号”+(更)。

如南京市雨花台区2017年第1个发放的《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因使用管理单位发生变更,重新申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许可证》,编号为宁防证YHT-20170001号(更)。

二、工程名称:以人防工程现有名称为准,未命名时以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名称为准。

三、工程地址:以民政部门命名为准,未命名的以现有地址为准。

如:木术区木水街道(路)术米号术术单位(小区)。

凹’:建筑面积:以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面积为准。

未备案的以人防工程普查面积为准。

五、平时用途:以规划审批用途为准。

六、使用管理单位(个人):申请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许可单位(个人)。

七、有效期限:由使用管理单位(个人)申请,依许可决定确定。

其中,结合住宅小区、商住楼、公寓、宿舍等民用建筑依法建设,适用《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物业管理范
围的防空地下室有效期限不得超过3年,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使用和管理的人防工程有效期限不得超过20年。

使用管理单位发生变更重新申领的《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有效期限终止日期与原证相同。

八、发证机关: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许可机关,可为工程属地人防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九、印章:使用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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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资料填写范例——人防工程基本概念

人防工程资料填写范例——人防工程基本概念

人防工程资料填写范例——人防工程基本概念人防工程:人防工程是人民防空工程的简称,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即防空地下室)。

一、人防工程分类1. 我国人防等级的划分有四种方式划分(1 )按抗力等级划分,可分为1 、2 、2b 、3 、4、4b 、5 、6 等8 个等级,工程可直接称为某级人防工程:(2 )按战时用途划分,可分为指挥通讯、人员掩蔽、医院、救护站、仓库、车库等;(3 )按平时用途可分为商场、游乐场、游馆、影剧院(会堂)等(4 )按防化等级可分为甲、乙、丙、丁4 个等级。

2. 人防工程按建筑形式分类划分人防工程分为明挖工程和暗挖工程,其中明挖工程分为单建据开式和附建式,暗挖工程分为地道式和坑道式。

二、基本术语1. 主体:工程中能满足战时防护及其主要功能要求的部分。

对主体有防毒要求的人防工程,其主体是指最里一道密闭门以内的部分。

对主体允许染毒的人防工程,其主体是指防护密闭门以内的部分。

2. 口部:工程主体与地表面或其他地下建筑的连接部分。

对主体有防毒要求的人防工程,其主体是指最里一道密闭门以外的部分。

对主体允许染毒的人防工程,其主体是指防护密闭门以外的部分。

如扩散室、防毒通道、密闭通道、洗消间(简易洗消间)、除尘室、滤毒室、通风竖井以及防护密闭门以外的通道。

3. 清洁区:工程中能抵御预定的爆炸动荷载作用,且满足防毒要求的区域。

对主体有防毒要求的人防工程,其主体(最里一道密闭门以内的部分)属清洁区。

4. 染毒区:工程中能抵御预定的爆炸动荷载作用,但允许染毒的区域。

对主体有防毒要求的人防工程,其防护密闭门(或防暴波活门)与最里一道密闭门之间的部分属染毒区。

对主体允许染毒的人防工程,防护密闭门(或防暴波活门)以内的部分属染毒区。

5. 防护单元:人防工程中,其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均能自成体系的使用空间。

使用人防工程申请书

使用人防工程申请书

人防工程使用申请书
登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经营(管理)范围是
因需要申请使用地址位于地下层,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的人防地下室。

使用用途为,为保证合法安全使用,我单位一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郑州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人防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法定应尽的义务,按使用用途规范使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申请
负责人:
单位(签章)
年月日
登封市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申请表
填报单位(章):
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时间:年月日。

亳州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登记申请书

亳州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登记申请书

编号:亳州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登记申请书工程名称隶属单位管理单位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须知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国家人防办2001年11月1日发行),接受人防工程管理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如有违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二、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本着“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认真做好使用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维修保养。

三、使用单位须向当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工程使用手续,经核准取得使用资格后,方可使用。

四、使用人防工程实行年检登记制。

凡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用途、中止使用、使用期满、改变装修等,均应及时向所辖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五、使用人防工程必须贯彻执行人防、防汛、消防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防汛、防火安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平时使用中的防汛、防火工作。

遇有紧急情况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

如因使用单位平时使用不当,造成人民防空工程结构及内部各类设备设施等经济损失,均由使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六、使用单位终止使用人民防空工程撤离时,应处理好善后事宜,清除垃圾杂物,及时报请人民防空工程主管部门检查验收。

人民防空工程隶属关系发生变更时须做好维护管理责任移交和备案。

七、因战争原因需要停止使用人民防空工程的,使用单位应按期及时搬迁。

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承诺书工程名称工程地址管理单位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申请使用期限及用途:自批准使用之日起,使用年,用途。

使用单位承诺本单位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

并按规定要求,建立工程维护管理制度、落实工程维护管理责任,维护保养好人防工程各种设备设施。

接受人民防空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当有紧急情况时,无条件服从国家统一安排。

使用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年月日隶属单位承诺本单位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

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填写说明

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填写说明

《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填写说明
一、编号:*防证***-********号。

指(设区市简称)防证〔(县(市、区)全名首字母大写)〕-(午度+当年发证顺序号)。

如:南京市雨花台区2017年第1个发放的《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编号为宁防证YHT-号。

如使用管理单位发生变更,必须重新申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许可证》,编号为:“原编号”+(更)。

如南京市雨花台区2017年第1个发放的《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因使用管理单位发生变更,重新申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许可证》,编号为宁防证YHT-号(更)。

二、工程名称:以人防工程现有名称为准,未命名时以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名称为准。

三、工程地址:以民政部门命名为准,未命名的以现有地址为准。

如:木术区木水街道(路)术米号术术单位(小区)。

凹’:建筑面积:以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面积为准。

未备案的以人防工程普查面积为准。

五、平时用途:以规划审批用途为准。

六、使用管理单位(个人):申请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许可单位(个人)。

七、有效期限:由使用管理单位(个人)申请,依许可决定确定。

其中,结合住宅小区、商住楼、公寓、宿舍等民用建筑依法建设,适用《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物业管理范
围的防空地下室有效期限不得超过3年,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使用和管理的人防工程有效期限不得超过20年。

使用管理单位发生变更重新申领的《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有效期限终止日期与原证相同。

八、发证机关: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许可机关,可为工程属地人防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九、印章:使用电子印章。

甘肃省《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管理办法

甘肃省《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管理办法

甘肃省《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和管理,巩固人防建设成果,促进人防战备建设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充分发挥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甘肃省《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甘人防办发[2009]1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对竣工验收合格的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实行许可证制度。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是我省平时使用人防工程的合法有效证明。

任何单位和个人平时使用人民防空工程,应当向工程所在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申请办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禁止无证使用人防工程。

第三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对人防工程的平时使用依法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使用和管理第四条《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由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统一印制,各市、县(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为3年。

第五条人防工程使用单位或个人平时应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悬挂在工程内明显处。

没有申请办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不得使用人防工程,对无证使用人防工程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处理。

第六条人防工程的平时开发使用坚持平战结合原则,使用单位或个人与人防工程隶属单位签订《人防工程租赁使用合同》后,到工程所在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

第七条使用单位或个人申请办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时,应向工程隶属单位所在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人民防空工程产权人、隶属单位出具的允许使用人防工程场地证明;(二)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申请表(附表1);(三)申请人合法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拟用于经营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及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还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四)人防工程概况及工程内设施、设备情况登记表(附表2);(五)依据平时使用用途,消防、卫生、治安(旅店业)等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六)与人防工程隶属单位签订的《人防工程租赁使用合同》(附表3);(七)与人防工程产权人、隶属单位签订的安全使用责任书;第八条人防工程所在地市、县(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根据使用单位或个人提交的备案材料,经审查合格后核发《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申请书范文》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申请书范文》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申请书范文》金华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手册目录1、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须知 (2)2、人民防空工程监督检查制度 (4)3、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岗位责任制度 (6)4、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定期检查制度 (7)5、人民防空工程维修保养档案制度 (8)6、人民防空工程维护工作自查报告制度 (9)7、人民防空工程维护责任移交和备案制度 (10)8、人民防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1)9、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细则 (12)10、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检查评定标准 (16)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须知人民防空工程是国防设施,保护人民防空工程是一切组织和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为保持其良好状态,战时能充分发挥作用,凡平时使用人民防空工程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照本须知进行使用和维护。

一、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已经修建或者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进行维护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二、人民防空工程隶属关系发生变动时,应当办理交接手续,工程档案资料等同时移交,并在移交完成后一个月内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同时,该工程的维护管理责任随之移交。

三、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按有关规定实行。

(1)岗位责任制度;(2)定期检查制度;(3)消防管理制度;(4)维修保养档案制度;(5)维护工作自查报告制度;(6)维护责任移交和备案制度。

四、人民防空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进行维护保养,并应达到相应的标准。

五、平时使用人民防空工程须做好内部防护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其正常可靠,包括风、水、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已建成的各类人民防空工程,严禁擅自改造,防止降低抗力和密闭性能。

若因平时使用需要,对人民防空工程内部进行改造、装修的,须事先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批。

六、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侵占人民防空工程及设施;禁止向人民防空工程内部排泄废水、废气,倾倒废弃物,堵塞孔口或者修建与人民防空工程无关的其它建筑;禁止以任何形式阻塞通向人民防空工程口部的道路;禁止在人民防空工程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禁止擅自占用、改造和损坏人民防空工程设施;禁止在危及人民防空工程安全范围内采石、伐木、取土、爆破、打桩、埋设管道和修建地面工程设施。

人防工程备案填表及填写说明完整

人防工程备案填表及填写说明完整

人防工程备案填表及填写说明(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实用优秀文档,欢迎下载)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填报资料注意事项: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根据《人防工程施工图备案通知单》进行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需根据《人防工程施工图备案通知单》所注战时用途单独进行备案,如一份《人防工程施工图备案通知单》所注有一种以上战时用途,需按不同用途分开进行备案。

备案资料内容:1、《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三份;2、《备案表》核查内容中的1、2、4、5、6项各一份。

(其中第2、5项需提供原件)3、如工程平时用途为汽车库,需提供一份A3或A4大小人防层平面图,图中标示车位。

4、如表内所填各单位、人员信息与开工注册时填报信息发生变化的,需提供对应变更资料。

(如进行多个工程备案,变更资料需同样准备多份)以上为一套完整的备案资料,如需进行多个工程(依照《通知单》或战时用途分开)备案,资料准备同上。

备案办理咨询:620641021、备案表除签名和日期外全部要求打印(A3双面)。

2、本表所列核查事项如提供复印件,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3、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由区、县民防局保存,一份由备案管理部门保存。

填写说明:1、表内红色字体为填写说明,填写时请删除。

2、表内蓝色字为填写示例,填写时请修改、补全。

3、表格填写后因应用环境、软件不同,表格格式或发生变化,请参照上方示意图片调整。

4、删除本页文字时请注意保持下面表格样式。

5、本页内容不需打印。

6、下表请A3格式双面打印。

总建筑面积参照《人防工程施工图备案通知单》填写(m2)工程类别注:1、本表除签名和日期外全部要求打印(A3双面)。

2、本表所列核查事项如提供复印件,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3、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由区、县民防局保存,一份由备案管理部门保存。

编号:北京市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名称XXXXXXXXXXX工程地址XXXXXXXXXXX建设单位XXXXXXXXXXX北京市民防局制市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携带身份证件(普通居民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所拥有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到户籍所在地或本市居住证所在地(大中专院校外地学生到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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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填
写说明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填写说明
一、编号:*防证***-********号。

指(设区市简称)防证〔(县(市、区)全名首字母大写)〕-(午度+当年发证顺序号)。

如:南京市雨花台区2017年第1个发放的《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编号为宁防证YHT-号。

如使用管理单位发生变更,必须重新申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许可证》,编号为:“原编号”+(更)。

如南京市雨花台区2017年第1个发放的《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因使用管理单位发生变更,重新申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许可证》,编号为宁防证YHT -号(更)。

二、工程名称:以人防工程现有名称为准,未命名时以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名称为准。

三、工程地址:以民政部门命名为准,未命名的以现有地址为准。

如:木术区木水街道(路)术米号术术单位(小区)。

凹’:建筑面积:以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面积为准。

未备案的以人防工程普查面积为准。

五、平时用途:以规划审批用途为准。

六、使用管理单位(个人):申请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许可单位(个人)。

七、有效期限:由使用管理单位(个人)申请,依许可决定确定。

其中,结合住宅小区、商住楼、公寓、宿舍等民用建筑依法建设,适用《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物业管理范围的防空地下室有效期限不得超过3年,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使用和管理的人防工程有效期限不得超过20年。

使用管理单位发生变更重新申领的《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有效期限终止日期与原证相同。

八、发证机关: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许可机关,可为工程属地人防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九、印章:使用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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