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有哪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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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有哪些项目一、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有哪些项目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项目包括身高、体重检查、普通血液检查、肺功能检查、心电图检查、肝功能和肾功能检查、尿常规检查、眼部检查、耳鼻喉检查。
1、身高、体重检查:主要是看身高、体重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存在过度肥胖或体重不足以及骨骼发育是否正常等。
2、普通血液检查:检查血液指标是否正常,包括红细胞计数、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红蛋白含量、血液流变学及血常规等。
3、肺功能检查:检查肺活量、呼气流量、吸气功能等,对判断体育教育和心肺功能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4、心电图检查:检查心脏情况,判断有无心脏病变等。
5、肝功能和肾功能检查:检查有无肝肾功能障碍等。
6、尿常规检查:检查尿液中蛋白质、糖、酮体、PH值、比重等指标,判定是否有肾病、尿道感染等疾病。
7、眼部检查:主要是看眼睛屈光度是否正常、视力是否达标、眼内病变等情况。
8、耳鼻喉检查:主要是检查耳鼻喉是否存在疾病,如咽喉炎、上呼吸道感染等。
在体检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体检前要保持良好的睡眠和饮食习惯,避免过度疲劳和空腹体检;2、穿着方面应选择宽松衣服和舒适的鞋子,便于医生进行检查;3、要如实填写健康状况和疾病史,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二、小学教师体检的作用1、保障学生健康:小学教师是负责孩子教育和健康成长的重要人员,体检可以确保教师的身体健康状况,防止携带传染病等情况给学生带来身体威胁。
2、保证教学质量:身体健康是良好的教学基础之一,体检可以检测小学教师的身体健康状况,保证教师身体智力活动和生命智能活动的发挥,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快速、高效提升。
3、促进自身健康:教师平时较为忙碌,常常疏于自身体检。
2022四川教师招聘公告[2022年四川成都市成华区教师招聘公告]
2022四川教师招聘公告[2022年四川成都市成华区教师招聘公告]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2]49号)以及《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教〔2022〕217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为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西南大学现场集中考核招聘部属重点师范大学2022届“免费师范”毕业生。
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全部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公开考核,人事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办法,在编制范围内进行。
二、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此次到校共招聘教师40名。
具体招聘岗位、学科及名额详见《成都市成华区2022年到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一)招聘对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6所部属重点师范大学2022届“免费师范”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二)招聘条件1.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有本科学历;2.报考英语学科教师的毕业生,应具有英语专业本科学历;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的教师资格条件;4.身体健康(达到《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所规定的合格要求)。
5.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详见《成都市成华区2022年到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一览表》。
四、报名要求(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8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一楼招聘大厅。
1.本人居民身份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或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和学校加盖鲜章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出具的报考证明,个人自荐材料1份;各类获奖的证明材料的原件。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附件2: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1.面部畸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明显的斜视;唇裂、腭裂;斜颈。
2.严重影响面容的血管痣、疤痕、白癫风、黑色素痣及其他面部皮肤病。
3.严重口吃,一句话中有两个字重复两次或明显吐字不清者。
4.胸廓明显畸形,脊柱严重侧弯超过4厘米、前凸或前后凸、强直;两下肢均有跛行;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肌肉萎缩,肌力二级以下者。
肢体有明显残缺,影响功能者,如短臂畸形、断腿、双手拇指残缺或手拇指健存其他四指残缺,或者一肢体不能运用者(包括装配假肢)。
二、患有下列疾病之一者,视为不合格。
1.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其它视为不合格。
(1)原发性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2.肝硬化、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但肝炎病原携带者不能从事烹饪和学前教育教学工作。
3.各种性传播疾病。
4.高血压病且伴有下列器官损害表现之一者。
(1)左室肥厚(X线片、心电图、超声心动图)。
(2)眼底视网膜动脉普遍或局限性狭窄、微蛋白尿和(或)血浆肌酐浓度轻度升高(Cr>133umol/L)。
(3)动脉粥样硬化斑块(颈动脉、主动脉、髂动脉和股动脉)的超声和放射学证据。
5.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病史或现症精神分裂症、严重抑郁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或依赖者。
6.严重器质性心脏血管病如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手术治愈者除外)、心肌病、频发性期前收缩等。
7.患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并伴有肺动脉高压、右心增大或右心功能不全者。
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8.慢性肾小球肾炎、肾功能不全者。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右
矫正视力
左
其他眼病
右
耳
听力
左米
耳疾
医师签字
右米
口鼻
嗅觉
鼻及鼻窦
口吃
咽喉
唇颚
门齿
颜面部
其他
外科
身高
公分
体重
公斤
医师签字
淋巴
皮肤
四肢
甲状腺
关节
胸廓
外貌异常
脊柱
平跖足
其他
内
科
血
压
千帕
毫米汞柱
医师签字
心率
(次)/分
发育及营养状况
肺及呼吸道
心
脏
腹部B超
肝
脾
神经及精神
其他
心电图
医师签字
化验检查
(另附化验单)
XX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日
一寸证件照片工作单位或
毕业学校
现住所及通讯处
既往病史
性传播性疾病、皮肤病、心脏病、肾炎、肝炎、关节炎、哮喘、癫痫、结核、
精神病等(以上请本人如实填写,对应处划“√”,并写明患病时间。)
确认签名:日期:20年月日
五官科
眼
视力
左
辨色
血液
化验员签字
尿液
化验员签字
申请幼儿教师资格
淋球菌梅毒
(另附化验单)
滴虫
外阴阴道念珠菌
医师签字
胸部X线
(仅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加检)
医师签字
体检结论
(填写合格、不合格、受限结论,不合格和受限的须注明原因。)
负责医师签字
体检医院意见
医院公章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8.01.18•【字号】川教〔2018〕12号•【施行日期】2018.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教〔2018〕12号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教育考试院,各高等学校:现将《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教育厅2018年1月18日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严格教师职业准入,保障教师队伍质量,组织实施好我省教师资格考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是否具备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试。
第三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前提条件。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第四条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
考试坚持育人导向、能力导向、实践导向和专业化导向,坚持科学、公平、安全、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报考条件第五条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户籍或人事关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在四川;(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师范类专业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第六条 2015年以前(含2015年)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衔接办法》执行。
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
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通知
正文:
---------------------------------------------------------------------------------------------------------------------------------------------------- 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川教[2007]102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近年来对《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川教[2004]295号)的实际执行情况,现对有关条款做出以下调整:
一、取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第一条第一款:“男子身低于高160厘米,女子身高低于150厘米;男子体重低于45公斤,女子体重低于40公斤”的规定。
对于教师入职身高要求,由录用教师单位在报考人员中择优确定。
二、除上述条款取消外,对于教师资格相关体检要求仍按《川教[2004]295号》文件执行。
四川省教育厅
二OO七年四月十九日
——结束——。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一、基本原则在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进行体检时,需遵守以下基本原则:1.公平和公正原则:体检应有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位申请者都能获得同等的体检机会和待遇。
2.科学和专业原则:体检应基于科学方法进行,体检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检结果应精确、准确、可靠,并由专业医师进行评估。
3.保密原则:体检信息应严格保密,确保申请者的个人隐私不受泄露和滥用。
4.合理和便捷原则:体检应安排合理,以保证申请者的时间和资源的有效利用,同时应选择离申请者较近的体检机构,并提供便捷的体检服务。
二、体检项目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项目分为基本体检项目和专项体检项目两类。
1.基本体检项目包括:(1)身高、体重、血压等基本生理指标的测量。
(2)视力、听力的检查。
(3)心电图、肺功能等内外科专业检查。
(4)血常规、尿常规等常规化验。
2.专项体检项目根据具体的申请者情况和需要进行选择,包括但不限于:(1)传染病的检查,如结核病、乙肝等。
(2)心理健康的评估,包括心理问卷、心理测试等。
(3)职业病的检查,如职业性肺病、职业性皮肤病等。
(4)妇科、男科等性别相关的检查。
三、体检机构和医师要求体检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1.合法注册的医疗机构,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条件。
2.配备合格的医疗设备和设施,能够完成申请者的体检需求。
3.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熟悉体检流程和标准的医疗团队,包括医师、技师和护士等。
体检医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且专业背景符合体检项目的要求。
2.熟悉体检流程和标准,能够进行准确和可靠的体检操作。
3.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申请者进行有效的沟通和解释。
四、体检结果和处理办法体检结果应由医师进行评估,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分类。
根据体检结果的不同,可以采取以下处理办法:1.合格:体检结果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申请者可以继续进行后续的申请和认定流程。
2014年12月四川巴中市平昌县中小学教师报名信息
2014年12月四川巴中市平昌县中小学教师报名信息2014年12月四川巴中市平昌县招聘中小学教师245人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一、报名及资格初审(一)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5日至27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三)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巴中市平昌县2014年12月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
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
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
平昌县教育体育局将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照片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
2、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巴中市平昌县2014年12月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不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进行专业科目考试资格审查和考核时确定。
4、确认缴费。
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收费50元)。
缴费时间:2014年11月25日至29日。
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4年12月1日至2日凭上述证明材料到平昌县教育体育局10楼1号(平昌县江口镇新平街东段19号)办理退费手续。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
精心整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 ?川教[2004] 295号??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省级各部门:??主题词:教师资格体检办法印发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4年11月5日印发??抄送:教育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附件1????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职务的医师承担主检工作,并选派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的医务人员承担体检工作。
体检队伍要相对稳定,以确保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3、在体检过程中,体检表、检验单应指定专人传递和集中保管,不得交申请人自带。
体检中若发现有疑难问题,应采取集体会诊或进一步检查后再下结论。
若因设备条件限制或会诊仍难判断的,可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复查;复查只限单科复查,并使用原体检表。
复查时应指派专人陪同。
承担复查工作的医疗机构对原体检的诊断结论否定时,应在诊断证明书上详细注明复查结果。
申请人自行取得的任何体检材料,均不得作为认定教师资格健康状况不超过七个工作日,若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加强领导,严格管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健康检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和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并积极配合医疗机构研究解决体检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各有关医疗机构要严格把好体检的各个环节,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对弄虚作假、骗取体检合格证明者,一经发现,取消本人的申请资格,并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如负责体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出现严重问题,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有权取消其体检资格。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四川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肤病。
??4.严重口吃,一句话中有两个字重复两次或明显吐字不清者。
??5.胸廓明显畸形,嵴柱严重侧弯超过4厘米、前凸或前后凸、强直;两下肢均有跛行;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肌肉萎缩,肌力二级以下者。
四川教资体检认定标准
四川教资体检认定标准
四川教资体检认定标准是指在参加教育工作资格考试之前,需要进行身体检查认定是否符合教育工作者的身体素质要求的标准。
以下是四川教资体检认定标准的详细介绍:
1.身高体重
男性身高需达到16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需达到155厘米以上。
体重需在学术身体质量指数(BMI)正常范围内(18.5-24.9)。
2.视力
教育工作者眼睛必须符合《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规范,眼睛的矫正视力应该是每个眼睛0.8以上。
3.听力
听力必须在正常范围内,能够听到声音的频率在500-4000Hz之间,不能有突出的耳病症状。
4.肺功能
肺部必须符合正常的呼吸能力,这可以通过呼吸功能测试来评估。
5.心血管系统
心脏必须正常,不能存在明显的心脏病、高血压或其他心血管疾病。
6.神经系统
教育工作者必须具备良好的神经系统功能。
对于有可能存在神经系统问题的人群比如多发性硬化症或帕金森病患者,需要进行详细的神经学检查。
7.肝功和肾功
肝功和肾功必须正常。
8.血液系统
血液系统必须正常,不能存在明显的血液病或恶性肿瘤。
9.免疫功能
教育工作者应该拥有健康的免疫系统,没有感染性疾病。
总体而言,四川教资体检认定标准是以教育工作者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状态为核心,针对身体各项指标进行检查,以保证教育工作者身体方面的健康和稳定,对身体健康可能产生的影响予以最小化。
只有通过体检认定的人员才有资格参加教育工作资格考试,获得教育从业资格。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面向全国招聘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自愿在我校工作3年及以上,2015年7月31日前获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上半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
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015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1)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自愿在我校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符合《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相关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按我校人才引进办法办理。
(二)报考条件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
(3)符合本公告“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
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所学专业”两栏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四川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时间
四川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时间四川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一、时间安排(一)网上报名时间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月13日9:00至1月15日17:00;2.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1月14日9:00至1月16日17:00(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在审核时间段内可继续提交报考信息);3.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1月18日24:00。
(二)考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
所有科目考试均采用纸笔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二、报考条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四川(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户籍为四川省内的外省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以及符合经四川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详见附件1)的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可在我省报名参加笔试。
符合经四川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考生可按社会考生要求报考幼儿园学段。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3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流程(一)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2023年1月13日9:00至1月15日17:00,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完成网上报名。
四川教师资格证免试认定要求
四川教师资格证免试认定要求四川教师资格证免试认定要求,一提到这个,很多人可能就开始犯嘀咕了,“免试?真的假的?难道我不用再费劲考一堆试了?”嗯,听起来像是一个天大的福利对不对?不过,别急,咱们可得仔细了解清楚,免试这件事,它也不是随便就能享受的哦。
别看名字里有个“免试”,实际上还是有一些条件的,不是所有人都能轻松拿到的。
四川的免试认定这项,主要是为了方便一些有特殊背景的考生,让他们能够免去某些繁琐的考试过程。
像是一些在教育领域工作多年,或者有相关资格证书的“老司机”,他们的能力早就得到了认可,那么就不需要再浪费时间去重复考试了。
比如说,已经有教师资格证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或者有相关教育经历的,理论上可以免试进入认定程序。
但是,这也得看你的具体情况,能不能符合那些细致的要求。
我们得看看具体的条件了。
你要知道,免试并不是“每个人都有份”的福利,要符合一些硬性标准。
得是已经在四川省有教师资格证的哦。
就是说,你得是个“老资格”了,得有过这方面的正式认证。
如果你从来没有拿到过教师资格证,那免试认定就基本和你无关了。
还得有一定年限的工作经验。
如果你是刚刚从学校毕业,或者刚开始步入教师岗位的新人,那恐怕也难以享受免试的待遇。
经验这东西嘛,不是靠空口白话说出来的,是需要真刀实枪的实践来证明的。
除了工作经验,免试认定还会看你是不是有参加过相关的培训或者进修。
如果你平时有参加过省内外的一些教师培训、继续教育课程,积累了不少的学分,这对免试认定是有帮助的。
反正,越是证明你有“实力”的材料,越容易通过免试的认定。
就是说,光靠“空有其表”的资格证,还是不行的,得有点实打实的东西才能说服人家。
说到这里,可能有人要问了,“那如果我满足了这些条件,去申请免试认定,能顺利通过吗?”嘿嘿,这个问题就像吃了一块冰棍儿后,嘴巴会不会被冻住似的。
能不能顺利通过,还得看你有没有好好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
这些材料啊,得齐全且真实,虚假的东西一眼就能看穿,不仅过不了,还会搞得自己麻烦不断。
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
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
第三条在依法批准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教师资格。
第四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省教师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监督工作。
市(州)、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教师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章教师资格的分类及适用第五条教师资格分为:(一)幼儿园教师资格;(二)小学教师资格;(三)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五)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第六条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第三章教师资格的认定条件第七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第八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二)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三)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考生同时必须参加的就是教师资格认定体检。
目录1认定材料2操作规程3资格认定4认定权限5违规处理1认定材料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所需材料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3.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1份。
4.学历证书影印件1份。
(2013年6月复印)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影印件1份(复印件上要由各系签上“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系公章)。
6.申请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影印件1份。
(复印件上要由各系签上“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系公章)7.非师范类学生需提供参加国家“两学”考试合格证影印件1份(复印件上要由各系签上“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系公章)注:此档案材料各班组织学生填写后以班为单位交系上保存,所有材料待网报确认前交教务处教材科以便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待定)。
[1]不合格1、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者。
2、血压超过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千帕(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千帕(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千帕(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千帕(90毫米汞柱),低于6.66千帕(50毫米汞柱)者。
3、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均为体检不合格:(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构、骨结构、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4、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6、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病症),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者。
四川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2023
四川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2023摘要:1.四川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概述2.体检标准具体内容1) 病史和疾病情况2) 器官功能检查3) 视力和听力检查4) 肢体和脊柱检查5) 口腔和面部检查6) 其他影响教学工作的疾病3.需要进一步检查的情况4.总结正文:【四川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概述】在四川省,想要成为教师的人员需要通过教师资格证的体检,以确保他们具备健康的身体条件来从事教育工作。
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对于应聘者的身体状况有着严格的要求,以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的身心健康。
【体检标准具体内容】1) 病史和疾病情况- 有癫痫病、癔病、夜游症、恶性肿瘤、精神病病史者不合格。
- 有结核病、支气管扩张、慢性肾炎、麻风病、各种急慢性肝炎且未治愈者不合格。
2) 器官功能检查- 器质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心肌病,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其他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
- 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如尿崩病、肢端肥大症等)不合格。
3) 视力和听力检查- 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 者不合格。
- 两耳听力均低于3 米或一耳听力低于5 米、另一耳全聋不合格。
4) 肢体和脊柱检查- 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 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 厘米,肌力三级,显著胸廓畸形不合格。
5) 口腔和面部检查- 面部畸形在3cm 以上的疤、麻、血管瘤或白癜风、痣或身上明显(暴露部位)纹身等不合格。
6) 其他影响教学工作的疾病-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未愈者不合格。
aids 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 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不合格。
- 血压超过18.66/12kp(140/90 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kp (86/56 毫米汞柱)。
收缩压超过21.33kp(160 毫米汞柱)低于10.66kp(80 毫米汞柱)或舒张压超过12kp(90 毫米汞柱)低于6.66kp(50 毫米汞柱)。
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
**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加强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参照师范院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及办法。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范围:申请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体检标准:体检的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体检结论的有效期为一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体检不合格。
1、患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
2、血压超过18.66/12KP(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KP(86/56毫米汞柱)者;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80毫米汞柱)者;舒张压超过12KP (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50毫米汞柱)者。
3、患结核病未治愈者。
4、患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5、患乙型肝炎者;具有传染性的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携带肝炎病原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根据人社部【2010】12号文件,本条不再作为申请教师资格体检依据)- 1 -6、患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者。
7、患各种肾脏疾病伴肾功能不全者。
8、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者。
9、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10、患类风湿病影响肢体功能者;患慢性骨髓炎者。
11、患麻风病者;患性病者。
12、患青光眼及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者;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教师或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者。
13、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者(体检实施中遇此情况,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中相应的小数记录法,记录两眼视力之和再折算成5分记录数值);根据专业要求检测辨色力不合格者。
14、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者。
15、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正常运用者;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肌力二级以下者;显著胸廓畸形者。
16、五官不端正、面部畸形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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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为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参照高等师范院校和中等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体检范围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需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疗机构参加体检。
二、体检要求
1、体检工作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乙等以上医疗机构,或者高等院校中具备条件的校(院)医院(名单见附3)负责进行。
2、承担体检任务的医疗机构要安排一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承担主检工作,并选派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的医务人员承担体检工作。
体检队伍要相对稳定,以确保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3、在体检过程中,体检表、检验单应指定专人传递和集中保管,不得交申请人自带。
体检中若发现有疑难问题,应采取集体会诊或进一步检查后再下结论。
若因设备条件限制或会
诊仍难判断的,可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复查;复查只限单科复查,并使用原体检表。
复查时应指派专人陪同。
承担复查工作的医疗机构对原体检的诊断结论否定时,应在诊断证明书上详细注明复查结果。
申请人自行取得的任何体检材料,均不得作为认定教师资格健康状况的依据。
4、参加体检的各科医生对本科所检查的项目要认真负责,不要漏填或错填。
检查的结果一律如实填写,不得随意更涂改。
确需更改的,应在原结果意见的横腰上划一条横线,使原来的意见能清晰可见,然后在右边重新写上更改的结果或数据,主检医生在更改处签名,并加盖医院公章。
有关疾病名称、化验结果及体检结论均应使用规范医学术语填写。
5、主检医师应在综合各科检查结果、全面检查无误后再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填写在体检结论栏内。
医疗机构根据体检综合情况,对申请人的健康状况确定"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加盖公章,并通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领回《体检表》。
6、负责体检的医疗机构要紧密配合,提高效率,体检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七个工作日,若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健康检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和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并积极配合医疗机构研究解决体检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各有关医疗机构要严格把好体检的各个环节,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对弄虚作假、骗取体检合格证明者,一经发现,取消本人的申请资格,并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如负责体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出现严重问题,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有权取消其体检资格。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四川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附件2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
1.男子身高低于160厘米,女子身高低于150厘米;男子体重低于45公斤,女子体重低于40公斤者。
2.面部畸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明显的斜视;唇裂、腭裂;斜颈。
3.严重影响面容的血管痣、疤痕、白癫风、黑色素痣及其他面部皮肤病。
4.严重口吃,一句话中有两个字重复两次或明显吐字不清者。
5.胸廓明显畸形,脊柱严重侧弯超过4厘米、前凸或前后凸、强直;两下肢均有跛行;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肌肉萎缩,肌力二级以下者。
肢体有明显残缺,影响功能者,如短臂畸形、断腿、双手拇指残缺或手拇指健存其他四指残缺,或者一肢体不能运用者(包括装配假肢)。
二、患有下列疾病之一者, 视为不合格。
1.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其它视为不合格。
(1)原发性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
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2.肝硬化、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但肝炎病原携带者不能从事烹饪和学前教育教学工作。
3.各种性传播疾病。
4.高血压病且伴有下列器官损害表现之一者。
(1)左室肥厚(X线片、心电图、超声心动图)。
(2)眼底视网膜动脉普遍或局限性狭窄、微蛋白尿和(或)血浆肌酐浓度轻度升高(Cr>133umol/L)。
(3)动脉粥样硬化斑块(颈动脉、主动脉、髂动脉和股动脉)的超声和放射学证据。
5.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病史或现症精神分裂症、严重抑郁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或依赖者。
6.严重器质性心脏血管病如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手术治愈者除外)、心肌病、频发性期前收缩等。
7.患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并伴有肺动脉高压、右心增大或右心功能不全者。
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者。
8.慢性肾小球肾炎、肾功能不全者。
9.各种内分泌系统疾病、结缔组织疾病伴有并发症致影响承
担教学工作者。
10.各种恶性肿瘤、血液病。
11.血吸虫病未治愈者,晚期血丝虫病兼橡皮肿或有乳糜尿者。
12.左右耳听力均有严重缺陷,两耳语听力均低于2米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从事学前教育、音乐学教育。
13.双眼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1000度者;一眼失明,另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者;双眼矫正视力低于4.8者。
患有严重病理性眼球突出,严重眼疾如白内障、青光眼、视网膜等疾病,视神经疾病影响视力(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者。
14.色觉异常者不能从事以下教学工作:
美术、化工、学前教育、医学等专业(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
15.血管闭塞性脉管炎、慢性骨髓炎、严重下肢静脉曲张、类风湿性脊柱强直。
16.重度腋臭、纹身者。
17.未纳入本指导意见的其他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严重疾病。
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2.填表请用蓝或黑色钢笔,字迹清楚。
3.过去病史请写明日期、病名、诊断医院或附原疾病证明复印件。
查体部分:
一、内科
血压:mmHg 心率:次/分
营养状况
心脏及血管
呼吸系统
腹部器官
神经及精神
其它
医师签名
二、外科
身高:公分体重:公斤浅表淋巴
脊柱
四肢
关节
平趾足
皮肤
颈部
外生殖器
其他
医师签名:
三、五官科:
1、眼:
裸眼视力:右左
矫正视力:右矫正度数左矫正度数
色觉检查:彩色图案及编码单颜色识别:红、绿、紫、蓝、黄2、耳:
听力:右米左米耳疾
3、鼻:
嗅觉:
鼻及鼻窦疾病
4、其他
外貌异常口吃
医师签名:
化验检查
血常规小便常规
血糖:总胆红素:
肝功:ALT AST
总蛋白:白蛋白:
两对半
肾功:尿素氮肌肝:
1、心电图
医师签名:2、B超
医师签名:3、胸部X光片
医师签名:
4、其他
医师签名:体检结论:
负责医师签名:
体检医院意见:
体检医院盖章
年月日。