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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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与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个人独资与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个人独资与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两种不同的经济组织形式。

个人独资企业指的是由一个自然人独立投资、组织、经营的一种企业形式;合伙企业则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一种企业形式。

在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和特殊普通合伙企业都受到法律的规定和保护。

本文将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法律制度进行阐述。

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制度注册与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是不需要出资人之间签订协议的,只需个人提交相应材料、按照要求进行申请和注册,获得营业执照即可成立。

在注册时,个人需要填写企业名称、所在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经营与运营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与运营主要由个人独立承担。

个人需要遵守相关的法规、制度和合同,从事合法、合规的经营活动。

个人需缴纳税收、社会保险等各项费用。

责任与风险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风险均由个人独立承担。

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家庭内部关系的延伸,个人对企业负有无限责任,即用个人名下的所有财产承担企业的所有债务。

因此,经营风险比较大,个人需要谨慎经营。

税务办理个人独资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税务登记,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缴纳各类税款。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个人独资企业在税收政策方面存在许多优惠,对于刚刚开始创业的初创型企业家,是一种优良的选择。

合伙企业的法律制度注册与设立合伙企业需要出资人签订协议,按照规定缴纳出资款项,提交注册登记材料并取得营业执照后成立。

在协议上需要说明合伙人的具体出资额度、出资方式、股权份额等。

合伙人共同商议并签署合伙协议,确定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出资人须履行的义务、分配利润的办法、企业的组织机构以及解散与清算等事项。

税务办理合伙企业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税务登记,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缴纳各类税款。

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合伙企业在税收政策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

具体而言,合伙企业在涉税事项方面的税负相对较小,但管理复杂度高、制度衔接较为困难。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都属于我国公司制度的一种,具有自己的法律制度。

本章主要探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法律制度。

一、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在法律上由一个自然人独自投资、经营并承担经营风险的企业形式。

在中国,从1998年开始,我国对个人独资企业进行了法律制度上的明确规定,同时也对其经营条件和管理制度做出了相关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形式和登记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公司制企业,可以以个人自然人的名义自由设立,其经济利益归于其自然人投资者所有,但其法律责任则由该企业的经营者个人自行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向国家有关部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才能获得合法的经营权利。

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条件个人独资企业经营的条件非常简单,只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基本要求即可。

具体要求包括: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必须为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且在设立和经营过程中不得有违法经营行为和行为不良纪录,否则将受到行政和 jud情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的管理制度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者享有企业所有的经济利益,但同时也必须承担与经营风险相伴随的法律责任,包括经济上的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等等。

同时,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者也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做到诚信经营、规范管理。

二、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指在法律上由两个或以上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组成,共同投资并合作经营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

在中国现行的企业制度中,合伙企业属于非公司制企业,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设立和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的法律形式和分类合伙企业根据其法律形式的不同,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合伙事业合伙(简称“合伙”),一种是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特普合伙”)。

其中,合伙企业是指在合伙协议中约定所有合伙人共享合伙企业所获利益,并承担合伙企业债务风险的一种经济形式。

而特普合伙企业,则是指在普通合伙协议中,对某一合伙人的全部或部分责任可以与其他合伙人约定不同的赔偿方法。

高教社2023经济法(第四版)教学课件项目三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高教社2023经济法(第四版)教学课件项目三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三、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
1.有约定的,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四、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
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 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三、民事赔偿责任的优先执行
投资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或者被判处 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任务二 普通合伙企业
2-1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
一、合伙企业及其分类
①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包括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 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②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 种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五、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
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
任务二 普通合伙企业
2-4 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一、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效力
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在其授权的范围内 实施法律行为。为此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②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 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如果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注明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投资人应当以其家 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投资人的持续清偿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 然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讲义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讲义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作企业法律制度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一、概念个人独资企业: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置, 由一种自然人投资, 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旳经营实体。

特性:1.由一种自然人投资2.无限责任3、内部机构设置简朴, 经营管理方式灵活4.非法人企业投资人甲于2023年1月1日投资设置A个人独资企业, 2023年4月1日A企业与B银行签订10万元旳借款协议。

问: 1.签订借款协议步, 应以谁旳名义?2.银行贷款到期后, 若以A企业旳所有财产仍不能偿还, 则投资人甲承担什么责任?1、签订借款协议步, 应以A企业旳名义。

个人独资企业——独立旳民事主体——可以自己旳名义从事民事活动2.银行贷款到期后, 若以A企业旳所有财产仍不能偿还, 则投资人甲应以其个人旳其他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旳能力。

二、个人独资企业旳设置条件1.投资人①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②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旳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同胞设置旳企业为外资企业③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④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置个人独资企业2.企业名称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企业”字样3.出资方式①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or其他财产权利——不能以“劳务”出资②个人财产或家庭共有财产4.固定旳生产经营场所、必要旳从业人员判断: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旳能力。

判断: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 其财产局限性以清偿债务旳, 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旳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仍局限性清偿旳, 投资人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置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旳, 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仅由出资人一人承担无限责任,普通合伙 企业则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企 业的合伙人则只承担有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
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
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概念比较: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
1.投资人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的人数仅为一人,合伙企业为二人以 上。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而合伙企业 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2.财产归属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出资人一人所有,合伙企业的财 产由全体合伙人共有。 3.责任承担有所不同
规定投资人需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虽然“无限责任”并不意味着“风险无限”,投资人必 个人独资企业的基本特点 需的生活用品、社会保险金、失业救济金等是不能用于 清偿债务的,但是“无限责任”使投资人的其他资产始 终处于一种风险状态下。因此,投资人会选择有限责任 而非无限责任,使得投资者规避个人独资企业这种形式, 通常会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
第九条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 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 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 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 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 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 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 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十二条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 十五日内,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 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 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 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什么是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自然人个人投资设立的企业,不受自然人与企业法人的分别制约。

在中国,个人独资企业属于民营企业,根据《公司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在创建和运营时需要遵循特定的法律制度。

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制度1.设立登记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进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在申请注册时,必须提供居民身份证、住所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r同时必须选择企业的名称,经核准后即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缴纳登记费用并领取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个人独资企业还需要进行税务登记,向税务机关注册并取得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完成后,个人独资企业将有资格进行合法的经营活动,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3.劳动合同个人独资企业也需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法律文件,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可以有效防范劳动纠纷,保障员工的权益。

4.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是个人独资企业的重要财产,需要加强保护。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通过申请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来保护其技术和品牌,在商业活动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5.股东关系个人独资企业只有一个股东,而股东与企业法人是不同的概念,因此在股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上需要特别注意。

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者有权决定企业的经营方向和决策,但不同意同一人的股东并不会影响企业运营。

6.财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需要进行财务管理,即编制和保留财务账目。

财务账目是个人独资企业向外界展示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数据,也是企业进行税务申报的必需品,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仔细保管。

7.税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按照税务法规规定,及时、准确地纳税。

包括增值税、所得税和其他税费等各项税种。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合法、准确、及时地开具和接收发票,按照规定进行税务申报和缴纳税款。

结论个人独资企业是我国民营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法律法规保护,运营起来也较为简单。

然而,由于管理员和股东是同一个人,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隐患,需要特别注意。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个人独资企业法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个人独资企业法

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个人独资企业法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个人独资企业法(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1、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解释】投资人甲于2007年1月1日投资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2007年4月1日A企业与B银行签订10万元的借款合同。

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应当以A企业的名义,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银行贷款到期后,如果以A 企业的全部财产仍不能偿还时,则投资人甲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解释】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个人独资企业承担,但个人独资企业自己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因此当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当承担无限责任。

【相关链接】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例题】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2007年)A、个人独资企业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C、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D、个人独资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答案】A(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对投资人的限制(1)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

(2)投资人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同胞设立的企业为外资企业)。

(3)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对企业名称的限制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能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3、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方式(重点)(1)投资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
▪ C 未经万某同意向某电视台支付广告费8万元;
▪ D 未经万某同意聘用其妻为企业销售主管。
▪ 3、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 务的人员权利的限制:
▪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 (2)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 (3)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 人;(4)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 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5)擅自以企业财产提 供担保(6)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 竞争的业务
▪ 2、狭义的个人独资企业法是指1999年8月30日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该法共6 章48条。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优缺点 ▪ 1、优点:设立容易,效率高等。 ▪ 2、缺点:风险大,经营规模受到限制。 ▪ (四)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异同 ▪ 1、相同点 ▪ 2、区别
▪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何 种责任?(2000年试卷三第7题)
▪ A.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 B.以企业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 C.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 D.以其个人财产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二)个人独资企业法
▪ 1、广义的个人独资企业法,是指国家关于个人 独资企业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 (7)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 进行交易……….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 ▪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 一时,应当解散: ▪ (1)投资人决定解散; ▪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
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2)从财产来看。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 资者一人所有,投资者对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享 有完全的所有权。

个人独资

个人独资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1、个人独自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 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负责企业的事物管理。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 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委托人或者聘用 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 的权利范围。 2、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五、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 一时,应当解散: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 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
1、清算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可以由投资人自 行清算,也可以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 人进行清算。 2、程序: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 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 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 债权。 3、清偿顺序:(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 用;(2)所欠税款;(3)其他债务。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工商管理
1、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 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的15 日内依法向登 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2、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机 关提交下列文件:(1)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 申请书;(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 其他文件。 3、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 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概念
1、广义的个人独资企业法,是指国家关于个人 独资企业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2、狭义的个人独资企业法是指1999年8月30日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该法共6 章48条。

注会经济法·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注会经济法·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1.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P33)【解释】投资人甲投资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A企业与B银行签订10万元的借款合同。

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应当以A企业的名义,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银行贷款到期后,如果以A企业的全部财产仍不能偿还时,则投资人甲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P35) 【解释】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个人独资企业承担,但个人独资企业自己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当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当承担无限责任。

第二节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一、普通合伙企业5.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P48)(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2)经营管理人员属于“非合伙人”,无需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

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P48)(1)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007年综合题)(2)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解释】善意第三人基于《物权法》中的“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合伙企业的损失只能向合伙人进行追索,而不能向善意第三人追索。

(3)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第三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与权利义务
【案例】 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聘用甲管理企业事务,在个人独资企业经营
中,甲有权决定将该企业的商标有偿转让给他人使用。( )
第四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
(1)投资人 决定解散
(2)投资人 死亡或者被宣 告死亡,无继 承人或者继承 人决定放弃继
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 业法律制度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
一、个人独资企业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个人独资企 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 人投资,财产为投资者个人所有,投 资者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 责任的经营实体。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1.投资者为一个自然人,并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2.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企业的财产为投资者个人所有,企业内部机构 设置简单,经营方式灵活 4.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案例】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 属于设立个人独资
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A.投资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B.有符合规定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 C.有企业章程 D.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第三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与权利义务
一、个人独资 企业的管理方 式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案例】 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
规定的是( )。 A.投资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 B.投资人只能以个人财产出资 C.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D.企业可以不设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案例】 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 B.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C.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D.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及程序
重点条款解读
明;④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2)工商登记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对符
合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规定条 件的不予登记,并予书面答复和说明理由。营业执照的签发 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
经济法基础
导学 引思
中职学校毕业后,小李想独立开一 家运动用品批发企业,而且他想从一 开始就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企业名称。 目前他对设立什么性质的企业还很模 糊,试着帮他出出主意。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及程序
重点条款解读
1.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投资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籍,既不包括外国的自然人,也不包括港澳台同胞。公务 员、军人、警察等国家公职人员不得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 “公司”“有限”“有限责任”的字样,一般可称作厂、店、 中心、工作室、营销部等
一、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与程序
练一练
相关企业业务对应的审批机关
企业业务
审批机关
食品生产企业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鞭炮生产企业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游泳馆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
网吧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权利与责任及事务管理
重点条款解读
一、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与程序
议一议
通过上述法律知识,我们可以看到设立个人 独资企业需要具备一些法律规定的条件。如果小 李决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作为自己事业的起点, 那么,他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一、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与程序
答案与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A.仍应承担责任 B.不再承担责任 C.仍应承担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 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D.自注销登记之日起不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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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 9、2002年7月,王强个人投资兴办了夏娃服装厂。由 于服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2005年5月,王强决定解散该服 装厂投资于其他行业。其后王强实施了以下行为,其中哪一 项是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的?( )
①该加工厂为个人独资企业 ②该加工厂实为合伙企业 ③王某应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④王某应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A.②④ B.①④ C.①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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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 5、兴达私营独资企业,因欠债被诉诸法院,后被判令 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兴达仍未还债。经债 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对其予以强制执行。经查,该企业无偿 还能力。在下列后续措施中何种是正确的?
务5万元;欠乙未到期债务2万元。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哪些债务以企业
的财产得到足额清偿( )。
•A.所欠职工工资1万元 B.所欠社会保险费用0.5万元 C.所欠甲公司到期债务5万元
•D.所欠乙未到期债务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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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3.清算期间对投资人的要求 • 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 济活动,在按前述财产清偿顺序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 移、隐匿财产。
资企业终止。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缴回营业
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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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何种责任? A.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B.以企业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C.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D.以其个人财产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第三章第二节讲义1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第三章第二节讲义1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第三章第二节讲义1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考题·多选题】根据新颁布的《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权利义务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2007年考题)A.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B.合伙人可以查阅企业会计账簿C.合伙人可以自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D.执行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企业经营状况[答疑编号3257030306]『正确答案』A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得自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注意,此处是法定的限制,因此选项C的说法是错误的;执行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企业经营状况,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考题·多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8年考题)A.合伙人为法人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B.合伙人可以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事务C.合伙人不得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D.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答疑编号3257030307]『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根据规定,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因此选项A正确;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因此选项C正确;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因此选项D正确。

【考题·判断题】甲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需要购买一批生产用原材料,甲正好有同样一批原材料想要出售,甲在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该笔交易。

()(2011年考题)[答疑编号3257030308]『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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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责任追究的法律规定) (二)管理人员对投资人的法律责任 (三)有关国家机关的违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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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内容总结
个人独资企业属于市场领域中独立的民事主 体,但不具有法人资格。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属于投资人所有,企业无 论采取何种经营管理模式,企业之债应当由 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
无限责任强调的是债务人对其债务承担持续 清偿责任。
3、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所有权与 经营权合二为一)
4、非法人企业(企业属性) ☆☆特别提示:个人独资企业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个人独资企业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 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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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人
2.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 “有限责任”字样,现实中也没有冠名“公 司”的)
3.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无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的规定)
4.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 件
5.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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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 (一)提出申请
投资人签署的申请书 投资人身份证明 企业住所证明和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
件 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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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1. 一个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 2.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
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人;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干部;警官、法官、检察 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公司法规定禁止的董事、经 理)
3. 投资人为企业所有权人 4. 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以家庭共有财
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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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一)管理的方式
1、自行管理
2、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
书面合同
受托人或被聘用人应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被聘用人职权的限制,不 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之间的内部约定不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
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 任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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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
1、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投资主体单一性,投资人 与企业是不同的法律主体)
2、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无限责任与投 资风险)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市场主体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多种经济成份并存 的表现。
组织行为:企业形态,主体表现形式不同。 规制对象:企业行为必须置于法律规范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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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重点内容
1、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2、投资主体对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 3、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4、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5、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清算 6、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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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一、企业的概念 企业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从
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 企业的四个特征:组织性;营利性;独立核算性;
法律许可性。
企业主体责任形式:无限责任;有限责任;无限 有限两合.
投资主体承担责任形式:独立责任;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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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独资企业概念
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突出保护善意第三人交易 安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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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清算
一、解散 个人独资企业终止活动使其民事主体资
格消灭的行为 投资人决定解散 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
人放弃继承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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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清算
1.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2.财产清偿顺序: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其他债务
3.清算期间对投资人的要求(对应债权人行使撤销权) 4.投资人对企业债务负持续偿债责任(无限责任) 5.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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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法律责任
(一)投资人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应当重视违反营业执照使用管理的表现形式及
投资主体企业管理个人意志自由与经营风险 承担必须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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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内容复习重点
1、投资主体资格的法定限制与企业责 任形式
2、企业委托管理形式与保护善意第三 人交易安全性原则
3、企业解散、清算的法律规定与投资 主体无限责任承担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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