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识产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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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60分)
1、专利的审查程序。
一般来说,发明专利的审查过程如下:提出申请--受理通知--交申请费--初步审查--合格通知--申请日起18个月公开--提出实审请求,交实审费--实质审查(意见通知--意见陈述,可能有多次来回)--授权通知--交费--发证书.
以上是一个比较顺利的发明专利审查过程。如果在审查中发生各种变化,整个流程就会相应地发生变化.
当然,也可以在提出申请的同时,提交"提前公开请求书"和"实质审查请求书",同时交纳实审费,则大约在申请日后6个月左右公开,并进入实质审查流程.
2、发明和实用新型授权的实质条件。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为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即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3、外观设计授权的实质条件。
4、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内容。
5、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1,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经专利权人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
2.在申请日前已经生产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生产,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交通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交通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上使用有关专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