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干部选拔任命管理办法
公司干部任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和监督。
第三条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当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实际工作能力、群众公认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干部选拔任用第四条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确定选拔任用计划;(二)发布选拔任用公告;(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四)进行笔试、面试、考核;(五)确定考察对象;(六)组织考察;(七)提出任用建议;(八)召开干部会议研究决定;(九)进行任前公示;(十)办理任职手续。
第五条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当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章干部任用第六条公司干部任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勤政为民;(三)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四)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得到广大员工的认可。
第七条公司干部任用方式:(一)直接任命;(二)民主推荐;(三)公开选拔。
第八条公司干部任用期限一般为三年,可连任。
第四章干部考核第九条公司干部考核应当定期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第十条公司干部考核采取以下方式:(一)年度考核;(二)任期考核;(三)专项考核。
第十一条公司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五章干部监督第十二条公司干部应当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第十三条公司干部监督采取以下方式:(一)组织监督;(二)群众监督;(三)审计监督;(四)法律监督。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干部,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模版(三篇)

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优化公司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规范公司干部的选拔任用程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
第三条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必须坚持党的干部方针政策,以德才兼备的人选为标准,党组织和党委统一领导、民主集中制原则下,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干部选拔任用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的素质能力、岗位要求等进行科学评估,确保选人用人公正。
第五条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应当充分发挥各级干部选拔委员会在干部选拔中的作用,聚焦选人用人质量,建立高效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第六条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应本着量才而重用、优胜而任用的原则,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七条本制度的主要任务是准确定位和发挥干部的职务职责,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要求,并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南。
第二章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第八条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应符合以下步骤:(一)岗位设定和需求分析:根据公司工作需要,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并进行岗位需求分析。
(二)对象确定:根据岗位需要,确定候选人的篮子,明确对象范围。
(三)人才调查:对候选人进行调查,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品德、工作经历、能力素质等情况。
(四)考察评价: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察评价,包括能力测试、面试、组织考察等。
(五)综合研究决定:根据考察评价结果,进行综合研究,形成选拔任用决定。
(六)组织公示:将干部选拔任用决定通过公司内部渠道进行公示,接受干部和员工的监督。
(七)任命文件签发:公司组织部门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决定,签发干部任命文件。
第九条干部选拔任用的步骤要求简化、程序要求规范,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进行规范记录和保存,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章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第十一条干部选拔任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德才兼备原则:充分考虑候选人的政治思想品德和工作能力,确保德才兼备。
2023年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范本

2023年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范本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执行力,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是指公司通过科学的选拔程序,根据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绩,进行评价和选拔,并对干部进行合理任用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
第四条鼓励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持选拔质量和公信力原则。
第五条公司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通过选拔程序,确定干部的选拔任用。
第六条公司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和维护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干部选拔条件和标准第七条公司干部选拔任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对候选人的考察评价要全面、客观、公正。
第八条公司干部选拔应本着适岗原则和公开竞争的原则,坚持选人适岗、以岗为基础、按需选才。
第九条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和标准包括:(一)政治素质要良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业务素质要突出,熟悉所负责业务的知识、技能和方法,有较强的决策能力和执行力。
(三)组织领导素质要优秀,具备团队合作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有效地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四)综合素质要过硬,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高尚的职业操守,勇于担当、善于创新。
第三章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第十条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包括:(一)需求申请: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干部需求申请。
(二)候选人推荐:人力资源部门按照需求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员工进行候选人推荐。
(三)综合评估: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估,包括履历审查、考察调查、能力测评等。
(四)公示公示: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公示,接受意见和建议。
(五)决策任命:公司领导根据综合评估报告,经过讨论决策,确定干部任用。
(六)任命通知:人力资源部门通知被任命的干部,并签订任用合同。
第四章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和评估第十一条公司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选拔任用的公开、公平。
公司干部选拔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
第三条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3. 竞争、择优原则;4. 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原则。
第二章选拔范围和条件第四条选拔范围:1.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2. 公司下属单位负责人;3. 公司重要岗位工作人员。
第五条选拔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3. 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知识;4. 工作表现优秀,业绩突出;5. 年龄、学历、职称等符合岗位要求;6.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三章选拔程序第六条提名推荐:1. 个人自荐;2. 下级单位推荐;3. 上级领导推荐;4. 党组织推荐。
第七条审核考察:1. 组织人事部门对提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2. 对符合条件的提名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3. 考察组向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反馈考察情况。
第八条公示:1.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应及时调查核实。
第九条任命:1. 公司党委(董事会)根据考察结果和公示情况,研究决定干部任命;2. 任命后,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干部任职手续。
第四章任职与考核第十条干部任职后,应按照岗位要求,履行职责,发挥领导作用。
第十一条干部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1. 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2. 任期考核:每三年进行一次,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以及任职期间的工作实绩。
第五章培训与交流第十二条公司应加强对干部的培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领导能力。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干部交流制度,促进干部在不同岗位、不同单位之间交流任职。
集团公司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

集团公司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改进和规范集团公司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选人用人机制,使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逐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为集团公司战略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领导人员为集团公司管理权限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分为下列五类:(一)集团公司副总师级领导人员;(二)总部各部门正、副部长,各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三)依据《企业法》注册的子企业。
企业厂长(总经理、院长)、副厂长(副总经理、副院长)、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企业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四)依据《公司法》注册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企业董事会成员(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监事(监事会主席、股东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关键岗位负责人),包括控股子公司依据《章程》由集团公司派员出任的高管人员;党委会委员(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五)合资企业根据公司《章程》,由集团公司委任或推荐的董事(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关键岗位负责人);集团公司党委任命的党委(总支)书记。
第三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必须遵循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与依法办事相结合;(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实行分层分类管理;(三)市场认可与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相结合,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四)组织选拔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第四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选拔方式主要有组织选拔、竞争上岗、市场选聘等,实行聘任制;企业党委会、工会委员会实行选举制,依据有关章程规定按期改选。
第五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任职条件和资格第六条担任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勤勉敬业,团结协作。
公司管理层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层选拔任用管理制度目录•一、总则•二、选拔任用机制•三、选拔任用程序•四、选拔任用标准•五、选拔任用考核•六、选拔任用结果公示和反馈•七、选拔任用违纪处理•八、其他事项一、总则1.为了提高公司管理层的素养和本领,推动企业连续发展,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招聘、选拔、任用管理层人员。
3.本制度旨在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承袭能者上,公开竞争的原则。
二、选拔任用机制1.选拔任用机制分为内部选拔和外部引进两种方式,旨在充分发挥内部员工的潜力和引入外部优秀人才。
2.内部选拔重要适用于公司中已有员工,内部员工通过选拔流程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竞聘管理层职位。
3.外部引进重要适用于公司需要外部专业知识和经验的情况,公司将通过公开招聘、社会渠道等方式进行。
三、选拔任用程序1.确定选拔任用岗位及职责,并订立认真的任职要求和本领模型。
2.拟定选拔任用计划,包含时间布置、责任分工等。
3.公示选拔任用岗位,向内部员工和外部人士发布岗位职责、任职要求等信息。
4.内部员工需填写申请表,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过、本领评估等。
5.外部人士需按要求提交简历、个人叙述、介绍信等相关料子。
6.进行预先筛选,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初步评审并确定参加面试者名单。
7.面试环节,包含个人面试、小组讨论、案例分析等,确保全面评估申请者的本领和素养。
8.进行背景调查,确保申请者的信息真实可靠。
9.依据面试结果和背景调查,综合评定各申请者,并确定最终录用人选。
四、选拔任用标准1.必备条件:申请者必需具备相关岗位的基本条件,包含学历、工作经验、专业知识等。
2.竞争力:申请者需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本领和技能,表现出出色的综合素养。
3.潜力及发展空间:申请者需具备适应企业发展的潜力,并表现出较大的发展空间。
4.综合考量:将综合评估申请者的面试表现、背景调查结果等各方面的情况,作出综合推断。
五、选拔任用考核1.经过选拔任用的人员将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期间对其进行综合考核。
企业干部任命管理制度

企业干部任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干部任命工作,激励干部队伍积极性,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干部的选拔、任命、考核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公司干部任命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搞官僚主义,不得搞特权。
第二章干部选拔第四条公司干部选拔应根据岗位需求,德才兼备,以能力为重点,综合素质评价为基础。
第五条公司干部选拔应遵循公正透明原则,不得任人唯亲,不得搞关系户。
第六条公司干部选拔应采取多元化的评审方式,包括面试、考核、考察等。
第三章干部任命第七条公司干部任命应根据干部选拔结果,以及公司发展需要进行。
第八条公司干部任命应按程序进行,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九条公司干部任命应公示,并向公司全体员工说明。
第四章干部考核第十条公司干部应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公司干部考核应注重对象化、可量化的指标,不得搞主观评价。
第十二条公司干部考核结果应作为干部任命的参考依据。
第五章干部培训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公司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干部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公司应根据干部的需求,组织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培训。
第十五条公司干部培训应注重实效性,培训内容应与干部工作实际紧密结合。
第六章干部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干部管理制度,明确干部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公司应定期对干部进行考核,对干部进行激励和惩罚。
第十八条公司应重视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和凝聚力。
第七章监督与问责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监督和问责机制,对干部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二十条公司应加强对干部工作的问责,对失职失责的干部进行问责处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干部责任清单,明确干部责任,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公司干部任命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领导层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领导层选拔任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领导层选拔任用的程序和原则,提高领导层选拔任用的公正性、透亮度和科学性,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领导层职位的选拔和任用。
第三条领导层包含但不限于:公司董事、总经理、部门经理等。
第二章选拔任用程序第四条领导层的选拔任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制度进行。
第五条领导层的选拔任用应当具有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的原则,确保选拔任用过程的公开透亮。
第六条领导层的选拔任用一般分为以下程序:1.介绍阶段:由介绍人将候选人介绍给人力资源部,并供应相关背景资料和介绍理由。
2.履历筛选阶段:人力资源部对候选人进行初步履历筛选,选择符合要求的候选人进入下一阶段。
3.面试评估阶段:对通过初步筛选的候选人进行面试和本领评估,评估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专业知识、素养本领、团队合作本领等。
4.综合评估阶段:依据面试评估结果,综合考虑候选人的综合素养,确定最终候选人名单。
5.审批决策阶段:拟任用候选人名单经公司领导班子讨论并提出看法,最终经董事会审批决策。
第七条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应当确保选拔任用的程序和结果公正、公平、公开,遵从以下原则:1.选拔任用应当以本领为核心,兼顾综合素养、工作经验和业绩等因素。
2.选拔任用应当重视科学性,采用科学、先进、合理的方法和评估工具。
3.选拔任用应当突出领导层岗位的特点和职责,挖掘候选人的潜能和领导潜质。
4.选拔任用应当依照岗位需求和公司发展战略,进行合理的人员布置。
5.选拔任用应当兼顾内部选拔和外部引进,既敬重和激励现有员工,又重视引进和培养新鲜血液。
第八条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应当保护候选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处理候选人的个人信息,确保任用决策的客观性和正确性。
第三章选拔任用原则第九条选拔任用应当坚持以下原则:1.公平原则:确保选拔任用过程公平,不偏袒任何候选人;2.奖罚分明原则:对候选人的业绩和贡献实行奖罚制度,并将之作为选拔任用的紧要依据;3.公示原则:选拔任用流程和结果应当及时公示,接受员工和社会的监督;4.激励原则:重视激励和培养优秀人才,激发员工的乐观性和创造性;5.敬重多元原则:敬重不同背景、不同性别的候选人,提倡多元化领导层建设;6.本领优先原则:选拔人才应当以其本领和潜力为重要参考。
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工作,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XX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坚持中层管理人员公开选拔与内部任命的方式相结合。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主要适用于选拔任用XX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部长(副部长/部长助理)、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三、选拔对象基本要求选拔对象要求必须是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具有优秀的专业技能知识,积极参与团队建设,为团队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足以成为团队的榜样和楷模。
原则上优先从公司班组“两长五大员”中产生。
四、选拔任用流程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应当经过下列程序:1、提出需求,确定选拔任用方式,其中主要包括组织直接考察任命、公开选拔任用两种方式。
2、如果为组织直接考察任命的方式,则按照下述流程:2.1 组织谈话2.2 任前公示2.3 公式合格则办理任职手续,不合格者组织谈话并取消任命3、如果采用公开选拔任用方式,则按照下述流程:3.1 制定公开选拔任用方案3.2 公布职位(在公司内部发布公告)。
3.3报名与资格审查。
3.4考试(笔试、面试)3.5民主测评3.6组织考察3.7党总支讨论决定3.8组织谈话3.9任前公示3.10 公式合格则办理任职手续,不合格者组织谈话并取消任命备注:笔试、面试与民主测评的操作顺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具体实施细则(一)制定方案、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1、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及党总支联席会讨论,提出需要选拔任用的岗位和职数,并确定选拔任用方式。
2、如果为组织直接考察任命的方式,党总支直接按照直接考察任命的流程办理。
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XXXX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
包括:(一)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师(中层管理人员);(二)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三)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四)各部门(单位)主管级管理人员(基层管理人员)。
第三条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四)优胜劣汰、能上能下原则;(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六)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原则;(七)权利与责任义务统一、激励与监督约束并重原则。
第四条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筑牢企业发展基础。
第五条选拔任用干部,要与优化公司各层级干部队伍结构相结合,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使用后备干部,注重用好各年龄段干部,注重基层导向,促进领导班子年龄梯次合理、专业经历互补、能力特长匹配、性格气质相容。
第六条选拔任用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严守工作纪律,自觉做到“凡提四必”、“三个不上会”、“五个不准”。
“凡提四必”即:讨论决定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
“三个不上会”即:讨论决定时,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
“五个不准”即:不准任人唯亲,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任用干部,不准泄露讨论决定情况。
公司干部任命管理制度

公司干部任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干部任命管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提高公司治理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一、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干部任命具有最终决定权,负责审批公司高层领导任免。
二、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干部任命工作,对干部选拔、薪酬管理及其绩效考核进行全面监督。
三、公司领导团队:承担对下属干部任免和考核的直接责任。
第三章干部选拔一、选拔方法:干部选拔应当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察等方式进行选拔,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非正常选拔行为。
二、选拔程序:在干部选拔过程中,应当尊重干部的知识、能力、品德和业绩,实行多方意见协商,确保选拔程序公平公正。
三、选拔条件:干部应当具备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等素质,同时应当具备相关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选拔结果:根据选拔结果综合考虑干部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最终的干部选拔结果。
第四章干部任免一、任免程序:对于公司干部的任免,应当由公司领导团队准备提名并提交董事会审批,并报经人事部门备案。
二、任免条件:任免干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确保干部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能力。
三、任免权限:公司领导团队对于部门下属干部的任免应当实行区级内部管理,并报经总部相关部门备案。
四、任免程序: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干部任免程序,确保干部的选拔和任免工作得到充分的程序保障。
第五章干部考核一、考核内容:干部考核应当综合考虑干部的领导才能、业绩成果、廉政建设、团队协作等方面的表现,形成考核结论。
二、考核方法:采取360度评价、考核记录、考核面谈等方式进行干部考核,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三、考核结果:对于优秀的干部,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对于表现不佳的干部,应当及时进行培训或调整岗位。
四、考核程序: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干部考核程序,确保干部考核工作得到充分的程序保障。
第六章干部培训一、培训内容:公司应当根据干部的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包括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管理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内容。
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范文(二篇)

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干部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职务需要和干部培养的要求,选拔任用具备良好素质、符合岗位要求的人才。
第三条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有规范的程序,包括岗位说明、招聘公告、报名与初审、初试、复试、体检、考察、公示、任用等环节。
第四条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应尊重干部的意愿和选择,以多元评价方式进行综合考察,注重干部的能力素质和综合素养评价。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机制,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第二章岗位说明第六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岗位需求,制定岗位说明,明确岗位职责、任职要求、任职资格和能力素质等内容。
第七条岗位说明应包括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任职要求、任职资格和能力素质等主要内容,确保真实、准确地反映岗位的要求。
第八条岗位说明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章招聘公告第九条公司发布招聘公告时,应明确岗位名称、岗位职责、任职要求、任职资格和能力素质等主要内容。
第十条招聘公告应在公司内外广泛发布,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
第十一条招聘公告应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发布,以确保有足够的时间供应聘者了解和准备。
第四章报名与初审第十二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按要求报名参加选拔和任用。
第十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初审主要对应聘者的资格和能力进行初步筛选。
第十四条初审合格的人员将被通知准备参加初试,并按招聘公告的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初试。
第五章初试第十五条初试主要采用笔试和面试的形式,对应聘者的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初试成绩应由面试考官根据评审标准进行打分,笔试成绩应根据规定的得分计算方式进行评分。
第六章复试第十七条复试主要采用综合面试的形式,对初试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评审。
第十八条复试主要评估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特定能力。
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包括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当遵循以下程序:考察、酝酿、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核实、讨论决定、任职。
第二章考察与酝酿第五条公司干部考察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考察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事业;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3. 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工作能力;4.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5.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第七条考察程序:1. 制定考察方案;2. 确定考察对象;3. 进行实地考察;4. 汇总考察情况;5. 提出考察报告。
第八条考察内容:1. 政治思想表现;2. 工作能力;3. 工作实绩;4. 道德品质;5. 组织纪律;6. 廉洁自律;7. 年龄、学历、专业等方面的情况。
第九条考察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
第三章民主推荐与民主测评第十条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当广泛征求职工意见,进行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
第十一条民主推荐程序:1. 公布选拔任用岗位及任职条件;2. 组织职工进行民主推荐;3. 对推荐结果进行汇总;4. 将汇总结果报公司党委。
第十二条民主测评程序:1. 制定测评方案;2. 组织职工进行民主测评;3. 对测评结果进行汇总;4. 将汇总结果报公司党委。
第四章考察核实与讨论决定第十三条公司党委根据考察报告、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结果,对考察对象进行核实。
第十四条考察核实内容包括:1. 考察对象的个人基本情况;2. 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3. 考察对象的群众基础和群众评价。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监督责任
对在选拔任用工作中监督不力、失职渎职的行为,要依纪依法追究 相关人员的责任。
连带责任
对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等行为的,除追究当 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06
附则
解释权与修订权
解释权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对于条款的理解和应用,如有任何疑问或 争议,应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权威解释。
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关系
本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任何冲突,应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与公司内部其他规定的关系
本办法是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管理制度,如有其他内部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应以本办法 为准。同时,公司鼓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为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但不得与本办法相 抵触。
03 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 ,确定拟任人选。
0 办理手续 4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完成选拔任用工作。
05
监督与约束
党内监督
党的纪律监督
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 组织纪律,确保选拔任用 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党委(党组)监督
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 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的领导,履行主体责任,
修订权
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办法将经过公司高层批准 后公布实施,原办法同时废止。
实施时间与废止条款
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所有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本 办法的各项规定。
废止条款
如有其他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同时,本 办法的废止需经公司高层批准后公布。
与其他法规的关系
《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和选拔任用实施办法》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和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根据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岗位。
二、选拔任用原则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四)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五)组织认可、出资人认可、市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的原则;(六)权利与责任义务统一、激励与监督约束并重;(七)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任职资格条件(一)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具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素养,懂经营善决策,注重团结协作,能够有效组织协调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求真务实作风,有吃苦耐劳和攻坚克难精神,勇于担当、敢闯敢试、积极作为。
4.具有正确的业绩观,能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和市场化运作,真抓实干,工作业绩优秀。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守党纪国法,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二)提拔担任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任职资格1.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2.离退休年限原则在2年以上;3.提拔担任公司内设机构正职的,应当担任内设机构或相应工作岗位副职2年及以上或相关工作岗位5年以上;4.提拔担任公司内设机构副职的,应当具有区属国有企业或相应工作岗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累计5年以上工作经历;5.公司党组织认为需要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本办法旨在规范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确保选拔任用公正、科学、合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和创造力,为公司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中层干部指公司副经理级别及以下管理人员。
二、选拔任用原则(一)公正公平原则选拔任用应当公正、公平,遵循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能力为先原则选拔任用应当以能力为第一要素,注重综合素质和工作实绩,选用最适合工作岗位的人才。
(三)现实可行原则选拔任用应当考虑到工作需要和现实可行性,避免盲目与冒险。
三、选拔任用程序(一)干部需求计划公司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提出干部需求计划,经公司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后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二)干部选拔标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会同各部门制定干部选拔标准,明确选拔条件和程序,公布选拔要求。
(三)干部推荐各部门根据需求计划和选拔标准,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并提供个人简历、工作经历和业绩等资料。
(四)初步考察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推荐人员进行初步考察,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五)综合考核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选拔标准,组织综合考核,包括书面测试、面试、考察等环节,综合评定各位候选人的素质和能力。
(六)选定人选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综合考核结果和工作需要,选定最合适的人选。
(七)公示和任命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公示选定人选,征求反馈意见后将其任命。
四、选拔任用的监督和评估(一)监督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监督和管理,确保程序合法、程序规范,选拔任用工作公正公平。
(二)评估机制公司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后续评估机制,跟踪考察选定人员的工作表现,评估考察结果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五、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与其他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本办法。
公司干部任命管理制度

公司干部任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干部任命管理,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干部任命应坚持以实绩为重,以能力和道德为本。
选拔、任用和管理干部,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注重选拔、考核、使用和监督干部的工作。
第三条公司对外公开发布公司领导班子任免名单,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公司领导班子经公司董事会选举通过后,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一次,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第五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因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经过讨论,可以进行调整。
但不得超过占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六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应当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不得有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应当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听取下级意见,坚持民主决策和集中领导相统一,坚决执行公司董事会决议。
第八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应当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履行诚信义务,不得搞特权、滥用职权、利用权力谋取私利。
第九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应当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勇于担当,不得推卸责任,不得干预和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第十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注重团队协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促进公司团结稳定,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干部选拔任用第十一条公司领导班子任命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程序,认真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选拔任用应当坚持德才兼备原则,以能力和政治品德为首要标准。
第十三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选拔任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层层推荐,经过考察和面试,经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选拔任用程序应当公开透明,公司应当建立干部选拔工作档案,并定期公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选拔任用情况。
第十五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选拔任用应当结合岗位需求、个人意愿和公司整体建设情况,按照能上能下、适应岗位的原则进行推荐。
第十六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选拔任用应当综合考察其在公司多方面的表现,包括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
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公司直管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为集团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集团公司章程》,参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六)民主集中制原则;(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集团公司直管干部包括以下范围:(一)集团公司董事长助理、党委书记助理、总经理助理;(二)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机关党委书记和副书记、总部部门负责人、总部部门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三)集团公司高级专业经理;(四)直管单位董事和董事长、监事(不包括直管单位非管理层人员兼任的监事)和监事会主席;(五)直管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六)直管单位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七)直管单位党委书记助理、总经理助理。
(八)派往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控股、参股企业的董事和董事长、监事和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和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第四条集团公司党委负责确定直管干部用人标准,研究推荐人选,组织考察,完善评价体系,加强监督管理。
第五条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下称组织(人事)部门)作为直管干部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办理集团公司直管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六条直管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公司干部选拔任命管理办法

XX公司公司干部选拔任命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干部任用管理,加强干部梯队建设以保证公司战略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的1、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开发内部管理人才;提高管理者素质;加强管理者团队建设。
2、增强管理者对本职工作的认知与能力以及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3、作为各级管理人员培训实施与晋升管理的依据。
第三条适用范围1、凡本公司管理岗位的晋升建议与职位任命、考评以及各项培训计划等,均须依本方案办理.2、适用于公司管理岗位员工的内部选拔.第四条原则1、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3、民主集中原则4、依法办事原则第五条管理人员任职资格1、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为人正直诚恳;2、具有公司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3、在公司工作中无重大失误,在一个考核年度内,未受过处分;4、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比较丰富的本岗位工作经验;5、熟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第六条管理岗位人员任命管理一、按公司需要,管理岗位人员因晋升、调离、解聘岗位出现空缺或因公司结构调整新管理岗位产生,按本方案选拔并予以任命。
1、视公司情况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干部选拔会议,各级管理人员储备由公司各部门呈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确定人选,领导小组评审,作为干部人员储备2、干部选拔(梯队建设)会议由下列人员参加:(1)领导小组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各部门总监)(2)各部门总监及其他相关人员;3、当公司管理岗位出现空缺,或出现新的管理岗位时,由人力资源部调取个人档案进行人员初步选定提出候选人名单,拟订人员接替方案上报总经理。
6、由人力资源部对候选人员实施考核(任前考察)并记录在案,客观汇报结果。
7、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汇报相关情况,总经理办公会议综合评审通过后,由公司统一发文进行任命。
自公司发文任命之日起任命生效,公司授予骋书,候选人即时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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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
公司干部选拔任命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干部任用管理,加强干部梯队建设以保证公司战略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的
1、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开发内部管理人才;提高管理者素质;加强管理者团队建设。
2、增强管理者对本职工作的认知与能力以及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
3、作为各级管理人员培训实施与晋升管理的依据。
第三条适用范围
1、凡本公司管理岗位的晋升建议与职位任命、考评以及各项培训计划等,均须依本方案办理。
2、适用于公司管理岗位员工的内部选拔。
第四条原则
1、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民主集中原则
4、依法办事原则
第五条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为人正直诚恳;
2、具有公司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
3、在公司工作中无重大失误,在一个考核年度内,未受过处分;
4、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比较丰富的本岗位工作经验;
5、熟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管理岗位人员任命管理
一、按公司需要,管理岗位人员因晋升、调离、解聘岗位出现空缺或因公司结构调整新管理岗位产生,按本方案选拔并予以任命。
1、视公司情况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干部选拔会议,各级管理人员储备由公司各部门呈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确定人选,领导小组评审,作为干部人员储备
2、干部选拔(梯队建设)会议由下列人员参加:(1)领导小组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各部门总监)(2)各部门总监及其他相关人员;
3、当公司管理岗位出现空缺,或出现新的管理岗位时,由人力资源部调取个人档案进行人员初步选定提出候选人名单,拟订人员接替方案上报总经理。
6、由人力资源部对候选人员实施考核(任前考察)并记录在案,客观汇报结果。
7、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汇报相关情况,总经理办公会议综合评审通过后,由公司统一发文进行任命。
自公司发文任命之日起任命生效,
公司授予骋书,候选人即时上岗。
8 、自任命之日起,任职人员按所在岗位的标准调整其工资待遇,享有所在岗位的各种福利待遇,公司发文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9、任命文件在全公司传达,并报董事会备案。
10、任命文件存入个人档案以备查询。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的不得选拔任用之候选人员
1、组织原则不强,道德水准低下的
2、个人利益看的过重的
3、作风武断,群众基础不好的
4、工作业绩平庸的
第八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在公司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